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食色春光-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加盟连锁?”武小六眨巴着眼睛,根本就反应不过来,“什么加盟?还连锁?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看着林贞娘,武小六眼里不掩佩服之色。这样的眼神林贞娘看得多。对大宋百姓来说,有学问的,能说出他们听不懂的话的人,都是值得尊重的。虽然林贞娘自己没这个意识,但每逢碰到这样的情况,她还是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咳了声,林贞娘也没想掉书袋,直接用最简单的话解释,“所谓加盟连锁,就是我可以允许小六哥用‘好吃再来’这个牌子开店。自然,这个吃食的配方还有怎么个做法,我是可以手把手教给你的。还有,铺子要怎样装修,怎样经营,小六哥也得听从总店——也就是我这里的指导……”
听得半懂不懂的,武小六想了很久,才迟疑着问道:“这个,是不是要教束脩的?”
“咦?”林贞娘一愣,随即摆手,“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收你为徒。这个,就是合作关系。这个加盟链锁的话,是有——嗯,两种合作方式,第一种,是一次**加盟费。另一种,刚是总店入股,日后可以分分店的红利……”
她暂时也就能想到这点了。虽然后世连锁店多的是了,可是她还真从没有仔细研究过那些。但现在武小六找上门,却的确给她提供了一个好机会。
“好吃再来”虽然现在开得红火,可是这个经营模式却不是那么难以模仿的。说不定年后定陶这样的店就会遍地开花。与其这样,倒不如就真的把她这小店变成连锁店,在别人还没有来得及模仿之前,把“好吃再来”变成众人皆知的品牌店——如果能开遍整个大宋,那可真是……
有些兴奋起来,林贞娘把身体向前倾了些,沉声道:“小六哥,我看,你若是想加盟的话,最好选第二种,毕竟你现在要成亲,又要搬家,处处都需要钱,第二种加盟方式对你更为有利。”
“啊……”武小六呆呆地应了声,看着林贞娘,直眨巴眼睛,却半天都没有回应。
听林贞娘说得太多,武小六也有些消化不了。不过,他倒也是听明白了,林贞娘是乐于把秘方教他的。
对于武小六来说,这秘方绝不是轻易就肯教人的。如果林贞娘肯教人,那出些钱也是应该的。
所以,虽然还不是完全明白林贞娘的意思,武小六还是点头,“你怎么说怎么是——贞娘,你真肯让我用你的招牌?”这招牌,可是生意人的命根子,这要是允他用,得是多大人情啊!
完全不知道武小六在想什么,林贞娘点头,“自然是要用这个招牌的——小六哥,如果你真愿意,那我们就好好详谈下,有好多事可以细细说……”
真的要开连锁店!林贞娘想起来也觉得兴奋。哪里还顾得上店里还有旁人。倒是沈墨亭,在一旁静了很久,这会突然出声叫了林贞娘。
“贞娘,先和我说两句——可好?”
友情推荐:
作者名朱水晶
书名我的修真夫婿
书号2608541
简介一名小女修被前辈强行结为双修道侣的故事
第七十九章加盟连锁
第一卷春色渐至第八十章玉米须
第八十章玉米须
被沈墨亭叫回了魂,林贞娘虽然仍想和武小六说连锁店的事,却仍是点了点头。好在武小六也不在意,就那么老老实实地坐在原处等她。
看着林贞娘走近,沈墨亭没有先说话,而是转开目光看着仍是坐在旁边不曾走开的柴花儿。虽然明显是希望柴花儿走开的,可沈墨亭这人从不对女子说半句重话,这会儿也是温言笑道:“花儿姑娘,能否麻烦你再帮我续壶水……”
“壶里有水啊!”柴花儿提起壶,目光仍是盯在沈墨亭的笑脸上,只是手中壶嘴对准沈墨亭面前的茶杯,她才瞧见沈墨亭的茶杯还是满的。
心知沈墨亭是要让她回避,柴花儿讪讪地笑了笑,果真转开身。只是虽然人是走开了,却没有走多远,就在武小六对面坐了,眼睛仍然是那么定定地看着沈墨亭。
有些觉得好笑,林贞娘忍不住嘀咕:“果然还是美男的魅力最大……”
她的声音虽小,可沈墨亭明显是听到了的。笑盈盈地看着林贞娘,他倾近身,调笑道:“小娘子觉得沈某是美男子吗?”
对上沈墨亭的桃花眼,林贞娘眨巴了下眼,实话实说:“沈师傅自然是美男子,难道瓦肆中为沈师傅倾心的姑娘还少吗?”
林贞娘说得极自然,表情更是平淡得好像她说的只是一句极平常的话般。原本还想说些什么的沈墨亭目光微闪,忽地就笑起来:“还想看小娘子害羞的模样呢!看来是我奢望了……”
林贞娘抿唇笑笑,没有说话,心道要是她真的害羞了,只怕沈墨亭还就真要把这样的调笑当成趣事,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她了。
“沈师傅不是说有话要说吗?”淡淡问着,她睨着沈墨亭,难掩好奇之心。她和沈墨亭的交集并不算多,这会儿她还真是想不出来沈墨亭来找她有什么事。
“倒不是想说什么话,而是要请小娘子看一样东西……”沈墨亭笑笑,把桌上的袋子打开,推到林贞娘面前。
林贞娘迟疑了下,还是打开袋子。袋子一打开,她先看到棕黄的须子。这须子,看起来……
“玉米须?”林贞娘怔了怔,扯着那玉米须一拉,便拉出一节发黄的玉米来。
真的是玉米,和后世一模一样的老玉米棒。叶子发黄发干,扒开叶子,里面颗颗都是饱满干硬的玉米粒。
这玉米,在后世是最常见的粮食,没什么稀奇。可是现在,却是个稀奇物。虽然林贞娘之前和沈墨亭说过,却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找得到。
看林贞娘惊讶的表情,沈墨亭也笑起来。欢喜中还带着一些矜持,“这玉米实在是难找,还好玉梅小姐从武家四官人手里得了一穗。听说,这是武家去年出海时带回来的,现在只在济南府的园子里种了些,送给相熟的达官贵人观赏。”
是武家带回来的?倒也是,这玉米可不就是从海上来的吗?不过,现在这东西,只是被当作观赏植物来种吗?可是有些可惜了。
虽然心里难免觉得可惜,不过林贞娘却也知道沈墨亭带来这一穗玉米绝不是为了闲聊、眩耀的。
“沈师傅,我虽然听过这偏方,可具体怎么做却是不大清楚的。或许,就是和冰糖熬成水喝……”说这话时,林贞娘略有些心虚。她也是从别人那听过这样的偏方,信口说出,要是不见效岂不是害了沈墨亭。
沈墨亭得了这玉米,兴奋难当,虽然这会看到林贞娘的表情,却仍满怀希望,“玉梅小姐已经答应帮我多求些这玉米须。虽然这玉米金贵,可这些须子应该还是能求来的。贞娘,你也不必为难,若就此治好了我的病,我自然是感激你。可要是治不好,那也是我的命——总是,还能吊着命过上好几年呢!”
垂下眼帘,沈墨亭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凄然,但只是片刻,他就笑起来,“我会再把这东西拿到回春堂请大夫看看,说不定还会再来个什么方子呢!贞娘,就不耽误你了,我先走一步……”
见沈墨亭起身要走,林贞娘心里隐隐有些不大好受。忙站起身跟上去,“沈师傅,我记得好像这玉米须是解毒去热的,或许,你可以和大夫说下。”
沈墨亭点头,也不再多说别的,抱了下拳,先行离开。
林贞娘站在门口,远远地望着沈墨亭的身影渐去渐远,忍不住一声低叹。
回过头,正好看到柴花儿倚在门前,依依不舍地看着沈墨亭的背影。见林贞娘看她,柴花儿撇了撇嘴角,“走了也不打声招呼,还当他是个懂礼数的斯文人呢?”
虽是在抱怨,可却仍忍不住又问:“那个什么玉梅小姐是谁啊?和他很熟吗?”
听了那么多,大概只记得有那么一个让她暗生警惕之心的女人吧?
林贞娘扯了扯嘴角,也不和柴花儿说话。径直坐在武小六对面,“小六哥,刚才我说的事情你觉得怎么样?若你想,我们可以好好商量下。曹县虽然行商的没咱们定陶多,可是河道长,码头多,若你找好了位置,生意应该不错的。”
林贞娘的话才说完,柴花儿已经在旁边接话,“我听我大哥说,曹县那边的码头苦力也有意加入‘力会’呢!”
咦,这么快力会就要发展出定陶了?
林贞娘瞄了一眼柴花儿,虽然没有说话,虽里却不免有些佩服柴云飞的能力。不过这力会若真是发展得好,那她以后倒不妨考虑下借着力会的力量把“好吃再来”开得更远。到那时候,只要有力会中苦力上工的码头,就有她的“好吃再来”,岂不美哉?
不过,这些都只是她自己胡思乱想的,现在连武小六还没最终决定呢!何况其他。
“小六哥,”生怕武小六左思右想后又要后悔,林贞娘打铁趁热,“不如这样,我晚上就把这事要怎么办写在纸上,你是带回去自己好好看看,还是找人帮你瞧瞧——都成,只要你愿意做,我一定尽心尽力帮你谋划——虽然未必说做这个就成了富翁,但至少养家糊口是不难的。”
话说了一堆,可是武小六却始终没有当场定下。林贞娘略有些失望,但旋即又释然。做生意不是件小事,尤其是武小六本来就不是多有本钱的人,这时候定不下来也纯属正常。再说,她也不是刘原那样口舌便利,能把死人都劝得心动的人。
要想武小六真的加盟开店,那她就必需让武小六看到光明的前景。
左思右想,林贞娘回家后,还是认认真真地写了个商业策划案。其实,这个,林贞娘从前也没写过。此刻,不过是按着模糊的记忆,把所知的事项都一一列了出来。末了,却是详详细细地列了个单子,把她开店,从租铺到雇人,装修所用的费用,还有这近一个月来她每一天的花销、进帐,都列得清清楚楚。
林贞娘虽然一腔热诚,却知道自己并不像刘原是个做生意的天才。她不知道该如何打动武小六,就把帐本直接给武小六看。
的确,像她说的,开这个店未必会成富翁,可是养家糊口却绝不是问题。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她扣除所有的费用,已经纯赚了近五两银子。
如果按这样算,一年少说也要赚个五、六十两银子。这钱,不比林家租出去的五十亩田收入少。寻常百姓家,这钱也足够一两年的开销还有剩了。如果武小六真有心做些什么,看到这一笔笔详帐,一定会再来找她。若是武小六仍是不为之所动,那她也就没有别的法子了。
不过不管怎么样,因为武小六的出现,都给她指明了一条新路——若是每一县、每一镇,都能有一家“好吃再来”,那她的生意岂不也是做大了。
嗯,就像刘原把蜂窝煤生意做到山西去一样,她也可以把她的快餐产业做到其他地方,甚至遍布大宋。
或许,她会成为世界第一个经营快餐的大老板呢!
熬了一夜,林贞娘把策划书工工整整地抄好。才终于放松了下来。
伏在窗下的书桌上,她伸了个懒腰,侧耳枕着手臂,听着窗外呼呼的风声,轻轻地吁了一口气。
腊月的气候,更冷了些,常常半夜里刮风,不过还好河道没有冰封,对码头影响不大。
突然站直了身,林贞娘偏过头,细细听着,虽然不太确定,但好像她的确听到了什么声音似的。
皱起眉,她随手抓起靠在墙边的火钎子,推开了门。才一出门,一股冷风吹得林贞娘禁不住一哆嗦。
拉紧袄子,她拿着火钎子站在院里。在听了好一会儿后,还是把目光转向了墙那面。
暗夜风天,呼呼的风声里虽然听不清太多,可是到底她还是听清了墙那边的些许微声。是有什么人在拖着什么东西?
好像有什么靠在了墙上,有轻微的喘息声……
是有人在爬墙?!
林贞娘猛地瞪大了眼,握紧了手中的火钎子,一时间拿不定主意是该大叫,还是等着墙那边的人爬过来时狠狠地来一下!
咦,好像,墙那边,就是陶家啊!只不知,这半夜三更爬墙的,却是哪个?
PS:感谢熱戀^^的打赏
第八十章玉米须
第一卷春色渐至第八十一章夜半爬墙时
第八十一章夜半爬墙时
因为心里有那样的猜疑,林贞娘没有叫,只是守在墙下,紧紧抓着手中的火钎子。
夜风虽大,可头顶悉索的声音传来,仍让林贞娘不禁紧张起来。抬起头,昏暗中,她只能隐约看出爬上墙头的是一个男人。这身形,不像是陶醇……
“这——可怎么下去啊……”
听到那低低的熟悉声音,林贞娘皱起眉,立刻分辩出爬在墙头上的正是李安。这深更半夜的,李安无端端地爬她家墙头做什么?
要是换另外个人,林贞娘一准先往坏处想了,可是对李安,林贞娘还是很有好感的,先就觉得他不是个会做坏事的人。所以也不再躲着了,直接站开几步,仰头叫道:“李安,你做什么?”
声音不高,林贞娘不想吵醒陈氏。虽然李安不是坏人,可是这三更半夜的,突然翻过来,也会让陈氏惊到。
突然听到这一声,李安身子一晃,险些跌了下来。低了头,他看着林贞娘,虽然看不清表情,却分明也是觉得很是尴尬。
“你,你怎么还没有睡呢?”讪讪地问着,李安扒着墙头,低头看着林贞娘,下意识地就道:“我不是要做什么坏事。”
挑眉,林贞娘毫不客气地开口:“知道,就你那胆子,敢做什么坏事?”
李安眨巴着眼睛,暗夜里,一双晶亮的眸子透出一抹隐约的笑意。
指了指林家的院子,李安低声道:“你听见了吗?”
“听见什么?”林贞娘转头,只听到呼呼的风声。
虽然有月亮,可是却并不是十分明亮,她扫视了好一阵,都没有什么发现。
有些懊恼,林贞娘抬起头,定定地瞪着李安,“你消遣我是吧?”
“不是……”慌忙摇手,太过摇晃,李安险些一头栽下墙来,“你仔细听,它一直在叫……”
“猫?还是狗?”知道李安的性子,林贞娘也不再说什么,而是顺着他的手指又侧过头去。
侧耳细听,听了很久,她终于在这呼呼的风声里听到了一些异样的声音。那好似“啊、啊……”又好似“呀、呀……”的声音,在黑夜里若是听清了,总觉得有些怵人。
这是——
“老呱!”这声音,分明就是乌鸦的声音,只是听起来显得更加稚嫩些。倒像是稚鸟的叫声般。
“呸,大半夜的,你想吓死人?”啐了一声,林贞娘有些不快。虽然是自后世穿来的,可是林贞娘多少还是有些小迷信。像乌鸦这种人人喊打的鸟,她多少有些忌讳。谁让自古来,就有乌鸦入宅,必有横祸的说法呢!
李安垂下眼帘,半天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着林贞娘,哀求道:“小娘子,你能不能救一救它?好歹,也是一条生命,就这么冻死了,实在可惜……”
挑起眉,林贞娘没有应声。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为了一只可能在冻死在寒冬的乌鸦求人。这是小猫小狗,而是一只不祥的乌鸦。
目光微瞬,她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有骂出声,而是平声问道:“不过是一只乌鸦叫,你就认定它要死了?再说,一只乌鸦而已,这大冬天的,也有不少鸟被冻死的了……”
“一只乌鸦……”李安似乎是笑了笑,虽然林贞娘没有看清他的表情,却总觉得他笑得很是无奈。
“小娘子,我从济南府来定陶的路上,看到过一只快要死的老乌鸦——它那么老了,甚至连飞上树都做不到。就那样歇在树上的草丛枯树干里。我以为它会就那么死掉了,可是却有一只乌鸦飞过来,用嘴喂它吃虫子……”
李安的声音幽幽的,在这寒冬夜里,被风撕得几乎听不大真切。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世上最无奈的莫过于上。小娘子,我只是,只是不想很久以后,有一只老乌鸦快要饿死了,却没有孩子去喂它吃食……”
林贞娘默然。乌鸦反哺的故事她听过,可是却从来没有见过。
转身,她看看墙畔那株树叶早就落光的歪脖老树,嘀咕了一声:“要救你就自己过来救吧!”
李安“咦”了一声,林贞娘也不理会他,径直转身,“等等,我去搬梯子。”
李安张了嘴,想要叫,却到底还是捂住了嘴,默默地看着林贞娘开了二门,往前院去了。过了好一会儿,林贞娘才半拖半扯着一架梯子,喘着气转回来。
把梯子架好,林贞娘仰了仰下巴,示意李安自己爬下来。
李安迟疑了下,还是顺着梯子爬了下来。虽然三更半夜的,这样私会有些……
“实在过意不去,如此深夜,却这般劳动小娘子,若是传……”
“你人自己都爬上墙了,还说那个做什么?”白了他一眼,林贞娘进了屋,点了灯笼又晃出来。
“还站着做什么?快点找啊!救完了,就赶快回去。”回头往厢房瞥了眼,林贞娘抿了抿嘴角,只当没听到房里头那一点悉索之声。
提了灯笼,林贞娘用手肘碰了下李安,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了墙根下。
就在枯干的老树下,有一只覆落于地,用枯枝枯草搭的鸟巢。在鸟巢中,果然有一只黑乎乎的乌鸦在低声啼叫。只是,却不是他们想的稚鸟,而是一只半大的乌鸦。也不知是受伤了,还是怎么的,就那么趴在窝里,瑟缩成一团。
“又不是稚鸟,怎么会不会飞呢?是不是翅膀受伤了?还是脚有问题?”林贞娘皱眉,嘀咕:“这下,以后可不能……”咽下后头的话,林贞娘呶了呶嘴。
这乌鸦以后会是什么样,会不会照顾老乌鸦,其实都不重要吧?
挑高了灯笼,林贞娘看着李安蹲下身,以一种极温柔的姿态去捧起那只受伤的乌鸦,嘴角不知不觉也勾了起来。
哪怕在前世,曾经愤愤痛骂遗弃她的父母,可是也曾和同伴倚在一处,幻想着他们是什么人,是什么样子,也曾说过如果他们来找回她,她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他们……
目光落在李安温柔的面容上,林贞娘的目光也越发显得温和。
往定陶来的路上,那时候李安也一定是想起逝去的父母吧?
目光闪烁着,在李安抬头看来时,林贞娘却立刻避开他的目光。只是有些嫌弃地道:“你救它,它都不领情……”
可不是不领情,被抱在手心,那只乌鸦还在用鸟喙啄着李安的指头。
“出血了,”林贞娘低声说着,看着李安只是温柔地点着那只黑鸟的脑袋,并不曾用力,忍不住撇了撇嘴角。
蹲下身,她捡起那只还没完全散架的鸟窝,捧起来,“放这里头!你想让它把你的手叨坏了?还写不写字了?”
李安不说话,只是笑,顺从地把手里的乌鸦放在她手中的鸟窝上。
林贞娘也不说话,直接把灯笼塞在李安手里,径直往房里走。在门口停下脚步,看着停在五步开外的李安,她挑起眉毛,冲他仰了仰下巴。
李安迟疑着,走近,却没有往门里走,而是低声道:“我就在门外……”
“傻子?这么冷的天……”后知后觉地收声,林贞娘终于意识到李安为什么不肯进屋了。
摇了摇头,她有些粗鲁地嘀咕:“毛都没长齐,装什么大男人啊!”
李安臊得脸上发烧,可在林贞娘瞪过来时,还是强作镇定跟进了屋。
虽然知道什么是孤男寡女,可是林贞娘其实并不太在意。放李安进了屋,她直接把鸟窝放在桌上,又去翻柜子里的药匣,“我这有金创药——不知道鸟能不能用!”
转过来,她看着虽然进了屋,却一直站在门口的李安,忍不住嗔道:“屋里有老虎咬你?过来点,靠着炉子,会暖些。”
目光落在李安已经生了冻疮的手上,林贞娘也不说话,顺手把手中一盒香脂递过去,“喏,这个你带回去给小花——很好用的,你试试——现在就试,试过了就知道我给小花的是好东西——可能小花不介意让你一起用啊!”
看李安只是笑,林贞娘忍不住又加了一句:“只要你不介意手上带香味就成。”
李安微笑,果真开了那贝壳装的油香脂,挖了一块抹在手上。
陶家虽然冬天也生了炉子,可是他和小花却都是离炉子远的人,手上都生了冻疮。虽然又痒又痛,却根本没人管的。
看李安抹了香脂,林贞娘也不再说别的。转到桌前,她和瞪过来的黑鸟大眼对小眼,看了半天,才回头叫李安,“你过来,看看它到底哪儿受伤了——再叨?!再叨,就把你丢出去喂狗!”
凑过来的李安忍不住发笑,“又听不懂……”声音一顿,他看着明显瑟缩了下,竟是老老实实把嘴埋在身下的乌鸦,也是有些发怔。实在不知道这鸟儿是听懂了林贞娘的话,还是被她的气势震慑到了。
林贞娘白了李安一眼,也不说话,只是哼哼着,就退到一边,看着李安伸手去拨弄那只乌鸦。
昏光下,少年的面容温和柔善,虽然是在看着面前的乌鸦,却仍是带着淡淡的笑容,好像是在看着令他欢喜的人一样。
看着这样的李安,林贞娘也不由笑了起来。这样的少年,理当得到幸福呢!
这样想着,她忍不住问:“李安,你舅妈有没有和你说许家的事啊?”
PS:感谢jazzkings的打赏
第八十一章夜半爬墙时
第一卷春色渐至第八十二章八卦
第八十二章八卦
李安的动作一顿,随即回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