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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女神-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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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复,钱向从茶几下面抽出了一本杂志,翻到了一页后递给了徐冲,说道:“我们要想去,还必须去找这个人。”

徐冲看着那篇报道的题目:商界的闪亮新星,身价过亿的美女老板:叶晨访谈录,下面还附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个有些清冷的穿着职业套装的女人。徐冲好奇的问道:“我们找她干什么?”

钱向一脸复杂的说道:“她不但是个探险家,而且是个极其少见的手艺人,更重要的是,陈叔的那本笔记在她手里。”

ps:感谢栤枫拽、幻空drems、喵喵茜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一百九十四章 泥淖中的古书(4)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郊区的路上飞快行驰,这条路算是省道,路面还算平整,不过可能因为经常跑运货卡车的缘故,而且这里也不可能有人打扫,所以路上的灰尘比较大,本来被清洗的干干净净的黑色小车没过多久就蒙上了一层尘土,变的灰蒙蒙的。

看着车子离市区越来越远,徐冲忍不住问道:“你得到的地址没问题吧?”他们是去拜访叶晨,又不是去郊游,这是往哪儿开呀?

钱向正在心疼刚刚洗好的车,听到徐冲这么问,没好气的说道:“当然没问题,这是叶晨的助理亲口告诉我的,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弄到她的联系方式的,你爱信不信。”

对于钱向爆发的小脾气徐冲并不在意,他依然一脸怀疑的问道:“她一个年轻女人住在离市区那么远的地方?”

钱向只好无奈的答道:“我怎么知道,也许她有这个爱好。”

车子又开了两个小时,钱向终于在一个别墅区前停了下来。徐冲下车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不远处是一座未经开发的原始山地,山脚下散落着十几栋别墅,而且除了这几栋别墅外,周围再也没有其他建筑。这哪儿是郊区呀?简直是荒郊野岭,徐冲怀疑这鬼地方到底通电了没有。

钱向也是一脸惊讶的看着周围的环境,尽管那个助理在电话里提醒过他:“晨小姐好清静,住的地方比较偏僻”,但他完全没想到居然“偏僻”到这种程度。

前段时间房地产大热,一个开发商一拍脑门,做下了这个案子,等他全部建成后才发现,根本卖不出去,这么荒郊野岭的地方谁来呀?一到晚上,周围一片漆黑,绝对是闹鬼的好地方,再加上山上时不时传来几声狼嚎,心理素质差的能被吓出病来。所以尽管价钱一降再降,十七栋别墅到现在为止也只卖出去五栋,其中四栋被某些人买来用作金屋藏娇(这么偏僻的地方确实挺适合藏娇的),另外一栋则被年轻的女老板叶晨买下了。

钱向又看了下手机上记下的地址,领着徐冲来到了最靠近山地的一栋别墅,摁响门铃后没过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孩打开了大门,年纪不大,似乎是刚刚毕业。

钱向首先说道:“我是钱向,他是徐冲,我们之前有过预约,来拜访晨小姐。”

那个女孩礼貌的说道:“钱先生好,徐先生好,我是晨小姐的助理,小卉,请跟我来,晨小姐已经在客厅等候了。”

走进了别墅内部,徐冲才发现,这栋房子真的挺大的,甚至配备着单独的花园和游泳池,这么大的面积在s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可是极少见的。

随意的看了看,徐冲就收回了目光,有些好奇的问道:“晨小姐为什么选择住在这里呀?依我看,这里有些偏僻了。”

小卉笑了笑,说道:“晨小姐喜欢安静,就选在了这里,刚开始住进来的时候我也有些不适应,毕竟是习惯了都市的灯红酒绿、霓彩虹灯,但住了一段时间,我反而喜欢上了这里,清新的空气和安静的环境能让人心情平静。”

徐冲点了点头,说道:“这里的环境确实要比城市里好很多,但恕我直言,你们住在这里不会觉得害怕吗?特别是到了晚上。”

小卉说道:“不会呀,有什么好害怕的,这么大人了,难道还怕鬼吗?”

不知道是不是徐冲的错觉,他感觉小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特别,具体来说,就是有些……诡异。

……

叶晨给徐冲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个清冷的女人。虽然她和小卉的年纪差不了多少,但却显得成熟很多,这可能是源于她从内而外散发的自信吧。

让徐冲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说明来意后,晨小姐很痛快的说道:“好的,正好有段时间没有出去了,我也想到外面走走,不过这种野外探险毕竟还是很危险的,所以我需要一段时间来做准备,等我准备好后再通知你们吧。”说完,就端起了茶。

钱向有些愣住了,自己开车开了三个多小时,结果谈话没过五分钟就结束了,但主人已经示意送客了,自己总不能赖着不走吧。不管怎么说,这第一次的见面,钱向就体会到了叶晨的霸道,也许是做惯上位者了,习惯将所有的事都掌控在自己手里,做事情也是干净利索,不喜欢拖泥带水的。

等两位客人走后,叶晨对还在泡茶的小卉说道:“告诉莉姐,我今天有点儿事,不用来了。”

莉姐是叶晨的私人舞蹈老师。几年前,叶晨突然喜欢上了跳舞,本来她是报了一个舞蹈学习班的,但学习舞蹈总会被老师纠正姿势,免不了要身体接触,这是她无法容忍的。叶晨的这种反应并不单单是所谓的洁癖,更重要的是因为她对外界所有事物的本能戒备,无论在什么时候,不管是沉思还是熟睡,只要有人碰到叶晨,都会引起她的强烈反应,甚至会引发她本能的攻击,哪怕已经很确定这个人对自己来说没有任何危险。

叶晨的这种习惯实在不适合去舞蹈班学习,没办法,她索性请了位舞蹈老师。

嘱咐了小卉一番,叶晨来到了三楼的书房,她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了一本有些破旧的笔记本,随意的翻看着,上面的字体苍劲峻碣,很漂亮。

自己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叶晨喃喃的自语道。

当她刚刚来到这个任务世界的时候,自己的身份是个高三的学生,对于这种没有任何任务线索提示的世界,叶晨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从哪里入手。直到有一天,她在街上闲逛,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条古玩街,街道两旁都是地摊儿,卖的东西很多,也很杂乱,而且真假难辨(当然,大部分都是假的)。在一个地摊上,叶晨看到了一枚骨片,在那枚粗糙而充斥着细小裂纹的骨片上,叶晨感受到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死亡的气息。

正因为如此,叶晨选择了报考s大学的考古系,虽然她并没有继承原来那个“叶晨”脑子里的高中课本知识,但自己毕竟也是经历过高考的,而且考古这种很冷门的专业分数线并不高,在突击学习了几个月后,叶晨还是考上了。

大学里的考古专业学习的大多还是理论知识,很少有机会能够真正接触考古发掘工作,就算有幸被选中,做的也都是些外围的清理工作,真正的文物挖掘是不会让这些年轻的学生们参与的。所以叶晨在毕业后,没有去做老师推荐的博物馆工作,而是成为了一名“手艺人”。在伏魔记那个任务中,叶晨学到了一些风水堪舆的知识,虽然不是很精,但毕竟是正宗的易学之术,找几个古墓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百九十五章 泥淖中的古书(5)

从此,叶晨就开始了自己的野外探险生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风水点穴,来确定古墓的位置,然后把里面的好东西拿出来,这种“探险”有个更确切的名称:盗墓,当然,如果不想那么直接的话,也可以称之为倒斗。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圈子,叶晨在做过几次成功的案子之后,凭借在旁人看来出神入化的易学底蕴,她在这个圈子里慢慢的有了自己的名气,结识了不少朋友,成为了一名有分量的“手艺人”,有人想要玩一把大的,也会考虑是不是请这位年轻的风水大师来帮忙。

叶晨能有如此的成就,在她学到的考古理论知识功不可没,而且大学期间她还结识了一个关键人物——陈树立。陈树立在考古学界也算很有名气的,他不但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储备,而且是个实践经验丰富的考古工作者,当时他在s大学任教,是叶晨的考古学导师,从他身上,叶晨得到了一条重要的讯息:踩水。

踩水族,一个神秘的民族,充满着各种瑰丽的传说和奇异的习俗,只可惜已经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根据零星的资料记载,踩水族活跃在东汉时期,主要活动区域在现在的云南贵州一带,也就是东汉的交州。东汉时期,交州是个很偏僻的地方,那里多山林瘴气,少有人烟,那里生活着很多少数民族,踩水族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的族群社会结构比较简单,很多族群只是数百数千人聚集居住,族群的领导者除了少数是勇武的战士外,大都是巫师,他们能和天地自然沟通的特殊能力使之拥有强大的威望。踩水族的领导者也是巫师,而且是位巫女。

踩水族还处于母系社会,主要靠采集打猎为生,族群里的女性长的都很漂亮,而且极善歌舞,跳舞似乎印在了她们的基因之中,每个踩水族的女孩都能舞出翩翩之姿。踩水族并不强大,就像拥有美丽羽毛但却没有坚持利爪的禽鸟一样,踩水族受到了周边各族的欺辱掠夺。

长期的压迫之下,踩水族已经到了灭族的边缘,就在这时,这个美丽的族群迎来了一位传奇的巫女,她的容貌美艳无双,能将群星的光辉遮挡,她的舞姿可以令自然万物陶醉,猛虎也会在她裙边低嗅,更奇特的是,这位巫女拥有可以和冥界沟通的能力,她能运用死亡的力量。在她的神秘而强大的力量的威慑之下,踩水族的势力得到了迅速的扩张,他们俘获了大批的战俘,来作为奴隶,为他们敬畏的巫女殿下修建庙宇。踩水巫女的力量来自于幽冥之界,所以那座庙宇除了有恢弘的建筑外,也有庞大的地下宫殿。这位巫女有个爱好,她喜欢珠宝,在她的庙宇里堆放着无数的各色珠宝玉石。

交州多山湿热的环境并不适合军队作战,就算付出巨大伤亡取得了胜利,山里之间也实在不适合早已习惯农耕的汉族居住,最后还是得退出来。这种背景下,交州牧对那些少数民族的态度只能是不闻不问,你们在山里面想怎么闹腾怎么闹腾,我选几片平整的地方务农耕作,井水不犯河水。但当这位州牧听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踩水族隐隐有一统山中各族的趋向时,终于坐不住了,他正要准备军队,好好打压一下这个太过闹腾的小族群的时候,又一个消息传来:踩水族的巫女死了(准确的说,那个消息是:踩水族巫女进入了幽冥之界,当然,在州牧看来,这和死了没什么区别),在她进入幽冥之前,劈开了一座山峰,将族人为她建造的庙宇沉入了山腑之中。

在刚刚听说这些资料后,叶晨并不在意,类似的古代传说多了去了,比这更奇异的传闻她都听说过,但当陈教授拿出那枚泛着铜绿的甲片的时候,叶晨愣住了,她清楚的感受到了其中的死亡力量,有些物件在墓室里待的时间长了,会自然的沾染一些死亡气息,但那枚甲片不一样,它绝对不会是自然形成的。

这个世界有,或者曾经有过掌控死亡之力的人,叶晨在心中呐喊道,如果真的是那位巫女的话,这枚甲片已经经历了三千年的时光洗礼,其蕴含的死亡之力依然没有消散。

踩水族的那位巫女激起了叶晨极大的兴趣,通过一些手段,叶晨把陈教授的那本考古笔记拿到了手,但这本笔记中,关于踩水族的信息很不完整,后来,叶晨才了解到,那份信息被分成了三份,分别在陈教授和他的两个朋友手里,那两个所谓的朋友现在在哪儿,叶晨就完全不知道了,没想到今天她终于等到了,现在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就在叶晨以为自己的这次任务恐怕要失败的时候,她终于等到了。

叶晨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拨通了一个电话,说道:“你好,安迪,是我,晨。”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夸张的笑声,安迪说道:“晨小姐,好久没和你忠诚的安迪联系了,这次有什么吩咐吗?”

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莫名热情,叶晨始终无法习惯,她直接说道:“我马上要去参加一次探险,需要一名同伴,我会预付三十万美元作为定金。”

安迪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晨,这件事并不好办,你知道的,雇佣兵虽然也是提着脑袋赚钱,但他们还是希望脑袋能安安全全的放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样,他们才能用到手的钱换取美酒和女人。”

一般来说,雇佣佣兵来帮忙进行一次探险也就几万美金,有时候能达到十几万,但现在叶晨直接给出了三十万的定金,这还只是定金,这个小姑娘摆明了想要一份“死契”。所谓的死契是指这次探险十分危险,佣兵很可能无法生还,而且在探险过程中,他的性命完全归雇主所有,尝毒、试探、断后,这些事佣兵都不能拒绝,甚至出现过极端的情况,雇主和佣兵被困住了,无法得到任何食物,最后是佣兵用自己的肉吊住了已经受伤的雇主的命。这对佣兵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极高,所以有资格签订死契的佣兵极少,而这些佣兵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了,只不会选择死契的,叶晨张嘴就要张死契,即便在雇佣兵界人脉广博的安迪也不敢轻易答应下来。

叶晨说道:“五十万,如果需要我还可以再加,另外,你的中阶费用按最高标准来抽,希望你能够帮我这个忙。”

安迪苦笑道:“如果能帮我当然会帮了,你也是知道的,死契不是说有就有的,这需要慢慢的寻找,你不着急吧。”

叶晨说道:“我不是很着急,但还是越快越好,拜托了。”她又和安迪寒暄了几句,才挂断了电话。

徐冲和钱向等了几个星期,见叶晨这里一直没有回话,只得频频闻讯,但得到的回答都是:还没准备好,再等等。这么一等,就等了三个月。三个月后的一天,钱向终于接到了叶晨的电话:“准备一下,下周我们出发。”

第一百九十六章 泥淖中的古书(6)

他们约定在云贵边界的一个名叫哈莱的小镇上集合,听名字就知道,这里是少数民族聚集区。

当双方见面的时候,都惊讶的发现对方那边多了个人。

叶晨这边多了一个绿色眼睛,棕色头发的北欧壮汉,他叫汉斯,是她花了整整一百万美金雇佣的佣兵。为了能凑齐这一笔钱,叶晨几乎把公司的流动资金全部调出来了,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运行,但也不顾上了,如果这次探险能够达到预期目的的话,她也不在乎那点儿金币了。当然,在向徐冲他们介绍的时候,叶晨的说法是他是她的一个朋友,拥有丰富的探险经历,绝对是个很好的帮手。

叶晨是个女人,找一个朋友来帮自己扛点儿东西还算正常,徐冲这里的这位新人就有些特别了,而且那个人叶晨还认识。她看着站在后面,穿着可爱色系衣服的女生,用带有疑惑的眼神看着钱向。

钱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些尴尬,他把那个女生拉到前面,介绍道:“这是陈晓曦,是我们这次探险临时加的旅伴,嗯……她也是陈叔的女儿。”

陈晓曦落落大方的上前一步,主动伸手说道:“晨姐姐,我们又见面了,真的很高兴呢。”

叶晨笑着说道:“我也很高兴。”叶晨的眉梢眼角虽然带着笑,但却只是轻轻触碰了下陈晓曦的手指,两人并没有实在的握手。

徐冲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们俩儿,最开始钱向通知他陈晓曦也要参加进来时他并没有太在意,野外探险多一个人也好,再说她还是陈叔的女儿,但现在怎么看起来气氛有些不对呀?

对情况更加了解的钱向这时候只能一脸苦笑了,他听到过一些消息,小曦和叶晨之间似乎有些过节,最开始他也没有在意,但现在看来,她们之间不只是过节那么简单,两个勾心斗角的女人也不知道这会给这次探险带来什么。

陈晓曦又说道:“不要小看我,觉得我是拖累哦,我可是拿到了黑带的,而且我是学医的,处理点儿伤口什么的还是很专业的。”说完,还骄傲的拍了拍徐冲的肩膀。

听到陈晓曦这个明显意有所指的话,叶晨忍不住笑了笑,这下热闹了,这次探险恐怕会发生不少有意思的事。

根据笔记上的记载,叶晨他们需要走两天左右的山路,到达一个叫做双子沟的地方,在原始森林里赶路并不是件轻松的事,藤蔓和枝蔓会使人们的可视范围大大缩小,甚至抬头都看不见天,失去了太阳对方向的指引,是很容易迷路的,所以他们首先需要找一个当地人作为向导。

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使对当地人来说,深入原始森林也是件极其危险的事,而且以现在的生活条件,他们也不需要像祖辈那样,从山林里面赚生活,这里的居民都已经习惯了普通的上班生活,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森林的了解不比叶晨这些经常在野外探险的人多。

这有点儿出师不利,叶晨他们在寻找向导这一步上就被卡住了,找了足足有一个星期,他们才算找到了一个愿意带他们深入丛林的当地人。他们找到的这位向导叫符林,已经六十多岁了,是个老猎人,即便现在,他还会时不时到林子里打点儿野味儿,别看年纪比较大了,但其身手灵活不亚于年轻小伙子。

符老汉是个矮小精瘦的老头儿,在听完钱向对他们目的地的描述后,点着了旱烟抽了几口,才说道:“如此深入森林很可能会引得女神的愤怒,我需要几天来占卜,看女神是否愿意接受她的子民的朝拜。”然后又神神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大概是在描述那位女神的光辉事迹,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现在还不能进山,最少也需要再等半个月。

什么事都没干,他们就在这个小镇耗了快一个月了,这让所有人都感到很沮丧,这么长的时间也没什么事干,大家都走出了那个小旅馆,在周围游玩起来,这里身处群山之中,远离都市的喧嚣和纷繁,自然有一份特别的情趣。

在游玩的时候,叶晨得到了一条信息,有一种说法,说这个镇上的人大都是外迁过来的,而符老汉就是最初住在这里的人,据说他祖上是皇帝的亲卫,皇帝死后他们家族被派来守陵。

古代云贵地区一直比较偏远,不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据叶晨所知,没有一个皇帝是葬在这附近的,如果这条传言是真的,符家到底在为谁守陵?云贵地区在历史上又出现过什么可以称得上皇帝名号的人物?

很快,两个星期就过去了,今天他们就要出发了。一大早,符老汉就来到了他们住的旅店,叶晨他们也都已经准备好了。

对于叶晨这样喜欢谋定而后动的人来说,探险前做出充分的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叶晨和汉斯这一身的衣服都是通过安迪弄到的军货,而且他们还各自背了个很大的登山包。野外探险背包一定是塞得瓷瓷实实的,这么大的登山包一定很重,汉斯这样一米九几的北欧壮汉能被动钱向还信,但只有一米七,看起来也不是很有肉的叶晨居然也背着差不多一样大的背包就让他难以相信了。

相比于叶晨,陈晓曦的装备就太不专业了,一身耐磨的牛仔服,再加上一个普通大小的双肩旅行背包,她手上的那双手套还是徐冲看不下去送给她的。

双方虽然一起发起这次探险,但互相之间的信任却并不多,都不知道对方到底为这次探险准备了什么,说不定会有些东西准备重复了。还有一点,叶晨、徐冲和钱向都有点儿心里打鼓:对方有没有带武器,尤其是针对人的武器,比如说……枪!徐冲也算是见识过市面的人,他一眼就看出来叶晨身上穿的这套衣服来自于美**方,如果她真的有这样的门路的话,她背包里会不会有一把枪?

这种探险出现些事故是很经常的事,途中死几个人也没人会在意,这也是为什么徐冲并不介意陈晓曦加入的原因,真的要碍事的话,除掉就行了,他都想到了,徐冲不相信有着更加丰富探险经验的叶晨没有做这种准备。

不想了,到时候随机应变吧,徐冲隔着帆布感受了下自己准备的弩箭,双臂一用力,将登山包背了上来。

第一百九十七章 泥淖中的古书(7)

丛林探险的第一天很平淡的过去了,除开遇到了两条毒蛇之外,没什么值得在意的事,叶晨他们更多的是在调整自己的状态,为接下来的行程做准备。现在他们还只是在森林的外围打转,荒草丛中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些小路,到了明天,他们就要深入到森林的中心了,到时候别说路了,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就算不错了。

晚饭他们吃的是符老汉用老式散弹猎枪打到的一只兔子和两只野鸡。符老汉弄个小支架,下面添上捡来的枯枝,徐冲把野味宰杀洗好后切成了大块,放到锅里直接用水煮,叶晨加了点儿盐和调料,快煮熟的时候钱向又扔进去了一些掰碎的压缩饼干。

在野外,还是应该尽量就地取材来填饱肚子,能有替代品,就不要浪费自己带来的燃料和干粮,他们这次是去地下探险,那里想弄到点儿吃的就太难了,到时候就要靠自己带的东西来维持体力了,一个人能背的东西很有限,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白水煮的肉绝对算不上好吃,但现在不是讲究这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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