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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新石器女中医-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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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门上堆了一坨鸟粪。
  在他凶猛的装扮下,一双眼睛却闪着精明的光。
  “我只要他们的陶罐,其他不管。”陶瓦横了他一眼,说道。
  “那行。”陶粟点了点头,“陶瓦巫师,你吃好了吗,我们快点赶路,早点干完这事,早点回部落,再怎么说,我们没有跟大巫师说这事,心里总有些不着劲。”
  “你放心,只要拿回这陶罐的烧制方法,大巫师绝对不会怪罪的,况且还有那么多食物和女人,尽够你享用了。”陶瓦起身,走出草棚,淡淡说道。
  陶粟在他身后翻了个白眼。
  “赶路了,赶路了。”他大喊一声。
  族人们起身,收了草棚,捆了兽皮,纷纷攘攘准备赶路,在陶瓦陶粟看不见的地方,轻轻抱怨上那么一两声。
  ***
  羊尾族长带上部落里的勇士,急匆匆赶到了炎族。
  简华三言两语把事情跟他讲清楚了。
  羊尾族长先是愤然,握拳团团转了几圈,最后冷静下来,用力道:“战,这种来攻打的敌人只有战,除非我们丢下这块地方。而我们是不可能离开这里让给他们的,战,打败他们。”
  “我们炎族也是这样想的,勇敢战斗。”简华朝他一笑,“羊尾族长,你先听听我的想法,我们……”
  简华在泥地上把她的想法比划着说了一通。
  木通族长和羊尾族长齐齐点头,脸上露出笑意来。
  战斗要离部落越远越好,简华一点都不想让有陶部落的人知道此地的美好和丰饶。
  一只卷羊被拉了出来,一石刀下去,鲜血飙射出来,大红陶罐盛接。
  简华摆开大海碗,每个碗里倒上热腾腾的羊血。
  “勇士们,饮下这碗热血,神明会保佑你们,勇敢杀敌吧。”
  “杀!杀!杀!”
  两族勇士举起骨茅,高声呼喝。
  一个轮一个,上前来接过大海碗,把碗里的鲜血一饮而尽。
  这个队伍里,有原来的有熊族人,有卷羊族人,还有花族的女人,还有春季交换大会上换来的老人、奴隶,全都握着骨茅,持着藤盾,背着弓箭,腰间别着石斧,排成整齐的队伍。
  同仇敌忾,守卫部落。只待她一声令下,马上出发。
  简华再次穿上了她的牛皮靴子、牛仔裤,上身的羊皮衣袖口用细绳扎紧,背上她的竹弓箭篓,挎上医药箱,跟尚者握了下手,然后站到木通族长身边,大声道,“出发。”
  “出发。”
  木通族长和羊尾族长同时挥了下手。
  只有十几个勇士骑马,更多的则是步行。
  金猴派出的探查者已飞马回报,有陶人离这里还有半天的路,步行半天,骑马只需要两个烤肉的时间。
  已经很近了,简华皱了下眉头,提声道:“跑步前进。”
  队伍加速,奔路起来。
  简华努力跟上,一转头,却见花珠背着弓箭,拿着藤盾也混在队伍中。
  她朝她一瞪眼,还未开口,花珠已喊道:“大巫,我也是炎族人了,我有娃娃,你也有娃娃了。”
  简华沉默一下,然后朝她一点头,“保护好自己。”
  “大巫,你也是。”
  秋季的杂草已没有根骨,一脚踩下去,如同松脆的饼干。
  队伍的行进速度很快,冲下炎族所在的山峰,沿着山麓跑上一长段,前面是微微起伏的小山梁,杂草灌木间夹着稀疏的小树林。
  木通族长停下脚步环视一番,说道:“他们就是从这个方向过来的,大巫,我们在这里迎敌吧。”
  简华左右看了看,指着前面一处小树林道:“好,就在这里,以逸待劳。”
  一骑飞马到,正是金猴派回的探查者,“族长,大巫,敌人快要到了,还有差不多两顿烤肉的时间。”
  “好,你再去探查。”
  队伍拉到小树林前,离开十多米,转身就能跑进小树林的距离。
  “他们的武器就是石斧和木茅,先会投出木茅,奔进了再用石斧砍,我们平时练习的队形都记住了吗?”简华大声喊道。
  “记住了。”族人们齐声应,迅速整理队伍,坚起藤盾。
  “炎高,你带一人,随羊尾族长一起埋伏左右。”
  “是。”炎高叫上一人,扛起成圈的树藤。
  简华看着羊尾族长等人的身影在左右两侧伏下,拿过背上的竹弓,再次紧了紧弦。
  六十多人的队伍排列整齐,不闻人声,只有风刮过树林,枯叶落地的沙沙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远处小山梁上先是出现了几骑飞马的身影,紧接着一个个人头冒了出来,稀松零散的队伍走得弯弯扭扭,踢踢踏踏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
  以简华的眼光来看,这根本不能说是队伍,连山匪都称不上,也许应该说是长途迁徙者。
  简华一挥手,金猴带着的几人,一拨马儿,绕过众人,排到了队伍最边上。
  族人们未动,握紧了手上的武器,目光如电射向对面的敌人。
  简华抽出一只竹箭,慢慢搭上弓弦,冷静道:“等我的命令。”
  对面的人影一点点清晰起来,有扛树杆的,有卷着草席的,还有手上拎着陶罐的。
  “陶粟管事,快看,对面有人!”
  一个有陶族人眼尖,见到前面的队伍,立马惊叫了起来。
  “有人,好多人,他们站得好齐啊!这是哪个部落的?”
  “不会是炎族吧!”
  叽叽喳喳,指指点点,队伍慢慢停了下来。
  陶粟拨开众人,眯起眼望去,异样整齐的队伍,前前后后有三排人,竟然还有女人和老人。
  他们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东西,方方长长的,从来没有见过。
  一动不动站着,就这样瞪着他们。
  他的心率失跳了一下,寒栗从背后升起,莫名觉得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将要发生了。
  陶瓦一把推开族人,一抬头正对上简华平静的眼,是她,正是这个女人。
  她的眼睛不算很大,但却那样明亮幽深,每每对上这双眼睛,总让他觉得难受,好像从里到外,他所思所想都被她知道了。
  “他们就是炎族,杀死他们,杀光炎族,给我冲上去,杀光炎族。”他大声尖叫起来,“抢到的食物都归你们,捉到的女人也归你们,得来的陶罐献给大巫师,大巫师肯定会赐福的,杀啊!”
  尖叫声喊破了音。
  “食物归我们,女人也归我们,大巫师还给我们赐福,杀啊!杀啊!”
  有陶族人互相对视一眼,扔下手上的草帘子和树杆,拔出腰间的石斧,高举起手中的木茅,哇呀哇呀叫着朝炎族卷羊族的队伍冲去。
  “唉……”陶粟徒劳伸了下手,愤愤瞪一眼陶瓦,无奈拔下腰间石斧,大步朝对面冲去。
  陶瓦站住了脚,高举双手开始吟唱起来,“战吧,战吧,把炎族这个渺小的部落从这块大地上抹去吧……”
  凶神恶煞的面容,高举起的木茅,脚步腾腾直奔而来,确实很有气势,可简华心中却是一片平静,她已经能预料到战斗的结果了。
  她一挥手,清冷的声音发出,“标枪手,准备……”
  第三排微微退后一步,第二排掷茅器举起。
  “炎族吓傻了吧,他们吓得都不敢动了,杀啊!杀啊!”
  有陶族人估量着距离,准备投出他们的木茅。
  “放!”简华的声音落下,她手中竹箭跟着飞出,目标正是那个最为壮实,身上陶饰最多之人。


第131章 大获全胜
  有陶族人凶狠而来; 手上木茅正要投出,视线中却见对面一排木茅“刷”的飞出; 如同落雨般,划过长空,急速落下。
  他们的木茅怎么能飞得这样高!
  奔跑在最前的那个有陶人只觉胸前轻微一个刺痛; 眼皮慢慢垂下,一支木茅很是滑稽地尾端带着三片野鸡毛钉入了他的身体。
  他的身体一个晃动,手上的木茅随着惯性终于投射出去。
  往前飞了一段; 然后只见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举起,这根木茅就插上了怪东西。
  这个有陶人的脚步一软,胸前有血滴滴答答滑落出来,剧痛弥漫开; 他眼前一黑; 身体往前扑倒。
  简华的竹箭飞射出去,如同闪电一般。
  陶粟一挥石斧; 想把来物挥落,却觉身上一痛; 再低头,来物被他斩断了一截; 可前一半已扎进了他的腹部。
  什么武器,这么细小; 疼痛却更甚木茅。
  简华放完一箭,跟着喝道,“掷茅手退后; 弓箭手准备。”
  第二排齐齐往后退出两步,已拉弓上弦的第三排上前,正好卡在第一排的每人之间。
  “放!”
  简华断喝。
  弓箭手仰身,竹箭、木箭、苇箭,同一时间划过天空,嗡嗡声响在耳边,射向了有陶族人的身体。
  木通大叔一箭放出,正中一个有陶人的胸口,只见他傻傻低头,好像还有些弄不明白,身体就软软倒下了。
  嗨,这武器,太厉害了,他想欢呼一声,却听到简华冷清的声音再起,“掷茅手准备,放。”
  二十多根标枪射出,有五支射中了有陶人,两人被射在腿脚上,三人被射中了胸膛。
  被射中胸膛的奔出一两步,然后不支倒地了。
  命中率很差,但敌不过一轮又一轮,井然有序。
  陶粟眼睛瞪成了铜铃,背上冷汗冒了一层又一层,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打仗的,人还没有冲上去,石斧还没有相交,竟然已经有这么多族人倒下了。
  腿上插着木茅的还在惨呼,倒下的有的已经死去。
  炎族不是人,他们是魔鬼!
  再不逃的话,他也要死在这里了!
  细细一根木茅被他一咬牙拔了出来,带出一溜血肉,这木杆子韧韧的,跟他认识的木头都不相同,头上还绑着个什么东西,仔细一捏,竟然是骨头。他阿姆的,这炎族怎么想出来的,把骨头安在木茅上,他狠狠仍了手上木茅,手忙脚乱解下腰间的兽皮死死扎紧腹部流血伤口,大喊一声,“快逃,快逃啊。”
  心胆俱颤的有陶人“哇”的怪叫一声,转身奔逃,连那些伤者都不管了。
  陶瓦感觉有一大桶的冰水倒下,从头到脚淋了个湿透,这股寒意一直钻到了心里,全身都僵硬了。他说不出一句话来,举起的双手已没了知觉。
  他的族人们就如同那飞虫扑上火焰,然后一个个掉进了火堆中,连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炎族不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他们不该出现在这块土地上。
  “陶瓦巫师,快逃吧,他们要追上来了。”陶窝颤着声,双腿抖得如同筛糠般,憋着吃奶的劲拖着他转身欲逃。
  “金猴,带人杀了那个巫师,别让他逃了。”简华收了手,转头朝金猴命令道。
  “好!”等待己久的金猴和其他骑马的勇士大声应答,一夹马腹,马儿就奔了出去。
  轰隆隆,十几骑冲进有陶族人群,夹住陶瓦,团团围住转了个圈。
  有陶族人鬼哭狼嚎四散奔逃,金猴一催马上前,一石斧挥过,当场砍下了陶瓦的脑袋。
  陶瓦死了,连最后的遗言都没机会说了。
  陶窝被喷了一脸血,整个人懵了,也被一卷羊族人顺手砍掉了脑袋。
  陶粟一转头,看到此景,吓得神魂尽失,连滚带爬拼了老命奔逃。
  羊尾族长握拳,狠狠一捶地,他们埋伏在这里拉藤绳,竟然没用上,这些有陶族人,真是软蛋,连个像模像样的冲锋都没有。
  “冲上去,杀光这些有陶族人。”木通大叔大喝一声,带头冲向了倒在地上的伤者和溃逃的敌军。
  简华没有阻止,看着族人追上去,用骨茅戳死了地上的伤者,紧跟着再追了出去。
  “金猴,别让族人跑得太远了。”她喊道。
  “大巫,放心。”金猴带领的马队跟了上去。
  大获全胜。
  简华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十多具有陶人尸体,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大巫,这么好的武器,我想没有哪个部落能打赢我们了。”花珠拿着弓跑到简华身边,高兴说道。
  “是吗?”简华有些失神。
  “是啊,要不是有这些武器,我们部落今天肯定要死掉好多人。”花珠重重点了点头,“以往,不管哪个部落去打另外一个部落,总会死掉好多人的,今天有陶族才死了十多个,是最少的了,大巫,你别难过,他们来打我们,就是不对的。”
  “大巫,这下有陶族肯定不敢来了,我们把他们打怕了,瞧他们逃走时的样子,都在地上打滚了呢。”山猫高兴奔了回来,手上捧着个大红陶罐,“这是我们的陶罐,我找回来了,在那可恶的巫师的筐篓里。哼,他们有陶族还学会了我们的筐篓,真是不要脸。”
  “呕……”
  简华没有忍住,一下狂吐出来,似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吐个干净。
  “唉,大巫,你怎么了!”
  慌得花珠和山猫丢了手里的东西来扶她。
  简华摆着手,眼泪鼻涕全都涌了出来,空气中浓浓血腥味,只要鼻端轻轻一动,好像都吸进身体里了,这股味道腥甜得可怕。
  “水,给我水。”
  “有水吗?”山猫忙问花珠。
  花珠摇了摇头,“我去问其他人有没有。”
  “不用了,我歇一会就好。”简华忙拉住她,自己用手往下抚着胸口,努力深呼吸,又往后退了一段路,在草地上坐下来。
  “大巫,你好点了吗?怎么又作呕了?”山猫问。
  花珠朝她轻轻摇了摇头,山猫也不说话了,陪着简华在草地上坐下。
  凉风萧瑟,树叶飘零,满眼枯黄色,让人从心底里生出悲凉来。
  “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没有这样打仗的。”简华轻声道。
  “大巫,你以前的部落肯定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有很多很多的食物吧,大家都可以吃得饱,不用担心饿肚子。”山猫笑道。
  简华轻轻笑了,“对,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部落,大到你们无法想像。”
  “大巫,我们都感激你留下。”山猫又道。
  “我是回不去了,只能留下来。”简华自嘲,“我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害怕许多东西,怕饿肚子,怕冷,怕孤独,怕别人不再爱我了。”
  “我们都爱你,没有人会不爱你的。”山猫忙道。
  “大巫,你看到死去的人,可你没看见你救下的人吗,我,山猫,还有炎高、金猴他们,都是你救下的人。大巫,你是神女,跟我们不一样的神女,我真得相信!你是!”
  花珠拉起简华的手,紧紧握住,崇敬道。
  “大巫就是神女!这个还需要相信吗,大巫本来就是神女!”山猫瞪一眼花珠,在她那微带一点棕色的眼瞳内全然是认真的光芒。
  “我不是神女,只是比你们知道的多了那么一点点而已。”简华汕笑道。
  “大巫,你就是,你就是神女。”山猫特认真道。
  简华被她们这样一说,心情倒是平复了许多,治病是救人,其实有时候杀人也是救人。
  为了她的朋友,她的爱人,那她就算手染鲜血又如何。
  “好了,山猫,吹响羊角把他们都喊回来吧,我们把有陶人埋了,早点回部落,尚者大人他们该担心了。”简华起身说道。
  “好。”山猫欣然掏出羊角吹了起来。
  呜呜呜的号角声传出很远。
  ***
  虎毛大叔颤颤起身,把憋了好久的一口气从身体内吐出来,颓然道:“我们走吧!”
  五个汉子不约而同沉默地随在他身后。
  走出一段,老人转身开口,“你刚才在炎族,看见虎娃了吗?我怎么好像没见到?”
  “没有。但看到虎娃的阿姆了,她说虎娃跟木野他们出去办事情了。”虎族的汉子回道。
  “还是虎娃这娃子有见识,早早跟了炎族,以后差不了啊!”虎毛大叔感慨道。
  “我们还想留下来帮炎族打仗呢,没想到人家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忙。”鹿角部落的汉子叹了口气,“有这样武器的炎族,哪个部落都不敢惹他们了,炎族将会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强的部落。”
  “你们说,炎族这样强大,会来攻打我们部落吗?”风族的汉子问道。
  众人一阵沉默,还是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憨憨笑了起来:“你们在炎族吃到的食物,觉得好吃吗?”
  风族的汉子瞪了他一眼,正说重要问题呢,提什么吃的呀。
  “做出这样好吃食物的炎族肯定不会来攻打我们的,大巫是个大仁慈的人,她跟有陶部落不一样。”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抿了下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美味。
  “他说的对,大巫是个好人,不然也不会在春季大会上交换那么多老人和小娃了,你们看到没有,这次打仗也有老人在呢,那身体看着可是比以前好多了。”
  “是,是,这倒是。”众人点头。
  “虎娃的阿姆告诉我,说她吃的食物跟炎族人都一样呢,身体也好了许多。”虎族汉子说道。
  “炎族还送了我们这些东西,陶罐,羊皮袍子,炎族是个好部落,只要我们不惹他们,他们肯定不会来打我们的。”鹿角部落的汉子总结道,“我们跟炎族好好相处就是了”。
  “嗯,好好相处,我们以后还是多想想怎样才能不让部落里的小娃娃在寒日里挨饿吧。”虎毛大叔最后添上一句。


第132章 小别胜新婚
  死了十四个有陶人; 大伙一起挖坑,在小树林边的平地上; 把他们掩埋了。
  简华带着队伍回到炎族,两族人在巨石上开个了篝火晚会,烤肉舞蹈庆祝胜利。
  这是炎族卷羊族兄弟部落头一次利用先进的武器打退来敌; 保卫了部落。
  尚者拿着压平的泥板,用骨刀在上面细致刻画出两族交战的场景,让简华烧制成了陶板; 祭祀后供奉在尚者的树屋里。
  这些神一般的事迹是需要一代代流传下去的。
  族里的小家伙们,天天对着树杆练习射箭,那劲头恨不能让他们也上战场发射几箭杀个敌人才好。
  简华带着老人们,又擀制了十几条羊毛毡毯; 剩下的羊毛全都纺成线; 用来织衣服。
  橡树林的橡子一筐筐搬回来,摊开在巨石上晾晒; 然后剥出橡子,磨成橡子面; 清洗后把橡子粉晒干存贮到陶缸中。
  天气一日寒过一日,简华里面穿上一件羊毛衣; 外面再套上那件木野送他的狼皮外套,下身毛裤加牛仔裤; 脚蹬牛皮靴子,一条快及腰的长辫子甩在了身后,面容白晳不再; 泛起小麦色却更显轻盈矫健了。
  她用粗细均匀的藤蔓编织了无数回,拆了编,编了拆,终于做出一个强差人意的马鞍来。
  一匹性情温和的母马被牵了出来,先绑上一块兽皮,再把马鞍牢固绑上,两旁两个藤蔓编成的脚蹬子垂着。
  “拉住马,我要上去试试。”简华一手扶上马鞍桥。
  “大巫,不可,不可,让山猫来吧。”尚者大人被美搀扶了出来,忙阻拦道。
  “尚者大人,您永远这么消息灵通。”简华笑道,听她的话,把马让给了一旁跃跃欲试的山猫。
  山猫一手撑鞍,一腿飞跨马背,人就轻盈坐上了马背。
  “把脚踩在这个马蹬里,人就可以站立起来。”简华指点道。
  山猫双脚踩进马蹬,人一下就立了起来,她欢快喊道:“大巫,让我骑马跑上一圈吧。”
  “你这……”简华犹豫一下,“能控制好马吗?”
  “能,能的。大巫,你没看到的时候,我已经骑过好几回马了。”山猫激动道。
  简华的头还未点下,她一拨缰绳,手在马屁股上一拍,马儿就奔出了部落。
  “在部落里跑跑就好了嘛,还要去外头,小心啊……”
  简华追上去喊了一声,就见同样羊毛衣,狼皮背心,羊皮裤的山猫,英姿飒爽骑在马上,马儿顺着山坡冲下去,她的一头短发在风中飞扬,欢畅的笑声洒满一路。
  飞马一骑跑下山坡,又穿过小树林,就看不到身影了。
  “山猫胆子也太大了,得去个人看着她。”简华自言自语道。
  正担心间,却见山猫从树林后又转了出来,挥着手高声呼喊,“大巫,男人们回来了!”
  与此同时,瞭望台上的皮鼓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
  简华一手扶在木排门上,就见小树林后飞奔出几骑人马来。
  当先一人,一件兽皮背心,光裸着两个胳膊,一手拉缰一手持骨茅,身材削瘦精干,神彩飞扬地骑在大红马上,正朝部落飞奔而来,一抬眼见了她,脸上露个很大的笑容出来。
  “木野!”简华高喊一声,欢快跑了下去。
  他回来了,快要一个月了,他终于回来了。
  喜悦如同温泉水一遍遍洗刷过心田,简华的脚步越跑越快,辫子甩在脑后似要飞起来。
  他回来了,晚上有人给她暖脚了;他回来了,打仗的事不用她扛着了;他回来了,吃不完的烤肉可以丢给他了;他回来了,不舒服的时候可以跟他抱怨了;他回来了,有人可以让她撒娇了……
  木野从马上飞身而下,一把抱起了简华,朗声大笑,“简华,我回来了,你好吗,好想你啊。”
  简华捧住他脑袋,在他脑门上重重亲了一口,然后凑到他耳边,笑嘻嘻低声道:“你有小木野了。”
  “小木野?”木野微愣。
  “在我肚子里,你要当阿父了。”简华咯咯笑起来,“你喜欢吗?”
  “我要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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