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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剑的风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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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他提着水桶,穿过梅林,走入木屋。木屋里虽没有什么华丽的陈设,但却收拾得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屋子的角落里,有张八仙桌,那穿青衣衫的中年人从桶里拧出了一块抹布,开始抹桌子。他抹得很慢、很仔细,看来好像这桌子上只要有一点灰尘留下来,他就见不得人了似的,一遍又一遍。“蓝大哥,你又在整理屋子?”屋内传出女人的声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口头望向房门。“夫人。”这人竟是当年人称”神眼神剑“的蓝大先生蓝一尘。他的容貌虽然已老了些,但脸上的神情依然没有变,只是眼睛里已失去了昔日那种慑人的威严。当年他为了试杨铮的离别钩法到底得了杨恨的几分真传,而不惜牺牲一条手臂。他曾答应杨铮留在大林村外的小木屋,陪吕素文一起等着杨铮回来。如今又为何在这里?难道吕素文的失踪,和他有关系?门帘掀开,走出一中年妇人。她的脸色苍白,美丽的眼睛也已失去了昔日的光采,但眼尾的那抹倔强却仍在。她面上没有丝毫表情,看来是那么冷淡,似乎早已忘却了人间的欢乐,也已忘却了红尘的愁苦。蓝一尘见她走出,立即迎了上去。“夫人,你身体还未全好,怎么可以起床走动?”“躺太久骨头都松了。”她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孤零,那么寂寞。“难得今天天气好一点,起来走动走动。”蓝一尘抉着她走至窗前的椅子,她缓缓地坐下,望着窗外的梅林。“今年的梅花开得比往年早。”她的眼神也是寂寞。“雪季提早来了。”蓝一尘说:“所以梅花也开得比去年茂盛。”她的目光缓缓望向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眼睛逐渐膝拢,过了良久良久,才开口:“不知那里的梅花是否也开了。”“一定开了,那里的气候比这儿寒冷。”“没人照顾,会开得好吗?”蓝一尘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他一定会去照顾。”这次换她沉默了,她将视线收回,注视着蓝一尘,轻声地问:“他——还活着?”“一定活着。”蓝一尘肯定他说,“世上有一种人很不容易死,他就是属于这种人。”“今天是九月二十八,已经整整廿年。”她的眼角已有泪珠在闪烁。“夫人,是否要我陪你到那里去一趟?”蓝一尘轻声问道。“时间未到,我们怎么可以毁约。”她凄然而说:“廿年都忍了,还在乎剩下的时间吗?”“是。”蓝一尘轻轻叹了口气。“不知花儿现在长得怎么样?”她凝望着窗外的梅花。“一定又美丽又聪明。”蓝一尘嘴角有了笑意,笑容中带着无限慈祥。明知道回忆总像是喝一杯苦苦的酒,可是她愿意喝下这一杯苦酒。九月二十八,午后,难得有阳光。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纸照进来,照在花舞语光滑如缎子般的皮肤上,“凤吕”里的水温还是热的,她懒洋洋地躺在水里。可是花舞语心里并不愉快。在这天寒地冻的残秋里,能洗个热水澡,已几乎可以算是世上最愉快的事,可是一个人心里头如有她现在这么多心事,这世上也许就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她觉得愉快了。来到王爷府已三天了,和父亲碰面却不曾超过两次,是他太忙?或是在逃避她?从小在她的心灵里面,就默默地塑造父亲的形象,有时产午夜梦回时,会望着窗外的苍穹,将星星一颗:一颗地排列成父亲慈祥的笑容。也常在院子里拾起远方飘来的落叶,当做是父亲捎来的信息,宝贝般地收藏起来,等夜深人静,才喜悦地拿出,幻想地念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在渴望着父爱,如今呢?虽然和父亲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形同陌路。想着想着,舞语紧闭的眸子已沁出一滴泪珠。——为何现实总和梦想不一样?水温逐渐凉了,花舞语却不想起来——水冷还不及心冷来得痛苦。——肉体上的折磨,岂非也是减轻心痛的方法之一。“相见还不如不见”,花舞语总算体会出这句话的意境。泪珠已顺脸颊缓缓落下,滴人水中,激起无数的涟漪,就仿佛她心里的千千结。“小姐,好了吗?”丫鬟在门外说:“王爷在等你吃饭。”舞语眼睛骤睁,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喜悦?还是惊讶?两人吃饭八样莱,除了应时之菜外,连难得一见的果子狸肉都上桌。“这些菜你吃得惯吗?”杨铮问。“有您陪着,什么菜都好吃。”花舞语低着头吃饭。杨铮的心仿佛被针刺了一下,他望着舞语,轻声说:“趁热吃,菜凉了就不好吃。”杨铮举杯,杯到酒干,他又倒了一杯。“爹……”这一声叫得好陌生。“酒喝多了伤身体。”难得跟你吃饭,我……爹高兴,多喝点无妨。“杨铮又一口喝完。天色已暗,残月初升,扰人的雪又开始飘了。雪花飘飘,飘得令人心里好烦。“你……你母亲近来可好?“杨铮问。这句话真是问得愚蠢到家。花舞语抬头注视杨铮。”这廿年来,爹您过得如何?“回答得好。”我……。“杨铮不知如何答复。”她曾经对我说过。“花舞语的声音有点感伤。”她这一生,已来过、活过、爱过。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后悔。”来过、活过、爱过,人的一生如果能做到这三件事,又有什么遗憾?“来过、活过、爱过?”杨铮凄凉而笑。“无论对任何人来说,这都已足够。”“您呢?您来过、活过、爱过吗?”杨铮举杯却未喝,他注视着酒杯,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开口:“人为什么活着,生存之目的又为何?金钱?爱情?事业?”杨铮感叹地说:“遗憾的是,无论你追求何者,都免不了烦恼。”杯仰酒光,酒顺着喉咙流进杨铮的胃,烈酒烧喉,却抵不住他内心的绞痛。花舞语疼怜地望着他。眼已朦胧,星更朦胧。“他,真的如传说中那么厉害?”花舞语问。“他”当然是指狄青鳞。“我只知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杨铮回答。“那您为什么不再将他打败,将他抓起来?”问得好。每个练武的人,武功练到巅峰时,都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到了那时,他就很难再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所以有人不惜“求败”,因为他觉得只要能遇到一个真正的对于,纵然败了,也是愉快的。但“那时”杨铮的心情却一点也不愉快。他的心乱极了。——忽然间知道自己心爱的人未死,忽然间又知道自己已有了后代,而这后代又站在面前,他的心能不乱?那时他知道,以这么乱的心情去和狄青磷这样的高手决斗,胜算不多。他并不怕死,可是他现在能死吗?四“我已老了。”杨铮又喝了杯酒。“听说老年人都怕死。”两人目光相触,杨铮苦笑说:“有这种父亲,你后悔吗?”“我只知道您是我父亲。”花舞语的眼神充满了信心。“您怎么做,我都信任您。”杨铮深深地凝望她,这是自己的女儿,多么像她母亲,永远不问理由,永远信任他。菜虽已凉了,但杨铮的心却已开始沸腾。甘年来的痛苦,虽未全消,却已开始有了弥补。在这一刻,在这一餐,秋虽残,天虽寒,但两人的心却已逐渐暖了起来。——世上还有什么比亲情更温暖?丫鬟又端着一道香喷喷的菜进来。大银盘用大银盖盖着。杨铮掀开银盖,里面是一只烤兔子,他手持银刀,割开了兔子肚子。兔子肚子里还有一只烤鸽子。杨铮剖开鸽腹,用银刀挑出个已被油脂浸透了的鸽蛋。“此蛋最是吉祥,从来部只有贵客才尝得到的。”杨铮微笑地将蛋放入舞语盘子里。“今日之餐,更是非同寻常,像你这样的贵客,又叫我到哪里去找出第二个?”杨铮刚含笑地放下银刀,忽然发现银刀的尖,在灯光下竟有些发黑。他暗中吃了一惊,面上却丝毫不动声色,再看舞语盘子里的吉祥蛋,竟有两个小斑点,一黑一红的两个小点。舞语嫣然一笑地将吉样蛋挟起,杨铮暗捏把冷汗,正欲阻止,她竟将蛋放人他的盘内。、比蛋名为吉祥,应该由爹您尝。“舞语说:“祝您大吉大利。”杨铮松了一口气,大笑说:“好。”他挟起蛋,舞语以为他将蛋吃下了肚,其实蛋已到他的袖子里。蛋已剖开,蛋黄中插着两根极小型的箭,一黑一红。黑箭黑得就仿佛情人的眸子。红箭却红得仿佛是情人的血。“这蛋是从——”戴天话未说完,杨铮已开口。“烤兔的肚子里的烤鸽的肚子里的吉祥蛋。”戴天凝视桌上的吉祥蛋。“不可能是厨房大师傅搞的鬼。”“他还没这个本事。”杨铮笑了。“也没这个胆。”“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居然将毒下到这么隐秘的地方?”戴天说。“这一黑一红的箭,就叫情人箭。”杨铮说。“情人箭?”戴天微惊。“半夜听到它都会吓醒的情人箭?”“是的。”“四十年前,它几乎将整个武林闹翻掉,后来不知为了什么原困,突然消迹了。”杨铮仰首望着窗外的夜空,看他的神情就仿佛在思考着什么。戴天的目光直盯视那一黑一红的情人箭,眼神中充满了怀疑,他不信这么一对小小的箭,居然能令人闻名丧胆?“情人箭置人于死地的,并不是它的毒。”杨铮的眼神焦距,转向情人箭。“是它的腕力。”“魅力?”戴天吃惊的表情更甚。“情人箭并不是同时齐射。而是黑箭先”,当你想闪避时,却会被它的腕力迷惑,“杨铮说:“因为黑箭黑得就宛如情人的眼波。”——自远古以来,又有几人能抗拒情人的眼波?“等你心神正荡漾,红箭己悄悄地闯入你心深处。”杨铮说:“然后你的血就仿佛情人的泪珠般流出。”——情人,岂非也是令人伤心掉泪的对象之一?“为什么这么至凶之器,取了这么一个醉人的名字?”戴夭叹了口气。“自古以来,最会伤害人类的不管是事物或是人,总是很醉人的。”杨铮感慨他说。这是一句至理名言,戴天已深深记住。天虽己暗,灯火却亮如白昼。戴天忽然“觉空无一物的另一半蛋中,隐隐约约的有一张小纸头露出一角。他细心地用银刀挑出一张小纸团,等确定没有毒时,才放心地用手摊开小纸张。纸上满是油腻,字迹也有些模糊不清,但上面的字依然能见:“喜闻君和女儿相逢,在下不胜欢欣,特送上情人箭聊表敬意,盼君妥为保存,勿令我失望,青龙会。”看完小纸张,杨铮不觉笑了,他淡谈他说:“这入的文词虽不如你通顺文雅,但口气却和我有”些相似。“戴天苦笑。”青龙会和情人箭一样,本已消迹多年了,为何在今日同时出现。”“也许他们已结为亲家?“杨铮说。”青龙会已够人头痛,再加上诡秘的情人箭。“戴天注视杨铮。”王爷,往后的日子,有得您乐了。“  
第六章藏花的奇遇 
秋残。落叶凋零。风不大,但雪花萧萧而飘。天地问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萧索凄凉之意。山路崎岖不平,却绵绵沿向山脚的城镇。虽然换了一套新衣服,但仍掩不住钟毁灭沉痛寂寞之意。尤其眉宇间那浅浅的刀疤,竟带着一抹淡淡的凄凉。他走得虽不慢,但也快不到哪里去,长久的牢狱生活,已使他的精、气、神,消磨得几乎无存了。藏花好奇地望着钟毁灭走路的姿态,他走路的步法不像平常人一样,是一步一步踏着走。他是左脚先往前迈出一步,右脚再慢慢贴着地而拖上前,看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苦。他是因为身体乏力而必须这么走,抑或是他是个残废者,藏花真想问问他,为什么这样子走路?可是她没问,她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她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可以不说出自己不想说的事情,也可以拒绝回答。一眼望去,满山都是白雪,积雪在阳光照耀下,闪烁如钻石。雪花仍继续飘着,飘落在钟毁灭的发际上、睫毛上、鼻尖上,已慢慢地积少成多。他却连伸手去抹掉的意念都没有,他不止话少,仿佛也很懒。藏花千辛万苦地救他出来,虽不要他像某些人一样感谢地痛哭流涕,但至少也该说声谢谢。没有。他只是静静地望着藏花,淡淡他说:“你要我为你做什么?”藏花愣住,她觉得好笑又好气,苦笑地回答:“不必,做你要做的事。”他又静静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才用他那怪异而奇特的走路姿态,走离开城市,走入这座山。藏花当然要跟着,救他出来就是为了要知道那极神秘又充满诡异的“木乃伊”秘密。他仍在往前走,他走得不慢,但每一步看来仿佛部走得很痛苦。这么走,要走到何时才能为止?他不知道,甚至连想都懒得去想。既然已开始走了,就不停下来,纵然死亡就在前面等着他,他也绝不会停下来。不到达目的地,绝不停止。——人生岂非也应该这样,天色仍早,远远望向山脚,可看见一点淡淡的市镇轮廓。街道虽不长,也不宽,却有几十户店铺人家。这条街热闹得很,几乎就和北京的天桥一样,什么样的玩意买卖都有。现在虽然才过了正午,但街上两旁已摆起各式各样的摊子,卖各式各样的零食,耍各式各样的把戏,等待着各式各样的主顾。到了这里,藏花的眼睛都花了,她实在没想到钟毁灭要来的地方是这里。凡是住在较偏远乡村地区的人,不管是男人女人、大人小孩、店主客人、残废富贵,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纯朴。纯朴的笑脸、纯朴的买卖、纯朴的谈话、纯朴的待人。一切生活起居习惯,都离不开纯朴。因为纯朴就像是种子,早在几千几百年前就播种在他们祖先的血液里。第一眼望去,藏花就已喜欢上这个城镇,她觉得这个镇上不管是人或是物,都充满了浓厚的人情味。少女们穿扮朴素地在卖胭脂什货摊前,找寻着自己喜欢的粉盒。卖胭脂什货的老板,借着找钱机会,偷偷地“吃”了一下穿红裙少女的“豆腐”。穿红裙少女“吃吃”地笑了一声,脸红得跟苹果般的离去。一个肥胖的中年妇人带着一个梳着“冲天炮”的小孩,在买糖葫芦。三个脸上已被岁月刻下多条痕迹的老头,聚集在墙角的小吃摊上,高谈着年轻时的英勇事迹。身穿粗布的魁梧汉子,推着一辆独轮车从长街的另一尽处,沿街呼喊地推了过来。走江湖卖艺的正带着训练有素的小猴子,在表演走绳索的绝技。围看的人群拍手叫好声,不绝于耳,有的甚至早已掏钱丢入场内。这里处处洋溢着人情味,藏花就喜欢这种感觉,她认为一个人如果待在这种环境下,决不会有歹念萌生。钟毁灭虽然没有她那么深的感触,但眉宇间刀疤的那抹凄凉也淡了些。人不知不觉中已逛到了长街的中央处,正好是小猴子耍特技的地方。就在这时,突然有个人大声说了两个字,然后一切事情都在瞬间发生,快到在藏花还搞不清状况时,就已结束了。那被大声喊出的两个字是:“无罪。”话声未停,原本在玩耍的小猴子,忽然跳起来越过人群,扑向钟毁灭的脸。买糖葫芦的中年妇人,用力将手上的糖葫芦射向钟毁灭的胸口。已老态龙钟的三位喝酒老人突然变得身手敏捷地攻向钟毁灭的双脚。推独轮车的汉子将车转向,撞上钟毁灭的人。所有攻击都是朝钟毁灭的,藏花正想上前解危时,那刚买粉盒的红裙少女,已将手上的粉盒洒向藏花。粉未飞扬,瞬间迷漫了藏花,在她未被粉未笼罩时,她已发现屋顶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她紧闭双眼,纵身跃起,在临跳之前,她大声地朝钟毁灭说:“屋顶。”她迷漾中仿佛瞧见钟毁灭已跃起,也仿佛望见那卖脂粉什货的老板忽然抽出一条长鞭,挥手卷向空中的忡毁灭。长鞭如灵蛇般地卷住钟毁灭的脖于。然后以下的事,她就不知道了。这时,她的人虽已在屋顶,但眼睛却被粉未洒得张不开。她只有用耳朵去听,然而这么嘈杂喧哗的地方,忽然问没了声音,忽然间静寂了下来。就宛如死亡般的静寂。——这地方究竟“生了什么事?一一钟毁灭是否逃过攻击?——这镇上的人,为什么要攻击钟毁灭?——为什么突然没有声音了?藏花急欲要知道答案,偏偏她的眼睛被那要命的粉未弄得张不开。有风吹过。析旁一块木板招牌被风吹得”吱吱“地响,这本是镇上很体面的一块招牌,现在也已残破干裂,就像是老人的牙齿一样。招牌上满布鲜血,隐约还可以分辨出上面写着八个字”李家老店,童叟无欺。“街上的的情况,却还比这块招牌更糟得多。藏花静静地站在街道上,看着招牌在风中摇曳,等风停下来的时候,她才将视线慢慢地移向长街。这个地方虽然不是大城市,但还是个很热闹的小镇,南来北往的旅客,经过这个小镇时,总会在这卫盘桓两三天。可是这个小镇现在看来,仿佛已有三年没有人迹了。若不是刚刚在买卖的东西,仍残留在街上,藏花真会以为是在做恶梦。恶梦总会有醒的时候,藏花这个恶梦,却不知何时才能醒?钟毁灭是生?是死?这镇上的人为什么要杀他?这些人又都到哪里去,为什么在一瞬间都不见了?钟毁灭为什么要带她来到这里?莫非这小镇就是当年苦行僧遇难的地方?还是镇上隐藏着一个恶魔,等陌生人一来,就将他吞吃掉?正午刚过不久,有阳光、有风,雪却没下。在这残秋寒冷的季节里,今天是难得较有暖意的一天,藏花却觉得有一股寒意自脚底刺入她的骨髓里,窜上她的背脊。死一般的静寂中,只有风吹破窗,”噗落噗落“的响,在此时此景听来就宛如是地狱中的蝙蝠在振动双翅。藏花为什么还静静地站在那里?她是在思索发生的事?还是在等待?若是思索,这地方刚刚发生的事,她从头到尾根本未看清,又从何思索起,若是在等待,她等待的是什么?等待刚才的人又重现?还是死亡?是死亡?再一次的死亡?天色已将近黄昏,雪已开始下了。有雪仍有风。风吹着,忽然随风传来一阵歌声。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这歌声听来,就仿佛来自地狱。天涯路,毁灭人。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断魂已毁灭……听见这歌声时,藏花那双空无的眼睛里,却忽然现出种奇异的人情。——无论那是种什么样的表情,都绝不是痛苦的表情。歌声渐近,随着歌声同时而来的,居然是一个乞丐。这个乞丐居然是从唯一有体面招牌的”李家老店“内走出来的。这个乞丐低着头唱着歌,手上居然拿着一个元宝,他走得并不快,但也没在看路。——是不是他已经知道这小镇已没有人?连个死人都没有,所以他对·放心地低头走路?藏花还是站在邓儿,站在街道上唯一能走的地方,所以这个乞丐就撞上了藏花。四”你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让我撞?“这个乞丐说话声居然还很大。藏花笑了,碰到这种人,她通常都会笑。”朋友贵姓?”“我不是你的朋友,你也不是我的朋友。“乞丐瞪着她。”你为什么要问我贵姓?“藏花还是微笑着。”朋友,你是谁?”“唉呀!我最讨厌人家问我,你是谁?“乞丐的声音更大。”偏偏人家都喜欢问我,你是谁?“这乞丐仿佛有些痴痴呆呆,明明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他却要反反复复说上好几次,而且说话时嘴里就像是含着个鸡蛋似的,含糊不清。藏花正想用别的方法再问问他时,他却已开口说:“现在你听清楚,我就要告诉你,我是谁?”乞丐指着自己鼻子。“我姓黄,叫少爷,黄少爷就是我,我就是黄少爷。”“黄少爷?”藏花有点诧异。这个乞丐居然叫黄少爷!“记清楚了没有?”乞丐仿佛深怕她忘记,又再问一次:“我叫什么名字、我是谁?”“记清楚了。”藏花居然学他的口气。“你就是黄少爷,黄少爷就是你。”“对。以后千万别问我,你是谁?”乞丐摇着头。“我最讨厌人家问我,你是谁,偏偏人家都要问我,你是谁?唉!”乞丐叹了口气,忽然往藏花胁下钻了过去,一溜烟似的跑了。他跑得很快,却绝下像是有轻功根基的人。一天下的乞丐部跑得很快,这似乎早已变成乞丐的唯一本事。但藏花自然比他还要快得多。“你这人想要干什么?”乞丐一面跑,一面喘着气说:“你是不是想抢我的元宝?”藏花笑了笑,忽然一伸手,竟真的将他握在手里的元宝抢了过来。“不得了,不得了,有强盗在抢银子呀!”乞丐大叫着。幸好这条长街已没有人,否则藏花倒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若连乞丐的银子都要抢,岂非变成了第八流的强盗。“快把银子还给我。”乞丐叫的声音更大。“不然我跟你拼命。”“只要你回答我几句话,我不但将这银子还给你,还再送你一锭更大的。”乞丐眨着眼、似乎考虑了很久,才点头。“好,你要问什么?”“你是否在这小镇上己待了很久?”“是的。”“这条长街中午过后不久发生的事,你是否都看见?”乞丐仿佛颤抖了一下,才点点头。“告诉我这镇上到底”生了什么事?我那个朋友是生是死?镇上的人部到哪里去了?“藏花一连追问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却仿佛三根冰柱般地刺入乞丐身体。他不止身体在抖,连牙齿都已在打架。”我……我看……没有看见……“他说话本已含糊不清了,这下更听不出他在说什么?藏花突然掏出一个大元宝,在乞丐面前晃了晃。这元宝比任何仙药都灵,乞丐不但不抖了,眼睛也睁得大大的,直盯着藏花手上的大元宝。”你能不能将中午发生的事再说一次?”“能……可以。“乞丐伸手欲拿元宝,藏花却收回手。”说完事情,再给你。”“好。“乞丐转头望着长街,脸上逐渐露出种恐惧。仿佛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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