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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复仇事务所-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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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写剧本和歌曲?”苗敏羚惊讶,新加的这个朋友太厉害了,怎么什么都会?
“啊,会一点点。”她不会,但跟在穿越者身后,她记住了许多穿越者从她原本世界带来的经典剧本和经典歌曲。
“你太厉害了!”苗敏羚由衷地佩服道。
“嗨,美女,你在说我厉害吗?”一个吊儿郎当的年轻男人嬉皮笑脸地走过来调戏苗敏羚,苗敏羚厌恶地将脸转到一边。
“脾气了真大,不过我喜欢。”年轻人嘻嘻一笑,转头看到了马天虹,吹了一声口哨,“哟,这里还有一个大美女啊!美女,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姚菊人,要不要一切去喝甜水啊?”
马天虹收敛了笑容:“谢谢,我不喜欢喝甜水。小羚,我去上班了,先走了啊!”
说着不理姚菊人,径自离开。
等到马天虹下班回家,她再次看到了段绍祥。段绍祥是被苗敏羚领回来的,就住在他们楼上的天台。马天虹知道天台上的那间房子,很小很简陋,难为段绍祥一个大少爷竟然住这样的地方。从段绍祥的诉说中,马天虹知道段绍祥的遭遇。原来他所有的财产基业都被他的二叔和宋学礼侵吞,而他的未婚妻也成了宋学礼的二姨太。
“我要报仇,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段绍祥一拳头敲在天台的石栏杆上,“我觉得曹操的人生理念很对,‘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能天下人负我’。”
马天虹皱了皱眉,当初那个正直的青年改变了,但她没有立场与资格去指责他。若是她遭受到段绍祥这样的背叛,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吧?
“我这里有些钱,你先拿去用吧。”马天虹留下一些做生活费,将刚发的工资全部给了段绍祥。
段绍祥感动地接过钱,这是他经受了背叛后收到的这二份善意——第一份来自苗敏羚——他会好好珍惜:“谢谢,等我夺回了我的财产,一定千百倍还给你。”
马天虹笑了笑,不置可否。手中没钱,心里有些慌啊!看来,还是要想个办法赚钱才行。马天虹买了一份《成报》,想找一份兼职,可惜没有找到。
《成报》是香港最早期的报纸,创建于1939年五月一日,“成”取自成功之意。这家报纸确实办得很成功,如今是香港民众心中首选的报纸。报纸上的信息综合全面,除了当天的新闻、广告和娱乐消息外,还专门开辟了一栏刊登小说连载吸引小说。
在看完了有用的信息后,马天虹将视线转到了小说这一栏上,看了几眼,放下了。实在太没意思了,没有金大和古大开创武侠小说,现在的小说多为传奇小说或者无病呻吟的文艺小说,要不浅白、将女人当玩物,要不深沉得让人看不懂。
“还不如我自己写小说来看呢。”马天虹说出这句话后眼睛亮了。对啊,可以自己写小说啊,既能够赚钱又能打发时间,一举数得!
心动行动,马天虹拿出纸笔开始构思。
时间就在马天虹写作中过了好几天。段绍祥那着马天虹给他的钱做了许多不能说给苗敏羚听的事情,钱已经花光。为了生活,他找了工作,在一家电影院当放片工人。很巧,这间电影院的老板正是马天虹的姨父。电影院的名称叫做东升剧院,原本是东升戏院,是一个戏台子,后来被改建成剧院,既可以放电影也可以唱大戏,一地两用,让马天虹的姨父赚足了钱。不过,因为剧院历史悠久,使得其也多了一些不能言语的传说。
马天虹用大的牛皮纸袋把写好的稿子装起来,决定到报社投稿,结果刚出门就遇到从国外归来的表哥,马天虹随手将纸袋放到一边,招呼自家表哥进屋说话。表哥程浩然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年轻人,他对马天虹很好,虽然不能将马天虹接到程家去住,却送来一笔钱,让马天虹花销。
“不用了!”马天虹拒绝了程浩然的钱,“我现在在洋行工作,赚的钱足够我生活。表哥还是把钱拿回去吧,免得程太太因为钱的事情向姨父告你的状。”
“不会的。”程浩然还是要给钱,马天虹坚决不收。程浩然没办法,只能将钱收了回去,心中决定一定要多来看看表妹,她有困难就尽量帮她。
两个人聊着各自的生活。程浩然很了不起,是剑桥大学的毕业生,让姨父很为这个儿子骄傲,非常看重他。因此程浩然也成了程夫人的眼中刺。而现在,程浩然回家接手了程家的生意,程夫人更是恨不能剐了他。可惜啊,程父重视儿子甚过老婆。老婆没有了可以再娶,儿子却是自己的血脉,家中的财产自然是给儿子的,怎么可能留给女人?
“我现在写了小说投稿《成报》。”马天虹说着自己的近况,忽然想起自己刚才将装小说稿子的牛皮纸袋随手放在了门外的的鞋柜上,希望不要被人拿走了。马天虹连忙打开门走出去,发现牛皮袋子果然不见了。
“天虹,你在找什么?”程浩然疑惑地跟出来。
“没什么。”马天虹笑笑带着表哥回到房间里。等表哥离开中用一个寻物的小法术应该能找到东西。
袋子是段绍祥拿走的。他下班回家路过马天虹家门口,发现了柜子上的袋子。看了紧闭的房门,段绍祥以为马天虹还没有回家,便将袋子带回自己天台的小屋,准备晚上再将袋子还给马天虹。期间,宋仕元前来找他,这个善良的宋家二少刚刚跟父亲和大哥吵了一架,心情非常不好,想要找昔日的朋友道歉聊天。不过没有聊几句,苗敏羚找段绍祥有事,段绍祥只得将宋仕元留在屋子里等他。
宋仕元一个人百无聊赖,发现段绍祥丢在桌子上的牛皮纸袋,随口将纸袋打开,看了起来。立刻,宋仕元就沉迷进去了。
马天虹的第一篇小说是仿照《寻秦记》来写的,引入穿越的概念,主角是王翦的妹妹王嫣。王嫣是现代的女白领,意外穿越到了三千年前的战国时候,身体因为穿越的副作用缩水为五六岁大小,被当成王家的大小姐拣了回去。为了在这个动乱的世界生活下去,王嫣跟随“哥哥”王翦学习武功,成为了不下王翦的高手。十四岁时,不想嫁人的王嫣离开家,以男子的身份周游列国,认识了信陵君魏无忌、燕国太子丹、楚国李原等一系列在这个时代叱咤一时的风云人物。王嫣缓慢而坚定地成长着,她帮助还是赵国质子的赢政回到秦国,帮助他登临王位,帮助其先一步剿灭吕不韦和嫪毐的隐患。她跟着哥哥王翦一起上战场,用现代的军事学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战役,获得了战神称号。六国一统后,王嫣又在朝堂上发光发热,制定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措施。这些措施推广下去,百姓得到安生,没有人愿意跟着六国遗民造反,大秦不会再二世而亡。秦始皇一生没有立过皇后,因为后位是为了王嫣保留的。秦始皇临死前将帝位传给的不是大儿子扶苏,也不是小儿子胡亥,而是排行中间的十儿子赢磊。大部分人不知道赢磊的母亲是谁,只有秦始皇的心腹和朝堂上位高权重几位才知道赢磊是秦始皇和王嫣的儿子……
在现代很老套的一个故事却看得宋仕元热血沸腾,欲罢不能。可惜稿子只写到了王嫣带着赢政从赵国逃出来,以后的就没有了。宋仕元遗憾地瞪着稿子好一会儿,决定从头再看一遍。
“能够将我的小说书稿还给我吗?”马天虹一路找到段绍祥的房子,看到一个穿得很不错的青年正兴趣盎然地翻看小说书稿。这人应该是段绍祥的朋友吧?难得段绍祥落到如今的地步,青年还来看他,品性应该不错。
宋仕元抬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不同于苗敏羚的开朗热情,女孩子有些高冷,与苗敏羚相比就如同玫瑰与春兰一般。宋仕元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对,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翻看你的书稿的。”
说着手忙脚乱地将稿子放回牛皮纸袋,双手递回马天虹。
“没关系。”马天虹微笑着接回纸袋,“小说写出来就是让人看的。你看了后,觉得怎么样?”
“非常棒!”宋仕元竖起两根大拇指,“构思新奇,情节精彩。可惜后续没有看到,那个,以后你写了后续的情节,能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我很高兴有你这个读者。”
宋仕元高兴地笑了:“我叫宋仕元,你呢?叫什么名字?”
“我叫马天虹。”马天虹自我介绍道。
“啊——”宋仕元做恍然状,“你就是绍祥和阿羚口中那个无所不能的马小姐啊!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马天虹笑道:“什么叫无所不能?他们那么夸张,你也相信?”
“就凭看了这篇小说,我就相信。”宋仕元道,“我家开了一间电影公司,等你写完小说,能不能将小说委托给我们公司拍成电影啊?”
“可以啊!”马天虹道,“我答应了要写剧本给阿羚来演。若是小说拍成电影,我希望阿羚是主角。”
“这个……”宋仕元有些犹豫,毕竟公司是他父亲在打理,“我会尽量争取。”
“听说你在洋行上班?”宋仕元对眼前的女子好奇不已,询问着一个又一个从两个朋友处听到的有关马天虹信息,却不知道对一个女孩子好奇乃是喜欢的开端。
第三百零四章306 穿越香港五零年代三
在段绍祥的策划下,苗敏羚夺得了西施这个角色。如今化名白羚的她已经比较有名气了。她忙与拍摄中,段绍祥忙于报仇,没有两人陪伴的宋仕元便天天往马天虹家跑,为了第一时间看到马天虹写的小说书稿。
马天虹的第一篇小说《秦梦》在《成报》上发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整个香港都被这篇小说吸引了。拍摄《西施》的话题都及不上有关《秦梦》的话题。不过马天虹这个原作者坚持不露面,神秘性让读者猜测不已。《成报》为了拉拢马天虹这个吸金作者,稿费给其提高了三倍,使得马天虹赚的稿费比她在洋行做事的工资还要多。马天虹干脆辞掉了洋行的工作,一心在家中写小说。
“阿虹,你要出门?”宋仕元刚要敲门,门去打开了,马天虹一副外出的打扮。
“是啊,我要出门买一些东西。”马天虹没有让宋仕元进门,而是自己走进屋拿了一叠稿纸出来,“这些是昨天晚上写的,你拿回去慢慢看吧。”
“哦,好!”宋仕元接过稿子反身朝楼上走去——宋仕元已经彻底与家中闹翻,搬出了宋家,住在天台上——一边走一边疑惑:今天的阿虹看起来怪怪的。
马天虹松了口气,关好房门,快速离开。马天虹去药店买了一些治伤的药和酒精纱布,又快速地返回自己家中。现在,她家的沙发上躺着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马天虹不知道男人是谁,他是昨天夜间忽然从窗户爬进来的,也许到了安全的地方,男人松了一口气,放心地晕了过去。马天虹帮男人换了药,包扎好伤口,等了近一个小时,男人终于醒了。
“是你救了我?”男人笃定地道。他身上带着上位者的气势,还有血腥和杀气,看来,这是一个经常与死神打交道的人。
“是。你闯进了我家,而我,不想家中多一个死人。”马天虹回道,毫不惧怕男人的气势。
“对不起了。”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怀念,“原来这里是我的家。没想到我搬走后,这里租给了你这么漂亮的一位小姐。”
“说再多的好话也没用。你现在的伤势稳定了,应该能够走路了,最好赶紧离开,我可不惜望麻烦上门。”马天虹淡淡地道。
“不好意思了,我这就离开。”男子挣扎着站起身,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伤似乎好了许多,不是很影响行动了,“你是医生?”
“不是。”马天虹没有多说自己使用了一张恢复符。
男子深深看了马天虹一眼:“我叫康钧,你的救命之恩,我记住了。”
男子打开门走了出去,与宋仕元打了个照面。男子冷冷地扫了宋仕元,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宋仕元回头望了一眼男子的背影,皱起了眉头:“那个人是谁?他找你什么事情?有没有为难你?”
马天虹笑了笑道:“没事的,他是我表哥的朋友,帮我表哥带消息过来的。”
“你让你表哥不要多跟这人接触,我感觉这人是****上人,会连累你表哥。”宋仕元道。
“好的,我会提醒表哥。稿子你看完了?”
“对。”一提到稿子,宋仕元的表情兴奋起来,“这一部分好精彩啊,王嫣竟然制作热气球带赢政返回秦国,并在众目睽睽下降落在秦王宫,让人以为是神迹,坐实了赢政天子的名头。呵呵,这下子,成蛟彻底没戏了……”
马天虹笑看着宋仕元几乎手舞足蹈的比划,眼中闪动着笑意,心情也好了许多。宋仕元平时一副很稳重很老实的模样,没想到还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你们都在啊,太好了!”苗敏羚走进屋子,一下子摊倒在马天虹家的沙发上,“累死我了。原来演戏这么累!”
“可你累得开心啊!”马天虹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今天导演去拜访胡文森先生了,所以早收工,我也能早点儿回来休息了。”苗敏羚累得不想动,喝水是宋仕元帮她倒的。
“胡文森是谁?”马天虹问道。
“你连胡文森先生都不知道?”苗敏羚惊道,一副“你是从山里面跑出来的吗?那么有名的人,你都认不得”的表情。
马天虹抿着嘴唇。认不到又怎么了?她本来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不认得所谓的名人很正常。
宋仕元善良地给马天虹解惑:“胡文森先生是最著名的词曲作者。他本以写粤曲曲词知名,其后又跨界写流行曲的曲调与歌词,成绩一样骄人。他写的最著名的一首是《载歌载舞》,是去年《蝴蝶夫人》的插曲。”
《蝴蝶夫人》?她只知道意大利剧作家普契尼创作歌剧,还真不知道香港拍过一部《蝴蝶夫人》的电影,当然更不知道《载歌载舞》了。
苗敏羚道:“《载歌载舞》可好听了。”
说完还哼唱起来:“春酒绿,夜灯红,笙歌起自玉楼中。莫道风流如幻梦,花月良宵意万重,无关锁,广寒宫。任君陶醉入花丛,天花舞,若游龙;魂销未?问东风。只将愁怀付与一梦中。今宵双飞燕,明日又西东!人如山与水,何处不相逢?”
“确实挺好听的。”马天虹赞道,她比较喜欢这种充满古意的华夏风歌曲。
“阿羚,阿姨不在家吗?”宋仕元问苗敏羚。
苗敏羚道:“不在啊,我妈肯定去打牌了。如果不是太累了,我就出去吃饭了,现在只能等我妈了。”
马天虹站起身:“不用等你妈,我来做饭,你们就在我家吃吧。”
两只惊讶了:“你会做饭?”
这人不是一直在外面吃饭,从没有在家做过饭吗?难道她不是不会做饭?
马天虹道:“我会做饭,只是懒得做。今天我有兴致,就做一顿地道的沪菜请你们吃吧。”
马天虹前世是西南人,但在魔都和京城闯荡了几年,将两地的菜式学会了不老少。
苗敏羚和宋仕元闻言都很开心,他们本是魔都的人,来了香港后几乎都没有再吃过家乡菜了。
马天虹拿起钱包:“我去买菜!”
宋仕元赶紧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苗敏羚捂着嘴偷笑,她可是发现了宋仕元对马天虹的不一般,可惜这两人都没有发现。
“你不陪着阿羚,跟我出来做什么?”马天虹晃着竹篮子,好奇地问宋仕元。
宋仕元惊讶:“我为什么要陪阿羚?我可以帮你提东西啊。”
“你,你不是喜欢阿羚吗?”马天虹问道。
宋仕元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我哪里表现出我喜欢阿羚了?”
“阿羚住院的时候,你为了她跑来跑去,帮他争取西施的角色。这么用心,难道不是喜欢阿羚?”马天虹一一点出宋仕元为苗敏羚所做的事情。
“那是因为阿羚是我朋友,你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会这么殷勤地对你。”宋仕元心情很憋闷。马天虹怎么能误会他喜欢苗敏羚呢?苗敏羚是段绍祥的女朋友,而他喜欢的人是,是……
宋仕元的眼睛霍地睁大,他的心告诉他,他喜欢的人是马天虹。转头看向马天虹漂亮的脸蛋,宋仕元的脸红了!
“阿虹,我……”宋仕元的嘴张了张,表白的话一时说不出口。
“咦?”马天虹惊讶地朝一个方向看过去,宋仕元顺着她的视线,只看到一个年轻女孩子正在买菠菜。
“你认识那人?”
马天虹摇了摇头:“不认识。走吧,我们去买鱼,今天我做一道葡萄鱼给你们吃。”
看那个鬼魂的样子仿佛跟女孩子认识,并非想害人,就不用管了吧!
“好啊!”宋仕元高兴地应道,他很喜欢这道菜的。
另一边,张银仙后怕地拍着胸脯,差一点儿,她以为自己会死了呢,哦,不她已经死了,是魂飞魄散。
“你怎么了?”周秀英关心地小声问道,就怕其他人发现她的异常。
张银仙心有余悸地道:“刚才那个女孩子好可怕,给我的感觉就像是那些有修为的道士和尚一样,我以为她会把我抓走,打得我魂飞魄散。”
周秀英朝着马天虹两人的方向望了望,道:“你看错了吧?那位小姐又年轻又时尚,怎么可能跟道士和尚一样。”
张银仙坚持:“我的感觉不会骗我。那女人很可能是个天师,而且是很厉害的天师。”
周秀英虽然依然不是很信,但张银仙如此信誓旦旦,她还是相信了,安慰张银仙道:“既然你说她是很厉害的天师,不可能没有发现你。既然她没有要收你,说明她知道你是好鬼,不收你,也不干涉你。你放心吧。”
张银仙想了想,对哦,身价都不理睬自己,自己应该安全了。
“宋先生,马小姐,你们买菜回来了啊?”招呼两人的也是马天虹的邻居,住在二楼的江太太和她的大女儿江湘云。江湘云年轻漂亮,人又温柔,跟苗敏羚和马天虹的关系不错。江太太还有一个小女儿叫江凯伦,为人虚荣爱美,自己没本事却非常嫉妒马天虹和苗敏羚,使得两个人都不喜欢江凯伦。现在江凯伦没有跟着母亲和姐姐一起买菜,怕是到什么地方鬼混去了。
“是的。你们也买菜吗?”两人含笑与江太太和江湘云打招呼。
江太太摆了摆手:“我们出去吃饭,有人约了我们。”
“那我们不耽搁你们了。”马天虹侧身让开楼道大门,让两母女走了出去。
马天虹和宋仕元上楼,发现苗敏羚正趴在窗口往下看。
“你在看什么?”马天虹问道。
苗敏羚转身拍了拍胸口:“你吓了我一跳。”
马天虹笑了笑:“你刚才在看什么?”
苗敏羚道:“看红牡丹啊!好奇怪了,她竟然跑到咱们这种贫民住的地方来。她不是一直自诩高贵优雅,不屑与贫民打交道的吗?”
“红牡丹?就是那个在片场欺负你,害得你自杀抗议的那个人?”
“都说了我不是自杀,是吃错了东西。”苗敏羚不满地抗议道。
马天虹呵呵一笑:“可外面的人都认为你是被欺负得自杀的小可怜。”
苗敏羚“啊”了一声:“不要再说了,再说我生气了。”
“k,我不说了。我做饭去。”马天虹走进厨房。虽然她一直没有使用厨房,但厨房里面的用具和调味品都很齐备。
“我来帮你。”一男一女异口同声。
苗敏羚和宋仕元都要帮马天虹打下手,不过两个大少爷大小姐根本没有做过粗活,手忙脚乱一通,不是帮忙,而是捣乱。马天虹直接将他们赶出了厨房。
马天虹前一世从小就开始做菜做饭,业务很是熟悉。苗敏羚和宋仕元爱客厅中听得厨房里一阵锅碗瓢盆交响曲,不到一个小时,马天虹就做出了六个菜,一碗汤,端了出来。
“好香。”段绍祥非常及时地出现了,一身麻布衣服换成质量上乘做工考究的白色西服,看起来风度翩翩,优雅帅气,一如当初上海滩的百货巨子。
“葡萄鱼、醉鸡、蟹肉大排翅、八宝鸭、沪江排骨、鹅肝酱片,好丰盛啊!全部是我爱吃的。你们这是要给我庆祝吗?”段绍祥高兴地道,“是不是知道赵华山被我说服了,拿钱投资我做生意了啊?”
“你真的成功啦?”苗敏羚惊喜地问道。
段绍祥呵呵笑道:“你男朋友这么有能力,能不成功吗?”
苗敏羚欢喜地笑着扑进段绍祥怀中与他拥抱。宋仕元也笑着恭喜段绍祥,不过还是提醒道:“赵华山毕竟是混****的,你要小心,不要让他连累你。”
段绍祥伸出拳头与宋仕元对了对:“你就放心吧,我有分寸。”
马天虹亦笑道:“早知道今天有这么个大好事,我就多做几个菜为你庆祝了。”
“这些菜已经够丰富了。”段绍祥说完惊讶了,“这些是你做的菜?你竟然会做沪菜?你不是粤地人吗?”
第三百零五章307 穿越香港五零年代四
“不是魔都人就不能做沪菜了吗?我会的菜系多着呢。粤菜、川菜、京菜、江南菜,我都会做。”
“真想不到啊,阿虹你还这么贤惠。”段绍祥笑道。
苗敏羚也笑道:“阿虹那是出得厅房,入得厨房,不知道哪个男人娶了她,可就幸福了!”
说完,还冲着宋仕元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宋仕元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心里却很欢喜,偷偷瞟了马天虹一眼。马天虹察觉到宋仕元的视线和其他两人意味深长的笑容,心里面一动。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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