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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大人萌萌哒-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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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前,我特别交代了一下小家伙。

小家伙立刻委屈的不行,他听懂了我的话,可他对外界的接触,还是充满了陌生和畏惧,说白了,还是他长的太着急了。

灵智有点脱节。

不过比起去长生界夙悦那,他更愿意忍辱负重,因为长生界的那个叔叔,惯会磨搓人,尤其是磨搓他。

小君临想想就一阵恶寒。

当即点头如蒜的就朝我笑。

我奖励似的,从身上拿出一根棒棒糖给他,小家伙还没见过棒棒糖,先是疑惑的看着眼前,怪模怪样的东西。

后来我示意,这东西可以吃。

小家伙立刻没有半点戒心的就往嘴里塞,在他的意念里,知道我永远都不会骗他,所以吃的特别放心。

当扑一接触到,糖果的味道。

小东西立刻就露出了无比沉迷的表情,欢实的,抱着的一个劲的舔。

“娘亲,甜甜,好吃。”

有了这跟棒棒糖的贿赂,小家伙之后果然听话多了,回到阳世后,我第一个去的,就是我叔儿那。

上次临走的时候,还答应要回来吃饭,不想之后又发生了那么多事。

不过显然,我叔儿已经从苏家得到了我的消息,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焦虑,看到我的第一眼,虽眼眶有了微微的红。

但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一切,终于过去了。

而在我叔儿的心里,任何事,都比不得我的平安。

而回到阳世后,我跟容麒也都内敛的气息,完全像是一对普通的新婚小夫妻,带着孩子回门来了。

“呀,孩子都这么大了!”

我叔儿有些惊叹小君临的长势,小家伙因为之前已经被我贿赂,闻言,捧着手里的棒棒糖,仰头甜甜一笑。

“姥爷好。”

嫩嫩的童音,让人听着莫名心窝子发暖。

本来因为之前的磨难,还对容麒抱有意见的我叔儿,瞅着这么乖的小君临,立马也都烟消云散了。

第四卷 第508章 大结局

我们一同吃过饭后,我叔儿还带着,小君临去逛街,逢人就春风满面的介绍,“这我外孙子,这我外孙子,可爱吧……”

当然,君临跟我们一样,只有在使用术法,和露出本体的时候,眼睛的色泽才会产生变化,平时,尤其到了阳世,他的眼睛就化成了普通的黑色。

杏核般圆溜溜的大眼睛,乌黑乌黑的,懵懵懂,并透着灵气。

逢人就乐颠乐颠笑呵呵的。

倒不是这小家伙有多爱笑,而是经过了长生界的空寂无人,和冥城的清冷,温暖的阳世,只能用繁华如织来形容了。

小家伙喜欢的紧,在配上他圆圆胖胖,莲藕似的小身子,别提多招人疼了。

之后,我们又一块回了苏家屯。

重新来到了养尸地。

下面的另一个阴阳夹缝,已经开了,不过从表面上看,养尸地依旧一切如旧,并没有什么不同的。

倒是苏家屯。

自搬迁之后,一派欣欣向荣之态。

至于我父亲,他果然不会永远留在苏家屯,套用我舅儿的一句话,我父亲的命格已定,就是一辈子游子的命。

就得在外面飘着。

后来我还是从伢子叔的口中知道,自神仙墓那次之后,破月内部几乎是大地震,原本对高层有意见,准备退出撤离的我父亲跟慕容绝,居然又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请了回去。

而我也知道,我父亲并不贪恋破月的权威,能把他们重新请回去,肯定也有着必然的条件。

或者说,我父亲天生劳碌命吧。

他之前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养老。

其实我知道,他其实根本不愿意闲下来,苏家屯名义上是他的故乡,但离家多年,这里早已没有能真正牵挂住他的东西。

以前有我。

现在我也不用牵挂了。

他应该也知道很多有关我前世的事,所以再次见到我跟容麒还有我怀里的小君临时,他的表现并没有什么惊异。

就像是欢迎他嫁出去的女儿,回来了。

而我对他,是一种打心眼里的亲情与牵挂。

或许只有这个时候,我也才能明白,不管我现在是谁,但我骨子里的苏苗儿,永远都不会变,此生此世。

我父亲,跟我叔儿,都是我的牵挂。

后来我跟容麒商量着,要不要帮我父亲跟我叔儿改命,因为撇开俗世给予他们的表面繁华,他们的宿命,真的好苦。

不过容麒却让我去征求一下他们自己的意见。

我原以为这不算坏事。

只是没想到,我叔儿在听我说完后,忽然沉默了,随即苦笑摇头,竟是拒绝了。

“罢了,苗儿,有些事你还是不懂,我都这把年纪了,有些苦也受了,与其改命,不若顺其自然,生老病死,有时候何尝不是幸福,活的太久,也是自己找罪受。”

我没想到,素来贪生怕死的我叔儿,居然也要这么高的觉悟。

不过从他才不到五十岁光景,就已经半白的头发上,我明白了,在我与容麒的这些日子以来。

他老人家何尝不在为我的事,大起大落。

而我父亲的意思,跟我叔儿几乎是如出一辙,他们在最美好的年华,遭受了命运最无情的践踏。

一个根骨全废。

一个家破人亡。

如今在回头,已是半世匆匆,的确不用在争一时的朝夕了,安逸的老去,轮回,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而这,也该是与我最后的缘分了。

之后,我想起了当年的夙悦与刘家,我问容麒,查到那封诱骗我父母和慕容绝前去的信,是谁发出的了吗?

尽管很多隐秘,我已经知道了,大体的逃不开天正府君的纠葛,但我还是想知道,确切的真相。

容麒望着我。

他沉默了一下,才道:“是莲姬,我恢复记忆后就知道,她很早就在给天正做事了,他得知夙悦的行踪和信息后,以信件诱骗你父母和慕容绝前去,目的是为了让夙悦跟苏家结仇,她想看苏霍的反应而已。”

是啊,如果夙悦跟苏霍对上,于天正,于莲姬而言,的确是一场不可多得的好戏。

但时机未到。

以阴官苏霍的秉性,又怎么可能轻易出手,就算明知是局,看着自己的后辈子孙受难,也绝不能出手。

只是如此顺藤摸瓜。

“那当年,你容家灭门的事……”

我欲言又止的问。

容麒垂下眼帘,仿佛不愿想起这件事,苏家是我的牵挂,容家何尝不是他的,只是如今时过境迁,那些人事也都明了。

似乎也没什么不能说出口了。

“也是莲姬,夙悦察觉了我在容家,她又何尝察觉不到……只是他们谁都没有找到我,反而阴差阳错的让我遇到了苏霍。”

只能说,一切时也命也。

也是从那个时候,整个布局,开始被正式推动。

而当年苏霍之所以不对容麒袒露太多,便是因为他还很弱小,换句话说,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诉容麒,你的仇人是冥城的冥后,又能怎么样?

只会乱了他们千年的布局。

只得闭口不言,将他悄悄的保护起来,为他重新安排命运的轨迹,等着他,慢慢的强大起来,一切自会明朗。

如果说,南宫府君是一切的执棋人,那苏霍,便是一切的执行官。

一步步,一点点。

搅动了这常风云。

好在如今一切已经烟消云散。

之后,容麒用我们之前的存款,直接在阳世购置了一套房子,一来是因为我们暂时不打算离开阳世了。

最起码,在我叔儿跟我父亲他们结束这场俗世之前,我都不打算回去了。

好在人世匆匆,应该不会很久。

二来,买房一直以来都是容麒许给我的承诺,却一直因为各种理由,迟迟没有兑现,如今也算全了我一个小小的心愿。

新房落成后。

很快了迎来了我们的第一批客人,秦守,叶群,小恒。

我们的聚会还跟过去寻常一样,容麒在家主动掌勺,在厨房忙里忙外,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没有了老疯子。

却多一个萌萌哒的小家伙。

自从来了阳世,小君临都显得特别兴奋,尤其每天能看到这么多的人,而且每个人都稀罕他稀罕的不行。

秦守叶群小恒,更是惊异于我们的灵体宝宝,转脸的功夫就长这么大了。

明明上次见面,我的肚子才刚鼓起来。

小家伙君临也不认生,搅闹起来也是没完没了,就是因为长的太着急,语言能力一直不太完善。

总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出冒。

而小家伙唯一的爱好大概就是吃了,是个十足十的小吃货,所以秦守这群无耻的家伙,居然直接用吃的各种哄骗。

开饭后。

我们才简单聊起了近期彼此的情况。

秦守一如过去,四平八稳的,偶尔做做小生意,发点阴阳财,混的也算风生水起,不过貌似最近阴阳财也挑不起他的兴致了。

因为他不缺钱,就缺个媳妇,于是他这个黄金剩男,在家长的逼迫下,硬生生开启了他各种蒙蔽吐槽的相亲史。

不过说到相亲。

不得不说的还是叶群。

“还记得那个李梦甜吗?”

秦守忽然斜眼瞥了眼,在外面打电话的叶群,和正在逗弄小君临,玩的不亦乐乎的小恒,神秘兮兮的道。

“咋啦。”

我跟容麒的八卦小宇宙,立马给这小子挑了起来。

李梦甜我当然没有忘记,是叶群考古系的师妹,上次老鳖山还一块同生共死过一次,老实说,我对那妹子的印象不错。

才听秦守嘿嘿一笑:“之前,那个李梦甜不是被叶群给拒绝过嘛,那妹子心眼也实诚,从此就心伤肺伤的出国了,去了金光闪闪的米国,要么说,人家国家的风水就是养人,回来后,妹子的行事作风明显开放大胆了,很快再次对叶群展开了高调追求,而叶群这两年为了养尸赶尸,一直都没正经谈过一个恋爱,日子过的也跟何尝没差了,居然意外破天荒被李梦甜的痴心打动,跟李梦甜约了两次会。”

“那小恒呢?”

“我比较关心这个,这知道这小子大概缺乏安全感的原因,特别的黏叶群,叶群要是有个正牌女友,他还不炸了。”

秦守一挑眉。

“所以正题来了,叶群是直的不是弯的,总不能真一辈子跟僵尸过吧,这性别决定命运,后来小恒跟叶群闹腾不过,还离家出走的几天,起先叶群也没搭理他,不想这一走就走了小半个月,叶群才坐不住了,正要用赶尸秘术召唤,小恒就自己回来了,据说,回来后,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衣服半个月没换,脸也半个月没洗,可怜见的……虽说僵尸不注重这些,但这小子离了叶群,基本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

“那后来呢?”

“还能怎么着,回去后胖揍了他一顿,不过叶群刚刚有点起色的恋情,也就这么给搅合黄了,要我说,反噬有利就有弊,叶群估计上辈子就是欠了他的,喂,你们阴间不是有个前世薄,要不要给查查,他俩前世的恩怨……我猜他们前世不会是夫妻吧,然后小恒被叶群始乱终弃,才成就了这辈子的孽缘,活该被他这么磨搓,哈哈。”

一边说。

秦守这个不厚道的损友,已经乐的笑滩在了沙发上。

这个时候,叶群已经打完电话过来了。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从叶群的表态上就能看出来,刚才被自己损友爆料的事,他都听到了,不过也是无可奈何。

“跟李梦甜又分手了?”

“那根本不是真爱。”

叶群坐到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能看得出来,他的确尝试过,去接受新的恋情,但是他到底低估了命运给予他的利弊,小恒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了他的孽。

赶尸人做到他这个份上,也是够够的。

“其实我也没想过要太早结婚,三十五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就可以了。”最后叶群坦言。

小恒就像是一个孩子,长期独霸叶群对他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每天都给他糖果吃一样,如果突然有一天没有糖果了,他自然会反抗。

叶群的赶尸之路,还需要一番曲折呀。

很快夜幕降临。

比起阴间,阳世的夜,对我们来说,已经可以用很短来形容了,却不想,今夜,我们阳世的家里,来了一个久违的客人。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夜半。

闭幕养神中的容麒,忽然幽幽的睁开眼眸。

就见我们家门前,此刻立着一位白衣飘飘的男鬼,真是九玄山一别后的容昔前辈,他在九玄山被镇压百余年。

如今也不过一介普通的鬼修。

这段时间,他应该是游历了不少地方,也明白领悟了很多人世沧桑。

“你们的事,我也听说了。”

最后,容昔淡淡一语。

这段时间阴间的变动,很多人有目共睹,而两百年前的容家,也不过是这场恩怨的一个载体。

不过一切也已经随着岁月烟消云散。

“容昔前辈今后有什么打算?”最后我问。

容昔摇头,比起我们第一次在九玄山相遇,他似乎忧郁了几分,道:“我去过玄武山了,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当初重获自由的喜悦,如今也散了不少,发现做鬼也不过如此,所以我打算轮回了,今夜前来,不过是来与故人一一作别的。”

“轮回?容麒前辈可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容麒问。

容昔摇头。

“不了,我自问此生没做过什么恶事,阴司城中算阴德,也是少不得我的,放心,就是轮回,我亦安然。”

说完,容昔飘然而去。

尽管他与红姑娘的百年姻缘,很是让人吹嘘,但不管曾今如何的精彩美丽,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注定要归于平淡。

归于手边的闲话家常。

倒是没想到,后半夜,又来了一个客人。

夙悦愤愤而至,看着床上,睡的像小狗崽子一样沉的小君临时,斥道:“你们当真是要游戏人间,不打算回长生界吗?看看,这都什么破地方,瞧把孩子都养瘦了一圈,不行,明日随我回长生界一趟吧,就这么说定了。”

其实我不回长生界,也是有原因的,那里的灵气太浓郁了,小家伙长的很快,可长的太快了,灵智难免跟不上。

别到时候,都长成十七八的小伙子了,说话还不利索,每天还要糖糖吃,没晚还要搂着妈咪睡。

那画面真是幻灭。

不过。

夙悦你这么急吼吼的来。

“你是想我们了,还是想我们了,还是想我们了?”

对此。

夙悦重重的,傲娇一哼。

所以偶尔我们必须也得回趟长生界,同时我还发现,长生界里原来一直都有一个特殊的客人,柳风轻。

大概他也是灵体的原因,时常都会回到长生界看看。

而每次来,都会有一个小姑娘围着他打转转。

“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欢喜的问。

对方温和一笑:“我叫柳风轻,我从外面来,你呢?”

“我,我叫贞葭,玄龟,快来呀。”

女孩挥舞着小胳膊,粉色的纱衣,在长生界的清风中,徐徐挥动,像一只斑斓活泼的小花蝴蝶。

“公主,小心点。”

一个追一个赶,两个小不点,不断的在柳风轻的身边打转转。

周围鸟语花香。

阳光灿烂。

没想到贞葭公主这么快就生出了新的灵,只是她虽依旧叫贞葭,却已不在是过去的那个贞葭,不记得伤痛,不记得前世,也不记得她曾最爱的人。

柳风轻同样,不记得过去,不记得前世,更不记得曾今的爱恨。

这或许,便是最好的宿命。

毁灭与重生,结束与开端。

(正文完)

第四卷 第509章 篇外:群恒磨搓两三事(一)

李梦甜变了,至少一别半年,从视觉表面上,我感觉的出,她变了许多,不仅是打扮,还有气质。

以前总觉的她是一个清清爽爽的小丫头,说到交男女朋友,感觉她并不是我的菜,所以以前无论她怎么矜持的示好,我都没有做出过太明显的回应。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既然没可能。

干嘛还要耽误人家,再说,我的另一个身份,也不是轻易能被世人接受的,所以我很早就打算,如果将来结婚,应该会找一个玄门女子。

怎奈何,缘分一直未至。

要么不来电,要么就看不上,要么就是……总之很烦乱。

任谁也想象不到,他堂堂s大第一男神,英俊潇洒有气质,居然也会遇到这种尴尬的选择题。

究竟是顺其自然,还是等年龄到了,就将就着过了。

反正这个问题。

他的家里长辈到没有太大的声音,套用他爷爷的一句话就是……能生就行,是母的就行,别的他们基本可以接受。

好吧,跟一群和僵尸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古董,谈审美,的确比较无语。

但是,出于读了十几年书,骨子里那点酸气,我还是决定不想将就。

所以,我一直单着。

但是李梦甜的再次出现,却意外打破了我目前的心境,是的,曾近那个清清爽爽的小丫头,不仅变漂亮了,而且妩媚了。

穿上低胸的晚礼服。

感觉她就像是夜里的一颗明珠。

任何男性只要见了,都会忍不住的为她驻足,这其中也包括我,我一直以为,我会更比较喜欢那种朴实点的,像我前女友,那种百合花似的姑娘。

但是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人总是会变的,看惯了百合花,也是偶尔会喜欢红玫瑰的。

这是一场校庆晚宴。

学校里每年都会举办,但每次都大同小异,所以我参加的不多,但这次确是受陈教授特别邀请,没想到陈教授没见踪影。

反而意外见到了李梦甜,我就知道,这是一场专门给我设计的艳遇。

我是欣然接受,还是转身离开。

“师哥,别来无恙啊。”

李梦甜从灯火辉煌处朝我走来,笑容优雅。

这一刻我能感觉到,周围不断有挑衅的目光,此起彼伏,但很快也都散了,因为现在几乎全系的人都知道。

李梦甜对我的心思。

这种情况,如果要是放在过去,我可能会敷衍了事,让她知难而退,但今天却不同,也许是李梦甜很美,也许是今晚的酒色灯光很迷人。

我跟她聊的不错。

校庆很快就结束了,按照礼仪,我怎么样都该送今晚最璀璨的女主角,回家,或者发生点你什么。

而今晚李梦甜的表现,也远比我想象中的主动。

她甚至坦言:“师哥,我这次回来,其实就是为了你,因为我发现,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没法忘记你,所以我回来了。”

她笑着,轻轻的将软软的身子,朝我倾斜了过来。

我的目光,几乎能清晰的看到,她淡雅的红唇,和雪白的肌肤……让人莫名的,觉的这夜更迷离了。

而我也绝不是什么合格的柳下惠。

但是,一切很快都被一个电话给彻底搅合了。

寂静的夜。

暧昧流窜的车内。

手机的光芒显得有点刺眼。

我略有些不耐烦的接过电话,电话的另一头立刻就传来了,一个表面欠扁,喋喋不休的质问。

“群哥,都十一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你不在家我一个人害怕,总之你快点回来,还有我想吃巧克力,你回来的时候,如果门口的超市没关门,你记得给我带点……”

“嗯,我知道了。”

随口应了一句,我莫名有点烦这小子了,并且不止一次的反思,我是不是太惯着这小子了,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得寸进尺。

真把他自己当瓣蒜了,他只是我的行尸。

“是那个小恒?”

李梦甜挑眉。

我点头:“我表弟,一直赖在我家不走,我知道外面人怎么传我,不过清者自清……”

“我信你。”

李梦甜毫不犹豫的道。

但就在我跟她的话题,又要逐步深入的时候,该死的电话又响了,又是小恒,不过我这次没接,而是直接挂掉关机了。

我决定以后不能这么纵着他。

总是在我面前为所欲为,虽然他是我的行尸,但不能没大没小,也是时候,让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份的时候了。

他是我的行尸。

唯一不同的,只是有灵智,资质高一点而已。

我时常怀念毁掉的阿大,任劳任怨,从来不说一句废话……好吧,他也不会说,但那绝对是一个绝对服从的行尸。

“这样好吗?”

李梦甜看着我的手机,问我。

我摇头:“一个被……家长惯坏了的孩子,不用理会……”

我的话还没说完,坐在副驾驶,侧着身看着我的李梦甜,忽然望着我身后,面色大变,“啊,鬼……”

她凄厉一叫。

我皱眉回过头,就见车窗的玻璃上,此刻正趴着一张苍白苍白的脸,紧紧的贴在玻璃上,因为贴的太紧。

甚至眼球都像是被压扁了似的。

乍一看……真是够糟践的。

我眯眼,有些不痛快的摇下玻璃,车窗外的那张脸,立马一个激灵恢复了正常,但满眼都是委屈和控诉。

“群哥,你刚才明明答应回来给我买巧克力,可我都看完一集天线宝宝了,你还没回来,也不接我电话,你想干嘛……哦,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你是不是嫌弃我,不要我了?”

小恒不管不顾,噼里啪啦就是一窜问题。

李梦甜这才知道。

不是撞鬼了,是‘人’,还是叶群那个奇怪的表弟,这大晚上的,那么趴在车窗上,太恐怖了。

“没吓着吧。”

我也懒得理会小恒这个二货,回头关切的看了李梦甜一眼。

李梦甜立刻回以我安定一笑。

之后我直接驱车送李梦甜回了家,至于小恒,我没搭理他,我知道他现在实力不弱,保护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我没想到。

他被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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