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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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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在考虑怎么杀她。

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撩开她面前的头发,她的脸在灯光里露了出来。

妈!

他听到脑子里一声尖叫,身子禁不住往后一缩,手电筒差点从他手里掉下来。

他肯定那是错觉,母亲早就死了,她不可能在这里,前不久,他刚刚将她的骨灰放进墓穴,可是,他仍然耽搁了十几秒,才重新伸手过去。当她的脸再次呈现在他眼前时,他的身子又禁不住一颤,他得集中所有的注意力,一刻不停地提醒自己,现在他已经长大了,他在一个陌生的山村,他面对的是一个被囚禁多年的女人,那个女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有这样,他才能理智地面对他眼前的女人。

后来,他也曾给那个女人拍过照,他对比过照片中的她跟母亲的脸,其实,她们长得并不像,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一刻,他会认为她们像得几乎是同一个人。

“他已经死了。”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女人瞬间放松了下来。

“你是谁?”他问道。

女人指指自己的嘴,摇了摇头,又指指门外,接着又指指自己的嘴。他大致看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想说,她没法说话,她哑了,是老头把她弄哑的。也许是老头割了她的舌头,他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张大嘴。

她的舌头还在。也许老头给她下了药。

“你认字吗?还记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他问道。

她拼命点头。

他找来了纸和笔。她很快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地址。看来,她记得很清楚,理智告诉他,如果他想继续在这栋房子里住下去,他就得干掉她,不然难保哪一天,她会带着警察回来,到时候,就后患无穷。

他丢下她,坐在院子里,想了很久。当他重新走进地牢时,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准备好了,连手法和埋葬地点,他都已经想好了。

可是,当他钻进地窖时,却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那是邓丽君的歌,他小时候听过无数遍。

这时,他才发现地牢里有一台收录机。也许这女人平时常在这里播放邓丽君的歌,只是他在院子里干活,听不见。

她身上仍然可怜兮兮地披着床单。这一次看见他,她露出了几分羞涩,她有意识地将床单把身体裹紧了。她指了指那台收录机,又指指自己的嘴。

“你很喜欢听她的歌?”他问道。

她点了点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嘴。

“你会唱?”

她又点了点头。她没有哭,只是呆呆望着那台收录机很久很久。

那时,应该是最好的杀人时机,但是为了听邓丽君的歌,他迟疑了。而等他陪她听完整首《何日君再来》后,他改变了主意。

“我是他的儿子。”他说。

她似乎被吓了一跳,他立刻道:“别怕,我不知道他把你关在这里。现在,我可以送你回家,但为了我父亲的名声,你不能再回来。你可以对别人说,你摔下山崖后,失去了记忆,你把什么都忘了,这样,你家的人就不会一个劲地追问你了。其实就算你回来,也没有用,他已经死了,你出去之后,就能看见他的尸体……”

她似乎想问问题。

“他是心肌梗塞。”

她点了点头。

“你报警,对你没任何好处,他得不到任何惩罚,而你自己,名声全毁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将那个原先准备套在她头上的塑料袋塞进裤兜,“我会拿点钱给你,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如果有的话,我都会给你。你回家后,用这些钱去看病。”他指指她的喉咙,“不管能不能治好,你都可以去试试。从今天起,你就自由了,你可以重新开始。”

她看着他,似乎还有点不敢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你在这里等着。”

半个小时后,他在老头床底下的隔板里找到3000元现金,他估计那是老头全部的财产。他将这笔钱全部给了那女人。

他至今仍记得那天的情景,他报了警,也叫了救护车,等老头的尸体被搬走后,他才把那个女人叫出地牢。他在老头的衣柜里发现了她的旅行袋。他让她洗了澡,让她重新穿回了自己的衣服。等过了晚上十点,他才送她出门。他一路将她送到离她家十里远的一个小车站。那一年他15岁。没人知道他的心已经苍老得快进坟墓了。

他从没告诉过他的名字,她也没问过。

他记得,那天他们分别时,她紧紧握着他的手,掉下了眼泪。这是她在他面前第一次流泪,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感激。

她是他唯一放过的人,但是,他却从来没后悔过。有时候,他还曾经想给她写信,问问她近况如何,但是他最终没有写。

后来,他在老头床边的照相簿里发现了她的照片。那是她跟老头的合影,看起来,已经年代久远,因为照片上的老头至少比他死去时年轻二十岁,那时,他的头还没秃,而她显得更小,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他们像夫妻一样端端正正地站在一起照相,可两个人脸上都没有一丝笑容。

很久之后,他才从屋子里残留的线索和村委会干部的回忆中大致拼出故事的原貌。

老头名叫宋健,年轻的时候因为摔伤了腿,家里又穷,他一直找不到媳妇。就这样,他一个人捱到四十多岁,有一天,他去山里砍柴,遇到一个昏倒的女子,他将她带回家,找了医生为她医治。她醒来后,记起了自己的家乡,于是某天,老头就带着她离开了家,他们在县里一起照了张相留作纪念。自那以后,就再也没人见过那名女子。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被老头送回了家,而实际上,他可能将她打昏后,又带了回来。他把她禁锢在地窖里,强迫她跟他过夫妻生活,就这样,一过就是二十年。

那名女子接过那个旅行包时,曾经告诉他,那是她20年前用过的包。

当她穿上她二十年前的衣服时,那些衣服看起来就像是偷来了,一点都不合身。从照片上看,她跟过去已经判若两人。

他估计在这20年里,她还生过一个孩子,因为他在照相簿里见过老头抱着孩子的照片。而且,听村委会的人说,老头曾抱着孩子去村里报喜,当时他告诉所有人,他在外地结了婚,他的老婆给他生了个孩子。

可是,没过多久,他又对村委会的干部说,他的老婆不想跟他过了,抱着孩子走了。若干年后,他在院子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小堆深埋在地下的尸骸,那显然是小孩子的。他发现孩子的头骨完全碎了,他猜想可能是那女人跟老头之间发生过可怕的争斗,于是他们中的一方,一怒之下把孩子摔到了地上。

会是那个女人吗?还是老头自己?这一点他已经无从知晓,不过,自从发现了这个孩子的尸骸后,他就完全放心了。他相信那个他放走的女人,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来了。

那女人走后,他就以老头儿子的身份在这里住了下来。

他对村委会的人说,他的母亲从没给他办过身份证,因为她不想有人知道他的存在,她想再嫁人。后来派出所的人发现老头从来没结过婚,也没人知道那女人的真实姓名。他那时候只有15岁,长得一副营养不良的可怜相,于是,所有人都认为他那狠心的母亲为了将他抛弃,自己好去嫁人,而故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

由于他的身份曾经得到过老头的亲口证实,所以,村委会的人大都相信他,最后,在宋老头去世的半年后,他终于在村委会那群热心人的帮助下办妥了“宋平”的身份证。

接着,他用将近10年的时间才将原先那个阴暗潮湿又充满酸臭味的地牢打造成一个真正现代化的地牢。他在每个囚室里都安装了通风口,隔音设备、摄像头和麦克风,当然,还有厕所,在囚室与囚室之间他筑起了厚约20厘米的墙,如此一来,即便每个囚室里都有人,他们彼此之间也休想有任何联系。

嘀铃铃,手机响了。

他知道那是谁。这个答应给他100万酬劳的老混蛋,又来催他了。要不是为了那100万,他不会搞那么多麻烦事。

他向来喜欢干净利落。

“喂,事情干得怎么样?”对方问他。

“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他仿佛看见老家伙在电话那头松领带,每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老家伙就会做这个动作。

“没成功。”

“我以为你很能干。”对方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我不是神仙。”

“可你说……”

“我刚刚想到一件事。”他将矿泉水瓶子里的水倒入玻璃杯,他在自己的地盘时,他习惯用玻璃杯喝水,“你之所以要弄死姓岳的警察,无非是因为那个姓关的曾经给他寄了一个U盘。”

“这是你说的。”

“是U盘,我在网上查到了邮局的单子。”他喝了一口水,同时瞄了一眼监视屏,女孩正慢慢苏醒过来,她的身子在动,“可惜晚了一步,当我赶到邮局的时候,他正好离开,他取走了那个U盘。但是,我猜他还没看过。”

“没看过?”对方的脑子还没转过来。

“我们在监狱门口拦截了他,他因为受伤马上被送进了医院,接着是做手术,等他醒来后,他就成了嫌疑犯。他哪有时间在电脑上看U盘?而且,寄件人的名字可不是关仲杰,岳程没那么急着要看那个U盘。再说,如果他已经看过U盘,你怎么可能还有机会给我打电话?你说呢?”他说完这些故意停顿了好久,他知道对方需要时间消化他说的话。

好一会儿后,对方才开口。

“那你说,那东西,就是你说的U……”

“U盘。”蠢货!连U盘都不知道!他心里骂道。

“对,U盘,会在哪里?”

“岳程的父母应该去医院看过他,按照常理,他会把带血的衣服交给父母,让他们帮忙清洗,所以,那东西应该在他父母那里。我会去他家走一趟。”

“那……”

他截住了对方的话头。

“我先把U盘拿回来。等你把证据毁了,我们再找机会杀那个警察也不迟。你说呢?”

对方沉默了许久,“好吧,”最后他道,“也只能就照你说的办了。不过,你的动作得利索点。”

“当然,老爹。”

听他这么叫,对方似乎打了个寒战。

“别忘了替我准备好钱。”他又道。

“我会的。你拿回U盘后,我会先给你20万。”

“20万也太少了吧?”

“先把东西拿回来再说,你让我等得太久了!”对方不耐烦地低吼了一句。

他注视着显示屏,女孩已经在翻那包点心了。她看起来真的是饿极了。好吧,吃吧,小宝贝,你需要体力。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老家伙在电话那头喊道。

“我听着呢。”他懒洋洋地答道,“后天早上以前,把20万打到我的账号里,如果晚了,别怪我不客气。”

说罢,他挂了电话。

裴欣言瞄了一眼墙上的钟,十点半,没错,现在就是晚上十点半。陆劲他们已经走了快三个小时了,在走之前,他跟他的大肚子老婆轮流在劝说她,他们劝她停下来,跟他们一起走,后来,那个可恶的大肥婆还拉下了她的耳机,试图对着她的耳朵喊叫,但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无济于事,她照旧我行我素地打她的游戏。她从小是在喊叫声中长大的,她的耳朵有超强的承受力,因而无论何时,她都知道该怎么关闭自己的感官,让自己在没有遮挡的情况下安静下来,倾听内心的声音。

“裴欣言,裴欣言!”是岳程的声音,她知道他还在,他在陪她,大概也是为了她的安全考虑,刚才,她发现他在看她的照相簿,她别过头去,果然看见他拿着照相簿朝她快步走来,她扯下了耳机。

“怎么了?”

“她是不是你的姐姐?”他指了指照相簿上的一张全家福,那上面有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女孩的脸被剪掉了。

她看着那张照片,没回答,耳边却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你杀了爸爸!你明知道他什么都干!”“他没有杀人,他在自己的房间喝酒!他只是醉了!妈妈是自杀的!”……

“喂,她是不是你姐姐?你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岳程在问她。

再过一百年,她也不打算跟任何人谈论这些旧事。

“我饿了。”她站起身,从茶几下面拿出一包薯片来,她扯开袋口,抓了一片丢进嘴里。

岳程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她觉得他已经快疯了,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他用尽方法在劝说她,就差没跪地求她了,可她就是不肯离开家,甚至连挪动一下身体,她都不愿意。说实在的,现在看见他,她都有点同情他了。

她把薯片袋递了过去。

他别过头去,不理会她的慷慨。

“明白吗,我不可能一直在这里保护你。”

她耸耸肩,继续吃薯片。

“他可能随时会再来找你,他知道你是谁,他也知道你能证明我的清白,所以他不会放过你的!他费了那么多功夫诬陷我,他可不希望有人坏了他的好事!”

她兀自吧嗒吧嗒嚼着薯片,假装没听见。

他神情严肃地看着她,“他很有可能真的会杀了她,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担心?”

她又耸耸肩。

“她死了,难道你很开心?”他又问。

当然。她心道。这个骚扰了她十多年的女人,如果真的能变成一具分分秒秒都在腐烂的尸体,她真是要开心死了!

不过,开心归开心,之前还是出了点状况。

就在几个小时前,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她突然很想冲出门去看看,她想看看那个一直叫嚣着要她一辈子不好过的女人到底怎么样了,她有没有死。

当然,她明白这么做的后果,她知道她一旦打开门,那个拿枪的男人就会冲进来给他们一通扫射,她没那么傻,于是,她花了好几秒钟克制住了开门的冲动,但在这之后,她突然感觉呼吸困难,就像有人卡住了她的喉咙,她得像鱼一样张大嘴才能获得必需的氧气,而与此同时,她的语言功能也发生了障碍,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时,她觉得自己是在瞬间失去了跟外部世界联系的能力,所以她只能选择打游戏。在外人看来她是在娱乐,可其实,游戏是她的安眠药。没人知道,她正在动态的睡眠中,慢慢恢复着身体机能。是不是兴奋过头了?当时她问自己。

“老实说,你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与我无关。我只希望,你没事,她也没事——喂,我在跟你说话,你能不能有点反应?”岳程的口气已经相当不耐烦。

她抬起头,发现他正在看她,便又将薯片递了过去。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将手伸进了袋子。

“垃圾食品!”他嘟哝了一句。

“你不用留下来。”她问道。

“别废话了,你现在是唯一可以证明我清白的人,我可不希望你有事。”他回头指了指沙发,“今晚,我就睡那儿。”

“我可没同意。”她道。

他懒得跟她争论,朝她挥挥手,那意思是,我管你同意不同意。

她冷哼一声,“你不就是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我会弄几截图给你,你拿了就走吧,没必要留在这里讨人嫌。”

“截图我要,但我不会走。今晚我一定要留下来。裴欣言,你是因为我才惹上这身麻烦的,就算你再讨厌我,我也得留下来,明白吗?!”他说完,打了个哈欠,看起来疲倦极了,“好了,我最后再跟你说一遍,我不会走的。”

“可是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

他瞥了她一眼,问道:

“有没有口服消炎药?我出医院的时候太匆忙,什么药都没拿。”

这时她才想起,他肩上中过一枪。

她看着他,迟疑了一会儿,才丢给他一句话,“你过来。”

她来到卧室,拉开大抽屉。

“你自己找找有没有你需要的。”她道。

可他却望着满抽屉的药物发呆。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欣言,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她耸耸肩。她才无所谓他怎么叫她。

“你准备了那么多药,到底想干什么?你真的打算一辈子就住在这楼上了吗?你看,这里有消炎药,抗癌症药……脑动力药,还有治疗颈椎炎的,治疗刀伤,堕胎药……还有,要命!”他拿起一个药瓶叫了起来,“这是治疗毒瘾的。你吸毒?”

“当然不是。但有总比没有强。”

“还有堕胎药……难道你想堕胎的话,你就吃这个?而且,这肯定是你从哪个江湖医生那里弄来的,没有出厂日期,没有生产日期,属于三无产品,难道……你怀孕了?”他惊讶无比地看着她。

“没有。只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以后也许有一天……”她突然没兴趣说下去了,心想,我有什么必要跟这个人说那么多?她哗地一下关上了抽屉,“我只是告诉你,我这里有个药仓,如果你需要,你可以自己在这里找你需要的药。还有——”她蹲在地上,掀开床单,从里面拉出一个大旅行包来。她拉开拉链,将里面的东西通通展示在他面前。

“这些是什么?”他好奇地看着箱子里的东西,从里面拿出一件背心,“这看上去很像……”

“防弹衣。”

“防弹衣?”他惊道,“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你不知道网上什么都能买到吗?”她颇为得意地望着自己的战利品,“进口芳纶无纬布制成,重2。3KG左右,可起到二级保护作用,能够有效防止中国制式54手枪铅芯弹的穿透。”

听着她一本正经的介绍,他却拿起它,左看右看,一脸瞧不上的神情

“呵呵,防患于未然?”

“对!”她一把扯过防弹衣丢回箱子里。

“这些又是什么?”他拿起一卷绳索,又指指旁边的一个绿色书包。

“都是有用的东西。你过来。”

她走出卧室回到客厅,他紧跟在她身后。

电脑桌上方有个柜子,在最上面一格,放着有三个卡通造型的小瓷罐,她找来一张凳子,踩上去,随后,她双手捧起中间的那个唐老鸭瓷罐,跳下了凳子。

“这里面是什么?”岳程问道。

“我的逃生工具。”

“逃生工具?”

“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失火?会不会有人上门抢劫?我一个人住,当然要万事考虑得周全一些。”她扒开瓷罐的顶盖,从里面倒出一把钥匙和一个厚厚的信封。信封里是她半年前放进去的一万元现金。

岳程打开信封,瞥了她一眼,“你准备用这个钱跑路?”

她不是没听出他话里的嘲讽,不过,她懒得跟他争论。

“你得承认现金最有用。”她平静地说。

“那倒是的。”他点头,“那这把钥匙……”

“我现在就告诉你。”她冷漠地看着他,“听我说。现在我假设抢劫犯是三个人。A开枪打破门锁,踢门进来,B从那边爬进来,”她指指客厅的窗户,“C从卧室阳台爬进来。厨房和厕所暂时不考虑,因为上下都没有落脚点,他们没办法从上面或者下面爬进来……”

“你在拍电视剧吗?”他困惑地看着她。

“听我说下去!还记得箱子里的绳索和书包了吗?”

“当然。”

“现在的命题是,假如有三个人从这套公寓的不同方向包抄进来,我该怎么逃生?答案很简单,厨房或厕所。但我选择厕所,因为厕所的门可以从里面反锁上,但厨房不行,我家厨房的门锁坏了,一直没修。”

岳程又打了个哈欠,“好吧,然后呢?”

“我背上书包,将绳索在马桶底座绕两个圈,然后拉着绳索从窗户往下跳。”

“往下跳?”

“对!书包里是降落伞。”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她继续道:“他们发现你跳窗之后,很可能马上剪断绳子,如果在这之前,你没有到达目的地,你就需要用到降落伞。”

“他们也可能乘电梯到底楼去拦截你。降落伞的速度是不是比电梯快,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玄。一旦你落地,就有好几支枪对着你,到时候你怎么办?”

“所以目的地不是底楼,而是四楼。”她很高兴,他能跟上她的节奏,她走到窗边,继续道,“402有人住,但那是对盲人夫妻。他们看不见我。我从402厕所的窗子爬进去——通常,他们家厕所的窗子总是开着,但假如不巧关上了,我就得踢碎玻璃窗,所以,我就得预先穿上防护服,它在里面的旅行箱里,也是特殊材质做的,穿上它不至于会被玻璃割伤——然后,我从402的大门出去,走楼梯到二楼。那里有个老年活动室,它有一个入口面向大街,你直接走进去,穿过去,就能到大街上。接着就用到这个了,”她晃了晃手里的钥匙环,“我有辆车停在对面的小区里。”

岳程看着她手中的钥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准备加入FBI吗?”他问道。

“我只想告诉你,我能保护自己。”她将钥匙和钱重新装进瓷罐,然后踩上凳子,将瓷罐放回了原处。

“请问另外两个罐子里放着什么?”岳程问。

“米老鼠里面是仓鼠,发财猫里面是猫,”她看他不明白,解释道,“是骨灰。”

他一愣。

“如果有墓地,我会妥善安葬它们的,可惜没有。”她从凳子上跳下来,说道,“我都说完了。你没必要非得留在这里,我可以照顾自己。”

他笑着点头,“好吧,我信了。”

“那你可以走了。”她道。

“我哪儿也不去,除非你跟我一起走。”

这句话让她顿时火起。

“你是耳朵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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