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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收藏家-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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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酒这玩意儿,比起醉花散更难得。

杜酒的炼制工序很简单,所需要的原料也十分简单,五谷杂粮即可,但凡是个修道者,几乎都懂得酝酿杜酒。

只是,称的上真正的杜酒,得埋藏在酒窖中一千年以上,才算的上是老酒。寻常百八十年的杜,味道截然不同,而且,价格连醉花散都比不上。但杜酒有了千年的沉淀,价格实在贵的离谱。

就好比世俗间的千年人参,你有钱都买不到,属于有价无市的奢侈。

杜酒在地下沉淀千年之久,吸收地精之气,除了给人极其美妙的快感之外,还可以淬炼躯体,让饮酒者四肢百骸都无比的畅快,经脉通达,血液鼎沸。

仙人肉,昨天张哲辉尝试过了,味道确实不一般,而且张哲辉还特意找掌柜的预订了好几个,准备拿回去让家人也尝试一下。至于这杜酒,张哲辉倒也满是向往。

修道者的修为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可以辟谷,不好食五谷杂粮。能让修道者都为之癫狂的酒水,张哲辉也满是好奇杜酒的味道。

“人杀完了吗?”

说话时,程处默以铜铃般的眼珠子,四下里扫了一圈,拽着巨斧,雷声滚滚。

“还要杀谁?赶紧的,我帮你杀了了事,咱们去好好喝上一顿。”

杜酒不常有,有灵石的人却不少,程处默好不容易,逛了一早上才找到一葫芦杜酒,他担心不早点买下来喝进肚子,回头被别人买走了那可难受了。

剑豪脸上布满了阴沉,他甚至不敢去看程处默的双眼,深怕被他盯上了,拽着巨斧就劈砍下来,这家伙长得比大猩猩还要粗犷,吓人。

剑豪心中极为不爽,其他几个精英弟子,恐怕都被张哲辉的紫火吓破了胆儿,唯一能袭杀张哲辉的只有剑九,而这个老东西却像当什么事儿都没发生,束手而立,低着头半眯着双眼,跟睡着了一样。

剑豪知道,剑九只是负责保护他的安全,却不会听从他的调遣。

今天这脸算是丢尽了。

剑豪恋恋不舍的看了刘西西一眼,如此绝色美女,却属于别的男人。

“嘎嘎!”

剑豪拳头紧拽,心里暗暗发誓。

“小子,敢跟我作对,你给我等着,只要你敢踏出万神之乡半步,我一定找人杀了你。”

“西西,等着,用不了多久,我必将你……嘿嘿!”

剑豪沉着脸,闷声呵道。

“走。”

话落,先一步转身离开。

至于剑星寒的尸体,反正都烧干净了,也不用管了。事已至此,还留在这儿也只是丢人现眼罢了。

这次回去,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让父亲把剑九长老一职给撤了,杀了他最好。

老东西。

正文 第243章 去,打点酒水来

剑豪转头不悦的撇了剑九一眼,继而大步迈开,领着一行人,在众人鄙夷的眼神中,消失不见。

“小畜生。想杀我?”

剑九眼皮未眨一下,浑浊的老眼中,密布杀气。

如若剑豪老爹不是剑宗老魔的话,剑九早出手将这小子袭杀。

“哼!让你再嚣张几天,等我杀了张哲辉夺取重宝之后,找一处老林子修炼百十年,待我出来之时,无需他人出手,老夫先杀了你再说。”

因为排名最末,实力比之其他长老略低一筹,每次剑宗少主剑豪出山,剑宗老魔总是让剑九贴身保护,这让剑九极为不爽。

他堂堂一个长老,却成天跟个保姆似的,保护剑豪的安全,好处就轮不到他,还耽误他修炼的时间,剑九岂能不爽,。

再加上,剑宗老魔寿元将近。等剑魔一死,宗主的位置,自然得有人来坐。修道界第二大门派的宗主位置,不知道有多少人眼馋。但能接替的就只有他们九个长老。而在这九个长老之中,属他剑九的地位实力最低,想当宗主,没有实力可不够。本来剑九不抱有希望,但张哲辉的出现,让他眼前一亮。

只要……

程处默领着张哲辉刘西西,在一个巷子里左拐右拐,最终在一个破旧的土方子前停了下来。

若不是信任程处默,张哲辉都不敢到这儿来。

周边死气沉沉,寂静的能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那成片成片摇摇欲坠的房舍,就好像电视里的鬼屋,了无生气,让人不敢靠近。

“到了。”

程处默面带狂喜,咚咚咚敲着木门。

“前……”

“轰隆隆!”

也不知道矗立了多少年的木制房门,在程处默的摧残之下,轰然倒地。

“程处默!”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老头,衣衫褴褛,乍一看,跟街头垃圾箱边上蹲着的乞丐极为相似的老头,几个踏步间走到程处默跟前,一把将他给拧了起来,抓鸡崽子似的,提到半空。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们程家的人不许碰我的门。”

老头一脸不爽。

不久前南无仙刚来拜访过,一脚将他这破门踹倒,老头才修好,程处默又来了……

张哲辉刘西西两人面面相觑,这看似行将就木的老头,却轻易将程处默扣住,想来修为定然不凡。且不论其他,光程处默这个头没个三五百斤,也差不了多少,在加上那两柄巨斧,好说也过了千斤!

这老头不简单啊!

就在昨天,张哲辉还联合程处默,一同对付南宫平。

程处默在南宫平手中,都可以走上十几个回合,却是轻易就被这老头制服,可见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修为恐怕不在南宫平之下。

只是,这老头的形象,实在不敢让人恭维。邋遢的样子,比起乞丐还不如,一身浓郁的酒味,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过澡。

抬眼望去,张哲辉差点没乐出声来。

在那灰色的墙面,几个歪歪扭扭,形同蚂蚁连串攀爬的字体,引起了张哲辉的注意。

“程家人与狗不得入内。”

既然是程家人,程处默自然算其中一个。

张哲辉几乎可以断定,程处默就是南无仙的私生子,所以,这个程家人之中,肯定包括南无仙。

老头牛掰啊!

敢公然在门墙上,把南无仙跟狗摆在同一个位置,放眼天下,恐怕也就只有他一人胆敢如此了。

“小子张哲辉,拜见前辈。”

连南无仙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此人必有其独到之处,要么,在修为上比南无仙更胜一筹,要不然,就是站在某个领域的巅峰,让南无仙也不敢贸然动他,。或者,老头跟南无仙的关系不一般。

老头随手将程处默抛了下来,撇头扫了张哲辉和刘西西一眼,一脸的防备。继而,视线重新落到程处默身上,气恼道。

“你个臭小子。”说话时,老头跳起来,两只弓着在程处默脑门上狠狠敲了一下。

“他们是你带来蹭我酒水的?”

“嘿嘿!”程处默咧嘴没皮没脸,嘿嘿干笑着。

在老人面前,他就跟小辈一样,任由老头欺凌,断然不敢还手。

程处默嘴角抽了抽,揉着额头,咂巴咂巴嘴。

“酒鬼,你不是说只要我拿出二十万灵石,就可以找你换一瓶杜酒嘛!”

“我抽死……”

老头扬手作势要,程处默连忙闪身跳开。

老头一生酿酒,他的年纪,比起这杜酒还要老上十来倍。他向来不问世事,不与人争斗,没人知道他姓谁名谁,也没人知道老头修为几何。由于老头喜欢酿酒饮酒,每次饮酒,不醉不喝。故而,认识老头的人,都尊称他为酒鬼。

酒鬼从不与人争斗,不会受伤,也不追求修炼,也不需要法宝。所以,他完全不需要灵石,酝酿杜酒,原料简单,五谷杂粮即可。酒鬼根本不差灵石,实在缺的话,随便拿出一葫芦杜酒,就可以卖出几十万的灵石。

酒鬼之所以让程处默拿二十万灵石来交换杜酒,也只不过是找个借口,让程处默知难而退。

放眼望去,整个修道界修为略高的修道者,恐怕就属程处默两父子最窘迫了。除了平常吸收用的灵石之外,两人身上绝对不会超过一千灵石。说出去人家都不信。

酒鬼半眯着双眼,细细端详着张哲辉好片刻,又扫了刘西西一眼,诧然道。

“啧啧啧!”

酒鬼那一双浑浊的老眼,闪烁着绿油油的光芒。就好比色中恶鬼,看到天下最美的女人躺在自己眼前一般。

“哎!混世魔王居然舍得把天晶石转给你。”说话时候,酒鬼绕着刘西西走了一圈,上下量着,那睿智的眼神,似乎能看穿一切,叫刘西西头皮发炸,怯怯靠近张哲辉,捂着鼻子,嘟囔道。

“辉哥,他身上好臭。”

张哲辉心里嘎登一声,暗道坏了。

酒鬼身上,确确实实散发着一股子刺鼻的恶臭味,跟他在一块,让人不由的屏住呼吸,唯恐多吸上两口就会中毒。但也不能当着人的面,揭人短啊!

这小坏了。

酒鬼连南无仙都不惧,惹毛了他,比跟南宫平死磕还要恐怖。

果然,酒鬼面色一变。

张哲辉忙赔笑道。

“前辈,我女朋友不懂得人情世故,不会说话,还望……”

酒鬼摆了摆手,老脸一松,捋了捋胡须,叹息道。“除了他们程家人之外,你是第一个说我臭死人的女娃。”

“好!”酒鬼夸赞道。“我喜欢真诚的人。”说着,酒鬼扯着衣服自己嗅了嗅,呢喃着。“是有点臭哈!”

正文 第244章 对不起哥,我不跟你混

程处默挥舞着蒲团大的手掌,扇了扇风。

“还好!第一次来你这儿的时候,我差点没被熏晕过去。”

“哼!”

酒鬼怒瞪了程处默一眼,忿忿不平道。

“那你和你爹以后别来我这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爹干的好事,每百年就跑来我这儿窃走一葫芦杜酒,都是分神期的人了,传出去也不嫌丢人。”

“真的?”程处默铜铃大的眼珠子一蹬,愤慨道。“这死老头子,从来没让我尝过一口。”说话时,程处默眼前一亮,这不失为一个好法子。就是,自己目前修为太低了,恐怕不等他踏入门槛,就会被酒鬼给发现了。日后得好好提升一下实力才行啊!

“杜酒我有,不过,想喝我的酒,你得拿一件让我心动的东西来换才行。”

灵石那东西,酒鬼压根不差。

酒鬼盯着张哲辉,脸上含笑道。

“你宝贝那么多,拿出一件两件宝贝跟我交换杜也不为过。”

在酒鬼跟前,张哲辉就好像一个透明人似的,不论他潜藏的有所深,酒鬼一眼就将他看穿了。

张哲辉低着头,心中发慌,不敢去看酒鬼的双眼。早知道酒鬼如此睿智,张哲辉就不会答应程处默一块跟来这里了。

张哲辉身上确实拥有不少宝物。在他看来,造世鼎和丹方最为重要,其次就是紫火。

紫火已经在人前展示过数次,纵然被酒鬼发觉也没事,但造世鼎被发现了的话,那就麻烦了。

断剑鱼肠,虽也属于神器,但断去一截后,只是一柄地级下的法宝,甭说酒鬼,寻常修道者都瞧不上眼。

造世鼎不属于攻击和防御性的法宝,但它对张哲辉来说,极其重要。张哲辉不知道造世鼎应该规划为哪一类的法宝,不过,张哲辉感觉造世鼎最起码也属于神器。

倘若酒鬼动心了的话,那就麻烦了。

“嘿嘿!有意思。”酒鬼半眯着双眼,似乎看到了些什么。

张哲辉沉吟良久后,摸出一颗回阳丹,以及一颗延寿丹,呈递到酒鬼面前。

“前辈,我拿这两味丹药,换你一葫杜如何?”

如果酒鬼真动了心思,张哲辉现在逃也来不及。不如装作无事,说不定老头屁都没看出来呢!

“回阳丹延寿丹?”

不等张哲辉自己介绍,老头就看出来了。

酒鬼摇了摇头,脸有失望。

“回阳丹和延寿丹,只不过是低阶的仙丹,对我无用。不过,你这小子不简单啊!这两味丹药是你自己炼制的?上古遗失的仙丹,你都懂得炼制,而且还能凝练出丹纹来,不简单,不简单啊!”

酒鬼指了指张哲辉的储物戒。

“你这戒指里边藏着一柄神器,反正都已经残缺了,不如你把他转让给我!”隔着储物戒,酒鬼就嗅到了储物戒中鱼肠剑的气息。

不过,酒鬼也只能感受到神器的气息,却猜测不出里边东西为何物。

张哲辉一脸的诧然。他还是知道了。

“您是说的这个吗?”

张哲辉从储物戒中摸出鱼肠剑,递到酒鬼手中。

酒鬼接过鱼肠剑,在手中细细触摸起来,感受一番后,酒鬼呢喃着叹息道。

“断剑鱼肠。可惜了。”

酒鬼语气沧桑,仰天看着蓝天,瞳孔散漫,似乎在追忆数千年前发生的故事。

“这把断剑让给我,我拿十葫杜跟你兑换如何?”

程处默大喜过望,十葫杜,足够他们这次喝个爽了。

“老鬼你拿酒去!我老弟肯定答应。”

如果鱼肠剑完好无缺的话,还是当初熠熠生辉的神器的话,持有者断然不会拿神器去兑换杜。但鱼肠剑毁坏如此,只能算是一柄地级下法宝,一个地级下法宝,市面上最多几百灵石的价格,连闻杜酒的资格都不够。所以,这么一算下来的话,还是张哲辉赚了。不过,不管怎么说,鱼肠剑曾经确确实实是一柄神器。

张哲辉在犹豫。从得到鱼肠剑至今,张哲辉几乎从未借助过鱼肠剑,发挥自身的实力。说白了,这东西搁在他身上,毫无用处。可万一哪一天,自己找到了断去的那一截呢?

“一百瓶怎样?”见张哲辉踌躇不决,酒鬼深怕张哲辉不答应,自己一下就加了十倍。除了杜之外,酒鬼也没别的东西能拿得出手了。

“一百瓶杜酒……”

程处默惊的目瞪口呆,他还从未见酒鬼如此大方过呢!

“老弟快答应!一百瓶杜酒,省着点喝的话,足够我们喝上一年时间了。”

拿神器换酒喝,也太败家了,绕是鱼肠剑目前无用,张哲辉也不舍得啊!况且,酒鬼价格抬的这么厉害,显然鱼肠剑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很抱歉,前辈我……”

酒鬼神色黯然,急忙抢话。

“你且听我说一个故事,而后在考虑要不要把它转让给我,只要你愿意,但凡你开个条件,我一定满足你。”

数千年前,有一个游侠,人称庆卿,好读书击剑。后来改名荆轲,四方游历,结识不少侠义之士。

在榆次,荆轲与名声在外的盖聂讨论剑法,话不投机,盖聂怒目而视,荆轲便扬长而去。在邯郸,荆轲与鲁句践弈棋赌博,争棋路,鲁句践对他加以呵斥,荆轲不予计较,后悄然离去。

随后,荆轲来到燕国,与当地的狗屠夫和擅长击筑的高渐离交上了朋友。自那以后,在燕国旧色颓败的大街上,成天可以看到荆轲,高渐离和狗屠夫三人,躺在青砖上,摇光蓝天,大口大口喝酒。

喝到尽兴处,高渐离击筑,荆轲便和狗屠夫扯着破锣嗓子,大声唱着家乡的民谣。

在过往的人群眼中,放荡不羁的三人,形同疯子一般,让人不敢靠近。

殊不知,那一段时间,是他们三人最欢乐的时光。

此后,国事加急,秦国大军逼近,太子丹找到田光,田光自觉年迈,怕坏了太子丹的大事儿。于是乎便将荆轲举荐给太子丹,随后为了保住秘密,田光自刎,并以此激励荆轲。

最终,荆轲北上,在易水对岸,留下流传千百年的豪情状语。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自荆轲答应太子丹,过易水河畔第一步,荆轲就没算活着回来。

公元前259到2年,这一段时间,是属于秦始皇的年代。在那个战火纷飞,英雄辈出的年代,荆轲的故事,如同天上最璀璨的流星,在虚无冗长的历史长河中,划过一页绚烂的篇章。

自小,张哲辉就听说过荆轲大义刺秦王的故事。

不论艰险,不顾自身安危,为了天下百姓,荆轲毅然独身去往秦国刺杀秦王的气魄,就足以值得人尊崇。

且不说成功失败,自有史以来,荆轲开创了刺杀国家最高人的先例。而且,作为一个刺客,一个使用暗器的侠义之士,荆轲将黑暗中不受人欢迎的职业,搬到了光明的落脚点。

那易水河畔,万人相送的一幕,似乎就在眼前。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唯有手中这柄辉煌不再的鱼肠剑,曾经陪伴着荆轲,一同度过易水河畔。

正文 第245章 跳梁小丑

张哲辉震惊的无以复加,眼眸中满满都是钦佩。

“敢问跟前可是高渐离前辈?”

这可是历史中,闪耀点最刺眼的历史人物……身边的人物。

“不是。”

酒鬼摇了摇头。

“随我进来。”

言毕,酒鬼先一步推开破旧的木门,进入房间后,在床头木箱子里,翻出一截乌黑之物。

而这小小的一截,不足一尺长的东西,却让张哲辉惊呼出声。

“鱼肠剑!”

没错。

酒鬼手中乌黑无光的东西,真是断剑鱼肠损失的那一截,其他书友正在看:。这叫张哲辉怎能不惊讶,难怪自己让王胜龙派人四处听一下,也没找寻到断剑鱼肠的另外一截。原来,它藏在酒鬼这儿。

缘分啊!

倘若不是程处默叫张哲辉来这买酒的话,张哲辉即使穷其一生,也甭想找到鱼肠剑断去的那一截。

酒鬼自顾的将两截鱼肠剑相连接,剑刃上古怪的纹饰,果然吻合。

“嗡!”

鱼肠剑呜呜剧烈的颤抖起来,就连修为无上的酒鬼,也难以按捺的住。

“啾!”

古朴无华的鱼肠剑剑柄奇异的纹饰上,骤然闪过一道比乌黑的光芒,转瞬间,屋子都暗淡不少,那奇异的光芒似乎连光线全部吞噬干净。

“咻!”

断剑鱼肠挣脱开酒鬼的大手,跃然跳到半空之中,两截断开之处,完美的融合起来。

在鱼肠剑完全融合好的那一瞬间,屋子里杀气盛然,在这气势逼人的杀意之下,除了酒鬼之外,其余张哲辉几人,个个面色煞白,心惊肉跳。好比手无寸铁的普通人,被一只饥饿的野兽盯上了。

在野兽眼中,没有敌手,只有食物。

“咦?”

张哲辉满脸疑惑,盯着鱼肠剑。

他似乎感受到了鱼肠剑的欢快,手一招,心有灵犀的鱼肠剑,撕开空间,疾风追电一般,射向张哲辉,在张哲辉面前停了下来。

张哲辉吓了一跳,鱼肠剑的速度快的惊人,在运行的过程中,根本无法扑捉到他的运行规矩。

自三米开外,眨眼间便射到他面前来。而张哲辉根本就没察觉到鱼肠剑在运动,似乎它本来就一直在自己手中。

如果鱼肠剑的攻击目标是张哲辉的话,这一刻他已经毙命。

神器果然非同凡响。

张哲辉想不通,持有如此神器,当初荆轲又为何没能刺死秦王?

酒鬼面色一变,沉寂半响后,长长吐了一口气,缓缓道。“我就是那个狗屠夫。”

“啊?狗……”

程处默也从未听酒鬼说过着一档子事儿,他惊愕道。

“想不到啊!万万想不到,老鬼居然是屠狗的。”

“啪!”

酒鬼老手一扬,隔着三五米,用灵力狠狠扇了程处默后脑勺一巴掌。

“怎么?瞧不起老夫?”

程处默连连摆手。

“不敢不敢!”

他哪儿敢小瞧了酒鬼,程处默也不是仗势之人。只是比较惊诧。

刘西西听得是云里雾里,到现在也没明白酒鬼说的什么,至于鱼肠剑,刘西西并不看好,这么短小的剑能有什么用?要她的话,宁愿选择火光盈天的赤焰剑,也绝不会要鱼肠剑。

黑咕隆咚的,也不漂亮,。

“呐!”

酒鬼伸手接过鱼肠剑,横置在掌心处,右手轻柔的触摸着鱼肠剑剑身上的纹饰。两眼一闭,思绪再度回到两千年前的易水河畔。

太子丹带着万余甲士,亲自将荆轲送过河。又有十数万的百姓,自发的,从家中提着各种酒水,食物,零嘴,哭诉着一步一送,将荆轲送到易水河对岸。抱着必死之心的荆轲,一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将豪情点燃到了极致。

屠狗之辈,在古代一向被人轻视,瞧不起。唯有荆轲,高渐离两人诚心拿他当朋友对待。

吃狗肉,自然得配上好酒。

正是因为职业的关系,酒鬼酿了一辈子的酒,也醉了一辈子。

不由分说,酒鬼将鱼肠剑重新递还给张哲辉,继而,从储物戒中搬出一张石桌,四张凳子。

然后,在程处默眼巴巴的眼神中,酒鬼拿四个葫芦,继而,摸出五个温润如玉一般,青翠的杯子,泛着碧绿的光泽,乍一看,好似两片叶子重叠而成。

酒鬼酒醉一生,生性好酒,没几个好杯子怎么成。这几个杯子,可是花了大价钱才弄到手的。

不论是茶还是酒,古人对杯子很讲究,不同的杯子,喝出来的味道,大不相同。没有几年几十年的经验,一般人很难分辨出不同杯子饮酒的味道,其实完全不一样。

个浅显的比方。同样是一杯冰水,在大热的天,用玻璃杯盛着喝下去,绝对爽爆了。但如果用的是纸杯子,口感不免差了许多。

盛酒的葫芦,是毫不起眼,田埂地头常种的葫芦,成熟后剩下的空壳。不待酒鬼开盖子,程处默迫不及待,灿笑着揭开酒瓶子。顿时,一股青烟袅袅升起,在瓶盖上形成一道屏障,将酒水的香气,味道完完整整的密封保存好。如此一来,酒水沉寂千年,才能保证不坏。

这也是一个小型的阵法,无需灵力,便可借助酒气运转千年之久。

“啵!”

酒鬼手中一弹,迷雾拨开。顿时,一股子怡人的清香,在屋子里弥漫开。就连因为工作的原因,滴酒不沾的刘西西,也禁不住食指大动,咽了咽口水,探着脑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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