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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武魂传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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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笑之余,发现浴血之下,太史慈衣甲破损,武器品质低劣,一股强烈的心酸感在胸口蔓延,鼻子有点酸酸的。

    如此忠心耿耿的一员世之良将,自家老头子竟然慢待如斯,简直就是老眼昏花,老年痴呆症重度患者,反而重用什么,樊能,张英,于麋,等等一堆的垃圾武将,简直就是不作死,那绝对不会死。

    刘佚三下两下解下自己身上的骚包银铠,在太史慈目瞪口呆之下,亲自披到其身上,并替太史慈穿戴整齐。

    “少主,你这是……”

    太史慈还想挣扎,却感觉到刘佚麻杆棒一样的手臂上传来不可抗拒的巨大力量,竟然挣扎不脱,只能任其作为,心中震惊的无以复加,对刘佚的实力心中还存在那么一点点的怀疑,也随之烟消云散。

    “唔……不错!”

    刘佚盯着装饰一新的太史慈猛瞧了一会,似乎非常满意,口中啧啧有声,“想不到如此合身,就像为子义兄弟,量身打造一样,其实我穿的还有点大了,赠予子义兄弟,却是刚好!”

    “少主……”

    太史慈声音有点哽咽,铁打的身躯微微有些颤抖。

    “来人!”

    刘佚手一招,一名亲兵吃力的抗了一把玄铁枪过来,刘佚哈哈一笑,单手就擒了过来,双手抚摸冰冷的枪身,如同美女性感的肌肤一样,双手持枪,横在胸前,郑重的交到太史慈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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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曲阿小将

    太史慈瞧的真切,这把玄铁枪正是孙策出道以来,惯用的精良兵器,神亭岭对决,他用的就是这把玄铁枪。

    “宝枪配英雄,某借花献佛,这把孙策的玄铁枪一并赠予子义兄弟了,愿子义兄弟用此奋勇杀敌,逐鹿中原,建不世之功!”

    士为知己者死,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在刘繇帐下窝囊了多年的太史慈,今日终于遇到了他的伯乐,没有人能够明白他此刻的激动心情,这种心情,根本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于是太史慈只能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

    “啪嗒!”一声。

    太史慈持枪单膝半跪于地面,双手抱拳,热泪盈眶,语气铿锵有力,“太史慈谢过主公!慈有生之年,必追随主公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没错!是主公!不再是少主!太史慈有了他正真意义上的主公!

    “哈哈!子义兄弟,快快请起!”刘佚大喜,双手扶起了太史慈,目光如同瞧着分别了多年的好基友一般,充满赞赏和喜悦之情。

    “噢,对了!慈得遇主公,喜悦之余,差点忘了一件大事!还请主公多多担待!”太史慈突然一拍脑袋,语气略带歉意。

    “哦?什么事!”

    刘佚心下疑惑。

    “慈向主公推荐一名不可多得的勇士,才能十倍于吾,有万夫不挡之勇,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哦?”刘佚这一惊委实非同小可,因为他深知太史慈个性,是个老实孩子,不会说谎。

    你要说哪天他们家张英,樊能,陈横之流,向他推荐什么10倍于己的,他还真不一定相信。

    既然太史慈说是十倍于他,那么这个人的实力绝对堪称神将,至少也是关羽级别的水准。

    “子悦!子悦!咦,刚才还在我身边的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太史慈疑惑的四下搜寻了一下,终于发现了一名牵着一匹劣马,正努力往吃瓜群众当中藏身的普通骑卒,“子悦,你这是做什么!”

    太史慈满脸不悦,迈步一把揪住那名满脸血污,邋遢不堪的普通骑卒,不顾其反对将其揪到了刘佚的面前。

    “子悦,乃吾过命兄弟,姓钟名离,字子悦,神亭岭之战,拖住孙策军一十三将,使其不得寸进,近一个小时,假如单打独斗的话,吾亦不是子悦对手。”

    名叫钟离的曲阿小将,不顾太史慈的夸夸其谈,非常无奈的瞪了多事的太史慈一眼,心不甘情不愿的,对刘佚一抱拳,躬身向前。

    “钟离,见过少主!其实,子义兄弟说话老喜欢言过其实,某只是一名非常普通的骑卒而已,神亭岭之战,某只是带着孙策军的一行人在大山里兜圈子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武艺低劣,也实在入不了少主的法眼。”

    “子悦!”

    太史慈是真的怒了,自己费心将其推荐给刘佚,这个非常难得的的明主,可是他钟子悦就像吃错了药一样,就是不明白自己的心思。

    如今天下大乱,汉室衰亡,正是英雄一展报负的时候,这厮竟然就甘愿做一名吃力不讨好的普通骑卒,太史慈真想亲自砸开他脑壳子,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子悦,兄弟先不忙答复,请暂且听我一言!”

    刘佚微微摆了一下手,阻止了太史慈的欲言又止,眯着眼睛扫视了一眼钟离,迈步走到了他的身边,胸有成竹的微笑了一下,嘴角扬起淡淡的邪笑。

    曲阿小将钟子悦,有神级武艺却甘愿做一名普通骑卒的原因,刘佚此刻早已了然于胸。

    原因就是!她,钟子悦,是一个女人!

    她不想让人发现她女子的身份!只有藏身于普通士卒

    刘佚是什么人?来自21世纪精锐雇佣兵。

    这个高危职业,是拿命换财富,执行任务完成的奖金,虽然很高,但是雇佣军经常徘徊在生死边缘,精神高度紧绷,没有任务,空闲下来的时候,神经需要放松,精神需要发泄。

    美酒,女人,往往是一名男性雇佣军最佳的发泄方式。

    曾经现实世界中刘佚也不能免俗,拿生命赚取的高额奖金,大多被其挥霍一空。

    早就是“酒精考验”的战士,阅女无数,什么样的女人,他没有见过?

    光凭嗅觉,他就能品出来,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女扮男装,这种小儿科,或许骗一骗古人还行,在有着一颗21世纪毒眼的刘佚面前,她就是一个完全被扒光的少女,无所遁形。

    也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有如此武艺的人却只做个小小的骑卒以为谋生,那么我想问你,关羽武圣,出道之前也只能以卖豆子为生,张飞,出道之前,也只是个杀猪的。

    作为一个有武艺的女人,不偷不抢不卖,又不能暴露女人身份,她还能干什么?

    在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三国时代,她不想嫁人只能活活饿死!

    即使一身神级武艺,哪个诸侯肯要一个女人为将,不要被世人笑掉大牙。

    刘佚淡定的凑到钟离的耳边,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语气,喃喃细语。

    “我知道你的秘密!你,是个女人。”

    钟离浑身不由自主的一颤,心中大惊,指关节握得“咯!咯!”作响,面色有点红晕,虽然被邋遢的血污掩盖,但是还是逃不出刘佚的毒眼。

    “你不必紧张,也不用担心我对任何人透露你的身份,你也不用告诉我,你的过往,该说的时候,你总有一天会和我说。”

    “哦?你这么自信?”

    钟离揶揄的撇了撇嘴唇,嘴角扬起一抹不以察觉的冷笑。

    “性别是父母给的,咱们不能选择,但是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机会只有一次,你可以赌一把,敢不敢与我一起,与命运对抗?证明你自己?”

    刘佚每一句话都击打在钟离心底最柔软的部位,只因性别,让其不敢让卓绝的武艺,大白于天下,在世间绽放出绚丽的色彩。

    “看来太史子义的选择是正确的,这小子今天的作风,和他老子竟然完全不同,隐隐有领袖的气质,真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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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泾县三结义

    钟离心中默默的暗想着,她从来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敢爱敢恨,决定什么就做什么,当下不再犹豫,“哗啦!”一声,单膝跪地,双手抱拳,目光灼灼的充满战意,以及对未来的渴望。

    “钟离,拜见主公,愿追随主公鞍前马后,效犬马之劳!”

    “哈哈哈!子悦,请起!”刘佚大笑着双手将钟离扶了起来,心中暗爽,想不到泾县救了太史慈,还额外奉送一名神秘的曲阿小将,另外借着刚才无意中揩油的机会,女神将玉手上除了有点老茧以外,竟然也滑腻异常,令人浮想联翩。

    “哈哈!子悦,这样就对了嘛!”太史慈走了过来,高兴的拍了拍钟离的肩膀,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子悦!”刘佚微笑着牵起了她的手,当然是处于何种阴险揩油目的那就为之可说了,眼神瞥到钟离的坐骑乃是一匹非常普通的枣红马,“初次见面,没有什么好送的,仅有劣马一匹,还请兄弟千万别要嫌弃。”

    将另一只手中牵着的乌雏马的缰绳,郑重其事的塞到钟离的手心,为了讨女武神的欢心加忠心,就这样把驮着他打生打死了大半天的乌雏马非常无耻的给卖了。

    武器与战马皆等同于武将的性命,失去武器战马等同于,等同于在武将心头割肉,那种痛苦非一般人,才能忍受。

    “多谢主公!”

    钟离大喜,眼睛开心的弯成了两条月牙,她一普通骑卒,哪有资格和多余钱财购买好马,这乌雏马,通体乌黑,皮毛油亮,光滑如流线,无一根杂毛,明眼人一看就是一匹万里挑一的好马,刘佚非常无耻的称之为劣马,让马都为之汗颜。

    这厮也忒无耻了!

    乌雏马不满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响鼻,这尼玛还敢更无耻一点不?啊?作为马,我也是有尊严的好吧?

    “主公!你这匹乌雏马,似乎很不开心啊!它等下不会把我给摔下去吧?”

    “它敢!”刘佚一巴掌拍在马脸上,瞪着乌雏马无辜的大眼,语气中满含威胁,“这孽畜敢放肆的话,子悦,你给我狠狠的抽它,不要留手!”

    “呵呵!主公,你真会说笑!”钟离轻抚着乌雏马的脸颊,如同爱抚一件心爱的奢侈品一样,目光中充满疼爱的柔情。

    刘佚心情大好,看了眼太史慈又瞥了瞥钟离,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计上心来。

    “子义,子悦!今日,你我三人一见如故,不如我们在三军面前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主公,这……这怎么可以……”

    太史慈,钟离二人皆大惊,被刘佚天马行空的想法给完全惊到了。

    “怎么不可以?”刘佚不以为然,左手拉过太史慈,右手拉过钟离,“刘大耳三人都可以桃园三结义,他刘大耳何德何能,他们三人能做的事,为什么咱们三人就不可以?哈哈!前番有刘大耳桃园三结义,今日有我们三人泾县三结义!”

    说干就干,刘佚三人,均为热血少年,身上皆流淌着为理想舍我其谁的狂热血液,一番鼓动之下,三人从破败的县城内寻来一个大碗,倒满一大碗烈酒,三人逐一刺破指尖,将血液滴于烈酒中,鲜红的热血在酒水中融于一体。

    焚上香土,于三军面前,伏拜于天地之间,神情庄重,而虔诚。

    “天地为鉴,三军为证,今我太史慈!”

    “钟离!”

    “刘佚!”

    “一见如故,结为异性兄弟,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宣誓完毕,三人逐一将融有三人血液的烈酒喝完,哈哈大笑着将空酒碗狠狠的砸碎在地面上,一番交流之下,发现太史慈年龄最长,钟离次之,刘佚最小。

    “大哥!”

    “二哥!”

    “三弟!”

    三人激动的握着拳头一人捶了一把,刘佚哈哈大笑着,一拳捶向钟离的胸脯,中途却又突然想起了什么,神色尴尬的一变,收住方向,转而一拳捶在肩膀上。

    钟离瞪了眼略神色为尴尬的刘佚,两人飞快的交流了一下眼神。

    “算你识相!”

    “咳!咳!实在不好意思!高兴之余,差点忘记了!”

    眼神交流之快,堪称完美,连近在咫尺的太史慈都没有察觉出二人表情的异常。

    泾县之战,刘佚大获全胜,收大将太史慈,曲阿神将钟离,缴获粮草,军械,旌旗无数,又收得降卒一千余人,并本部军马合兵,近三千人。

    刘佚犒赏三军,诸军大悦,士卒归心,山呼主公,以效死命,士气如虹,军马稍作停歇,即刻返回秣陵,不给孙策军任何可趁之机。

    ……

    秣陵城以南,通往会稽郡的官道上,两辆豪华的马车在数十名武装家丁的引领下,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向前缓缓而行,当先两匹战马上,一名老者和一名文士模样的中年人,并马一边向前走着,一边说着话。

    “子羽哇,悔不听汝当初之良言,唉,想不到刘繇败落的这么快,兵祸将起,这可苦了我们乔家了。”

    老者唉声叹气,正是将女儿大乔许配给刘繇家废物儿子的乔公,还没正式成亲,亲家公刘繇就兵败如山倒,连自己都陷入敌手,老命能不能保得住还要看人品,刘家基业风雨飘摇,覆灭只在旦夕之间,政、治投资竟然从一开始就完全失败,腹死胎中。

    “呵呵!”中年文士淡定的微笑了一下,非常潇洒的捋了捋自以为非常风骚的胡须,假如刘繇在此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这个中年文士竟然就是自己数度力聘而不至的江东名士是仪,“刘繇,冢中枯骨,帐下除许子将外尽是些溜须拍马,屠猪卖狗的无能之辈,将大好基业拱手让人,吾观之,江东之地,数年之内必为孙家基业!”

    “唉!这……这可如何是好呀!请子羽兄教吾!”乔公对是仪恭敬的抱了抱拳,语气中充满悔不当初的懊恼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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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秀才与兵

    是仪依然非常淡定的捋了捋文士胡,骨子里透露出一股,风轻云淡的优雅文士气息,“乔公先别急,或许还有变数,还说不定呢!在大事未定之前,一切皆有可能。咱们还是按照计划先去会稽郡暂避,以观天下再说吧。”

    “唉!”乔公再次无奈的叹了口气,对着是仪摇了摇头。

    谁知是仪突然一摆手,对身后众人做了一个停止前进的手势,眉头紧皱的盯着前方的山冈。

    “慢着!”

    车队随之停了下来,乔公疑惑的看向身边的是仪。

    “乔公可知此地是何地方,岗上林木长势端的是险恶无比,是个埋伏剪径的危险之地。”

    是仪原本是北海郡营陵县人,来江东避祸不久,对此地并不是很了解。

    “三儿!”乔公闻之,也内心一紧,对身后的家丁首领史三招了招手,“此乃何去处?”

    史三纵马上前一步,仔细观察了一下,对乔公一抱拳,“此处名为石子岗,以前多有附近水贼,强人积聚在此作乱,后遭到扬州牧刘繇的清剿,安稳了一段时间,只是最近不知道情况咋样……”

    话还没说完,只听山岗上,林木茂盛之处,一声棒子响,顿时矢石如雨,家丁护卫猝不及防之下,损失惨重,惨嚎声此起彼伏。

    人数足有三百名,身着各种五花八门破烂衣服的水贼,怪叫着,从石子岗上如天崩地塌一般冲将了下来,见人就砍,见财物就抢。

    “杀!除了那两个老的以外,全部杀光!”

    一员贼将目露凶光,闪烁着残忍的光芒,一马当先,挥舞着一把大环刀,立杀数名武装家丁,刀下无一合之敌,脸颊上一条如蜈蚣一般的疤痕,使得面容看起来更加的狰狞恐怖。

    另外一员身材更加魁梧的独眼贼将,戴着一副黑色的眼罩,远远的驻马在山岗上,居高临下的鹰视着整个战局,似乎并没有亲自出手的打算。

    “什么情况?”

    “怎么回事!”

    后面一辆马车内,正在嬉笑着说着悄悄话的,大小乔俩姐妹,听见外面突然大乱,响起此起彼伏的喊杀声,和绝望的惨叫声,惊恐的对望了一眼,一齐打开各自身边,车厢的窗帘,把头伸出窗外打量了起来。

    正巧看到忠心护主的家丁首领史三,被那员看起来异常凶恶的刀疤脸贼将,一刀劈飞了头颅,颈腔内喷射出一道血泉,头颅在半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啪!”的一声,砸在马车的车厢上,掉落在地面,牛眼圆睁着,死不瞑目的盯着马车窗口的姐妹俩,有星星点点的带着体温的液体溅射在姐妹俩的脸上。

    “啊……啊……”

    姐妹俩惊的花容失色,持续的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假如尖叫声能杀人的话,众贼寇此刻恐怕早已死了千万遍了。

    “咦?”

    众贼寇惊疑之下,发现马车之中竟然还藏有两名女子,待看清姐妹俩长相的时候,一齐倒抽了一口凉气,发出错愕的惊叹声,纷纷感叹,人间竟然还存在如此绝色的女子,一名大红色丝绸长衫,一名亮黄色丝绸长裙,超凡脱俗,宛如天界仙女。

    “二当家!这两个小娘子长的好俊啊!给我亲一口的话,让我此刻死了也甘心啊!”一名满口黄牙的贼寇兴奋的眼睛都绿了,流着口水,向那名刀疤脸贼将大声的交口称赞。

    “给老子滚一边去!哈哈哈!大家伙,给老子注意点手中的家伙,敢伤了那两个小娘一根汗毛,老子要你们一个个的狗命!”

    刀疤脸贼将也兴奋的满脸油光可鉴,舔了一下嘴唇,脸上的那条“蜈蚣”抽动着,仿佛活过来了一样,倒提着大环刀策马就冲了过去。

    是仪在刚才的混乱中,坐骑被流矢射中屁股,发狂的将主人掀下马来,嘶吼着冲入路边的树林。

    站起身来,整了整稍微沾染些尘土的衣衫,故作淡定的,捋了一捋依然潇洒的文士胡须,挡在刀疤脸贼将面前,“慢着!壮士请听吾一言,吾等是……啊呀!”

    “给老子滚一边去!少给老子吊一些酸溜溜的书袋子,不是看你老小子还有点用,老子早就一刀劈了你!”

    刀疤脸贼将,一马鞭将故作淡定的是仪抽了个跟头,倒在地上再也淡定不了了,目光中透露着凶狠,“他母亲的,欺负老子读得书少!老子最讨厌,你们这些酸儒。”

    真的是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啊。

    “把这两个老家伙一同绑了,值钱的全部带走!那两个小娘给老子好生老管好了!”刀疤脸贼将,不停的对手下贼寇发号施令,战斗才刚开始就已经结束,这些平常连血都没有见过的武装家丁,根本就不是这些刀口舔血的亡命徒的对手。

    一波箭雨,一个冲锋,就被全歼,除了乔公,是仪,大小乔,竟然没有留一个活口,这伙水贼竟然狠辣如斯。

    “哦!啊!”

    一名看押小乔的贼寇突然发出一声闷哼,和撕心裂肺的惨叫,“那个小娘皮,跑啦!”

    原来是小乔趁那名擒住他的贼寇不备,一口细牙狠狠的咬在其胳膊上,留下两排致密的牙印,贼寇痛的大叫,松开了束缚,小乔发挥其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三脚猫的功夫,趁机一计撩阴腿踹在其裆部,趁其痛苦的蹲在地上的时机,钻入一旁的树林中,拔腿就跑。

    “没用的废物!还不都给老子追!”刀疤脸贼将,气愤的简直想杀人,本来都计划好了,两个水嫩嫩的妹子,抓回水寨,和大哥一人一个压寨夫人的,现在看来假如抓不回来那个小的,只能暂时委屈自己了。

    众贼寇也分出一部分追兵,大呼小叫的紧随小乔逃走的方向,追了下去。

    ……

    日头渐渐低垂,山林在夕阳下拉出长长的阴影。

    一众近三千人的队伍,在三名小将的带领下,向秣陵方向疾驰。

    尘土遮天蔽日,而地平线上竟然同样有一股洪流,由远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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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放开那小姨

    斗大的周字旗迎风招展,连斥候都不用派,两伙人就逐渐撞在了一起,双方剑拔弩张,一场遭遇战,看来在所难免。

    竟然是来泾县接应孙策的周瑜军,人数上仅有千余人,远远少于对面敌军。

    主将周瑜惊愕的那是无以复加,敌军阵营中斗大的刘字,远远的就说明了他的身份,心中无数个问号响起。

    主公孙策去泾县捉太史慈,怎么人没捉到,敌军却已突进到了这里,而且看上去似乎人数大增,杀气腾腾,士气如虹,一点也不像打了败仗的样子。

    难道是主公败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太史慈是去泾县募兵不假,但是泾县守城士兵再加上其带去的不到一百人马,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一千人马,这里怎么可能有近三千人?难道是荆州刘表的人马?

    但是残酷的现实很快就击碎了周瑜的幻想,尤其是当他看到中间那员长的还算不错,但是却一脸欠揍表情的小将时,周瑜的心防彻底的垮了,脸上的表情要有多精彩有多精彩。

    “刘废物?”

    周瑜不确定的冲对面大叫一声,心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连刘废物都能做主将,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是我!怎么啦?”刘佚左边大将太史慈,右边女武神钟离,脸色阴郁的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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