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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鸾-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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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昭容心情顿时复杂起来。
杜氏没有留意到女儿的脸色,只是稍稍冷静了些,皱着眉问丈夫:“眼下该怎么办?章家看来是真的恼了我们了,虽不会害我们,也给我们寻了差事,但他们若执意不肯援手,我们家在这里也一样要吃苦头的!”
沈儒平叹了口气:“如今形势比人强,且忍一时之气吧。只要太孙有东山再起之日,这点苦头咱们就吃了。当务之急,是先打听清楚太孙的去处。我听章家人的口风,似乎是打算把我们与太孙隔离开来,这可不行,无论如何也要打听到他们的下落,尽快联络上。我们好歹也是对太孙有大恩的,又是他的亲长,他怎能离了我们身边呢?”
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一有机会,沈儒平夫妻就死赖在章家的小院里,想尽办法旁敲侧击,要知道太孙朱文至的下落。但每次章寂都不肯正面回答他,章放推说有公务,一见他们来就走了。连章敞也推说有事要做,急急离去。沈儒平心里着急得不行。却又没法子。章寂是长辈,他总不能掐着长辈的脖子逼问,只得耐下性子天天来,顺便讨要吃的穿的,美其名曰“暂时借用”,但显然是没打算要还的。
章寂过得几日也烦了,命宫氏与周姨娘备下几样他们急需的东西,却同时列出单子,让沈儒平写借条。还说:“我们家家底也薄,自家吃用还不够呢,但两家总归是姻亲,没有看着你们饿死、冷死的道理。只能借了。相信你们很快就会归还了吧?写个条子。把借的东西一项一项记清楚,将来还债的时候,也好有据可查。省得漏了哪样,或是多了哪样。”
沈儒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无奈自家确实需要那些物品,只得签下了借据。
朱文至的下落一直打听不到,想要东西又被逼着打了借条,沈儒平开始觉得。一直泡在章家这里不是办法了。瞧章家人的作派,显然是不打算继续援助沈家。那他想要过好自家的小日子,就只能指望年后开始的新差使。但巡林这种活他从来没做过,又对山上的野兽颇有些忌惮,便磨着章家人求些指点。
章寂也不啰嗦,叫了明鸾过来:“我这个小孙女,上山次数最多,对山上的情形也最熟,我让她带着你们走一趟象牙山,把几处凶险的地方告诉你,接下来你自个儿摸索就行了。放心,南边这一片林场是最安全的地带,不会有事的。”说罢还低声嘱咐了明鸾一番,指出几处发生过滑坡的地点,还有出现过野兽的地区,再加上几条常走的山路,就没提别的了,最后还说了句:“简单带他一家子走一回就是了,别的地方没必要去。”
明鸾应了,提了柴刀往腰后一别,戴上斗笠,便回头招呼沈家人:“三位,我们走吧?”沈儒平不放心地看了她几眼,瞧瞧自个儿老婆女儿,吞了吞口水:“容儿留下来看你姑母吧,我们夫妻走一趟就是了。”杜氏慌忙抓住了他的袖子,被他瞪了一眼,只得红着眼圈放开,别别扭扭地应了。
明鸾带着他们从最多人走的那条小路上了山,照着祖父章寂所指的几处地点,领他们走了一遍,路上还顺手指了几处有毒蛇出没的地点,本来还想领他们认一认崔柏泉与军汉大叔的小屋的,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崔柏泉的小屋是他的私人领地,军汉大叔的小屋又在西山坡,没必要带这两个讨人厌的家伙过去,便打消了念头,只告诉他们:“几家巡林的军户与我们一向相熟,偶尔也会过来,你们见了就打声招呼。他们在山上建了些小屋,是为了在山上值夜时住的,你们没事不要过去,更不要动他们屋里的东西。”
杜氏气愤地道:“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当我们是什么?怎会动别人的东西?!”
沈儒平给她使了个眼色,回头朝明鸾笑笑:“我记住了,多谢提醒。对了,三侄女,不知他们的小屋……都建在什么地方啊?平时可有人住着?”他忽然有了个想法。
明鸾看了他一眼:“就在山上啊,几个方向都有,自然是有人住着的,不然建来做什么?只是平日里大家要巡林,不是时时在屋里,所以我才提醒你们,没事不要过去,更不要动屋里的东西,省得产生误会。毕竟几家人相互间都是知根知底的,只有你们新来,若丢失了东西,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是你们,没得惹祸上身。”
沈儒平有些失望:“那……章家也有小屋么?你们从前也是负责巡视南边林场的吧?”
“我们家没有小屋,毕竟就住在山下,需要值夜时,都是崔家做的,他家有小屋在山上。”明鸾没有留意太多,顺手指了指远处的山谷,“那边你们也别过去,蛇多,很多都有毒,每年都有人被咬,去年村里还死了一个闲汉呢。”事实上那里是她与崔柏泉合种何首乌的地方,为防药材被沈家人偷挖,她就故意撒了个谎。
沈儒平与杜氏果然露出了害怕的神色,大气都不敢出,摒住呼吸跟在明鸾身后迅速离开了。
在山上草草走了一圈,明鸾便拍拍屁股回家了。沈儒平与杜氏却是满心失望,这里穷山恶水的。自家离得远,还要每日是山转悠。只走一半路,就累得半死了,这日子还怎么过?
难不成他们只能做这种差事么?换别的行不行?要不索性升作正军吧,钱粮也能多得些。既然胡四海成了正军,能每月上交二百钱免去操练,那他们为什么不行?沈儒平开始试探章寂的口风,却被后者一口打回来——胡四海懂得修军械,江千户愿意网开一面,沈儒平懂得什么?
接着沈昭容那边也传来了坏消息:沈氏自打回到章家。大多数时间都昏迷不醒,就算醒来了,也仅仅能喝点粥水,吃点药而已。连说句话都得喘半天气。就更别说替娘家人求情了。加上章家父子三人从来不靠近她的小屋,她能见到的也就只有周姨娘一人,就算请求对方帮忙捎话。对方也当作没听到,待她把粥和药吃下去,就端着碗离开了,不肯多说一句。在这种情况下,沈氏就算有心帮助弟弟,也无能为力。她能把自己的身体养好一些,就已经很困难了。
不过沈氏还是让沈昭容捎了话。说等她病情好一些,她会想办法跟三弟妹陈氏搭上话的。据说陈氏几个月前伤了脚,只能留在房中养伤,下不得床,不然早就过来瞧她了。章家能在德庆站住脚,都是托了陈氏娘家的福,只要说服了陈氏,即使章家仍旧不肯原谅沈家,沈家的日子也会好过许多。
沈家夫妻只得按捺下性子,等待沈氏的成果了。其实杜氏本来也想过私下与陈氏搭话,攀攀交情的,可惜陈氏始终淡淡的,要是她待的时间长了,陈氏便借口伤口疼,又或是疲累,要休息,变相赶客。杜氏背后有些怀疑,沈氏那般信誓旦旦能说服陈氏,究竟是哪里来的底气?
建文四年的新春就这么来临了。
这个新年,章家上下喜气洋洋,人人都换上了新衣服,除夕夜杀了鸡,剐了鱼,炖了只鸭子,添了三四样自家种的新鲜瓜菜,还有柳同知与江千户送来的好酒,所有人齐聚一堂——沈氏虽不能出席,却也得了一碗鸡汤,可以让她在寒冷的夜里独自待着的时候能多一份温暖——章寂在家变后第一次喝得完全醉死过去,章放甚至给了妻子一个笑脸,章敞接连给妻子挟菜,还夸了女儿几句,明鸾都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作梦,但心里的欢喜与轻松却是掩饰不住的。章家如今是真的熬过来了。
这个新年,沈家上下冷冷清清。他们的米面肉菜都是章家给的,鸡是章家送来的,没有酒,炭火也仅仅够煮食用,一家三口都穿着先前茂升元的伙计给备下的衣裳,不大合身,即使想要做新的,也没钱扯布。杜氏为沈氏迟迟未有成果而抱怨不已,沈儒平听得不耐烦,大声喝骂妻子几句,便回房睡觉去了。杜氏委屈地在院中大哭,惹得附近的邻居不满,纷纷数落,气得杜氏头疼得直哼哼,使性子不肯回房,往女儿房中床上一躺便不管了,非要等丈夫来赔礼方肯回去。但沈儒平早睡死过去了,于是沈昭容洗好碗筷后,便独自坐在堂屋里,无处可去,只能暗暗掉眼泪。
新春一大早,章家所有人都出门拜年,只留下周姨娘一个看家,顺便照应沈氏。他们先去了镇上李家,又去了黄家等几家大户,接着是几家熟悉的军户,这般拜了一轮下来,已过了晌午。
明鸾本来还想去崔家找崔柏泉的,结果却听得军汉大叔的儿子大成说崔柏泉今年不回来过年,只在前些天送了半车年礼回来孝敬嫡母与婶母。听说他生母的娘家兄弟找过来了,还在同知衙门里做捕快,听说很得柳同知的看重。他这个舅舅如今在城里租了个小院子,过年就把妹子和外甥都接过去了。
明鸾暗暗为左四的动作迅速叫好,打算过年期间一定要上门去瞧他们,恭喜他们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团聚了,顺便打听打听八卦,问问左四是怎么办成的。回到家,她换下身上的大衣裳,转身就去找章寂申请进城,结果屋里屋外找了一通,都不见人,心里不由得奇怪,方才还在的,怎么一会儿也不见了?
再仔细一找,连章放也失踪了。明鸾只得去问玉翟,玉翟便道:“方才我在房间后窗远远看见父亲拿着一个大竹篮,扶着祖父一道出了门,两人都换了身家常旧衣,似乎是往山脚方向去了,不知是去做什么呢。你若有事,等他们回来了再说也是一样的。”
明鸾心中疑惑,大过年的,他们去山脚下做什么?更奇怪的是还特地换了家常旧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就在明鸾为祖父与伯父的行踪生疑的时候,在距离德庆数百里外的梅岭上,出现了两名过关的行人。其中年长的那位相貌仙风道骨,还拿着个“妙手回春”的布幡,俨然是位游方郎中。跟在他身后的那人,看身形还只是少年,十分瘦削,穿着一身浅灰色的布衣,戴着斗笠,低低地遮住了眉眼。
郎中眺望着岭下一片红云,长长吁了口气,回头压低声音对那少年道:“过了这处山岭,就是岭南了,不知咱们是不是真的能找到人。”
少年的斗笠微微向上抬起些许,露出一个方正的下巴,嘴角微翘:“会找到的,先生只需要担心找到以后……该怎么办就好……”
第三十六章狭路
郎中闻言若有所思,低头想了想,才抬头道:“我们只需要找到人就行了,至于找到后该如何处置,那是主上的意思,不是么?”
少年嘴角翘起的幅度更大了些:“你家主上能让你我来找人,就已经表明了态度,我们需要烦恼的,只是找到人后该如何把人带回去这一点。”
郎中挑了挑眉:“他受了这么多苦,有人来找,难道还会拿翘?小友可别告诉我,他是个淡薄名利之人,宁可一世安贫乐道,也不愿重回朝堂。”
少年几乎要忍不住笑出声了:“若先生一人找上门去,他自然是恨不得立刻跟你走的,但加上我,却是未必了。虽说他是个单纯的性子,但他身边的人可心眼多得很呢,见了我,难免要猜疑。
这一猜疑,事情可不就麻烦了么?”
郎中闻言皱紧了眉头:“可当初是小友在主上面前自告奋勇,说能把人带回去的!”
“是啊,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他见了我,想必也能确认我们不是朝廷派来骗他的吧?”少年的语气略嫌轻描淡写,“怎么?有问题么?”
郎中心情很是纠结,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位年轻的同伴似乎有些诡异的想法,并不是如之前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真诚。他忍不住郑重道:“朱小友,主上派我来岭南,就是为了把那一位平安带回去,此事关系重大,绝不能有失,否则牵连的可不仅仅是你我二人而已!若朝廷得到风声,对主上起了提防,连你也要折进去的!”
“我知道啊。”少年抬手折下路边的一枝梅花,大红花瓣上凝结着雪白的霜花,显得分外晶莹,“放心,我知道分寸,也会全力以赴,劝服那位随我们回去的。”
郎中有些不大相信:“真的么?”他顿了顿,“其实……东莞路途遥远,又是偏僻之地,路上多有艰辛,我吃些苦头倒不算什么,小友出身尊贵,却不该受这等委屈,不如小友到了广州城后,就留在那里接应可好?”
少年正闻梅花香,闻言微微转头望来,声音略沉了几分:“先生,你察主上可是交代过的,你要带我一同去。”
郎中心中一凛,脸色肃穆起来。
少年却忽地扑哧一笑:“先生,我只是说笑罢了,你何必惊慌?”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那枝梅花,“我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声音渐渐低沉下去。
郎中迟疑着,最终还是决定要相信自己的主上:“好吧,我相信小友也不是任性之人。”他转过身眺望前方,“赶了半天路,又翻山越岭,想必你也累了,前方有块可供行人休憩的石头,我们过去歇歇脚吧。”
少年顺从地应了,两人到了前方大石头前坐下休息,拿出随身带的水和干粮吃了一些。郎中看见少年弯下腰去检查自己的鞋底,虽是做工上乘、厚实耐磨的布鞋,却也被这一路山道磨损得厉害,仔细一瞧,鞋筒内露出来的那一抹棉袜还隐隐透出几分血色。
郎中脸色一变,瞧了瞧少年瘦削的身形,暗叹一声,心中软了几分,从随身的褡裢里掏出一个小瓶来递了过去:“脚上若是磨出了水泡,晚上洗干净脚后,把这药敷上,明日起来会好许多,过两天就结疤了。”
少年抬起头,露出斗笠下清秀的面孔与一双幽深的眼眸,微微一笑:“多谢先生好意了,我自己带了有药,只是在这里不方便擦罢了。”
郎中皱皱眉,一番好意遭拒,他不免觉得有些尴尬,只是想到对方的身份与经历,又不好责怪对方,便说:“现在正是过年的时候,连关卡上的守兵都只剩下两三个,山上天寒地冻的,压根儿就没几个行人。你也不必拘束,趁这里没什么人,先擦擦药吧,不然就这么继续赶路,等到了山下找到投宿的地方,你的伤就更重了,明儿只怕走不了路。”
少年想了想,便微微点了点头,转过身,寻个背风之处,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小瓷瓶,便低头脱去鞋袜。
郎中侧眼望去,只见他袜底已经被血糊住了,他却仿佛毫不在乎般,将袜子完全脱下,几乎能让人听见他脚底的皮被撕开的声音,不由得生出不忍:“我替你上药如何?”
“不用,我自己能行,马上就好了。”少年将染红的袜子丢开,拿干净的帕子沾了水,小心地清理了一下脚底的伤,迅速涂了药粉,又将一件素白内衣撕开,撕成布条绑好双脚,重新拿了一双干净的袜子出来穿上,又再穿鞋。只是这回脚大了一圈,鞋子窄了,有些套不上,不过几下功夫,袜子又沁出几条红痕来,少年只得慢慢套鞋子。
郎中看得正紧张,冷不防听见岭上传来一阵马蹄声与车轮声,他心中一个激灵,回身望去,却是一行商队,为首的那人悠悠然骑着马,缓行而下,身后跟着七八辆大车,每辆车上都满载货物,除了车夫外还坐了两个押车的伙计,个个牛高马大,身强体健。
这大过年的,怎么会有商人赶路?
郎中脑中迅速闪过这个念头,却没有上前搭话的意思,只低头装作休息,眼角却警惕地留意着商队的情同时小声提醒同伴:“有人来了。”
少年自然知道有人来了,但他没放在心上,仍旧小心地套着鞋子,待套好了,双脚落地,踩了两踩,方才微微抬起头来看来人。但只一眼,他便迅速将头低下,甚至伸手将头上的斗笠往下压了压。
商队离他们近了,为首骑马的那人似乎无意间扫视过来,目光在他们身上转了几转,便拉住马缰,翻身跳下,笑着慢慢走过来:“两位也是要去岭南的?大过年的赶路可不常见哪。”
郎中起身笑道:“可不是么?原本还打算在南康过年的,不想听说一位朋友患了急症,十分凶险,只好日夜兼程赶过去了。这位公子瞧着好气度,是要南下做买卖么?怎么也选了这等日子赶路?”
那人走得近了,郎中方才发现他穿着一身姑绒袍子,头戴黑缎风帽,外头还披着黑色厚披风,看不出是什么料子,但显然不是寻常货色,腰间系着一块碧玉佩,绿得象是一汪潭水,同样不是凡品。郎中心中不由得一凛,这身打扮绝不是寻常商人能有的,看此人气度,反倒更象是官家子弟,这种人此时此刻怎会出现在梅岭上?还主动上前向自己搭话,莫非有所图谋?
那人越走越近,脸上笑容不变:“我也是没办法,恰好有一批货年后就得交割,我因先前有事误了行程,只能在过年时候赶路了。做生意哪里还有这么多讲究?奔波劳碌都只是为了三餐温饱罢了。”
这话由一位穿着如此华贵的人说出口,真有些讽刺。郎中暗自腹诽,脸上挂着打趣的笑:“若是您这样的大人物都要为三餐温饱奔波,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只怕都要喝西北风去了!”
那位贵公子笑吟吟地在他们身前站定,仿若无意地扫视坐立不动的少年一眼:“这位是……”
郎中心中疑惑同伴为何不起身打招呼,如此不理不睬的,反倒引人注目,但又不好当场问他,只得代他笑道:“这是我远房侄儿,一同南下的,他性子生得腼腆,最怕见生人,还请公子莫怪他失礼。”
少年仿佛是要配合同伴说辞似的,慢慢站起身,躲在郎中身后,只是低头不语。
贵公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方才我远远看着,还以为遇上了熟人,不想走近了才发现是认错了。不过先生的侄儿也太腼腆了些,这么大的男孩子,还象个女孩儿似的害臊。”
少年听了,似乎更害羞了,甚至背过身去。
郎中却是哑然,讪讪地说:“您说笑了,乡下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见了您这样的贵人,都不敢说话了。”
贵公子哈哈大笑:“我不过是个商人,算是哪门子的贵人?您才是说笑呢。”说罢便冲着少年问:“小兄弟,你怎么一个劲儿往后头躲呀?莫非真是个女孩儿?”
那少年似乎生气了,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贵人大声道:“我才不是女孩子呢,你笑话我!”
贵公子与他打了个照面,才发现这少年从右边额头开始,到右侧颧骨下方为止,几乎有小半张脸都笼罩在深红色的可怕伤疤之下,原本还称得上清秀的面容显得分外可怖。瞧那疤痕,似乎是火烧所致。贵公子心下一凛,仔细盯了他几眼,发现他左下巴处长了一颗不起眼的小痣,微微松了口气,笑说:“是我失礼了,小兄弟别见怪。”
少年气鼓鼓地坐下不理人,贵公子也无心再多说什么,便向郎中又赔了不是。郎中心中正震惊呢,面上却不露异色,笑呵呵地与他寒暄几句,便告了别,目送他翻身上马,追着早已先走一步的商队远去。
岭又是一片寂静,四周无人。郎中回过头来,看向少年,神色阴沉不定:“那人……你认得?”
少年笑了笑,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安庆大长公主手下的狗,怎会不认得?!”
郎中闻言又是一惊:“安庆大长公主的人怎会在这里?他这是认出你了?!”
“大概只是远远瞧着有些眼熟,才过来问的吧?”少年漫不经心地拿掉下巴上的那颗“痣”,“放心,我已经长大了许多,容貌有所变化,又有这么大的疤痕在,他是认不出来的,否则就不会走得如此干脆了。”
郎中却还是不放心:“无论如何,此行遇上他,我们就不能再掉以轻心。瞧他走的方向,分明也是要南下,只不知是做什么去的。莫非他也收到了风声?!”
少年皱起眉头想了想:“欧阳太傅门下双星,一个下了诏狱,两个月前听说受了重刑,熬不住没了,另一个半年前被流放到岭南,却不知是在哪一处。
他会出现在这里,若不是冲着流放的那个去,便是想要回广州重开商路吧?只要避着他些,也没什么要紧。”
郎中道:“欧阳太傅当年在广州的基业早在他去世后便由安庆大长公主收了,所有的铺子不是盘了出去,就是交给内监去做,这时候再去,哪里还能再拣起来?当年欧阳太傅能将意做大是因为有皇室在背后撑腰,如今的皇室,还有谁买安鹿大长公主的账?”
少年冷笑:“安庆大长公主殿下素来不是个聪明人,天知道她是不是又异想天开了?横竖她这条狗与我们不是一路的,只要行事谨慎些,小心避开他就是了。”
郎中想了想,也只有如此了只是忍不住叹气:“我们这一趟差事……似乎比原先预想的要困难许多啊!”
少年站起身,脸上表情重归淡漠:“再困难,该做的也还是要做,这不但是为了活着的人,还有……死去的人在看着呢!”
明鸾抬起头来,第八次看向田边站着的沈昭容,撇了撇嘴,又再次弯腰继续插秧的工作等把整片田都插好了,方才踏着泥水走上田垅,拿起水瓢从木桶里舀水冲洗双脚上的泥。
沈昭容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她看见旁边小道上有几名农夫扛着锄头走过,走在最后的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冲明鸾招手打了声招呼,明鸾就这样一边做着冲脚的动作一边抬头招呼回去,然后才从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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