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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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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过,我不一定会回答。”仙子柔声道,又轻轻翻了一页书,她似乎很喜欢这本书。
“……”萧云狂汗了一个,摸了摸鼻子,好奇问道,“你是怎么我知道我有个朋友叫弘历的?”
“下午我在家,他敲门,说是你的朋友,送茶叶,我不信,就把他给捆了。”仙子轻描淡写道。
“什么?他现在在我家?”萧云下意识提高了音量。
“在厨房。”仙子淡淡道,似乎一点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将一门子心思都投到了这本书上。
“……”萧云彻底无语,连忙起身,跑去厨房,看到眼前场景后,笑如一地黄连,苦不堪言。
堂堂的八品高手弘历此刻就像一个待宰的肥猪羔羊,被捆得严严实实,嘴巴也用一条毛巾给塞住,言语不得,在见到萧云的那一刻,眼神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极其复杂,有求助,有希望,也有羞愧,也有畏惧,也许从他有生以来,还从未试过这样被羞辱过吧?在一个九品上高手的面前,他就像一个大病初愈的病号,毫无还手之力就束手就擒。
萧云走过去给他松绑,然后,两个久未谋面的大男人像离别车站上的一对情侣,紧紧拥抱在一起。
那个暧昧的场景,让人直怀疑萧小七同志的性取向,如果纳兰锦玉看到了,更会百分之二百认定。
很久,两人才松开彼此的手,萧云看着弘历欲说还休的样子,微笑道:“弘历,你想说啥?”
“七少,我饿。”弘历低下头,轻声嘀咕了这么一句。
“……”萧云差点没被雷死,不过也能理解,毕竟从下午被捆到现在,任谁都会饥肠辘辘了。
他起身,同时拉了弘历一把,然后去冰箱查看还有些什么现成的材料,结果发现只有些蔬菜和鸡蛋,就打开储物柜,从里面拿了几饼珠江面,将其泡在水里,再从冰箱拿出一些洋葱、青蒜这类的辅助材料清洗,顺带打了仨鸡蛋。他的厨艺,虽没有许丫头的登峰造极,但别树一帜,不至于难吃,尚算可口。
“弘历,你先出去吧,一会儿油烟大。”萧云见弘历在后面低着头发呆,就让他出去等。
“不不不,我就呆在这。”弘历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打死也不出去跟那个娘们单独呆在一起。
萧云再次苦笑,就听之任之,不再理他,专心致志干着手中活,他在非洲那几年,全是自食其力。
“我也饿。”
正当萧云洗锅准备煮面时,厨房门口响起了一把美妙动听的声音,仙子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那里。
“你没吃饭?”萧云好奇问道。
“我不会用你的这些炊具。”仙子坦然道。
“……”萧云无言以对,这娘们在生活上还真是一无是处,望着她问道,“也给你煮碗面?”
“我只吃米饭。”仙子嫣然道。
“……”萧云彻底无语。
大半个小时后,一锅面端了出来,还有一锅米饭,几碟小菜,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三尺。
萧云坐在三人中间,弘历唯唯诺诺坐在仙子的对面,低着头,即便再饿,也不敢轻举妄动。
“吃吧。”仙子柔声吩咐了一句。
弘历未敢抬头,只是狐疑地抬起眼睛瞥了她一眼,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起面,狼吞虎咽。
仙子嫣然一笑,原本冷冷清清的神情也柔和些许,缓缓端着一碗米饭,翘着兰花指拿起筷子,也开始进食。而在一旁光看不吃的萧云终于明白这娘们为什么叫米粒儿了,原来她吃饭的时候还真是细嚼慢咽,一粒米一粒米这样吃的,望着她古朴的装束,古典的气质,他还真想问问她是不是古墓派的第XX代传人。
这两个饿了一晚上的男女很快结束战斗,弘历十分自觉地去洗碗了,而仙子则继续坐在那里看书。
萧云重新去倒了一杯君山银针,很好奇什么书令她这么着迷,便走过去一瞧端倪,结果大跌眼镜。
并非《虎钤经》这类深奥难懂的古书,竟然是蔡徽羽那小妮子纯粹用来打掩护的哈利波特系列。
仙子也会返璞归真。
夜深人静,米粒儿要休息了,当然是选择萧云的房间,而两个大男人估计要在客厅光荣当厅长了。
“弘历,这茶是你带来的吧?”萧云坐在沙发上,慢悠悠转着一杯茶,剩下他们俩,正好聊心事。
“嗯,去洞庭湖采的。”弘历手里也端着茶杯,只有在这个年轻人面前,他才不会习惯性低头。
“咱俩有多长时间没见过面了?”萧云小抿了一口茶,皱起眉头,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个大概。
“四年了。”弘历倒是记得很清楚。
“四年,四年,四年……”萧云一直重复呢喃着这时间,继而轻叹一声,“日月穿梭催人老啊。”
弘历没有应声,只是默默坐在那,那双平常略显木滞的眼睛多了一份平淡,此时无声胜有声。
萧云一口饮尽了那杯茶,然后就将在宁州的一些情况浮光掠影般向弘历介绍了一下,其中那百人队伍是重中之重,弘历问得很仔细,萧云答得很详尽。这百人暂时的领头叫刘景,是萧云亲自挑选的,有足够的领导魅力,也有足够的冷静判断,薛子不在的这段时间,都由他负责日常的管理训练。如果再经过弘历的精挑细选、残酷打磨,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必定会更上一层楼。
两人聊了将近一个小时,时钟也去到了子夜清时,话题越聊越开,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态势。
“七少,里面那个女人是你什么人?”弘历低声问了这么一句,眼光还是敬畏地扫向紧闭的房门。
“我女人。”萧云的虚荣心促使他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真假的?”弘历大吃一惊,却还是将信将疑,从刚才的细节表现看,两人根本不像情侣啊。
“如假包换。”萧云微笑道,没有一点撒谎的痕迹,这种出神入化的功力还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啊。
“那你为什么也那么怕她?”弘历虽然武功高强,但论到情商,连一个青涩雏鸟都不如。
“她呀,好面子,总想在我朋友面前表现得强势一些。”萧云打不过她,能在口上占占便宜也好。
“原来如此。”弘历恍然大悟,想了想,又问道,“那她功夫那么厉害,你平时管得了她吗?”
“当然,我要她去东,她不敢去西,走路得柔点,吃饭慢点,连关门都得轻点。”萧云越吹越大。
话音刚落,毫无征兆,只听“嘭!”一声。
那扇紧闭的房门飞了出来,轰然落地,可怜巴巴地躺在客厅中。
“不好意思,我出来上个厕所。”仙子淡然一笑,向那两个坐在沙发上六神无主的男人微微鞠躬。
走到厕所门口,仙子突然转身,望着萧云,柔声道:“我希望在我出来时,房门被重新装上。”
那一刻,我们敬爱的萧小七同志真想拿起刀,自刎以谢天下。
*****
(周末快乐。)
第三十一章 仙子也幽默
痛苦和灾难是一匹狼,你想战胜它,你必须也得是一匹狼,甚至一只虎。
萧云深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从小开始,他就刻苦学艺,很少有懈怠的时候,既能宵衣旰食,也能闻鸡起舞,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有所涉猎,肚子里的墨水可谓蔚为大观,学文能够做到博古通今,学武能够做到集腋成裘。在他鲜为人知的背后,到底蕴含着多大的潜能,没有谁可以给出准确的答案,即便是他的母亲也不敢轻易夸下海口。
最近这些日子,他每天都会抽出一定的时间,或是天色欲晓的清晨,或是人静祥和的深夜,苦练心法与功夫,在仙子米粒儿的亲自提点下,不敢说有啥突飞猛进的跨越,起码取得了可圈可点的进步。尽管在这过程中,仙子的鄙夷声与训斥声仍然不绝如缕,但不会像刚开始那样的不屑一顾了,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在对练中,她手执武器的变化,伊始仅仅是一根枯枝,就可以将萧云打得人仰马翻,然后慢慢变成了一根鸡毛掸,却依然可以打得萧云找不着北,到后来,她必须要用一杆竹子,才能迫使萧云弃械投降。尽管仙子的训练科目严苛劳苦,而且多是实战,几乎每天都要被她打得鼻青脸肿,但萧云没有抱怨过一次,因为他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超越她的,到那时,要她连本带利一块还!
小时候,母亲曾安慰过他,地球是运动的,一个人不会永远处在倒霉的位置。
这一句话,萧云每每在身心疲惫的时候,都会大声念出来,然后又精神百倍,继续前行。
在早上的超常规训练结束之后,大汗淋漓的萧云通常都会洗一个痛快无比的冷水澡,然后就去煮早餐,基本上是白米粥加百年老店的包子,有时候会偶尔换换口味,但万变不离其宗,以清淡为主,然后跟米粒儿一起吃完,才出去。弘历由于去训练百人队伍,所以并不在家里头住,这间温馨小屋只剩下这一对貌合神离的男女。说他们貌合神离,是因为除了训练的时候会交流,其他时间都形同陌路。
可这并不是代表两人面和心不合,只是由于萧云实在太忙了。
这几天,萧云每天都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总之很紧凑,行程排得几乎密不透风,一会儿去公司询问一下端木子路有关凡人路服装有限公司的事宜,一会儿又去找马锦绣商讨一下拆迁公司的问题,一会儿去找贾伯侯,一会儿又去会石沉海。而其中有三件事最引人瞩目:一是苏墨砚的第三次手术相当成功,萧云接连陪着苏楠去了医院三天,看着老苏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转,他的心情也放松不少。第二件事令他牵肠挂肚,离八月八日天鹅湖公司成立还有三天的时间,凡人路的贷款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申办,为这事,端木子路差不多快要住在建行了,不出意外,估计两天就能办妥,这才让心急如焚的萧云稍微安心了不少。第三件事多少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一向对公司不管不顾的萧云突然让古一语在公司安排一个职位给一个叫赵八斗的人,为此,全公司上下都在议论纷纷,谁也不认识这个来自枫岭脚的农村娃子,孤立在所难免,可看着他总是带着满脸朴实与纯真的笑容,总是不计较的嘘寒问暖热心助人,职员们也慢慢由一开始的排斥转为了欢迎,毕竟,在职场这个竞争残酷的地方,这样憨厚老实表里如一的人不多。
而要说这几天萧云跑得最多的两个地方,非宁大和旗帜公关公司莫属了,上午与俞知堂聊完了,下午就赶往姚琴的公司,甚至还把姚琴给生拉硬拽到俞知堂老人的家,三人关在书房里不知在研讨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至于南京,他也去了好几趟,次次都是目的明确,直奔蔡徽羽的外公、他的干外公黄达人的家,一去到,也是关进书房,一聊就是大半天。
对于这些举动,萧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百思不得其解,无不生出一个疑惑:他到底在干什么?
仙子却不会有这个烦恼,可以这么说,除了萧云的生死她还会稍微关心一下外,其他事情一律都不会过问。自从那天将门踢飞,给了萧云一个下马威之后,他就再也没问过她从哪里来,或者来这里的目的,她也乐得清静,每天训练完他之后,就窝在家里,扎上一头青丝,坐在古朴藤椅上看儿童读物,哈利波特系列看完了,就开始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而葫芦娃、老夫子这类的经典漫画当然是有杀过没放错,等萧云教会她上网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在优酷网狂追柯南、宠物小精灵这些日本动漫,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天空蔚蓝,云彩洁白,人的心情也随之海阔天空。
“哎,我说,你能不能专心点喝粥?”萧小七放下筷子,实在受不了她一边在喝着粥,还一边盘着腿看着那台二手的手提电脑上播的《百变小樱》,而且还看得那样聚精会神,那样津津有味。这段时间跟她呆在一起久了,也逐渐习惯了,不会像以前那样敬畏如虎,有时候还会跟她逗个闷子耍个嘴皮,虽然很多时候都以他被踹飞告终,可他仍然乐此不彼,这就是陈小春唱的“别理我,我犯贱,被嫌弃也像蜜甜”。
“有问题吗?”仙子快速按下暂停,嘴里头咬着筷子,满脸疑惑望着萧云。
“当然有问题,吃东西的时候看电脑不好,会影响胃吸收。”萧云认真道,真心实意关心她。
“会是这样子吗?”仙子微微皱眉。
“嗯。”萧云坚定点头。
“哦,那我不吃了。”仙子轻声道,果断放下那碗几乎还没开动的清淡白粥。
“……”萧云无比汗颜,勉强露出一个微笑,无奈道,“我开玩笑的,你继续吃,也继续看。”
仙子黛眉一挑,冷冷盯着萧云,威胁道:“下次再开这样的玩笑,就把你当小樱牌,收服你。”
“……”萧云苦笑,这年头,好人不易做,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往往却换来狗咬吕洞宾的恶果,操蛋!他心里暗骂了一句,惟有闷闷不乐地低下头,一口气将那碗白米粥喝完,然后也不再管她,眼不见心不烦,端起自己的碗到厨房洗干净,顺道去上了个厕所,就回房间换衣服,准备外出。
几天后就是天鹅湖正式成立的日子,今天必须要拿出两千万的投资额,才能如愿以偿地成为控股方。
为这事,本就日理万机的苏楠一上午就打了好几遍电话提醒萧云,可这厮却推脱今天有其他要紧的事,无暇顾及,让她从天鹅湖筹备组抽空回来一趟,陪着端木子路去弄贷款的事,苏楠气不过,昨晚跟他温存完之后,他明明还说今天会亲自过问,结果又做甩手将军,就在电话那头骂了他几句,大概内容就是形容萧小七同志与天蓬元帅有着非同寻常的亲戚关系,还有好几种蛋混在了一起等等。众所周知,萧云的脸皮那是厚得令人发指的,任你辱骂东南西北中,他依旧嬉皮笑脸无动于衷,还不断发动甜言蜜语攻势,终令苏楠折服。
英雄难过美人关,同理,美人也会难过英雄关。
萧云挂上手机后,就走出房间,去换好鞋子。
“你今天去哪?”一向对他的去向都置之不理的仙子罕见问了一句。
“古城区,找一个朋友。”萧云没敢隐瞒她。
“我跟着去,不碍事吧?”仙子合上了手提电脑,站起身来,淡淡问道。
“这……”萧云摸了摸鼻子,显得很为难。
“嗯?”仙子秋水长眸一横,扬了扬一只纤手。
“这当然不碍事了。”萧云果然是一个识时务为俊杰的人,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
仙子浮起一个水仙般的笑容,放下纤手,莲步轻移走了过来。
萧云挠挠头,看着她这一身白衣胜雪的古朴装束,轻声道:“你不能老是这样上街吧?”
“有问题吗?”仙子淡淡道。
“咱华国人有句古话叫入乡随俗,你到了城市,当然得有城市人的打扮,对吧?”萧云耐心道。
仙子微微皱眉,这一身打扮都十多年了,让她突然做出改变,不亚于让一个50后去唱rap。
萧云见她一百个不愿意,也没再强求,开门走了出去,仙子愣了几秒钟,却突然折回了房间。
十分钟之后,在楼下等得快不耐烦的萧云霎时间灵魂出窍,因为他看见了一幅绝对称得上赏心悦目的动人画卷:她穿着一件胸前印有荷花的白色T恤,显得时尚靓丽,露出如莲藕般粉嫩的双臂,右手手腕上还戴着一只银镯,一条修身的牛仔裤,衬得那双黄金比例的长腿美轮美奂,一头青丝扎成及腰长马尾辫,自然垂在身后,露出精雕细琢的脸庞轮廓,肤若凝脂,容颜清绝。
一顾倾人城,再顾人倾国。
宁不知道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仙子依旧是那副不悲不喜八风不动的菩萨尊容,一如既往地将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对萧云极富侵略性的定睛观看视而不见,甚至望都不望他一眼,只是默默地、慢慢地走过他的跟前,再渐渐地、静静地走远。而傻愣了好一会儿的萧云这才从呆滞中走出,望着她清秀婉约的背影,感慨万千,这娘们打扮一下,还真是一瓢正宗祸国殃民的祸水啊。
旭日当空。
雷勇依然稳稳当当地开着那辆陈旧的北京现代,载着萧云和仙子直奔古城区而去,一路无话。
大约四十分钟后,到达目的地。
此时的古巷显得生气勃勃,门前小沟清如许,院落大树绿成荫,来此参观游玩的游人如织,络绎不绝,多是一些拍照发烧友,拿着价值不菲的单反,将这些无法替代的历史建筑或是其中的文化韵味一一定格。当然,也有不少当地的妇人各自晾完衣服后,相约三五知己一同去买菜,一边走一边聊着家长里短,比如昨晚看的电视剧剧情,比如孩子参加的暑假兴趣班,林林总总,爽朗的笑声此起彼伏,构筑了一帧生活气息浓厚而平凡的生动画面。
一条由青石板铺成的小路,狭窄的巷弄幽幽通往远端,行走其中,有种沧桑败落感。
仙子似乎很享受这种许久不曾遇到的清净,双眉舒展,始终以一种匀速的姿态恬淡前行。
走在她身后几步之遥的萧云心情似乎也不错,哼着轻快小调,步履稍显慵懒,时不时望向她的清瘦背影。这娘们拥有轻盈如蝶的绝妙体态,确实很适合这种T恤加牛仔裤的清爽搭配,就像夏日里的一缕凉风,让人眼前一亮,继而心旷神怡。尤其是那两条恰如其分的修长美腿,绝对会令无数牲口浮想联翩。要是她晚上睡觉的时候,褪下那身古朴装束,换上丫头那件薄如蝉翼的丝绸睡衣,不知会是一道多香艳的风景线啊。这个邪恶的想法,使到萧云内心的一些荷尔蒙蠢蠢欲动,鬼使神差一般,嘴角下意识勾起一抹他自己兴许都不知道的玩味弧度。
这条小巷最深处,是一座裂纹斑驳甚至龟裂的小房子,门上的年画残旧,对联却依然大红。
仙子不自觉就停下了前行的脚步,秋水长眸凝视着这座历史悠久的小房子,思绪早已神游四海。
“怎么了?”萧云见她一副极为罕见的魂不附体模样,疑惑不解。
“我曾在这里住过,很小的时候,大概一岁左右。”仙子淡淡道,像一本古色古香的《茶疏》。
“这么小,你都有记忆?”萧云诧异道,霎时明白了她今天为什么要跟来的目的,睹物忆昔。
仙子收回视线,瞥了一眼萧云,柔声道:“我有一张那时候的照片,背景就是这座小房子。”
“我还以为你真的完全与世隔绝,没想到还是有接触过现代社会的产物的。”萧云摸摸鼻子。
仙子并没理会他的揶揄,蹲下身去,捻起墙角的一些冰冷青苔,洒在门口,然后转身继续前行。
萧云追上去,与她并排前行,时不时偷瞄一眼,安静如秋水深潭的她,像是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再看,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仙子平静道,话虽蜻蜓点水,可其中蕴涵的杀机,还是令到萧云立即就选择了心猿意马。她那双穿透人心的眸子虽然始终直视前方,但却轻易就发现了这个年轻人颇为无礼的窥视,这还不是偶尔犯犯戒这么简单,而是打邮电小区出来,他就一直这样的肆无忌惮,尽管他的眼神中没有其他男人那种咄咄逼人的欲望,可依然不能原谅。
“米粒儿,那个,我能说句实话吗?”萧云小心翼翼问道。
“可以。”仙子淡淡道,也许由于看到了小房子,始终清寒的小脸线条竟柔和了不少,愈加动人。
“我觉得你今天穿这衣服特合适,那些男人想不丢魂落魄都难。”萧云厚着脸皮道。
“那些男人?不包括你吗?”仙子两道黛眉一挑,斜望着他,表情似笑非笑,破天荒也幽了一默。
“当然也包括我在内。”萧云谄笑道。
仙子浮起一个颇为轻蔑的笑容,言语清淡道:“拍马屁的人,最终只是为了骑马而已。”
“我说的可都是事实,有半句谎言,就让我煮粥的时候烫死。”就这一点嘴皮功夫,怎能打击到我们伟大的萧小七同志?只见他朝她绽放一个灿烂却不肤浅的笑容,又厚着脸皮道,“米粒儿,你知道避雷针给我们什么启示吗?避雷针告诉我们,最突出的地方总是最容易触电的,这就是为什么男人看女人时,第一眼总是落在胸上。而你最突出的地方就是这双腿,我觉得你睡觉的时候,如果穿上丝绸睡衣,绝对可以秒杀任何的雄性动物。”
仙子骤然停下。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自知理亏的萧云反应迅速,马上低头认错。
仙子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萧云不敢擅自抬头,只得眼观鼻鼻观心,心里狂叫苦,这下调侃过头了,不知她会怎样折磨自己。
上天保佑,阿门。
可就在他惴惴不安的时候,仙子又重新上路,而且甩下了一句让萧云脑袋霎时空白一片的话。
只听她波澜不惊道:“我睡觉的时候,不喜欢穿衣服。”
第三十二章 孤寂守候为了谁
达芬奇说过:世间将会出现这样的生物,他们永无止息地互相攻杀,每一方都有巨大的损失。
这是对人类战争再明显不过的辛辣讽刺了。
然而,处在风口浪尖的军人却鲜见被批判,相反历来都是赞歌不断,往往被世人称为最可爱的人。
这当然无可厚非,当一个人肯视死如归地捍卫国家的荣誉与人民的生命,他就理应受到尊重。
这里是南京军区一个高级军官住宅区,绿树成荫,规划统一,地面干净整洁,你找不到哪怕一片落叶或者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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