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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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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致磨铁书友的一份信

这段时间一直不敢看磨铁的书评区。!

因为小飞知道作错了事。

但小飞不是怕挨骂,而是觉得对不起书友们。

可是躲总是躲不过的,小飞厚着脸皮滚了过来,看所有的贴,看所有的回复,也看到了大家的心情。

实际上,小飞目前的状况很差,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干扰了我,一些书友的责骂也给了小飞更大的压力。小飞前几天想过,太监算了,至少,大家也不用每天苦苦刷新等更新了。

可是一想起你们,小飞就下不下手,如果真的就这么太监了,小飞真要对不起那些打赏、订阅的读者了。

小飞初入行,不懂得存稿的重要性,直到现在懂了后,才发现迟了,存也存不住。大家都知道,小飞一直在努力码字,只要写出来,就想着马上更新,让读者第一时间看到。而且现在已经欠了大家许多章,小飞只想着补上去,真心存不下稿。

马上就六个月了,小飞每天都有码字,坚持了六个月。现在不知道是进入瓶颈了,还是早期的激情消失了,反正大纲都有,小飞就是写不出来,有时对着电脑半天,却是码不出一个字。

大家可能不知道,小飞码字是用的一款叫小黑屋的码字软件,码不够预定目标,是退不出软件的,重启电脑也不行。

码不出来,及时没有通知到大家,有这个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小飞觉得写请假,以及延迟更新的公告,是那么的困难,那么的难为情。

也许是羞愧,也许是自责吧,一步步就到了今天。

今天看了许久的书友回复,看到现在,一包烟已经抽完了,舌头苦的要死,心头也是苦的要死。

你们给小飞的压力,就如文中所说的信仰力一样,与自身能力完全不相符,压的小飞喘不过气来。

如果所有人都恶毒的开始骂小飞,然后拍拍屁股闪人,小飞倒也坦然些。但偏偏有好多书友,到现在了还一如既往的在支持小飞,这种爱,小飞真的无以为报。

我不知道这能不能称为吐槽,但是小飞现在却有种拨开乌云见明日的感觉。

真的,什么家里的琐事,卡文,纠结,对比起你们对小飞的期望,对悟空这本书的用心,什么都再不是问题。

既然你们都能给小飞这么多,小飞还有什么理由让你们失望呢?

给小飞一次机会吧,昨晚小飞看回复评论睡的很迟,今天也没有早起,好好睡了一觉。小飞想通了,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把悟空这本书好好的写下去。

再给小飞一次机会吧。

小飞真的知错,并且改正。

现在小飞没脸承诺什么了,只能说今天开始恢复更新,小飞现在开始码字,大家看小飞的实际行动,晚上12点前能更新几章。

让小飞戴罪立功吧,如果小飞还做不到,那么,小飞就直接退出磨铁,退出网文圈。

今天先不定时了,小飞码出来就更新,建议大家晚一点来看。最后一章,确定以后的更新时间与章数。

拜托大家了,我们都相处了六个月,你们舍得小飞吗?

第一卷第七十二章狐七七

鲁班是一代神匠,木工鼻祖,他的府邸被人称之为榭居,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数千年来,独此一家,没有人再敢用相同的名字来称呼自己的居处。

相传在古时,鲁班为皇家建造了领先潮流的‘皇室台榭’,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在平顶的建筑物上修建亭子。这个技术在现在看来,随便懂点土木的工匠就可以建造,但是在鲁班那个时代,却是建筑史上最为尖端的技术,并且,是由他发明的。

当然,仅仅是发明几件新奇事物,也不能被人称之为木工鼻祖。灵虚说,外人只知道登封观星台是榭居,其中遗留着许多鲁班当年还没有公布于世的发明,机关暗器更是多如牛毛,防不胜防。但很少有人知道,鲁班不仅仅是精通木工,他还是一位出色的风水大师。

他在《事物纪原》中曾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这处观星台,就是坐水藏风虎踞穴,不但机关密布,而且还有不少阴穴中,饲养着不少鬼魅之物。

听完灵虚讲述后,我的心不禁沉了下来,鬼魅之说一直存在,但是在政府某种政治意图下,故意淡化而被人们忽略。现在我的地位、以及所接触到的层面,让我对鬼魅一说深信不疑,那个神秘的地府,不正就是鬼魅之地吗?

藤野家族的两个上忍就是利用异界之术,召唤九幽之灵前来助战,当时那些个蚕蛹、黑龙就让我忌惮十分;那个矮胖子一直在准备着大招,假如他真的招呼来黑压压一片骷髅幽灵,我绝对不会惊讶,也不奇怪。

我都快变成虚无的孤魂野鬼了,还能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也许,所有神话故事都是真实的,只不过一般人接触不到罢了。

“你以前怎么不告诉我这些?也好有个准备。”我不满意的埋怨灵虚说。

灵虚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无辜:“老大,我被至善封存的记忆只是五岁以前的,你能记得五岁以前的事吗?我到了观星台时,才隐约想起点儿时的记忆,而且还不是很肯定。”

“那最起码你认得自己的家吧。”我对他的这个解释很不满意,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时在糊弄人。

“我的家?那是百年前的事情了,登封观星台在这百年中,大规模的修缮过十几次,早已面目全非。我现在能认得出来,就算很不错了。”

“算了,想想现在该怎么办吧。”我烦躁的摆摆手,转身问坐在一旁品着红酒的江血云说:“机关倒是没什么,但这些鬼魅之学,我不了解,你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当年孙猴子去地府撕烂了生死簿。”江血云抿了一口妖艳的红酒,舒坦的长吁一声,说。

“尽是废话。”我想瞪他一眼,却又不想眼剑将他刺个洞穿,只好忍住怒气,继续问道:“你觉得藤野家的那两个上忍实力怎么样?”

“他们属于精神攻击,**很脆弱,但是一旦将技能释放出来,很难抵挡,最起码,我抵挡不了,只能逃。”江血云这才正经了些,缓缓的回答说。

“是啊,我担心的也是这个。”我站起身来,在客房中不停的来回走动,沉吟着分析说:“新江湖在北方的势力一天天越来越薄弱,现在都出现了远程定点清除的局面。由此可见,如今的局势,已经是水火不容了。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善还躲着不出来,这就说明他受伤很重,甚至,可能要死了。还有,我虽然不知道当日封步山的具体战况,但按照老爹的性格,这么好的时机,哪怕自伤一千,也要拿下佛门的那些精英。情势对我们很有利,我估计,现在至善身边,绝对不超过三个神话境强者,或许,连一个也没有。现在一举将至善拿下,以后的行动就会容易许多,也不会有太多的意外发生。”

“我同意,佛门不是制造神话境强者的工厂,经过封步山一役,虽然没有将至善当场诛杀,但佛门基本上就是废了。”江血云点头称是。

“这个时候政府联军正在搜索北方的新江湖势力,我们如果不乘着这个机会除掉至善的话,以后会困难许多。”我乘胜追击,强调说。

“这个我也赞同,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废话?”江血云瞄了我一眼,玩味的问。

“不是废话,这是战前动员,我不管那座榭居中有什么妖魔鬼怪,就算是龙潭虎穴,今天,我们也要给它踏平了。”我停下身子,斩钉截铁的说。

“难度很大。”灵虚也站起来,摇头反对说:“你不要对这种古老的存在产生轻敌的思想,我虽然记不得细节了,但还是隐隐有种惧怕的印象。你想想,那是我的家,如果连我都感觉到害怕了,那将是什么样的一副情景。。。。”

“我不能等!”我挥挥手,打断他的话坚持说:“因为很有可能不存在的惧怕而错失良机,这是非常愚蠢的事。以前,我就是优柔寡断,错失了很多良机,这次,不能再放过了。”

“这不是虚无,是真实存在的。也许,对于俗世人来说,我们三个疯子正在讨论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但是你清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就如同佛宗、仙宫、兽族一样,在俗世人眼中,它们只是神话传说中的神魔鬼怪,但是你我都清楚,它们真的存在,就存在于我们的眼前。”灵虚一反平日的浪荡神情,正色劝阻说。

“我同意和尚的意见,虽然我也同样没有碰到过那些鬼魅,但是我相信,它们真的存在。”江血云也表态支持灵虚。

“。。。。那该怎么办?”我平时虽然有些独断专行,但涉及大事,从来都是以商量为主。现在他们两人反对,我也动摇了本来很坚定的决心。

“先等两天,如果我猜测的没错,这几天应该是百鬼聚首日,等过了这两天再说。并且从青岛接来无脚,无论是机关暗器,还是他不愿意告人的身世,都不应该在这件事中置身事外。”灵虚看样子是早也想好了对策,有条有理的安排说。

经过灵虚的提醒,我才想起了无脚。他之所以要跟随我,就是想让我杀了至善。

因为至善打断了他的双脚。

可是,无论我怎么问,他也不愿意说出其中缘由。

至善不是小孩子,更不是有着变态心理,以别人的痛苦来带给自己欢乐的无聊人。那么,他为什么要打断无脚的双足、或者是仅仅打断了双足?

我抬起头,用元气感应着灵虚和江血云两人,幽幽问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灵虚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

“。。。。”江血云更是直接忽略了我的问题,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哼。”我冷哼一声:“希望最好是如此。”

说完,我板着脸,拂袖走出了客房。

我真的很怀疑,他俩瞒着我什么,但他们不愿意说,我也不好追问。无奈,我只能打通电话,让梦萱陪着无脚赶来与我们会合。

鲁班、榭居、登封观星台、鬼魅之说、百鬼聚首。。。。。这些透露着邪异味道的词语,确实很让我忌惮。化虚的身体,使我对所有关于元气之类飘渺虚无的东西,感到无比惊恐。因为,只有它们才可以伤到我。

这不再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一旦判断错误,我面临的,将是万劫不复。

当然,我只是怀疑灵虚和江血云的用意,并不担心他们会背叛我。

我没有留给他们背叛的机会,能给的,我全都给了,信任、友情、关怀、天材地宝、平等≮ 奇书网电子书≯、公正。。。。等等,只要我有的,都给了。我想不出,他们如果背叛我去投奔至善或者老爹,还能得到什么?总不能希望老爹和至善把成仙的机会让给他们吧?!

但是,他们到底在瞒着我什么?我往楼下走去,边走边想,路走完了,却怎么也想不通。

好吧,等无脚来了,看你们还能有什么说辞。我这样想着,转身钻进了酒店旁一家不甚起眼的咖啡店。

明特咖啡,不出名的招牌、不出名的地理位置、更没有什么一杯上千的名贵咖啡,这里唯一有些独特的,就是有一个在等我的女人。

一个很狐媚的女人,名字叫狐七七。

对,不是胡,而是狐。

第一卷第七十三章我的男人叫叶远

那日我们一众人从青岛上岸后,就各奔东西,分头行事了。。

王博和介琛去了金城、我和江血云、灵虚悟空作为第一线主力,赶往河南登封、而狐九,则是去联系他的族人了。

上一届狐族圣女是我的妈妈、合欢铃是狐族至宝;我要为妈妈报仇、而狐族要拿回合欢铃。大家有相同的利益,自然有合作的基础。

狐九联系族人的方式很有效率,不到两天,不单传回了狐族愿意合作的消息,并且带着此次合作的负责人狐七七来到登封与我面谈。

狐七七

狐九

狐九通知我说负责人叫狐七七时,我就有一种智商低下的感觉,猜测着狐族是不是跟日本人一样,嫌起名麻烦,随意的按照排行来喊名字了。

狐九是老九,而这个狐七七则排行第七十七

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狐七七时,我就为自己那个比较白痴的想法而自惭了。

惊艳,绝对的惊艳。

狐七七这个女人跟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同时她还拥有着所有人的优点。李珍的风骚韵味、王绪岚的感性成熟、米拉的青涩懵懂、沈倩倩的睿智高贵、凛色灰的可爱温柔以及李别情的顾盼自怜。

似乎,她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女人,许多矛盾的性格出现在她身上,不但不会产生突兀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本来就应该这样似得。

我不知道去怎样形容她,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的容貌是完美无缺的,无论用什么言语,我都觉得不足以表达出她的美丽。

当时,我真的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吗?相比于她,老板娘就像是一朵惊艳红花旁的一根枯黄小草般丑陋。见到狐七七的那一刻,我甚至对老板娘生出些怨言来,她根本不配称为狐狸精,而狐七七才是。

当然,老板娘代表的狐狸精,是性格;而狐七七,则是真正的狐狸成精,变成了绝世的仙子。

怪不得狐族能够传承这么久,甚至连龙族都消失了,可狐族却还一代一代的流传着,仅凭狐族女子的容貌,就足以让天下男子为之疯狂了。

当然,天下男子中也包括我,在见到狐七七的时候,我久违的**急速高涨,那种冲动、激情、期盼的情绪不停的冲击着我,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女人。

亲近下她的惊艳,哪怕只有一次,这辈子似乎也就够了。

实际上,我恨现在的我,恨自己的滥情。

李别情刚刚走了没多少日子,老毛病就又犯了。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哪怕只是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也会心满意足。

这好像是中毒了,上瘾了

就如现在这般,虽然心头事情不少,但我还是不由得走进了明特酒吧。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正是酒吧的高峰期,明特酒吧更是人满为患,上下一二楼都坐满了人,甚至,还有许多人站在走廊中,疯狂的向着中央的小吧台喊着:“吴灰。吴灰。我爱你”

吴灰就是狐七七在俗世的名字,她好像还在俗世有家模特公司。

我不知道这家明特酒吧有什么出奇之处,反正狐七七来到登封后,就一直住在这间酒吧。听狐九说,她时而还会上台唱一曲,引得满酒吧的男人们情绪失控,都想冲上台去一亲芳颜;甚至,有些人整日待在酒吧,仅仅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瞥。

我挤过人群,靠在栏杆边,看着舞台上那个妙曼的人影,满足的笑了,似乎,看看她就会感觉很幸福。

她随意的坐在吧椅上,单脚点地,另一脚轻轻踩着椅子的踏板,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就那么若即若离的唱着一首我没有听过的歌。

如瀑布般的长发像是根根情丝,随意的散落在仟瘦的香肩上,略显单薄,却让人忍不住的去疼惜、爱恋;白皙的修长玉指有节奏的在膝盖上轻弹着,不经意间划出的曲线动人心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跳,跟她同步了,随着她的忧伤而忧伤、快乐而快乐。

她的歌声有些轻佻、有些多情,但是在我听来,却如天籁般贞洁,神圣而不可亵渎。

这一刻,我醉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她唱歌,但听一次,醉一次。

我挤上前来的动作让旁边两个猥琐的眼睛男颇为不忿,他们冷眼看着我,似乎想动手,又怕打扰了仙子的天籁,正在犹豫不决。

我随手拉下宽大的风衣帽子,冲着他们笑了笑。

我自认为笑的很温柔、很和气,但他们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马上低下了头,浑身哆嗦起来。

也许是诡异的银色眼罩吓坏了他们吧,我淡淡的笑了声,转身往酒吧后台走去。

这家酒吧分为上下两层,二楼幽静些,但是座位相对来说也紧凑些。宽阔的一楼大厅摆满了高大的盆景,一副原生态的装饰风格,跟我当年在兽王马戏团的装修倒是有些相似。我走过原本幽静、现在却因为狐七七的到来而杂乱的大厅,穿过一条隐秘的过道,进入了后台的包厢区。

这个酒吧应该暗中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生意,反正包厢区是不对外开放的,门口有保安把守。他们见我走来,没有阻拦,而是恭敬的躬下了腰。

我笑着点点头,很满意这份待遇,尤其是在喜欢的人面前受到尊重,这种优越感远比其他时候要来得强烈的多。

我径直往上次谈事的那间包厢走去,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直接就推开了门。

如我所料,没人。

我心情很不错,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等着那个即将到来的美人。

突然,我想吸一支烟了。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自李别情去世以后,我就戒烟了。这些日子中,无论多么纠结、多么烦躁,我一口都再没有吸过,甚至江田水递烟,也被我坚决的拒绝了。

可是,现在我却想吸烟了。

这是什么节奏?

我无力的躺倒在沙发上,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巴掌

没过多久,狐七七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托盘里放着一瓶杰克丹尼,两个酒杯,一包细长女士香烟。

我的英文很糟糕,这种昂贵的洋酒还是叶远教我认识的

那个拼命赚钱,却吸最贵的烟、喝最好的酒的秀气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我苦涩的怀念着。

“还是没有找到吗?”狐七七轻声说道,缓缓走了过来,将盘中的酒瓶启开,斟上两杯酒,然后坐在我的身边,又笑着说道:“嵩山是佛门名山,至善在那里经营了几百年,自然不是你能随便找到的。”

“你很着急吗?”我端起酒杯,笑着问。她的声音很好听,温柔中带着一丝丝性感的磁性,让人爽心悦耳。

“呵呵,几百年都没有找到合欢铃,我们这一代,也只是尽尽责任,并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找回来。没想到,你这个前圣女的儿子却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狐七七白皙的手指握着的酒杯,轻轻在我酒杯上碰了一下,然后将少半杯洋酒一饮而尽。

她咬了下舌头,似乎在回味着酒精的刺激。

我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更有些暧昧。

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完美、**,一时间,我竟然有了扑上去,狠狠蹂躏的冲动。

但是,我没有、也不敢就这么粗鲁的扑上去。

对,就是不敢,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怕她。

“现在既然知道了合欢铃的下落,我们自然是要拿回来的。但是,我希望你能早点告诉我,合欢铃到底在哪里?”喝下两杯酒后,我的情愫在直线高涨,但她却是越喝越冷静,突然开口谈起合作的事宜来。

我确实没有告诉她合欢铃就在老板娘手里,这是存了点私心,想借助狐族的力量,帮我杀了至善。再说,谁也不敢保证,我说出合欢铃的下落后,狐族会不会违约直接去找老板娘,甚至,还会杀我灭口。

前圣女的儿子?如果妈妈还在人世,想必有些影响力,如今人去事非,我根本不敢拿这个说事。

“我们之间就不能聊些别的吗?不要总提那些无聊的事。”我又端起了酒杯,避过话头笑着说。

“聊别的?我们之间除了合作,还有什么事可聊?”狐七七表情不变,依旧是那副凤眼迷离的暧昧之色,好似在跳动着某种情愫。

“嗯比如爱情?”我完全陷入了她的情网中,不禁握住她的手,痴情的说。

“爱情?那得先问问我的男人答不答应。”她依旧不动声色的说,只不过轻轻的挣脱了我的手。

“你有男人?”我的心顿时凉了下来,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样,揪心般的刺疼不停的冲击着我的思绪。

一时间,我竟然有些想杀人的感觉,不由狠狠的问:“他是谁?”

“他,是个很漂亮的男人,叫叶远。”狐七七双眼闪烁着异彩的光芒,轻轻低吟说。

第一卷第七十四章千年狐狸精

叶远是在山神庙事变中失踪的,那夜老大老三身死,沈倩倩、花叶、米拉、龙宇航等人被抓,而叶远,则是离奇消失。

后来我派人去找过他,一点消息也没有查到,就连他那个远方的叔叔叶城,也不知道叶远去了哪里,或生或死。

叶远这个人我很佩服他,自他在金城落雁滩的那个赛场,从赛车中摇摇晃晃的走下后,他就在我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执着、坚定、有些文静的男人,为了兄弟,那把秀气小刀可以捅进任何人的胸膛;为了女人,他哪怕知道了老板娘是人尽可夫的荡女,却依旧痴情万千。

这样一个男人,实际上是很讨女人欢心的。

只是,我想不通,他竟然也是狐族。

还记得叶远说过,他的家族已经落寞,只是因为一本‘幻魔身法’的绝学而苦苦挣扎。他跟着我,就是想借助我的财力,能让他过的好一些、能让他的儿子继承这门绝学,而不是只有本秘籍,而没有人会练,或者根本就练不了。

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骗人的,什么继承、什么活的好一些都是借口,难道狐族还缺这点钱?还有,叶远体质单薄、文静而秀气、并且实力不高,这也完全符合狐族男子的特征。

既然确定了他是狐族,那么他接近老板娘,并不是什么痴情,而是想得到合欢铃!

不对!想到这里,我猛然惊醒,狐族知道合欢铃在老板娘手里,那为什么还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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