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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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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言语的口感在味蕾的放大下,在口腔里绽放开来,弥漫全身。

王品辉的神色说要有多迷醉就有多迷醉。

“尼玛,看到你这表情,就跟吸了粉一般,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林强忍不住说道。

“不不不,比吸粉要美妙千百倍啊,你们真的不吃,不吃的话,我就全部吃了,你们不知道,我为了用这么美味的酸黄瓜招待你们,经过了多么艰难的心理挣扎啊!”

王品辉眯着眼睛,摇头晃脑说道。

“额?”

其他人都愕然了起来。

“那我试试。”

那个手臂纹龙的青年越发感觉胃里饿得厉害,当即也夹起了一块黄瓜,刚刚放到了鼻子面前,就被那香味刺激得口水直接流了出来。

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直接将黄瓜放入口中。

青年脸上露出了无比惊恐的表情。

“怎么样,好吃不?”

其他人连忙问道。

“我吃得太快了。”

青年吞咽了一下口水,他刚才真的吃得太快了,那股难以言语的美味刚刚爆发,就被他吞咽了下去。

实在太令人怀念了。

他眼睛发光,立马盯上了碟子里的其他黄瓜片。

正当他想要伸筷子去夹的时候,其他人早已经反应过来,一双双筷子伸出去,眨眼间的时间,碟子里已经空了。

“卧槽。”

青年直接爆了粗口,盯着王品辉,“老辉,还有没,快点拿出来啊,你想馋死老子?”

“没了,真的没了,这是最后一些。”

王品辉耸耸肩膀说道。

昨天刚刚到货,他手上还有不少,不过,那是以后慢慢享受的。

毕竟一个月只能限购三包啊!

此刻,其他人也全都吃了黄瓜片,他们的表面一点也不比手臂纹龙青年逊色,全都满脸冒光。

“卧槽,这到底是什么酸黄瓜,这也太好吃了吧。”

“救命啊,吃过这么好吃的酸黄瓜,以后还能够吃其他的菜吗?”

“是啊,我现在满脑子都是酸黄瓜的味道,估计以后要茶饭不思了。”

“老辉,这酸黄瓜是哪儿弄来的?”

“快说啊。”

林强几人全都眼睛火热得看着王品辉,迫切得问道。

“我怎么知道啊,这就要问强子了。”

王品辉看到众人上钩,当即瘪瘪嘴巴说道。

“问强子?”

其他人惊愕不已,这好吃的酸黄瓜跟林强有什么联系?

“问我做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林强满头雾水道。

“呵呵,强子,就在几天前,我收到了一个快递包裹,里面就有一包酸菜,啧啧,我从没有网购过啊。”

王品辉看着林强,嘿嘿笑道。

林强傻眼了,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问道:“你是说,你这酸菜,是有人快递邮寄过来的?”

“对啊,啧啧,真不知道是什么好心人,邮寄给我这么好吃的酸菜,哎啊,真是太好吃了。”

王品辉一脸欠揍得表情说道。

林强直接眼睛都红了,几乎用全身力气大吼起来,“什么好心人,这是邮寄给我的,老辉,你还我的酸菜。”

他已经明白过来,那个超贵酸菜网店真的邮寄了酸菜过来,还这么好吃得不得了。

让他吐血的是,他写了老辉的邮寄地址。

想到本来属于自己的酸菜,被王品辉吃了,他就有种天崩地塌之感。

其他人好奇不已。

在他们的询问下,王品辉将事情说了出来。

“哈哈,强子,你这叫做报应啊,对了,老辉,赶紧将这网店地址告诉我,我也要购买个几十包,这样的酸菜,真是太好吃了。”

其他人兴奋不已。

既然是网购而来,自然还能够买到了。

可以吃到这么美味的酸菜,他们就觉得太幸福了。

等到他们看了网店的信息之后,顿时有种吐血之感,尼玛,这酸菜的价格也太贵了吧。

如果不是免费赠送一包,他们真有点舍不得啊!

“老辉,你赠送的那一包,必须给我才行。”

林强后悔莫及,因为他失去了一次免费赠送一包的机会。

一个月限购三包。

他之前已经免费获得过一包,也就是说,他只能购买两包了。

“那不行。”

王品辉断然拒绝。

“你先前吃掉的那包,是我买的。”

林强急了。

“邮寄的是给我的啊!”

王品辉看到林强那急红了眼的样子,觉得特别的过瘾。

“辉哥,我用钱买行不?”

林强看到老辉油盐不进,当即说道。

“不行,多少钱也不卖。”

王品辉得意得笑。

看你以后还敢阴我不。

林强知道是没希望,只能哭丧着脸,用手机淘宝,又下了两包得单。

只要一想到那包与他失之交臂的酸菜,他的心好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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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食物

景县。

腾达物流中心。

叶晓晨来这里是提货的,他上次在淘宝上订购了一批大棚保温被,今天终于到货了。

足足两千六百平,数量可不少,叶晓晨足足装了一大车,在货箱顶部也绑上了一些,这才勘勘装了下来。

叶晓晨刚想上车,忽然听到后面传来了一个招呼声,“叶老弟。”

叶晓晨回头一看,却看到是李甲仁。

李甲仁就是上次在林氏私房菜一起吃过饭的,经营着一家家具城,资产过千万。

自从上次吃过饭之后,两人就熟络了起来,叶晓晨还给他送过几次蔬菜。

两人关系挺不错的。

“原来是仁哥。”

叶晓晨看了一下李甲仁旁边的一个人,竟然是表哥陈浩。

陈浩正一脸惊愕得看着叶晓晨。

晨子怎么会认识李甲仁?

“额,表哥,你也在?”

叶晓晨连忙打招呼。

陈浩这才反应过来,脸色有些僵硬,不过很快回复了,露出了笑容,“晨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网购了一批货,过来接收。”

叶晓晨说道。

“呵呵,叶老弟,没想到你跟陈老板还还是表兄弟啊?”

李甲仁很快就听出了一些东西。

叶晓晨点点头道:“仁哥,是啊,我妈妈跟表哥的妈妈是亲姐妹。”

“哈哈,原来如此,那不就是自己人啊。”

李甲仁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对陈浩说道:“陈老板,这样吧,你所说的事情我答应了。”

陈浩先是一愣,旋即狂喜了起来,很是感激得看了叶晓晨一眼,哪还不知道,这李甲仁完全是看在晨子的面子上。

不然怎么会这么轻易答应,他这几天可是找了李甲仁好多次,对方都是模棱两可。

他心中越发惊讶起来,晨子怎么会跟李甲仁认识,还关系不浅?

他心中惊喜,却越发觉得有点对不起叶晓晨。

上次的事情,他到现在都有点难以释怀,总觉得亏欠叶晓晨。

只是家有母老虎,他也无可奈何。

叶晓晨没弄明白李甲仁跟陈浩之间有什么事情。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看得出来,表哥应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求李甲仁,李甲仁先前肯定是没有答应,现在忽然这么说,是要卖自己一个面子。

聊了一会儿,李甲仁忽然对叶晓晨说道:“叶老弟,什么时候有空去林氏私房菜不?我请客哦。”

叶晓晨汗颜,哪还不知道李甲仁的想法,还不是看中自己可以随时在林氏私房菜订餐。

不止是李甲仁,刘福生徐娇他们,也都是不是怂恿自己去林氏私房菜吃一顿。

不过叶晓晨觉得那里太贵了。

虽然他们都说请客,叶晓晨也是要面子的人,总不能经常蹭吃蹭喝吧。

“仁哥,要不这样,来我家,我老妈手艺可好了,保证可以做出让你们回味无穷的饭菜来。”

叶晓晨眼珠子一转道。

到时候用仙泉蔬菜,还有超级酸菜招待他们,保证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真的?”

李甲仁惊讶万分,“那行,约个时间,我们去你家聚一聚。”

两人的交谈,陈浩在一边根本插不上嘴。

陈浩看到平时性格内向的表弟,此刻谈吐自然,跟李甲仁这样的人都能够从容淡定,顿时越发觉得表弟变化很大,都有点不太认识了。

“仁哥,表哥,我就不打扰你们,先走了。”

聊了一会儿,叶晓晨跟两人说一声,就上了货车。

“叶老弟,到时候我打电话通知你啊。”

李甲仁在叶晓晨开车离开的时候,还不忘提醒。

“没问题。”

叶晓晨摆摆手,开车离开了物流中心。

。。。。

回到农场,叶晓晨独自将所有的保温被放进了铁皮房子中。

一百多卷,足足花了他好几个小时,累得他够呛的。

一切搞定之后,叶晓晨只想坐下来休息了。

他看了一下手机,发现又有几个订单。

“咦,还有那个憨厚的土匪也在里面?”

叶晓晨惊讶不已。

他旋即笑了起来,看来这家伙也知道酸菜好吃了,终于舍得花钱来买了。

这家伙为了阴死党,将邮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填了死党的,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死的?

处理了订单之后,他不准备今天去发货。

今天实在太累了。

他吹着空调,躺在床上,给汪心怡发了一条微信过去。

没想到汪心怡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看到汪心怡的回复,他心中有种甜丝丝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奇妙,明明只是很简单的聊天,却让人特别期待,特别温馨,感觉特别得好。

虽然两人没有勘破那一层,却相互间没什么隔阂了,聊天也随意轻松。

汪心怡也变得主动了许多,经常主动发来讯息,虽然基本上是老话题,却也百聊不厌。

聊了一会儿,叶晓晨放下手机,拿出了神农系统入门指南,看了起来。

“现在授粉蜂卵的培育已经进入关键时刻,如果培育出来了,就必须为孕育出的幼蜂准备食物才行。”

叶晓晨自言自语。

幼蜂的食物,可不能随随便便,必须特别准备才行。

本来,幼蜂最好的食物,还是授粉蜂群本身提供的,最为全面,质量最优。

在这凡间,自然不可能找到这样的食物。

叶晓晨只能自己配制了。

仙泉之水是必须的。

幼蜂只吃蜂蜜,所以蜂蜜也是必须的。

只是凡间的蜂蜜,营养上肯定是比不上仙界的,而且也没有仙灵之气。

所以,还必须添加一些其他成分。

“这蜂蜜必须是纯粹的蜂蜜,不能掺假的,否则的话,就很难配制出来,现在市场上购买的蜂蜜,都是掺和了糖水。”

叶晓晨有些为难。

虽说有些蜂场,都说现场取蜂蜜,实际上,这些蜂蜜都是提前将糖水调制成蜂蜜状,然后用蜜脾搅拌过后,再放入蜂箱中。

只要有人来购买,就会拿出来摇蜜。

所以,去蜂场购买蜂蜜,这行不通。

“看来,只能亲自去寻找几窝蜂蜜了。”

叶晓晨心中有了主意。

虽然立秋了,早已经过了收蜂群的最好季节,真要是找的话,还是能够找到蜂群的。

这个季节,大多数草木开花的季节早就过去了。

蜂群早已经准备好了过冬的蜂蜜,所以,现在的蜂群,蜂蜜应该很充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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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寻蜂

陈浩回到了家。

他今天心情很不错,终于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原来,他所开超市的门面楼层就是李甲仁的房产。

今年刚好到期了。

李甲仁前段时间提前通知他,让他做好搬走的准备。

这可把他愁怀了。

现在超市的位置很不错,生意也很好,一旦搬走,就必须重新找地方。

先不说麻烦,还严重影响生意,要知道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早已经形成了一大批老顾客,一旦搬走,距离远了的话,就相当于从头开始了。

地段位置还不一定会好呢。

当初为了租到这地方,可是花了很大的关系,甚至还动用了老丈人的人脉。

可这一次,李甲仁硬是不同意再租了,坚持让他把超市搬走。

就算是老丈人的关系也没用了。

其实他知道,之所以这样,主要是老丈人就在不久前已经病退了。

俗话说的好,官场是人走茶凉。

人在位子上,巴结讨好的人多的是,一旦没在为了,谁还会鸟你,除非你级别高到一定程度。

他老丈人不过是卫生局的副局长,一个科级干部而已。

“事情怎么样了?李甲仁答应了没?”

李艳看到丈夫回来,当即连忙上前问道。

虽然父亲那边有些人脉关系,可是已经病退了的人,也就那样。

从李甲仁忽然变卦,不在续签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搞定了。”

陈浩露出了轻松的微笑,“老婆,你根本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谁?”

“真的,太好了,我就说嘛,虽然我爸爸病退了,也总归有些面子的。”

李艳惊喜不已,不由得笑了。

她还以为这事是她父亲的功劳。

陈浩脸色一僵,连忙摇头说道:“老婆,今天这事情能够成功,全靠了晨子。”

“什么?那个晨子?”

李艳没有反应过来。

“我表弟啊,我今天在物流中心遇到了他,他竟然跟李甲仁认识了,而且看样子,关系很好,李甲仁见到我跟晨子是表兄弟,他立马就同意了。”

陈浩笑道:“现在晨子变化真是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看来,他现在应该是混出头了。”

“你是说叶晓晨?不可能,他怎么帮上你的忙,李甲仁是什么人,他能够认识?”

李艳失声叫了一声,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在她的眼里,叶晓晨就是一穷小子,根本瞧不上眼。

这样一个瞧不起的穷亲戚,怎么可能帮她家这么大的忙?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这次李甲仁之所以答应,肯定是父亲的缘故。

对,肯定是这样。

作为一个骄傲得女人,李艳有着难以想象的固执,她认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扭转过来。

想让她相信是那个她瞧不起的穷亲戚叶晓晨帮了自家的忙,简直是不可能。

陈浩心中叹了口气,他知道老婆的性格,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他想得更远。

他曾经看过了一本小说,里面的主角面对瞧不起他的那些人,说过一句铿锵有力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或许,现在的叶晓晨,就是那个主角的写照吧。

。。。。

叶晓晨不知道因为自己跟李甲仁的一次偶遇,无意中帮了陈浩这么大的忙,估计会很无语的。

此刻,他正在准备寻找蜂群的工具。

他到附近的一片竹林里,用柴刀砍了一棵今年长的竹子。

老嫩适中,从上面接下来了截下一段,剖开之后,就从竹筒内部撕下了一大片的白色薄膜。

弄好之后,叶晓晨就骑上摩托车出发了。

摩托车上面还绑带了一个蜂箱,一个斗笠。

现在这个季节,很少有草木开花了,所以想要找到蜂群,难度比春夏两季要难得多。

这难不倒叶晓晨。

他来到了一片山脚下,有着颇为广阔的田野,现在这个时候,稻穗熟了,一片金黄,煞是好看。

远处可以看到一大片山,甚至有着裸露出的岩石,那里原来是一处开过的石场。

在另一边,则是一个小煤矿的旧址。

在山脚下的有着一排的房屋人家。

叶晓晨知道这里有人家种了桂花树,现在正是开花的季节。

他将摩托车停了下来,果然就闻到了桂花的香味。

一株株的桂花,开着白色,黄色的小花,夹杂在绿色的叶子中,犹如繁星点缀。

桂花的花也许不是最好看的,这种花香,却最为芳馥醇厚,闻之让人心旷神怡。

不少蜜蜂就在上面活动着。

叶晓晨来到了一颗只有一人多高的小桂花树前,上面有着几只蜜蜂。

他将一片撕了一下长方形的竹膜,用一根很细的丝线系着,结成了一个圆环。

等了片刻,一只蜜蜂飞到了他不远处。

叶晓晨伸手轻轻抚摸着桂花树,通灵天赋运用出来,沟通桂花意识。

这一刻,他好像整个人跟桂花树化为一体。

他就是树,树就是他。

那只蜜蜂飞到了他的面前,触手可及的地方,似乎都没有察觉到。

忽然,这种小蜜蜂竟然飞到了他的手臂上。

“额?”

叶晓晨微微一愣,不过通灵天赋依旧在运用着,他甚至感应到了小蜜蜂的意识。

比起桂花树的意识来,这小蜜蜂的意识无疑要活泼许多。

从小蜜蜂的意识中,叶晓晨感应到了一些简单的信息,跟植物意识不一样,小蜜蜂的意识要清晰许多。

比如说,现在小蜜蜂的意识中,似乎充满了一种喜悦,一种丰收的希望。

它找到了这片有着花儿的桂花树,可以采集到花粉,能够带回蜂巢去。

叶晓晨心中感叹,可惜他的通灵天赋不够强,不然的话,许多能够直接跟小蜜蜂意识进行交流,直接询问它蜂巢所在。

随着意识的沟通,小蜜蜂对他更加没有危险感,反而对他产生了一种亲近感。

叶晓晨趁机将结成的线环套在了小蜜蜂的纤细的腰部,轻轻扎紧了。

弄完这一切之后,叶晓晨又给小蜜蜂传递了一个意识,让它返回蜂巢。

这种信息传递方式,就好像是进行催眠一般,这小蜜蜂还真的接收了,直接飞了起来,朝着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叶晓晨心中一喜,连忙拿上工具跟了上去。

这小蜜蜂并不是飞得很快,每飞一段距离,还会飞到叶晓晨身边,环绕着他飞行,然后再飞出去。

这样一来,叶晓晨跟上蜜蜂非常轻松。

他心中很是感叹,这通灵天赋真是强悍啊!

如果这天赋更强一点,只怕能够直接控制蜜蜂意识了。

。。。。。

PS:我晕,昨天火皇定时了一章,十二点更新的,竟然失效了,现在赶紧补上,哎呀,实在不好意思!!!

第七十二章提纯

叶晓晨运用通灵天赋,一路追随着小蜜蜂的飞行方向,朝着山上走去。

幸好小蜜蜂时不时返回,否则想追踪到小蜜蜂的踪迹,还真不太容易的。

这也是寻蜂的难度。

就算是经验最为丰富的寻蜂老手,也通常会空手而归。

寻蜂者们通常会在某些位置放置诱蜂桶,引诱分群的蜂群前来定居。

叶晓晨有了通灵天赋,却没有这方面的麻烦,寻蜂反而变得轻松了起来。

一路看着周边的风景,跟着小蜜蜂前进,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在距离那片采石矿不远的地方,那小蜜蜂忽然在空中盘旋了起来。

叶晓晨知道,蜂巢就在附近。

飞了几圈之后,小蜜蜂猛然朝着右侧石头堆旁的一棵大树下飞去。

叶晓晨连忙跟上去,顿时就看到小蜜蜂落到了一根枯枝上,然后沿着枯枝爬进了裸露出的树根跟石头缝隙的位置。

“我晕,怎么在这种位置?”

叶晓晨有些懊恼了。

这种地方的蜂群,想要弄出来,很麻烦的。

石头,树根,都是障碍啊!

真要挖开,工程很大的。

“对了,我不是有仙锄啊,有仙锄在,这石头树根算什么。”

叶晓晨忽然想到自己有神器在手。

当即,他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了仙锄,开始挖了起来。

为了不伤到蜂巢,他挖得很小心翼翼,从旁边开始清理。

再坚硬的石头,在仙锄面前,比豆腐也硬不了多少,树根就更不是问题了。

一块块石头被挖出,一根根树根被清理掉。

足足忙活了大半个小时。

终于,蜂巢渐渐呈现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如果不是仙锄太重,他根本用不了这么久。

叶晓晨将准备好的斗笠挂在蜂巢的正上方,再用一把干枯的狗尾巴草,轻轻从下方轻轻驱赶蜂群。

嗡嗡嗡。。。

许多的蜜蜂飞了起来,集结于斗笠之中。

斗笠内的蜂团越来越大,蜂巢内的蜜蜂越来越少。

忽然,叶晓晨眼睛敏锐得看到蜂巢中,一只比正常蜜蜂大许多的蜜蜂。

蜂王!

叶晓晨眼睛一亮,当即轻轻将手伸了过去。

同时,他的通灵天赋也发挥了出来。

一般徒手捉蜂王,这可是一个技术活,很容易遭到蜂群攻击的。

他拥有通灵天赋,可以大大降低蜂群的敌意。

当他的手轻轻触及到蜂王的时候,顿时就感应到了蜂王意识的存在。

当他轻轻将蜂王捉住,放在手掌心的时候,蜂王没怎么挣扎动弹。

当蜂王被放入准备好的蜂箱中后,叶晓晨松一口气,他知道这群蜂是跑不掉了。

他拿起了斗笠,将里面的蜂团抖入蜂箱中。

叶晓晨将盖子盖上,打开了巢门,将原来蜂巢中的剩余蜂团驱散开来。

这样蜂团就不会继续回到蜂巢中,而是会追寻蜂王的气息,从蜂箱的巢门进入。

等到所有蜂群驱散之后,蜂巢彻底裸露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蜂蜜还是比较充足的。

毕竟快要立秋了,蜂群肯定要准备过冬的食物。

他用一把水果刀,将一块块的巢脾割了下来,放入一个干净的塑料袋子中。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他先处理了一下巢脾,将有蜂蜜的脾割了下来,至于剩下的,将会作为巢脾,放入蜂箱中。

由于所需的蜂蜜必须非常纯净,他采用的静置法,蜜脾中的蜂蜜自动流出来,沉淀下来。

这样可以保证蜂蜜不会有太多的杂质。

静置的蜜脾不说,叶晓晨将这次收的蜂群好好安顿了下来。

他的农场里种了这么多蔬菜,正好需要蜂群,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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