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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巨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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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神秘的笑容出现在了沈心妮的小脸上。

说这笑容神秘,是因为叶晨完全不知道这妮子为什么笑啊。

这笑看上去像傻笑又像坏笑,带着几分醉意,倒是有种说不出的美丽。

带着笑意,这妮子醉醺醺的说:

“叶晨,谁说我没有朋友了,我是有朋友的,这朋友不仅能分享我的快乐,还能分享我的痛苦。”

这妮子又是嘻嘻一笑:

“它其实就在我的卧室里的,走,我带你去看看。”

叶晨倒是大概猜出了这个所谓的朋友。

这不就是在说那只小熊熊吗。

但这妮子歪歪斜斜的硬是抓着他不放,他也只得将她送入卧室里。

沿着摆放着的钢琴和架子鼓走过,叶晨不断朝沈心妮卧室的门走着。

而在靠近沈心妮卧室门口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叶晨的心中竟然生出了几分期许。

对此叶晨只是淡然笑笑,或许这种期许,每个男生都会有。

沈心妮的卧室开着幽暗的灯光,叶晨摸索着将照明打开,原本只是有着淡淡香味的朦胧画面一下变得清晰。

沈心妮的房间有张很大的床,这张床占据了卧室一般的面积。

在那张大床上,叶晨果然见到了那只传说中的小熊熊。

“贝贝,我回来了,嘿嘿,有没有想我啊。”

沈心妮对着那只小熊傻傻笑了笑,接着道:

“贝贝,今天我给你带来了新朋友,嗯,就是这个人。”

说着,这妮子将叶晨朝床边拉了拉。

叶晨觉得醉酒的沈心妮特傻,不过这种傻倒是比那副高冷更为可爱。

沈心妮的床上扔着许多衣服,有如她身上这种甜美系的,有符合她性格高冷系的。

甚至,还有一些成熟韵味的,这不禁让叶晨思绪纷飞。

只是他不知道,床上扔着的这些衣服都是新买的,沈心妮可没有一个人在家玩变装游戏的嗜好。

平时的她就是那种够酷够冷的装扮,与性子很搭调。

而这些款式的衣服都是她为了见盛夏晨风特意买的,至于那些很成熟的衣服,毕竟这妮子也不知道穿什么好啊。

只是最终还是下定决心,选择了身上这种可爱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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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倒贴钱都唱

将沈心妮安顿好后叶晨就离开了,这一夜他是在附近宾馆睡的。

“朝着心的方向,展开翱翔翅膀”

“不曾忘却向往,最绚烂的远方”

···

正想着昨晚的事情,叶晨的电话响了起来。

叶晨这铃声正是自家小妹的《心的方向》,虽然这歌在完整度上还欠些火候,但这也正是自家小妹的俏皮之所在。

若是真的如专业创作人那样完整,自家这天真烂漫的小妹也就长成大姑娘了。

来电是一个天海本地的陌生号码。

“上次是小乔老师,这次的陌生号码又会是谁。”

这般想着,叶晨接起了电话:

“喂,哪位?”

“哦,是叶晨小兄弟对吧,我是徐巍啊,那天你离开后,我就一直在找你。”

电话那头的徐巍语气不无激动。

“巍哥啊,那次也是离开的匆忙,当时你还没醒我就没给你打招呼,原本想着这两天过去找你的,没想到巍哥先打过电话来了。”

叶晨的确是想要去找徐巍的,也好说说酒吧驻唱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徐巍畅怀的笑着,道:

“你这联系方式我要的倒也不难,毕竟你是盛夏晨风吗。”

“原本想着去天海二中碰碰运气,可去了才知道,一提叶晨的名字,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真没想到叶小兄弟就是盛夏晨风。”

叶晨笑笑:

“虚名而已,巍哥就不必谬赞了。”

“叶小兄弟,何须谦虚呢,这次打电话就是想要告诉你个事儿,上次你写的那两首歌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了。”

“所以一时技痒难耐,我就找了个录音棚,将那两首歌都录制出来了,要不我发送给你,听听巍哥对这两首歌的理解。”

叶晨一听徐巍说这两首歌是他写的就无奈了。

若是这个平行时空不存在的人,叶晨将那些歌拿来当原创会心安理得。

但徐巍在这个世界存在啊,若是拿着人家原本会创作出来的歌当自己的,叶晨觉得这样是不地道的。

“巍哥,那两首歌真的不能说是我创作的,毕竟所有的灵感都是来自于巍哥,若是非要说是我的,这会让兄弟惴惴不安。”

叶晨这话说完,电话那头的徐巍沉默了好久。

最终他才下定决心:

“那好吧,叶晨小兄弟,既然你这么坚持,那这两首歌就算你我共同创作的吧,不过,你的名字一定要在前面,这···没商量。”

徐巍的话语很是坚定。

在徐巍看来,能创作出这两首歌曲,才华全部在人家叶晨。

虽然叶晨灵感的触发是因为那夜的长谈不假,可在这两首作品后面加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这份淡然大度,不是谁都能有的。

能附上自己的名字徐巍就很是感动了,他怎么可能允许叶晨将他徐巍的名字再放在前面。

“好吧,只要巍哥认可这歌是你我共同创作的就好。”

若是有可能,叶晨根本就不想附上自己的名字,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巍哥,正好我找你也有些事情,既然你打过来了,那就一块说了吧。”

“什么事情叶晨小兄弟?”

“哦,是这样的,之前巍哥你也说过,开酒吧就是个休整,对音乐的追求一直没放弃。”

“所以呢,我这里有个酒吧驻唱的活儿,巍哥对这有没有兴趣?”

徐巍也倒是也没忙着答应,他想了想,问道:

“那酒吧风格怎样啊,有些音乐我真唱不来。”

叶晨当然知道,徐巍其实不是唱不来,只是对于一些风格的音乐,他,不愿意去唱,他是个很坚持自己音乐品味的人。

“这样说吧,就《那一年》和《礼物》,都可以拿来去唱。”

叶晨不紧不慢的说道,他知道这是徐巍想要的。

“那成,老弟,只要能唱这样的歌,倒贴钱我都愿意。”

徐巍这样说叶晨也不惊讶,因为在那个世界,老徐还真这样做了。

出几百万块自己做专辑,还不做宣传,不求销量。

若是用现代人的观念去评价徐巍,这家伙就是个顽固头,甚至是让人觉得傻。

做音乐的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宣传不是很正常的吗。

如今这个年代不做商业价值的音乐,怎么可能被大众审美一直接受。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徐巍不是个好的明星,却是个真正的艺术家。

以一人之力支撑起华语乐坛半壁江山的半壁汪都将徐巍认定为自己唯一的对手。

只是现在的半壁汪做音乐的商业意味越来越浓,两人已经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不知道再听到那句唯一对手,会不会让人觉得可笑。

“倒贴钱倒是不至于,不过那是新开的酒吧,人气和客流量什么的都得一点点的积累,正好巍哥你也经营过餐馆,生意还挺红火,这或许还能帮助酒吧更好的发展。”

“这倒是没什么问题,其实我也挺喜欢酒吧演唱的,这种小型现场唱起来特别有感觉,就跟近景魔术似的,比演唱会什么的都有感觉多了。”

徐巍倒是很乐意成为酒吧驻唱。

“那行,等过两天我就带巍哥去那家酒吧看看。”

“哦,还有件事儿,我这里还有一首歌,若是巍哥能去酒吧驻唱,这歌我看还不错。”

听叶晨提到了新音乐,徐巍的兴致一下高涨了起来。

毕竟那两首歌徐巍实在是太喜欢了,《奇妙》这种民谣风格徐巍也是爱不释手,这会儿叶晨说自己有新歌。

这可就像一向口碑很好的电影又出下一部了,怎么可能不期待。

“那行,我这就给你发过去。”

说着,叶晨连上宾馆的wifi,那首《活着》朝徐巍手机上传了过去。

“老弟那电话先挂了,你创作的歌我分分钟都想先听为快。”

徐巍接受完那歌就什么都不想做了,就想第一时间将这首《活着》听完。

叶晨也没闲着,在徐巍打开那首《活着》的同时,他也将徐巍穿过来的《礼物》打开了。

“让我怎么说,我不知道”

“太多的语言,消失在胸口”

“头顶着蓝天,沉默高原”

“有你在身边,让我感到安详”

···

叶晨一边听着一边朝着床上舒服的躺了下去。

“还别说,这个还就徐巍唱着最有味道。”

此刻听着这个,叶晨就没感觉出这与地球上的演唱有什么区别。

毕竟两个徐巍的经历是相仿的,心境相通,唱出的感觉也就相似。

“朝着心的方向,展开翱翔翅膀”

“不曾忘却向往,最绚烂的远方”

···

这首《礼物》才播放完,电话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叶晨一看,这号码不正是之前将电话挂断的徐巍吗。

“喂,巍哥还有什么事吗?”

叶晨困惑问道。

才将电话挂了又打,指定是忘记了重要的事情。

“叶晨老弟啊,这《活着》简直是写绝了,现在我觉得不仅是倒贴钱去驻唱了,就算是将星期五卖了都不是问题啊。”

“叶晨老弟,还能创作几首这样的歌曲吗,若是天天有这样的歌唱着,不说星期五,就算将我卖了也可以啊。”

叶晨没想到徐巍的情绪会这么激动,显然是处于一种亢奋状态啊。

只是叶晨还是小小的腹黑了一下:

“我说徐巍老哥啊,咱老老实实的唱歌就行,至于将你卖了,这还是别考虑了,这靠才华吃饭的,不一定能卖得出去啊。”

第七十一章自然

沈心妮盘下的地儿还在装修,需要三五天才能完工。

所以叶晨想着等酒吧装修完了,在带着徐巍过去看看。

这几天的时间,叶晨想着还得将baby的歌写出来。

baby想要一首励志的歌曲,叶晨倒是想到了几首,不过还要仔细想想,到底定下来哪一首。

在给baby录制歌曲之前,叶晨想着先回趟家。

梦琪给了叶晨十五万,这些钱叶晨暂时也用不着,所以他想趁着这趟回家,将钱给叶爸和沈妈。

在学校时叶晨与叶爸通过电话,知道他们俩现在开了家小餐馆,虽然只是个不足五十平米的路边小餐馆,可凭着沈妈的手艺,生意还是很红火的。

为此叶爸还专门问叶晨需不需要钱。

“朝着心的方向,展开翱翔翅膀”

“不曾忘却向往,最绚烂的远方”

···

正坐着公交朝自家小餐馆赶去,叶晨的电话再次响了起来。

这次的电话号码叶晨倒是不陌生,只是这备注的名字却是让叶晨觉得好笑。

“妮后”

没错,这个电话就是沈心妮的了。

昨晚两人在袁朝派对,这妮子在喝的两腮粉红,两眼微眯的时候,硬是将叶晨的手机抢了过去。

随后,这妮子说以后酒吧的事情少不了联系,若是每次都通过爱唱那多不方便。

所以,这妮子就将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叶晨。

当时叶晨就看到了这奇葩的备注。

妮后是什么鬼?即便是自诩为冰霜女王,那也是妮王啊,这妮后,为什么总让人感觉是被大王宠信的女人。

不过别人都是主动要女生的电话号码,叶晨这竟然被要了。

这倒是让他觉得自己像被承包了的男人。

嗯,这个鱼塘,明年还承包给你,这妮子倒是有这霸气。

这些胡思乱想都是叶晨昨晚想的,此刻他可没这功夫,还得忙着接电话呢:

“喂,妮后,醒了啊?”

电话那头的沈心妮还在床上没起,昨晚的酒水令她还有些困意,所以,这妮子说话的语气就像没睡醒:

“喂,叶老师,昨晚我没有乱说什么吧?”

感情这妮子昨晚思绪还算清晰,但今早却是将昨晚的事情忘了个干净。

叶晨搞不清楚这妮子为何给他来这么个称呼,他也懒得去猜:

“哦,你昨晚一直都没说话,很老实的。”

叶晨也不打算跟她掰扯那些事儿了,毕竟这妮子昨晚说的最多的就是那头熊。

她说了,那只小熊从八岁就伴随着她,那是他的爸爸送她的生日礼物。

每天晚上她都要抱着这只小熊才能睡着,甚至郁闷的时候,还会拿着这只小熊撒撒气,但又舍不得真的打疼它。

叶晨当时就呵呵了,说的跟那只小熊熊真的会疼似的。

电话中沈心妮的话语再次响起:

“哦,那,那我就将十五万打给你了,嗯,那首《王妃》你昨晚说送给我的,所以只给你两首歌的钱。”

“嗯,这是你送给本小姐的第一件礼物,是你主动送本小姐的,拜了,叶老师,我还要忙酒吧的事情,不懂的时候还是会请教你的。”

“嘟嘟嘟···”

说完,沈心妮就将电话挂断了。

徒留叶晨一人在电话这头感到一阵无语。

“这妮子打这个电话过来就是自说自话的吗,拜托,我昨晚可是清醒的很,哪里有所将《王妃》送给你了。”

“若是你说主动要我又不是不给你,为何非要说得跟我死乞白赖非要送你似的,真是搞不懂。”

这个时候叶晨也到了该下车的公交站。

韩丽小区里,沈心妮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已拨电话:

小熊熊

没错,这就是沈心妮给叶晨的备注。

这是叶晨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之前他还鄙视了那只根本不知道痛的小熊,没想到这妮子竟然将他备注成“小熊熊”了。

“叮咚”

等叶晨从公交车上下来,划开手机屏幕一看,那十五万已经打到他的爱唱宝账户上了。

这样算一算,加上梦琪给的那十五万,不知不觉中,叶晨已经有了三十万的身价。

“傻哥哥,这儿这儿。”

叶晨这里才从车上下来站稳,就听见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不是别人,正是那可爱的天才少女。

叶晨与妹妹约好了在这会面,之后在转一班车,直接就能到达叶爸沈妈小餐馆的附近了。

“说好的九点在这汇合,这才八点五十,小丫头你竟然来的比我还早。”

“这不是回家吗,我当然着急了,哎呀,妈妈做的菜好久没吃过了,不敢想,怕口水流出来。”

此刻,小丫头仰着雪白的下巴望着叶晨,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

每次听叶斐喊妈妈喊得这样亲昵,叶晨都觉得在这丫头的心中,重组家庭真的没什么残缺。

“走,先跟我去万达广场买点东西吧。”

说着,叶晨就向前走,叶斐很自然的跟在哥哥身后,乖巧的像只依人的小鸟。

这种默契已经养成好多年了,两个人第一次这样默契的时候还是上初中。

这其中,还有个青葱岁月的故事。

初中的孩子是所有学生中最爱打架的。

这个时候身体基本上长成了,一个个的都认为自己巨牛逼。

那时候对于恋爱其实还是朦胧的,男生对于女生的标准普遍比大学时候要高。

大学妹子,只要长得漂亮,追求的人分分钟编排到备胎100号。

可初中女生,长得漂亮还不行,想要出众,还有一个很必要的条件---学习好。

嗯,就是酱紫,可见男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妹子也是越来越没追求了。

而那些不忘初衷,依旧追求智商和颜值都爆表妹子的,一个个还是活脱脱的单身狗。

初中那会儿,斐儿的学习自然是没的说,而自小就是美人坯子的她,那时候就已经初具少女气质。

这样的好好学生,是那些不爱学习爱打架的男生最为心动的。

那时候内地已经有不少港片在播放。

这些男孩子喜欢学着港片的模样,还都觉得自己是铜锣-湾扛把子。

其中一个有十多个小弟,自称为天海十七中大哥的家伙,就盯上了斐儿。

叶斐是上了两年初中直接跳级高中的,那时候的叶晨比她高上一级,当时两家人还没有组合成一家,叶晨和叶斐的关系那时候还有些陌生。

那天是叶晨留下来做值日,叶斐放学就赶着回家了。

就是这一次放学,那个自称老大的陈文东行动了起来。

那时上学都是骑自行车的,许多学生的自行车都放一块,在斐儿骑着小车子出校门后,陈文东和一群家伙接着跟了上去。

陈文东这家伙特爱显摆,他叫着这么多小弟就是为了让大家看看他有多牛-逼。

十几个人骑着车子跟在叶斐后面,看上去有几分浩浩荡荡。

陈文东加快车速追上叶斐,扮出自以为很酷的样子说道:

“小美女,留个号呗?”

斐儿又不认识他,根本就懒得理他。

但也耐不住这货死缠烂打啊,他伸出一只手去将叶斐车子的后座拽住,厚着脸皮说道:

“小妹儿做我马-子吧,我可以罩着你。”

“做你麻痹啊。”

远远的就有一道声音响了起来。

一道人影车子骑得飞快,这不是别人,正是叶晨。

叶晨原本是在教室做值日的,他们班一个同学忘记拿一些东西,这个同学回去后就对叶晨随意说了一句。

“这初一的真是热闹,那个陈文东竟然带着一帮子人尾随叶斐。”

一听这话叶晨就不干了。

“玛德,竟然欺负到斐儿头上了。”

虽然那时叶斐还不是叶晨的妹妹,可叶晨当时的怒火也着实令人感到可怕。

叶晨二话不说,使出浑身力气又是踩又是砸的,生生将桌子腿给卸了下来。

拿着那根桌子腿,风风火火的就冲出了教室。

他将车子骑得飞快,朝着叶斐回家的方向疾奔,这才有了叶晨冲来的这一幕。

由于叶晨来的太快,那些跟随陈文东的家伙根本没反应过来。

当他们意识到自己老大被袭击的时候,他们的老大就真的被袭击了。

叶晨一脚过去,直接将陈文东从车子上踹了下去。

“靠,给我干他。”

在陈文东反应过来的时候,叶晨正在抚着斐儿的头,让这妮子不要害怕。

陈文东被叶晨踹翻在地,这一刻正大喊着。

“干死他,艹,竟然敢踹老子,不就是大一级吗,我们这么多人会怕你。”

陈文东是认识叶晨的,毕竟那时叶晨和叶斐虽然不太熟,可也不时会一块走。

“我看他-妈谁敢,谁在上前一步我就砸死谁。”

叶晨当时也是挺疯狂的,他瞪大的眼睛变得血红,手中拿着桌子腿在这些家伙面前挥舞着。

都说最怕不要命的,这话还真不是吹的。

那些家伙原本也就是跟着陈文东威风威风的,见叶晨这样,谁还真敢上啊。

能威风就威风,这尼玛上去明显是挨揍,拜托,我们是来装-逼的,不是来挨揍的好伐。

“妈的都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上。”

陈文东见这群家伙竟然没有一个出头,又是大喊了起来。

叶晨拍了拍叶斐示意他站在那里别动,随即他拎着桌子腿,朝陈文东一步步逼近。

“你特么想做什么。”

陈文东也顾不上摔在地上的疼,他一咕噜爬起来,紧张的盯着叶晨。

“想干什么,这还用问吗,我特么想干你。”

叶晨论起桌子腿就要朝陈文东身上砸。

这陈文东也有一股子力气,望着挥舞过来的桌子腿儿,忙得抓起车子来挡了一记。

哐啷一声,自行车的铃铛直接被叶晨杂碎了。

随即这陈文东举起车子再次朝叶晨身上砸来。

叶晨忙得一个闪身,这家伙直接扔自行车,他自然不会硬撼。

待那自行车被砸在地上后,叶晨的主动权就来了。

他抡起桌子腿三两下就将陈文东放倒在了地上。

“别,别打了,晨哥,我叫你晨哥。”

这每一下砸在身上可都是疼的要命啊,陈文东不住的求饶。

叶晨居高临下,用桌子腿指着陈文东看了看,随后他什么都没说,转身朝着叶斐走去。

毕竟叶晨不是个爱打架的孩子,打赢了再很装x的说上几句装x的话,那不是叶晨的风格。

叶斐第一次牵住叶晨衣角就是在这个时候。

叶晨一手扶着车子,转过头去对斐儿温柔说道:

“走吧,斐儿。”

于是,叶斐很乖巧的跟在了叶晨的身后。

或许两个人更亲昵的关系就是从那一次开始的。

从第一次开始,两人就持续到了现在。

每次逛街,两人会这样一前一后走着,晚上在校园行走,两人也这样走着···

若是抬头看不见哥哥,斐儿会没有安全感,若是感觉不到身后的小尾巴,叶晨也会觉得空空落落,仿佛遗失了点什么。

第七十二章网络小说专柜

“嗯,爸爸喜欢看历史书籍和通俗读物,像《史记》,《三国演义》那种,我就买些历史和通俗读物吧。”

“妈妈喜欢听**十年代的歌曲,给妈妈买些唱片吧。”

此刻,叶晨正对妹妹说着。

由于这个世界对版权的重视,出售盗版书籍和唱片没多少利润,反而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所以盗版书籍和唱片都很少。

之前家里一直没钱,叶爸喜欢读书却也没钱去买那么多。

叶晨记得家里有一本《史记》,都被老叶翻的书页掉了,但还总是忍不住一遍一遍的看着。

沈妈喜欢**十年代的歌曲,沈妈的年龄四十岁出头,算算也对,那个年代的歌曲承载着沈妈的青春。

叶晨记得自己家有几张正版的专辑,一张是陈淑桦的,其中有些曲目《梦醒时分》,《笑红尘》等,叶晨还挺熟悉。

就拿《梦醒时分》来说,叶晨完全可以唱下来,因为这歌在那个世界也是红极一时,到现在都是华语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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