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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天王-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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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神了。”唐重乐了。“长了一双毒眼。”
“嘿,干我们这行的,别的不敢说有多牛#逼,但是论看人的眼光……………我们要是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什么样的客人咱们没载过?只要三两句话,我就能够把这人给猜个八八九九……………”
“那是。行行出状元嘛。”唐重附和着说道。
反正也没什么事,和这个健谈的出租车司机聊聊也挺有意思的。这是普通人经常经历的事情,但是,因为他成了公众明星后,就很少有这样的机会。
今天晚上,大家各有收获,各自的收获却又都没有达到预期。
姜怡然邀请自己参加她的订婚派对,却又把派对的举办地点订在花坊。
花坊是什么地方?那是董小宝的地盘。唐重曾经在这里打伤了董小宝好几十人的保镖队伍。
她怀着什么样的目的,这不是用膝盖都能够想出来吗?
唐重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他答应过来其实就是为了给姜怡然上眼药。姜怡然不喜欢关心,这是所有人都能够看出来的事实。而且,姜怡然有她喜欢的男人,这是唐重看出来的真龘相。
姜怡然和关心订婚,这对姜可人是极其不利的。如果有关家的支持,姜可人在东电的地位就会受到更加严峻的挑战。
人都是很现实的。姜可人掌控东电多年,上上下下她安排了很多人。可是,在姜家不支持她的情况下,关家出手帮忙的情况下,那些人的忠心又还能够剩下几分之几?
如果能够让姜怡然和关心解除婚约,甚至两家闹些矛盾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所以,唐重来了。不管姜怡然承认不承认,她的心里都被唐重种下反叛的种子。
至于那颗种子最后会不会发芽,还得看事态的发展来决定。
只要给它合适的土壤,想必她也愿意去追求自己的真爱吧?
唐重来的时候是乘坐姜怡然的车子过来的,他提前离开,只能乘坐出租车回去了。姜家人可不会提出主动送他。
姜可人的别墅在象牙山脚,那儿确实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能够住进去的都是各家国企的BOSS级人物。能够掌控这些国企而且走到这个位置,这些人的来头又岂会简单的了?
所以,出租车司机的猜测还是准确的。唐重的来头确实不简单。
象牙的位置偏远,就算车速很快也需要不少的时间。
两人说说笑笑,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唐重再次朝后面瞄了眼,笑着说道:“大哥,要不我帮你开一会儿?”
“怎么?你也想做出租车司机了?”出租车司机大笑。“这可不行。这在桥上呢。没办法停车。等到偏僻的地儿倒是可以考虑。”
“那就开快点儿。”唐重说道。
“兄弟,没法快了。这是限速路段。”出租车司机苦着脸说道。
“好吧。那就稳着点儿。”唐重说道。
出租车下了桥,开始朝象山方向开过去。
有钱人都喜欢住偏远地段,因为那儿山清水秀空气新鲜,而且不挤不堵,住的舒适惬意。
可是,在晚上的时候,前往住所的路段也车流极少。特别是星期六星期天的晚上,宽阔明亮的大马路几乎很少看到有车跑过。
要是平时,唐重很喜欢这种一马平川的感觉。
但是,今天却让他有点儿烦躁。
后面那辆黑色别克已经跟了他们很长一段了,虽然他们跟踪的方式很隐蔽,可是,这又怎么可能瞒得过唐重的那双眼睛?
他的跟踪和反跟踪技巧是跟大胡子学的。在那座山上,大胡子就是山神。在他的训练和磨练下,他连一只带有特殊记号的秃狼土狗都能够找出来,更何况是一辆那么大的车一个活生生的人?
“哥们,要不要试试?”到了安龘全地段,出租车司机大方的说道。
虽然这不符合规定,但是,他和这哥们投缘,为了他违背一点儿规定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谁让他们聊得开心呢?
“谢谢。我就不用了。”唐重笑着说道。“大哥,在前面停边停下来。”
“怎么?憋急了?正好。我也想尿尿。”司机显然误会了唐重的意思,大大咧咧的说道。
唐重笑笑,没有说话。
出租车减慢速度,在路边停了下来。
那辆黑色的别克车缓缓驶了过来,车窗打开,伸出一支黑乎乎的枪口。
………………………
………………………
“可人,你晚上就在这边睡吧。那么晚了,你还往象牙跑干什么?”老太太拉着姜可人的手,不想让她大晚上的走夜路。
“妈,晚上唐重也会过去。他一个人住在那边我不放心。我还是回去吧。”姜可人说道。
“那就给唐重打电话,让他晚上也到这边来。家里又不是没有住的地方……………你要是不打,我来打。”老太太说道。
“妈。不用了。”姜可人阻止。“家里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唐重住在这里面一定不适应。”
老太太叹了口气,说道:“真是委屈了这孩子。好吧,那你就回去吧。有你照应我也放心一些。”
姜可卿站在旁边,拉着老太太的手臂撒娇,说道:“老太太,你就让我姐回去吧。我在这边陪着你,你赶都赶不走。”
“我倒是想把你赶走。”老太太生气的说道。“可卿,你也不数数你多大岁数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解决自己的人生大龘事啊?你看看你姐,现在都有两个孩子,再过几年,都要和我一样做人外婆了……………”
“你可别逼我。你逼我我也走。”姜可卿最头痛的就是老太太逼婚。
“你走我也要说,我见你一次就说一次。你不爱听?不爱听我也要说。”老太太对这件事情异常的固执。“什么时候你带个男人到我面前给我看看,我才不再说这件事情了。”
“很快。很快就带回来。”姜可卿嘻皮笑脸的说道。
“你这个混世魔王,又哄骗我了。”老太太没好气的说道。姜可卿也不知道说了多少次‘很快’,做了多少次的保证了。
姜可人走出去,她的车子已经等在门口了。
一名保镖帮忙把后车门打开,她弯腰钻了进去,对着送出来的姜可卿摆了摆手,然后车子便发动起来。
有些疲惫,姜可人闭着眼睛躺在座椅上。
很快的,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等她醒来,发现走在一段陌生的路上。
“这是哪里?”她突然间坐起来,警惕的问道。
“夫人,我们回家。”坐在驾驶位的保镖说道。
“这不是回家的路。”姜可人寒声说道。“姜军,你到底想干什么?”
(PS:恭喜‘明为梦影’小姑娘成为新一任状元。风一样的速度啊。)
第661章、独眼杀手!
这不是回家的路。
如果没有宁静的同意和姜可人的认可,就算是司机也不敢随意更改回家的路。
因为姜可人经常走的几条路都是城市主干道,这是宁静和她率领的精英组进行过多次研究实地考察最终确定的路线。这是最安全最保险的路线。
不然的话,司机随意更改路线,谁知道他们会把你送到哪里去?这会增加事故发生率,为护卫工作增加难度。
姜可人身边有一个十几人的护卫小组,这个小组的组长是宁静。所有的人员安排都由宁静去负责,包括守护在别墅的工作人员,每天跟随在路上的执勤人员以及特殊执行任务人员。
今天,宁静被姜可人派去执行一桩非常重要也极其机密的任务,护卫工作就交给了副组长姜军来负责。
姜军也是姜家人,属于姜家的远亲。因为大家名字前面都有个‘姜’字,姜可人对他还是非常信任的。算起来,姜军也跟着她好多年了。而且,姜军也是军人出身,还入选过隶属于王牌军三十八军下面的利箭大队,这让姜可人对他就多了一些好感。
姜可人喜欢军人。
可是,没想到的是,偏偏就在今天出现了问题。
听到姜可人询问,姜军没有转身,他端坐在副驾驶室位置上,态度仍然恭敬,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有些诡异。
“夫人,我们回家。”姜军再次说道。“我回答过你的问题。”
“回家?你凭什么更改路线?是谁允许你更改路线的?”姜可人冷声说道。经过最初的慌乱,她现在已经重新镇定起来。在这种时候,歇斯底里只是浪费自己最宝贵的求生时间。
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大风大浪她没有经历过?
她的手伸向包包里面的手机,准备趁他们不注意悄悄打过联通宁静的报警装置。
只要他按下手机上一个特设的按钮,不用拨号也能够接通宁静的电话,并且在宁静的手机上定位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
“夫人。我劝你打消这样的主意。”姜军说道。“我们已经在车里安装了信号干扰设置。我想,你的手机不会有任何信号的。既然这样,何必做这样的事情让大家都变得不开心呢?”
“姜军,我劝你立即放弃现在的行动。”姜可人眼神犀利的盯着他,声音极其的威严,说道:“在前面把车子停下来,我会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我会给你们一笔钱,你们离开华夏。这些事情,你们不应该掺和。无论最终获胜的是谁,最后倒霉的都会是你们。”
“夫人,太晚了。”姜军笑着说道。“有人给了我一笔钱,让我把你送到他们指定的位置。我既然收了别人的钱,又怎么能再收你的钱?出尔反尔可不是好习惯。”
顿了顿,姜军又说道:“我跟了夫人那么久,知道夫人的处事手段。我想,夫人不会轻易让我们离开华夏吧?”
“是谁指使你们的?”
“夫人,你在我心中一直都是智慧的化身,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住你。”姜军笑着说道。“可是,你今天让我失望了。你怎么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呢?收买我的人怎么可能让我知道他们的身份?就算知道,我也没有理由说出去。”
姜可人转身向后看过去,那辆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黑色奥迪已经消失不见。
“夫人,他们被我打发走了。”姜军笑着说道。“我说你要留在老宅休息,今天就不回去了。这是你的命令,他们不敢有任何质疑。能够做的这么顺利,还要感谢夫人多年以来对我的信任。”
“姜军,你要想清楚你这么做的后果。我能够把你抬起来,也能够把你踩下去。”姜可人知道自己很难问出什么名堂,只能在姜军身上下功夫了。现在不是装高贵冷艳的时候,想办法逃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是的。我完全这么相信。”姜军说道。“所以,夫人,这件事情我做的格外卖力。因为,我不敢再给你第二次机会啊。”
姜可人的手猛地伸向门把锁,‘咔嚓’的扭动。
可惜,门把锁却没办法打开。
“锁了。”姜可人在心里叹息。
看来,不得不跟着他们走一程了。
……………………………
…………………………
别克车在出租车不远处的地方停下来,然后车窗打开,伸出一支黑色的枪筒。
车上的猎手并没有立即开垩枪,而是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一秒。两秒。三秒………………
他在感受着车厢里面的活动,就像是猎人在感受着猎物的移动和脉搏。
只要对方有任何反抗,或者妄想逃脱,他都能够立即开垩枪把对手击毙。
他无数次的做过这样的事情。他有这样的信心。
可惜,让他失望的是,车厢里安静异常,就像里面已经没有了活物一般。等了一分多钟,不见里面的人有任何的动静。
这种情况是对他非常不利的。
虽然说这条路晚上很少有车经过,但是,并不代表着就完全没有车经过。
如果有车从后面跟过来,发现这样的异常而停车过来问候,他再想下手就有可能暴露目标。
雇主只给了他杀一个人的钱,即便他可以大方的买一送一,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他愿意买一送三或者更多。
送的人多了,杀手就不值钱了。
砰………………
杀手开垩枪了。
那只黑色的枪筒里面射击出子垩弹。
子垩弹从出租车的驾驶室打进去,打的铁皮车厢‘砰’地一声巨响。
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子垩弹,这子垩弹的穿透力竟然这么好。从出租车车厢的一侧穿进去,然后穿过另外一侧的车厢,最后飞到路边的树丛上面。
咔嚓……………
子垩弹钻进了树干里面,从外面看过去,只有一个烧焦了的圆洞。
如果目标在驾驶室的话,这一枪就可能把他给解决了。
当然,解决了的还有司机。
他知道目标不在驾驶室。因为他亲眼看到他坐进了后座。
他之所以第一枪打在前侧,为的就是把司机杀掉,避免司机在目标人物的控制下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譬如开车逃跑。
他要让目标人物失去交通工具。
没有车的人,他还怎么躲避自己子垩弹的射击?
砰……………
没有间隔的,他再次开垩枪,枪口垩射垩出了第二颗子垩弹。
这一颗子垩弹的攻击目标是后车厢,也就是出租车拉客的位置。
和前面一样,从一侧车门钻进去,从另外一侧车门跑出来。
他的射击角度是很有艺术性的,呈一个倾斜的夹角。也就是说,无论目标人物是趴在座椅上还是缩在座椅下面,都难以躲避他的子垩弹攻击。
两枪下去后,他有瞬间的停顿。
他在倾听,他在等待。
如果目标人物中枪的话,或多或少都要发出一些细碎的声音。譬如他的手臂中枪大垩腿被子垩弹打穿,都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翻身或者堵住伤口的动作……………
只要有任何声音出现,他就能够确定目标人物的位置。
然后,等待他的将是新一轮的狂风骤雨般的打击。
一秒,两秒,三秒……………
别克车上面的杀手脸色动容。
“不好。他们没有在车上。”他在心里喊道。
“他们是什么时候下车的?”他一直在后面盯着,车子停下来之后就没有见过他们打开车门。他突然间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他们应该在车子滑动的过程中就已经跳下车了。”
可是,就算目标人物跳车,难道他还带着出租车司机一起跳车?
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会做出这样伟大的行为?让一个出租车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引开,这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他竟然没有这么做?
这和资料上他‘无所不用其极’的评语相差甚远。
砰……………
砰……………
砰……………
杀手连开三枪。
这三枪全部都打在出租车的车厢上面。
目标人物虽然不在车里,但是并不代表着他不会躲在出租车的四周。他要以出租车为核心,把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都给解决掉。
哐……………
他推开别克车的车门,提着手里的枪跳下车。
他身材高大,身上穿着一条老式的长款风衣,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绅士帽。
下垩身是一条黑色的皮裤,脚上瞪着一双老旧看上去落满灰尘的军靴。
他的脸纵横交错着深深浅浅的伤痕,这些伤痕是勋章,也是耻辱。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他只有一只眼睛。
另外一只眼眶空洞垩洞的,里面只有萎垩缩的肌肉和看起来让人恶心的疤痕。
这只眼睛是被人用手给掏出来捏碎了,他没有学他的那些同行赶时髦装上一只假眼,甚至都没有学加勒比海盗那般戴上一块黑色的眼罩去勾引大姑娘小媳妇。
他就那么赤垩裸裸的把它裸垩露在人前,完全没有遮丑的意思。
他是一名杀手。他叫独眼。
(PS:感谢‘咸湿叔叔’的万赏,这个名字真是很咸湿啊很咸湿。)
第662章、爱你爱到杀死你!
独眼以前叫做毒眼。
后来,他在一次任务中看走了眼,原本在他心目中只是小绵羊一般的目标竟然爆发出非常恐怖的战斗力,甚至毁掉了他一只眼睛。
于是,他便成了今天的独眼。
独眼是别人给他取的名字。他并不喜欢。
独眼用的是‘死神’手枪,这种枪经过枪械专家修改过,穿透力远胜于市面上的一些枪械。死在这把枪上面的猎物不计其数。
他喜欢枪。
他觉得自己开枪的姿势很帅。
他先用‘死神’把出租车四周进行‘清场’,然后,他的身体快速的挪动过去,出租车便成了他成了他用来防身的寨堡。
在他眼里随时可以打成筛子的出租车,如果对手没有足够的火力支援的话,恐怕是很难和他抗衡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现代战争打的就是高科技的原因。
杀手也是。
他的身体趴在车厢厢顶,高大的身材压在出租车上面,还露出大半截的脑袋。
他那双独眼闪发出犀利的光芒,眼睛死死地盯着和公路一沟之隔的树林。
他怀疑,目标人物和那个出租车司机就逃进了这片树林里。
他心里有些犹豫。
这里是荒凉的郊区,树林的占地面积极广。这给他的追杀创造了难度。
但是,务必将其格杀又是他接受到的任务。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独眼在心里默诵着这首诗来给自己打气。
效果很明显。他心里立即涌现出必胜的信心以及将对手碾死的豪情。
于是,他的身形一跃,人便从出租车车顶跳了过去,横跨沟渠,朝着前面幽深漆黑的树林冲了过去。
可是,他的身形刚刚跳起,就感觉到了一线杀机。
是的。杀机。
这种东西在普通人眼里就是扯淡,可是,在他们这些身经百战的杀手心里,却是救命灵符。
目标人物在沟渠里面。
就在他的眼前。
这个时候,他的身体高高的跃起,正准备横跨这个小小的沟渠。
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的下半身完全交给了那个家伙。
如果他是个普通人的话,这对独眼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可是,他接收到的资料上,对方是一个实力不弱的年轻小子。
实力不弱。
这个评语是杀手组织给出来的。而能够让一群杀手觉得这家伙实力不弱,那就证明他非常的强大。
所以,独眼不敢有任何的轻敌。
现在退不得,也下不去。
他的身体仍然做着飞跃横沟的动作,但是手里握枪的枪口却已经瞄准下方准备射击。
哗啦………………
片片乱石飞跃而起,朝着他的身体砸了过来。
于此同时,一道黑色的身影突然间立起,从躺倒到站起在只是眨眼的功夫,电光火石间完成。
没有任何停滞,那道黑影已经手持利刃朝着他的后心捅了过去。
动如脱兔。
小说家经常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一个人的速度极快。可是,对独眼来说,身后这个家伙的动作何止是脱兔?什么样的兔子能够比他还快能够做出比他更加灵活的动作出来?
哐…………
他开枪射击,枪筒里面最后一颗子弹打出去。
嗖……………
人影忽闪。犹如鬼魅。
子弹打在地上的石头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独眼知道,这一枪落空了。
然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后背被什么东西给黏住。
那物体很轻,像是一只逆风飞翔的风筝。
不。不是风筝。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风筝?
而且,风筝怎么可能懂得呼吸会有心跳?
那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此时,唐重的身体就紧贴在独眼的身后。
独眼飞翔,他的身体也在飞翔。
独眼前冲,他的身体也在前冲。
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方向,甚至就连使用的力度都互相吻合。所以,独眼几乎都感觉不到唐重的存在。
唐重对他来说没有任何负担,他不用背着他奔跑。
如果当真如此,那也就好了。
嗤……………
后背一阵冰凉。
独眼先是感觉到自已的肌肤裸露在空气里,然后才感觉到后背的疼痛。
火辣辣的,几乎让人痛呼出声音的疼痛。
他的后背被唐重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因为他危险时刻的躲避以及身体的挪动,这伤口不致命,可是却给他带来非常麻烦的阻碍。
伤在后背,他想要自我治疗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不治疗的话,任由这血水就这么流敞下去。不用对手攻击,他自己就要脱血而死。
他把手里的‘死神’甩了出去,狠狠地砸向唐重。
千斤坠!
唐重的身体向下一压,刚才还飞翔在空中仿若没有重量的身体就瞬间落地。
那漆黑的枪支从他的脑袋上面飞过,砸在不远处的出租车车身上面,发出沉重的响声。
借助这一挡之机,独眼的身体在空中再次加速,落地时却有些狼狈。
哐……………
脚上的皮靴踏在杂草丛中,向后倒退了几步才停了下来。
感受了一番身后的伤口,仍然是火辣辣的疼痛。
这让他心里充满了阴影。
第一滴血竟然是从自己身上滴落,这让他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自己才是杀手,这小子只是自己的猎物。
更要命的是,当他站直身体后,那个小子已经笑眯眯的站在了他的对面。
他不喜欢他的脸,也不喜欢他的笑。
更不喜欢他这种随时都有可能攻击的姿势。
因为,这样会让他失去了自我治疗的机会。他知道,只要自己稍微有所动作,他就会立即发动攻势。
他怀里有止血药。但是,他没办法把它们涂抹在身后。
他的对手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和时间。
“我还是低估你了。”独眼声音嘶哑的说道。他的声带也受过伤,说话有些断断续续。而且没办法大声。因为他越是用力,反而越是发不出声音。
唐重皱眉,说道:“你说话的声音真难听。”
独眼眼里杀机乍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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