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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对决-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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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着日出和日落,我发觉,又一天过去了。

随手抓起地上的雪块,放入嘴里咀嚼着,钻研着地图,再只要半天的时间,就能找到老帮主。

该死,这地方真是难找。我心里抱怨一句,将地图塞到怀里,躺在树上的枝桠上睡觉。

第二天,当我抵达地图上标示的红点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一个很小的村寨,小到完全没有必要为它取名。

这里的人都说着藏语,纵使我会多国语言,在这里也毫无用武之地。

脸上红彤彤的小孩子们看到我的出现,犹如看到澳大利亚的树袋熊,好奇地围在我的旁边,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大人们也很快围上来,似乎也把我当成澳大利亚的树袋熊,对我指手画脚,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我差一点怀疑我找错了地方,拿出地图,对照着周围的山岭,没错,应该是这里。

我没法和他们交流,就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仿佛真的是一头傻傻的澳大利亚的树袋熊。

一个头发花白的长者从简陋的屋子里走出来,人们纷纷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他的脸上刻满皱纹,身上的衣服很旧,但还算干净。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就是我要找的老帮主。

什么都不用说,我撩起右手衣袖,露出肩膀,展示出从后背延伸到这里的一条青龙尾巴。

他点点头,走回屋子,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低着头走进他那间阴暗而矮小的屋子。

第106章青龙会老帮主

“是谁让你来找我的?”老帮主坐到床上,说话的语气不紧不慢,慈祥里蕴含着威严。

“是王福老先生。”我恭恭敬敬地回答。我还没出生,老帮主就离开了青龙会,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老帮主。

老帮主微微点头,“他能查到我在这里,倒也是不容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天,是林风的儿子。”

“哦,是吗。”老帮主仔细打量着我,“你父亲花了不少心血培养你。”

他端起床边的一碗凉水,喝一口,“看你的样子,似乎体内隐藏着厉害的毒性。王福让你来这边让我医治你?”

老帮主果然医术高超,只几分钟的时间,就看出我身中剧毒。

但我想到一件事情,立刻问道:“老帮主,不瞒你说,我想退出青龙会。如果你觉得我是个叛徒,大可不必替我医治。我这就回去。”

老帮主呵呵一笑,“你犯了两个错误。第一,只是想退出青龙会,怎么算是叛徒?再说,我替人治病,从不管他是不是青龙会的人。第二,你的毒,是一种罕见的奇毒,我没法治。”

我的希望彻底被扑灭,心情一阵黯然之后,我看着老帮主:“既然如此,那我就回去了。”

前几天离开罗马的时候,我曾经问过织田,他很肯定地告诉我,这种毒,当初曾经有解药,但后来失传了,只剩下毒药的配制方法,于是成了无法可解的“死毒”。

我没有怨恨织田,只能怪自己不够小心。如今的状况已经是这样,就算杀了他又有什么用。更何况,知道织田喜欢明子,我对他有了一层同情的感情色彩。

“既然来了,何不住几天?”老帮主忽然发问。

“我还有事,不能久留。”

“和青龙会有关吗?”

“是我自己的私事。”

老帮主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那就留下来住几天。”

我环顾四周,房间里除了一张木板床、一席被子、一张石桌子、几个碗和一把筷子,别无所有。

老帮主当年威风凛凛,几乎可以说,他剁跺脚,旧金山就要震三震,如今却住在这种地方……我心里有一种别样的情绪油然而生,“好吧。”

老帮主满意地看着我,“很好。”他朝桌子上看一眼,“现在是下午一点,陪我到山上走走。”

我这才注意到,屋顶有一个窟窿,太阳光从那里照射进来,在桌子上形成一个光斑。老帮主没有钟表,仅仅凭着这个光斑的位置来估算一天的时刻。

老帮主背起双手,悠哉游哉地晃到外面的土路上。看他的背影,仿佛是一个忠厚的老农民,令人难以相信他就是青龙会的前一任帮主——那个曾经和黑手党教父齐名的黑帮领袖。

沿着一条小路,穿越一片小树林,再穿越一大片草地,最后走上山路。

起初路边还有一些青草,慢慢地,路边就只有白色的积雪,路也越来越难走。老帮主走在前头,犹如一匹熟知山路的老马,脚下竟一点也不迟缓。

终于走到山顶,老帮主找一块石头坐下,问我,“冷吗?”

山顶的风很猛烈,夹杂着雪花席卷而来。我点点头,“冷。”

“很多年前,那时候你爸爸也就二十来岁,我和你爸爸在美国爬雪山,山顶的温度和这里差不多,我问了同样的问题,你爸爸说:不冷。”

我看着老帮主,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我说,既然不冷,你把衣服脱了。后来你爸爸就真的脱了外套,在雪天里站了整整两个小时。你爸爸从小就喜欢争强好胜,他比王福聪明,但王福比你爸爸更懂得尊重自己的内心。”

老帮主脱下自己身上的棉袄,披在我身上,“坐下。”

我一言不发,盘腿坐在雪地里。

老帮主只穿着一件普通的布衣,虽然年纪很大,但身体还很健壮,丝毫没有枯萎的迹象。

他盘腿坐在石头上,缓缓闭上眼睛。雪花呼呼地打在他的脸上和身上,他纹丝不动,似乎是一座没有生命的塑像。

我学着他的样子,也慢慢闭上眼睛。只觉得如同置身在阴曹地府,冷风阵阵,四处是厉鬼的哭喊声。

身体打一个哆嗦,张开眼睛,看到老帮主还是如塑像般坐在那里。看着老帮主密布着沟沟壑壑的脸庞,我仿佛得到某种安定的力量,继续闭上眼睛打坐。

也不知坐了多久,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有些灰暗,远处的雪山的白顶,犹如一面面飘浮在空中的白幡。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比你爸爸强多了。”老帮主从石头上站起来,“再不下山,就下不去了。”

老帮主背起手,一步一步地走下山。

我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没有什么多余的话。

回到屋子,发现桌子上的碗里放着一些牛肉和羊肉。

“我替这里的藏民治病,他们没什么感谢我,每顿饭给我送些吃的,倒也省去我不少麻烦。”老帮主坐在床上,怡然自得地抓起一块羊肉吃下,忽然瞪着眼睛看着我,“怎么,嫌脏?”

“没有。”我也坐到床上,学着他的模样吃起羊肉。

第107章最接近神的人

“哦,差点忘了。”他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倒出一些汽油颜色的浑浊液体在我的碗里,“这是不怎么好的酥油茶,将就着喝吧。”

我朝他笑笑,端起碗,咕噜咕噜地将茶喝下,味道不怎么好,但是却很特别。

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老帮主匆匆忙忙地将剩下的牛羊肉塞到嘴里,“别浪费,天黑就没法吃了。”

看到老帮主纯真的模样,我无法将他和老爸描述的那个所向披靡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吃饱喝足,老帮主拍着肚子,嘴里嘟哝着,“被子脏了,明天让达瓦替我洗一洗。”

我睡在他旁边,忍不住问他:“老帮主,怎么会选择住在这里?”

老帮主抬头看着屋顶的那个窟窿,“我喜欢这里的人,很淳朴。你呢,为什么想退出青龙会?”

我据实回答:“因为我喜欢的女孩子,她不是黑道上的人。”

老帮主冷笑一声,“原来是为情所困。”他扭过头,不再说话。没多久,他打呼噜的声音就响彻屋子。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是重复的:上午陪着老帮主在村寨里散步,见到牧民们恭敬地向老帮主打招呼。偶尔有人生病,老帮主就拿一些草药让他们自己回去熬;下午去雪山上打坐,再睁眼就是黄昏;晚上回到屋子里,乘着天黑前,喝一点酥油茶,将牧民送来的牛羊肉吃完。

老帮主很少和我说话。上午,他用我听不懂的藏语和牧民们交流。下午,我们在雪山安静地打坐,任何语言在纯洁的冥想中都是苍白的。晚上,他吃饱了就睡,震天的呼噜声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

第五天,我向老帮主提出离开。如果再不回去,我就无法赶上馨雨的七天之约。况且,我的手机已经掉落悬崖,我已经整整六天没有和外界有任何联系。秦琴无法确认我的安全,一定着急万分。

老帮主看着我,表情有些颓废,“我都快死了,你都不愿意多陪陪我?”

我一阵惊讶,“什么意思?”

“精研医术之人,往往能够知道自己的天命。”老帮主叹口气,“在我弥留之际,能有青龙会的晚辈来陪伴我,我以为这是天意。我不想浪费你太多时间,你再陪我两天,如何?”

我犹豫几秒,“可以。”一个感情的七天之约,只能因为老帮主的心愿而背弃。

第七天的下午,老帮主照例和我一起爬上雪山。这恐怕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老帮主,也恐怕是最后一次在雪山上打坐。想到这里,心里有些难以释怀。

“林天,把衣服全部脱了。”走到山顶,老帮主没有坐到石头上,却命令我把衣服脱下。

我咬咬牙,顶着寒风将衣服脱下。

“躺下。”老帮主的眼神里出现少有的精锐。

我依言躺下,胸腹压在厚厚的积雪上,感到一阵刺骨的冰冷。

老帮主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瓶,倒出一点药水,涂抹在我的背上。

顿时,我觉得背部有一种灼热的疼痛。

“别动!”老帮主用手按住我,继续在我的背上涂抹药水。

我的皮肤犹如被烈火烘烤,几乎有烧焦的感觉。

老帮主从地上拾起一小堆雪,将白雪放在我背上,轻轻画着圆圈。

很快,我看到身体的旁边有一道污浊的液体缓缓流过。我明白了,老帮主是在帮我除去背后的刺青。

老帮主一边替我擦抹药水,一边指着远处的一座雪山说:“林天,看到那座雪山了吗?那是藏族的神山,是藏民信仰的源泉。”

我忍着剧痛,看着远处那座如白莲花一样的山峰。

老帮主长长地叹口气,“人总是要有点信仰的。为了神山也好,为了爱也好,为了正义也好,这都是前进的方向。你背后的青龙虽然会消失,但是你心里的青龙千万不能舍弃。我早已经不是帮主,没有资格允许你退出青龙会,但你要记住,只要你心里纯洁,在不在青龙会,这都是无关紧要的。”

身体下的积雪被我的体温融化,慢慢地将那股污浊的液体冲淡,我的心里顿时像周围的雪地一样,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老帮主将衣服披在我的身上,扶着我站起身,眼神里充满长者的关爱,“我的身体健壮的很,没那么容易死。继续留你两天,是想彻底根治你身体里面的毒性。你每天晚上喝的酥油茶,就是解药。白天来这里打坐,是让你多呼吸清新的空气,让毒气尽快挥散。经过七天的相处,我知道你是个品性淳厚之人,替林风感到高兴。你下山吧,我要在这里打坐到傍晚。”

听到这些话,我感动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哗地跪在老帮主面前的雪地。

“走吧,回去以后,不要向其他人提起我的情况。”老帮主缓缓闭上眼睛,再次成为一尊沉默的塑像。

我向老帮主磕几个头,在狂风吹起的纷纷细雪里,徐步走下山崖。

第108章我们都是黑暗中的动物

回到旧金山,我几乎没有做任何停留,直飞慕尼黑。

到达慕尼黑的机场,我乘着出租车,一路紧张,终于到达馨雨的公寓。

先给秦琴打一个电话……我匆匆忙忙地摁下馨雨公寓的门铃。

开门的竟然是秦琴。见到我,她没有高兴地扑向我,反而泪眼汪汪。

“怎么了?”我的心不断往下沉,觉得秦琴背后的房间里的光线也没有往常那么明亮。

秦琴拉着我进入公寓,给我一支录音笔,忽然趴在我的肩头哭起来。

我的心几乎快沉到底,拿起耳机,听录音笔里面的声音。

“林天,对不起。我没有勇气等到第七天,也没有勇气写下什么,只能用录音的方式把自己的话留给你。你说的对,我一直活在过去,一直不敢面对未来。那天,你说我应该多想想未来,这对我触动很深。在等你的六天里,我想了很多,我甚至觉得生命很虚无。但我不会那么傻,傻到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管什么说,我还有莉莎。我决心出去旅行,也许听上去很无聊,但我想去寻找生存的意义,或者类似的东西。替我好好照顾莉莎,等我回来的时候,莉莎一定已经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录音笔里的声音停顿片刻,“我会打电话给秦琴,让她把这段录音给你。秦琴对莉莎很好,替我感谢她。还有,我父亲留下的钱,我已经全部转到你的帐户上,我想不会再有人因为钱而找我麻烦。”

录音到这里完全结束。我的心里一片茫然,轻声问秦琴,“莉莎呢?”

“在她的房间里。”

我缓缓走进莉莎的房间,看到是一个哭得昏天暗地的莉莎。

“爸爸!”莉莎拼命扑到我怀里,大声地哭泣。

馨雨怎么忍心扔下莉莎不管……我的心像是被石磨绞碎一般疼痛。

秦琴走进莉莎的房间,柔和地抚摸着莉莎的背部,“妈妈很快就会回来的,秦琴阿姨和爸爸会一直陪着你的。”除了说这些,秦琴再也想不出该说什么。

我悲切地看着秦琴,“馨雨走的时候,怎么跟你说的?”

“前几天,我忽然接到馨雨的电话,她说要出门办点事情,让我来她家照看一下莉莎,钥匙就放在门口的地毯下面。她还说如果林天来慕尼黑,就把桌子上的录音笔给他。等我过来的时候,发现莉莎被锁在自己的房间里,馨雨已经走了。等了好久馨雨都没有回来,打她手机又没办法接通,于是忍不住就听了录音笔里面的内容。”

我点点头,什么都不想说。这几天来,我的手机丢了,秦琴没办法联系到我,独自照顾着悲痛欲绝的莉莎,肯定也几乎精疲力竭。

我伸出手,将大哭大闹的莉莎和满脸悲怆的秦琴抱到怀里。

晚上,秦琴做了一些饭菜,我怕莉莎身体吃不消,硬是劝她吃了一点。但我和秦琴却一点都没吃,难受的心情,让我们怎么都没有胃口。

“秦琴,你回去吧。”见到秦琴消瘦的脸庞,我心里更是过意不去。

“不要紧,你去陪着莉莎。”秦琴在厨房里洗着碗筷,不时地抹去眼角的泪水。

房间里,莉莎已经比刚才安静许多,呆呆地躺在床上,眼睛看着窗外。

“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莉莎用红红的、期盼的眼神看着我。

“很快就回来。爸爸今天陪你睡,莉莎不要怕。”我摸着莉莎的脑袋,忽然有点憎恨馨雨。

最后,在我和秦琴的不断安慰下,莉莎含着眼泪入睡。我和秦琴各自躺在莉莎的一旁,心里很乱。

看着窗外皎洁而寒冷的月光,我忽然想起一种植物:沙漠玫瑰。

一直把馨雨当作典雅的玫瑰,却没想到她是一支沙漠玫瑰,在沙漠短暂的雨季中慢慢舒展,变得丰润饱满,然后开花结果,最后将种子埋入地下,沉默数十年,等待着下一场甘露的降临。

“秦琴,”我转头看着同样陷入沉思的秦琴,“我要去找馨雨。”

秦琴睁大眼睛看着我,“去哪里找?”

我一字一顿:“全世界。”

秦琴没有说话,良久,她问我:“那莉莎怎么办?”

我低头看着熟睡的莉莎,“能让尹善美代为照顾吗?”

秦琴点点头,“我明天问问善美姐。我想,她应该会答应的。”

“谢谢你,秦琴。”我牢牢地抓住秦琴的手掌。

我们一夜无语,默默地看着月光渐渐隐退,黎明慢慢到来。

我和秦琴悄悄起床,整理着各种东西。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没有健美操的吵闹,没有馨雨准备的早餐,怅然若失。当一切成为习惯,人就陷入感情的圈套。而习惯,往往可以和位置挂钩,装有红茶的杯子的位置,面包的位置,煮鸡蛋的位置,以及……心的位置。

秦琴给尹善美打了一个电话,她得知这个情况,当即表示愿意照顾莉莎。

尹善美是莉莎的恩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我在心里默默刻下这个记号。

叮叮……门铃忽然响了,我和秦琴不约而同地感到一阵激动,赶紧去开门。

“林天先生的信。”

我手里被人塞了一封信,低头一看,竟是从日本寄过来的。

立刻展信阅读,果然是明子。

※※※

林天君:

最近是否一切顺利?

对于以前给您带来的麻烦,我深表歉意。

……

感谢您陪我度过最后的日子,虽然有些未必愉快。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的躯体已经化为灰烬。

我怀念您所有的一切,尤其是您优雅的气质。

对于我的死,请不要介意,我早已知道自己身患绝症,仅仅是如同奢望般想和您产生一段浪漫的恋情。我不让你知道这个事实,是因为我想得到一份不带任何同情色彩的感情。

虽然有些遗憾,但我并不后悔。和您在一起的日子始终很充实,而且我到最后才知道,原来织田一直爱着我,在我生命的弥留之际,他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死对于我来说,并不可怕,就如同樱花般美丽。

Sayonala。

您的明子。

※※※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有着淡淡香味的信纸从我手里滑落。

老爸一直逼着我娶明子,织田咬牙切齿地恨我,原来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

几天后,我和秦琴到韩国,把莉莎交给尹善美,接着去了一趟日本。

明子的墓地在京都的一座寺庙的后面,十分安静地处在树木的包围之中。四周有一种淡淡的香味,是明子最喜欢的黑方香。

墓碑的照片上,明子穿着漂亮的和服,脸上挂满灿烂的笑容。

墓地的旁边有一座简单的日式房屋,屋顶倾斜,砖瓦灰蓝。织田住在这里。

榻榻米弥漫着丝丝草香,一股夕阳从白色的窗纸投射过来,旁边的绿茶在阳光里波光粼粼。

“虽然明子小姐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但我确确实实是和明子小姐一起长大的。她的温柔和可爱,你是不会了解的。”

我看着织田,“将来打算怎么办?”

“我会一直守在这里,每天替明子小姐的墓碑洒上香水。”

我点点头,在离开日本前,去看望明子最后一眼。

已经是黄昏,远处的绿色灌木丛中蒸腾起薄雾。天边的晚霞,层层重叠着蔓延,暮色渐远。

月亮在天边浮现出淡白色的身影,夜与昼正在悄然转换。

冰冷的墓碑上,明子还在我面前微笑。

我们都是黑暗中成长起来的动物,在摸索中成长,在碰撞中取暖。想要尝试光明,却大多在黎明即将到来之际,倒在通往光明的路上。

唉,随着我的一声轻叹,一阵清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鲜艳的樱花零零散散地洒了一地。

正传

第1章漂泊

“林天,对不起。我没有勇气等到第七天,也没有勇气写下什么……”

窗口,一阵冷风吹来,将垂在我眼前的头发吹得四处飞扬。

我把双手伸出窗外,摊开手掌,感受着那接近零度的雨丝慢慢抽干我的体温。

轻轻叹气,一团白雾从我口中飞逸而出,转瞬之间就被细密的雨水浇灭。

我摘下耳机,关上录音笔,将它小心翼翼地收拾进旅行包。

馨雨已经离开这里,我也该走了。能勉强说一些蹩脚的英语的小旅馆老板告诉我,曾经有一个中国女人来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但两天前刚走,不知去了哪里。

他说的中国女人就是馨雨。

三个月来,我到处寻找她的踪迹。可惜总在我获得一丝线索之后,与她失之交臂。我和她就像磁铁的两极,无法自然而轻松地相遇。能够勾起一点点的回忆的,是那支贮藏着馨雨声音的录音笔。

外面的雨还是没有停,一些翠绿的小树在院子里郁郁葱葱地生长着,雨水顺着那些绿色的枝干缓缓下滑,慢慢渗入黑色的泥土里。

与往常一样,昨晚我和秦琴互通电话。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昨天在电话里,我们吵了一架。

秦琴说她想要回国,不愿继续留在德国独自念书。我当时觉得,她是借机表现自己的不满。

在我眼里,秦琴依然只是个孩子。有时候,习惯通过撒娇或者任性来获得身边的人对她的关注。

“先生,您的午餐。”嘴巴下面留着一小撮黑色胡子的旅馆老板端着餐盘进入我的房间,口里说的是蹩脚的英语。

“谢谢。”我向他点点头,塞给他一张当地的货币。

若不是馨雨的关系,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来到这个太平洋里面的小岛——在世界地图上都无法找到名字和标志的小岛。

今天上午给尹善美打了一个电话,莉莎在那里似乎生活的很好,和尹善美的儿子孙善也相处的不错。

我最怕莉莎问我:“爸爸,你找到妈妈了吗?”可是,每次和她打电话,她必定都会这么问。我也想快点找到馨雨,但是……

三个月……一转眼就是三个月。

和馨雨相处三个月,接着分离三个月。似乎是上帝精妙的安排。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相信我很快就能找到馨雨。

午餐不可口,唯一的优点就是便宜。我吃着午餐,有些呆滞地继续看着雨雾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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