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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脑医王-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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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纳德明白了沈临的意思,立即断然道:“沈先生,我代表f城警署正式聘请您作为本署的特别顾问,您可以全程参与警署案件的侦破!只要您跟警署签署一个正式的文件,那么,您的配合和帮助,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莫纳德挥挥手:“不知沈先生意下如何?”
杰克呆了呆,他抬头望着沈临,莫纳德做出的决定很突然,让他很意外。至于贝丝,则还是面不改色地用理性得近乎冷漠的眼神紧盯着沈临,观察着他的神色变化。
顾问?沈临想了想,突然笑了:“也好,我接受莫纳德副总警监的邀请,我会尽我所能,帮助警署侦破本案!”
第344章财大气粗
安迪听闻沈临同意做警署顾问,不由啼笑皆非。不过,她旋即就明白了沈临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抵是因为布莱尼特的死亡,他心里是有些不忍心的。
因为沈临签署协议成了警署顾问,所以,沈临有权知晓目前凶案组所掌握的全部案情、线索和证据证物情况。
他坐在案情分析室里,听着杰克介绍案情,暗暗皱了皱眉。
对于警署的定性和现场勘查意见,他颇为不认同。倒不是他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而是根据他的直觉——前世作为精英兵王的敏锐直觉。
贝丝和杰克等人断定是“熟人作案”,因为尸检证据和现场表明,布莱尼特在死亡之前与凶手有过搏斗或者说是凶手对她的殴打,尔后才有了致命的枪击。
所以,之前,警署认定是入室抢劫杀人案。但现在的新情况来分析,这不是入室抢劫杀人案,而是表征明显的谋杀案——无论是入室抢劫还是故意谋杀,贝丝等人都坚持凶手与死者是相识或者熟悉的。
杰克介绍完案情,就吩咐哈里夫代表警署通报死者布莱尼特的家属,毕竟,凶案发生接近24个小时了,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警署必须要通报死者家属来认尸及协助破案。过了这个期限,一旦死者家属提出控诉,警署会很难看。
沈临开口拦阻道:“杰克警督,我建议还是暂缓通知死者家属的好。”
杰克皱了皱眉:“沈,案发马上要过24小时了,如果再不通报死者家属,警署就有违规,一旦让家属提出控诉,我们会很被动。”
沈临心道这些m国警察真的是太教条主义了,没错,法律规定是24小时之内通报死者家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要通报和通知,必须要在确定死者身份的基础上,如果连死者身份都不能确定,还通报个鸟啊。
在此方面,警局有太多的法子来拖延通报家属的时间——沈临不相信,杰克这些人以前就没做过这种灵活机动的事儿。
但他心里这样想归这样想,却是不能直言的,否则就是对该国法律的亵渎,万一被人抓住话柄就不美了。
他想了想沉声道:“杰克警督,贝丝博士,诸位,我为什么建议暂缓通报死者家属呢?一则,死者的真正身份还需要进一步的核实查证,毕竟她的身份不一般;第二,布莱尼特被人下毒,阿托品慢性中毒,但她却长期没有发现,而明明她每年都有一两次的定期查体……这意味着——下毒的人是她身边的人,甚至有可能是她的亲属!那么,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判断,下毒者与谋杀者有一定的联系呢?”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和推断。可万一推断属实,警署现在需要抓紧做的是暗中调查,而不是打草惊蛇。”
杰克沉吟着,贝丝突然开口道:“我同意沈的意见。杰克,死者的身份还需要继续核实,在不能百分百确定之前,暂时不要惊动华城那边!”
贝丝竟然附和和赞成沈临的意见,既然如此,杰克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挥挥手,吩咐哈里夫继续核实布莱尼特的身份——其实,这不过就是一种面子话,不过,办案过程一切记录在案,万一将来死者家属起诉,这些都是警方抗诉辩驳的证据。
沈临仔细看着警方关于现场勘查的幻灯片,听着贝丝关于凶手枪击位置、弹着点、逃逸出口等的推理分析,轻轻皱眉道:“贝丝博士,我倒是认为,不见得一定是熟人作案——或者说,凶手未必是死者认识的人。那位出租车司机桑切斯的嫌疑,其实可以排除了。”
贝丝望着沈临,“为什么?说出你的证据来!”
“推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其实不难。比如说,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么,酒店的监控录像中,就必然会有‘熟人’进入,但似乎从克林斯曼警长查证的结果来看,在布莱尼特入住郁金香大酒店之后,未曾有人进入过她下榻的房间。”沈临轻描淡写地就指出了问题关键所在。
克林斯曼沉声道:“我们正在考虑是不是酒店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如果是内部人员,就有可能伪造和删减监控录像。”
贝丝点点头附和道:“克林斯曼警长,同时通过机场、火车站、巴士站查证一下,有没有从华城来的可疑人员——尤其是入住在郁金香大酒店或者附近其他酒店的人员。”
“杰克警督,我想去案发现场看一看。”沈临起身道。
贝丝皱眉反对:“沈,现场已经恢复如常,酒店毕竟还要正常营业,你现在去看现场,也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沈临耸耸肩:“看看又何妨?”
贝丝挥挥手:“随便你。哈里夫,你陪沈走一趟吧,我去追一追弹道检查报告,都这么久了,实验室还没有拿出结果来,这些人都把时间浪费在咖啡和闲聊上了!”
贝丝又开始抱怨警署实验机构人员的工作效率之低了,这显然不是她第一次对此予以非议了,所有的警员似是心有同感,但真正说出口来的,不怕得罪“内务人员”的,大概也就是贝丝一人了。
因为实验室、后勤保障人员都归属于“内务部”管辖,而一般的外警人员是不愿意跟内务部打交道的,尤其是那些“内部调查人员”——这就相当于国内警局的警容警纪纠察人员,或者相当于纪委。
杨雪妮继续留在华美公司跟郑宁国和魏秋华两人谈判。
沈临提出三方合作的建议之后,魏秋华立即给父亲打了电话,魏老斟酌再三,同意参与华美公司与龙腾的合作,但前提是不能投入太大——因为魏家着实不看好这次并购。
魏家认为威尔逊公司和阿道夫酒店根本已经不具备收购的基本价值,这两家企业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收购是一回事,但收购不是目的,目的还是要盘活这两家企业,而要盘活,那就需要不间断地大资金投入——在这种项目上,会占用太多流动资金,不利于魏家企业的长远发展。
至于郑宁国,沈临的新提议倒是让他心头一动。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能看得出,龙腾方面对于合资公司控股权的某种坚决姿态,其实控股权在谁手里、董事长由谁派出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不能让华美公司对新公司失控。如果是吸引魏家进来,以郑家和魏家几十年的交情作为基础,两家联手肯定会对龙腾这条过江龙产生有效的制衡。
若是龙腾有任何“不轨”的行为,两家股权相加,行驶否决权,会将龙腾驱逐出去。
而在资金量上,如果按照40%、35%、25%的设置比例,以五千万美金作为并购资金总量的话,龙腾需要投入2000万美金,而魏家和郑家两方统共需要投入3000万美金。这种投入来说,郑宁国觉得还是太大了,魏秋华也是这种态度。
可如果减少己方的资金投入,两方所占的控股权就大为降低,让龙腾占了绝对控股权,按照该国的法律制度,将来两家在新公司的话语权其实就形同虚设了。
郑宁国和魏秋华交头接耳,互相商量着。杨雪妮面带笑容望着两人,不动声色,保持着异样的沉默。
龙腾不缺钱,不要说区区两千万美金的投入,就算是五千万美金全部由龙腾出,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况且,龙腾的真正目的是借壳上市,只要成功在这个国家上市融资,区区几千万美金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很显然,魏家也好,郑家也罢,在资金上都不是很宽裕,否则,郑宁国也不会煞费苦心地要邀请龙腾入伙了。
即不想出钱,还想占控股权,这姓郑的倒是打的好算盘。杨雪妮心里冷笑着。
收购两家本土企业统共需要一个亿左右的美金投入,当然,这不是一次性的投入,而是分批投入。郑宁国的意思本来是注册一家合资的壳公司,依托壳公司背后的母公司,实现对威尔逊和阿道夫的收购。
可不想,龙腾这边实在是财大气粗,竟然一开口就是五千万美金的注册金额。
杨雪妮心里暗笑,这其实也是她的一种谈判手段。如果郑家和魏家想要降低自身投入和资金风险,那就必须要在股权结构上进行让步。而说实在话,只要龙腾占有了超过新公司半数以上的股权,那就算是郑家和魏家联手,龙腾也不怕。
当然,不是说郑家和魏家这样的企业就拿不出几千万美金来,而是两家不愿意投入这么大,造成资金紧张和风险。
郑宁国和魏秋华商量了半天,这才勉强达成共识,魏秋华转头望着杨雪妮笑道:“杨总,我们认为呢,其实作为一家专门用于并购的壳公司来说,5000万美金的注册量是不是太大了?毕竟,接下来,我们还要陆陆续续源源不断地投入资金进去,用于盘活两家企业,所以,我们的意见是降低注册资金量……”
杨雪妮笑着回应:“5000万美金的注册量还大?不瞒郑会长和魏总,我们龙腾在m国的分公司,注册资本都在5000万美金。我们三家大企业合作组建新公司,这可不单是壳公司,也是日后维系我们三家合作的基础和投资平台。今后,对威尔逊和阿道夫的注资,也需要通过新公司来实现,资金量如果太小的话,很难引起m国市场投资者的关注,失去了我们龙腾并购这两家企业并借壳上市的本意。”
第345章三方合作
杨雪妮如此财大气粗,郑宁国和魏秋华听了,都有些无语了。
不过,杨雪妮的话倒也不是没有道理。龙腾之所以参与这次合作,收购威尔逊和阿道夫,目的在于借壳上市。如果不能造成题材炒作,就失去了本意。
但归根结底,还是在于资金实力的底气。
龙腾的资产状况非常优秀,因为这两年沈临接手后对外投资有所控制,所以闲置的沉淀资金比较多。而且,这两年,龙腾的利润大幅提升,国内市场与海外市场数十年的投资项目,都爆发性地开始出现回报。
所以,对于现在的龙腾来说,就是有钱。
魏秋华苦笑起来:“杨总,你们龙腾真的是财大气粗,可是不瞒杨总说,我们这边因为最近两年投入项目比较多,资金上不是很宽裕。如果杨总坚持不让步,那么,我们魏家公司也只能无奈地退出这次合作了,希望你们双方合作愉快。”
郑宁国无奈地摊摊手,“我与魏总同感。如果杨总还是坚持,那么,华美公司也只好慎重考虑这一次的合作了。”
杨雪妮心里冷笑,嘴上却温和道:“郑会长,魏总,其实合资公司注册量不是问题的根本,但是,请两位想一想,我们合资成立新公司,将来的并购资金投入,也是会根据三方持股权的多少分配投入比例——换句话说,将来你们两方的投入是一分钱都不能少的,又何必这么计较和在意注册资本金呢?”
郑宁国长出了一口气,他深深扫了杨雪妮一眼,他早就收回了对杨雪妮一个女人的轻视之心,龙腾这个高级副总裁所表现出来的谈判技巧和掌控力度,让他叹为观止。如果不是杨雪妮是沈临的心腹,他都想将杨雪妮高薪挖过来为华美公司效力了。
也幸亏他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没有真正付诸实践。否则的话,他也只能自取其辱。他所认为的高薪,其实对杨雪妮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因为目前龙腾和沈临所给予总部这些高层的年薪收入,与世界顶尖的跨国企业高管薪酬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此之外,还有期权配给。
高薪加龙腾的活力和前景以及沈临个人魅力的感召,可以说百分百的龙腾高管尤其是杨雪妮这种,对企业的忠诚度毋庸置疑。
“杨总,那不是一回事。作为一个壳公司来说,注册资金太大,不利于操作。我还是建议降低注册量,至于将来的收购资金,我们可以按照股权多少进行分配投入。”郑宁国沉声道。
杨雪妮笑了,“也罢,既然两位如此坚持,那么,你们认为应该是多少?”
郑宁国伸出五根手指:“五百万美金足矣,甚至可以更少。”
杨雪妮故作愕然:“郑会长,注册一家五百万美金的小公司,去收购两家市值接近一个亿美金的大企业,是不是有蚍蜉撼树的嫌疑?或者说,给投资者造成我们没有资金实力的误会?”
魏秋华笑了:“杨总,你过虑了,壳公司虽然是投资并购的主体,但背后不是还有我们三家母公司嘛,有我们三家的信誉和资产状况摆在面前,投资者不会没有信心的,这在操作上完全没有问题,请杨总放心。”
杨雪妮斟酌了一下,终归还是点了点头:“也罢,我原则上同意,但最终还是要让沈董点头。”
郑宁国见杨雪妮终于松了口,不由如释重负,他哈哈大笑道:“以沈董对杨总如此器重,杨总能全权代表龙腾表态,刚才沈董也是这么说的,我相信,只要杨总点头,沈董那边不会有问题。”
魏秋华深深凝望着杨雪妮,心道杨雪妮这女人真不简单,她明明早就有心要让步,不过是故意如此罢了。
“那么,在股权设置上,龙腾占四成,我方占三成半,魏家占两成半,这样,杨总可否同意?”
郑宁国如是说着,有些紧张地望着杨雪妮。
魏秋华心里也是释然,如果是这种股权结构的话,有龙腾和郑家冲在前面,魏家不会投入太大,但如果运作成功,魏家获得的也不会太低。风险低于预期的收益,这种买卖可谓是稳赚不赔了。
杨雪妮在这种问题上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她真正的目的已经实现了,相对控股也是控股,占据了主动权和话语权,将来在运营上,就由不得郑家和魏家了。
“我同意。根据沈董的建议,新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我方派出,华美公司和魏家企业分别派出一名副董事长,经营层面的副总裁也分别由贵两方派出。但是我有一个建议,为了提高新公司的自主性和资本运作的效率,董事会不要太过干预新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带领经营团队运作。这些,有必要写进公司章程里去。”
魏秋华笑了:“当然,必须如此。我方就不派驻副总裁了,我方只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常驻新公司就好,其他的由郑叔叔安排。”
郑宁国哈哈大笑,这基本上也达到了他的目的,在他看来,在m国的地盘上,龙腾就算是派驻董事长又能如何,一切还是要他和魏家的人说了算。
“杨总,我方的副董事长人选由我兼任,相信魏家方面也是由秋华兼任,那么,贵方的董事长人选是……”
“当然是沈董兼任。根据沈董的意思,由我来兼任新公司的总裁,我同时还是龙腾m国公司的总裁。”杨雪妮果断道,这是沈临早就定好的原则,由她来负责龙腾在m国的一切经营业务。
最起码,在初创阶段和今后运作的一段时间内,都由杨雪妮坐镇m国。
“那好,我看,我们不如趁热打铁,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三方合作组建新公司及并购威尔逊和阿道夫的消息,这可以掀起一波炒作的浪潮,对于我们将来的并购有着很大的好处。”郑宁国兴奋道。
他运作这次并购很久了,因为拖延时间,迟迟不能完成,已经导致了并购的成本抬升。既然决定要并购,就不如当机立断,立即放出消息去,推动两家企业在二级资本市场的异动。同时,也是通过投资者的压力倒逼两家企业的拥有者,从而达到压低收购价格的目的。
他的这个态度与杨雪妮和魏秋华不谋而合。
就在此刻,杨雪妮接到了安迪的电话通知:沈临接受警署的聘请,担任警署凶案顾问,最近一段时间要协助警察破案云云。
杨雪妮听了啼笑皆非,很不以为然。但这是沈临的决定,作为下属,她只能无条件尊重和服从。
沈临在哈里夫警探的陪同下赶到郁金香大酒店,进入了案发现场,也就是布莱尼特在该酒店下榻的房间。因为警方勘查现场完毕,征得了警方的许可,酒店方面刚刚对现场进行了清理,重新进行摆设,但因为刚刚发生了命案,估计在短时间内,不会有宾客选择这间房入住了。
哈里夫推开门,指着套房客厅沙发前的一个位置道:“沈,这就是当时布莱尼特死亡的地点,她当时是头朝门,侧卧,双腿蜷缩朝向对面的窗户。”
沈临哦了一声,他俯下身去探手下去摸了摸红色地毯,酒店方面显然已经更换了新地毯。
哈里夫扫了沈临一眼,又走到沙发后面的落地窗跟前,“沈,贝丝博士和我们一致认为,凶手是从这个位置开枪,一共开了两枪,第二枪致命。”
沈临望向了哈里夫所站立的位置,沉声道:“你们做出这种判断,可有证据?”
哈里夫笑笑,指了指脚下:“沈,我们在此处发现了两枚弹壳,就隐藏在地毯与墙角线的边缘夹缝中。根据弹道飞射轨迹,凶手必然是从这里开枪击中了死者,而死者的中枪倒卧的位置也符合这一点。”
沈临沉吟了起来。按照常规,贝丝和警局的推断不是没有道理,而现有的现场证据也指向了这一点。
如此可以假设:凶手是死者布莱尼特熟悉之人,他敲门进入房间,与布莱尼特发生争执,继而殴打布莱尼特,最后,站在落地窗前连开两枪击中布莱尼特,布莱尼特中弹倒地死亡。而凶手故意取走死者的钱包财物,造成了抢劫杀人的假象。
一切合情合理,符合逻辑。
但一个关键的疑点在于:凶手如果是熟人作案,敲门而入,那么,为什么酒店的监控中没有出现可疑人员?凶手是如何进入死者房间的?
退一步来说,再假设是酒店内部人员作案,那么,这又跟前面的推断发生了相悖,相关资料显示,酒店在册所有员工,未曾有与布莱尼特相识者。而经过检测,酒店监控录像并无伪造和删减的可能。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为什么?!
沈临皱眉沉思着。
见他沉思,哈里夫也没有打扰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耐心等待着。
沈临一边沉吟着,一边缓步走到落地窗前,放眼凝望着这栋摩天大厦窗外高楼大厦林立如丛的壮观景象。
第346章职业杀手
突然,沈临目光骤然落在窗外大厦的墙壁上,眸光闪动起来。
他能清晰地看到,并非光洁如新的泛着金属光泽的墙壁上残留着两只鞋印。他心头一动,立即用力打开窗户,探头向上望去。
这是一栋90层的摩天大厦,布莱尼特下榻的是14楼。从楼顶上攀援下来当然是没有这种可能性,除非是神仙鬼怪才能做到,人力不可为——但若是——
沈临目光一凝,旋即落在15层的这个位置的窗户上。而窗户边缘下沿,明显还有两枚模糊的鞋印。由此可证明,凶手是从15楼的同号房间攀援下来,打开窗户,袭击了布莱尼特。
由此又可证明,这绝非是熟人作案,而是职业杀手所为。
很显然,从楼上攀援下来杀人,这种高难度和高风险的动作,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必须是受过训练的职业杀手,或者,特工人员。
沈临大概判断了一下,他也可以很轻松的完成,从15楼攀援下来袭击杀人的整个过程,以他的身手,这个过程前后不会超过3分钟,而且,不会惊动其他人。
“哈里夫警探,这个案子不是熟人作案,而是职业杀手所为。”沈临收回头来,淡淡道。
哈里夫惊讶地耸耸肩:“沈,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你有什么根据?”
沈临指了指窗外的鞋印:“哈里夫警探,警局的人勘查现场的时候,难道没有发现这些鞋印吗?”
哈里夫尴尬地搓了搓手,也没有过多解释,立即掏出手机来通知了杰克和贝丝。
也就是十多分钟后,贝丝和杰克就赶到了。
她一把推开门,抢在了杰克的前头,冲到落地窗跟前,探头凝视着窗外沈临发现的鞋印,挥挥手,回头向自己的助手艾玛大声道:“艾玛,拍照!”
艾玛赶紧上前来拍照,留取证据。
贝丝指了指外边的鞋印,柳眉轻皱道:“沈,这就是你的证据?仅凭几枚鞋印,就判断是职业杀手所为?”
贝丝拥有着一头金黄色的短发,又有一种瘦削和近乎病态苍白的秀美面孔,因为她常年跟尸体打交道,身上又似乎弥漫着一股阴冷的气息——但不能否认的是,她柳眉轻蹙的时候,也有别样的一番风情。
尤其是她今天虽然依旧是穿着她那件招牌式的黑色风衣,但里面却穿着一件粉红色的低胸毛衫,她的胸部算不上多么波澜,但从沈临的这个角度望下去,也能看见极其勾人摄魄的沟壑。
这个女人的气质太冷,而皮肤也真的是太白了——沈临敢说,他前世今生还是第一次遇上贝丝这么白的女人。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女人,一个让人接触了就永远也难以忘记的西方女人。
苍白的肤色,弱不禁风的外表,这个貌似软弱的躯壳里却装载着一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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