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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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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在背后说马义的坏话,但是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马义给您的钱是他凭自己本事挣的,绝对干净。”
电话那头,妈妈沉默了。不是因为她相信马义的钱是做生意挣的,而是她听出了路云很年轻,不是别人谣传的是50出头的老太太。
“闺女,你真是马义的朋友?”妈妈仍然半信半疑。
“是,严格来讲,我是他老板,您儿子很能干,我们刚刚又做成一笔生意,让我赚了不少,马义是个孝子,他已经把他赚的工钱给您寄回去了,有40万呢。”
“40万?”妈妈血压飙升,站在一旁的马义都能听到妈妈的哆嗦。
“是的,婶,我们赚大钱了。”路云说道。
“闺女,你没骗你婶吧?”妈妈扶着门框强打精神。
“呵呵,我骗谁也不能骗您啊,否则马义还不吃了我。”路云笑呵呵呵地说道,可怜她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的一句信口搪塞话,已经让妈妈产生天大误会,她急忙让路云将电话交给马义。
路云神经大条,以为自己已经完成了使命,也没多想,将电话给了马义,回厨房继续做饭。
“妈……”马义接过电话,他的话马上被妈妈打断:
“马义,刚才那个闺女真是你的朋友?”
“是的。”
“她多大了?”
“应该有二十五吧。”马义瞎猜,糊弄乡下老太太。
“她二十五了,你才二十二呢……,不过也好,女大三抱金砖,孩子啊,你可不能辜负人家呀!”妈妈自说自话,马义哭笑不得,老妈这是哪跟哪啊?正不知道如何解释,妈妈又说话了:
“马义,你能不能让妈看看女娃的相片?”
第三十二章 美女师傅
马义一脑门汗。
老妈的要求大到没边,他深感无能为力。若是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又不能释怀。各种纠结间,耳边突然响起路云爽快的声音:
“行,婶,我马上发给你。”
马义愕然回首,他都不知道路云是什么时候站在身后偷听他娘俩谈话的。
“你怎么偷听我们说话呢?”
“什么偷听?我是光明正大地听。你别忘了这里是我的地盘。”路云理直气壮反驳,马义顿时哑火。
路云趁机夺过手机,挽上马义的手臂,偎依着他肩膀,手抬高成45度角,“咔嚓咔嚓”几声,连续自拍几张他们的合影。接着手指动作如行云流水,一组她与马义甜蜜又暧昧的合影照,通过电磁波几乎同步传到妈妈电话上的信息箱。
路云潇洒地收起手机,继续做饭去,马义一个人在客厅发愣。
无庸置疑,路云一组合照发过去,自己被富婆包养的谣言必将不攻自破,却也正好趁了老妈抱金砖的念想。马义心里怪怪的,他隐隐觉得自己貌似刚刚从一个是非漩涡里脱身,紧接着又陷入一个温柔陷阱。
得了,自己修真的事还不知道怎么向父母解释呢,现在又添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金砖牌路云!
唉,男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桃花运,那绝对是人生一大悲剧,然而桃花运若过于泛滥,何尝不是一件让人苦恼的事呢?反正马义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马义,吃饭了。”路云腰间挂着围裙,婷婷而立,一点都不象叱咤风云的江湖儿女,倒象一个十足的居家师奶。
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又经过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马义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他不客气,放下心事,抓起碗筷,狼吞虎咽。
“我烧的菜味道怎么样?”路云看着马义的吃相,就知道他已经饿坏了,心头一阵柔软,细声软语似在询问自家男人。
“嗯?”马义抬头,嘴里塞满饭菜。刚才吃得太急,他没有品出饭菜的味道,路云一阵幽怨,说道:
“你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道味道。”
马义反应快,马上囫囵咽下口中的饭菜,然后边拱嘴,边学猪叫:嗷哦、嗷哦……
路云莞尔,饭桌上的气氛重回温馨。
吃过饭,路云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马义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不会玩枪,更不会躲子弹。
他在电影里看过,用枪高手是可以躲避敌方射来的子弹的。现在他正被地下世界的人马追杀,他们手里都有枪,而以自己现在的修真水准,枪还是他的致命克星。他最好学一些用枪和躲子弹的本事,否则一旦遇上他们,他除了逃别无选择,而他已经不想再逃了。
或者,别人根本不让他逃。
“要不你再多留一天,教我用枪?”路云也在逃难之中,马义有些犹豫。他不敢确定路云会不会为了他而留下,毕竟多留一天,她就会多一分危险,而他确实又很需要她的帮助。
“好!”
路云爽快地答应了。这是马义心中最想得到的答案,但是当他听到路云回答的时候,他还是恍惚了一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再次确认路云愿意为他留下时,马义对路云的好感陡增,帮她铲除南荣帮,一劳永逸地解除危险的念头更加坚决。
“你确定一天就能学会用枪?”
路云的意思是学会开枪也就是一分钟的事,但是枪要用得精,成为真正的用枪高手不是可以一促而就的,不仅枪手需要历经千锤百炼,更需要有好的老师在一边诲人不倦。
一天时间,只是学会开枪,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枪手,那么还不如不学。
“一天足够了,我保证能成为你最好的学生。”
马义自信满满,在路云眼里却是牛B轰轰。唯有马义知道自己不是吹牛,他已经元气二重,就象武侠小说里拥有九阳神功的张无忌,早已经伐骨洗髓,打通了任督二脉,任何高深的武功他一学就会。
路云没有反驳,她没有说话,并不代表她会相信马义的话,她又不是不知道好枪手不仅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她倒想借此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狂妄的家伙。
路云拿出她最爱用的伯莱塔92F型手枪,大致讲解一下枪的产地,结构和性能,接着双手突然加速,只听“嘁哩咔嚓”一阵响,原本好好的一支枪,被路云瞬间拆成一堆零配件,然后再一眨眼的功夫,她又将桌上的一堆零配件组合成一支枪,桌上一个零配件都不剩。
前前后后,路云用时不超过30秒钟。
路云将组装好的枪往马义眼前一丢,示意他照着她的样子做一遍。她知道马义不可能做到,她这么做,只是想打击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让他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做人,时刻要惦记着保持低调。
马义不理睬路云的挑衅,拿起枪仔细打量了一下,然后双手挥动,路云只觉得眼前一花,手枪已经被马义**完毕,桌上只剩一堆零配件。
“叭嗒”路云的美眸跌落地上,她刚才虽然没有打秒表,但是她大致能看出马义拆枪时间用不到两秒。就在她一愣神的功夫,马义又操起桌上的零配件,两手交相配合,晃出一道道残影,又一阵“咔嗒咔嗒”响声后,一支完整的枪摆在路云面前。
沉默、惊讶、惊呆,路云仿佛看着一个怪物似地盯着马义,快速拆枪装枪看似简单,但拆枪不到三秒,装枪不用五秒,这样的高手,路云莫说自愧不如,她就是见都从没有见过,今天算是开眼了,而让她大开眼界的人居然从来没有摸过枪,说出来谁信?
事实是马义确实从来没有摸过枪,他一不当兵,二不是杀手,连最起码的混混都不是,他就是一个来自大山的农民工而已,以华夏的法律制度,象他这种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碰到枪,顶多是摸过鸟铳。然而,他交的第一份作业,就连老师都自愧不如。
“我学得怎么样?”马义虚心问道。路云脸一红,确认马义没有消遣自己的意思,于是矜持地点点头:
“还可以吧,咱们到室外去试枪。”
门外,五十米开外的一块石头上摆上几个玻璃瓶子。
路云教马义填弹,举枪,瞄准……
这些动作比较危险,一不小心容易擦枪走火,伤及人身安全,所以路云讲得比较细心,她的左手搭在马义的肩上,右手托着他的右手,教他瞄准,三点成一线,平心静气,人枪合一。
马义倒也想平心静气,做到人枪合一,可是路云在自己耳边呵气如兰,胸前的温柔若即若离,摩蹭着他背侧,马义的天眼受不住诱惑,居然挣脱他的控制,轰然打开,路云仿佛赤身裸体与他腻在一起,他顿时血脉贲张。
路云感觉到了马义的变化,他的手在抖,气喘变粗,路云虽然不知道马义能透视自己,但是也能明白他对自己起了邪念,她皱起眉头,却不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是怒、是羞、还是喜?她略一沉吟,突然握住马义握枪的手,食指压住他的食指,逼迫马义扣动扳机。
“呯、呯”
两枪,一枪脱靶,一枪打中玻璃瓶,玻璃瓶应声粉碎。猝不及防的枪声将马义的邪念打压下去,他赶紧收回天眼,心想以后要加强对天眼的管制,不能够动不动就往美女身上溜,否则,说不定真会遭天遣。
“自己练去。”路云面罩寒霜,心如撞鹿,松开手,离开马义半米之遥。
马义不小心猥亵了路云,心中惭愧,但是他又不能道歉,因为道歉等于将自己猥亵她的心思和行为**裸地告诉她,让她更加难堪。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糊涂,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举枪,瞄准,击发,马义依着路云教的要领操作,扣动扳机……
“呯、呯、呯……”
每一声枪响就有一个瓶子应声而碎,着弹点一致。一旁的路云,樱桃小嘴张成了O形,她这个徒弟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他天生就是玩枪的料,仿佛他在娘胎里就学会了打枪,来到人世第一次打枪就打出了满环!如果让那些靠苦练出来的神枪手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有马义这种玩枪怪胎,估计都得买块豆腐将自己撞死。
其实路云她自己就是这样想的,可惜身边没有豆腐,石头倒是有,问题是石头太硬,撞起来头会痛,所以路云只好作罢。
马义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天份,他仍然虚心地向路云请教。不久,路云的一身本领已经顷囊相授,马义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马义,你就是一个怪胎。”
路云丢下一句话,然后骑上摩托车匆匆走了。
马义还是一个妖孽,如果她再不趁早抽身走人,她担心不用马义再起邪念,她自己将会节操不保,虽然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她不能这么做。
女孩嘛,脸皮本来就嫩。
第三十三章 三十年河东河西
马婶这几天就象战胜了老鹰的母鸡,挺着干瘪的胸脯穿村过寨,逢人就拿出手机给他看马义和路云的合影。
“你知道么?马义不是被富婆包养,那女娃是他相好的,能干着呢,是个大老板,她还在教马义做生意呢,咱是农民,只懂耕田种地,哪懂生意上的事。
那女娃就知道哄我这个老婆子开心,当我面夸马义能干,她忘记了马义是我儿子,他有多少斤两当妈的能不知道?
哎呀,多好的姑娘呀!真不知道马义是用几辈子修来的福份。不象某些人,逢人就说自家女儿钓到金龟婿,可是八字有一撇了吗?”
好事之人拿过手机一看,果然是马义和一个美女的合影,那美女美得亮瞎了他们双眼,他们一辈子没有出过几回大山,几十年来,见到的女人,个个不是蓬头垢面,就是面黄肌瘦,人人不是皮肤粗糙,就是水桶腰。
路云就象电视里的仙女,馋得他们涎水横流。马婶心里又是骄傲,又是鄙视。骄傲是因为未来儿媳长得漂亮,招人眼球;鄙视是鄙视村里的癞蛤蟆们看到天鹅肉就想吃的洋相。
“老三,看你的德性。”马婶从老三手中抢回手机,不让他看了。
“柱子,你的眼珠子掉地上了。”马婶不客气地提醒。
“朱光棍,你的指头刚抠过鼻子,别碰我家儿媳妇的相片。”马婶对猥琐的朱光棍更是一点都不客气。
有明白人看出了破绽:“婶,你不是说马义在滨海市吗?为什么来电显示是南云省的号码?”马婶低头一看,果然来电归属地是南云省,好在她反应快,说道:
“他俩做生意呢,做生意还不得到处跑啊?你见过生意人不出门,在自家屋里做生意的么?”
旁人还是将信将疑,马婶急了,当即拨通电话,还按了免提。
“婶,有什么事吗?”马婶还没有开口呢,电话里已经传来清脆悦耳的声音,马婶得意洋洋地环视一圈周围的群众,意思不言而喻。
“孩子,婶没事,就是想问问你们在哪呢。”马婶笑呵呵地说道。
“婶,我们在南云,现在准备去泰国,马上就要上飞机了。”路云的话音刚落,电话里就传来飞机的轰鸣,似在帮助路云证明她没有撒谎。
“泰国?泰国在华夏哪里?”
“婶,泰国是另外一个国家,不属于咱们华夏管。”路云说道。
“哎呀,你们都到外国去了?去干啥呢?”马婶大惊小怪,故意放大嗓门,然后环视一眼身边的听众,骄傲得象一只还能开屏的老孔雀。
“当然是做生意啦,对了,婶,我们可能要在国外呆很长一段时间呢,短则半年,长则一年不止,看来您要很长时间见不到马义了。”
“没事,马义交给你我放心,对了,马义没见过世面,你可要帮我好好管教管教他,千万不能由着他的性子,不然会坏了你的大事!”
“好的,婶,我们要登机了,先挂电话了,好吗?”路云怕话说多了,谎话不好圆,就以要登机为由结束通话。
她出国的目的,不是旅游,更不是做生意,而是避难,本来不能随便暴露行踪。马婶这么一问,她灵机一动,撒谎马义也去泰国,或许可以蒙骗他的仇家,马义也许就可以得解脱了。南荣帮在华夏是第一大帮,但是在泰国那边却毫无势力,即使他们知道她到了泰国,也鞭长莫及。
路云听马义说过,在他老家并不缺三金帮的眼线,所以三金帮将很快就能收到马义在泰国的消息。
马婶挂了电话,夸张地拍拍胸口,天呀,她已经年近五十了,县城都没有去几回呢,儿子都带着媳妇出国做生意了,儿子出息了,马家祖坟冒青烟了。
菊子的谎言被路云的一组相片,一个电话轻松粉碎,可害苦了菊子妈,这位乡村女强人总感觉背后有人戳她脊梁骨,吓得她这些天都不敢出门。
她意识到自己被菊子出卖了,马义根本不是被老富婆包养,而是相上了年轻女大老板,现在他们混得风生水起,生意都做到外国去了。
初春的时候,菊子曾夸过海口,接他们全家到滨海市享福。在她这个超级无敌大喇叭的鼓噪下,村里除了马义一家,谁人不知,哪家不晓?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田地早就荒废了,原来长禾苗的水田,满满都是绿葱葱的稗草,可是菊子似乎忘记了这一茬。
她和马婶一样,这辈子县城都没有去过几回,泰国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菊子,泰国在哪里?”她躲在家里打菊子电话。
“妈,你没事问泰国干嘛?”
菊子刚溜完冰,阿虎又很卖力为她泄冰,正浑身通泰,绵软舒畅,对老妈突然关心起泰国心生警惕。她担心这个好显摆的老太婆一时心血来潮,让她带她到泰国旅游。
菊子已经今非昔比,当初步仁财大气粗,她又正得宠,手里有花不完的钱。阿虎只是三金帮一名打手,财力有限,仅是供自己吸粉溜冰都很吃力,他就算想给自己钱花,要有才行,何况他未必想给。
菊子心里非常清楚,他们两人在一起,目的简单明了,阿虎需要她的肉体,菊子需要他手里的钞票,双方各取所需,互不相欠,而且他口袋里的钞票薄弱得很,经不起她一个小小的折腾。
“就问问而已。”女强人说道,神情有些落寞。女儿已经很久不提去滨海市的事了,她虽然是村妇,但是也有女人的第六感。
第六感告诉她,举家移民滨海的好事可能要黄了。刚刚就问一下泰国在哪里而已,菊子就紧张而且不耐烦,显然在害怕自己提出什么要求。
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初自己最瞧不起的马义,现在咸鱼翻身,风光无限,成了村里的名人,连带着他一家鸡犬升天。
“菊子,你不是说马义让一个50出头的富婆给包养了吗?”女强人迟疑再三,最后还是决定向女儿了解清楚情况。
“当然是。”菊子这回干脆,没有半点犹豫。
“可是和他在一起女人是富婆不假,不过很年轻的,才二十五岁,是他的女朋友。”
“笑话,妈你听谁说的?”菊子一点都相信,就马义的穷酸相,能讨到老婆就算他祖坟冒烟了,如果他能找到富家女作女朋友,火星都能住人了。
“菊子,你还别不信,我是亲眼所见的,他们的相片就在他妈的手机里存着,他妈还当着大家面与他的女朋友通过电话,村里大人小孩哪个不知晓,而且,他又寄了40万回家呢!”
说到钱,乡村女强人口水都流了。
“你说的是真的?”
菊子非常震惊,自己亲妈虽然长着一双势利眼,但是说话还是蛮靠谱的。
“妈还能骗你,他们俩现在就在泰国做生意。”菊子妈妈说得斩钉截铁。
菊子心里一阵翻腾,五味杂陈。她从没有想过马义会有出息,她早已认定他这辈子只能当农民或农民工,她天生丽质,她不想为他白白浪费造物主的厚爱。
她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但是她有漂亮的脸蛋,傲人的身材,她希望通过自身的硬件改写自己的命运,所以当初她毫不犹豫地一脚踹了马义,委身于步仁。
可是她没料到她的恶梦才刚刚开始,步仁并不是真心地与她相好,而是喜欢她的肉体,他引诱她吸毒、贩毒,成为他最好的搭裆。菊子后来想通了,也无所谓了,反而喜欢上这种在刺激中醉生梦死的生活。
她最后悔的是让马义找到自己,阿虎、阿豹办事不利,居然让马义死里逃生,才使得步仁死在马义手里,让她失去依靠,彻底改变了她命运的轨迹,让她不得不委身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阿虎。
她现在是落水凤凰不如鸡。
“你说马义现在在泰国?”菊子突然激动,现在所有的人都在找马义,怪不得找不到,原来他逃到了泰国。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妈你想办法要到马义的电话,相片也必须弄到。”
“嗯……这……”菊子妈有点为难,两家的关系已经形同水火,现在去找马家人要电话号码,她实在拉不下这张脸。
“妈,你必须去,而且越快越好,我等你的消息。”菊子说罢就挂了电话,不给她讨价还价的机会。
第三十四章 乐极生悲
菊子太了解自己亲妈了,她果断挂了电话,不仅让她没有机会与自己讨价还价,而且还能给她造成心理压力,最后她不得不屈从于压力,最终愿意放下她那半毛钱不值的脸面,完成自己交给她的使命。
果然不出菊子所料,她很快得愿以偿,看到相片上的路云不知道比自己漂亮多少倍,她与路云相比,简直就是草鸡与凤凰,没有可比性,让向来对自己相貌充满自信的菊子黯然失色,她骄傲的心灵受到不小的打击。
“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菊子恨恨地骂道。
原本在她的远景展望图里,马义未来的老婆应该是一个满脸雀斑,水桶腰,大象腿,说话粗俗,目光短浅的打工妹,或者村姑。
屌丝成功逆袭,纯粹是网文小白们的yy而已。
事实却是,马义的菜居然是金质白富美,屌丝成功完成了逆袭!
菊子竭力让自己相信这不是真的,但是她心里清楚,其实自己的想法和行为都很幼稚,甚至搞笑,纯粹是自欺欺人。
她心理无法平衡!
………
步高这些天被步仁的妈搞得寝食难安,她天天哭着喊着要步高交出杀害步仁的凶手,偏偏步高对这位老太太有出于本能的敬畏。
她不仅是自己的长辈,也是他的江湖前辈,他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她的谆谆教诲和引路,步高是喝水不忘挖井人的人,他必须找到马义,然后当着她和众玄堂弟子的面,将他挖心剖腹,给步仁一个交待。
然而马义就象一滴晨露,突然人间蒸发,复仇行动严重受阻,他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时,心腹阿亮匆匆求见,附在他耳边一阵耳语。步高脸色骤然大变,“嚯”一下站起来,逼视着阿亮:
“你确定?”
“确定!”阿亮郑重地点点头。
步高脸色阴晴不定,心中的一些疑惑似乎得到解释。
马义本来是步仁手里亡魂,怎么可能在不到一月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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