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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2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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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公子淡淡一笑,顺手拿了杯酒,放到唇边,停顿了一下,又移开,“希望他今儿不要大大咧咧的,坐在车上的不知道又是哪个小明星。天知道叶家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家伙,那么喜欢玩小明星,这些年被他包过的小明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
秦钟也拿了一杯酒,“呵呵,每个人爱好不同,叶大少似乎就喜欢显山露水,八十是没有,三五十个总是难免……”心中却觉得好笑,你还说别人呢,你自己不是也女朋友一个换一个,不过大多都是网红而已。
事实上,那位叶大少还真的很有名气,话说在内地有不少喜欢和女明星传绯闻的富二代,其中几个年轻帅气的被戏称为“京城四少“。
在京城有四家少爷,一个继承家族事业经营餐饮酒店,如今娶了台湾的女明星,可以说其妻生子,已经安顿了一下。一个是上海高官海协会长的儿子,喜欢飚车,曾经在路上撞烂一辆价值千万的兰博基尼眼都不眨一下,可以说是一撞成名。另外一位老爸是鲁省的民营企业家,本人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去年娶了一位姓刘的女主持人兼演员做老婆,可谓春风得意。最后一位就是这叶大少了,其父是澳籍华人富商,如今主要在内地投资,并且投资规模很大,和万建豪很有交情,因此这叶大少在内地也很吃得开。并且这叶大少也颇有经商头脑,在地产投资商赚了不少钱,被誉为业内新的投资明星。
正说着,那个叶大少已经从房子里边走了出来。林逸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停车场是可以直接通往房子里边地。只是从屋内走出来,未免显得有些招摇,因此刚才秦钟才会选择带着他原路返回,从后边绕过来。
等到林逸仔细的看过去,心里蓦然一惊……
原来他刚才并没有看错,站在叶大少身边的果然就是她……
看着她亲热的挽着叶大少的胳膊,林逸心里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儿。原本林逸对她印象还不错,还真是没想到,不过她也挺能耐的,居然能从电视台起家,傍上赫赫有名的京城四少。
秦钟显然也注意到那个人了,回头看了林逸一眼,林逸微微一笑,然后低声对他说。“她也算挺能耐了,傍上个了叶大少,超小康步入大康了!”
万公子给了林逸一个制止的眼神,林逸立刻醒悟,这种不够含蓄的话不能说,毕竟身边都有人,难免有歧义。
“她不就是在豫省电视台做导演那个美女吗……嗯,叫什么……”秦钟思索着她的名字。
林逸就叹口气,说道:“嗯,就是她,苏雪原先南都电视台的花旦,然后调到了省台,是出了名的女记者,女导演。”
秦钟点点头,“对了,就是她。刚才车子过去的时候我也觉得眼熟,不过倒是一下子没想起来。
叶大少带着女明星出场大家见得多了,刚才林逸还以为是在哪里看到过,倒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个世界倒是挺小的,呵呵。
林逸这两声干笑之中,绝不是仅仅感慨苏雪跟了叶大少的含义,很明显的是在提醒自己。这种提醒显然也有两个方面,一是让林逸懂得处理跟苏雪之间的关系,虽然以前苏雪表示过对林逸的喜爱,不过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尤其苏雪野心太重,心机也太深,这些都是林逸所不喜欢的。也许是处于电视台这个敏感的公所场所,对名利苏雪有着一股子炙热的追逐,为了向上爬,她可以做出很多让林逸想到不到的事情,比如此时挽住叶大少的胳膊……
见林逸有些发呆,万公子就示意秦钟说说看,这女孩和林逸有什么小秘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万公子也有八卦的潜质。
秦钟就把苏雪和林逸的关系说了,最后叹口气:“想不到啊,这苏雪挺厉害的,竟然连叶大少都能搞定,比那些小明星可强多了。”
万公子没想到自己新交的朋友,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史,觉得作为朋友有必要鼓励他一下,于是就咳嗽一声对林逸说:“算了,女人嘛,哪里都能找到更好的,再不济我明个给你介绍几个网红妹妹,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比她好!”说完,还安慰性质地拍了拍林逸的肩膀。
林逸连连点头,“万公子过虑了,我对这样的女孩子没什么兴趣。”
万公子听完不置可否,倒是扬起手跟快走过来的叶大少打了个招呼,姿态慵懒,显然也就是应付的那种类型,看上去也便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的好,只是面子上的交往罢了。
叶大少倒是显得跟其他的名门中人不太一样,说话嗓门大了许多,见万公子跟他打招呼,他也笑着迎了上来,“哈哈,万公子今天也到了,这还真是巧。我许久没来了,怎么万公子最近经常来么?”
万公子淡淡笑着,比起叶大少多了几分从容,“呵呵,叶少还是那么风趣,你还不知道我,闲散惯了,不习惯这里这么多人,半年内也是第一次来,刚才我们还说起你,说你也很久没出现,今儿的确是巧了。”说着又指指他身边地苏雪,刻意的加了一句,“这个不错啊,很少见你带这种知性型的,以前记得都是那种高挑的模特……”
林逸多少觉得万公子这句话说的有点儿刺耳,虽然对苏雪没有太多好感,但是也觉得她这样的女人颇不容易,没什么必要让她难堪。再看看苏雪,原本看到林逸们几人在场就略微有些惊讶,听到万公子这句话俏脸都有些煞白了。
不过她还是强笑着,伸出了一只手,“您就是万公子呀,叶大少经常提起您的……”
万公子没伸手,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嗯,你好。”
叶大少扭头瞪了苏雪一眼,苏雪这才讪讪的把手缩了回去,看样子大概也明白这儿根本不适合她开口说话。
林逸略微有些不忍心,便说了一句,“这位小姐挺面善的,听口音也是豫省人。”林逸说完,万公子扭头看了他一眼,从林逸的角度看来,万公子这眼神里的含义意味深长,既不是阻止,但却又有点儿不满意,似乎觉得林逸不该开这样的口。
反倒是叶大少,笑意盎然地看着林逸,上下打量,“这位朋友没见过啊,不过能跟在万公子旁边的一定不是凡品,万公子你也不介绍介绍。”说话间,似乎完全没把秦钟放在眼里,当他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林逸心里略略有些发紧,秦钟在林逸看来已经有点儿高高在上了,似乎在林逸能够接触的范围内,还没什么人敢把他不当回事的,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一介儒商,并且在上海滩这么多年,走到哪儿也都值得人尊重几分。可是这个叶大少似乎对老秦一点都不感冒,何解?
(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七章。都是老司机
事实上,林逸不知道,这秦钟和叶大少早年有过一次交过手,因为一个小明星,关系搞得很不好。叶大少此人才干非凡,但却心胸比较狭窄,因此就一直惦记着,不管在什么场合,都看秦钟不爽。
虽然这叶大少不把秦钟放在眼里,对林逸却充满了好奇。要知道,叶大少可是知晓万公子的性格,一般只会对那些喜欢的朋友有说有笑,那些他凡是看不上眼的,连搭理都懒得搭理。
叶大少也是聪明人,平时因为喜欢小明星和万公子走得很近,偶尔还一起聊一些网红嫩模,互相交流切磋。所以对万公子也算是半个朋友。朋友的朋友,当然值得认识一下了,因此叶大少才会对林逸这么感兴趣。
就非常亲热地问万公子,“这位朋友是谁,面生的很啊,又是哪里的青年才俊?”
“哦,这位呀,是一个朋友,商界新贵,绝对的未来之星。”万公子淡然的帮林逸吹嘘。
林逸笑笑,不置可否。
那边秦钟低声说了一句,“我过去跟朋友打个招呼……”他比叶大少有礼貌多了,微微冲叶大少点了点头,然后走开。
叶大少对于秦钟的礼貌之举还是至若罔顾,依旧把注意力放在林逸身上,“能得到万公子的夸赞不容易啊,朋友看来真的很有前途。做哪行的?”
林逸笑着回答,“没什么,性格慵懒,只喜欢捯饬一些古董文玩,不敢在叶大少面前多提。”一句话,轻轻推挡开,既有礼貌,又不卑不亢。
叶大少听了林逸的话,眯起眼睛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换上一副笑面孔,“哈哈,古董文玩,那可是高尚文雅的活啊,一般人根本就玩不转听说今晚也是有一些好东西要上拍,怎么着,朋友也准备出手拍上一两件玩玩?”
林逸微微一笑,“先看看再说。”
叶大少就认真地看了他一眼,道:“呵呵,谨慎点儿是好事,不过,这个圈子里不时兴谨慎的,尤其在这样的场合!哈哈!”随即又看向万公子,“对了,马上拍卖要开始了,万公子今儿有没有准备拍一个?”
万公子随意地笑笑,“你知道我一向对这个没什么兴趣的!”
“那好,我就不打扰了,一会儿等着看表演!”
叶大少冲万公子挥挥手,左手轻轻一带苏雪的腰,转身向另外几个人笑着走了过去,口中还大声说着,“我叶大少来了这么久不见,也看不到你们跟我打招呼!”
叶大少带着苏雪离开的时候,苏雪忍不住回头多看了林逸一眼,眼神中充满了说不出的滋味。
可惜,林逸并没有去注意她,而是在心里琢磨,这种场合就是砸钱的,也许在叶大少这种人眼中,那些拍品的价值不在艺术高低,估计在砸钱多少看起来,有麻烦了,遇到这种拿钱买吆喝的主儿。
想了想,林逸回头问万公子,“你怎么不拍?好像你们家收藏了不少古玩……”
万公子就耸耸肩:“那是老头子捯饬的,我喜欢的都是一些古版英文书,国内的什么书画,金石,我都不怎么感兴趣……觉得那些东西都是一些身穿长袍孔乙己模样的老人家才玩的……咳咳,我可不是说你哦,你不老”
林逸莞尔,笑道:“本来不老,却也被你给说老了。”
两人正说笑着,就看到两个游泳池之间的那条路,已经有几个侍应似的人开始拿着一条红色的地毯往上铺着……
万公子指着那儿告诉林逸,“喏,拍卖要开始了……和其他地方不同,这里拍卖前还有表演,你可要仔细看一看,其它拍卖场绝对没有。”说完还暧昧地朝林逸眨了一下眼。
林逸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今晚这拍卖可能与众不同,不是一般的艺术品拍卖,貌似还包含着些什么。
红地毯铺好之后,林逸基本都能预料到接下来的节目是什么。
早就听说过一些有钱人的把戏,那些什么选美比赛,模特比赛或者女艺人选拔,基本上也就是给有钱人、赞助商之流挑选后宫的过程,真实的比赛结果是没有人会去相信的,但是即便如此还是让人乐此不疲,毕竟美女的轰炸眼球,其效应也是轰轰烈烈的。
当然会有个主持人,任何一个群体也不能免俗,总不能让那些女孩儿音乐一响就莫名其妙的鱼贯而出,过场这种东西实属必要。
那个主持人还颇有点儿香港台湾那边的主持的感觉,一个人在台上耍的风生水起的,语速奇快,中间夹杂着点儿略带擦边球的小段子,也碰巧今儿在场这些人显然很少会有机会听这样的段子,于是现场气氛一时间被弄得沸沸扬扬的,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在笑,只是相对笑的含蓄一些,但是从他们的掌声里可以听出,他们对于这样的场面还是挺喜欢的。
而那些显见是带来的花瓶以及一些工作人员,就一点儿笑意都没有了,脸上纷纷挂着不耐烦的念头,就希望那个贫嘴的主持人赶紧下台,换上那些美女。吃不着,看看也是好的。这种笑话,对于他们而言,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平素里比这夸张的多的笑话车载斗量,这点儿小刺激对他们而言已经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了一句话,他(她)们可都是老司机。
万公子常年混迹在网络,虽然家族显赫,他本人却是无法无天关了的,经常在网上狂“开车”,对于这些段子嗤之以鼻,尤其看到那些自命清高的家伙们听得津津有味,就更是鄙夷,都他妈假正经。
秦钟呢,本身就够那个啥的,三教九流接触的也多,这些笑料他倒也不乏听闻。
林逸则抱着双臂。交叠在胸前,保持正常的微笑看着两个泳池之间。
罗哩八嗦的主持人卖弄完他那几个包袱之后,终于宣布了演出的正式开始。
等到音乐响起,那房子里走出一排女孩子,齐刷刷的个头儿,显见组织者的良苦用心,单是这几乎没什么区别的身高,就很是需要费点儿工夫。之所以林逸会觉得组织者的费心尽力。是因为这些女孩儿全都光着脚,而不是靠不同高度的高跟鞋来获得这样的相同身高的。从前,林逸似乎只在国旗手护卫队身上看到过这样齐刷刷的身高。
这纯粹就是一场走秀,女孩子们都穿着一模一样的紧身旗袍,而且是那种特别古典型的,旗袍下摆的开衩仅仅只到大腿地中部,倒不是用那种恶俗的高开衩来博得众人的眼光。
一圈走过,那些女孩儿纷纷回到房子里,这一轮看起来平淡无奇,仅仅体现了组织者的用心而已。
那个主持人又活蹦乱跳地走到了台上。可是这次他显然没有之前那么受欢迎了
很简单。他属于那种出奇制胜的类型,在大家期待的表演还未出现的时候,他的插科打诨自然能够收到奇效。可是当大家期待的东西出现之后。他的这些没有太多实质地演出就很难引起别人的兴趣了。要知道,在场的可都是些高高在上的人,那些小花样在他们面前,仅仅只能在新奇的时刻弄出点儿响声,等他们不再有新鲜感的时候,这类的低级笑话就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效果。
结果是干憋了十分钟,他终于沮丧的发现周围那些三三两两的人们已经是只顾着自己聊天说话,这才不继续拖延时间,他忘记了一件事,他本就不是这场表演的主角。仅仅是起到一个串场的作用。
音乐再次响起,那些女孩子穿着不同的古式服装,又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这次的音乐再也不是之前那种节奏感很强的音乐,而是轻柔的慢曲,并且音量放的极低。
林逸正奇怪于那些女孩儿怎么都是穿着不同的衣服,并且有些女孩儿的打扮还很有点儿奇怪。有些女孩儿的打扮是正常的,可是有些却显然不那么正常,她们居然有些穿着古代的男装。
但是很快,林逸的疑惑就被解答。林逸看到那些女孩儿在红地毯上开始了表演。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
不说别的,单单毛笔字,就够很多人学一辈子的。尤其现在这种科技社会,什么电脑,手机普及的厉害,人们几乎只会用手打字,用手指抠字,不要说写毛笔字了,就连一般的在书面上写字也做不到,不是忘记了比划,就是忘记了怎么写。提笔忘字,已经成了现代电脑社会最普遍的病症。
对比之下,如果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能够在雪白的纸张上写出漂亮的毛笔字,这绝对要比她会跳舞,唱歌,还来得稀奇。
除了毛笔字之外,还有中国传统的水墨画,工笔线描,以及古筝,古琴,以及洞箫等。这些技艺可都不是一般人能够学会的。
这些拥有千年历史的传统记忆,必须从小抓起,相比一些西洋乐器,以及西洋油画,可要困难的多。
此刻,偌大的红地毯上,每一个漂亮得足以做明星的女孩,身穿古色古香的霓裳,长袍,罗衣,犹如从唐宋元明中走出来的古代佳人,一个个出色地表演着自己拿手的绝技。
吹拉弹唱,几乎样样皆能。
尤其她们匪夷所思地把自己沉浸在这种古代艺术中,那种意境让人恍惚置身于中央艺术学院的招考当中,又仿佛梦回大唐,回到了曾经灿烂辉煌的古代。
一切如梦如幻,似真似假。
不要说林逸了,就连对国艺不怎么感冒,只觉得意大利歌剧才是高雅作品的万公子,也被眼前这种表演给看呆了,嘴里禁不住说道:“这次不错哦。谁想的点子?比以前那些老生常谈的泳装表演,模特走秀强多了。嗯,不错,蛮精彩的。”
秦钟也忍不住嘀咕:“是啊,这才是绝技呀!上台扭扭屁股谁不会?像这种提笔写字,挥笔泼墨,估计很多人都做不来对了,这些女孩子是哪里请来的?不会是把艺考的学生找来了吧?”
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这些女孩子才自己的才艺展示完毕。
林逸以为这样就完了,可接下来却是评审。原来那些女孩们都把自己的作品展示了出来,然后让大家踊跃投票,至于怎么投票,也很有趣,竟然是每个人发一朵玫瑰花,然后你可以把玫瑰花丢给你认为表演最精彩的女孩脚下。
林逸也获得一朵玫瑰花,拿起来正要丢,秦钟碰碰他胳膊,露出神秘一笑,说:“慎重啊,你这丢下去,可是丢一万块钱!”
“啊,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一朵花一万块,你丢给哪个女孩,哪个女孩就能拿到一万块!”
林逸一愣,朝那些女孩看去,只见有的女孩脚下差不多已经有十来朵玫瑰花了,那岂不是十几万?
“所以我让你慎重点,如果你不愿意丢也是可以的。自动弃权嘛。”
秦钟说的轻松,林逸却知道再这样的场合,估计没有人会“自动弃权”主要是,丢不起这个人呀。
在这样的场合,一万块估计根本就是一根毛,如果你连一根毛都不拔,那么谁还跟你玩,谁还看得起你?
林逸总算知道了这个拍卖有多不寻常,尼玛,根本就是砸钱的地方。正儿八经的拍卖还没开始,先砸下去一万,只为让别人看得起你。
再看对面,巧不巧,刚好是那个叶大少。
这叶大少旁边就是苏雪。
叶大少很拉风,手中抓着一把玫瑰花,没有五朵也有六朵;这还不算,他身边苏雪的手中竟然还提着花篮,而那花篮里明显也是一大堆的玫瑰花,粗略估计,单单这一篮子花,差不多也要二三十万了。
如果说叶大少整这么隆重也就算了,林逸看看身边的万公子,靠,这厮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弄了两篮子花瞄一眼,最少也有五六十万!
林逸终于信了,那个传闻是真的万公子曾经在直播上查岗,然后打赏女主播三十万的故事。
这些都是败家子呀!
林逸看看自己手中那孤伶伶的一朵玫瑰花,第一次觉得有个有钱老爸,真好!(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八章。开拍
话说这时候林逸算是弄明白了,再这样的场合,就是那些有钱人砸钱的。一朵玫瑰花一万块,一万块能买一大堆玫瑰。
就在这时,那叶大少已经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中的玫瑰花丢给了一个刚才绘画的女孩。
林逸记得清楚,那个女孩穿着绿色的荷叶古装,绘画的也是粉红色的荷花。看见荷花,让林逸想起了小时候学课文,有一篇叫做《王冕画荷》,自己就很喜欢上面的荷花,还拿彩笔描了描。
加上叶大少无比慷慨的馈赠,绿衣姑娘脚底下已经有差不多五十几朵玫瑰花,也就是说,她今晚这么一表演,就有五十万的收入,比很多小明星登台演绎还要强。当然,这种情景是少有的,没有对比性。
叶大少看中的这个绿衣女孩,显然已经成功整场演出的佼佼者如果没有其他人超过她的话。一时间,叶大少顾盼神飞,那情景就像是帮助美女登上花魁宝座的王者。
不过他这种姿态没保持多久,就被人给截胡了。
话说一向和叶大少只是“半个朋友”的万公子可没把他当回事儿,见此,很不客气,直接就把自己拥有的两个花篮中的所有玫瑰花,全部丢给了一个写了毛笔字的红衣女孩。
如果说那女孩的毛笔字写的也不算漂亮,总体来看,与其她女孩相比,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可是万公子就是把所有花丢给了她,那女孩脚下差不多有六十八朵玫瑰花,只有三朵是别人丢的,其余都是万公子丢的。
为什么这样?
难道说万公子对毛笔字的研究不深,分不出来好坏?
不过很快,一些有心人就发现,那女孩所写的诗词有些“味道”,那诗词是
端拱承休命,时清荷圣皇。
四聪闻受谏,五服远朝王。
景媚莺初啭,春残日更长。
命筵多济济,盛乐复锵锵。
丰镐谁将敌,横汾未可方。
愿齐山岳寿,祉福永无疆。
可以说这首诗偏僻了一些,不过一些人还是认出来了,乃是唐代诗人宋若先的《奉和御制麟德殿宴百官》。在《新唐诗》中有记载。
心眼很细的人再次发现这首诗中有个字眼很刺眼,那就是“思聪”,貌似和万公子的名字很是谐音……
聪明人不多说,就都明白了,原来奥妙在这里。
万公子果然不走寻常路呀,人家丢花看得是女孩的技艺和美貌,他倒好,只是相中了一首诗中的两个字,而这两个字竟然价值六十多万,说出去又是一段传说。
……
砸钱的游戏结束了,真正的拍卖开始了。
一切像是从混沌回归清正。
那个聒噪的司仪再次走了出来,不过这次陪同他一起出场的却有一个贵公子模样的人物。
秦钟站在林逸身边,碰碰他的肩膀说:“瞧见没有,就是那位,大佬王泽坤的三儿子,王家强也是这次拍卖活动的拍主,那些拍品都是他带来的。王家和万家有生意上的来往,所以才会借出这样的场地,邀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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