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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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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淘书第四站,梅馨书舍。

该书店位于旺角闹市一座大厦的六楼,林逸去的时候因为没有抄下地址,还是问了附近的人才找到的。店内非常温馨,有沙发可以让人坐着阅读,书也是堆得很多,林逸在那里买到了余世英的《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等书,但没和老板聊过天。后来林逸从网上看到梅馨书店老板郑广文的自述文章,知道他也是一个爱书人,因为喜欢买书于是干脆就开了家旧书店,将职业和爱好结合在一起,平时没事也就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书,但是在旺角这种寸土寸金之地能否经营得下去倒是个问题。

……

就这样,一眨眼三天时间过去了。

就在林逸乐不思蜀地在香港疯狂淘书的时候,香港拍卖界却发生了大地震。

拍卖界崛起新秀“新世纪拍卖公司”,祭出稀世珍品王铎赠汤若望锦绫诗稿真迹!

经过若干专家学者鉴定,此诗稿诞生于清康熙年间,乃神笔王铎为一位外国来华传教汤若望所书写的一卷诗稿。

汤若望(字道未)于1622年抵华,稍后,在徐光启的请求之下,获朝廷征召参与历局的修历工作,开始其在中国明、清两代政府中长达三十八年的服务生涯。康熙元年,汤若望在管钦天监监正事十八年之后,终获敕封为光禄大夫,并得以用一品顶带、著绣鹤补服,成为历史上在中国任官阶衔最高的欧洲人之一,并为极少数获封赠三代以及恩荫殊遇的远臣。

王铎于顺治二年在南京降清,并随清军将领多铎抵达北京。或因听闻旧识汤若望已于前一年十二月接掌清钦天监,乃决定手书一卷相赠,内容则选择他在崇禎年间赠给汤若望的七言律诗四首。虽然在此诗稿中从不曾明白指出他书写的目的,但因王铎当时贫病交加,他显然希望此一旧作能令新贵汤氏忆起两人先前的交情,而加以周济。

不过以上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卷诗稿本身的“故事”,按照王铎自己所说,“道未先生(汤若望,字道未)学通天人,养多玄秘,心服其为人中龙象也。予曾书一卷,被盗窃去,因再书此,今裱成,再奉以赎遗失之愆。……”

这里所谓的“再书此,今裱成”,就是书画界珍贵藏品,大名鼎鼎的《赠汤若望诗册》,而被盗去的初始诗稿,无疑,就是这卷即将上拍的“诗稿真迹”!

因此,当这卷“锦绫诗稿真迹”即将上拍的消息一经传出,立马就轰动了整个收藏界,不管是香港的,还是内地的,台湾的,东南亚,甚至美国,英国,法国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凡是喜欢书画收藏的大家名人,全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了香港这个小地方,想要一睹为快。

可以说,这次新世纪拍卖公司,靠着手中这卷诗稿法宝,给收藏界投放了一颗原子弹,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地震。

短短三天,新世纪拍卖公司附近的酒店基本上都住满了客人,甚至连稍微高档一点的大酒店也被包了下来。

那些收到新世纪拍卖邀请函的大佬们,全都严阵以待,思忖着用什么价位该怎么把这件珍品拍到手。没资格参拍的书画爱好者,则无不挖空心思想要搞到一张邀请函,目的很简单,只是想要看一眼这件稀世珍品。

而作为这件宝物的持宝人,林逸却还在悠闲悠闲地翻弄着自己淘来的那些书籍,也许对于他来说,这些东西才是真正的宝贝,不过就在这时,咚咚咚,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什么样的书价值连城

林逸听到敲门声,就打开了房门,外面站着一个满脸和气笑呵呵的老者,圆脸,元宝嘴,像是小一号的弥勒佛,不是新世纪公司的昌叔是谁。

昌叔依旧穿着传统的唐衫,见林逸发愣,就笑道:“怎么,也不招呼我进去坐坐?”

林逸这才回过神来,忙道:“请进。”

昌叔进了房间,随便看了一眼,就看见地上那一大堆的旧书,不禁诧异,“林生喜欢读书?”

林逸就笑道:“读书算不上,只是喜欢淘书,喜欢收藏书。”

“这是个好习惯呀。”昌叔随便翻看了一下林逸的淘来的旧书,笑眯眯地说:“事实上我也很喜欢淘旧书。”

“真的?”林逸诧异了。

“当然是真的,怪不得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很亲切,原来咱们都是旧书迷。”昌叔笑道,“看你这些书的品种,大概是从神州书店,梅馨书舍,以及实用书局淘来的吧,那几家旧书店我也爱去。”

如果说之前林逸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随着昌叔这句话,林逸就相信了,对方也是旧书迷。因为只有同行,才会对这些旧书的出处这么清楚。

不由得,林逸与昌叔亲近了几分。

接下来,昌叔就兴致勃勃地和林逸谈起了一些淘旧书的趣味。他说香港不同于内地,旧书店不多,所以他也就一直在这里打转,反而很羡慕内地的书迷同行,旧书市场广阔,想去哪儿淘就去哪儿。

作为晚辈,林逸一开始只是倾听,可是渐渐地,就被昌叔勾起了说话的欲望。尤其当昌叔虚心询问,“当今什么样的书价值连城”时,林逸更是刹不住嘴,对着这位前辈侃侃而谈。

话说,在现今民间藏书市场上,宋元时期的古籍善本已是“一页宋版,一两黄金”,明清时期的古籍善本也已属凤毛麟角,因年代久远,流传下来的越来越少,淘到绝对物有所值的“宝”的机会,也少之又少。相比之下,民国时期的图书(1911年至1949年)由于距今较近,损坏或流失较少,其潜在的升值空间,开始受到许多藏书爱好者们的关注。

在林逸看来,妇孺皆知的名家名著是民国图书收藏的一大热点。其中,尤以鲁迅、林语堂、徐志摩、周作人、张爱玲、张恨水等著名作家的文学作品最受欢迎。由于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因素的影响,民国时期的图书印量一直不是很大。经历几十年的风雨而留存至今的名家名著,即使被归入“近世罕见之本”,也并不为过。

可以来看一下最具代表性的鲁迅先生的书。鲁迅一生辛勤笔耕,留下400多万字著述。在鲁迅生前,这些著述的大部分都已出版。以鲁迅著作的学术性和历史文物价值,加上校印精良,装帧精美,可以说,经鲁迅之手编辑出版的图书,尤其是一些初版本,都是名副其实的善本珍品。

其中有些书由于历史原因,世存极少,已属不可再生的国库秘宝。例如,1909年鲁迅、周作人兄弟在日本出版的译著《域外小说集》,在东京和上海只卖出了二十来本,库存的书和版子又遭火劫,世存不会超过六、七册;瞿秋白就义后,鲁迅编辑的瞿秋白文艺译著《海上述林》,印制十分讲究,共有两种版本:一种是脊麻布面、金顶、金字,印100部,另一种是蓝色绒面、蓝顶、金字,印400部,都用重磅道林纸精印,被当时的中国出版界誉为是从未有过的最佳版本;1933年鲁迅约同郑振铎一起编印了精致的《北平笺谱》,全书锦缎套皮合一函,为防盗印,内附有鲁、郑两人签名一纸,印200部,每一本都编了号,每一个号都是唯一,当年就很珍贵,现在这部笺谱尤其是初版本,更是成为弥足珍贵的文物了。

如今,鲁迅先生的这些著作常常是历次拍卖会上的耀眼明珠,而且,往往还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出色表现。如,1998年嘉德拍卖会上出现了一部《北平笺谱》,以11万多元(115500元)人民币敲定,而且不见得是初版编号本;2005年有人以38万多元(385000元)人民币在拍卖会上购得此书(每年的升值幅度大约是39%)。最近几年此书的拍卖价,林逸没有找到,但从每年的升值幅度,就可估算出来。真可谓:“黄金有价书无价”。

听完林逸的叙述,昌叔不禁点头称是,如果说一开始他只是借着这种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来和林逸拉近距离,那么现在,两人已经差不多有“知己”的味道了。

事实上,这就是一种说话交谈的技巧,什么叫“共同语言”,只要有了“共同语言”,不管你们以前认不认识,都可以通过这立马成为“朋友”。

昌叔很明显就是这方面的“高手”,所以等林逸舒舒服服地把心里的一大堆话说完以后,昌叔就不失时机地说:“差点忘了,林生,其实我这次来找你是有点事儿,想请你帮忙……”

“有什么事儿,你就说吧,我能帮忙的话一定帮!”林逸已经把昌叔当成了忘年交,非常爽快地说。

昌叔就笑呵呵地从怀中摸出一张金丝边的邀请函来,对林逸说道:“明天你那幅诗稿就要开拍了,海总邀请你去拍卖会现场感受一下……”

“啊,这个……”林逸犹豫了。

倒不是林逸不想去见识一下,而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明天那场拍卖会实际上就是新世纪公司自导自演的一场“戏”,诗稿会请托来托价,这种弄虚作假,有啥好看的?

见林逸犹豫,昌叔就又道:“怎么说你也是持宝人,不到场的话会不好看,当然,这次拍卖终归需要你来配合一下的……”

林逸不好意思拒绝了,何况刚才自己还信誓旦旦地打包票,于是就只好收下请帖。

昌叔见此,就又道:“你别小看这张请帖哦,现在很多人想要参加这场拍卖会还弄不到……你这张可以带一位女伴去的,都是大场面,难得一见。”说完还暧昧地朝林逸笑了笑。

林逸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带女朋友去这样的场合,可以很显摆,可是……自己没女朋友,带个鬼呀!(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配不上

实际上,当林逸听到昌叔所说,凭借这张贵重的邀请函,可以带一个女伴时,心中首先浮现出来的就是苏雪。

虽然被骂成“木头”,林逸却不是真的“木头”,苏雪对他有意,林逸也是知道的,不过作为一位没怎么谈过恋爱的大好青年,林逸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苏雪“下手”。

上次苏雪制造了酒醉那个局,眼看大告成功,却被熊经纪这个熊人给破坏了。苏雪生气,林逸也很恼火。

年轻人,血气方刚,需要释放啊。好不容易逮住个可以释放的机会,却被熊人给搞砸了,谁不窝火?

林逸虽然不是那种坏男人,却也是各方面很正常的男人,所以在思前想后以后,他决定,试着邀请苏雪一下。

来到苏雪酒店房间门口,林逸整理了一下衣服,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咚咚咚!

没有回应。

咚咚咚!

又敲了敲,这时候旁边的门开了,探出一颗湿漉漉的脑袋,却是和苏雪住隔壁的摄影组成员小薇。

小薇明显刚才在洗头,脑袋上还抱着毛巾,湿头发滴落着水,一看是林逸,就笑道:“林逸,找雪姐有事儿吗?”

林逸有些不好意思,就说:“是啊,她不在房间吗?”

小薇用毛巾擦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说:“这几天都不在,早出晚归的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不过听说……”表情古怪,欲言又止。

“听说什么?”林逸忍不住有了好奇心。

小薇咬咬嘴唇,看看四周,就小声说:“告诉你一个人,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哦,尤其不要告诉那个姓熊的……”

看小薇鬼鬼祟祟,林逸就更奇怪了。

就听小薇很三八地说:“听说那个姓熊的想要追求雪姐,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现在雪姐已经名花有主了。”

林逸心中一动,脸蛋一红,心说,不是说我吧。

“咳咳,小薇,你可别胡说八道。雪姐有没有男朋友,难道我们还不知道……”

“你们当然不知道了,你们又没和她住隔壁。”小薇白了林逸一眼。

林逸无语。

小薇就又压低声音道:“苏雪这个男朋友啊,他就是……”

林逸的心立马就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就是香港一家杂志社的大少爷,听说姓吴,叫吴少辉,大家都喜欢叫他‘辉少’。”

林逸:“……”脑子不够用了,这哪里跑出来一个辉少?

见林逸神情呆滞,小薇还以为自己的八卦新闻冲击太大,就说:“听说那个辉少家里贼有钱,上次庆功宴也在场,直接就看上了雪姐,雪姐开始还不愿意搭理人家,现在呢,却好得如胶似漆……”

“咳咳,”林逸一阵咳嗽,呵斥小薇道:“没根据的事儿,不要瞎说。”

“我瞎说啥了,都是真的,雪姐买的很多名牌包包,还有衣服首饰,听说都是那个辉少送的……哎呦妈呀,羡慕死人了,如果我能遇到这样的有钱人,那就好了。”小薇一副发春模样。

林逸听不下去了,他绝不相信苏雪是那么肤浅,那么物质的女人。可是小薇又说的有头有尾,像真的一样。

“女人天生就喜欢八卦,林逸啊林逸,你要是当真的话,就成了真的大傻瓜。”林逸对自己说。

……

虽然林逸嘴里说着不往心里去,可是心里还是觉得堵得慌,于是在离开房间以后,就搭乘电梯,想要去酒店外面透透气。来到了酒店的大堂,他刚要穿过大堂走出去,就见外面停下一辆很炫很拉风的红色跑车

一开始,林逸也没怎么在意,可是很快从车里下来一人,留着港式寸发,西装笔挺,看起来很有范儿,岁数差不多三十左右。

这位港男下了车,很有绅士风度地绕过车前,来到另一侧,帮助一女士打开车门。

女人出来了,非常妩媚靓丽,顾盼间,更是姿态迷人。

瞬间,林逸身体有僵硬,眼神有些发直,因为那女的,正是苏雪。

此时,苏雪貌似和那个港男很亲热的模样,港男帮助她提着购物袋,两人说笑着进了酒店。

那一刻,林逸忽然扭头躲避了过去,生怕苏雪看到自己。

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理?

林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

就这样,苏雪根本没看到同在酒店大堂的林逸,一路说笑着和港男上了电梯。

电梯徐徐上升,透过那明亮的透明玻璃可以看见苏雪和那个港男并排站在一起。

升的越来越高,离林逸越来越远。

……

电梯内,苏雪表面上和辉少谈笑风生,内心却心绪起伏。

没错,她是对林逸有好感,林逸在书画展上的表现,也让她刮目相看。苏雪认定林逸是个才子,不过才子也是分很多种类的,什么风流才子,富贵才子,还有寒门才子……

对于林逸的底细,苏雪还是很清楚的,家是农村,在城里也什么固定的工作,这次帮徐老板打工,也是因为徐老板开出的五万块钱。

这样一个没有未来的年轻人,就算他再有才,值得在一起吗?

苏雪不是那种肤浅的女人,可她也不是那种可以忍受吃苦的女人,“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这种伟大的事情她做不出来。所以当这位香港少爷吴少辉开始追求她的时候,苏雪没有拒绝。

对于林逸,苏雪真的是千愁万绪

“阿雪,你怎么了,不高兴的样子?”辉少见苏雪忽然不再说话,貌似有些闷闷不乐,就关心地问道。

“没什么,只是逛了一天街,有些累得慌。”苏雪敷衍道。

“那就回去早点休息对了,明天你可一定要参加哦,新世纪的拍卖会可是很难得的,邀请函我也是费了好大劲儿才弄到的,到时候我带你见识一下香港的上流社会……你们做媒体的,要多走动才行。”辉少很是得意地说道。

苏雪点了点头,不再言语。也许这就是自己和林逸的距离,连辉少都很难拿到邀请函的聚会,像林逸那样的,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参加……(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我养你

(嗯哈,第五更送到,镔铁勤快吧,还不赶快表示一下?!)

人和人是分等级的。

这一刻,林逸深有体会。

看着那位香港辉少带着苏雪搭乘电梯上楼,林逸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

林逸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羡慕,嫉妒,吃醋,还是那个啥……总之,他感觉有些不舒服。

林逸做人从来不喜欢自轻自贱,读书,让他明白了就算你再怎么贫穷,也可以直起腰杆活着,因为你是一个人,有手有脚,有鼻有眼,和所有人一样。

父母生我们的时候,我们没得选择,有人一出生就有奶妈伺候,有人一出生就只能喝三鹿……我们能做的就是,不管生在什么人家,活好自己的人生。

就在林逸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惊醒了他。

“嗨,朋友,想什么呢帮忙递一下工具盒里的电笔。”

林逸抬头一看,晕,自己晃晃悠悠竟然跑到了酒店外侧的啤酒花园。

啤酒花园场地很大,大约三四百百坪左右,搭着花园样子的架子,架子上插着绿色的花草枝叶,枝叶间缠绕着各种闪烁的彩灯。

整个大架下,就是一排排的休闲桌椅,码放整齐,约有五十来处,前面不远则是烧烤台,以及自助餐台。

此时还没到营业时间,周围没什么人,在彩灯控制开关处,立着一个铝合金人字梯,一个身穿袋袋装的女孩,留着小丸子发型,骑在人字梯上,正眨着眼,冲林逸嘻嘻笑着。

一缕夕阳洒在女孩的身上,染红了她那身工作装,也染红了她俏丽的脸颊,犹如涂抹了一层胭脂,美不胜收。

林逸看到她,禁不住愣了一下,熟人啊,竟然是上次在神州书店遇到的那个女汉子海棠。

不过,貌似上次她做的是木匠,可是这次怎么会……看看地上的工具箱,再看看里面的电笔,测量仪,怎么会做了电工?!

见林逸还在看着自己发呆,海棠就笑嘻嘻地说:“怎么,不认识我了?”

林逸这才清醒过来,“电笔?在哪里?嗯,给你。”把电笔递了过去。

“问你话呢,刚才发呆什么,不认识我了?”海棠接过电笔,一边忙碌着,一边问林逸。

林逸咳嗽一声,“主要是没反应过来,你不是木工么,怎么又变成了电工?”

“谁告诉你做了木工就不能做电工的?告诉你哦,我除了会做木工和电工外,我还懂得水电,懂得通渠,还会修液化气灶,凡是你们男人会做的事儿,我都会做。”海棠很不客气地说。

林逸无语,这不是女汉子,是女超人,并且是万能型号的。

“咳咳,你就那么缺钱吗,做这么多工作。”林逸忍不住说道。

“是啊,我很缺钱,在香港这种地方,没钱就没法生活怎么了,你心疼我?”海棠笑嘻嘻地看着林逸。

林逸:“不是啦,我看你一个女孩子家,其实可以找一些好的工作……”

“又来上次不是和你说了嘛,我没学历又没背景,只有一把力气,除了干这些,我什么都不会做。”海棠试着把开关调试了一下,然后又扭头对林逸说道:“还是那句话,如果有好工作,你就帮忙介绍一下,大不了我给你出些介绍费,三百够不够?不够的话就五百。”

林逸哭笑不得,“你都如此努力活着了,我又怎么好意思要你介绍费。”

“呵呵,那你就帮我介绍一个呗。”海棠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

林逸心里不免一软,忍不住说道:“既然你这么能吃苦,介绍你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我才来香港不久,也不知道那家公司愿不愿意接纳……”

一听林逸竟然真的给自己介绍工作,海棠立马来了兴致,“说说看,是哪家公司?”骑在梯子上,瞪大眼睛瞅着林逸。

林逸抬着头看着她,看着她犹如宝石般明亮的眼睛,竟然不敢直视,忙撇过眼去,说道:“就是新世纪拍卖公司,在太古广场附近,我看那家公司蛮大的,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倒可以试试看……”

海棠瞅着他,忽然笑道:“那家公司我当然听说过,不过能够进公司的都是精英,像我这样的丑小鸭可以吗?”

“你不丑啊,你长的很漂亮。”林逸不知为何,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海棠怔了一下,俏脸一红,“你这算不算是在夸我?”

林逸讪然,“那个,我只是实话实说。”

“我真的很漂亮吗?”海棠把自己丸子头扎起来,露出更加娇媚的脸庞,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林逸。

林逸看她一眼,只觉得这女孩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甚是诱人,忙说:“每个人看法不一样,我觉得你蛮漂亮的……咳咳,你到底愿不愿意啊?”

“去那家公司么?当然愿意了,不过你怎么介绍我过去,难道你和那家公司有关系?”海棠笑眯眯地看着林逸。

“其实,那个我……”林逸差点说漏嘴,“我也是听说那家公司在招人……你可以去试试看。”

“没背景,没靠山,去了也是白搭。”海棠撇了撇嘴。

“你去吧,就说我介绍你去的。”林逸急了。

“你介绍去的,有用吗?”海棠用希冀的小眼神,可怜巴巴地看着林逸。

林逸难得大丈夫一次,肯定地说:“有用!”已经想好了,无论用什么方法,也要帮这个女孩一把。

海棠模样显得很诧异,看着林逸,“难道你认识那家公司的领导?”

林逸点点头。“算是吧。”

“你说话,他们肯听。”

林逸想了想,“也不一定,不过应该有点用。”

“我去了,他们会收下我?”

“这个……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林逸额头开始流汗了。

“那你对我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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