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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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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反问,“我为什么要嫌弃你?”
小青说:“其实我都知道,你也该知道的,像我这样的,打扮成这样,又这么野……做哪一行你心里有数……”
林逸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自己猜对了,就咳嗽一声说:“其实,也没什么……梁红玉还是抗金女英雄呢,巾帼不让须眉,英雄莫问出处……”
“我不懂你说的那些。”小青瞪了林逸一眼,“我只想知道,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眼睛死死地看着林逸,等待他的回答。
林逸知道这种话题不能再逃避下去,更不能敷衍了事,于是就说:“对不起,我真不知道,因为我之前从没有像你这样的朋友。”
小青看着林逸,就这么瞪大眼看着他,忽然,扑哧一笑说:“看把你吓的,我又不是老虎。没错,我是在东莞做那一行,不过也没什么,习惯了,都是为了生活。我老爸死的早,家里只有一个多病的老妈,还有三个只会吃饭不能干活的弟弟妹妹需要养活,他们要上学,要有出息,不能像我这样……”她的眼神暗淡了一下。
“不过我也是有理想的,你知道我的理想是什么吗?”小青直直地看着林逸。
林逸摇摇头,说:“不知道。”
小青就笑了,那浓抹的脸蛋第一次露出一丝羞涩,“我的理想很简单,就是能够成为作家,写书,写很多很多的东西,把我自己的经历,把我心里想说的话,全都写出来……就像余华一样。”她的眼神有些朦胧,又有一些希冀。
“你不要说你没看过我包里的东西哦。”她忽然说道,眼睛有些狡猾地打量了一下林逸,“你们男人是什么心思,我都知道,没有不对我包里东西好奇的……没错,我包里就有一本余华的书,你看了没有?”
林逸被揭穿了心思,老脸一红,“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主要是我想要知道这包包是不是你的……”
“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小青坏笑道,“你只需要回答我,看是没看?”
林逸硬着头皮,“看了。”
“你喜欢余华吗?”小青问。
“很喜欢。”林逸说。
“有多喜欢?”
“嗯,我收藏了他的很多版本,只是可惜,还没有这本《活着》的初版本。”林逸老实说。
小青收敛笑容,从包包里掏出那本余华的《活着》说,“看到这本书,我就很确定,这本书的故事似乎在写我……”语气中有一种隐藏不住的凄凉。
“怎么可能?”林逸脱口而出,“那是一个老人的经历,你才多大?”
小青耸耸肩:“但我真的觉得,我过的和他一样的苦生活,为什么给我这么多折磨?”
对于这个问题,林逸不能回答。
眼看林逸不说话,小青就又古怪地笑了笑,说:“说这些你是不懂的,你没有经历过很多痛苦的事儿。你没有为了给弟弟妹妹凑学费,做各种工作,你更没有为了省下钱来,来到东莞连超市都不敢去逛……你们是男人,天生的就比我们有优势,女人,只能被人作践……”
林逸:“……”
忽地,小青又大笑了起来,“不过你们可以看轻我,我却不能看轻我自己。是的,我觉得我比很多人都活的潇洒,活的真实,活的脚踏实地。我不偷不抢,我靠自己赚钱,你们可以耻笑我,却不可以打败我。”
对于这样的女人,林逸没辙了。
小青瞪着林逸,忽然说:“你说你很喜欢余华,那么告诉我,余华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什么?”
“这个……”林逸结巴了一下。小青嘻嘻一笑说:“我最喜欢他的一句话是: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林逸诧异了,“这句话应该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面说的吧。”
“余华说的,就是余华说的!”小青再次像被踩着尾巴的小猫,叫了起来。
林逸只好很无奈地说,“好好好,是他说的,好了吧。”晕啊,可怜的海明威,你的名言被剽窃了。
“你是不是在笑话我?”看着林逸古怪的模样,小青盯着林逸问。
“我怎么敢啊,啊不是,怎么会啊,呵呵。”林逸第一次觉得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小青瞪着他,忽然又说:“你很喜欢余华这本书吗?”
林逸:“这个……我收集过他的版本,这个没有。”
“送给你。”
“什么?”
林逸还在发愣,小青已经把那本余华的《活着》初版本硬塞到了林逸怀里。
“这本书送给你,我们既然是朋友了,互相赠送东西也是应该的。”小青很豪爽地说。
林逸看看怀里的书,再看看小青,然后说:“那我送给你什么呢,要不,送给你200元钱吧。”
“你啥意思?!”小青狠狠地瞪着他。
林逸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我没别的意思,真的,那你说,你想要什么?”林逸有些郁闷,自己身上真的没什么东西可送了。
“能不能送一张你的照片给我?”
“什么?”
“不愿意就算了。”
“不是啊,我身上没带照片。”林逸解释道。
小青嘻嘻一笑,“这个简单。”说着就掏出了手机,然后对林逸招招手,“过来。”
林逸硬着头皮过来。
小青身边坐着的那位兰花指出差大哥被挤的挪屁股,嘟囔了一声:“讨厌!”
林逸摆姿势,和小青用手机合照。
“你瞧,这不就行了吗?”
林逸,无语。
……
不远处,苦逼的徐大少刚刚给三位老人家打完茶水,回头想要看林逸一眼,顺便说说自己是多么劳苦功高,没想到一探头就看见林逸正在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合影拍照。
当即,徐大少就把脑袋缩了回去,不禁感叹,这个老大也太有能耐了,在火车上还能挂点,哎呦,怎么办才好,要不要给香港那个打小报告?不过作为小弟卖大哥是不是不太好?还是算了吧,让他自求多福,只看那女人德性,估计也不是省油的灯。唉,老大的口味偏重啊。
……
从东莞到南都差不多要21个小时,一路上,到站下人上人,林逸周围的座位换着不同的面孔。
自己身旁的胖女人下去了,换成了一个喜欢打瞌睡的大妈。对面的兰花指大哥下去了,换成了一个戴着耳机听歌,嘴里嚼着口香糖的女孩子。
小青和林逸谈了一路的余华,还有余华的作品,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林逸在说,她在听。
她听的很认真。
林逸给她讲《许三观卖血记》,讲到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依然用卖血换来的钱来给一乐治病时,她流泪了,说:“许三观真傻。”
差不多把这部书的故事讲完了,忽然小青说,“我在下一站就要下站了,你给我讲一讲《活着》吧。”
林逸诧异:“你不是看过来吗,还要我讲?”
小青就说:“我喜欢听你讲,不行吗?”
林逸说:“好吧,我讲的不好,请多多包涵”
最后一程,林逸就开始给她讲《活着》,讲老人“富贵”坎坷多灾多难的一生。
这一次她没有哭,只是在痴痴地想着什么。
……
小青下站了,对面又换了一个人,一个抱着公鸡的痩老头,抱着的公鸡和他自己一样瘦。
林逸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他掏出那本小青送给自己的小说,准备翻看几页。
这时,夹在书页中的一张纸条飘落下来。
林逸怔了一下,将那纸条捡起。
只见纸条上用铅笔字歪歪扭扭地写着,大小,人口手,日月天……在这纸条下方,则是很吃力地写着:好相(想)学会写字阿(啊)。
顿时,林逸明白了一切。
为什么她会把这本书送给自己,为什么她会说那句话是余华说的,为什么她执意要自己给她讲《活着》
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女孩,却有着成为作家的梦想。也许她以前有机会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没给她这个机会。也许她正在努力地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依旧在和她你追我赶……
林逸眼前再次浮现出小青爽朗的笑容,也许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但可以保证,以后也绝对忘不掉她,忘不掉她送给自己的这本书。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
火车汽笛声拉响,南都车站到了。
林逸帮助三位大师把行李从车上取下,苏雪,小薇,熊经纪等人正在下面等他。
林逸和徐大少陆续下车,最后当林逸下车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辆即将再次起航的列车,与小青的相遇,宛若梦一场。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而回到家的林逸,也将开始新的旅程。(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又升级了
南都似乎什么都没变,和林逸去香港那时候一样,只不过林逸老姐林雪开的那家饭店生意越来越好了,以至于店前车水马龙,客人不绝。
回到南都,作为晚辈,林逸还是邀请岳汉,江东和王振三位老爷子喝一杯的,也算是欢散宴,酒席就摆在老姐店里。
酒宴上,三位老头开怀畅饮,人在香港的时候还知道节制一点,现在回到家文人墨客艺术家那种放浪形骸就露了出来。
岳老爷子喝酒前要吟诗作对,说这才够味道。林逸觉得他是不是看《金瓶梅》看多了,还以为是西门庆在喝“花酒”。
江老爷子好一点,喝酒前喜欢唠叨两句,大体都是大炼钢铁那时候,大家伙没酒喝,就去偷工厂的酒精兑酒喝。林逸有些尴尬,老头嗓门太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老姐这里卖假酒。
至于老头王振,则不发一言,低头喝闷酒。直到酒宴差不多了,老头才端起酒杯对林逸说:“来,和我碰一个。”
林逸知道他可能有话说,就和他碰了酒,一饮而尽。王振也一口喝光,然后吧嗒嘴说:“林逸啊,你说我们是不是没缘分?”
林逸一愣,不明白啥意思。
王振就又说:“本来我是想收你做徒弟的,可是你看不上我呀。”
林逸:“哪里,我怎么会”
“别解释,也别谦虚。我知道你有本事,左右开弓,书画双绝嘛,你在香港算是出名了。别说是我,他们俩也对你很是敬佩。这么大岁数的人,敬佩你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我们也算是见证了一个天才的诞生。”
林逸现在最怕听到的就是“天才”这个字眼,自己到底有多大能力他自己最清楚,就说:“您老千万别夸我,和你们比起来我差远了。”这话绝对实心实意,可是听在三位老头耳朵里,却是虚伪,小伙子太虚伪了。
“好了,让你别说这些,你就是不听也不和你绕弯子,既然你不愿意做我们仨人徒弟,那就加入我们的书画协会吧!”
“啊,什么?”林逸张大嘴巴,他可是清楚地知道南都书画协会像南都作家协会一样,很难加入。主要是南都在这两方面人才辈出,很多人挤破头皮想要进入这样的协会,以便如虎添翼,平步青云……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你一旦加入了这样的协会,很快就能进入政协,从而参与南都政治文人参政是最大的荣耀,就像南都第一作家“二月河”一样,光宗耀祖,光耀门楣。
像林逸这么年轻的书画家,如果可以真正进入书画协会,无疑,对于未来他的前途有很大的助力。
王振三人之所以这样做,那也是因为看得起林逸,看好他各方面的能力,以后出国参赛考察交流的时候,也能多一个像他这样的“生力军”。
原以为这样巨大的诱惑,林逸听了一定会喜出望外,欣然接受,可是他们错了
“对不起啊,三位前辈,你们的这个邀请我不能接受。”林逸说。
“什么?”
“为什么?”
“怎么可能?”
三个老爷子讶然,连手里酒杯中的酒水都激动地抖了出来。
以他们来看,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林逸怎么会拒绝?他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林逸亲自倒了一杯酒,举起来对三位老人家说:“老爷子,我知道你们对我好,想让我出息,不过我林逸志不在此,还望你们多多包涵。”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见林逸都这么说了,强扭的瓜不甜,就算你送给人家一场大富贵,人家不稀罕,那也没辙。
“好好好,自己想怎么做,你自己决定,我们也不勉强你,不过我们还是希望你能考虑清楚……”说完,三位老爷子也举杯饮尽。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
……
这顿饭菜吃了足足两个小时候,最后三位老爷子酒足饭饱,脚步蹒跚,看起来也都喝的差不多了。这才散场。
林逸送他们出了包房,老姐林雪正好端了要赠送的水果过来,见人要走,就热情地招呼下次再来。
三位老爷子也喝高了,就语重心长地对林雪说,“你有这么好的弟弟,真是有福啊。”
林雪只是笑,对于她来说,这个弟弟还真就是自己两口子的“福星”,没有林逸的照顾,也就没这家酒店,更没有自己风光的今天。
看着林逸送三位老爷子离去,旁边一个常来吃饭的熟客就忍不住凑到林雪跟前问:“女老板,我不是眼花了吧,你怎么认识这三位爷?”
林雪一愣,她只知道这三位老大爷是自家弟弟请来吃饭的客人,具体是做什么的还不知道。
“他们可都是咱南都大名鼎鼎的书画家,一幅画就能卖十几万几十万,可了不得呢!”熟客一脸的羡慕和崇拜。
林雪愣住了,她哪里知道这些呀,早知道的话就请他们留下“墨宝”了……可是,不对呀,小逸怎么会认识他们?
林雪一时间有些糊涂。
外面,林逸好不容易把三位大爷安排了出租车送走,这边还没迈腿,就见一辆车停在了自己面前,南都大佬徐浩明笑眯眯地看着他,对他招招手说道:“林逸啊,上车!”
林逸早猜到徐浩明会来,就笑了笑,来开车门坐了上去。
后面,那位酒店的熟客更是瞪上大眼睛,对林雪说:“老板娘,我是不是眼花了?那个开车的是不是徐浩明?”
“徐浩明又是谁?”林雪好奇道。
“他你都不认识?南都大富豪,半个南都都是他家的!”熟客夸张道。
林雪:“……”
那熟客回头见林雪还在发呆,就非常有礼貌地问了一句,“那个女老板,冒昧地问一下,你那个弟弟到底是何方神圣?!”
……
白河岸边,美丽的渝阳桥像夜色中绚丽的彩虹般横卧在白河两岸。
林逸和徐浩明两人吹着风,屹立在白河边上。
难得心情舒畅,徐浩明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然后摸出香烟递给林逸:“来一根?”
林逸摆摆手。
徐浩明就笑着说:“别人让烟最好接过去,就算不抽也要拿在手里,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林逸笑道:“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是会让根烟吧?我那五万块劳务费呢?”
徐浩明哈哈一笑,“听说你这次去香港大出风头,不仅找了一个香港女孩做女朋友,还净赚6000多万一下子赚那么多,还在乎我这五万块钱?”
林逸撇撇嘴,“怎么不在乎,那么多钱都不在我手里,我还是穷光蛋一枚钱拿来!”
“催催催,怕我不给你吗?”徐浩明假装生气地瞪他一眼,“明天我会把钱打进你卡里我们说些别的事儿。我就想不明白,小小年纪,怎么就是个财迷呢,连我这么不把钱看在眼里的人,都快忍不住吼你了。”
林逸脸皮超厚地耸耸肩:“说吧,你想说什么。”眼神却瞟向不远处正在河边谈恋爱的一对男女。女的坐在男的大腿上,两人搂得紧紧地在窃窃私语。
徐浩明无语:“你正经一些好不好?”
林逸:“我哪里不正经了?”
“咳咳,那你能不能和我说话的时候眼睛别瞧别的地方?”
“不能。”
“为什么?”
“因为两个大男人在这个时间这种地方,很容易让人误会……”
徐浩明:“……”
“唉,我也不和你罗嗦了,直说了吧,林逸啊,你升级了,现在是三品玩家”
林逸回过头:“这么快?”语气中露着惊讶。
徐浩明:“我也很惊讶啊,依照我的财富,我的资历,还有我收藏的珍本,混了那么多年才是三品,而你,只不过去了一趟香港,就升到了三品,人比人气死人啊。”
“咳咳,徐老板,你们这个升级不会是充话费送的吧,这么容易?”
“容易个屁!”徐浩明恼怒了,狠狠地瞪了林逸一眼,“谁能像你这么逆天,一下子赚足6000万,又有谁能像你这么古怪,左右开弓震撼香港画坛?你说,你不是妖孽是什么?只有像你这样的妖孽,才能做出这样的奇迹!”
听徐浩明这样说,林逸禁不住想了一想,貌似自己还真够妖孽的。
“咳咳,那方便问一下吗,我什么时候能够升到九品?”话一出口,林逸立马就知道自己问了一个多么白痴的问题。
徐浩明一脸纠结的表情。
“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林逸立马打住。“不过,我现在也算是三品了,有什么福利?”
果然,不改“市侩”本色。
徐浩明怒其不争道:“你想要什么?”
“这个”林逸还真有些发懵,想要的东西多了,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样吧,过完年你去我公司上班。”
“什么,这也算福利?”林逸惊讶,那意思很明显,给你打工也算是发福利?
“怎么,你不愿意?我可是新开了一家典当行,生意好的很,一般员工月工资都三五万,很多人挤破头皮都挤不进去,让你进还不愿意。”
林逸脑筋转得飞快,月工资三五万,那么一年下来也差不多六十来万!晕啊,这还真是大大的福利!
“怎么会呢,我很愿意为去典当行工作。”林逸立马就接受了这份很有钱途的职业。
徐浩明翻白眼,怀疑,自己这样的决定是不是一个错误?!(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变身“二掌柜”
林逸刚回到南都不久,他家里就热闹了起来。
曹一刀和郭子兴是林逸家里的常客,林逸一回来,两人就不约而同地凑过来,那模样就像是耸着鼻子闻到了猎物的狼犬。
林逸倒也大方,没有藏私,直接把自己从香港淘来的宝贝连环图,还有书籍等,全都拿出来给他们看,看得两个家伙双眼放光直流口水。
尤其当看到那套珍本《金瓶梅全图》,作为玩连环画的老手,郭子兴差点抱着不撒手,眼睛刷刷冒光,就差把这套书吞进肚子里了原因很简单,老郭玩连环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民国版的精品小人书。
也许是实在太喜欢这套书了,老郭就厚着脸皮问林逸可不可以“割爱”,愿意“倾家荡产”出高价收购。林逸的回答是不卖。他虽不玩连环画,但是却喜欢收藏关于《金瓶梅》的各种品种,没办法,谁让他是“金瓶梅控”呢。
老郭虽然感觉很失望,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厚脸皮的人,于是就退而求其次,和林逸打商量,问他可不可以转让其它的香港“公仔书”。
见老郭模样可怜,林逸本身又不收藏连环画,于是就答应了他,把从香港购买的那四套公仔书《济公传》、《大明英烈传》、《北撸Ъ恰罚约啊赌线'记》转让给他,至于那套珍本《狄青演义》,林逸还是舍不得,自己留下了,原因很简单,第一,品相太好,第二,数量太少,恐怕以后也不可能见到。
虽然没有把那些港版连环画大包圆,老郭依旧十分开心,当即像孩子一样拍巴掌跳了起来。
看着他这副模样,林逸可以理解,唉,爱书之人就是这样,有点痴癫有些疯狂。
相比郭子兴的“通情达理”,曹一刀这厮就“老不要脸”了,他愣中的是林逸得到的那几套港版金庸早期武侠小说。这些小说都是香港六十年代出版的,在香港都快绝迹,更别说在内地了,每一套都可以称作为“珍品”,曹一刀这厮竟然想要一口吞完。林逸也是很喜欢这几套书的,当然不愿意转让,于是老曹就耍赖皮,死皮赖脸缠着林逸,大有你不买给我我就撒泼到底的意思。林逸无奈,只好使出最有效的一招,对曹一刀说:“想让我卖给你也可以,一口价500万!”老曹翻了半天白眼,才回一句:“你去抢吧!想钱想疯了草,比我还心黑!”
……
接下来的几天,林逸打发走了老曹和老郭,开始着手忙碌起来。
本来这公寓是租住的,现在林逸手头也算有了钱,就直接花钱买了下来,为此,一口气花了差不多三十来万。房子买下以后,再经过一番精装修,整个客厅,卧室,还有书房,全都大变样,贴了墙纸,摆了鱼缸,做了壁橱……虽然不至于金碧辉煌,华丽奢侈,却也能把人看得眼花缭乱。
虽然不愿意承认,林逸却知道,自己这样做却是为了海棠,万一哪天她来了南都,自己连个家都没有,那可就太那个啥了。
搞完这些,林逸就这才开始打包整理自己从香港淘来的那些东西。
先是将从香港淘来的那六套金庸武侠小说,合计117本,分别是《书剑》,《射雕》,《神雕》,《倚天》,还有《天龙》和《鹿鼎记》,分别收藏到自己新定制的书柜内。
然后林逸又把自己从港版《李自成》中得来的那张“姚雪垠信札”装裱起来,用小方框装了,挂在张贴了墙纸的墙壁上,立马,让整个书房的品味提升不少。
至于在香港淘来的其它乱七八糟的旧书,林逸则分门别类,统统收藏到了自己的书架上。
自此,林逸才算是在南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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