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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卿入我怀-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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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的“我”字停在喉间还没吐出来。唐晔便率先冲口说道:“我刚才出去走了走,发现河边似乎有许多萤火虫,你想不想去看看?”
言语没见过萤火虫,诈然这么一听说,还真想去看看。可是他们两人去看萤火虫,这合适吗?
跟陆予骞在一起时,他经常没正经的胡搅蛮缠,言语忙着应付他,有时便不知不觉的忽略很多事情。
唐晔不同,他大部分时间温和而正经,不必疲于应对,很多事便不受控制的在她脑中响着警铃。
唐晔见她面露犹豫之色,怕她拒绝,继而有些迫切的追说道:“郑王那里有高茁陪着聊天小酌,如果你不累的话出去走走也不错,河边比房内凉爽舒适些。”
。。。。。。
面对唐晔的连续两次开口诚邀,言语想拒绝的话吞回了肚子里。她咧嘴一笑,“好啊!走吧,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萤火虫呢!”
唐晔温润的眼眸里瞬间盛满笑意,他说:“听说过《囊萤夜读》的故事吗?”
她爽快答道:“知道。”微垂眼眸略一思考,她又不紧不慢地说:“车胤的精神值得学习,不过,我觉得他眼睛看物应该有问题。”她想说的是车胤是个近视眼。
励志故事是起启示激励后人进步的作用,她看问题的角度倒有些异于常人。他眉头微挑,颇为诧异地问:“何出此言?”
她笑说:“你想啊,他用白娟布做袋,白娟布的透明度有限,萤火虫进去后透出来的光亮肯定也没那么理想,久而久之他眼睛疲劳,积劳成疾,看物自然会模糊不清。”
话罢,她垂眸思量后,又谦虚的添了一句,“让唐将军见笑了,这只是我自己瞎琢磨的。其实我没见过萤火虫,也不清楚把它们装到白娟布袋里到底有多亮。”
言语说完后借着朦胧的月色去看唐晔,瞧他那副认真思考的表情,似乎真的是在细细琢磨她随口胡说的话。
静默片刻,他忽地笑了,温和的眸子里绽放清亮的光芒。他兴致颇高地提议道:“捉来试试自然就知道了。”
很难想象唐晔这样的人,居然能生出这份孩子气的玩心。她答:“好啊!但我们没有白娟布袋,少捕几只看看光亮就行。”
今晚的月色朦胧,弯月似被一层薄纱覆盖住了一般,散发着有些神秘的清冷光辉。目力所及之处皆是模糊朦胧。
言语跟在唐晔身边,脚下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的有些费劲,唐晔见状轻轻的托住了她的手肘。
言语眯着眼左右环顾四周景色,暗想:黑灯瞎火,四下无人,月色朦胧,暖风拂面,野花野草做浪漫点缀。蛮适合那些趁着月黑风高,钻小树林的热恋男女。
突然唐晔拍了拍她的手臂,压低声音说:“你看,在那边。”声音微小像是说悄悄话一样。
言语的目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不远处的芦苇丛中,影影绰绰间星光点点,星光忽高忽低轻悄缥缈。她伸手推推唐晔的手臂,低声说:“走,我们过去看看,也许那边更多。”
河水无声的流淌,暖风轻拂过他俩的脸颊和头发,把两人的衣角吹动的似纠缠在了一起般。
唐晔轻轻托着言语的胳膊,小心翼翼的带领着她顺着河岸往前走,稀稀拉拉的几根芦苇随风摇摆着。
言语是个没有浪漫细胞的孩子,此刻的场景在她看来,非但不唯美浪漫反而有些恐怖令人浑身发冷。她拽着唐晔衣袖的手下意识的紧了紧,他感觉到了她的害怕,回头问她,“怎么了,害怕?”
言语听似爽朗的笑声里,透露着掩饰不住的紧张。她抿抿唇,尴尬地说:“唐将军,你别笑话我,虽说是男人,可我自小胆子有点小。”
唐晔是一个非常温柔而善解人意的人,他翻手攥住了她的手腕,体贴又带些自责地说:“胆小不分男女,早知道你怕黑,咱们就不来了。”
体贴温柔的人,令人不忍对他有半分苛责,似乎所有的责任都在自己,谁让你胆小如鼠的!言语同样善解人意宽慰他,“不来怎么能看到萤火虫呢!没事,我不怕,这不有你嘛。”
随着身边的芦苇丛越来越密集茂盛,萤火虫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一群一群闪烁着荧光在夜色里游动,像是轻盈流转的彩带,又像是银光波动的灯河。
唐晔适时拿出一条白色丝帕,分别两角相对打结,做出一个简易的小包袱状。他拿着在言语眼前晃晃,“走,捕捉几只去。”
“好啊,你走前面我后面跟着。”言语说。
捕捉萤火虫绝对是一项技术活,唐晔领兵杀敌厉害,捕虫这事却不拿手,何况他们手里没有任何捕捉工具。倒也不是捕不到,只是捉起来比较费劲。
困难激发人的征服挑战欲,唐晔为了让言语看到,白娟布装虫到底有多亮,绝对是拿出来他上阵杀敌的劲头,与小小的萤火虫们斗争。
唐晔拼劲十足,言语也不能傻站一旁观战,两人分头行动,玩的不亦乐乎。
白丝帕做成的布囊挂在唐晔腰间,捉到后他便把虫放进去。渐渐的他也摸出来规律,越来越顺遂。
随着腰间的灯光越来越明亮,捕虫也渐进尾声,唐晔把最后两只虫装进布囊里。他手举流光球一样的布囊,脸上挂着志得意满的笑容,转身邀功似地说:“言语,看,是不是很亮?”
月色朦胧,月光清幽,温热的夜风吹得他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
目力所及之处,哪还有言语的影子。
他记得刚刚她就在自己身边的,他忙于捕捉虫,她就在他身边挥舞着手臂斗虫玩。他虽专心致志的捉虫,但多年戎马生涯形成的警惕性还是有的。
身边没有第三个人接近,距他最后一眼看到她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不寻常的声音出现,难道是她一时贪玩走远了?
握着白帕囊的手指越收越紧,寂静的夜空下发出“咔咔”的关节响声。心底的寒意一寸寸地顺着血液涌遍身体各处,似乎顷刻间,唐晔从酷热的盛夏跌进了寒风刺骨的冬日。
直至此时,唐晔已经围绕着两人走过的地方,来回奔跑四趟。没有她的身影,哪里都没有她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大肥章了吗?
昨天油光满面,穿的邋里邋遢出门拿包裹。一个送外卖的小哥问路,他开口就喊了一声“大姐”
我内心崩溃,我想一拳凑亮他的眼,不过我不敢。
虽然很不满他叫我大姐,但我没给他指相反的路捉弄他。因为我是宽容豁达的人嘛,哈哈。。。。。。
☆、言语
陆予骞处理完斗殴之事回去,刚走到正厅门口,就听到木质楼梯上传来轰隆隆的匆乱脚步声,以及他八哥骂咧咧的冲天火气声,由远及近向他这边袭来。
虽然士兵斗殴之事令他有些气恼,但一点都不影响他今晚的好心情。他很有兴趣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惹得老八火气如此旺盛。
他顿住脚下步子,神态慵懒悠闲的倚着门框,饶有兴趣的等待楼梯上的人下来。
众人脚下生风来的很快,来人是老八,唐晔和高茁。
老八完全一副被人烧杀掠夺灭全家的愤怒模样,战场上如果有这气势,就是不动手,光摆摆样子唬人也能阻挡几个敌军。
一向沉稳的唐晔此刻看起来神色沮丧落魄,脚上的皂靴泥污斑斑,一副被斗败的惨样。
如此看起来,最正常的应该是高茁。
陆予骞有些想笑,不等他们三个开口,他摸着下巴悠闲乐乐地开口道:“这都是怎么了?”
话罢,不忘打趣唐晔一句,“唐晔,你瞧你这副样子,难道抹黑做什么坏事去了?”完全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隔岸看热闹的架势。
郑王的目光凶狠,恨不得把唐晔身上瞪出一个血窟窿来。他狠啐了一口,咬牙切齿道:“他可不是抹黑做坏事去了么!这个该千刀万剐的,把我的小语带出去弄丢了!”
言毕,哭丧着脸对陆予骞说:“九啊,你就别在这看热闹了,快点召集人出去找小语吧!”
郑王话音未落,陆予骞脸上的所有的表情瞬间凝结。
高茁集合将士间隙,陆予骞强压着怒火,听唐晔把事情的前后经过细说一遍。
废话留做以后说,眼下只做一件事——找,上天入地,翻地三尺也得把人找出来。
不久后,驿站内,人去楼空。
……
战场上勇猛杀敌的昱军,白天黑夜不眠不休,连续不断的寻找了两天两夜,整个驿站方圆几十里连一只蚂蚁窝都没放过。
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简直是活见鬼!按理说人走过的地方应该留有痕迹,再厉害缜密的人都可能留下蛛丝马迹令人有迹可寻。
言语却像是突然间,从河边飞天了一般,任凭昱军能人备出,三头六臂火眼金睛。无不是满怀希望而出,毫无收获失望归来。
没有人敢说,但人人心里都有数,连续不眠不休如此地毯式寻找,却一点线索都没有,人怕是找不回来了。
居上位者不下达命令停止搜寻,下面的人就得一刻不停歇的找,但这毕竟不是上阵杀敌,没有追屁股后面拼命的敌军。猫脸大的地来回翻找,几近把人的耐心耗尽。而且如此不眠不休,大家也都累了,渐渐的士兵们对寻人这事开始懈怠下来。
这些事陆予骞看在眼里,心里也有数。他是整军统帅,他要负责的不止是言语一个人,只要没回朝复命,他就是一个身负皇命,肩负这些跟随他出生入死将士们的领将。
他可以儿女情长,闲赋一人的时候,为了小儿女情什么事,他都能做的出来。但此时此地,却容不得他掺杂过多的个人感情。
于是第二日晚上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停止搜寻,休息一夜明日继续赶路。
郑王乍一听陆予骞这个决定,他坚决不同意,他的小语还没找回来,怎么就能走呢?
驿站内,郑王暴跳如雷的声音响彻每个角落,如果不是高茁拦着,盛怒的郑王殿下能把唐晔生吞活剥了。
唐晔如石塑般端坐一动不动,郑王气急败坏,围着他一面不停的踱来踱去打转转,一面伸手点化着他的脑袋咬牙切齿的骂,“你,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倒是有闲情雅致,会玩,黑灯瞎火去捉萤火虫!你想看想捉,你自己去啊,你带小语去做什么!两个男人黑咕隆咚的捉虫玩,有情调是咋地?你,去,你出去给我找,找不回来你也别回来了!”话说着就去推唐晔。
两天两夜没有一丝消息,唐晔早已心灰意冷,他深深地自责着,确实是他一时大意把言语弄丢的,他亦没有力气去跟郑王去争辩什么。
郑王的掌力过来时,唐晔身心俱惫没有注意,结果郑王一个棉花掌般的掌力居然就轻松把他推的一个趔趄,险些栽倒在地。
他趔趄的同时,顺势带翻了桌上的茶杯,茶杯咕噜咕噜滚到桌角边缘,稍一停顿便“啪”的一声跌落在地,发出刺耳尖锐的碎裂声。
一旁的高茁按捺了又按捺,再也忍不住,他大掌用力一拍,震得手边茶杯中的水颠出来了一半。
他恨铁不成钢地指着唐晔骂道:“你瞧瞧你现在这蔫样儿,不就是丢了一个女人,至于搞的像丢了半条命,你是哪辈子没见过女人吗?
听哥哥一句劝,言语那丫头真没哪里好,只不过是咱们出来太久,男人堆里乍出现一个女人,稀罕物而已。咱们大昱美人如云,回峪京后哥哥给你找几个比她好看的美人,不出三天保你忘了言语是谁!”
说罢,高茁又对郑王行了一个礼,“殿下,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言语是姑娘,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唐晔喜欢她,才想着带她去捉虫逗她欢心,眼下人找不到了,他的难过不比您少。您看看他这两日急的,我与他出生入死十载,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
您着急生气,我们都理解。您是王爷,您骂咱们罚咱们,咱不敢有任何怨言。但言语丢了这事,您真拿唐晔撒不着气。”
高茁这话句句在理,却让郑王殿下的面子有些挂不住,到头来成他无理取闹了?
他颤抖着手指向高茁,“我拿他撒不着气,他把我的小语弄丢了,我一刀宰了他都不为过。”
暴脾气性子又粗鲁的的人,脾气上来不懂转弯回旋这回事。本来这半年看郑王那副龟孙子的怂样就不顺眼,眼下丢了个女人他倒威风耍起王爷架子来了,高茁不吃郑王这一套。
他瞪着牛眼目无尊卑,质问郑王,“您一口一个您的小语,卑职斗胆问一句,他是您府里的侧妃侍妾呢,还是您临时恩泽的野路子丫头,您以什么身份自持为她主持公道?再者说,她本来就来路不明,咱们寻找两日两夜,没有任何线索说明她是被人劫走的,没准她就是有预谋趁机逃走的!”
反了天了,直接是反了天了,一个小小的右副将军居然敢公然与王爷叫板,而且他说的每句话还都令人无法反驳!
这下子郑王殿下觉得他的里子面子都没了,他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哐当”一声跌坐到一侧的空椅子上。
拿起茶杯猛地灌了一大口茶水,然后就开始对着一直沉默不语的陆予骞叫嚷道:“老九,你看看你的好部下,把人弄丢了还有理了!眼下我管不了那么多,只要人找不回来,就必须要给我一个交代,否则这事我没完!”
“啪”的一声震耳欲聋的拍桌声,冷不丁的把屋内的人都吓了一大跳,顷刻间桌上的茶具,被掌力震得颠高高弹起又重重落回桌子上。这下子几人喝茶的用具,无一幸免都碎落在地。
气愤之极的人,面露狠戾,他眼眸中透出的磅礴怒气,把在场的三个人震慑的望而生畏。
陆予骞强压抑着闷在胸间的怒火,寒声道:“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从此以后谁都不准再提半个字,谁也不用给谁一个交代。如果有人不愿放弃想继续寻找,跟我回峪京复命后,爱如何找如何找。明日启程,一个都不能少,谁敢出幺蛾子,别怪我手狠打断他的腿!”
言罢,他冷冷的环顾在场三人。
两天两夜的煎熬,使得他们每个人的脸色都异常难看。身上的衣服皱皱巴巴还是三日前那套,满眼布满红色血丝,胡子拉碴,眼下清灰一片,这副死气沉沉垂头丧气的模样,比当年他们吃了败仗还要颓败不堪。
对于唐晔和高茁来说,将令如天不得不从,况且此事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郑王殿下虽有异议,但发怒的陆予骞他不敢惹,他相信他九弟就算打不断他的腿,也能打的他半月下不了地。
三人没有异议,陆予骞烦于看到他们这副落魄模样,单手拄着拐棍一瘸一拐的准备往外走。
高茁见状立马上前向想搀扶他一把,被他一棍子挥过来打了回去。
迄今为止,言语走丢了接近两天两夜。郑王着急,唐晔痛悔,又有谁能明白他心里的感受。
……
言语这厢,朦胧月色下她和唐晔分头行动。
唐晔捕捉萤火虫,她则虚晃着手臂,吓唬的虫子忽上忽下乱飞乱舞。
忽然眼前那些挑着灯笼闪着亮光的萤火虫,消失不见了,头顶的那片朦胧月色也一并消逝不见。
四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言语吓得背后冒冷汗,恐惧压在喉间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惊恐地打转过程中,她的膝盖重重的碰到了一个硬物上,硬物翻倒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而后耳边响起奶奶的声音,“小语,你在房里做什么呢?”
☆、重穿
陆予骞这厢,一瘸一拐的回房不久叩门声响,来人是提着药箱的章大夫。
拐棍的位置发生了变动,章大夫知道他又不听医嘱出去了。
章大夫叹了一口气,药箱往床尾重重一放,又去搬凳子坐到陆予骞身侧,没好气的开口道:“殿下,再这样下去,我看这腿也不用老夫给您医治了,干脆截肢一了百了!”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怪,这章大夫也是个怪老头,与陆予骞说话从来不是恭敬谦和的姿态,病人不听医嘱不管是谁该骂还得骂。
陆予骞心里本来就烦!言语走了找不回来,他烦!一条伤腿医治了两年没有效果显著的好转,他烦!如今章大夫又来跟他说这话戳他心窝子,他更烦!
一阵怒气涌上心头,他左腿猛地一用力,狠狠的踢翻床尾的药箱。往日里熠熠生辉的眸子,此刻看起来异常灰淡,他神情落寞呆滞地看着满地狼藉,声音乏力而冷冽地道:“罢了,我也倦了,随它罢!”
病人自暴自弃,医者骂几句歇歇气就算了,却不能真的任由他自弃不医。尤其是面对这样一位功勋卓越的病人,章大夫比他更希望他的腿能快点好起来。
章大夫慢慢地蹲下身子,缓缓地捡起地上洒落的药瓶。而后扯过陆予骞的左腿,令其露出被夹伤的伤处帮他换药,语气沉重地说:“王爷,老夫如此说,实在是气您不知保重自己。如果半年前您肯听我的意见,也不至于到如今还是这么一副样子。”
捕猎夹伤口处只是小伤,最重要的还是他的腿疾,章大夫换完药后开始帮他针灸按摩,陆予骞全程不吭一声。
章大夫知道丞王殿下这人主意大脾气倔,但有些话却不得不说。他说:“王爷,如果您还想要这腿,还想日后统兵出征,您就不能再随心所欲。还有您这手,伤口反反复复,您是也打算一并不要了吗?”
手伤他心里有数,最主要的是他的左腿又不行了!
出去寻她的第二个夜里,他不小心踩到了捕猎夹,残破的伤腿上又添新伤。不过,也无妨,受伤部位本就没什么知觉,也出现不了血流汩汩的画面。
比较惨的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将无法再正常走路,惨中幸运的是他有正常理由,被捕兽夹所伤,这样避免了士兵知道他左腿的真实情况。
他的左腿,是他不愿与人知的残破,是他张狂骄傲的苦果,是他万丈荣光的代价,是他高贵身份下隐藏着的小自卑。
陆予骞十岁入军营,十二岁第一次进战场,十六岁首任主帅八战八捷。小小年纪便展现出了他超高的军事天赋与领兵能力,全军上下包括他的父皇,无一不对他赞赏有加,他志得意满甚至骄狂自满。
此后,他又参与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战役,每一次的战役更像是他的一场完美表演。
两年前,昱军与齐军的秦州之战,昱军兵分四路,陆予骞带领十万人马从东路进攻,出其不意袭击齐军侧翼,打了齐军一个措手不及节节败退。
这一役中,昱军四十五战三十捷,连克齐军十座城池,又可以说是陆予骞军事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人太傲世轻物必定吃大亏。齐军名将陈君昊,令陆予骞深深的知道了这个道理。为此,他付出的险些失去一条腿的代价。
那年,陆予骞统领的东路军凯旋归朝的路上,齐军设埋伏直冲他而来,他年轻气盛志骄意傲迎战而上。战乱中他的左小腿中了陈君昊一箭,战场上负伤不下火线是常有的事,后来战了没多久齐军战败而归。归途中他也没怎么在意小腿上的区区一箭。
结果回峪京后,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他腿上的伤口迟迟不见好转。后来开始出现坏死现象,他这才恍然大悟可能大事不好了。
齐军本就大败元气大伤,他们为什么还要自寻死路偷袭昱军呢?
因为那一战他们的目的不是奔着歼灭昱军而去,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趁战乱取陆予骞的命。
那支箭上藏有普通军医不易发觉的慢性□□,用暗毒虽是令人不齿的下三滥手段,但取不了陆予骞的命,断他一条腿令他再也无法征战沙场对齐军来说也是巨大收获。
等到被自负冲昏了头脑的陆予骞,明白过来这点时,他的腿已朝不可逆转的坏方向恶化下去。
宫里太医看后直摇头,最好的结果便是截肢,以防情况继续恶化下去。
嘉正皇帝重金悬赏全国名医,就是这个时候年近五十的章大夫,走进了丞王府。章大夫也是个恃才傲物的人,普通病症他不屑一顾,就喜欢研究奇难杂症。
陆予骞虽不想被人当做试验品,但全国不计其数的大夫看过他的腿,没人敢接这个可能掉脑袋的活。没办法,他只能把腿交到这个怪老头手上。
祛毒,一次次的放血,一次次的生割坏死的腐肉,陆予骞咬着牙一挺就是近一年的时间。后来,腿伤渐好,不用再放血割肉,整条小腿却是一丝知觉,甚至两条腿比起来,左小腿明显的细瘦苍白。
没有人能理解对于一个驰骋沙场的战将来说,站立都是问题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万念俱灰。
后来,章大夫开始帮他针灸活血,腿部知觉依旧欠佳。再往后,他再也受不了像废物一样瘫在床上,他像幼儿一样开始学着走路。
从即使拄着拐棍还要有人搀扶着,到试着自己拄着双拐,再到丢到拐杖一瘸一拐的迈步,直至后来能完全适应腿部没什么知觉,却能像正常人一样行走。他付出的又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辛苦磨练。
昱齐两国又一次开战时,困于府中一年半的陆予骞再也坐不出,他是时候要去报仇,他不能让陈君昊先他一步死于他人之手。
他不顾章大夫的阻拦,时隔一年半再次入金銮殿,请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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