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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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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日这两家报纸却是出乎意料地联手,在同一天份的报纸头条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留学归国的双博士林先生利用所学,帮助奉天农场试验场研发出了名为“凤王一号”的水稻稻种,这种稻种以惊人的产量和其他优良性状,经过试验即将在奉天全面推广。经过研究发现,“凤王一号”不仅能够使得亩产翻倍,且即使是在缺水的环境下也能适应生长,这使得它极有可能能够绝大多数地方普及。
而与此同时,林先生的最新研究成果——目前还未定名的小麦粮种比起目前已有的最优良的麦种“奉天一号”也增产百分之三十。这是什么概念,即使是再不知农事的人也知道,增产百分翻倍和百分之三十是两个多么惊人的数据。这意味着原本只够吃三个人的粮食可以再养活一个半或一个人。甚至已经有不少深谋远虑的人想到,若是让这位林先生继续研究下去,是不是将来有一天还可能实现更多的增产?
除此之外,《民报》还刊登了目前的总理宋元驹已经同奉天签订了购买良种的合同,刚好赶上华北地区第二季小麦种下的时节。而《大公报》也有自己的独家,据可靠消息,这位林先生除了有凤来居这家酒楼外,还带来了西洋的先进农具,改进了目前国内的落后农具,并且以极低的价格租给周围的村镇的农户,是个真正爱民爱民的民族企业家!至于你问为什么这么一位科学家却开了有凤来居,嘿!还不许林先生有个爱好嘛!而且襄城林家本就是以美食发家,从前林老太爷还在的时候,林家菜可以说是远近闻名,林先生这是家学渊源。
若说一开始还有人怀疑这新闻到底是真是假,只是为了洗刷之前那些诋毁林葳蕤的人,但是最后看到连总理都签合同了,那这消息肯定是没跑了,货真价实!
这下子,别说是那些闻风而动的大人物了,就说那些老百姓都是跟过年似的开始放鞭炮!华国自古以来的根基就是农业,四万万黎民中占比最多的人也是农民。在西方国家都开展工业革命的时候,不注重科技力量,将这些都视为“奇技淫巧”的华国的粮食产量已经几百年没有什么长进了。再加上这几年战乱,天灾人祸,旱涝频发,田税却是不减反增,老百姓们可谓是过的水深火热,若说民国建立有一半是因为革命党人的推动,那之所以战火这么快便席卷全国,各省独立,也是因为顺应了民心。
可想而知,能够让老百姓吃饱饭,是一件多么值得载入史册的事情。老百姓这时候可不管这人是不是军阀的同谋或者敛财的商人,这可是天上下来的五谷神,专门保佑百姓吃饱饭的!这下好了,之前一些关于林葳蕤所有不好的传言全部不攻自破,甚至有个别激越的人路过那几家报社都会吐唾沫和扔臭鸡蛋、烂叶子!谁叫他们居心叵测,竟然污蔑林先生!
等到警察厅的人上门,以这些报社涉及卖国通敌的原由抓人,也没人会去质疑和愤怒,至于你说那些当初骂林葳蕤黑心商人骂得最凶的学生?不好意思,众望所归的情况下,拳头大听谁的,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要不是顾及舆论压力,谁把他们放在眼底。这就是政治的残酷性。
整件事情下来,不过三天时间,吴冕眼见大帅耐着性子把舆论炒到最高处,事情闹大了,再放出己方的消息,将民愤尽数转化成林先生的不断提高的社会声望。这一场博弈,虽然他是办事的人,但还是叹为观止。大帅这一手真是玩的好政治!这也是这个男人最让人畏惧和崇敬的地方,他不仅精通战场之事,而且有着敏锐而狠辣的政治手段。而作为他的得力下属,吴冕将誓死追随!
不过吴冕还有一件事情不明白,“大帅,您把夫人的本事曝光出去,今后其他势力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恐怕会对夫人不利啊……”林葳蕤的本事之前是叶鸿鹄有意无意地一直隐瞒着,就连襄城的林家田庄也被围了起来。但是这次曝光了,能够让全国人民吃饱的人才,其他势力的人怎么可能让他一直在奉天手中,能够将人请到自己阵营最好,逼急了,个别不顾家国利益的人,说不定还会将人直接毁了。就怕奉天再强大起来。
叶鸿鹄丢了手中的报纸,轻笑了一声,他脸色的神色晦暗不明,看着窗外正架着画架画春景的人,嘴角的笑容温柔宠溺,话里却是狂妄轻蔑得很,“我护着他,却从未想过埋没了他。他本就该是夜空中最亮的星,而我愿扶他上星辰。若是我连这点保护他的能力都没有,那我这十几年来的拼搏和家业,不都是一场笑话?”
吴冕哑口无言,他看得出,夫人在大帅心中,恐怕比他之前想象的,还要重要得多。而他无法想象,若是有朝一日,夫人出了意外,他们顶天立地的大帅,会不会就此倒下。为一人,可战无不克,手摘星辰;世界无他,便是一片黯淡无光。
真是可怕而执着的情感,无法理解。奉天黄金单身孤狼吴冕如是想。
第89章 癸丑年谷雨·贺新郎
大剧院人多眼杂的后台, 原小岚手里头捏着一份今天份的《民报》, 看完了头版头条才松了一口气,关于林先生的谩骂和诋毁都被铺天盖地的赞赏取代,他心中对于唯一的朋友取得了这样惊人的成就,说不羡慕是假的,但是却也高兴而崇拜得很。
是的,自从那次酒店仗义出面直言后, 两人便有了来往。林葳蕤喜欢听戏,偶然也会来看原小岚的戏, 他喜欢心思纯净的人, 原小岚长得又和他眼缘。两人虽然都不是多么健谈的人, 但君子之交本就该淡如水, 以戏会友倒是一桩雅事,如此也算是成为了有话说的朋友。这还是原小岚二十年漂泊生涯中交到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他这几天也是去了有凤来居问了曾白玉,得知林葳蕤没事才放下心来。
这不过他这口气没松太久, 旁边一道令人心烦的尖细声音响起,“你还有空关心人家大人物的事,也不看看自己有多大能耐, 怎么还指望着跟这些人搭上关系呀?”
原小岚心中对这个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感到烦闷得很, 这次见他诋毁自己的朋友更是恼怒!即使是无害的兔子被人逼急了, 也会咬人的。他私底下握紧了拳头,清秀的面上却是一派冷静, “柯先生多虑了, 我的事情柯先生好像很上心, 有空关注我,我劝柯先生不如再将等下要登台的那出戏再排练一次为好,免得砸了大剧院的场子,到时候老板怪罪下来,我下次可不好再倾情推荐了。”倾情二字他特意咬的很重。
他声音淡淡,而且语调温和,但却是句句戳中在柯玉梅的痛脚上。之前柯玉梅因为疏于练习而被大剧院的老板当面骂过“若是不想演直说,我另外找人,别砸了大剧院的场子!若不是原小岚一直推荐你又嗓子有恙,我才不会一直给你唱主角的机会。”
柯玉梅面上发红发紫,十分精彩,但碍于人前又不得不死死忍住,直接气得原本还算可以看的脸孔都扭曲了,一些养在大剧院打杂的小孩这会见了,都害怕地躲了起来!上个月柯玉梅因为原小岚主动让的一个登台机会,在大剧院一场重要的演出上露了脸,打出了一些名声,还被好几倍达官贵人欣赏,不时约出去吃饭,他像花蝴蝶一样,整日里赴宴,自然落下了功夫,比起即使不登台也日日不落下吊嗓子和动作功夫的原小岚,可不就是又差了远去。
不过他因为想要握着原小岚的把柄,所以尽管气得跳脚,他也不敢直接将他的秘密宣扬出去,原小岚就是抓住了这一点也不畏惧他,要登台的机会多得是,即使是失去了眼前这些又如何,在这个领域,他有自信的本事。两人互相牵制,一个利欲当头,一个毫不在意是否登台,形成了奇妙的制衡。
两人的交锋,大剧院的老板看在眼里,又想起昨日见到的大人叮嘱的话,暗自叹了口气,既要遵从原先生的个人意愿,又不能让他受到半分委屈,这要让人如何是好?原先生下次再自愿推掉登台演出的机会,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原小岚回到小院后,叫小蝶端了盆温水来洗脸,将外头沾上的灰尘尽数洗去后,细细抹上了老字号的雪花膏。做他们这一行的,别的不说,对脸的伤害就挺大的,终日浓墨重彩的戏妆涂在脸上,不好好养着,这脸很快便不能见人了。
他边抹东西边问小蝶今日的琐事,小蝶一五一十答了,又去取了厨房备着的清粥来,等到他端着食盒入门来,就见到自家少爷笑得眉眼弯弯,他往旁边一瞧,果然,是姓陈的大少爷到了。他也不多话,安静地放下碗筷就退了出去。
屋里头,陈景游将粥推到他跟前,叮嘱道:“快吃!你上台前都不吃东西,这会儿都饿坏了吧。以前刚认识的时候我可是就逮着这个机会到你跟前献殷勤,每回你都不好意思拒绝我。你呀,就是太心软了。”
原小岚抿着嘴浅浅地笑了,“你当时还叫了很多人作陪,我刚演出了点名气,怎么好意思拒绝。若是被传出了耍脾气的坏名声可如何是好!”
陈景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此看来我算是乘人之危了,不过亏得我不要脸皮地纠缠于你,要不这会你可不会和我在一起了。”
原小岚提起从前的事总是很开心,两人很久没像现在这样畅谈了。
陈景游又将沿途中的事情都一一说与他听,原小岚从小被养在戏班子,很少出去,自从跟了陈景游虽然到处跑,但也是登台演出,出去游玩各地的机会少得可怜,陈景游便不一样了,他从前跟在父亲身边便要比同龄人多些有趣的见闻,拿来哄哄没见过世面的原小岚便绰绰有余,后来父亲去了,他独当一面,到过的地方和见的风土人情多了,便更是真正地有了一番见地。
原小岚爱听他讲这些,经过的地方和故事,便像是自己也到过了一般。陈景游见他欢喜,便说等陈家好起来,外头也没那么乱了,他要带着他到各地去走走。原小岚便开心地应了。陈景游便唤他一起看给他带的特产,都是些小玩意,但讨原小岚欢心。
陈景游离开奉天一月有余,运一批对陈家商行挺重要的货物南下,今日才刚回来。原小岚想了想,终究是没将陈家表小姐做的事情告诉他。他心底虽然还是介意委屈,但到底是向着景游的,更重要的是说了也于事无补,除了让景游跟表小姐交恶,陈家母跟景游关系再闹僵,没有半分益处。陈景游离开月余,也十分想念,这会东西看完了,想要同他温存温存,虽然不能真的做什么,但也一解相思之苦。
两人抱在一处亲,原小岚害羞地一直低着头,陈景游便逗他,可惜好事很快被打断,外头的小蝶喊了一声少爷,进来脸色也有些不好,他说道:“陈家那边来人了,说是陈老夫人身体突然有恙,表小姐六神无主,只好来请陈少爷速速归家。”
陈景游一听是母亲有恙,自然不再耽搁,跟原小岚说了声抱歉,哄了哄他便匆匆离去了。
刘小蝶看着有些失落的少爷,越发恨急了姓陈的,口中嘲讽道:“真是担着表小姐的名,操着陈家大少奶奶的心。这陈家老太太八成没事,就是故意找茬,不让您好过。”
原小岚听他这么说,赶紧拦着,背后道人是非总是不好,何况还是一位年事已高的老太太,原小岚书读的少,但该有的礼数从来不少。
刘小蝶很铁不成钢,“少爷,您是多少人捧着高看的名角,若不是为了这姓陈的,犯得着来奉天这被人欺负。北平有最大最好的戏院,哪里才是您展现才华的舞台。可若是这姓陈的珍惜也罢,您看看他让您受了多少委屈,家里头有一位作践人的老夫人,还住着一位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实在是忒欺负人了!”他见少爷不说话,气急了乱开口,“您现在就像是您演的最好的那出《贵妃醉酒》里的贵妃,您一心一意等待,他却早有新人……”他这话一出口就知道说重了,赶紧自打嘴巴,“对不起少爷,是我逾越了!您别理我的话。”
原小岚却是强自笑了笑,“我哪里能被比作那杨贵妃啊……”
主仆二人一夜无话,早早睡下。
第90章 癸丑年立夏·殇雨时
林葳蕤抱着被子垂死挣扎, 看也不看把枕头扔向搞事的人,然后拉过被子盖过头继续睡。
叶鸿鹄几乎是宠溺地看着他,坐上床连人带被子抱在怀里坐腿上, “昨天是谁让我天没亮叫他, 说要去采松茸的?要不你睡你的,我抱你走?”叶鸿鹄跃跃欲试,他早就想再试试把人团吧团吧随身带走了。他这会倒是盼着人别醒, 好让他行采花大盗之举了。
林葳蕤依旧没睁开眼, 他靠在人胸前,嘴里低声道:“闭嘴, 再让我眯十分钟。”
叶鸿鹄依他,“行”, 然后抱着人开始盯墙边的落地钟, 心里美滋滋地打算等十分钟之后就开始实施自己脑海的各种小剧场。
可惜,十分钟之后,林葳蕤准时睁开眼,推开凑上来的人下了床,快速地洗漱换了身适合进山的衣裳, 便利贴身的上衣勒得他的腰身格外细,叶鸿鹄看得眼热, 像大型无尾熊一样趴在他背上,头放在他肩上, 双手环住那细腰丈量感受美好的手感, 嘴里却不满道:“平日里吃的跟猫似的, 难怪这么瘦。盯着你吃饭还嫌我烦,晚上我去山上抓只野兔烤给你补补……”
林葳蕤对着镜子扣好扣子,整理好袖子,手肘往后一撑,叶鸿鹄顺势放开他,听对方振振有词地反驳:“我吃的那叫精细,以为谁都像你似的,挑食还无肉不欢?”尽管嘴里是不好听的话,但是这样的打打闹闹,却美好的仿佛昨日梦里。
山上的清晨潮湿阴冷,叶鸿鹄把军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两人同乘着一匹高头黑马,林葳蕤被拥在身前,山色空濛,依稀可见山下微弱的灯火。太阳还没出来,军营的早操却已经开始了,整齐的吼声从山下传来。
“要学骑马吗?”
“以后吧。”林葳蕤懒懒道。
“好,你想学的时候我教你。”
走到半路从丛林里直直蹿出一道黑影撞在马腿上,吓了人一跳,近了才知道是只傻不愣登的野兔。这马更奇,惊吓的很,马脚甚至还抬了抬戳了戳兔子,在这白毛兔子身上蹭出两个马蹄印子。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爬不动路,呆呆地被后头跟着的江坤抓住了。
这是守马待兔?林葳蕤有点想笑。这兔子实在是太傻了。马儿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扭着头,用黑漆漆的马脸蹭了蹭林葳蕤的小腿,从鼻子里发出一身响亮的声响。
林葳蕤试探着摸了摸鬃毛,迟疑道:“它这是在邀功?”
叶鸿鹄和一干下属都忍俊不禁,叶鸿鹄从以前就发现了,他媳妇太有动物缘了。看有凤来居里头只吃主人喂食的三尾胖头锦鲤就知道了。
叶鸿鹄也一本正经:“嗯,它的意思估计还让你把这兔子给扒了皮做肉吃吃胖点。”
林葳蕤优雅地翻了个白眼,“看不出来四哥还懂动物语?”他见这马儿全身黑到发亮,端的是比夜色还要浓稠的黑,脸上和马尾巴的鬃毛长而卷,即使是以人类的审美来看也可以说是丰神俊朗,不禁喜爱了几分,“它叫什么名?”
叶鸿鹄顺口就道:“白面。”白面听主人唤它,从鼻子里喷了喷气作回应。
林葳蕤:……
他俯下身,无比同情地摸了摸白面,“难为你了。”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主人。
白面可不觉得委屈,它被摸得精神一震,决定要在这个散发着好闻气息的人类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长啸一声,撒丫子就开始跑。一群人就这样上了山顶。
远处天际有一道灰蒙蒙的光晕,海面是浓到接近墨色的蓝,天边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一跃而出。一种黎明前的压抑蔓延在整片大海上。
叶鸿鹄拉住马绳,白面没有经过任何缓冲,前蹄往上一扬,便稳稳地停在了山顶上。江坤和其他卫兵拉着缰绳,远远地站在后头,识趣地没去打扰山顶上的两人。
“我父亲逝世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来这,那一次我就想,要带你来这看看。”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一天,上天垂怜,这个人会出现在这个世界。
他的话音刚落,从那灰色的孕育着鸿蒙的光晕里一跃而出,跳出了一轮红日,那一刻整个世界呈环形被点亮,第一道光洒在最接近天边的海面上,璀璨的海金色映入眼帘。
林葳蕤似有所觉,回过头,便落入了一双撒了金子的眼中,那双眼里藏了很多东西,而且藏得很深很深,从前他很讨厌,这一刻却不想计较了,他朝从始至终都在看他的人笑了笑,“谢谢,很美。”谢谢你带我来看,日出很美。
太阳渐渐升到海面上,整片海都洒满了金子,海晏河清,仿若盛世太平。海浪打着礁石,发出轰隆隆的犹如号角的声音。
两人静静地看了海面一阵,林葳蕤突然出声:“四哥,甲寅年要到了。你要做什么?”
叶鸿鹄笑了笑,“等他们狗咬狗闹起来,我刚好把家里后花园的地给收了,给你做菜园子,如果媳妇嫌不够,我就把后花园再往外扩扩。至于家里那群闹着分家产当老大的人再一个一个收拾,反正闹得最凶那个也活不久了。再扶一个听话一点不闹腾的上去坐着,先赚钱再说。媳妇你说行不行?”
林葳蕤感受着山顶上凉凉的风,眯了眯眼,“我说行有什么用?我又没你这么全能全知。”
叶鸿鹄摇头,“怎么会,你都把费恩这样的人才送到我这了,聚乙烯带来的塑料革命,还有正在研究的滴滴涕,我知道媳妇最疼我!”
林葳蕤:“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本来就生活在这里,而不是同我一样穿越而来的。你对这一切都太熟悉了,而且没有一点和这个世界的违和感,我没有使命感,而你好像有的也不是使命感这种正面的东西,而是更加强烈的一种情绪,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所以有时候会觉得叶鸿鹄很可怕。”他缓缓地说了一段很长的话,然后又轻轻地问道:“你能告诉你以前叫什么吗?”他问的是前世的名字,因为就他所知,他身边没有一个叫做叶鸿鹄的亲近的人,而叶鸿鹄对他的一切太过熟悉。除非叶鸿鹄前世是个跟踪人的变态痴汉——好像他现在本来就是。
叶鸿鹄把全部的重要都压在媳妇身上,鼻子停在锁骨处,深深地嗅了嗅。林葳蕤被他蹭得痒,缩了缩。然后锁骨处传来刺痛——
“嘶……叶鸿鹄你属狗的吗?”他摸了摸被咬出牙印的锁骨,就听懒洋洋靠着他肩膀的人低低地笑了,“不是,我属林的。”
真是没眼看。江坤等人觉得这刚出的太阳都没他们两个人闪瞎眼。
“想知道我是谁?猜猜,猜对了我就全部告诉你,如果猜错了的话,”叶鸿鹄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林葳蕤气得瞪了他一眼,这人真是……破廉耻!
林葳蕤觉得今天自己是没睡醒,才会跟他语重心长地谈这些,叶鸿鹄却是觉得刚才的赌注非常有意思,确切的说,是对林葳蕤输了的赌注特别感兴趣,他诱哄道:“如果你赢了,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林葳蕤是真的很想知道,他直觉这是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尽管输了的条件很荒唐,但犹豫了一会,还是答应了。不过他也不傻,“你要给我点提示。”
叶鸿鹄非常大方的答应了。
两人看完了日出,下山的时候终于做起了正事,只有一点光线射进来的森林里,空气潮湿地能够凝出水分,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滋生出大地的精华,一朵朵小孩巴掌大的松茸从土里冒了出来,沾着初生的露水和青草泥土。带来的人有一个小兵是本地人,平日里经常上山耍,对这些小东西会在哪里出没摸得一清二楚,在他的带路下,一行人挖了整整小半箩筐的松茸,估计这座山攒了大半个月的松茸都在这了。也是无妄之灾,谁家你长得这么好吃呢。
日头渐渐在升高,趁着这时候还不大晒,一群人打道回府。黑马在林间灵活地奔跑,这显然是一匹跟着主人走过很多山河的训练有素的战马。
路上,叶鸿鹄道:“前几天于左棠那小子是不是给你送了一张请帖?”
林葳蕤打了个秀气的呵欠,点了点头,“右礼说北平有个挺有意思的厨艺大赛。我到这好几年了,还没在这里见过什么厨艺比赛。”
叶鸿鹄酸溜溜,“他叫你去就去,我当初叫你来奉天你怎么都不答应,最后还得趁着你睡着才把你捞了过来。”
林葳蕤哼了一声,“谁都看得出你居心不轨。我在这呆了这么久了,你是不是该放我走了?”
叶鸿鹄早就把外头的风风雨雨给摆平了,现在外头一大堆人在排着队等着见大名鼎鼎的林先生呢,他倒好,不由分说把人绑在这,天天珍稀食材地哄着。林葳蕤都吃了三次鮟鱇鱼了,早就不新奇了。
“今天让武文送你回去,回去相见的人就见,看不顺眼的人甭理睬。”
林葳蕤狐疑:“你趁我不在都做了些什么?”这段时间他都没看过报纸。
叶鸿鹄嘿嘿笑了一声,看上去非常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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