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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美利坚-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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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

美队用很是威严的声音给这十几只牧羊犬下达了命令,并且最后还很兴奋地叫了一声,那些牧羊犬听了之后,一个个都吐出了舌头,口水都流出来了。

毫无疑问,美队这家伙竟然在用美食来勾搭这些个牧羊犬。

闪电和蝙蝠侠就蹲在美队的左右,感觉像是左右护法,白雪公主则趴在特蕾西的怀里,享受着特蕾西给她捉虱子的幸福生活,这点小事儿,她就不用出马了。

“你们负责干活养家,我来负责貌美如花!”

或许白雪公主心里头就是这么想的。

牧羊犬们原来都是肯特来指挥的,这一次他竟然插不上手了,那些牧羊犬听了美队的命令之后,都撒欢一般冲了出去,然后按照美队的布置,很是完美地将牛羊都赶入了牛棚之中。

做完这些事儿之后,牧羊犬们又跑了过来,一个个整齐列队,吐着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在那里邀功请赏呢。

美队回头看了高西一眼。

得,我倒是成了犬奴了。

高西摇头苦笑了一声,将造就准备好的新鲜的豪猪肉分别扔给了十八只牧羊犬,这些家伙更喜欢吃生肉,就不用烤了,各自得到了奖赏之后,就转身跑走了,估计是回自己的窝里头享受美味去了。

“我的天啊西场主,这还是狗吗?简直不敢相信,它拥有着无与伦比的指挥才能啊,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叫《猩球崛起》,感觉这美队很像是里面的凯撒啊,电影里演的,不会变成现实吧?”阿托斯并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可是此时也忘记了去啃自己手里头好像永远也啃不完的烤肉,吃惊地说道。

“你也说了,那是电影,我家美队才不会那样呢。”高西笑了笑道:“行了,不说这个了,大家也都忙了一天了,去洗洗,然后到我住的那边来一场bbq吧。”高西心里头笑了笑,心想狗狗怎么能跟大猩猩一样呢,电影里那些大猩猩是因为被虐待之后才造反的吧,自己对这四个小家伙,那可是好得不得了,它们才不会造反呢。

“太好了,终于可以休息了,走走走,去洗个澡,然后好好品尝一喜爱西场主的美味。”阿托斯看了看自己手中已经冰了的烤肉,咽了下口水,强忍着诱惑用保鲜膜包了起来,然后拿回去了,这个留着明天吃,今天晚上当然是要去吃穷高西了。

烤肉宴会是非常成功的,肯特等人对于豪猪肉的美味以及高西的手艺都是大加赞赏。

“我从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烧烤,我的天啊,原来猪肉也可以这么好吃,我从未想到过。”

美国人基本上是不吃猪肉的,所以他们真的很意外,这野猪肉的味道竟然跟传闻中的不太一样,也只能解释为高西用了什么特殊的制作工艺了,不然的话,实在无法理解啊。

在烤肉宴会之前,高西给董晨打了个电话,这家伙早上就出去了,到了晚上还没回来,他实在是有些担心,结果董晨却告诉高西说他已经到了纽约了,一来是去为高西寻找一个合格的财务团队,二来就是帮他们家准备一下酒店的前期工作,能够让他父亲过来之后就可以重新开业。

“我说董晨,要我说,做酒店的话,还不如干脆做快餐算了。你看看人家麦当劳、肯德基、德克士这些多成功啊,我听说你老爹以前是个大厨吧,而且对中国的各种小吃都是非常擅长的,与其弄酒店,倒不如干脆把中国快餐进行一番新的加工改造,弄成可以因地制宜的全世界都流行的第一大快餐连锁,那多够劲啊。”高西随口说道。

“你这点子是不错,我老爸其实以前也想过,可是他设计出来的那些作品,对肉质的要求都比较高,成本也就相对较高了,所以并不实用,可他又不甘心用一般的肉充数。”董晨苦笑道。

“肉质好也不一定就贵啊,你别忘了咱是干什么的,牧场啊!放心吧,你老爸要是真得弄快餐店的话,这肉,我全包了,我看不如干脆这样吧,先不要去纽约那样竞争大的大城市,干脆就先在博兹曼开始创业吧,这里距离黄石公园比较近,如果口碑做得好的话,一定可以传遍全世界的。”高西有时候想法很多,可是他一个人不好实现,现在有专家可以用来实现自己的梦想,那他还不极力促成啊。

“好,我会把你这个建议告诉给我母亲的,让他去跟我老爸说,如果他们同意了的话,我这边好说。”董晨其实已经从内心深处同意了高西的想法了,只是出于对父母的尊重,他觉得还是要征求一下父母的意见。

“那行吧,就不说了,我今天要亲自下厨给他们准备晚餐呢,拜了。”

“拜!”

这就是烤肉宴会之前的通话,所以他这会儿是不担心董晨的,人家比他自立,早就一个人来美国生活了,所以担心也是没有必要的。

烤肉宴会结束之后,众人又在屋子附近转悠了一会儿,消化消化体内淤积的食物,然后才各自回房去休息了。

高西没有回房间睡觉,而是直接睡在了客厅里,四只小狗围着他,倒也不觉得冷。

第二天一大早,高西就把五百头波尔山羊的支票交给了阿纳斯塔西娅,让她找个时间给人送过去。至于他,则要跟特蕾西去选马。

马具都已经买到了,不过夸特马还没选好呢,特蕾西可是一个专业的牧马专家啊。这要放到中国古代,那就是所谓的伯乐了。

虽然特蕾西没有看过古代的相马之术,但是她有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以及美国牧民们总结出来的大把识别夸特马的经验,有她跟着,那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高西在国内的时候说实在的,连马都没有见过,只见过驴子和骡子,骑马对他来说,是一件很少奢侈的事情,虽然说他看电视剧的时候觉得那些骑马的大侠都很威风,自己也想试试。

但是直到今天,他才又了这样的机会,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

以后也让自己的家人、亲人、朋友和同学来玩玩!

第四十六章最划算的买卖

本来高西还担心这一次没人开车,因为他的驾照只能开小车,这种大拖车他是没资格开的,虽说在这乡村道路上也没人会查,不过他自己技术不行,万一出了事儿,那死的就是他自己的,不划算。

可是出门的时候,他才发觉特蕾西已经主动做到了驾驶座上,这个充满了活力的牧马女孩,还真得是个多面手啊。后来路上的时候高西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不仅特蕾西会开这种大拖车,包括克拉克、阿托斯以及阿纳斯塔西娅都会。

主要是如今专职的牛仔实在是吃不开了,学会了开车的话,如果真有个事情,他们也能直接参与工作,不至于没人了。

高西心头赞叹自己真得是太英明了,这笔买卖真得是做得够划算啊,这可不仅仅是买了牛仔,还连带把司机都给买了好几个,牧场里的那些机械,这几个人都能搞,虽然技术上自然有高有低,但是任何一个拉出来都能干,这就太方便了。

通过和特蕾西的聊天,高西也是对这个牧场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自然的,特蕾西对于这个新老板,也是更加了解了,两个人一路上谈笑风生,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就来到了计划中的牧场。

这个牧场相比于黄石牧场,要小上很多,面积大概一万英亩左右,主要养殖的就是各**匹。

另外还有一些安格斯牛,不过数量很少。

在这一万英亩的牧场上,主人家养了大约八百匹马,其中六百左右都是夸特马,另外还有二百匹左右品种比较混杂,有弗里斯兰马、有安达卢西亚马,甚至还有传闻中的汗血宝马。

只可惜这些马血统都不够纯正了,应该是杂交之后的品种,不然的话,估计可不好养这么多,要知道弗里斯兰可是号称马匹里面的劳斯莱斯啊,是真正的贵重品种。

而安达卢西亚马也是号称欧洲的皇家马匹,十分抢手。

至于汗血马,这就不用多说了吧,古代有好多关于汗血马的传说,曾经有皇帝为了汗血马,甚至灭掉了一个国家。

牧场老板早就等在门外了,见到高西和特蕾西之后,分别拥抱问候,然后也没有废话,径直就往马场走去。

牧场上的马没有水勒缰,也没有其余的马具,就那么放养着,据说这样可以保证马的野性,只有有人想要骑乘,或者练习马术的时候,才会佩戴上水勒缰等全套马具,这个时候就需要马儿可以听指挥了,单纯的野性肯定不行的。

马儿在牧场行吃草,是不是打个响鼻,然后抬起头朝这边看一看,尾巴在屁股上甩来甩去,就是为了驱赶蚊子和苍蝇。

在高西眼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他看过很多小说,那里面的马王都是野马,被主角遇到了之后,才会被驯化,然后成为驰骋沙场的战马。

他不懂马,不过哪只马儿脾气不好,哪只马儿身体不好,还是看得出来的,也不能说是完全的看热闹。

当然了,跟专业的特蕾西相比,那他还是最好闭着嘴巴不要说话,在一旁好好学习吧。如果按照他的选择标准,估计这马场之上的大部分马都可以被买回去了。

反正也不着急,这里可是有八百多匹马呢,他们只是选择二十匹而已,应该是够了。

当然,这只是高西的想法而已,在特蕾西看来,自己可是第一次替老板相马,要得多了反而好选,只要二十匹的话,那绝对是要选出最好的,所以别看这里有八百匹马,甚至还有其中二百匹有着一些贵族血统,但是却还真未必能从里面挑出二十匹来。

她不能让老板瞧不起她是吧,既然要干,那就要干得最好。

为了给高西展示自己的能力,当然同时也是想让新老板学点东西,她在马主人的带领之下,走进了马场。

“西场主,如果没有马主人在的话,第一次接触陌生的马匹,千万不要轻易去碰它或者惹怒它,否则的话,会很麻烦的。我以前就遇到过一个同行因为太过自信了,到马厩里去挑选马匹,那马还是佩戴了水勒缰的,结果他只是为了观察马的蹄子和关节,就被马一脚踢飞了,踢断了几根肋骨,侥幸保住了性命,但以后对马却产生了恐惧症。”

“我明白,我们家乡有看牛的也是一样,甚至羊都认生的,如果不是熟人,会很暴躁地选择去攻击的。”高西点了点头道。

“西场主果然是个好老板,很少有老板愿意像您这样踏实听讲的。”特蕾西笑着说道。

“那是因为我知道的少啊,所以不学不行的。”高西笑了笑,他深知自己对牧场的精英一窍不通,所以从这些牛仔身上多学点东西,一点都没有坏处。

特蕾西笑了笑,觉得这个新老板真得是又年轻又可爱,或许以后的日子会比以前更有意思吧。

三个人走进马场之后,并没有刻意去打搅那些吃草的马儿,特蕾西只是一眼望过去,都能大概判断出马儿有没有问题,那些生病的、脾气不好的、身材明显有缺陷的就可以直接排除掉了。

“西场主,我给你说个事儿啊,一般而言,如果骑手相对年轻或容易紧张,则要尽量避免购买五岁以下的马匹。五到十岁的马匹通常受教育程度较高,而十岁以上的马匹则会很昂贵,其身体健康情况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所以我觉得咱们对于五岁以下和十岁以上的马就不用考虑了,你看怎么样?”

特蕾西这样说,自然是经过仔细研究过的,也是前辈牧马人总结出来的经验。

“最好是六七岁吧,这样既不会太小,也不会太大了,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不过五岁以下的马我还是想要两匹。”高西理解特蕾西的想法,不过他也有自己的考虑,对他来说,小马驹用来培养的话,似乎更容易,这跟小孩子一样,所以他就特别要求买两匹小马驹,就像之前培养大白、美队它们似的,只不过方式会有所区别,会更加精细化。

“好,就按照你说的。”

经过这么筛选的话,原本八百匹马,现在也就剩下一百匹可供挑选了,因为大部分都在年龄上被卡住了。

当然,这只是个开始,接下来才是特蕾西展现自己真正本事的时候了。

“这匹马从身材和年龄上来讲,都非常符合要求,但是它应该受过伤,虽然后来治好了,但是跑动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产生抵触情绪,尤其是快跑的时候,绝对会出事儿的,排除!”只是从马匹跑动的动作上,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直接把高兴惊得是目瞪口呆。

特蕾西看到高西的表情,也有些得意,毕竟她可是真材实料,有真本事的,看看那位牧场主的表情就知道了。

“唉,都说托马斯牧场的特蕾西不仅是个美女,还是个挑马的好手,我以前只相信第一点,现在不得不相信第二点了。”那牧场主叹了口气道:“这匹马原来非常优秀的,只可惜为了在我的面前表现一下,就跑得太快了,结果摔倒了,后来对于快速的奔跑就产生了恐惧感。”

第四十七章马中的贵族

特蕾西笑了笑道:“是有点可惜了,如果没有这毛病的话,它一定会使一匹耐力赛的好手啊。”

“这匹马肌肉太过发达,往往这**耐力都比较差,短时间的爆发力还可以,可是不太适合牧场上的活动,就算是去参加马术比赛,也会因为缺少耐力和灵活度而被淘汰的,如果马术比赛有百米短跑的话,它或许会使冠军。”特蕾西紧接着又看了一匹马,本来挺满意的,然而转了一圈之后就放弃了。

“这匹马胃口不好,看起来很挑食,体内堆积的毛病肯定不少,也不行。”见高西目光灼灼地盯着一匹纯白色的夸特马看,特蕾西走上前来解释道:“牙口不好,对马影响很大的。”

“西场主,你不要只看那些马的皮毛颜色,挑马可不是这么个挑法啊,如果只看外表的话,那很容易挑选的。”挑选了一会儿之后,特蕾西发现高西总是盯着那些一身纯白或者黝黑,又或者是血红的马看,就有些无奈地说了一句。

高西心想,自己或许还真得是被一些武侠小说给影响了,武侠小说之中的那些骏马,要么是白如雪,要么是黑如缎子,要么就是红如胭脂一般。

现实之中很多真正的好马其实皮毛颜色未必好看。

可是高西还是有点不甘心啊。

他之所以不甘心,那是有理由的,既然想要训育出这世上最出色的马匹,那么颜色也应该作为考量之一吧,正如饭菜应该色香味俱全一样,如果盛装舞步上的马儿长得又漂亮,又能干的话,那不是更加完美吗?

“特蕾西,我知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将白如雪、黑如缎子、红若胭脂的马各选一匹,当然最好是母马,年龄不要太大了,小马驹的话就最好,这样就不用另外挑选别的小马驹了。而且马驹的话应该对身材要求不高吧,反正还有成长空间是吧?”该任性的时候,高西还是觉得自己需要任性一把的,尽管知道特蕾西的话有道理,但自己也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只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而已。

“这样吧,如果你真想选这样的马,待会儿去带你去一个朋友家里,那个朋友开的是家庭牧场,只有几十英亩地,不过他养的马就很特殊,全部是外表非常俊美的,还曾经参加过赛马选美大赛,得过奖呢。”在特蕾西看来,高西只是想要买几匹那样的马玩玩吧,毕竟有钱人嘛,又不是经常要去参加什么比赛,喜欢把马儿当宠物一样养着也没什么错,反正就三匹而已,不多。

“行,你这么说,就照你的办。”高西点了点头道。

既然特蕾西已经误会了,那就让她误会去吧,反正这个事儿也没法解释,倒不如等以后做出了成绩来,特蕾西肯定能够理解他今日之苦心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特蕾西还是仔仔细细地进行马匹的挑选,而且是非常细致,牵扯到一些不太容易判断情况的马匹,更是让牧场主帮忙让马儿去配合跑动和跳动,借着这样的动作来进行分析。

最后折腾了足足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中间还吃了点东西,喝了口水,不过连同休息,也就花费了不到半个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在选马,最后好歹是从一百匹马里面挑出了十七匹来。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从八百匹里头选出了十七匹,这可算是真正的精挑细选了。不过这十七匹马按照高西的说法,就是颜色太普通了,都是栗色的,这也是夸特马基本的颜色特征,这**大多都是单色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栗色,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会出现一些白毛,但纯白如雪的还真没见过,最好看的一匹马呈现出金黄色,然后马鬃是雪白的,这也算是唯一一匹被高西认为长得比较漂亮的马儿了。

选好了马之后,特蕾西就在牧场主以及牛仔的帮助之下将十七匹马赶上了大拖车看着这些马,高西也是松了口气,这十七匹马买到手之后,基本上现阶段大部分事情都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十只羊驼,以及还有剩下的三匹有特殊要求的马儿了。

因为价钱是之前商量好的,所以这笔交易进行得也非常顺利,当然,如果高西不掏钱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这十七匹夸特马,平均下来一匹就是三千美金,十七匹的话,就是五万多美金啊,换算成软妹币的话,那可是三四十万呢,乖乖,越想越觉得心疼呢。

告别了牧场主之后,特蕾西先将这十七匹马送回了黄石牧场,毕竟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又在黄石牧场吃了个中午饭,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才跟高西再次出发,前往了她说的那个朋友的家庭牧场。

这一路上,高西也忘记了刚刚被“割肉”的痛苦,看着汽车窗外碧蓝的天空、碧绿的大地,再配合上远处泛着白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绝佳的风景画啊。

虽然心里头不太愿意承认,但蒙大拿州的环境真的比他的家乡好多了,他家乡那边,汽车停在外面不到一天,绝对是灰尘布满了,可是这边,就算是把车停个三天三夜,也不会那么脏的。

这里远离了工业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在美国也算是环境非常好的地方了。

就在高西沉浸于窗外的美景以及车上那美妙的西部牛仔音乐的时候,突然间一道身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之上。

那里应该是一片“无主”之地,如果非要找个主人的话,应该是蒙大拿州政府,那里不是牧场,而是一个自然保护区,里面有不少的野生动物,连接着黄石公园以及黄石河,是一处有名的旅游胜地。

当然,他在意的不是那片自然保护区,而是才能够里面狂奔出来的一匹骏马!

这匹马很年轻,拥有着一身黝黑的皮毛,油光发亮,马鬃却是银白色的,黑白分明,看起来非常帅气。

“野马?”高西叫了起来。

特蕾西吃了一惊,将车停在了路边,拿出随身带着的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道:“居然是它?是亚瑟!”

“亚瑟?怎么还有名字,这马有主人的吗?”高西惊讶地问道。

“不会错的,虽然它走失的时候只有一岁大小,如今已经有四岁了,可是我是不会认错的,当初托马斯场主买下它的时候,可是我一直在照顾的,那个时候因为一场意外,让它跑丢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又跑回来了。”特蕾西兴奋地说道:“我终于可以给托马斯场主一个交代了,他为了这匹马,当初可是生了一场大病的。”

“这匹马真有那么好吗?”高西问道。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里斯兰马和安达卢西亚马的杂交品种,而且是两匹纯血的弗里斯兰和安达卢西亚!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它天生就是贵胄!”

第四十八章果实的诱惑

“它的父亲弗里斯兰马是原始欧洲森林马的后代,它历史久远,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纯**血统;早在13世纪就被人们所熟知,现在仍然继承和保持了它祖先的优良血统!其外型漂亮、四肢发达、动作灵活,毛发飘逸自然,行进时自然高抬腿。健硕身躯的弗里斯兰马尤善于短距离比赛。其步伐节奏分明,有如跳舞一般,因此被人们誉为‘天才的舞蹈家’。而且诶性格友善,大方,热情;因为它黑色的毛色,长鬃毛和尾巴;使他能一眼就被认出来。弗里斯兰马她因品种纯,数量少而显得异常珍贵;被誉为马中‘劳斯莱斯。’”

“它的母亲安达卢西亚马发源于西班牙赫雷斯,自十九世纪以来已成为西班牙行家宫廷的御用马匹,风度翩翩、外形俊美、温顺可爱,具有持久的耐力,头部有如鹰一般出色的突起轮廓,鬃毛浓密蜷曲,四肢发育良好,拥有高雅的气派。战争年代,安达卢西亚马曾随西班牙征服者横扫欧洲,成为世界上最顶级的战马。进入和平年代后,安达卢西亚马开始担任‘欧洲的皇家马匹’,出现在欧洲皇家的仪仗队中,用来展现国家的强大,其表演仅限于皇室重大的国事庆典。安达卢西亚马匹的‘盛装舞步’素有‘马术芭蕾’之称,现在更是骑术学校的专用表演马匹。”

“天之骄子啊!本来亚瑟是被当作新品种的马匹进行培养的,然而这个过程却失败了,亚瑟出生的时候非常虚弱,在快死的时候,是托马斯场主收留了它。后来它走丢了,我们寻找了很长时间,却没有找到,再加上它当时身体就不好,我们都以为它死了,可谁知道它竟然活了下来,只是看起来情况并不乐观啊,它看起来很瘦弱,而且跑动的时候似乎还一跛一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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