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领主咆哮-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们能咋地,来了就干他们这帮狗日的。”
“抢他们,干他们,这帮狗日的。”
“可是人类商团都有魔法师,尤其是寒冬之月,人类商团里会多出许多随行的魔法师防止发生意外。”
倒不是说蛮族战士恐惧人类魔法师,固有的思维令他们不禁有些踌躇,魔法师是什么?滔天的烈焰,数十丈高的巨浪,那都是人类魔法师挥手之间就可以做到的啊。
“我靠。”艾伦鹰一般的眼神,慢慢扫过所有蛮族战士后,高吼道:“我就问你们一句话?魔法师,刀子砍的进去不?能砍死不?”
蛮族战士们热血沸腾。
“咋不能,干死他们!”
“对,干死他们!”
“抢了他们的吃的喝的,干死那帮魔法师。”
艾伦冲着血蹄扎克点了点头,目的达到了。
大巴比伦早晨的时候,骑着那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脊剑虎,已经探明到一支小型的人类商队,今夜就会路过血蹄部落,经由距离部落四十里外前往荒原南侧,而那个地方,正好有一个大峡谷。
血蹄部落能不能阔起来,艾伦他能不能发达,就看今夜。
狄娜悄悄走到艾伦旁边,有些犹豫的说道:“二少爷,我记得来往荒原的商团,好像都是前哨郡那边出发的。”
“咋了?”
“会不会碰到我们熟悉的人啊?”
艾伦觉得后槽牙有些发疼,他记得以前听约克夏说过,前哨郡的商团好像都是自己的便宜父亲,克莱尔大公爵罩着的。
第二卷 荒古原 第七十一章 商团踪迹
长长的人类车队,行走在这片荒凉的大地上。
作为这支商队里随行的唯一一个魔法师,坐在马车里的杜夫,此时正在享用着洛克王国盛产的葡萄美酒。
透过车窗,他看到外面漫天的狂风卷起无数的沙石,吹的一匹匹战马人立而起,不时有几个护卫被掀翻在地,杜夫不屑的撇了撇嘴。
这帮护卫武士,都是出身于洛克王国的平民,除了少部分雇佣兵,其他都是洛特尔公国黑格尔亲王名下捕奴团出身。
一帮贵族的狗腿子而已,杜夫冲着外面吐了口痰,然后将窗户关上,
要不是看在一来一回就能赚一千枚金币的份上,尊贵的高级魔法师杜夫大人,怎么会和这帮下贱的护卫厮混在一起。
一千枚金币啊,也不知道商队这次不远万里,到底收获了什么好东西?
魔兽晶核?比蒙美人?
应该是魔兽晶核吧,比蒙那种魔法荒漠,钢铁更是贫瘠,除了魔兽横行,还真没什么东西是人类这边不出产的。
想到回到了洛特尔公国就能领取剩下的五百枚金币,杜夫心头火热,自己已经年近五十了,魔法一途上近年来再无存进。
自己也不奢望能够成为一名魔导士了,只要拿到了钱交了差,再通过黑格尔亲王大人的推荐,就可以顺利的加入到洛克王国的宫廷魔法师队伍里,从此以后就是可以成为洛克王国的供奉了。
虽然洛特尔公国算的上是人类强国之一,不过还是一样作为神圣教廷的附属国。
洛特尔公国算是帝国联盟里同盟国,在公国里混,总比自己以前东奔西跑当一名雇佣法师强。
想想自己四十岁不到就成功获得了高级魔法师称号,不得不说是在魔法一途上算得上是天资不错。
可是获得高级魔法师的称谓后,自己渐渐被这个花花世界迷了眼,灯红酒绿令自己不再每日每日的冥想,而是令只顾享乐,每天冥想的时间也不足一个时辰,魔法修为反而一丝进去都没有。
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又被法师协会扫地出门的杜夫,开始了今天当魔法师护卫,明天跟着雇佣兵捕杀魔兽的生活,赚到了钱就挥霍,没钱了就去接任务。
结果这么多年下来,到现在也没存下几个钱。
这次可算碰到了大金主,啧啧,一千枚金币啊,足够自己在公国乡下买一片庄园再雇几个打手,凭着自己高级魔法师的名号,鱼肉乡里,祸害百姓,当个土皇帝多自在。
嘿嘿,到时候还可以买几名女仆和精灵奴隶。
想想精灵那火热的身材和较好的面容,杜夫突然觉得腹部一抽,然后一阵头部发麻,紧接着黑色的法师长袍下面,慢慢印出了一片水迹。
杜夫急忙抽出了一方白色的手帕,慌乱的擦着袍子下摆,他可不想一会露宿营地的时候,被一帮下贱的护卫看笑话,自己可是一名尊贵的高级魔法师老爷啊。
“咻。。。。咻。。。。咻!”突然传来刺耳的哨声,令还没擦干净袍子的杜夫面色巨变。
“敌袭?”杜夫脑中警铃大作,来不及多想,嘴上开始默念咒语。
果然没有愧对高级魔法师的称号,他默念了一长串的咒语后,身边慢慢浮绕出三面水蓝色波纹状的盾牌。
一个高级水系魔法护盾“海蓝之石”就在短短几秒钟之内被召唤了出来。
水系魔法,攻击力并不如火系和电系魔法,防御不如土系和木系。
当初杜夫选择修炼了水系魔法,正是因为施法速度快,消耗法力少的原因,不求杀伤力,只求关键时刻自保。
尤其是这“海蓝之石”,更是被杜夫运用的炉火纯青。
“敌袭!敌袭!”
“防御,结阵,快结阵。”
“保护辎重车,保护魔法师大人,快结阵。”
杜夫眉头紧锁,听着外面乱糟糟的呼声暗暗摇头,到底是杂牌军,敌人还未进犯,自己先乱了起来。
推开车门,杜夫眯着眼睛,因为寒冷之月的缘故,漫天的黄沙弥漫在半空中,刺骨的寒风吹的眼睛十分不适,可见度更是不足百米。
借着微弱的月光,杜夫只能看到不足百米处,一群人影奔着商队的方向不断接近。
比蒙兽人?还是其他人类商团?
杜夫皱着眉头思考着对方的身份,前者可以忽略,这么一群比蒙兽人,不可能瞒着野蛮人穿越过了荒原腹部来到这里。
如果是后者?那就麻烦了,对方明显有备而来,这次随行护卫只有大多数低阶剑士和一帮杂牌军。
至于魔法力量,更不够看,除了自己,这个号称攻击力最弱的水系高级魔法师外,连个圣光系牧师都没有。
同样担忧的,还有带领部落倾巢而出的艾伦,原本想打个伏击,没想到可见度这么低,当他好不容易发现对方商团时,显然对方也发现自己了。
不断接近商团的这伙人,就是以艾伦和老扎克为首的血蹄部落一众精锐战士。
“呸!”吐了一口沙子,艾伦换了另一个兽皮口罩带到嘴上,眯着双眼盯着前面,不远处乱哄哄的人类商团,明显也是吓得措手不及。
也不知道对方的武装力量有多少,大巴比伦白天时曾骑脊剑虎远远观察过这群人类商团。
只知道商团的人数不过百人,倒是随行护卫人员,大多穿甲佩剑,可是战力未知。
唯一算不上好消息的好消息,就是护卫们所穿的护甲和佩剑都不是制式装备,明显不是正规军人,那么这支人类商团应该没有军事背景,只是小商团。
捏柿子,当然找软的使劲捏。
除了自己和血蹄扎克,部落里百多名精锐战士倾巢而出,还有部落里仅剩的一头大型战斗守护兽和一只部落战宠酸蚀巨鸦也随行出战。
包括大巴比伦的战斗守护兽,一只叫做“獠牙”的脊剑虎,不同于当初艾伦在凶兽森林遇到的威武的同类,皮包骨头的“獠牙”,估计再饿几天就差不多该挂了。
对比当初遇到那两只威风凛凛的脊剑虎,大巴比伦的“獠牙”如同一只刚从戒毒中心放出来的病痨鬼,嘴里的门牙也断了一半,瘦的皮包骨头不说,脊背上的刃剑也黯淡无光。
除了獠牙,还有一只酸蚀巨鸦,这是一只展开双翼能达到八米长度的庞然大物,和艾伦草原上碰到那种,只会喷两口酸液嘎嘎怪叫几声的酸液乌鸦,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这只酸蚀巨鸦并不算是野蛮人的战斗守护兽,是血蹄部落已经死去的先知,驯化后当做坐骑的中阶魔兽。
剩下那头大型凶兽,也好不到哪去,此时正被血蹄扎克骑到胯下,一只老年的巨型灰狮,这只叫做“铁山”的灰狮,原本是上一代酋长的战斗守护兽,后来主人挂了,这头巨型灰狮就得病了,懒癌晚期。
百多名部落精锐战士,加上三大老弱病残荒原凶兽,这就是艾伦一方的全部阵容。
艾伦身后除了一百多名部落精锐战士,还有血蹄扎克胯下的“铁山”。
商队后方也埋伏了以狄娜大巴比伦为首的“娘子军”,以及皮包骨头脊剑虎。
除此之外,双方头上近百米的半空中,也盘旋着部落的战宠,酸蚀巨鸦“默托”。
第二卷 荒古原 第七十二章 过路费
作为商团里最高领导的护卫长,大剑士科隆…凯奇,此刻正在不停的挥舞着手中的皮鞭,催促着护卫们收拢车队,结阵防御。
围绕着三面水系护盾的杜夫,顶着风沙走到自己科隆身边。
科隆觉得对方真是小题大做,身体羸弱的魔法师果然全都是是惜命怕死之徒。
不过科隆脸上也未表现出什么,指挥着几个护卫,又将杜夫围了个里三圈外三圈。
自己再不爽对方,人家也是个魔法师,那可是个香饽饽,一个站在安全距离的魔法师,歼灭一个不足百人的步兵队可不是很稀奇。
“科隆护卫长,探明对方的身份了吗?”杜夫悠悠的问道。
科隆也只能勉强看到对方人数不少,不过再详细的看不清楚了。
“还未探明,不过我已经派人过去接触了,是敌是友一会就知道了。”
艾伦带着沉默的部落战士,直到走到了距商队不足五十米的地方才站定。
远远望去,人类商团已经将数十台马车聚拢,围城了一个圆圈,圆圈外侧是一支不下五十人的盾牌小队,剩下的武士,站在盾牌的后方,高举着弓箭全身戒备。
商团队伍中跑出了一名人类,一身护卫打扮,一边跑一边高喊道:“我们是洛特尔公国亲王名下的商团,你们是。。。。”
随着和对方距离越来越近,人类武士也终于看清楚了艾伦一伙人,原本还没说完的话也一下噎了回去,如同被活生生掐住咽喉的鸭子。
人类武士跑近了才发现,对方壮硕的如一群直立行走的黑熊,只围着兽皮裙,赤裸的上半身露出了高高鼓起的大胸肌,脸上画满了五花八门的图腾,比自己腰还要粗壮的胳膊,上面布满了钢铁般的肌肉。
最可怕的是,这群强壮的不像话的野蛮人旁边,还趴着一头巨型灰狮,双目血红的紧盯着自己,不断的冲着自己低吼,要不是有个野蛮人不断的拍打安抚,估计早就冲了上来。
人类武士如同见了鬼似的,双目圆瞪,傻站在原地。
艾伦看着已经完全吓傻人类武士,也懒得计较,高喊道:“去,叫你们领头的过来。”
“妈呀!”人类武士如蒙大赦,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科隆看着刚刚被派出去的武士如同见了鬼一样狂奔回来,脸上阴晴不定。
“是,是野蛮人!”传话的人类武士,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科隆身边:“一群又高又壮的野蛮人,呼呼,吓死我了,还有一头巨型灰狮。”
科隆皱着眉头问道:“你确定,你看清楚了不是比蒙兽人而是野蛮人?他们有多少人”
不怪科隆多想,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人类,往往分不清楚比蒙兽人和野蛮人,两者同样高大威猛,外表吓人。
“是,他们脸上都画满了图腾,绝对是野蛮人,他们没有野兽的特征外表,能见度太低,看不清具体多少人。”
杜夫打断道:“不可能,亲王大人已经和野蛮人大酋长私下达成了协议,商团可以自由的行走在这片荒地上,人类商团已经很久没有遭遇野蛮人了,你确定他们是野蛮人?”
杜夫心里暗暗叫苦,本以为是一趟肥差,花费不到一个月时间,一来一回就可以将一千枚金币收入囊中,早知道这样,自己说什么也不会接这个任务。
科隆也同样不解的问道:“他们还说什么了?”
吓得六神无主的人类战士结结巴巴的说道:“让领头,领头的过去搭话。”
“废物!”科隆一嘴巴子抽了过去,将传话的武士扇倒在地。
相比其他大多数没见过世面的商团护卫,科隆对野蛮人有着足够的了解。
如果真的是野蛮人,并且想要攻击商队的话,他们不会浪费时间与敌人沟通,早就打商队一个措手不及了。
野蛮人从来都是说干你就干你,不会和你对峙或者谈判。
而且伴随着寒冬之月降临,大多数的部落野蛮人,都会把营地安札到靠拢大酋长部落较近的地方。
现在商队距大酋长部落最少有一天一夜的路程,附近应该也没什么大型野蛮人部落。
而野蛮人很少会成群结队的离开营地过远的地方,自己来之前,也看过蛮族大酋长派人私下交给商团的荒原势力分布图,附近根本没有野蛮人部落驻扎。
科隆勾了手指,身边的两个侍从取出了一套全身甲,利索的套到了他身上。
穿戴完毕后,除了头盔中露出的眼睛,科隆全身上下被保护的严严实实。
又接过了足有十公分宽长达一米五的大剑,科隆高喊道“保护好杜夫大人和物资”后,带着二十名护卫向着前方走去。
艾伦看着对方走出了二十多个战士,为首一名手提大剑的人类武士,穿着一套金属制的全身盔甲,非常惹眼。
他突然想起自己当初在部队经常吃的牛肉罐头。
观察了一会后,艾伦发觉这全身护甲还真是好东西,虽然行动不便,可是一般的武器肯本造成有效的伤害。
在这个冷兵器为主的世界里,这玩意还真是抗击打的好东西。
笨重的板甲难免会造成行动不便,不过那点重量,根本影响不了力大无穷的野蛮人,要是血蹄部落的战士,在原本就拥有半石化皮肤的基础下,再穿上一套这样的护甲,在大规模战斗中,简直就是个移动碉堡,绝对是遇神杀神,所向披靡。
艾伦看了看一眼身后的血蹄族人,再打量一眼科隆,想想还是算了,这得要多少钢铁啊?
科隆带领着护卫们,走到艾伦十米外才停住。
虽然他心里有所准备,不过眼见为实,当亲眼确定面前却是站着不少数量不少的野蛮人后,心里也难免紧张,双手不由得紧紧握住大剑。
随行的几名战士,看着对方那头打着响鼻并且目露凶光的巨型灰狮,双腿不由得有些发颤。
科隆硬着头皮问道:“大荒原上的蛮族战士们,为什么你们拦住我们的去路?”
老扎克已经把这次“抢劫”行动的指挥权交给了艾伦,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和大巴比伦与其他族人只负责动手就行,动嘴的活交给艾伦。
部落战士们临行前也得到老扎克的授意,一切以艾伦为主,没得到示意,不能妄动。
要不是这样,凶狠好战的部落战士早就一拥而上了,在他们的认知里,能动手的话尽量不要沟通。
而此时站在艾伦后面的部落战士,很多人脸上写满了不解,既然临行前,确定了目标就是抢劫人类,那么根本没必要叽叽歪歪,直接上去干他们就是了,哪还用说这么多废话。
不过不解归不解,老酋长的再三嘱托他们还是不能违逆的。
“你谁呀?”艾伦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茬喊道:“报出你的名号,人类!”
说完“人类”这两个字艾伦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是洛特尔公国亲王大人名下第三商团护卫长,大剑士科隆…凯奇,你又是谁?”科隆也同时打量着这个明显比其他野蛮人矮一头的家伙,一脸雾水。
“我叫艾伦,大荒原上最最最最最最尊贵的大酋长大人的护卫长。”
科隆面色稍安,原来是大酋长的人,只要不是哪个不开眼的野蛮人部落就好,毕竟大酋长私下没少收亲王大人的好处。
“尊敬护卫长大人,不知道您率领众多的蛮族战士,在此拦住我们是什么意思?”
“操,你说啥意思?”一瞬间露出泼皮像的艾伦骂道:“他妈的,孝敬少了呗,大酋长说了,从此以后你们商队得交过路费,不交过路费就收拾你们。”
“孝敬少了?”科隆懵了,自己不过是亲王麾下一个小小的护卫长,上层之间的龌龊勾当,他又不清楚具体细节,他只的负责保卫商队,最多就是教训教训一些不开眼的小毛贼,其他的一概不知。
“你少和老子装傻。”艾伦的吐沫星子顺风刮了科隆一脸:“你们商队来回一趟赚多少?忽悠我们蛮族人不识数?少他娘的废话,就问你们交不交过路费?”
科隆看着一脸泼皮相的艾伦有些迟疑道:“要不你们先让开放我们回去,等我们回到洛特尔公国禀报亲王大人,看看是否与和贵方的大酋长有所误会?”
“耍我们没文化没智商是不?”艾伦恶狠狠的威胁到:“老子们的拳头可不认什么亲王大人,俺们只听大酋长的。”
埋伏在车队后方的狄娜,耳朵很灵,距离上百米都能听见艾伦的嚷嚷声,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要是她在艾伦旁边的话,一定会提醒自家二少爷:您怎么会不认识洛特尔的亲王大人呢,不说人家从小抱过您,而且那还是萨克雷的亲爹啊!
第二卷 荒古原 第七十三章 为了大酋长的荣光
原本以马车为掩护的人类战士,在见识了“砂锅大的拳头”和“五十码的大脚丫子”后,渐渐的以几人为一组并肩战斗,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苦苦挣扎。
体型上的巨大差距,力量上的巨大差距,终于让这帮可怜的人类武士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平日里苦练的武技,在这帮凶残野蛮人的拳头下,是多么的可笑。
距离远了,没人家手长更没人家脚长,碰不到人家。
距离近了,人家随便怼你一下,轻则骨折,重则断手断脚。
人类武士中,不乏一些武技出众的优秀剑士,可是在这种规模下的战斗,个人的勇武,并不能成为左右双方胜利的重要筹码。
从成年就开始战斗的部落精锐战士们,没有学习过任何战斗技巧,更不懂得在大规模战争下如何配合作战。
他们依靠的就是自己强壮的肌肉,和无数战场上培养出的战斗本能。
他们自从成年后,与比蒙兽人战斗,与荒原凶兽战斗,与人类正规军战斗,与神圣教廷的军团战斗。
大多数时,他们都是以少敌多赢得战斗,而他们最大的依仗,就是优秀的个体战斗力。
人类的军事学家,曾经无数次分析过野蛮人的战斗方式。
用他们的话说,野蛮人没有任何战术可言,就是一窝蜂似的冲到敌军当中,穿插敌人的阵地,然后不断的分割,再穿插,再分割。
将敌军打散后,凭着出色的个人武力,各个击破,不断的蚕食对方有生力量,最终获得胜利。
这种优缺点同样明显的战斗方式,除了比蒙的强力种族,只适合个人勇武丝毫不逊于比蒙兽族的荒原野蛮人。
说来可笑,要击败毫无章法可言的野蛮人,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
说简单是因为只要在正面硬抗时,顶住了第一波攻击和冲锋,从而把握住战场的主动权和节奏后,完全可以通过预备队反包围,将战斗走向一锤定音。
说难是因为除非人类拥有比蒙兽人或是和野蛮人同样强壮的体质,否则无论多么厚实的盔甲和防具,都如同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可笑之极。
人类已知能够正面抗衡野蛮人和比蒙兽族的兵种,只有全身披挂的重骑士,不过明显机动力不足的重骑士只是能勉强抗衡,并没有绝对压倒性的优势。
要不就是教廷英灵殿的圣堂骑士,这帮非人的怪物倒是能一个揍好几个野蛮人,问题是英灵殿的圣堂骑士不是批量生产的,估计也就数十个。
人类的那些军事家,不止一次暗自庆幸,若不是野蛮人没有足够的冶炼技术,若不是大荒原上没有任何金属矿产,若不是野蛮人战斗中没有组织和纪律,若不是他们根本不屑于佩戴护甲和武器,若不是他们只有区区不足十万的人口,人类早就被野蛮人揍的找不到北了。
而眼前的商团人类武士,他们不是不明白如何抵抗蛮族战士,毕竟泛大陆所有人类战士,都明白野蛮人的弱点,也清楚对付这群头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蛮人,只要抗住对方的第一波冲锋就好。
可是他们根本做不到,在部落战士的蛮力面前,粗糙烂制的铠甲如同纸张一样,不要说防御了,就是被人家踹一脚,就能倒飞出几米远。
有几个小贵族子弟和雇佣兵倒是佩戴精良的护具铠甲,可是一样什么作用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