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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时空穿梭手机-第4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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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何用!”
“……”手机屏幕直接黑了下来。
“那还是往沉默高塔的方向走吧!”
安阳如是想着,闭目酝酿片刻,整个人便蓬的一声化为一簇黑烟,消失不见。
约莫五天后——
沙漠中,一支商队缓缓前行。
骆驼驮着重重的货物,马匹也拉着驮着重物的木车,倒是有几辆较豪华的马车,里面坐着人,应当是这支商队的主事者,还有一些年轻女子、丰满贵妇和小孩,应当是随队出行的贵族家庭或商队主管的家眷。
安阳穿着一身灰布白袍,布料看起来有种脏兮兮的感觉,斗篷遮住了他的脸,让人觉得他像是个流浪者,也正是因此,当他在沙漠中行走时,商队决定捎他一程。
正好,他需要一个安定些的环境。
此时他低着头,坐在队伍最后面的一辆载货板车上,大漠虽然平整,可偶尔一些石砾还是会造成颠簸,让他的身体随着板车起伏不定,可他却是巍然不动。
他眼中闪烁着淡淡的光芒,低声喃喃着没人能听得见的话,似乎在自言自语,更为他添上了一抹疯癫的色彩。
“记录好了么,十七。”
“记录完毕。”
“好,接下来加上这个参数,咱们再模拟一边,务必追求最完美的结果,并万无一失。”
“模型载入中,参数载入中,模拟开始,预计时间36分钟59秒,进度条载入。”
“这么久,真是好无聊啊!”
安阳叹了口气,瞥了眼四周的荒漠。
现在他体内的力量恢复了不少,但还不足以支撑他开始大融合,只能进行一丁点的尝试,进度极慢,大的方向还需要依靠生物辅助芯片来进行模拟,无法切身操作,但有一个好处就是当他之后真枪实弹的开始干时,能够不走弯路,保证万无一失。
坏处就是……等待模拟的过程很无聊。
不管这么说,这支商队还是帮了他一个不小的忙,因为在现在的状态下,如果他要使用神秘能量,必须专心致志,不受任何打扰,断然不可一心二用,也只有这种最传统的交通方法才能让他一边赶路一边做自己的事了。
安阳抬头看了眼天空,烈日炎炎,似乎在天上打出几个五彩光晕,照得人仿佛要失去生机,连远方的沙丘都变得耀目起来。
偶尔有商队护卫转头看一眼他,护卫中甚至有两个见习骑士和一个正式骑士,阵容算是不小了,也看得出马车中坐的人的身份不低或者运送的货物价值不菲。还有就是那些豪华马车中的贵族小姐与小孩子偶尔探出头来到处看几眼,期间目光会在他身上停留片刻,但也会很快移开。
这片地区的沙漠商人和某个时代的航海者一样有种迷信,原因大概都出于这种不可预计危险的行程,他们认为若是在沙漠中遇上落单的人,一定要给予他帮助,这样自己的善良就会被神灵看到,从而为自己带来好运。
与之相对应的是沙漠中的盗匪,他们也相信神灵的存在,故而永远不会以冒充落难旅行者的方式来劫掠商队,他们认为这会遭到神的厌恶和摒弃。
在这片沙漠中,商队和盗匪一样,面对着难以揣测的前路和命运,因种种巧合,竟形成了这种有些荒谬的共同认知。
嗯,共同迷信。
有可能就是某个落难旅行者开的头。
安阳看见商队护卫大致分为两队。
一队骑着高头大马,明显血统纯正,在这大热天也穿着鲜明精良的铠甲,腰跨大剑或长枪,行走间沉沉作响,是很传统正规的骑士。
还有一队骑着的马就要杂乱多了,普遍较矮,这种马有着更好的耐性,更适合沙漠行走,同时他们也只穿着简单皮甲,在路上嬉皮笑脸的,可又明显熟通沙漠,不时展露出行走沙漠的专业风范,而他们别的武器就更五花八门了。
尤其是其中一名骑士身上别的……
让安阳大为吃惊。
第1090章 时代
那是一支火枪,并且是燧发火枪!
懒洋洋的挂在一名骑士学徒的身上。
它浑身都由金属制成,显然这名骑士学徒没考虑过它的重量,就算考虑,也是考虑它打出子弹后能不能当一个威力不错的棍子来使。也看得出它做工精良,淡金色的表面刻着许多与它简陋技术不符的精致花纹,让安阳想起了故宫博物馆中存放的那支大英女王送给乾隆皇帝的黄金猎枪。
当然,简陋技术只是对安阳而言,兴许对这个世界的人而言,它意味着最新最高的科技,是凡人的最强武器,也是这些雇佣兵行走商旅、应对盗贼的省心玩意儿。
它成功勾起了安阳的兴趣。
于是他开始饶有兴致的打量起这支前膛燧发火枪,并思索它背后隐含的意义。
这显然是一支前膛枪,安阳并不认为这个世界这么快就能拥有后膛枪,事实上受限于骑士阶级、王权和神秘阶级的压制,还有本身的思想文化桎梏,这个世界才短短十年就能跳过火绳枪的发展历程直接走入燧发枪的时代已经足够令他惊讶了。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又觉得理所当然。
他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美索亚兰联邦的都城学院中已经有学生摸到蒸汽机的原理了,蒸汽机的技术含量可比前膛燧发火枪高多了。
按照地球的历史进程,人类在十五世纪就发明了这种枪,甚至还发明了膛线,而直到十九世纪蒸汽机才问世。
在这个世界,人们的技术也早就能制造火枪了,只是因为大历史环境的滞后,导致这些技术和工艺水平一直在为原有统治阶层服务,很少有人将注意力转移到这些能改变世界的东西上来,也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些东西能改变世界。就像早期领先的中国,空有火药和指南针技术,却沦为玩物,导致西方文明先行崛起。
这是意识的封建和落后,而非技术。
所以当人们意识到原本只用于为贵族制造奢侈享受的火药竟能在战场上绽放如此璀璨的光芒,火枪便问世了。
不仅如此,这个世界原有的技术和工艺水准为它的迅速发展提供了绝佳土壤,火绳枪很可能出现过,但很快就被取缔,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出现过,火枪的发明者直接便意识到了可以用燧石撞击来点燃火药!
这时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尤其是那些久经厮杀的护卫,毕竟盯着别人武器不动的举动确实有些反常,于是一名护卫策马渐渐放缓了速度,等着他坐的板车追上来。
“你想做什么?渴了?”那名护卫语气有些重地说道,然后扔给他一个水壶。
安阳拿起水壶,轻笑一声,又将水壶扔了回去:“我不渴,我只是想问问,那位骑士腰上别的管状武器是什么来历?”
“不渴?那就不要妄动,不该问的也不要问,等到了菱纱城就将你放下!”护卫接过水壶冷冷说道,策马快速走回原位,然后对同伴打了个招呼,继续随队行走。同时不经意的瞥了眼那位佣兵腰上别的火枪,轻嗤一声,露出不屑之色,低声暗暗念道,“走歪门邪道的野路子!”
安阳越发觉得那些马车中应该坐着有贵族家眷,不然哪来这些精良骑士?
摇摇头,他也没管太多。
火枪既然已经发明了,并由这些嗅觉敏锐的佣兵最先佩在了身上,也就意味着传统骑士阶级的地位受到了第一轮挑战。预备骑士近距离肯定难以挡得住一枪,而当寻常的骑士学徒已经具备了挑战预备骑士的本钱,就意味着骑士等级森严的制度开始瓦解。
而之后呢?
膛线的问世?
具备了膛线的火枪射程与精度都将大大增加,再也不是乱开枪,稍加训练之后,寻常人也具备了挑战预备骑士乃至正式骑士的武力,骑士的武力地位终将受到动摇。
当然骑士不会消失,它会永远存在,并在未来很久都会是巅峰武力,但它再也无法单凭肉身的战斗力便主导战场局势了。
骑士跌落神坛,再后面的神秘者呢?
安阳斗篷下的面上挂起一抹微笑,他似乎看到了一个格外精彩的时代,看到了一些无比璀璨的火花正在绽放。而在时代更迭迅速的过程中,野心疯狂催生,凡人世界中的局势必将受到巨大影响,就看神秘组织能否镇得住局面了!
而后安阳发现,还有两名奇怪的人。
一人坐在车队最前面的马车上,只有车队拐弯时才能看到他,另一人坐在中间,两人的马车看起来是最豪华的,偏偏没有拉帘子,侧帘也打开着,让人一眼就能看见里面坐着的两名身形削瘦佝偻的神秘人。
似乎是两名老人。
他们不约而同都穿着华丽的长袍,上绣繁复莫名的花纹,款式有点像某些地区的法师袍,很宽松,同时手里拿着一根大约两米长的棍子,棍子上镶嵌着闪亮水晶。
偶尔露出领口或手臂上的一些皮肤,还能看见他们皮肤上有诡异莫测的纹身。
有些是复杂几何图形,有些是毒虫猛兽的图案,还有些乱七八糟,安阳也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而别的人对他们都挺尊敬,不时为他们送上饮水、点心,包括护卫队长和那名正式骑士也经常性对他们点头行礼。
看起来……居然……像是个神秘者?
确实弄得挺神秘的。
可这两人根本就是两个普通人。
正在此时,远方隐隐传来些许闷响,很快闷响就变得清晰起来,竟是一连串的马蹄声。
同时商队的护卫也立马警觉起来,各自展开阵型,策马聚集到声音传来那方,凝视着阳光照耀下的那片沙丘。许多人已经拔出了腰间阔剑,提起了骑士长枪,那些原本懒散如痞子似的佣兵也神色一凝,嬉皮笑脸瞬时远去,各自提起武器,眼露凶光。
那名腰别火枪的佣兵也将火枪抽了出来,开始往枪管里塞火药、铅弹,然后试着瞄了一眼天空,这才将之提在手上。
沙漠遭遇盗贼便是这样的,没人会想放你一马,就算放了你,你一个人也难以走出这片沙漠,一旦交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做好战斗准备!”
“保护夫人和小姐!”
“可能是盗贼,都给我拔剑,如果发生冲突全部给我拿出看家本领来!”
“大家别慌,动静这么大,可能是遇上了行军,就算遇上盗贼了也不必慌,我们和商队护卫一定能保护大家的安全!”
骑士和佣兵护卫的人都在稳定形势。
安阳扫了远方一眼,眯起眼睛。
生物辅助芯片的处理进度接近四分之三了,还有十分钟,等得他有点不耐烦。
马蹄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刺耳。
隐约能听见粗犷的策马声,还有张狂的大笑、怪吼,令人更是毛骨悚然……
似乎不太像军队行军。
商队中有人开始慌乱起来,到处找可以躲避的地方,毕竟护卫力量再强,这些骑士说得再有自信,战斗结果始终无法预测,危险性更是无法预测,就算己方能赢,说不定一支射偏了的箭矢也会了结谁的性命。
终于第一名骑着马的盗贼出现在沙丘上,那是一个身体强壮的男人,满脸的络腮胡子,骑着一匹矮脚马,旁边挂着一柄彪悍的大刀,凶悍气质一时无两。最令人惊讶的是他身边还挂着几支火枪,也是前膛燧发火枪,却是木柄铁管,其貌不扬,但想来和佣兵手中那支华丽火枪的性能也相差无几。
接着第二名盗贼、第三名盗贼……
一群盗贼出现在沙丘上,各自策马驻足盯着这支商队,正好他们背对着阳光,光线对商队不利,更使他们看起来凶神恶煞,宛如一尊尊矗立在天边的魔神。
安阳眯起了眼睛。
这群盗贼每人身上都挂着有火枪,多的挂着有四五支,少的也有两支,并且他们的火枪制式与佣兵那支稍有不同,具体性能还要等开了火才知道。
“时代发展得这么快么,还是说他们对新式武器的需求这么强烈,导致它普及如此之快?”安阳喃喃自语着,又看向护送商队那名骑士。
正式骑士面色凝重,接着又露出几分愠怒,沉声道:“拿着一堆卑劣工匠制成的烧火棍就望向挑战骑士的地位么,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孩子们,准备战斗,你们捍卫骑士荣耀和证明自己实力的时候到了!”
旁边一名预备骑士手持一柄巨大的单刃剑策马走出两步,狞笑道:“肖大人,您就放心吧,一群盗匪而已,几年前我在纳塞行省战斗的时候,每天要杀好几十个!这些杂碎看起来凶恶,但其实打过了才会发现,他们就像小鸡崽子一样弱不禁风!”
“不要大意,现在不是几年前了,一些东西让这些凡人变得更阴狠毒辣,你要小心他们的暗算,最好让弓骑兵点射。”
“明白,他们射程不远,远距离连轻甲都打不穿!”那名预备骑士低声说着,然后对旁边的弓骑兵摆了摆手,“给我先射几个人下来再说,这群杂碎,狂妄自大!”
“是,大人!”
弓骑兵话音刚落,就听远方一声炸响。
“砰!”
他敏锐的转过头,只见一名盗匪手持火枪,一阵烟雾自他手上升起。
同时旁边响起一声闷哼。
第1091章 安阳出手
骑士学徒连忙转过头,只见自己的长官捂着腰部,不敢置信的盯着前方,脸上是强忍着痛苦的坚毅,指缝间隐隐有鲜血渗透出来。
“大人,您怎么了?”
“没事,只伤了一点点而已。”预备骑士沉声说道,“不过这怎么可能,隔着这么远打穿板甲,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也不清楚……”骑士学徒也有些怔怔的,在以往的日子中,这位马上就要晋升正式骑士的长官几乎是无敌的,而且他曾在塞纳山区剿杀盗匪无数,战功赫赫,被所有属下认为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魔神。
除了肖大人,他就是无敌的存在。
这……这怎么可能呢?
与他们差不多,那方盗匪们也是议论纷纷,响成一片。
“这新家伙就是好用!”
“可惜你小子准头还是不行,哈哈,本来想打那个骑士,结果打偏了!”
“没摸几次呢,总得熟悉熟悉吧!”
“回去罚酒,罚酒,哈哈哈!”
那笑声大得连这方的商队都听得到。
正当骑士们想要反击时,却被正式骑士阻挡了,他们抬起头,只见那方的盗匪中走出了一人一马,没带武器,朝他们靠近。
嚣张!狂妄!
那位盗匪来到他们面前,几乎所有骑士都有想将他当场杀死的冲动,但最终还是忍耐了下来,沉默的坐在马上。
那名盗匪审视一圈,说道:“我们是‘半天雨’,名声大,也讲道义,你们应当都听过。那么很简单,我们要这支商队三分之一的货,不要人,也不杀人,敢走沙漠的货肯定都是暴利,剩下三分之二你们一样是赚,你们吃得起饭,我们也吃得起饭。”
“答应,我们拿了货就走。”
“不答应,死!”
同时他瞥了眼队伍前方和中央那两辆豪华马车上坐的老人,撇了撇嘴:“这种小花招以后还是别用了,我们不傻,能被你们骗过一次,两次,但不会被骗很多次。当每支商队都有神秘者大人跟随的时候,我们也能想得到,这只是你们用来愚弄我们的把戏。”
“把别人当白痴的,往往自己是白痴。我说了这么多了,骑士老爷,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说完了吗?”正式骑士问道。
“说完了。”
盗匪话音刚落,就见旁边的骑士飞速抽出腰间细剑,轻轻一挥,如蜻蜓划水,便将他的头斩了下来,鲜血霎时飞溅三尺!
“哼!不知死活!”骑士说道。
这时盗匪的头颅才落到地上,滴溜溜滚了一圈,鲜血将沙地染了个颜色。
旁边的预备骑士也瞬间反应过来,全然不顾身上那点点伤势,大喊:“骑士们跟我冲锋,注意转弯规避,队形保持分散,弓骑兵给我射,一个不留!”
喊声一出,马蹄声顿时响成一片!
商队方面的骑士、佣兵护卫一部分策马冲锋,一部分拿出强弓开始远程点射,箭矢呼啸着从策马奔腾的骑士身边穿过,往山坡上背光的盗匪飞去,只是因为逆光,沙漠的太阳又太刺眼,实在不利于弓箭手们攻击。
对面的盗匪也怒气冲冲,纷纷大骂着,不过他们却坐在马上纹丝不动,只是每个人都拿起马上的火枪,对准冲来的骑士们猛烈开火。
“砰!”
“砰!”
“砰!砰!砰!砰!……”
爆炸声响成一片,火药升起的烟雾也自盗匪们身旁缓缓升起,凝成白云。
安阳眼睛一凝。
他看见一颗子弹在高速飞行的同时还在高速旋转着,尾部略微变形。
果然!
之前看见预备骑士身上的板甲被打穿,他就意识到了这点,只是刚才没来得及看。恍然有些惊讶,自己十几分钟前还在思考线膛枪的问世,没想到它来得这么快。而且已经有人相当了在铅弹尾部打孔使其在火药的作用下膨胀,以贴合膛线的原理,这种技术在现实世界应该叫做米尼弹吧?
这个世界还真是不断给他惊喜呢!
抬头看去,那群盗贼所用的火枪大多是线膛枪,少数是滑膛枪,此时一连串枪声响过,冲在最前方的骑士队和佣兵护卫已经倒了一大片,他们的倒下和留下的尸体给后方冲锋的骑士造成了很大困扰!
“杀啊!”
“见鬼!”
“这是怎么回事!”
“冲!不许停!”
“弓骑兵,弓骑兵在干什么,为什么我没看见敌方有多少减员,手生锈了么?”
骑士们大喊着,但也无法阻挡扑面而来的子弹击穿铠甲的事实,这让他们感到很不可思议。看见身旁的弟兄身上突然炸开血花,从马上跌落,在惊讶莫名之中,哪怕他们拥有多年战斗经验也难免有些惊慌。
终于,付出了巨大伤亡,他们还是冲到了盗匪当中,嘶吼着扬起手中武器。
这下屠杀便反转过来了!
“去死吧!!”
火枪成了烧火棍,这群在沙漠中自号“半天雨”的盗匪完全不是正规骑士团的对手,甚至对上佣兵护卫都够呛,还好之前的弹雨令不少人都受了伤,才给了他们一丝丝喘息之机,否则怕是一个冲锋就没了。
“撤!拉开距离!撤退!”一位盗匪头目大声喊道,他一刀劈开一名骑士学徒,调转马头便往沙丘下方跑去。
其他盗匪也纷纷亡命往远方逃窜。
骑士们和佣兵护卫追击了一截,发现情势不对,便又退了出来。
此时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几乎被鲜血染红的沙丘和横七竖八的尸体,有骑士和佣兵护卫的,也有战马的,让他们有些沉默。
有些还没死,在不断抽搐。
有些佣兵护卫身经百战,虽然平日吊儿郎当,但早就习惯了这份工作,在沙漠早已是驾轻就熟,靠这份工作让妻子儿女都过上了好日子。有些骑士历经血玉,从各大山区或战场上刚调回来,激烈战场没杀死他们,没想到居然死在了这些盗匪手里!
只有安阳叹了口气。
他有着一双远超这个时代的眼睛。
尽管很多时候火枪难以击穿骑士们厚重的铠甲,就算击穿也不易造成重伤,可在这些骑士中,穿重甲的终究是极少数,轻甲面对重型线膛枪几乎就是一层纸。
而当火枪击穿板甲的时候,就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结束,这句话不容置疑。
同时他也知道,事情远没有结束,只要盗匪们不傻,没有穿盔甲的他们拥有比骑士们更高的机动性,和更大的射程,他们都会选择再回来,并以更谨慎的姿态报复。这次笨重的骑士们除了弓箭手,将有力无处使。
商队整理了片刻,收整完尸体,肖给商队中的人压了压惊,便继续行进。
在之前一战中,虽然盗匪一开始就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伤亡,可后来骑士冲至,便如虎入羊群,杀了许多盗匪。尤其是肖,作为正式骑士,他几乎一剑一个,如砍瓜切菜般屠杀着这群凭……外物妄图挑战骑士地位的盗匪!
如果他们再来,他发誓,一定要杀得他们一个不留!
肖摸了摸胸口,精良的铠甲被打出了一个大坑,里面甚至被擦破了皮!
可恶!
耻辱!
安阳听见商队中有人在哭泣,有人在轻声安慰哭泣着,有骑士大骂盗匪,有佣兵护卫情绪低沉,还有人眼神中充满茫然。
他们还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
面对的是一个时代的倾覆,面对的是历史车轮的滚滚之势。
果然,商队只行进了半小时,那群盗贼便再次到来,并且倾巢而出,几乎弥补了之前被商队护卫杀死的数量。
他们拦住了商队的去路。
“来得正好!”肖骑士说道。
他缓缓的拔出佩剑,发出金属摩擦的铖铖声,如此悦耳,但刚准备冲锋,他便听对方有一人大喊道:“一群裹在铁壳子里的蠢猪罢了,杀我‘半天雨’数十兄弟,我会让你们明白,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呵!”肖骑士冷笑一声。
“冲锋!”他大喊道!
一群骑士毫不犹豫,跟随他冲锋而去,同时一名预备骑士拉了满弓,倏地一声,精准无误的将说话那人从马上射了下来。
这一箭,便是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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