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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铸造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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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天,不到二百户的小镇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可是,连一丝艾尔?迪兰流过的血迹都没有找到。
周墨看向窗外,三枚月亮只露出了边缘的弧线,而那只残狮的行踪成迷。
第六章 神奇的重剑
通体黑铁色泽的心脏在跳动,其上附着道道金色纹络,随着心脏跳动舒展收缩,如同雄狮鬃毛收放。
艾尔?狮心躺在担架上,在两个壮汉的努力下快速移动着,有些模糊的视野中,荒野中一人多高的荒草不断掠过。
“刀疤,将他手里的重剑扔了,抬着太沉了!”
一个声音响起,担架停了下来。
艾尔?狮心发觉有人要掰开他的手指,夺走他手中的武器。死死攥住,即使由于失血过多,他有些神智不清,但是潜意识告诉他,这柄剑是他活命的根本,绝对不能失去。
那人用力了几次,奈何只是个普通人,要从一个秘银巅峰生命手中拿下什么东西,基本上不可能完成,即使这个秘银生命是重伤濒死的。
“狮心老大,狮心老大,是我,刀疤,我们在救你,但你手中的剑太沉了,扔掉吧,不是什么好东西!”
声音很熟悉,值得信任,但是剑不能扔。
用尽力气,艾尔?狮心开了口:
“扔了,会死。”
沉默,然后担架再次被抬起,重新移动起来。
握着重剑的艾尔?狮心,意识越来越清醒,突然想起了为什么不能丢下这柄骑士重剑。
“我这柄剑有些不同,你拿上之后,可能会多一些特殊的本领,虽然以你的实力用不到,但我还是要说上一声,免得影响你自身的实力发挥。”
那个黑发小子,说他的剑有些特殊的本领,起先艾尔?狮心还有些怀疑,这剑一眼就能看出是军队的制式重剑,一个流水线上下来的东西,能有什么不同。
但是将剑柄握在手中后,艾尔?狮心便知道,黑发小子说的是实话。
装备名称:奥托制式骑士重剑
装备要求: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持有者获得“轻微自愈”体质加持。
这些信息在握住剑柄的刹那,出现在艾尔?狮心脑海中。
伤口在发痒,血液流转速度在减慢,意识越来越清醒,艾尔?狮心知道,这应该就是“轻微自愈”体质加持的效果了。
嘴角艰难的扯出了一个微笑,虽然勉强,依旧爽朗。
“黑发小子,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身材中等,体格还算不错,短短的黑发,最出色的是那一双眸子,黑若点星。周墨的形象在艾尔?狮心脑海中闪过。
这时那个叫刀疤的又说话了,喘气粗重,想来是累的不轻。
“狼哥,你说主人的计划成了吗,狮心老大竟然伤成这个模样。”
“不知道,你也不要瞎猜,那些超凡老大的事情轮不到咱们操心。”
狼哥的性情比较稳重,也有些眼色,知道有些事情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掺和不起的,见刀疤起了好奇,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不要管上面老大的事情,咱们只要做好分内的事情,能在荒野里混口饭吃就行了。”
刀疤似乎对狼哥很是信服,当即便不再问了。
一切都停在艾尔?狮心的耳中,心中对这两个逃到荒野的罪犯颇为赞赏,这种事情他们的确参与不起,不过还好,虽然伤受的重些,但是计划,成了。
酒馆,周墨忙了起来,在镇子内苦搜无果的皇子近卫们终于消停了下来,迪兰不知所踪,将二十个手下扔到了酒馆。
这些帝都来的大爷们一个个阔绰无比,奥托金币在他们手中如同铜子一般挥洒。
最受欢迎的,是周墨新开发出来的“醉生梦死”,采用了一些荒原特产的天然迷?幻草药,在周墨老家是要被查水表的,但在这夕阳镇,只要红胡子大叔喜欢,百无禁忌。
用朗姆酒做底,加杏仁、苦糖、牛乳、杜兰草汁。
酒色青红,如阳光散落草原的颜色,入口极苦,苦到极致转甜,甜味绵软,软到消弭心志,带人入幻。
逃避现实的绝佳利器,而且毫无副作用。
看着绝大多数皇子近卫都拜倒在“醉生梦死”之下,周墨才松了口气,摇了摇有些酸痛的手腕,这种酒需要以极快速度摇动,才能将杏仁、苦糖、牛乳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形成那种软人心志的绵软甜性,即使他如今只差一步就能晋升黑铁,也有些吃不消了。
这时,一个一直坐在角落里的皇子近卫站起身来,坐到了柜台前,十枚金币扔了出来。
周墨刚要开口询问要什么酒,就被这名近卫摆手阻住。
“小兄弟,酒乱人心,就不要了,问你一个问题。”
周墨看了看金币,没有直接收下,说道:
“先问吧。”
近卫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观的白牙,和一双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长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气质。周墨认得他,是两名皇子近卫的首领之一,秘银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们这些常年在皇宫值守的近卫,对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给我说说,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周墨心中微凛,直觉告诉他,这个近卫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为什么,但还是觉得要防上一手,当下说道:
“除了一些穷疯了来搏富贵的荒野猎人外,就是那些穷凶极恶,无处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这里的可怜虫;还有就是被家族抛弃了,或者惹了麻烦不得不来一遭的贵族了。要富贵的,要命的,一共两种人,恰好这两种人哪里都有不少,不是吗?”
近卫摇了摇头,一幅很有兴致的样子接着问道:
“不一样,不一样,不说那些罪犯,就说那些贵族们,平常我们见到他们,都是前呼后拥,高贵无比的样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贵族却从未见过,虽然猜的出来,沦落到这里的贵族大多肯定是无能之辈,但总有像那头黄金雏狮样的例外吧。”
听到近卫如此问,周墨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那人只来过酒馆一回,用一根黑铁狼王的獠牙换了一杯帝都风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整个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兽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时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贵族的优雅贵气,周墨还以为这是哪个躲在荒野中,积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将金币推了回去,说道:
“小弟来这也不过一年,所见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说真的,今日一见黄金雏狮的威风气度,着实开了眼界,真没见过第二个有那般气质的人。”
近卫有些失望,但是还不甘心,继续问道:
“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在这小镇中喝的人多吗?”
周墨摇了摇头,答道:
“倒是不多,只有那些帝都来的贵族子弟,在最开始几天才有这个闲钱。”
近卫用手指敲了敲红胡子新做的竟裉ǎ的镜淖烂嬗彩潜磺贸隽恕斑诉恕钡拿葡焐K行┎荒头沉恕�
“难道就没有在荒野混的好的,来尝尝新鲜?你这里不只收金币吧!”
周墨可不想惹恼一位随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银生命,指了指在酒馆角落畅饮的红胡子大叔,说道:
“那些荒野中活过两年的老手我可镇不住,都是红胡子大叔接待的,你这可问错人了。”
近卫有些失望,想要转身离开,但在离座的刹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嘿嘿,一年前来的,调酒的本事在帝都我都未见过,如今又如此推脱,嘿嘿!”
近卫笑的奇怪,话说的也奇怪,似乎在低声自语,又似乎在说给周墨听。
“客人是荒野巨人阁下接待的,但是这帝都风情总是小兄弟你调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只要见了一面,是没人会忘的。”
这句话入耳,又沟动了周墨的记忆,的确,那等人物见过一面,终身难忘。
蓬乱的头发,似乎多年未剪,几乎遮住了面容,但是在喝酒时撩开头发,周墨惊鸿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周墨只以为是小说家言,艺术加工而已,但是见过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虚。
身材魁梧,不是红胡子大叔那种魁梧,正常人中较高的体量,却肩宽如虎,背厚如熊,周墨还记得那人离开时,他第一次见到什么叫做虎步龙行。
“小哥儿,你看这东西,值一杯帝都风情不!”
“不错,有些帝都雄伟中正,万邦共尊的味道。”
“酒很好,很久没喝过了,有缘再见。”
那人一共说过这三句话,句句普通平淡,但是如今被勾起回忆,周墨发现他连那人的语调嗓音都记忆的栩栩如生,好像这三句话刚刚听过一般清晰。
周墨微微怔神的表现,被近卫看在了眼中,他越发肯定这个黑发小子见过他想打听的那人,当下身子微微向前压迫,虽然未曾身体秘银化,但是皮肤微微带上了金属光泽,淡淡的杀气逼向了周墨。
“小兄弟,你若与那人无关,就说来听听。”
然后话锋一转:
“那柄骑士重剑可真是不凡,起码挨了数万次黑铁阶的斩击,竟然只是伤了刃口,小兄弟收藏的兵器不凡啊,说不得今日那头黄金雏狮能够成功脱身,有小兄弟一分功劳呢!”
明暗交加的威胁,让周墨沉默下来,他与那人无干,说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直觉让他本能的不想跟任何人提起那人,但是如果不说,说不得就要得罪一位皇子的近身侍卫长,秘银阶生命。
说白了,以周墨如今的实力,承担不起得罪一位秘银阶生命的后果,毕竟红胡子大叔不能一天到晚的护着他。
叹了一口气,周墨伸手抓向那十枚金币,既然要说,总不能白说不是?
第七章 周墨的锋芒
荒野,阴山脚下,山林与草原的交界处。
这里是一处开阔地,各种兽皮帐篷林立,或大或小,将一顶秘银色狼皮蒙就的帐篷围在正中。
秘银狼皮帐篷内,艾尔?狮心躺在厚厚的兽皮上,身前燃着篝火,一名穿着羊皮袄的可爱少女,给艾尔?狮心喂食着肉粥。
篝火对面的黑暗中,隐约坐着两个人影,一为主,一为辅,为主的岿然如山,为辅则是环山河绕。
艾尔?狮心一边喝着粥,一边讲述着自己在夕阳镇内的经历,平铺直叙,纯碎的叙述,没有一点额外的描述。
“这柄剑,很有意思。”为主的那人开口,声音平淡无奇。
“主上见识宽博,可曾见过类似的装备?”为辅的正握着剑柄,语调很是恭敬。
帐篷内沉默了一会,为主的那人在思考。
艾尔?狮心忍不住说道:
“受伤后恢复的感觉,不像是被术法所为,而是从内而外,倒像是多出了一种血脉天赋一般。”
为主的那人微微动了下,是在点头,补充道:
“这么一说,倒真像是兰山伯爵一脉的血脉天赋,只不过很初级,像是刚刚觉醒,还未经过生命进化一般。”
指骨敲动实木的声音响起,为主的那人与艾尔?狮心一同闭上了嘴巴,为辅的那人是他们的智囊,他在思考,不能打扰。
半晌,智囊开口了。
“路易斯?兰山三个月前到了荒野,在荒野酒馆宿醉后,进入荒野搏杀,他的任务是黑铁阶草狼,经过确认,被狼群分食而死。”
“据和路易斯?兰山同路而来的林皓所言,路易斯?兰山在生命进化之前,就觉醒了血脉天赋,是难得的天才,不过不是嫡脉,被族中所忌。”
帐篷内再次沉默下来。
还是为主的那人打破了沉默,艾尔狮心透过火光,依稀看到这位他甘愿为之效死的主上,嘴角微微笑着。
“我还记得,他叫周墨,少见的纯种亚兰人,和云一样呢!”
智囊语气惊异起来:
“哦?那倒真是少见,这样一来,说不定我们能在关键位置上多上一颗棋子!”
听到这话,为主的那人似乎很满意,笑出声来:
“呵呵呵呵,云,你还真是无情啊!”
周墨伸出了手,却没拿到金币。
另一名穿着红袍荆棘纹的秘银侍卫长拦住了他,那只纤长白皙的手很漂亮优雅,若是在周墨的家乡,凭这双手,不难混个钢琴十级。
心中暗暗吐槽了一句后,周墨收回了手。
“小兄弟,我们内卫的钱可不是这么好赚的!”这个侍卫长年青些,声音很清脆,让人听着就会生出好感。
年长一些的表情很复杂,但也没有反对,而是收回了十个金币,然后看了周墨一眼,目光,竟然带着些许怜悯。
见年长的不说话,年青的略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声音压到最低,似是在自语:
“高贵的血脉,即便是流落在荒野,与荒兽为伍,也不改那最初的高贵。”
“这本就是贵族间的事情,平民就不要掺和进来捣乱了。”
年长些的侍卫长面色忽的涨成通红,盯着柜台的双眼都泛出了血丝。
而周墨则低下头,暗中咧咧嘴,什么狗屁事情,还高贵的血脉,你以为你是伏地魔不成?
“咚咚咚。”周墨翻了个白眼,又是一个能把实木敲出空响的变态。
但还是抬起头,露出职业化的微笑,看着年青一些的侍卫长,用那双淡金色的眸子看着自己,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容。
“平民,无论你知道些什么,你最好祈祷自己并不知道,否则你会变成奴隶。”
年青的侍卫长用的是陈述句,语气平常,就像是说今天的阳光很好,晚餐我要吃肉一样平常。
“现在,给我一杯最好的酒。做你应该做的事情。”
周墨脸上的职业化笑容消失了,不,不应该是消失了,而是变化了,变得肆意,变得灿烂,变得生动。
“不好意思,我刚刚辞职。”
周墨一脚将柜台下所有的存酒踢翻,酒香四溢中,周墨转身出了柜台,大声喊了一句:
“红胡子大叔,你来伺候这些血脉高贵的大爷吧,小爷我辞职了!”
红胡子从美酒中惊醒,小眼睛惊愕的看向浑身满是桀骜恣意的周墨,眨了眨眼睛,好像从不认识这样一个黑发小子。
周墨看向年长的侍卫长,笑的灿烂,大声说道:
“你,小爷有信誉,拿十个金币,小爷马上告诉你我知道的事情。”
年青的侍卫长还处在惊愕中,从未有人如此对待过他,也从未有人用这样的态度说他是血脉高贵的大爷。
年长的侍卫也有些惊愕,但是眼睛深处却出现一丝快慰,听到周墨的话,面部表情一阵扭曲,转而坚定,十个金币从手中扔出。
周墨伸手,在身前划出一条优雅的弧线,十枚可爱的金币收入掌中,轻轻抛了抛,金币与金币发出可爱的撞击声。
“如果你说的那个人,是一个身材魁梧健美,五官如同刀削一般的男人,并且每一句话听在耳中,回想起来时时如在耳侧的话,那么恭喜你,他就在这里,就在荒野之中的某一处,去找吧,去找吧!”
周墨雀跃着,欢呼着将所有信息告诉了所有人,然后在年青侍卫面部的抽搐狰狞中,年长侍卫的满目惊喜中,红胡子大叔面色先是困惑,然后震惊,最后阴沉的变化中,踏着胡旋舞的舞步,跳着自己的节奏,走向房间门口。
突然,节奏停滞,周墨停下脚步,指着年长的侍卫,说了一句:
“记住,我辈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节奏复起,胡旋的舞步越发欢快,最后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周墨转进了自己的房间。
“嘭!”的一声,木门的关闭声成了整个节奏的休止音。
酒馆内安静了刹那,然后猛的炸开!
“他敢,他竟然敢……”这是全身已然抖如筛糠的年青侍卫长。
“真的在这里,艾尔?狮心果然是来找他的,一切都是阴谋,我是对的!”这是仿佛被一个公爵爵位砸中的年长侍卫长。
“*……¥%……#&……%……*(……。”这是一干侍卫们,目光阴晴不定的看着两位侍卫长。
“苟日的,苟日的,苟日的鹰扬大公,苟日的艾尔?狮心,苟日的帝国人!你们骗我!”轰得一声,整座酒馆被暴虐的火焰能量掀开了屋顶。
原本就有两米五高下的红胡子大叔,此时身高持续膨胀,眨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五米,在房间中仰望红胡子大叔的周墨,咽了口吐沫,如今才知道为什么红胡子大叔也叫荒野巨人。
“帝国人都是苟日的,尤其是鹰扬大公,他收留我,让我建立夕阳镇,就是为了给那个人打掩护?他竟然让我,山丘矮人王的孙子,庇护了山丘矮人不共戴天的仇人,五十年,整整五十年?”
红胡子大叔须发勃张,艳红的火焰从他身体每一处喷射而出,宽阔的额头上,如同有一枚太阳在燃烧。
空气灼热起来,甲胄与巨锤重新出现。
“啊啊啊啊啊!苟日的帝国人!”红胡子大叔彻底狂暴起来。
周墨此时十分庆幸,庆幸自己和红胡子大叔这一年来的关系不错,起码在大叔发狂是还能记得自己,这让周墨在荒野巨人的狂暴下幸存下来。
在房间中,周墨只能看到一团又一团的艳红火焰以红胡子大叔为中心,四溢而去,红胡子大叔双手持着巨锤,一锤一锤的向下猛砸,一次挥落,周墨都被震的飞起三尺。
然后便看到染着血肉浆汁的巨锤再次挥起,偶尔有两个跳起,向着红胡子大叔头部挥刀的勇者,被红胡子大叔扇苍蝇一般一巴掌拍成肉饼,红的白的绿的黄的汁液,一同混杂着爆了开来。
人体内部特有的味道和被周墨踢翻的酒味混杂在一起,这种味道,让周墨,嗯,大吐特吐。
“到底怎么回事,小爷我不过看不惯那些装?逼的贵族,说了句付费实话,然后又放了句附赠嘴炮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边吐着,周墨一边安慰自己,这一切绝对不是我的错!
第八章 迪兰的解释
是脓包,捅开之后都是要见血的。
周墨就在一无所知中,捅开了一个整个偌大帝国都无人愿意捅的脓包。
狂暴的荒野巨人能够在荒野中横行五十年,屠杀过草原最大的狼群,也肉搏过山林中最强的荒熊,如今发起狂来,在这帝国的边陲小镇,当真是所向披靡。
不过周墨将早餐吐了个一干二净的功夫,没了顶的酒馆内就没有了活人,不论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在红胡子的巨锤下变成了肥料。
然后荒野巨人冲出了酒馆,雷暴一般的吼声连绵不绝,就连那疽鹿穸荚诤鹕胁⒍丁�
周墨全副武装,给自己增加了一点存活几率后,跳出了酒馆废墟,然后就见到小镇对荒野的出口处,一道数十米高的火墙将云彩烧红。
火烧云下,荒野巨人正挥舞着巨锤咆哮,所有还在小镇停滞的生物,都被红胡子大叔集中在了这里。
能够取得小镇常驻权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有种田的,有织布的,更多的是做小买卖的,剩下的就是整日在酒馆中醉生梦死的荒野猎人们。
这些人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黑铁巅峰的生命体,在神秘态灵启阶的荒野巨人面前,只能战战兢兢,无比顺从。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红胡子大叔虽然有些迟钝,如今处于狂暴状态下,更是有些神智不清,但绝对不傻,那个人,拉马斯?奥托,能够在他眼皮子地下生活五十年,在夕阳镇中,绝对不肯能没有眼线内应。
周墨远远的观望着,红胡子大叔所化的五米高下巨人一遍又一遍的狂吼问着: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不知为何,一年来和红胡子大叔相处的种种画面在周墨眼前闪过,红胡子大叔在酒馆中狂暴后,还顾忌着他,没有伤着他一丝一毫。
周墨突然觉得,他应该和红胡子大叔站在一边。
大步向那个浑身被火焰包裹的巨人走去。
“喂,红胡子大叔,我能帮你找到他!”
雷暴般的狂吼声戛然而止。
原本豆大的小眼睛,此时因为体型变化,也有拳头大小,火光闪耀,死死盯着周墨,如同地狱中走出的恶鬼。
周墨也不做声,只是远远绕过了红胡子大叔,然后盯住了酒馆中的一个常客,此时他面色惨白,还紧紧的抿着嘴唇,似是要坚定自己的意志。
周墨伸手掐住了这人的下巴。
“狼皮匠是吧,他们都这么称呼你。”
“我在酒馆工作了一年,就属你的生活最有规律,每个月,在酒馆泡上二十天,在荒野中呆上十天。”
“虽然你离开的时间和回来的时间从不相同,但是却规律的很,离开夕阳镇的第五天,从每个月的第十三天,到第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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