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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当女神-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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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和老同学聚会唱K的时候,她这位被戏称的麦霸也偶尔也唱过几首皮裤汪的歌。

比如,白晓笙现在唱的这首《春天里》就是皮裤汪的歌曲。

她向来不是什么冷静的人,行动里特别强的白晓笙,只要脑海里产生想法,她就会去做。

比如抢夺这文艺大叔的吉他,自己却自顾自的唱起了歌。她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举动会被打,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她还真的不虚。

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白晓笙从小到大,就是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混混一个。

但是这也不代表她蠢的没脑子,对方如果多那么几个,或许她会生着闷气走掉,就像之前在报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样。那不是害怕,笑话!她24k纯爷们会怕么!?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旁若无人的歌唱着,肆意而又快活。而她开口的那一刻起,文艺大叔举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过文艺大叔吃惊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脸冷漠的神色。虽然没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厌恶,但也仅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显,大部分路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不过白晓笙倒是没有管这些,依然不管不顾的唱着,她是唱给自己听,又不是唱给别人听的。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少女唱到后半段,那呐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独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动着的是非常强烈的不安与深刻的挣扎。

总有人说生活不是电影,然而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白晓笙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场文艺片、任何一场战争片还要夸张,还要狰狞恐怖。

她回过之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远远超乎正常人的想象,甚至用言语都无法描述出来,但是那也并不是值得回忆的事情。

但此刻,在这过去的时光里,在这春意盎然的广南市,在充满活力青春的她身上。她的歌喉是那么的动听而又迷人,在那绝望和黯哑的声音,深深的与里面的歌词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白晓笙热泪盈眶。

因为在自己的歌声里,她想起在中东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整个两河流域东奔西走的打游击战,并且与武装份子进行激烈交火的场景。她想起她那些白人和黑人战友,在那个血肉横飞地方抛却了肤色的歧视,将手与手紧紧的牵系在了一起。

那样在枪口中喋血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异常艰难和漫长。

她想起在那个春天里认识的白俄罗斯少女,对方是那么的英气勃发,紧身的迷彩服将对方衬得如同绿油油的森林。

但这片绿油油的森林,在那个血与残骸乱飞的夜晚,在反坦克炮接二连三爆炸的声音阵阵响起来的时候,被烈火燃烧殆尽了。与之同样消散殆尽的,还有白晓笙几十个战友。

她忘不了他们的笑。

也忘不了生死线上她狼狈不堪的身影。

那是和平的国度中的人们,永远想不到的惨烈和可怕。只是电视或者网络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是远远无法陈述那些火焰燃烧飞舞的场景。

白晓笙在当年决定出国走向这条路的时候,也想不到那样的日子会这么的痛苦而又可怕。

她想起那些雇佣她的英国军火商,她想起每一挺擦的油光发亮的机枪,她想起很多很多,都是那些年过的惨不忍睹的日子。

白晓笙当年早就想过走,但有些东西却是奇异的让人放不下。

歌曲里面的词藻并不华丽,远远比不上这个年代当红明星的狂野不羁,随着黄毛少女的歌唱,非常的纯真和质朴的乐曲慢慢的延伸开来。

白晓笙迷失了,她迷失在这样的春天里。

老兵永不死,只是渐凋零。

《春天里》是特别沧桑的歌谣,没有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的人,是唱不出那个意境的,但即使唱的应该说是非常好听的白晓笙,却并没有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除了文艺大叔那一脸惊为天人的表情外,大部分路过的行人,都仅仅露出个好奇的表情就走开了。只有一些小年轻,零零散散的站在旁边听,不时还交头接耳一番。

甚至有几个年轻男生,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看着白晓笙修长白皙的脖颈,一看就不是冲着歌曲来的。

这并不是说明白晓笙歌唱的不好,她这具身体的嗓音和乐感是非常好的,再加上本身的感情流露,可以说是远远超乎常人。即使比起皮裤汪的原唱,也不妨多让,甚至还有超过。

可这毕竟不是原本时空的中国,这是个1995年后都无法升起文艺新星的华国,这里的普罗大众,和原本时空的审美观完全不同。

不过白晓笙并没有疑惑这些的时间,她在歌曲唱罢之后,就把吉他还给了还在惊讶的大叔手里,然后整个人则是非常艰难而缓慢的半蹲了下来。

她额头和手背的青筋不自觉的鼓了起来,在雪白的肌肤上如同一条条蜿蜒扭动的细蛇,她的双眼在一瞬间密布了血红的丝线,口里无意识的发出‘嗬嗬’的喘xi声。

她从中东战场回到国内的时候,除了满身的弹痕和创伤外,还患上课一种名为‘战后心理综合症’的精神疾病。

即使现在回到过去,连身体都不再是原本的那具,但这种精神层面的疾病,还是跟随了过来。

本来回国之后她找了专门的心理医生,已经恢复的很好了,这些年都很少发作过。

但此时的她在没反应的情况下,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又深深陷入歌声的回忆无法自拔,短瞬间迷失自我的白晓笙,无意中重新激发了这种位于潜意识里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体内那神经元网络传来的巨大情绪,那种暴虐的血腥意识,让她差点晕厥过去,那是无法描述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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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只是蓦然回首处

若说人生百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那么一般而言就是少年期,青年期,老年期。

若说心态上的三个阶段,那么按前人之言也能做简单的概括。

第一阶段为: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第二阶段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的人僬悴

第三阶段为:众里寻她千白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幽幽…”

2003年的白晓生,蹲在马路边的石墩上,嘴里叼着一根劣质的香烟,脚边放了一堆听装啤酒的空罐子。他看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口中缓缓吐出一圈圈浑浊的烟圈。他口中念叨的,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说愁的他,自觉得自己的心态是到了第二个阶段的,那是种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忧郁。

原本在人前还算是个好学生的他,是在上个月学会抽烟喝酒的。

男人在心里空缺一块的时候,总会无知而又幼稚的觉得烟酒能填补内心那巨大的空虚。

白晓生现在是一个高二就辍学的小混混,每天只知道打架、上网或者在夜店里鬼混。全广南市几十万学生里,像他这种主动自甘堕落的人不到百分之二。

他拿着父母留给的那几十万遗产,毫不停留的挥霍着。

他出入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歌厅还有酒吧,身边换着不同的女生,那些浓妆艳抹的女生特别喜欢白晓生火热的舞步,以及那特别豪爽的性格。他有时候也会叫上些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去网吧,一起玩那些极度暴力的枪战游戏。然后一起出去找人打架收保护费,在警cha蜀黍来之前连忙跑路,再用这些钱喝的烂醉如泥。

白晓生在上个月,还是纯洁的像一张白纸。他在学校做的最恶劣的事情,也就是隔三差五找隔壁班的体育生打打群架而已。

社会就像是一个大染缸,人们都在里面尽力保持着自己,而不被其染上全部污浊的颜色。但是白晓生反其道而行,一股脑的跳进去,甘愿被染成漆黑如墨的丑陋怪物。

越是自以为文青的年轻人,在受到挫折的时候也越是迈不过去。

这道艰难的坎没摆在白晓生身前,倒是直接放在了他的心里。

他迈不过去。

大话西游是在95年火遍大江南北的,他和某个小女孩是在97年的时候,租了录像带两个人在他家中看完的。

看到结局那孙猴子因为取经大业,因为命运的分割,而无奈和紫霞仙子分离的时候,小女孩坐在沙发上哭得梨花带雨。

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坐在旁边的小男孩:“为什么这个至尊宝,最后还是那么绝情的走了?明明他们两个这么相爱的。?”

小男孩其实对这种片子并没有兴趣,他慌乱的皱了皱眉头,想了想片刻,用故作成熟的语气回复对方:“我爷爷经常和我说过,人生不如意事有八九。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分开,或者是因为生活的无奈吧,毕竟孙悟空头上还压着一个如来佛和观世音呢…”

小女孩不服气:“相爱的人被分开,就因为他们的生活很无奈?”

小男孩用力的回忆了一遍刚才的剧情,挠了挠头,“我觉得至尊宝这个人太傻,太可笑。”

她疑道:“怎么傻了?”

小男孩说:“傻的是至尊宝受格局所限,被金箍束缚,笑的是他空有一身武力,却没了血性,不敢再闹一次天宫,挣脱那些枷锁!”

小女孩皱了皱眉头,觉得小男孩的回答不按常理出牌,“说的好像你遇到这种事情,会有血性的再闹天宫一样!”

小男孩不服气,“若幽幽你是紫霞仙子,我是至尊宝的话,我肯定会为你披着日月再闹一次天宫,生死都不惧!”

小男孩的话语刚落,引来的却是小女孩羞恼的捶打。

六年后,小女孩的笑声从他的记忆里消失了。

生活就是那么无奈,一汪无尽的太平洋横隔了他们的距离。

他不是齐天大圣,没有金甲圣衣和七彩祥云,披不了日月,闹不了天宫。

对方也不是紫霞仙子。

“再见!”

亭亭玉立扎着马尾的高中生少女,在大院门口是如此和他告别的。

绕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终还是成了最初没有遇见的样子。

连林家大门都进不去的少年,从此以后就堕落了。

白晓生戒烟戒酒的时候,是在钱完全花光的第三天。

那一年,他十九,胡子拉碴,还算俊秀,只是面色忧郁,一个完全颓废的非主流。特别是纵yu过度的脸,总是显得苍白如雪。

“幽幽…”

早上他还在屋子里呼呼大睡的时候,说着难以启齿的梦呓时。

有个关系还不错的狐朋狗友,在凌晨的时候因为参加一起聚众斗殴,被1。5尺的开山刀正中脖颈,他粘稠的动脉血从刀身上的血槽被喷泉式的放出来。

这个平常打架时总是无所顾忌的,总是冲在白晓生前面的哥们,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里,就当场没了呼吸。

那好哥们死的时候,表情不像是其嘴里一直囔囔的无所畏惧,而是一脸扭曲的恐惧。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白晓生在殡仪馆看到对方还没处理的遗容,是如此清晰的认识这样的结论。

他脑袋一片空白,却根本不是为了那个连名字都没记住的‘好哥们’。白晓生不知道自己当天是怎么回去的,又是以什么表情回去的。

他混混沌沌的脑海里,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生根、在发芽。

他决定,自己的生命不能这么无所谓的过了,稍微有那么一丢丢意义都好。

第二天,白晓生在广南市房价最低的时候,把老房子卖了,只留了一套父母原本的房子。次月的时候,他把这些钱换成外汇,拿着一个境外的电话号码,搭上了前往去以色列旅游的客机。

一下以色列的飞机,他碾转了半个月换乘了几艘偷渡船和汽车,终于来到了两河流域的边缘处,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那个在网上翻到的境外电话。

半个小时后,一个光头黑人大叔带着严重地方口音的英文,开着一辆军用吉普来接他。随后这个光头男子,用着惊奇中带着喜悦的表情,看着那这个高高瘦瘦的黄皮猴子。

自此以后,白晓生在中guo成了一个失踪人口。在yi拉克这成了一个没有官方身份的,对抗恐怖武装组织的雇佣兵。

在他手上死过的敌人很多,各种肤色的人种都有,和他一起战斗过的战友,也换了一茬又一茬。

他从对方手里解救了一大群的妇女儿童的时候,看着对方感恩戴德的言谢,他会觉得自己已经近乎冰冷的生命终于有了些许的意义。

当无数的子弹在他身边呼啸而过,无数的烈火在他周边喷涌而出,脚下无数的残骸,空气中弥漫的焦臭,都在破坏着他身为人类的的身体,刺激着他身为人类神经系统,损耗着身为人类的潜意识。

白晓生有时候在战场上也会眼神飘忽,意识飘渺,那时在快要麻木的青年口里,会不自觉的念叨着一个名字。

“幽幽…”

那是让他说出来,就会不自觉叹息的名字。

他想起对方的笑,想起对方的哭闹,想起对方的羞涩,想起对方的吻。

想起对方的那个…再见。

那句意思就是再也不见么?

那个黄昏下轻轻挥手的倩影,成了他多少年挥之不去的梦?

“幽幽…”

他轻轻流泪,又是一叹。

“笙笙!笙笙!你别吓我啊!快醒醒!快醒醒!”

迷迷糊糊中,白晓生猛然听到有人在叫他,话语很是熟悉,还带着些许稚嫩。

他坐了起来,环顾了下四周洁白的墙壁,周围站着不少人,但她一眼就看到旁边那个轻轻抽泣,正一脸担心的清丽少女。

那双星眸已经是通红一片,泪痕甚至还未擦干。

空气中弥漫着的是消毒水的味道,而‘他’不再是白晓生,不再是三十多岁的大叔。而是白晓笙,是个柔弱的初三女生,今年才十五。

“笙笙!”

对方握住了她的手,语气中带着哭腔。

“幽幽,你在啊…”

白晓笙感受着手上的温热,只是幽幽一叹,道尽了时光里的一切。

原来众里寻她千白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她不是至尊宝,对方也不是紫霞。

没有那么凄美的像电影一般的爱情故事。

她只是个很普通的众里,对方是那高高在上的千百度。

众里和千百度,只是重新在灯火阑珊处的青春岁月中,回首间又偶遇了一次。

不管这次是否依然是爱别离或是求不得,白晓笙都不会再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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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病如西子胜三分(推荐票加更)

白晓笙感觉自己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面的故事有些悲伤,她眼角还有无意识中流下的泪花。

梦中似乎丢失了很多东西,但在这个美好的时间里,似乎又重新握在了一起。

此刻的她,又一次感觉到了活着真好。

林幽萝看着躺在病床的白晓笙,看着对方那一头金黄的齐耳短发,低声询问着:“笙笙你没事吧?”

“恩?我这是在医院的病房里?”

逐渐回过神来的白晓笙,终于重新查看起周围的情况来。她回想起之前因为‘战后心理综合症’的爆发,让她在短时间内就昏厥了过去。

现在,应该是被人送到医院了吧?

四周是洁白的墙壁,床角处有个桌子,上面摆放着新嫩翠白的水仙花,花叶的顶端上还有颗晶莹的水滴没有落下,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没事,幽幽,让你担心了。”

她紧紧握紧了林幽萝的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站在她病床旁边的,除了林幽萝外,还有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和那个扎着小麻花辫唱歌异常难听的文艺大叔。

高中生壮汉她倒是认识,叫做皇甫明尘,她原来就叫对方‘小明’。

小明和她原本的时空里,乃是真正的死铁,从小就他们三个一起长大的。即使对方在她神秘消失后失去了联系。但在白晓笙回国之后,却依然非常热心的第一时间与她联系,并且尽心尽力的帮助她解决就业问题。

当时记得‘小明’结婚的特别早,二十岁出头就被家里人包办婚姻了,到白晓笙回过的时候小明家的孩子都有几岁了。

那女方家里背景和皇甫家差不多一个级别,本身还是军部的军官。不过听说那女的特别暴力,别看小明这么五大三粗,其实内心特别闷sao的,但在他那暴力狂的妻子手里,却是老老实实不敢有任何异心。

最多被白晓笙叫出来喝酒,偷偷看几眼路边走过的萌妹子。

每次这个时候,皇甫明尘的怂样都会引起白晓笙的恶劣的嘲笑,以及深深的同情。

不过小明这小子,看我的眼神怎么有些不对劲啊!

或许是对方太担心她而已,白晓笙倒是没怎么细想,依然非常友善的开口了,“小明,你怎么也来医院了,还不去上课!”

“还不是…还不是担心晓笙你呗。”

皇甫明尘挠了挠后脑勺,有些憨厚的笑了笑。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还有是这位大叔,是你好心把我送进医院来的吧?之前抢你的吉他唱歌,是我冲动了,真是有些抱歉。不过不是我说,你的那歌唱的真是有点惨不忍睹啊…”

白晓笙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和对方说话。

“笙笙!人家大叔可是好心把你送到医院里来的,要不是她用你的手机给我打电话,我还真不知道你因为失血过多晕倒了!”

林幽萝有些恼怒的打断了白晓笙的胡言乱语。

真是的,这不让人省心的闺蜜总是这么没礼貌。

“额…没事没事,和小姑娘的歌喉比起来,我的确是差到没边了。还好小姑娘你没什么大碍,不然我可真不知道要怎么好了…”

文艺大叔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随后又充满异彩的目光看着白晓笙,从口袋里翻出一张黑色的名片,上面只是简单的写了个名字和号码。

“这是…?”

白晓笙看着对方拿着名片递过来,并没有接过。

“小美女,我叫吕豪,只是做广告公司的职员。但我表哥是开唱片公司的,这是他的名片,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打他的电话。噢,对了,医药费我帮小美女垫付了,就当是你那首歌曲的钱吧!”

文艺大叔并不以为意,只是小心翼翼的把名片放在白晓笙的旁边,随即就准备告辞。

“那就不打扰你们几个,我先走了,小美女有兴趣的话一定要打那个电话啊!”

他如此说着,刚推开病房门,又停住了脚步。

叫做吕豪的文艺大叔猛然转过头,看向躺在病床上的白晓笙,眼神里的色彩虔诚的就好像是一个朝圣者,“小美女,我还没问过你那首歌曲的名字,也不知道有没有歌名…”

“有。”

看着对方那有些狂热的眼神,那不是对少女的狂热,而是对音乐本身的狂热感,白晓笙微微一愣,继续说着,“这首歌有名字,就叫做《春天里》。”

“春天里…春天里?”

吕豪反复在嘴里念叨了几遍,用力对白晓笙点了点头,随即带上了病房门,非常潇洒的离去了。

果然是搞艺术的,行为处事就是不一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

“乌余鹏?那是谁?没听过的名字。”

看着对方远去白晓笙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拿起身边这张黑色名片看了几眼。

“笙笙…”

看着面色有些苍白的白晓笙,林幽萝欲言又止。

白晓笙放下名片,疑道:“幽幽,怎么了?”

林幽萝有些为难的瞥了一眼皇甫明尘,那五大三粗的壮汉和个门墩立在那里,那高大魁梧的身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初三的学生,反而像是吃毒奶粉长大的早熟少年。

皇甫明尘虽然表面粗犷,但内心却并不笨,知道林幽萝是要和白晓笙说些闺房私话了,不方便他一个男的留在这。

“我突然想起来了,下午老师还要我去办公室一趟,所以先不陪着你们了,到时候你们记得来学校啊!”

这浮夸的演技和借口,配合那对白晓笙念念不舍的眼神,看的别说是白晓笙一脸漠然了,连林幽萝都是无力的抚了抚额头。

看着皇甫明尘彻底离开了病房后,林幽萝才小声的对白晓笙说道:“笙笙,你今天应该是来例假了吧?你知道你一直都有这个痛经的毛病,要在家里多多休息的,怎么还能不顾及身体到处乱跑呢?你上午是不是没吃早餐?医生说你是空腹加剧烈运动引起的贫血性昏厥…”

“停停停!”白晓笙听着林幽萝的一句句数落,连忙做了个停止的手势,“幽幽,你说我不但有那个。。。那个什么痛经,还有贫血?”

她可不记得自己过去还有贫血这种症状了?

林幽萝一脸肯定的点点头,随后又用疑惑的表情看着她,“对啊,笙笙你从小就体质不好,有贫血症状,又经常生病,有些大院的小伙伴还给你取名叫‘病美人’,不过你上初中后真是完全变了个人一样。”

什么病美人!什么身体素质差!什么经常生病!

我原本在过去的时候,如果记忆没有偏差的话,明明就是无法无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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