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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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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
越晨光转过头,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对着她讪讪地笑了笑。这是她的姐姐,越晨星。
越晨光先让小曦上了车,便跟着越晨星来到学校门前的人行路旁的樱树下。
“光子,帮帮姐姐,你姐夫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银行又不肯贷款。再这么下去,下个月员工的薪水给不出,公司只有破产这条路了!那公司是你姐夫的心血,你帮帮他。”
天空随着夜色变得昏暗,不一会儿,便下起了雪。这初冬的第一场雪!
“如果是宁唯,他一定可以让银行融资的。”
越晨光转过头看着她,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爸爸曾为这件事找过宁家的人!你能想像么,一个见惯世事,年过半百的人却对着比自己的女儿还年轻的人卑躬曲膝,毕恭毕敬。”
越晨光愣了愣,记忆中,父亲很爱写书法,而他写得最多的便是“竹可焚而不可损其节,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
父亲是一个很严厉的人,无论于人于己。可是在对待儿女的事方面,他总是一再低头,放弃自己的原则。假若是以前,越晨光该是无法感受父亲的感受的,可是,自从生了小曦,已为人母的自己才发现,有时候,对儿女的爱,从来都是本能,容不得你半点犹豫。
越晨光抬头看着华灯初上,看着雪落无声。
半晌,终是转过头:“你先回去吧!”
闻言,越晨星还想说什么却又无从说起。看着眼前这个依旧面无波澜的女子,越晨星心里想:到底是该说她太冷情,还是太通世故?她从来都不了解自己的妹妹。她可以在母亲死的时候不流一滴泪;却也可以帮自己的朋友出头而刺伤人,被警所拘留。她懂得对人慈悲,却从来是一副淡然处之的态度。可是不管怎样,越晨星知道,她总会帮自己。如人所言,也许每个人都可做到对自己的亲人淡之远之,但血缘的枷锁无法挣脱,无法使人对其听而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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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晨光不得不说,她看到陶可在宁家时确实是愣了一下。
陶可是宁唯的大学同学,28岁,却长着一张遗祸人间的娃娃脸,在宁氏属下的医院工作,兼职是小曦的私人医师。狂傲张扬的性格似乎没有一点作为医生的稳重。这是越晨光对他的第一感觉。后来,她才明白,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不得不说,他医术了得,认真工作时是不一样的严谨。一开始,越晨光跟他并不熟,后来,由于小曦的病情总是反反复复,她便抱着小曦三天两头地跑医院。这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偶尔,亦会坐下来喝茶聊天。陶可谈起他的大学生活,谈起他跟阿唯还有尹箬一起度过的岁月,他们那时候的激情还有青春,越晨光无法体会,但她总是想,如果,宁唯那时娶的是与自己一起长大的尹箬,如今的他会不会好过一点?
“小屁孩儿,笑一个。”陶可走过来像往常一样附下身子逗小曦,脸上挂着万年不变的灿烂笑容。
结果,小曦只是面无表情地对着他吐了一个字:“滚!”
丝毫不给他面子。
看着陶可僵硬的笑容,越晨光不经意地扬起微笑。
也许是从小体弱多病,总是呆在家中的关系,小曦从来都是个冷淡的人。对于很多事物理都是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偏这陶可每次都热着这张老脸往冰山里贴,而每次看着他吃瘪的模样,越晨光心里着实是觉得好笑。也许,他也明白,小曦的性格过于孤僻,所以每一次他总爱逗弄小曦,而小曦亦是只有在那个时候才有作为小孩子的神气。
“还真是一如既往地有礼貌啊!小屁孩儿。”
陶可站直了身子,温和的笑容背后似乎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味道。
小曦干脆转过头不理他,小小的手紧拉着越晨光。
“如果我没记错,明天你会来复诊吧?小屁孩。”
闻言,小曦终于有了反应,侧着头倔强地盯着那张满是笑容的俊脸,眼里带着略显稚气的怒意,那样的眼神,总带着跟宁唯一样的凌厉。而一向苍白的脸有了一丝红润,越晨光估计,那是气起的。
每次去医院,便意味着要打针,而小曦最怕的便是打针。尽管,那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份;尽管他打针频繁得两只瘦弱的手都是密密麻麻的痕迹。他还是会害怕那冷冰冰的利器刺到他皮肤里。小曦不说,越晨光却明白。
“怎么样?小屁孩儿!”陶可的语气带了恶作剧的顽劣。
半晌,小曦还是那个字:“滚!”
“陶可,你真丢脸!竟然被一个小孩子唬住。”
但见尹箬直直的发温顺地垂在肩上,穿着典雅高贵的小洋装,踩着漂亮的高跟鞋。甜美的声音充满了揶揄的意味。她转头看向越晨光,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丝毫没有在中午在咖啡厅的尴尬。越晨光也微笑以作回应。
☆、一页书(3)
越晨光一般都是早起,只是偶尔也会有像个孩子一样赖床的时候,这似乎都是年轻人的通病。而这时,通常都是由阿秀来充当催促她的角色。
如此,越晨光会闭着眼懒懒地回答:“好阿秀,你再让我睡会儿。”
阿秀就会说:“你这样,小曦上学会迟到的。”
然后,只消一句话,越晨光便立刻起来,手忙脚乱地起来换衣梳洗。阿秀便会在一旁笑着无奈地帮越晨光。
对阿秀来说,这个与其一起生活了六年的女子就像是自己的女儿,时时刻刻便总想要为她操劳着一切。
今天,如往常般,阿秀以为越晨光那赖床的小毛病又犯了,便来叫她。
宁唯想起了越晨光装睡的模样,一时兴致来了,说。
“今天我去送小曦吧。”言下之意,便是不用去叫越晨光。
阿秀毕竟是个过来人,且精明细致,这其中的意思当然也明白。听此便恭敬地点头,出去叫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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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彦曦。他从没认真关注过眼前的这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名叫宁彦曦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从小在宁氏那个庞大的家族网里看惯了生死离异的关系;又或许是因为天生骨子里透着冷情,所以即使亲缘所在,亦无法别样看待。甚至觉得他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这样的自己太过于冷心,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缘分,即使说不上萍水相逢,也不会走到一看就讨厌的地步,一个孩子而已。
唯一一次。这个孩子却带着一副的病态,以一副谈判者的姿势对自己说:“你不爱阿晨吧。那如果有一天,你不要她了,能不能也把我留在她身边?往后,你还可以有好多个你与你喜欢的人的孩子。可是阿晨却只有我一个。”
如对质般的语气,那时的宁唯看着眼前这个已经拥有了五年的生命的孩子。
孱弱的神色,仿若易碎的瓷上那一抹透明的白,这样的模样该是有一副遇人胆怯的孩子般的性情才是,但他却深谙世事。
有那么一刻,宁唯很想笑,他从未懂得,他跟越晨光这个女子的关系竟糟糕到了这个地步,糟糕到连一个五岁的孩童都能把这场婚姻的结局看得透澈。
他觉得自己无法回答。因为,他无从答覆。静静地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窗看着二十六层的高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
Tomorrowisanotherday。
亚麻色的风衣衬着挺拔的身影覆在敞亮的地面,使其染上一层修长的阴影。骨节分明的指灵活地把弄着手中银白色的打火机。
半晌,停下。
幽若深潭的俊眸定定地看着安静地躺在掌中的打火机。
清晨八点,雪已停,放晴。
柔和的光透过巨型的落地玻璃窗洒在身上,洒在掌中精巧得不可思议的打火机上。
忽然间,宁唯想起了这样一个词…晨光日暖!
那是有一次,在一个雨过天晴,天青如玉的清晨里,偶然间,便是看到俯在窗边的她明眸灿烂,亮若晨星,而后,转过头笑意盈盈地对小曦说:“雨过天青,晨光日暖。”
雨过天青,晨光日暖。
单是在听她耳边轻吟便觉得是心动勾人,更何况是以那般认真的姿态诉说?
但又如何一切觉得浪漫的童话的上演都是不必要的;怪只怪;童年的河失了清澈。装不起热爱的模样。但如果这个人是越晨光……
是越晨光,又如何?
终究,宁唯按下手机的通话键,嗓音磁性而清冽:“陈列,交代下去,把银行贷款的同意书送到宁家。”
陈列是阿秀的儿子,年纪与宁唯相当,年少时本是在宁家里与阿秀一起生活,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了宁老爷子赏识,便留了他这么一个少年郎在自己身边办事。那时的宁老爷子也是暗里有心思为宁唯栽培一个得力的帮手,以此,为宁唯将来在宁氏掌权铺好路。而事实上,经了几年富有心机的栽培与磨砺,陈列亦没让宁老爷子失望,成了宁唯在宁氏本家中排除异己,顺利接替其父亲当家身份的一把最有用的刀。
陈列开着车在宁家门前停了下来,淡然地坐在驾驶座前点燃一支烟,也不急着进去。他知道宁唯叫他来的用意,不过是让自己看看多年未见,步入暮年的母亲。是的,从国外回来几年,他来探望自己母亲的次数却少的可怜。并不是因为什么怨恨母亲她对当年老爷子带着他去陌生的国外而不加挽留,只是因为十多年未见,如今对于亲情的对待方式实在是生疏得离谱。十多年的历练,见惯了生离死别,世事沧桑,金钱,欲望,杀戮,该不该经历的他都经历了。或许有一天,他最后该经历的便是死亡,那时他想,如果注定有这么一天,也许今天的疏离与冷淡,到了母亲听到自己死讯时便可少一份心痛。
人们在投放一份感情时应当适可而止,投放的力度最好是会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这样,最后的结果便不会伤人伤己。
这句话,是老爷子说的。
陈列记得,那是在宁唯刚接替宁家当家这个位置不久。宁唯,这个老爷子一向看重的独孙,生平第一次跟老爷子对抗。为什么呢?不过是为了是否要娶不知哪里忽然冒出来的多年前曾定下婚约的女子。最后结果如何,自是不言而喻。那时的老爷子毫不留情地把书桌旁那只古典精致的骨瓷花瓶狠狠地向站在他身前的宁唯砸去。接着,便是鲜艳如妖的血汹涌地从宁唯左额上流出,染湿了半边脸。
“人们在投入一份感情时,应当适可而止,投放的力度最好是会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这样,最后的结果便不会伤人伤己。阿唯,你自己想清楚。”
其实,娶与不娶。只是一个幌子,没有谁会在乎。对于老爷子,陈列是有所耳闻的。比如,亲手了结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的性命。比如,亲手在家族内战中结束了自己兄弟的性命。比起心狠,的确没人会比他心狠。而想爬到他那个位置亦的确需要一份狠心。这样的大户人家,每走一步都充满着血腥,宁老爷子如此,如今的宁唯亦是如此。
陈列想,即使老爷子年事已高,他照样有能耐翻云覆雨,照样有本领使人屈服。
巨大的雕花大门缓慢地打开,陈列丢了烟蒂驱动汽车进去。
宁家。
陈列:“我找宁少夫人。”
“她在庭院里!我……我带你进去吧!”
阿秀的声音有点打颤,眼神总是隐隐地透着无措。
走在前面的陈列停了停脚步,目光似乎闪着不明的情绪,他看着这个自己曾她的身体里攀爬出来的女人,岁月已经让她染上了白霜,人事过了,有些隔阂任是风吹雨打也是磨灭不去。想到这里,他便又自嘲一下,自己真是想太多了,继续往前走,终是没说些什么。
陈列来到时,时钟的指针刚好划过九点,越晨光正坐在庭院那小小的花架前忙乎着帮小曦织一件温暖牌毛衣。看那笨拙的姿势及低首认真地默念口诀的表情,显然是还不太熟练。
“宁少夫人!”
陈列走过去。
越晨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扰乱了步骤,手猛地一用力。不经意间,毛线球跌落在地,顽皮地一路滚向一边,留下细细的毛线路。看着乱成一团,交缠在一起的毛线跟木制的织针,有点不悦地皱眉。要知道,这几天已经拆拆织织不知多少次了。再看到毫不知情的陈列踩着那小小的毛线,不疾不徐地走到跟前时,秀眉皱得更深了。
“宁少要我把这文件交给你……”
陈列似乎意识到什么,看着眼前不发一语的女子,愣了愣,停止了说话。
阿秀走了过来,看着越晨光那又乱作一团的毛线说:“怎么又乱了?不是刚开始织么?”
“阿秀,他踩着我的毛线了。”越晨光转过头对阿秀不满意地说。
闻言,陈列低头,果真看到自己踩着一条羊毛线。一路蜿蜒,线的尽头是只剩小得可怜的毛球。
越晨光弯下身子,沿着线路想收回毛球。
看着还像个木头般站在那的陈列,越晨光拿着织针轻拍了一下那乌亮洁净的皮鞋,仰起头说:“你怎么不走开啊?”
眼前蹲着的女子,穿着不大不小的米黄色的毛衣外套,长至脚际的长裙微微地拂于地面,大大的毛毛鞋稍稍露在外。她正仰起头看着自己,带着嗔怒的娇态。这样的表情,很真实,真实得可望不可即。恍若,自己曾经渴望某人如此凝望自己的表情。
陈列失了失神,然后不自觉地挪了脚步。
越晨光拿着乱糟糟的毛线走到阿秀面前:“阿秀,你得再帮我。”
阿秀笑得有点无奈:“我看你这毛衣恐怕织到过完冬,小少爷还穿不上了。”
越晨光把毛线放回雕花木桌上,摆弄着两根织针:“来日方长,以后小曦有的是时间穿我亲手做的毛衣。”
说这句话时,越晨光并不知道,其实,来日并不方长。人世间很多你所认定的事,并不一定会按你所认为的方向走。
“宁少夫人,这是宁少要我给你的。”
一直处于冷落状态的陈列再度发话。
越晨光接过*袋,并没有打开看。只是放在一边,微微歪头看着陈列,仿若沉思般默念:“陈……列……”
阿秀和陈列都有点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半晌,越晨光拿着*袋站了起来:“陈列,你刚才害我毁了我给小曦做的毛衣。所以……”
越晨光狡黠地对着阿秀笑了笑,然后对陈列说:“就罚你今天留在这里织毛衣。可以允许你要阿秀帮忙,不过你也得要织;可以织几天,不过一定要织完。”语毕,拿着文件袋离开了庭院。
看着远去的背影,不仅阿秀,陈列也很是愕然,非常愕然。
更让陈列抓狂的是,当他致电给正身坐在五十六层高楼的办公室那真皮黑色摇椅的主儿禀明情况时,另一头接着手机的大BOSS淡淡然地飘来一句:“那你就留在那里织毛衣吧!”然后,便挂了电话,留下一大串无限延长的忙音。
最后的最后,结果是,在一个蓝天白云,冰雪消融的日子里,宁家的骨鲠之臣,黑白两道都得忍让的陈列,平时玩K186玩得娴熟自如的陈列此时正坐在宁家庭院里织毛衣!!?
☆、一页书(4)
“找找找!你能找谁?银行贷款批不下来,现在政府那边又要查公司的帐,要是让他们查出什么端倪,你跟我就等着坐牢吧!”
温华把烟蒂往烟灰缸里狠狠一捻。
“你不是还有个能耐挺大的妹夫么!好几次公司出事儿也不是他压了下来。”
温华笑了笑,不复了刚才的怒气。
越晨星一脸的疑虑:“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啊!打个电话给他的助理,就说是光子的意思。怎么说她也算少夫人一个,有这么些份量。也总得帮着我们点儿。以前不也这么过去的么?”
越晨星没有想到之前那几桩劣质货源的事是因为温华暗里跟宁家那边打了招呼,她就觉得奇怪,那些个一开始一副不弄上法庭誓不罢休的嘴脸,一下子又变得这么和颜悦色,不再追究。一开始,她还以为是温华有什么路子能把事情摆平。没想到他是借着越晨光的名义去宁家打人情牌。
“温华!你也忒不要脸。”
温华站了起来,嘲笑般地反驳:“你要脸!你要脸就不会把你妹的礼金全要了。你骗她说,你妈妈是因为找离家出走的她被车撞死了,让她心甘情愿地嫁到宁家。你妈妈当晚病症突发,抢救无效而死,你倒好,顺势连*死也推到你妹身上。你能比我多要几份脸!?我看那时如果不是因为你已经嫁给了我,你想当的便是宁家少奶奶。”
“温华!你混蛋!”越晨星尖着嗓子大喊,青白着脸,连身躯亦因为愤怒而颤抖。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窝囊废!”
“够了,越晨星!我没招惹你,你也别来招惹我!”
“温华,我瞎了眼才会嫁你!”
“别给我动手动脚!”
……
室内的争吵声清晰地传到室外,一旁的秘书有些不知所措,在这公司里工作了两年,虽很少看到越晨光,也知道眼前的女子便是自己老板娘的妹妹,这种情况她也不知道怎么应对,就僵在那里尴尬地陪笑,开门也不是,不开门也不是。
☆、一页书(5)
越晨光没再听下去,而是转身对着漂亮的秘书小姐扯起一个无所谓的笑,把装在*袋里的文件交到她手上便离开了。她想,这该是最好的*方式,对于自己本不该知道的一切不予理睬,充耳不闻。
阳光和熙,覆在路旁樱吹雪的树叶上的薄薄的一层白有了消融的意味。微风暖暖,越晨光出来后一直沿着人行道走,转过一个街角处,又转过一个街角处,如此重复,乐此不疲……
难怪昨晚宁唯在听了电话后是这番态度,一个无缘无故,因为自己的爷爷一再坚持而不得不娶回来的女人,平时对你不懂得嘘寒问暖,事业上也成不了贤内助。有事才献殷勤,无事不登殿。别说是宁唯,换做任何一个人大概都不喜欢吧!只是,那时,她是真心要给他过生日的,每一年她都把他的生日记得真真切切的,却唯独说不出,你留下来吧。我陪你过十二点。这样任性的话。只是……这些话她找谁说去?
憨厚的司机尽忠尽职地驶着黑色farrier缓慢地来到身边,越晨光坐进车,淡弯着黛眉说道:“带我去一个地方。”
司机只是恭敬地点点头便驶着车子绝尘而去,并没有多说什么。
是墓地。
她好久没有来过这里,从母亲死的那一年,从她的丧礼里走下来那一年,从她嫁到宁家那一年。后来的五年里,每一年母亲的忌日,父亲便会说,有阿星就行了。你腿脚不方便,不用多忙活。
其实她是知道的,父亲还是会怪她的,怪她害死自己的一生钟爱。这么大的罪,真是怎么赎也赎不了。
可是现在这算什么?
本不是她的错,却为何只是因为要她心甘情愿,便要她承担这份错?
她走近那块石碑,然后坐了下来,伸出手,触感冰凉,上面的字只有朱红色最触目惊心,也最让人铭心刻骨。
越晨光幽幽道:“其实,我这么爱你们。我本想告诉爸爸,那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他知道了,就又多了一个闹心的女儿。如果,他不知道,闹他心的女儿还是只有我。我想,就算你还在,你也会跟我说,越晨光,省心些,别闹那么多事。那我还是不要说了。只是你也不要怪我,总把你气得头疼,你们想的,我那时真的很不想。我当时有努力试过了,还是做不到。所以才会玩离家出走的。你还有爸爸都别怪我了。”
说完,越晨光微微地靠在触感冰凉的石碑旁,额头抵制笔直的碑线,闭着眼睛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越晨光记得,初中那会儿,有一次母亲当着自己的面撕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本市体校特招生录取通知书以绝了自己想入读体校跑步的心。
那时的自己,总是年少气盛,无法对母亲蛮横的做法予以妥协,唯一想到的反抗方式便是离家出走。总认为把路走到了极端,便是对策。
然,涉世未深的自己,似乎把这个世界看得太小,又似乎把自己看得太大;单纯地想要通过自以为可行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来表达自己的抗议。但生活毕竟不是电视剧,所以它不会在你走投无路,狼狈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的时候安排一个人带你走出困境。
在一个人独走的两天里,在街上游游荡荡,无处可去,像个流浪汉一样裹着单薄的风衣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深夜里,浑身狼狈的自己坐在大街上一边吃着用身上仅剩的两块钱买来的面包一边看着路人来来往往,看着城市一点一点地披上糜烂的灯红酒绿的繁华色彩时,她却迷茫到木然。
马路的对面有一摊买木薯的小档。天寒地冻,于是吸引了很多人去买。越晨光坐在马路远远的另一面看着一个年轻妈妈牵着她的孩子来到卖木薯的老伯伯面前递过钱,拿过木薯然后蹲下来把木薯剥了皮,再吹了吹热气,便小心翼翼地往小孩嘴里送。小孩的脸红彤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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