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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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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你和宁家公子的孩子叫做宁彦曦?”
她点头。
“说来真是好笑。当年,那个孩子出世时,我才看过一眼,小小的一个,皱巴巴的,躺在保温箱里,身上插满了管子。我记得,那位宁家公子也站在那里。呵呵,神祗似的一个人,可惜了孩子却是……”他抬起眼眸看向越晨光,“那时,他是不是告诉你,宁彦曦这个名字是我起的?”
越晨光点头。
“你的孩子出世的第二天,他亲自赶来越家跟我说,‘阿晨如今躺在医院养身子,身边能敞心扉的人极少,她对你还有她的阿姐甚是思念。希望你们能亲自去看看她。当然,阿姐的公司才刚步入正轨,稍有起色,若就这么无缘无故抛下公司业务来医院陪着阿晨小住几天的确不妥。小婿会安排下去,让人暂时看管,不知你的意下如何?’。这么个华贵的人物,一言一语间尽是礼貌谦逊又言之有物得让人不容抗拒。”越定群道:“那时,我便知道,这个冷敏的男人,他懂得为你费尽一分一寸的心思。日后,你的生活也是必定如了你的母亲所愿。”
“爸爸……”她凝起一向淡弯的眉眼“我不知道……”不知道这些年,她总以为他们的关系有所改善,以为自己的父亲已然接受了母亲死去的事实,才会愿意再接纳她。却从来……只是一个,宁唯替自己细细编织起来的,只为圆自己一个亲情浓厚的美梦。
“对不起。请你不要怪阿唯。”她轻声吐出。
“傻孩子。”越定群看着她,而后一生叹息,“是爸爸学不会放下。从来。好好过日子,不要让你阿妈当初的一番心思白费。你也不要再像以前这般任性了,都已经身为人母了,该要好好地把日子过好。”
“嗯。“她点头。
“在宁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我知道,上次你阿姐公司银行贷款的事,你终是帮了她。爸爸替你阿姐谢谢你。”
“嗯。”她再点点头。
“倘若,这次真的进去了,出不来。阿爸这辈子也算活得差不多。去后,大抵你们也会懂我的心思,把我放在你们阿妈隔壁。往后,也有你阿姐,你腿脚不方便,大可不必经常来看我们。只要,过好你如今的生活,我们也觉得安心。”
“嗯。”
“还有最后一件事。若我死后,身后事不用你来操劳。”
“……”她终于端着温凉的眉眼,灼烧起起伏的音调:“嗯。”
是爸爸放不下,放不下当年,所以也就放不下今日。不怪你。只怪岁月的河太沉重。
当天,越定群被推进手术室。几人守在门外。几人坐在手术室外的长廊,几个小时沉默地等待,越晨星的女儿躲在母亲怀里沉沉睡去。透过窗边的风景,云色起起落落。
不知过了多久,灯灭。
二分之一的概率,赌回来一条命。一整天下来,几人终于舒了一口气,越晨星抱着怀里的温言终于不可抑制地哭了起来。丈夫的出轨,至亲的出事还有事业上的不顺心,一件一件压在心头,宣泄不得,如今,终于找到了一个契机,找到了尽情宣泄的出口。
越晨光把纤薄的脊背靠在雪白的墙壁,双手抚脸,终于,重心滑落,满身的疲惫。
阿妈不是我害死的。不是。你却还在怪我。
在自己的父亲进手术室之前,想着这样的话不能说。
如今,却又觉得没有必要说。
终归,人生没有十全十美。
恨一个人,爱一个人,记到一辈子。
两个女儿中,大抵,只有越晨光完完全全地继承了这种性格。好笑不好笑?
远处的街灯静穆而又远大。夜风中拉出萧条的影子。反正都是在散心,去哪里都是无所谓的。走左,走右,都走不出这方寸之地。这个融合了悲欢离合,生老病死的医院。
迷路并非她的所愿,只是一时心情挑逗,分不清现实与臆想。等到真正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仍然怔怔呆在原地,不知何去何从。
生活的偶然。似乎每一次迷路她都能遇到这个叫宁禹的男人。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宁禹,她统共不过是见过两三次。
宁禹走过来:“你好。宁少夫人。真是巧。”越晨光看着眼前这个沐浴在月华之下的端雅的男人,毕露了所有商场上磨砺出来的敏锐气质。
她觉得有些冷,双手插在口袋,边走边说:“你好。宁先生。”
“听说尊君住院了。手术还顺利么?”
闻言,她停下脚步,淡弯着眉眼,侧首看着宁禹,笑:“宁先生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听谁说的?”从以前到现在,我的身份你知道,我的父亲住院你也知道。总爱暗中掌握别人的一举一动,宁家人的通病么?但是,她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而已,值得么?
宁禹大抵猜到她的心中所想,笑得不可置否:“你的身份从来就不是秘密。他没有向外公开,大抵是,没有人敢擅自做主捅出去而已。宁姓当家主母这个角色,包含了多少财和权?”他又说,“很显然,你不及格。作为人妻或是主母。总有一天,你必定会后悔。”
越晨光没有说话。
半晌静默,却听得宁禹轻声笑了出来,幽寂的夜色中格外清晰。
“我还以为你会生气得要用鞋跟打我,又或者难过得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是么?”她转过头继续往前走,说道:“其实我还真有想过。但是,后来又想了想,你这个人总是这么奇怪,我跟你熟么?你为什么总要告诉我些我本来不该知道或者不想知道的事?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看着我难过?”跟你无冤无仇的。
宁禹又笑,真是想象不出这个凌冷的男人怎么总是这么爱笑。
后来,秦初也来到医院看望越定群,坐在一边,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对着自己只是见过一面的长辈,忽然间就感性得红了眼,大抵是,想起了记忆中印象模糊的父亲。她说:越爸爸,你一定要快些好起来,一定要好起来啊。不然宁家媳妇儿铁定难过死了,真的。”
至此,越定群穿着宽大的病服,风烛残年之感,却硬朗的笑容。
☆、一纸言(3)
星期天,越晨光去了庄囹家。
灯光闪烁,木地板很是光滑,白皙的脚赤着,贴着冰凉的地面。庄囹就这么捧着笔记本,脊背倚在沙发,双手在键盘敲敲打打。
越晨光走过去,漂亮的瓷碗,白底,只描着一簇兰花的模样,碗里是浓黑的液体,却是她叫阿秀用了心思,一分一寸熬出来的。她把碗递给庄囹,末了,把今天拉着阿秀给自己挑的保温盒放好,拿过一双毛毛鞋,放到她面前,淡弯着眉目:“注意身体。这个道理我也懂得。你怎么这么不爱惜。有了小宝宝,就该爱自己,也该爱小宝宝。”
庄囹把碗放到面前的玻璃茶几,坐回沙发,捧着笔记本,抬起头,连微笑都静止,不说话。
庄囹是个不会照顾别人也不会照顾别人的人。大抵,从来是单身一人的通病。她以前的世界里,有她奶奶操劳着,什么时候给她做饭,督促她吃饭,什么时候告诉她衣服该洗了。后来,奶奶没了,一个人生活在大城市,每天工作,奔波忙绿,终于一塌糊涂。当然,钟点工人可以承担起这个打理房间的工作。但阿晨不认为,钟点工人会记得提醒她,天冷了要穿衣服,天冷了不要总是赤着脚在木地板里走来走去。厅里的圆木餐桌上摆放着一束很漂亮的百合花,卯足力量盛开的模样真是好看。
“花是莫先生送的。阿晨,你还记得他吗?那个曾在电台把我提携上去的老人。他今天来看我了。”
那个大她二十五岁的老人,风烛残年却又沉稳睿智。
“嗯。”她开口:“这束花真好看。”看到花旁边刚刚停了闪烁屏幕,调了震动状态的手机,迟疑一下,拿起。
全是未接来电:沈兼尘,沈兼尘,沈兼尘……
脑子里实在是凌乱至极,沈兼尘……记忆中的沈兼尘唱得一手天籁之音,单纯,正直……他会帮身边的人,帮他们拿书。
庄囹穿上鞋,放下笔记本走了下来,来到电视机旁边翻找CD;而后,曼妙的音乐撒下整个客厅。
“今早我起床的时候,吐得厉害,便没有回电台。后来,莫先生来看我,拿着百合花,在厨房里给我做饭,但是真是手拙得可以,打破我两个碗,一个碟子了都。”说着,她按下下一首歌的切换键:“他居然记得我的母亲爱听什么歌。呵,连我这个做女儿的都忘了。”
手中的手机又开始震动,屏幕闪烁。越晨光这边一直沉默,终于,庄囹凝了指尖,站了起来,看着越晨光淡弯着眉目,手中拿着闪烁的手机,终究,滞了音。
越晨光转过身,按键接通
说吧,什么事?
什么事?呵,无数个未接来电,仅仅是问一句,什么事?
她循着目光看向庄囹,却看得庄囹摇了摇头。
终于,越晨光笑,一字一顿,吐字艰难:“沈兼尘,你敢毁了庄子,我就敢毁了你,你信么?”
挂了电话,手无力地垂下,她承认刚刚的自己太过于尖锐。
庄囹走过来,把桌上的百合一朵一朵插进放在旁边的水晶长颈花瓶:“前几天他来我这里,我记得那时都已经很夜深了。后来,有人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他便不管不顾,什么也顾不得拿,手机也没拿,甚至身上还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鞋子也顾不得穿,便急冲冲地出了门,其实那天的天气多冷,我单单看着窗外又起夜风又下雪的样子都打寒战。我拿起他丢在地板上的手机回拨回去,是一个女人。她告诉我,藜子一个人在酒吧里喝醉,后来出了酒吧,手机忘了拿。仅仅是因为藜子喝醉了就急得跟什么似的,阿晨……”庄囹挑起目光,忽然从容地笑了一下:“阿晨,我怕了。我开始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孩子……”
从头到尾,春花一场梦,好似芭蕉叶凉。
夜夜笙歌而起,城市盛凉,灯红酒绿。新年的气息愈发地浓重。坐在车上,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宁唯,于是,这样想着,便做了。
“阿唯。”
“嗯?”
忽然又觉得没什么话要说,终于,沉默后,胡思乱想没话找话:“可能下一年的夏天很热。”
那边,宁唯拿着手机,脊背挺直向着真皮黑椅仰去,放下手中的笔,笑了一下,狭长眉目微挑,莹白长指放在唇边,对着坐在会议室里的尹洛栢作出嘘声的姿势。一时,尹洛栢浅笑,放下手中的文件。
“今年的冬天很冷。说吧,怎么了?”
她淡弯着眉目,看着窗外的夜景一闪而过:“你有没有看过谷明道的樱吹雪?可漂亮了,我以后可是要带着小曦去看的,嗯……之前我有答应过他,带他去谷明道过年的。爸爸大抵已经出院了,我想带小曦去看他。”
新年如约而至,年二十八,四处已经开始洋溢过年的气息。年二十九,知道越晨光明天要回娘家,阿秀替着她打点行李,宁老夫人执着她的手,巨细靡遗全说了个遍。如此温柔,慈爱神色,惶恐了小媳妇儿的心。于是,无论她说着什么,小媳妇儿都只执着一方浅笑点头。借着新年喜庆,如此一来,宁唯更是当中最忙的。
凌晨便起,天黑又天亮,也没有回来。直到她走的前一晚,宁唯回到宁家,细雪落了肩,仆仆风尘,两人坐在卧室的沙发处,他的头枕在她的腿间,沉目假寐,依偎的姿态。一时无声,月光静好,她便一点一点地仔细地掸开他外衣的落雪,掸开的雪有些用另一只手接着,慢慢地掌心的细雪有融化的趋势,她起了坏心思,把半融不融的雪沿着宁唯的衣领滑入修长的颈项。一时,寒冷刺激,宁唯睁开眼抓过她的手,狭长双目挑开,眉睫似锦,所有流光都折射出一个点,声音因为惫意而低沉:“阿晨,你乖一点。”
然后,她笑。
后来,看着来到宁家的陈列,眼底下淡淡的青痕,满脸的疲惫,提神的咖啡都喝了好几杯。陈列苦笑:“我还好,宁少从年二十七至今都没怎么合过眼,昨天逮着个空隙,他却偏是开着车往宁家赶。”
如果说,对待两人之间的感情,以前是亦步亦趋的姿态;那么,那时候,她开始想要,珍惜。
这天,晨光柱着拐杖来到庭院处拿着花洒,替那些花浇水。末了,阿秀说,有客人来了。是尹家的公子,也就是尹箬的哥哥,尹洛栢。新年将近,来看一看宁老夫人。回到大厅,便听得尹洛栢跟着宁老夫人在谈话。
只见尹洛栢一身西装革履,坐在沙发上,姿态随意优雅。俨然是贵族教育的气息。玻璃矮桌前放着的描绘了黑山白水水彩图样的骨瓷茶杯中正冒着袅袅茶烟。
“这事的确有点奇怪,宁家那边现在怎么说?”宁老夫人拿着茶杯抿了一口,而后放下。
“也并没什么问题,毕竟如今是宁少当家,只是,你也知道,宁家那几个年纪已老的主儿,说是退出了宁家,也算得上是元老级的人物。他们的话也不能不听。都是些老顽固,难伺候着。”
尾音勾落,眉目间,眼色余光落到越晨光身上。越晨光有些猝不及防,于是只得微笑以待。
见状,尹洛栢起身,微微颔首,就说那言之有物,进退得当的言辞,毋庸置疑,又是一个长袖善舞的好手。他的嗓音礼貌不显疏离,声线低沉:“宁少夫人,你好。”
越晨光也回以轻轻点头:“你好。”
宁老夫人示意越晨光过来坐在身边:“洛栢今天是过来看望我的。”
尹洛栢也坐了下来,笑得温和。
“自过年以来,一直不得空,本来箬箬也应该来的。途中有事耽搁了。”
听此,宁老妇人道:“总有机会的,过年时再来也一样可以。她也还是个年轻孩子,有时候都不会照顾自己。”宁老夫人忽然像是想到什么,便又说:“我记得箬箬很喜欢天堂鸟,昨儿个,我在庭院那温室中看得那天堂鸟开得很盛,就这么任由它败了可惜,不如束一束天堂鸟回去,放在箬箬的卧房里?”
顿了顿,她又转过头握着越晨光的手,端着慈祥而溺爱的语气,温笑着说:“阿晨,和阿秀去挑些开得灿烂的。”
越晨光想想自己并不会挑些什么话,想来宁老夫人想让自己去挑花也无非是想着让自己跟尹家的人交情好一些。再想想身旁还有阿秀,自己不懂,阿秀总懂。寻思着便应了声好。
“我也想去庭院看看那些花,如今这个季节,看看种在泥地里,生意盎然的花草想必也是一种享受。宁少夫人介意带着我去看一看?”
尹洛栢眼里含着温和谦逊,一动一作间,仍是掩盖不了那精明锐利得锋芒。说话间起伏语调一分一寸都掌握得很好。
越晨光自己觉得没什么意见,看看身旁的宁老夫人,她也只是微笑着点头。于是便开口:“好。”
天堂鸟对外界的温度变化十分敏感,太凉,容易凋谢;太热了,容易枯萎。养起来很是麻烦。
对于花,越晨光说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相比温室里的花,她更喜欢养在庭院里经阳光雨露,经霜雪风吹的。起码,不用屈居在那个小小的温室里,一呼一吸,都要经过别人精心设计过的气温湿度。
走在一块快花地间隔出来的行人路,泥泞一路。大概是花丁刚刚来洒过水,泥地湿漉漉的有些滑。这对于没有拿拐杖进来的越晨光走起来有些困难。
阿秀走在前面,认真地选着天堂鸟。
☆、一纸言(4)
这花地实在难走,盛开的花拥拥簇簇,有一些枝叶庞大的甚至延伸出行人路来。越晨光一边艰难地走着,一边有些泄气。心里想着,自己本来就不会选什么花,在她眼中花开得灿烂就好,那还用得着去选那么费事?
思索间,一个踉跄,脚一滑,重心不稳,止不住地往后倒,在她身后的尹洛栢手疾眼快地伸手扶住她。
越晨光紧紧握着他的衣袖,微微地喘息。有种劫后的余惊。
半晌,等着自己气息平稳了,方淡弯着眉目,认认真真地看着尹洛栢说了声:“谢谢!”
尹洛栢轻笑,并没有说话。侧过身子,看着一旁的紫藤花。簇簇连在一起的淡紫色没有薰衣草的那种张扬,却又透露着淡雅。
尹洛栢挺拔的身姿于花丛中,光与影交织,无法言语的,感到难忘。本是个锋芒锐利的人,却又和谐地融进了紫藤花的雅致。仿若是个手握天下权的人,却又像淡薄无欲。有时候,没有欲望的人要比有欲望的人更加可怕。因为没有信仰,他们会执着于追求与寻找。在这个世界,会张扬着他们的利爪,一点一点地把阻挡他们来路的人毫不犹豫地撕裂。
无端地,越晨光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城府极深,让人生畏。
“尹先生喜欢紫藤花?”
许是,在这位尹先生面前沉默无话,实在是让人有些不自在。便随意找起话题来。她记得,之前尹箬做客的时候,宁老夫人曾经这样说过。
“我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不过,我的父亲喜欢。”声音错落有致,始终控制在好听的频率之中,丝丝入扣。
越晨光不知道说什么,于是干笑几声了事。
“听说宁少夫人有金属过敏症?”忽而,尹洛栢又问。
越晨光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呃……对。”
尹洛栢转过身子看着她,目光如炬,眸色淡然:“这种病听说很罕见。凑巧的是,我父亲也有这种病。”
越晨光有些弄不懂他说话的意图,只得“哦”地一声以做回应。她继续微微拐着步子,慢慢地走着。
尹洛栢也走了过去,走着走着,却看到花地上落着一枝天堂鸟。以孤独之势被人遗落一方。大概是阿秀在剪摘是没有注意掉了一枝。
越晨光蹲下身子捡了起来,淡黄色的长裙衣摆拂过泥泞,沾上点点污垢。她倒没怎么注意到。虽然说,她不怎么喜欢花,但是就这么丢在地上任由它萎谢却也实在是可惜。
忽然,越晨光像是想到什么,拿着天堂鸟转过身子,对尹洛栢说:“对了,不如你自己另外选一束去送给你的太太。”
大抵,天下的女人没有哪个不喜欢别人送自己花的。当然,不排除有人花粉过敏的可能。不过,从某一个程度来讲,这个人讨厌的是花粉,却不是有人送花。死板无趣如她,越晨光也喜欢别人送自己花。不过,想起,有人第一次送花给自己的时候,那居然是黄玫瑰,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那都是特别糟糕的经历。当然,她可不敢当着某人面前说这样的话。
尹洛栢笑:“我已经跟我的太太离婚了。”
闻言,越晨光垂下眼帘,一副小孩子做错事的懊恼神情:“对不起!”
“这并没有什么,合则来,不合则散。你说是不是?”
晨光点头。世间少有人把感情看得那么豁绰,起码自己不能,这一刻,越晨光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尹洛栢的确让她钦佩。
但于尹洛栢而言,感情这回事,是早已看淡,红尘之爱,人在面前,屈居为臣,终难免世俗。
一个整日战战兢兢,把你看做是怪物的枕边人,即使帮你生了孩子其实亦不过是因为那一张任填数目的空白支票,这样的挚爱。不要也罢。说来说去,我爱你,你爱我,到最后不过都是为了尘世俗利,鱼水之欢。
静默过后,尹洛栢看着她手背沾着泥巴还不知觉。于是拿出手帕,反过她拿着天堂鸟的手仔细地擦干净。
指尖触碰,只觉得尹洛栢的手很是冰冷,冷得让越晨光有些恍惚,她幽幽地说:“谢谢!”
“没关系。”尹洛栢抬起头。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姑娘。”
越晨光扬起眼眸:“你认识我?”
尹洛栢笑,深邃的目光荡起回忆的清漪:“在你外公的寿宴上。那时,我刚回尹家没多久。学不来在人群中周旋的手段,只能跟在我父亲身后四处张望。嗯……那时无意间看到你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吃着糕点。那般乖巧的模样,我就在想,怎么会有小孩子这么安静的?”
尹洛栢顿了顿,说:“你别这么看着我。虽然那时候我已经十四岁了。我并没有什么恋童癖之类的。一面之缘本没有什么,后来,又过了几年,你的外公去世,按着越家和宁家的交情,尹家作为其家臣之一,随着出席。我记得那天,天色灰蒙蒙的。回去的时候,果不其然下起小雨来。一行人已经在佣人打着伞带领下回去了附近的休息室。而替我打着伞的却是一个齐着刘海,头发及肩,十六岁模样的小女孩。那时她不够高,把拿伞的手举得高高的,总是让我先下一步阶梯,她再跟着走一步。其实,等到我坐上了车,仍然觉得好笑。她似乎是个倔强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敢还是不想,也不开口让我帮她拿伞。我也是个不轻易开口主动要求去帮助别人的人。于是,就这么走一步,再停一步,走完一段台阶。”
是的,即使两面之缘也没什么。只是,眼前的这个人,她因为某人而特别存在,而让自己也想对着她透露着关心。
越晨光抿了抿唇,秀眉紧蹙,仿佛在认真想起来什么。良久,才说:“也许,那个小女孩是我姐姐。我只隐约记得听阿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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