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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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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请交换戒指。”
赢得多少人或真心或不真心的掌声?
白色的纱衣,纤纤手指捧着捧花,就只等着套上戒指。等着尘埃落定。
戒指……戒指
越晨光循着目光,却看到庄囹却在那一刻扶着长椅,一手捂着肚子。精致的庄容遮掩不住痛苦的苍白。她苍白的指尖攥紧着越晨光的衣襟,掌心处,那小巧的戎盒中还躺着一枚价值不菲的戒指,她气息吐呐不均,美目飞白,“阿晨……”
越晨光抬起眉眼,巡视一下静默而待的宾客,同时,不远处,沈兼尘的目光恍若不约而同般抬起,交织在一起,她却注意到,那道目光,注意到庄囹的动作时,眉目间的神采死寂般难看。
沉默,沉默。越晨光拉过她的手,掌心触碰,拿过那个小戎盒,很任性,没有理会,庄囹惊愕的目光。一步一步,缓慢地,走上去。满场的浮雕,满场的觥筹。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这个头发飞长,容颜苍白,执着一方浅笑眉目的女人。干净的鞋子,端雅又齐整的外套。于这个衣香鬓影,烁彩华然的场合极不和谐。极不。
她承认,她任性了。多少年里,她一直任性。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求何?
倘若生命中,一定要出现一场必然,一场成长历练的厮杀盛宴。那么这一刻,能不能让一切都变得坦然?
长河繁花,臆想中的世界不会凋零。永远。
她踏着脚步,就像很多年前,她一个人,走过谷明道雨后的大街。排列齐整的建筑,上了年代的屋檐衔着不掉落的雨珠,还有,青石板上衍长着青苔的气息。
涂锦像一个美丽的新娘,隔着白纱,浅笑。而事实上,那个女子,是今天最美丽的新娘。她的目光有些漂移,如她所说,恍若所有亲爱的人都在,沈兼尘,藜子,庄子……慕良?
那个周身清贵的男人,长身玉立,修长指尖叠在门把,眉目带笑。开门而去。一起离去的还有他身边永远的影子,连风。
越晨光颤抖着指尖,拿出手中的绒盒。打开。蒂爵的戒指,纤细的,荣华的钻石。
这个世间,所有人都值得我们去爱。而我们所爱的唯一一个,皆是因为,他让我们开始懂得如何去爱。
“砰!”诡异的枪声响彻整个宾客厅,一切戛然而止。洇蓝色的戎盒跌落在地。柏金的戒指落于光洁的地面,细碎得听不到声响的跌撞,上上下下,起起伏伏,终于,静躺。
温热而鲜红的液体措不及防地喷洒,溅在越晨光一向苍白的脸上。眼前的景象恍若静止,最纯洁的白,染上最妖冶的红。瞳仁中收缩的倒影:光洁的额绽放着一个狰狞的血窟窿,鲜血流过眉眼,蜿蜒而下,破坏了这个新嫁娘,今生画着最后一次也是最美的一次精致妆容。
“……锦……?”谁在轻叹?
四处已然混乱。尖叫,慌乱,交织在一起。今日邀请之人,名副其实的上流之族,正经的白底商人,享尽世间美好的灯红酒绿,谁会真正经历过命悬一线的枪林弹雨?
☆、一缕衣(6)
越晨光有些茫然,看着眼前的女子像个破碎的木偶,滑落,倒在那个差点成了丈夫的男人怀里。睁着漂亮的眼睛。没有一句话,便是生命的终结。
很多年前,我热爱着这幅满是色彩黑白到了极致的画,时光和寂寞却给了我一个错觉,让我觉得,我是爱上了画中人。
一只风筝,自由自在地飞翔。手里有一根线,阿晨,我有种感觉,我的线,快要断了。真的。
阿晨,我们都太幸福了,是不是?
亲爱的阿晨,今天我多么高兴,我以前就梦见过这样的一场婚礼,漂亮的礼服,温柔的新郎……
温柔的新郎,到此,这个美丽的女人,一生终结之处。毫无预兆。
她那温柔的新郎,穿着漂亮的黑色燕尾服,单脚跪地,抱着她,神情真是淡漠得残忍。那瘫软的两条纤长手臂,划过他的衣角,无力地垂在两侧。
天使要回到亲爱的上帝身边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越晨光抬起眉眼,掌心抹开面容,鲜红的液体混着泪水,腥而咸。混乱的场景,毫无意识地,被不知名的人推推撞撞,一团人潮人涌的天空。越隔越远,张着嘴一句话也喊不出,看到尹箬缩在长椅下方,尹洛栢护在她身上;看到一旁的沈兼尘;看到一旁的庄囹因着血腥味,终于忍不住,捂着小腹,扶着柱子干呕起来;看到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争着抢着逃命……
她本该转身,本该融入人群之中,却,在那一刻,抱头,蹲下,指尖抓紧长发,尖叫,压抑不住心里冒起的怪异感觉。
下一刻,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平缓而富有节奏的心跳声。这个男人在这场血腥的屠杀之中,为何仍然淡漠冷谲得像一个不死之神?
宁唯低下头,轻吻她散乱的发,“傻阿晨,一滴泪也不能流,听到没?”
她的指尖缠着他的衣角,无法松开。如一根浮木。声音哽咽,终于忍不住尖叫着大哭了起来。祭奠,又一个生命的离去。
“你……唉……”耳边是若有似无的叹息,他伸手将她抱了起来。
命中克星,大抵如此了。
于此同时,谷明道一时花雨,男人坐在搬出来摆在树下的竹櫈子,挽起衣袖,露出半截手臂,莹白长指,执着纤长的竹制茶夹,烫杯,洗茶……所有的动作从容好似黛色幽远的山水画。
把刚刚沏好的清茶放到对面的老人面前。清若碧玉的液体燃起袅袅热水,盈满茶香。
老人接过茶,脊背向后靠在竹制的摇椅上,说道:“你说的对,二十六年前,当年还在世的宁老夫人曾经抱过一个刚出生的婴孩来到越家。凑巧当年林荔生第二胎,婴儿因为脐带缠颈,生出来的时候早就已经死了。”
男人执起杯,抿了一口,淡漠眉目晕开:“这个孩子倘若没死,她的本名应该是叫阿晨的,对么?”
老人不可置否,接着说下去:“那时的光子被宁老夫人抱过来那天,下着大雨,裹着简单的红杉布,大抵刚出生没多久,皮肤看上去皱巴巴的。过了几日便是宁老夫人和尹家当家来到,尹家的妻家是宁氏的旁系,这孩子是尹姓与其小姨子乱伦生下的,见不得光。传出去,莫说尹家会受损,在当时台湾那边的宁氏叔伯已经有蠢蠢欲动之势,倘若宁家因为此事失去了尹家这左膀右臂亦是估计不到后果。迫于形式只能把孩子送走。林家和宁家虽说是莫逆之交,但其实大多数时候是林家依附宁家。当时,宁老夫人跟我们说过,这孩子以越姓的名义,长大后,配给宁氏子孙。这样既保全林家也是安抚了尹家。后来,又不知因何,阿晨慢慢长大,还在世的宁老夫人却竭力阻止阿晨嫁到宁家来。想来,应该是宁氏和尹氏的间隙越来越大。”
一串时光过了二十载,只道是今年光景不负当年事。
一躯血肉,养了二十年,从自己握着小小的手让她跟着自己蹒跚走路到如今拄着拐杖,搀扶着自己雪中散步。说是没有一些父女情,如何能信?
以为只是养着一个林家和越家的保命符,不必多安几分心,但是,是不是真的就不用多安几分心呢?倘若真是如此,当年的妻也不会在电话里满眼疲惫地对他说,定群,把她找回来,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好好地过日子呢?她想干什么就让她干什么。终究,那样对她,她不如意,我们这样逼迫她也不见得我们有多如意。真是不知道为了什么。
“不管如何,宁姓和尹姓之间,有太多的牵涉,所以,我希望,您能永远永远保住这个秘密,如此看来,宁家众人中尚不知道阿晨的身世。”男人坐在越家的庭院那棵杏花树下,神情淡淡漠,如是说。
年长而繁茂的桠枝探出围墙,沾了樱和雪花。门外,还贴着新年贴上的对联。红底黑字,娟秀饱满。
所谓的,生活的韵致。大抵,如此了。
一天的时间,所有人的命运都开始转变。启动的齿轮在不停地转动。财经,娱乐,电台……都疯了似地报道这场谋杀,众人的猜测纷纷,终究躲不过两个字,“情杀”。秦家太子爷,美妙的,惊艳的杀人理由。
警方介入,却迟迟没有进展。两方人物,一方是宁姓,一方是秦姓,无论是白色的力量还是黑色的力量,都带着巨大的毁灭性,处理稍有不慎,都会让s市的整个经济枢纽乃至于整个商界及地下交易市场风云涌动。
一场年少的梦,最不容易醒,烟光雾薄,很是美好。美人,终其一生,出生,长大,死亡,于是,只剩下一块墓碑。
终于,当墓碑的热度一点点地变得荒凉,仅仅是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是无疾而终,却叹,无人再来怜惜,缅怀佳人。
站在朱红色染字的墓碑上,李慕良说:“死者已矣。”死者已矣,生者还生。
那时的越晨光就站在落了雪点缀的碑前笑,手里拿着不久前涂锦给她的画,画中那个美丽的少年,担着神的称号。
她把画摊开,而后,迎着风撕开。对折,再对折……直至化成碎片,手起手落,漫天的碎片,像雪花般,终于散落。
亲爱的朋友,就当是给你那死去的身体,死去的爱情,最后的一份祭奠吧。若真的存在来世,若真的有来世……不要再爱上画中人了。傲慢的那罗基索斯,绝世的容貌,却永远只会孤芳自赏,所以注定他爱上自己或是只能爱上自己,最后,孤独死去。
“慕良,有一个人爱上了另一个人,然后,等了他十年,后来,十年过去了,于是,这个人还是等不到另一个人,结局,也就这样了。”
也就这样了,从来爱是长生殿,梨花片片零落皆是忧。
雪落了眉目,染上一层薄薄的银霜,晕开,入骨的苍茫,他笑了一下:“很失望是不是?阿晨,我让你失望了么?或许那天我带她走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又或者她从不认识我,今时今日,她还是她,我还是我。可是阿晨,怎么办呢?今时今日,我还是遇到了她,但是我还是我。”还是那个躲在阴暗巷子里跟流浪狗抢水渠里被丢弃的食物的我;还是那个年少时躲在洛杉矶某个贫民窟里独自仰望着外面世界的我……后来,一个机缘,多了一份幸运,享得一份暖色而已。
越晨光看着,一时,淡弯着眉目:“慕良,我不信是你要涂锦姐死的,我不信,真的。但是……”但是,她轻叹:“你真是个无心之人。”
“你说得对,我披着人皮,却藏了一颗兽心。”
呵,无心之人,终究担不起难得情深的美名。我一直在想,这么多年,心心念念,剩下的唯一一颗人心,系在了谁的身上?谁的身上?
记不清了。
阳光很剧烈,转眼间的阳春三月。庄囹的肚子已经微微突兀起来,不再用任何牌子的化妆品,简单的素妆,头发也只是简单地束在身后。但是孩子胎位不正,有滑胎的现象,医生建议自然流产,她不想,于是大把大把地吃药控制,但还是有轻微出血的现象。可能药物吃得太多,整个人也变得乏力,提不起劲,偶尔,也会搬一张凳子,来到阳台吹吹风,削好铅笔,打开笔记本,想到什么写什么,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一片空白。工作没了,于是便呆在家里,偶尔也会很笨拙地学一下做菜,如此一来,虽说不至于照顾自己很是周到,但还不至于手忙脚乱。辞退了钟点工,开始操劳起生活的一切琐事。比如说,戒烟戒酒,电脑也不常用,偶尔网上匿名接了一下文字工作,赚一些小钱。活得越是实在,却越是觉得飘渺。
很多时候,她都在想,倘若那一日,阿晨没有从自己手中接过戒指,那么,毫无预料般,看着子弹擦过,直直射入涂锦的额间的,感受那么温热的液体全都溅在脸上的感觉时的自己会作何反应?但其实,多想无益。
☆、一缕衣(7)
庄囹当然知道,阿晨总是在小心翼翼地照顾她,从一开始地偶尔才来坐一下,到现在的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每一天晚上都要打一个电话过来。这个傻姑娘,总是把别人的事看得任何东西都要重要。这样很好,但是又觉得不太好。涂锦姐的死,留给阿晨的不仅仅是阴影。她只觉得,阿晨这个傻姑娘,本来安安静静的眉眼却更加地,多了份战战兢兢的窥探,给人一种错觉,阿晨害怕再经历这样的情景。
有一次,她端起越晨光为她熬的滋补汤药,笑道:“阿晨,我不是小孩子。你不用这么来照顾我的。”
她却沉默,一向淡弯的眉眼看着她,温凉又认真的语气:“你若能找到这样照顾你的人,我便也不用做这些事。”
后来,她坐在阳台,看着沐浴着阳光,梳着有些凌乱的头发,说道:“阿晨,我打算搬家了。”
在一旁帮庄囹拍打着拿出来晒的棉被的越晨光动作顿了顿,越晨光终于温淡着眉目问道:“嗯,搬去哪里?”
“一个小镇,我奶奶的家乡。那里环境好,而且,没了工作,到时候孩子出世,什么地方都要钱,把这个公寓卖了也好。”
越晨光转过头,看着她:“沈兼尘知道么?”
庄囹摇头:“我跟他说,孩子早就打掉了。但是阿晨,其实我舍不得。没了爱情,但是假如我还能拥有一个世界上跟我血脉相连的亲人,会喊我妈妈,不会离弃我,慢慢地依偎我长大,偶尔调皮,会被我教训。这样,我还能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完满的。”
越晨光没有说话,只是认真地看着她,良久,说道:“庄子,连你也要走了么?就像六年前一样。”
庄囹走过去,深深地抱过她,笑:“阿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总不会想以前一样,骑着自行车不管不顾地驶过弯道的斜坡,也不能看某个人不爽,就去砸了他的火锅店,又或者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山顶上鬼嚎鬼叫,长大了,自然就变得世俗,也变得容易生活。如今的你会很幸福,以后也必定如此。所以,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至于我,莫先生,还记得他么,那个总爱给我下厨又总是打破我碗碟的老人,他会陪着我,回家。”
秦家。
窗外的樱吹雪凋零到了极致。几个得力的手下守在病房的门口,听得有节奏的脚步声,看见来人,都恭敬地微微低首,齐声道:“慕少。”
在病房内的秦叔听得动静,走了出来。
见到秦叔,李慕良停下进门的脚步,看着秦叔开口道:“老爷子怎么样了?”
秦叔出来,关上门,压低了声音:“情况很不好。医生说了,也大概在这两天……”
李慕良了然,漂亮的眸色似有什么暗影在浮动,可惜一闪而过,叫人再仔细看着些,却又早已平静得无波无澜。手下开了门,李慕良进了病房,其余都识趣地守在门口。
病房内的光线很暗,且寂静得连床上的老人费力呼吸得气息都听得到。李慕良走过去坐在病床前的椅子上。秦老爷子闻得动静,睁眼,看到意料之中的来人。刚想开口,却止不住地几声病态咳嗽。
说起来,还真是岁月催人老,硬生生把一个君临天下的霸者摧毁成风烛残年的老人。病危了,却一点消息也泄露不得,不能去医院,于是,每天,国外的,国内的,不少医生被秘密往秦家送,却终究,油尽灯枯。
“刚从本家回来?”秦老爷子看着眼前这个早已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孙子,声音浑浊低沉地说道。
李慕良看着老人,伸出修长指尖,替他掖掖被子才开口:“放心,秦家的事我会处理。”
闻言,老爷子想笑,却因着这病实在是费尽力气:“你做得很好。只是,你做事从来不给自己不留余地,将来,如果你想要摆脱秦家,怕是不易。”
李慕良抿了抿唇,淡淡开口:“你有想过让我离开秦家么?”
秦老爷沉默,而后,才开口:“一开始没有,到了后来,却是天天盼着你跟阿初两个人能摆脱秦家。说到底,是我对不起华兰。”
庄囹去到厨房给快熬好的汤添盐,拿起旁边的碗用汤勺盛了一些汤进去,尝了一下,笑着把碗放回原处,盖上汤盖,边走出来边笑说道:“阿晨,今天是我第一次学煲汤,一会儿好了你先喝一碗再走,我……”然而,她站在厨房门前,滞了音。
越晨光转过身子看着她,依旧淡弯的眉眼,举起手里的手机晃了晃,忽然笑了一下,轻声问道:“刚刚有条短信发到了你手机里,里面说,钱已经到账,底片我已删除。呵……庄子,你告诉我,什么意思啊?我怎么读不懂呢?告诉我,把那些敏感的底片曝光的不是你,不是你想要嫁祸给藜子,甚至不惜毁了自己向媒体泄漏的你自己敏感照。”
她走近一步,看着庄囹,手里的手机越握越紧,一字一句逼问:“你真是很爱沈兼尘啊,不惜毁了自己前程,毁了自己的名声,只是后来为什么又要放弃了呢?是因为你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藜子的一条命,你心不安,你受了良心的谴责?还是因为你发现沈兼尘没有爱过你?你后悔了?可是那又怎样?你后悔了?藜子也不会再回来了,庄囹从头到尾,你都说你离不开沈兼尘,你到底离不开的是沈兼尘还是沈兼尘照顾你的感觉?我会记住今天,我选择了信你,我也是害死藜子的帮凶;庄囹,你也要记住今天,我放弃了你!”
越晨光回头,把手机放回玻璃桌上。庄囹慌乱着跑过去抓住她的手,越晨光只是微笑着淡凉的眉眼,狠狠地甩开她的手,语气决绝得不像曾经那个温软安静凡事无所谓的女子:“庄囹,如果,你曾经真的在乎过这份友谊,如果你真的曾经怀念过你,我,藜子的那份友谊,那么今时今日你便不会落得这样的境地。我此生唯一后悔的就是选择相信了你,庄囹,藜子是被你跟我逼死的。”
语毕,越晨光开门离开,甚至连脚下的毛毛鞋也忘了换。
庄囹急切切地跑过去,对着紧闭的门,再也忍不住尖叫,哭了出来:“阿晨!!……”
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所以后面走的每一步,没有一步是对的。这时上天恩赐的惩罚,对么?孤独一生……
“当时,我知道他们对华兰下手,华兰刚生了你,她哭着跑来告诉我,她说她的孩子丢了。这些事我自然是知道的,可惜那时,以你父亲跟秦家内部的情况,我根本就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你父亲,而我也一直找不到你。后来……后来我差人送华兰到国外时她已经变得有些神智不清了,我就在想把华兰藏在国外,保了她余生衣食无忧亦是好的。可惜,你父亲最后还是找到了她……”
讲到这里,秦老爷子似乎说不下去了。说到底,也是自己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李慕良打断他:“都已经过去了。”
华兰。
李慕良的生母。
说实在的,华兰死的时候,李慕良已经是个十二岁的少年了。那时,因为他刚出世便被有心之人抱走,根本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然而,从留下的照片看,李慕良对自己的母亲唯一的印象就是,容颜如水温润,并且时常爱笑。这让他偶尔想起与她像极了的……呵,终究,往事再也不可知。
秦老爷子的双眼浑浊,借着光线的阴影看向李慕良。无论怎么说,这个孩子,是秦家辜负了他,没有让他进族谱,没有让他跟秦姓,外界看来,再风光也不过是个不明父母的外姓子。
李慕良起身,看着他:“你养我十多年,我护你周全,护阿初周全,护秦家周全都是应该的。不管如何,终归,你还是给了我姓名,李慕良。不是么?所以,这些你都不用担心,安心养病。”
“阿初还是个孩子,现在她还不知道你是她的亲哥哥,喜欢追着你跑,倘若……”
“你放心。我有分寸的。不管是叔叔或是哥哥,始终会护她周全。她还小,不懂得情爱,才会把对我的依赖当成是喜欢。”
秦老爷子闭上了眼睛。末了,说了最后一句话:“如果找到一个自己想要保护的女孩子,千万不要放手。秦家,不要也罢,自己的幸福才是最重要。希望这句话我不会说得太晚。”
闻言,开门的动作戛然而止。修长指尖触碰到房门的把手,处处皆是冰冷,冷得让李慕良有一种呼吸低迷的感觉。良久,才答了一句:“好。”
门终于关上。
“初小姐呢?”
良久,李慕良眼风扫过一旁看守的人,目光犀利。
“初小姐没有回本家,所以暂时还不知情。”
李慕良迈步,临走了,开口:“先别跟她说,阿初还只是个孩子,老头子又是她仅剩的亲人。让她知道,以她这么冲的脾性怕又要惹出很多事来。多派几个人暗中跟着她就行。”得到指示的手下识趣地点头。
☆、一缕衣(8)
越晨光走在喧嚣的马路旁,脚下的鞋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丢了,赤着脚,冷风吹得刺骨。有学生,有商人,有妇人牵着小孩子在马路边等候绿灯。年轻太太一手抱着趴在自己肩上睡着了的周岁的儿子,一手讲着电话。拿着手机的手里还拿着几袋食物。她说话的语气越来越急促也越来越不耐烦。红灯开始闪烁,年轻太太抬起头匆匆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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