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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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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被高原这么一说,有些发呆,这才想起自己刚才的确有些失态,沉默半天,这才冷冷道:“我跟傅山过来,一是通知你荀宗文已经调到你骑兵营的事情。二是传一句高夫人的话给你。”
  高原,“高夫人有话要说?”
  小红,“高夫人说了,这回你要随大军去打通、杞、陈三县,这三个县虽然都有明军,但军力不强,打下来应该没什么问题。快去快回,不要耽搁。更重要的是,若有缴获,金银财物尽管拿,但女人不能碰。我高家男儿,不能学别人拿女人不当人看。”
  高原肃然道:“那是当然,我高原虽然不是什么人物,却也做不出这种肮脏之事。”昨天晚上,他同荀宗文谈了许多,也了解了闯军是一只什么样的队伍。每次战斗结束,闯军都要劫掠地方,除了财物,女人是最受大家欢迎的战利品。在高原看来,军队杀敌很正常,但不能在女人身上犯错。
  听到高原应允,小红仿佛舒了一口长气,转颜笑道,“我就说,高原不是这种人。高夫人的担心没有道理。”
  高原看到这个女人乍怒还喜,只觉头疼无比。女人,果然是一种不可理喻的生物呀!
  “你吃饭没有,要不在我这里吃了再走。”不管怎么说,还是早点将这个小姑娘送走正经。同她说了半天话,高原感觉身上的病又重了几分。
  “当我是在你这里蹭饭吃的?”小红突然伸出小拳头在高原背上擂了一下,“算了,看你可怜,你这身盔甲还是我来帮你穿吧。”说这话,手就伸了过去,动作比傅山还要麻利上几分,“不过,你也需要一个亲兵。高原,要不……这回去通许你也……也刘一个女人在你身边侍侯饮食起居?我不会生气的……”
  “你生气?”高原大觉奇怪,“你生气什么?都说了,这里是军营,不能有女人的。”
  “你这个傻子。”
  还没等高原回过神来,背后小红就将头靠到他的背心上。虽然隔着厚实的铠甲,依旧能感觉到那具娇小身体的温热。
  风呼呼从帐外灌来,将小红的头发都吹散了,细丝飘动,让高原脖子发痒。高原身体一僵硬,一个声音从心底升起:这个小姑娘喜欢我,这个小姑娘喜欢我!可是……可是我好象不喜欢她呀……这可怎么好。
  但是,我从来没搞过对象,鬼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这个小红也不错,挺漂亮的。
  可是,妞妞怎么办,她对我又这么好。
  哎,按照年龄来看,小红好象更适合我。就是脾气坏了点。
  “我不要女人服侍。”高原僵直着身体说,语气中居然有些发狠。
  “看你急得,满头都是汗水。”小红扑哧一笑,放开高原,又从怀里掏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珊瑚珠,黄得耀眼,上面串了一根红线:“蛮子,我叫你蛮子好吗?你头发这么短,没办法穿发簪。我问夫人讨了个珊瑚珠,看能不能帮你将头发系上。嘻嘻,我老家的羌人都在头上栓这么一个东西,挺好看的。”
  “这个……我不是蛮子,也不是羌人。”高原有些赌气,心中却一阵发甜。
  “不许动。”小红站在塌上,帮高原将头发拢成一堆,把那颗珊瑚系了上去,又从怀里掏出一只小铜镜递过去,笑道,“很好看,你照照。”
  “很丑,像个女人。”
  “你是蛮子,本来就丑。也只有我……也只有我能看上你……”小红虽然大方,此刻在高原面前说出心里话,却也羞得浑身发热,慌忙从塌上跳下来,一阵风逃了。
  “好看,很好看。”黄镇大赞。
  “很黄。”王滔话少,只说了这么一句。
  而应宝则看着高原的脑袋发呆。
  “难看,傅山,帮我取下来。”高原很恼火。
  傅山忙跑过去,“将军,这东西很不错,一两珊瑚一两黄金。”
  “这么值钱?”高原有些吃惊。
  吃过早饭,队伍也准备停当,分作前后两队。前队是骑兵,高原亲自率领。后队是那四百名降兵,一长溜骡车,车上全是干草、饲料、器械,荀宗文带队。
  因为辎重太多,队伍走得却不快。高原有些烦恼,看来,骑兵这兵种也挺麻烦,对后勤的依赖也很重。饲料、甲具、辅助人员一大群,这四百个降兵还不够用。说什么骑兵是机动力最强的兵种,狗屁!
  一场战斗不要后勤无所谓,每次如此无疑天方夜谈。
  训练了这么长时间的队伍,总算有仗可打,内心中不免有些激动。
  有一个坏消息,同行的还有刘异地的中军前标三千人。刚才小红过来说,闯王的意思是让高原先配合刘异地把通许拿下,这地方是个战略要点,城里新近驻扎有两千官兵,装备和训练都很好。
  领军的虽然是丁启睿手下的一名大将,但真正掌握部队的却是高原的老朋友甘霖。
  知县甘霖最近日子过得不错,很得丁督师信任。
  (PS:这两天估计是有道友度劫,天雷隆隆,狂风暴雨,电脑都不敢开。就发这点吧,请谅解。顺便求点推荐票。谢谢大家!)
    第二卷 烈风 第九章 先锋
     更新时间:2008…11…2 19:58:21 本章字数:5006
  高原的屁股在马鞍上挪了挪,将头盔摘下,顺手扔给身边的傅山。汗水顺着额头滑下,在沾满灰尘的面颊冲出一道道黑色痕迹。已经是中午,天上依旧是一成不变的烈日,那颗太阳在两个时辰前就已经定在头顶,许久也不肯移动一步。没有一片浮云,瓦蓝而深邃的天穹如同静止,若不是有一只灰鹤在远处的芦苇上划过,他还以为自己正置身于一张刻板的图画之中。
  恭敬地接过这顶已经被无数双手磨得发亮的铁盔,傅山小心地看了身边的这个骑兵营统帅一眼。这个自己名义上的上司身材魁梧,一身肌肉虽不惊人,却匀称到完美的地步,光滑黝黑,仿佛有一根糅合了火药的引信,只需一点火星就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这都是一个久经沙场的骁将。不过,同大多数粗鲁不文的将军们不同,高原却有着一个光滑的额头和一张线条柔和的脸,若皮肤再白上一分,倒有些像朝廷中那些仪表堂堂的公卿。
  回想高原的一手好字,尤其擅长当今正流行的馆阁体。这东西可不是一个武夫靠一两年工夫就能学会的,没个十年八年下来,连门都入不了。而馆阁体则是进士们制举时的必修功课,不是圈中人,只怕连这个名词都没听说过。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这个高原以前究竟是什么人?
  傅山甚至怀疑这个军中主将在造反做贼以前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士子,只是在无奈从贼之后心中羞愧,这才隐名埋姓。
  只是,他说起话来却十分粗鲁,不像一个有学问的人呀?
  又偷偷看了看高原,傅山心中更是疑惑。
  说起来,傅山自从被革除功名之后,对朝廷已经没有什么忠诚。他学问即深,对事物的看法同常人有了很大区别。对他来说,朝廷和起义军无所谓好坏,反正都是一群相互厮杀的暴力集团。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团体。谁胜谁负同他也没任何关系。
  目前最要紧的是保护好自己,如果可能,尽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吧。千秋之后,只要能在史册上留下傅山两个字,吾愿足矣,管他是好名还是恶名呢。就眼前来说,还是尽力讨好高原吧,在闯军中,也只有他能依靠。未来……未来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
  现在的高原眉头紧锁,一张脸黑得快要滴出水来。
  从老营出来已经是第二天了,队伍走得极慢,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军队在路上走上一整天,早累得不行。偏偏身边还有一个讨厌的刘异地。因为通许的地理位置重要,是连接南北的枢纽,闯王有意先拿下这座小城,随便报上次被甘霖反间计暗算之仇。因此,李自成将高原这只战斗力强悍的骑兵也挑拨给刘异地。
  此次战役以刘异地为主,高原为辅。
  刘异地本来就不爽高原,现在逮到这么一个机会如何不报复回来。从昨天开始,他就不断给高原找麻烦,弄得高原不胜烦恼。二人常常是一开口就会吵起来,索性闭口不言。
  实际上,高原的骑兵还好,那四百个降卒人人都于刘异地有仇,双方的合作也非常不愉快。最重要的是,刘异地的队伍军纪极坏,一路前进,祸害地方,什么事情都敢干。昨天晚上,大军宿营在一个小镇上。高原勒令军队不许骚扰百姓,所有人都住在街上。
  可刘异地管不了这么多,直接将军队开进老百姓家里,将房子全占了。至于老百姓,通通给我赶到街上去。
  这个春天白天虽然很热,但一早一晚却是极冷。看到在屋外冻得瑟瑟发抖的百姓,高原心中不忍,让士兵们将棉衣借给百姓。
  如此一来,高原军却被刘异地的人笑话成傻鸟。
  看到刘异地军在屋子里吃香喝辣,高原的骑兵都有些军心不稳。无形之中,高原的威信就这样被一点点削弱了。
  当然,也有百姓没被赶出屋子,前提条件是:女人、年轻、漂亮。
  一夜下来,整个小镇发生了十起女人投井自杀事件。
  真想不顾一切杀了这该死的刘异地啊!
  当然,这不过是想想而已。刘异地有三千人,自己只有八百骑兵和四百辎重兵。真动起手来,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消灭刘异地队。但那些骑兵未必会听自己的,整个河南全是李自成的队伍,这一带全是无遮无挡的大平原,自古就是河南的膏腴之地。就算侥幸得手,也无处可逃。再说,现在还不是同李自成翻脸的时候,依照傅山的计划,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自己还需要李自成这杆大旗为自己挡风遮雨。
  现在的高原一无兵,二无地盘,三无名分大义,标准的三无人员,盲目独立单干,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真是一个憋气的日子!
  大军前行,车碌碌,马萧萧,又是一个无风的艳阳天,人和马的汗臭在空气中弥漫开去,熏得人难受。
  高原伸手在鼻子前扇了扇,却扇不出一点风。
  “将军我来。”傅山赔笑着从袖子里掏出一把折扇,殷勤地在高原脑后扇着。
  略带热气的春风在面庞上刮过,但这片刻的凉爽并没有让高原冷静下来,心情还是一片纷乱。胸口反被吸入的带黄尘的空气呛得发闷,“傅山,探马有消息没有,我们现在离通许还有多远?”
  傅山:“探马都出去快两个时辰,还没有消息。我们现在离通许还有六十里。若不管步兵,快马突袭,一个时辰就可攻到通许城下。”
  “快马奔袭?敌人估计已经得到我军进攻的消息,多半会固守不出。这样一来就麻烦了。”高原忧心忡忡。
  正心中烦闷,那边却有一个将军哈哈一笑,“高将军兵虽不多,却都是我军选拔出的精锐,要拿下小小一个通许当然不在话下。我看,这次打通许,根本就用不着我中军前标献丑。高军的威名足以吓退甘霖那狗贼。不过是两千官兵,在高将军眼里不过是小菜一碟。”
  说话的正是刘异地,他没穿铠甲,光着膀子坐在马上,一身肌肤被酒精烧得发红,身体也不住摇晃。从早晨起床,他就不停地喝酒,一张青灰色的脸显得更加惨白,右脸那条伤疤好像也肿了起来,尺寸大了许多。
  高原正要说话,旁边的傅山一施礼:“刘将军,骑兵怎么攻城?闯王这次派我军过来,担任的不过是侦察,协助和威慑的作用。马又没长翅膀,也飞不进通许。”高原手中这只部队并不完全属于高原一个人,其中还牵涉了很多人的利益和命运,王滔、荀宗文、傅山……看刘异地的样子,大概是要高原带部队去攻城,只要这只队伍在城墙下消耗殆尽,高原众人无兵无权,不过是几只蝼蚁。
  “哦!”刘异地脸上凶光一闪。
  傅山又道,“攻城的事情还得麻烦刘将军,我有一计……”话刚说到一半,傅山谄媚的笑脸上已经中了刘异地一拳,顿时从马背上摔了下去,滚了一身黄土。
  “***,我倒想起你了。你不就是那个俘虏吗,上次没杀你,居然跑到我面前鸹噪,活腻味了?老子杀了你。”刘异地轻蔑地看了地上的傅山一眼,从身边的亲卫手里接过那根两米长的铁棍,就要动手。这条棍子通体晶亮,尾部用麻布裹了一米长用着握手,顶端是一个六棱形的金瓜,上面长满尖刺。重约百斤,这一棍下去,傅山只怕要变成肉酱。
  高原大怒,手握刀把,“刘将军,傅山是我的人,要教训还轮不到你。”
  刘异地呸地一声,“一个俘虏,杀了就杀了,怎么,高将军还想花钱赎人?”
  正在这个时候,坐在地上的傅山突然站起来,指着远方叫道;“二位将军且慢动手,探马回来了。”
  所有人都随着傅山的手指看过去。
  只见,远方的地平线上起了一道黄尘,三骑呼啸而来,猛地闯进这副静谧的画面中。
  “砰!”为首的那个武士从背手扯出一支火绳枪对着刚才还在空中飞翔的灰鹤射去。
  血花迸射,羽毛纷飞。
  还没等灰鹤落下,那武士策马冲去,伸手一捞,正好接住落下的那只大鸟。
  这一手干净利落,枪法、骑术都配合得天衣无缝。
  半天,几千条汉子同时喝起彩来。
  提着带血的灰鹤,领头那个骑士得意扬扬地跑过来,在马上一躬身,“回高将军,第四队百夫长黄大牛前来禀报,通许之敌已全体出动,正在前方四十里处结阵,大约有一万人。”黄大牛这个人以前在老家饿得狠了,平时就爱玩火枪打猎充饥,来到高原队后,因为火药、枪弹随便用,射术大进,是军中一等一的神射手。
  “啊,怎么这么多人?”高原有些吃惊。
  “回将军,敌人除了有两千正规军外,还征发了八千乡勇。”黄大牛稚气的面庞上沾满了灰鹤身上的血汁,星星点点,如同长了个大麻脸。
  “敌人很多呀!”刘异地阴阴一笑,提气大喝,“传我将令,就地扎营。”
  高原大惊,“刘将军,敌人好不容易出城,正是决战的好时机,正该一鼓作气击溃他们,为何停了下来。”
  刘异地仰头一笑,“我是主将,我说不打就是不打。敌人那么多,我只有三千人,去了也捞不到好处。高将军若想打,自去就是。”
  高原还想说什么,地上的傅山已经爬上马背,他张口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向高原做了个眼色,“将军,不如我们骑兵先打过去。”
  高原点点头。八百骑兵对一万步兵,一比十一,有得打。不过,好不容易等到敌人出城,怎么说也要打一下。通许他是很熟悉的,虽然城墙不高,但要靠他和刘异地的军队,只怕短时间也拿不下来。
  想到这里,高原立即调整好队伍,自己带八百骑兵冲敌人方向冲去,让荀宗文带着辎重随后跟进。
  这是高原训练后的第一战,正好检验成果。不过,敌人这么多,胜负还是个未知数。高原不禁有些担心。
  路上,傅山见高原用疑惑的目光看着自己,解释道:“将军,那刘异地不安好心,想得就是用城墙来消耗我军实力。我军也不过千余人,若去攻城,只怕两个时辰下来就打光了。他刘异地等的就是我军打光,好接收我们的军马。现在好不容易等到敌人出城,怎么说也要去搏一下。再说,我军全是骑兵,装备精良,士气高涨。敌人虽众,良莠不齐,要拿下他们还是很容易的。正是将军立功的大好时机。”
  听傅山这么一说,高原笑道,“看来,我军无论如何都会取得胜利,好,我们去会会老朋友甘霖。甘雨声呀甘雨声,老子来报仇了。你小子居然狂妄到想吃掉我这只骑兵,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其实,甘霖并不知道高原这只骑兵的存在。自从左良玉的骑兵在上次被消灭后,整个开封地区的明军都变成了瞎子。就他所得到的情报来看,来打通许的也不过是刘异地的三千步卒。一万对三千,又是主场作战,乡勇们保家卫国的情绪异常高涨。
  甘知县信心十足。
  高原的骑兵不紧不慢地向前推进,沿路不断放出探马。
  “敌离我军四十里。”
  “敌军距我二十里。”
  “敌距我十里。”
  “敌军已在子羽墓前结阵。”
  ……
  “慢慢加快马速,保持队形。”
  “前队,中队,后队保持距离。”
  “前队,黄大牛,持枪,装弹,点火。”一片火石敲打声。
  前方是一片乱葬岗,一片不大的松林。松林前黑压压一片人头蹿动。
  “轰!”一颗炮弹划过天空朝高原射来。
  “保护将军。”一群人骑马挡在高原身前。
  “啊!”炮弹落地,瞬间弹起,将一个骑士连人带马打得粉碎。
  “不许乱,保持队型,擎旗!”
  硝烟中,红色“高”字大旗猎猎飞舞,将整个天空占满。
  **************
  “应该打起来了。”刘异地侧耳听着炮声。
  “将军,我们在哪里扎营?”一个亲卫上前请示。
  “扎什么营?”刘异地脸上的伤疤活泼地扭动,“我们去通许。现在的通许应该没有一个守兵。哈哈,让高原去啃骨头,我们绕一个大圈去通许城吃肉。”
    第二卷 烈风 第十章 阵谈(做了点小修改)
     更新时间:2008…11…2 19:58:21 本章字数:3516
  “居然有炮,也不知道有几门?告诉黄大牛,不要乱。”高原眯着眼睛看着前方。敌人的炮威力不大,用的也不是开花弹,就算弄到队伍中也没什么大不了。高原的骑兵队型并不密集,马与马之间相隔两米。一个直径半尺的实心弹丸要想准确地射中马上骑士并不容易。最多起到震慑作用。
  “报,敌人只有一门小炮。”斥候的眼力非常好,虽然两军相隔甚远,却在第一时间找到炮位。
  “才一门,不理它。”高原淡淡一笑,“敌人一万,我军八百又全是骑兵,这回还真是碰到一个大家伙了。傅山,说说你的看法。”
  又是一枚炮弹从身边划空,空气仿佛也燃烧起来。
  还好,这颗炮弹根本没打中人,而是直接钻进旁边的软土里,砸出一个小坑。
  傅山吓得将头缩到马脖子后面。
  高原用刀鞘拍了拍他的后背,“将身体直起来,在战场上,你越怕,越容易死。炮弹专找胆小鬼。”
  傅山抖瑟着身子,苍白着脸道:“回将军,敌众我寡。但我全是骑兵,不用跟他们硬拼,骑兵分成百人队,不停骚扰,一点一点消磨他们的斗志,拖时间。如果不出意外,两个时辰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击溃。”
  傅山所说的战法正和他的设想一致,高原点点头,“甚好,我也这么想。哈哈,咱们就来一个零敲牛皮糖,一点一点吃掉他。”
  又是一颗炮弹贴飞在,打水漂一样贴着地面乱飘,一口气切断了两条马腿。马上的骑士“啊!”一声摔倒在地,因为身上铁甲沉重,半天也没站起来。
  中队有些骚动。
  高原心中烦恼,喝令,“命令黄大牛把那门大炮给我找出来,灭了它。”
  火器是未来兵器发展的大趋势。但目前还处于一个非常低级的水平。在战场上,普通小炮的杀伤力也有限。不过,那种声光效果还是足以骇掉新兵的胆魄。好在高原的手下都是百战敢死之士,虽然不断被敌人小炮轰击,也死了几个人,队伍却也不乱,依旧默默向前压去。缓慢而整齐,如同一堵钢铁墙壁,让人从心底升一股无力感。
  正在这个时候,明军阵中突然发出一声炸响,腾腾而起的硝烟中有士卒的肢体飞上半空。
  原来,不知是何原因,那门小炮炸膛了。
  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高原半天才哈哈大笑:“天助我也!甘雨声,甘知县,对你的毒计我高原是很佩服的。不过,这是战场,就算你有再多花花肠子也没用。今日就拿你的一腔热血来祭我的军旗吧。”
  鼓声阵阵从对面传来,雨点一样没有间隙,明军动了起来。
  澄净如洗的蓝天下,一万多士兵密密麻麻堆在一起,组成一个厚实的方阵。阵前士兵都手持长矛,刺猬一样地对着正在默默靠近的敌军。
  背后的松林中,保定总兵方国安伸手拍了拍身边的松树。看了看最前排的一千长矛手,微微点了点头。这支军队从河北来开封已经小半年,大小凡十余阵,还没吃过什么亏。因为手上粘了鲜血,(虽然大部分是老百姓的鲜血)一个个都杀气腾腾,颇有精兵的味道。不过,损耗也是巨大的。当初的四千多人也只剩两千出头。这一仗打完也该补充点了。甘知县说了,通许是个上县,人多,到时候随便他挑。
  不过,将目光放到自己两千士卒的背后,方国安无声地叹息一声:“这都什么人呀!连门小炮都操不好。”虽然叹息,但心中对那门炮还是不以为然,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找出来的,听说是宋朝的物件。老得可以。
  这不,才开了几炮就彻底哑巴了。
  早知道就拆了铸钱。
  甘霖召集的乡勇虽然有八千之巨,可一个个骨瘦如柴,面黄肌瘦,手中的武器也五花八门,有锄头有草叉,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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