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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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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主动给他泡茶,这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的,至少他老汉儿就从未享受过这种待遇,对王勃来说也只能“却之不恭”了。
  “那好,我给你泡一杯。”于是,黎明德起身去给王勃泡茶。
  当手里的西瓜被他啃了一大半的时候,王勃把剩下的小半西瓜放在前面的茶几上,用纸揩了揩嘴巴,开始向两人道明自己的来意:
  “大姑,姑爷!明天中午你们下了班后和姐姐一起来米粉店吃个便饭嘛。我新整的那个米粉店装修得也差不多了,准备明天开业。”
  王勃的米粉店距离王吉凤所住的小区极近,骑车也就几分钟的路程,他们一家人每天下班,如果不特意绕路的话,都会从米粉店路过,所以,对新店的装修进程很是熟悉。几天前,看到新店的装修结束,一家人私下还在议论什么时候开业,开业的时候自己那个被自己得罪了的弟弟会不会请自己一家人。然后,王勃就过来请了。
  “那,要得嘛!我和你姐明天都有空。就是不晓得你姑爷有没有空。”王吉凤犹豫了下,就同意了下来。
  “你都有空,我咋个没得空喃?上次吉昌的老店开业我就缺席,这次他们的新店开张,除非天塌下来,否则哪怕事情再多,我也要给推咯!”黎明德端着给王勃泡的龙井茶,笑着走了过来。
  “你一天,正事没得,球事倒是不少!”王吉凤笑着洗涮了自己丈夫一句。
  “谢谢姑爷!”王勃稍微欠身,从黎明德的手里接过用瓷杯泡的茶水。他发现了一个细节,前世他来黎明德家无数次,茶水当然也喝了无数次,但用的都是一次性纸杯,这次倒还第一次用上瓷杯了。于是,王勃端起瓷杯,揭开盖子,放在鼻端闻了闻,然后装模作样的露出一副陶醉的表情。
  “香!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茶!闻起来都这么香,喝起来肯定更香了!”
  “呵呵,这茶闻起来是香,但喝起来到不见得有多香了。龙井主要还是以色泽和回味悠长见长……”黎明德笑着道,开始向王勃普及一些茶的常识。王勃便做出一副受教状,一边点头,一边现出认真倾听的神情。他不是二百五,更不是中山狼,一朝得志就猖狂的类型,即便不在乎黎明德现在在农业银行的“官身”,但黎明德是他的长辈,就这一条,不论他以后多么的有钱有势,在长辈面前,都应该有个晚辈的样子。
  王勃一边喝茶,一边和黎明德,王吉凤两人闲聊着。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双方聊天的时候都避开了即将开业的旗舰店,而主要集中在老店上,诸如生意好不好呀,忙不忙呀之类的。
  正聊着的时候,王勃的表姐黎君华走了出来,长发披肩,一身洁白翠花连衣裙,除了手腕上戴着的一个白色的丝绸发带和一个银色的精致小手表外,无耳环,无项链,没有其他的任何装饰,清新淡雅,清丽脱俗,直接将从未见过黎君华穿连衣裙的王勃的两颗眼儿珠珠给看直了!
  “王勃来了嗦?”黎君华昂着头,用她一贯的语气向王勃打了个招呼,用手扬了扬肩膀后的头发,乌黑柔顺,带着些许的潮气,大概是才洗过澡的缘故。
  “华华姐!”王勃喊了声黎君华,“你明天中午下班后就和黎姑爷,大姑一起来米粉店嘛,吃个便饭。我的旗舰店明天开张!”
  黎君华在卧室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听见了父母跟王勃的谈话,知道了他这次的来意,于是便点了点头,说:“行,到时候我和我妈老汉儿一起来!”
  黎君华一边说,一边朝门边走,换了脚下的拖鞋,穿上一双紫红色的凉皮鞋,打开防盗门,正准备出去,忽然一回头,冲王勃道:“王勃,你晚上有没有事嘛?没有的话一起去唱歌噻!”
  王勃一愣,对于黎君华突然的热情有些措手不及,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点了点头,道:“要得啊!我正闲得无聊呢!大姑爷,黎姑爷,你们慢慢看电视哈,我跟姐出去耍哈儿!”王勃对王吉凤和黎明德说了声,又从茶几上切了块西瓜,把还剩半杯的茶喝了个掉底,这才起身大步的朝门口的黎君华走去。
  上一世黎君华是什么时候开始重视自己,不再将自己当成路人甲,路人乙看待的呢?王勃想了想,最后的印象停留在他考上大学的一刻。考上大学之后,他就发现表姐对自己的态度变化了很多,不仅开始主动的找自己聊天,偶尔还把自己带入她的社交圈子。
  王勃至今还记得十分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刚考上大学的那年,她圈子中的一个朋友过生,中途黎君华有事回了趟家,恰巧王勃那天在她家耍,也是像今天这样,黎君华再次出门的时候便问王勃愿不愿意跟他出去耍。被自己表姐“冷落”了好多年的王勃当时完全有种被观音菩萨眷顾的感觉,虽然心里极其向往,嘴里却很小心的问他跟去好不好,黎君华就说没啥子不好,都是些死党,不存在。
  因为那次王勃是中途加入,和黎君华赶到吃饭的地点时人家都快要散席了,他也只能吃点残汤剩菜。但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王勃第一次被自己的表姐以表弟的形势介绍给她的那些朋友,还说自己是个高材生,今年才考上c外,以后前途无量,要当翻译官云云。表姐的那些朋友听了后便适时的恭维王勃两句,同时有人开始自嘲,说自己当初高中的时候就是耍得太多,不然现在也是某某大学的大学生了,哪能到现在还窝在四方这个烂塌塌(地方)?
  原本,能够跟表姐以及她朋友这种层次的人同坐一桌,王勃就觉得是受宠若即,无比荣幸的一件事,在听了这衣着光鲜,仪态万千,气质出众的城里人的恭维,当时就让他激动得有些找不着北,坐都无法坐了,只觉得表姐对自己真好,真看得起自己,对黎君华一直怀着“不轨之心”、“觊觎已久”的他当场便萌生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多年过后,经历了人生的起起伏伏,潮起潮落,当王勃真正的成熟长大,三观开始变得正常后,他再次回首当初这个让他“受宠若惊”的旧事,就自然明白了所谓的“看得起自己”,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而他的“士为知己者死”,则更是一种笑话,用后世阿娇的一句名言来说就是“toostupid,toonave,太傻太天真”!


第143,黎明德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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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凤,你怎么看?”黎明德朝王勃离开的防盗门瞟了一眼,朝坐在对面沙发的王吉凤问道。
  这是黎明德大半年来第一次见到妻子弟弟的这个继子。上次看到王勃时候,还是去年家里请春酒。在过去的两个月中,女儿黎君华时不时的就在黎明德的面前感叹说她小舅的儿子变化可真大,成熟,稳重,不怯生,跟以前相比,完全是判若两人。在黎明德的印象中,小舅子王吉昌的这个继子除了给他一个十分老实,规矩,有礼貌,而且据说成绩也不错的印象外,并无其他特别的印象。正如他老家的那些农村亲戚的孩子,木讷,寡言,而且胆小。他能够感受到对方在自己家时的那种虽然兴奋,却要拼命压抑和克制自己天性的矛盾心理。
  上一次王勃和他老汉儿王吉昌来家里借钱时黎明德没在家,所以也没机会见识女儿口中“变化巨大”的这个外侄究竟有好“成熟”,多“稳重”;第二次他和妻子去王吉昌的店里坐了坐,原本打算顺便见见这个让小舅子咸鱼翻身的外侄到底有何变化,可惜对方出去了,黎明德再次扑了个空。
  所以,对于女儿口中这个“了不起“的表弟,黎明德一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身。原本对于王勃他还并不太放在心上,以为女儿少见多怪,夸大其词,但随着“曾臊米粉”的名气在四方越来越大,连他的不少同事每天的早饭都定点去“曾嫂米粉”吃后,特别是他亲眼见到那个即将开张,豪华气派,却又有些“怪模怪样”的旗舰店从无到有的时候,他对于小舅子这个继子的兴趣一下子就变得浓厚起来。小舅子是什么德行,他家屋头有啥子背景黎明德一清二楚。能够在短短的两个月间就能开创出如此大的一番局面出来,除了女儿嘴里的那个“了不起”的表弟,王吉昌的继子王勃外还能有谁?
  “看啥子看?”王吉凤不太懂黎明德的意思。
  “你的外侄王勃啊!华华说得的确不错,你这个外侄今天的表现还真是让我有些刮目相看呐!你说,一个高一的学生娃娃,咋个就这么成熟?言谈举止,刚才和你我之间的交流应对,哪里像个学生娃儿?”黎明德捏了捏刮得光溜溜的下巴,脸上是一副疑惑的神情。
  “我倒是不觉得!”王吉凤拿起被王勃切了只剩一小块的西瓜,自顾自的啃起来,边啃边说,“有钱了嘛,肯定不一样了噻!”
  “这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我的那些同事跟领导的娃娃你又不是没见过,哪个有王勃今天这样得体的?除了喊一声‘黎叔’,‘王娘’,简单的打声招呼外,谁还主动跟你我聊天啊?聊天的时候这娃娃也是不卑不亢,态度自如,就像华华说的一样,和以前相比,完全就像变了一个人样!吉凤,你说你弟娃儿屋头今年是不是有啥子变故?”黎明德歪着脖子问,除了变故,他实在想不出一个十来岁的娃娃,何以大半年没见怎么就“性情大变”,判若两人?
  “你想多了吧?不就是话多一点嘛?变主动一点了嘛?咋个跑你们两爷子嘴里就成了‘判若两人’了?我完全不觉得!”王吉凤对着黎明德说道。她和王勃见面的次数要远远多于黎明德。每次送菜送米送宰杀好的鸡鸭王吉昌都会叫王勃给他大姑送去,让他在王吉凤一家人面前露露脸,刷刷存在感,以便增加姐姐一家对继子的好感,这时,王吉凤就会趁机和王勃摆谈两句。
  “唉,算了,跟你没有共同语言,说不清楚!我回屋睡觉去了。”黎明德说了半天,觉得跟自己这个只有高小水平的妻子交流起来实在是费力,完全就是问道于盲,大感没趣,打了个哈欠,起身回卧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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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勃跟在黎君华的后面出了门,下了楼梯,就准备去骑他的那辆赛车。
  “我们坐三轮儿切(去),金三角那地方鱼龙混杂,晚上又没得守车子的得,你这车很容易被偷。”黎君华瞟了眼王勃跟她那辆一模一样的山地车,说。
  “要得,姐。那我就把车子放在这里,唱完再回来取。”王勃爽快的道。
  四方目前的出租车少得很,基本上都是用脚蹬的人力三轮儿。两人在家属区的门口等了一分钟,马上对面就有一辆黄包车经过,黎君华叫了一声“三轮儿”,黄包车听到后,龙头一打,直接横切着骑了过来。
  “金三角。”黎君华坐上三轮儿,报了个地名,王勃也趁机跳了上去。人力三轮只有一排座位,不宽不窄,坐两个成年人刚好。
  现在是晚上九点左右,对于四方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街上亮着路灯,一路都可以看到出来散步纳凉的市民,有大人,有小孩,也有沿街摆地摊想赚点钱的小摊小贩,总之甚是热闹。
  王勃和黎君华并排着坐在一起。一出了家门,黎君华的话就开始多了起来,不停的向王勃打听着有关旗舰店的事情,诸如为什么要这样装修啦?到底是谁出的注意啦?又是从哪儿买的装修材料,哪儿找的施工队啦?花了多少钱啦之类的问题。王勃的这个表姐最是喜欢追求各种潮流,成市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她都去吃过,旗舰店的招牌刚一挂出来,她就觉得十分的熟悉,然后就是极度的不可思议。
  而随着旗舰店的一天天成型,关于“曾嫂米粉”的话题在四方越传越广,以至于她的那些经常去“曾嫂米粉”吃饭的同事隔几天就会出来报告一下“曾嫂米粉”新店的装修进程,说些什么”太漂亮了”,“太洋气了”,“简直跟麦当劳和肯德基有一拼”,“等‘曾嫂米粉’的新店开张,以后天天去吃!”之类的话。这更是让黎君华心痒难耐,好奇不已。
  可是,因为上次自己上门送钱却被表弟婉拒,黎君华,包括他妈老汉儿都觉得被扫了面子,从此之后她也就不好意思去光顾小舅的生意,对于心头无数的问题跟好奇,也只能堆积在心头。
  现在好了,表弟主动上门来请自己,黎君华算是找到了台阶,心中的些许芥蒂也不翼而飞,正好可以好好问问装在心头多日的问题。
  而对于黎君华的问题,除了在装修价钱上虚报了百分之三四十及装修款的来源上扯了慌外,王勃差不多是有问必答,毫不隐瞒。不过,他的嘴里虽然是有问必答,一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模样,心头却有些“心不在焉”,“漫不经心”,近在咫尺的表姐,以及从表姐身上随着夜风飘进鼻端的香味让王勃心潮起伏,骚动不已,很难将注意力集中在聊天上。
  前世的王勃,人生中有很多第一次,都是他这个城里的,在他眼中如同仙女一样的表姐给他的,比如第一次吃生日蛋糕,第一次吃奥利奥夹心饼干,第一次吃“娃娃头”和“甜筒”冰淇淋,第一次用的“英雄牌”裸尖钢笔是他考上四中时表姐送的;第一次穿的纯牛皮的凉皮鞋也是他考上大学后表姐送他的礼物,第一次唱卡拉ok,以及第一次坐人力三轮儿,都是黎君华领他这个啥也不懂的农村娃入的门,尝的鲜。
  一个人对自己第一次经历的东西通常记忆犹新,很难忘,王勃上辈子和这辈子很多的有关第一次的想象跟回忆都充满了表姐黎君华的影子,虽然对黎君华来说可能就是随口,随手为之,对生活一向丰富多彩的她来说自己恐怕很难记得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才睁眼看世界的王勃而言却是意义重大,特别是在王勃对大自己三岁的表姐还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妄想和情思的前提下,每当想起这些曾经的情景,一道道暖流就会从他的心头淌过,让他感到无比的温暖,在他青少年成长的那段漫长而又特别骚动的日子,陪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寂而寒冷的冬夜。
  对此,王勃是深深的感谢他的这个城里人表姐。某个意义上而言,没有这无数个“第一次”带给他的冲击,心中没有对表姐怀有那种不可见人的念想,他大概对于考大学,改变自己“农二哥”身份命运的动力,大概会弱上许多。正是有了黎君华这个在王勃的心内深处被他自己亵渎了无数次的“女神”在前面作为一种想象的标杆,在整个中学时代,资质平平的他才焕发出了惊人的毅力,戮力前行,孜孜不倦。
  上次和表姐一起坐人力三轮是什么时候呢?王勃一回忆,就发现这需要回溯到他的上辈子等他考上了大学之后,他和表姐的关系变得正常起来和稍微的亲密起来才会发生的事。
  这一世,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个“第一次”的时间提前了三年!
  就在王勃漫不经心的回答着黎君华一个又一个的提问,享受着因和表姐亲近的在一起而带来的满足和愉悦,同时又不得不忍受着不能更进一步“接触”的煎熬,就如同和田芯、关萍那样打打闹闹,动手手脚那样,金三角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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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不夜天(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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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三角”是四方近两年才兴起的一处综合性商业街,位于四方城南,聚集了不少的服装店,火锅店,茶楼和唱卡拉ok的k歌房,因为设施新,商业形态的种类齐,很是受到不少年轻人的偏爱。前一世王勃考上大学的时候,黎明德一家曾请他在金三角的“德庄”吃过一次火锅,晚上他表姐黎君华又请他在附近的歌厅唱过一次卡拉ok,但除开这两次之外,王勃上辈子并没和金三角有过其他的交集。考上大学之前,这里的场所不是为他这个“农二哥”准备的;考上大学之后,他的主要活动场所就从四方转移到了双庆,一年到头很少回家,加上后来四方四处开花,各种特色商业街如雨后春笋般的兴起,金三角倒是慢慢的没落下来。
  不过现在看来,这里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各种劲爆的音乐震动人的耳膜,却是目前四方最繁华的一个处所。
  人力三轮在一家名叫“不夜天”的歌厅门口停下。黎君华也不问黄包车师傅多少钱,直接摸了个一元的硬币递了过去就叫王勃下车。
  “都有哪些人,姐?”下了车的王勃屁颠屁颠的跟在黎君华的身后,问。
  “没其他人,就是几个平时耍得很好的同学和同事。”黎君华道。
  “兵哥在不在嘛?”王勃又问。
  “他今天没空,去德市他二爸那里了。”
  “哦……”王勃“哦”了声,接着又问,“那有美女噻?”
  “啊——”王勃突然冒出的这句直接让黎君华楞了愣,过了会儿才回眸一笑的说,“有,好几个,到时候你慢慢欣赏吧。”
  在前台稍稍一问,黎君华打听到了同学所在的包间,直接推门进去,顿时,一股震天的音浪就直朝王勃袭来,让他全身上下的毛孔不由自主的一缩。
  重生两个月,虽然吃得好喝得好,但是没网络,没,也没好莱坞的大片和美剧,生活没有“大爆炸”,电视节目又“不堪入目”,王勃一个人的时候便经常感叹他不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二十世纪,而是从城市穿回到了农村。
  现在劲爆的音浪,熟悉的曲子,总算让他找到了一点现代夜生活的感觉。
  “华华,你搞啥子名堂?咋个现在才来?罚酒罚酒!”两人刚一入门,一个牛高马大,起码有一米八的,原本正在鬼哭狼嚎的眼镜男直接丢了话筒,抓起茶几上的一个啤酒瓶就开始倒酒。
  “要得,先记账!下次再喝!”黎君华爽快的道。
  “啥子下回哦!没得这个规矩哈!今天的酒今天喝,没得说推到下回的!”眼镜男端起酒杯,就朝黎君华的面前送。
  “罚酒罚酒,来迟到的都要罚酒!”
  “就是,这都是老规矩了,华华,你可不能坏了规矩!”
  “……”
  见眼镜男带头,包房内的其余几个男女也开始起哄,要罚黎君华的酒。
  王勃初来咋到,不好意思代喝,便站在黎君华的旁边,一边看自己的表姐如何应对,一边用目光打探包房内的情形。
  包房没什么看头。后世因为陪老外的缘故,王勃去过各种档次的ktv和夜总会,现在的这个中号包厢在他的眼中不论是装修还是里面的设施,就显得十分的一般,特别是摆在茶几前面的那个大坨坨彩电,以及还在使用键盘点歌的老式点歌机,跟后世的大屏,超大屏液晶电视和智能触屏点歌机相比,如同两个古董,相当的落伍和土气。
  王勃只是大概扫了眼包房内的设施,就把目光集中在了包房内的男女上。除了来给黎君华倒酒的眼镜男外,房间内还有四人,三女一男,都很年轻,跟黎君华的大小差不多。
  三个女生,其中两个相貌普通,另外一个则有几分姿色,跟黎君华当然是不能比,但因为皮肤比较白的缘故,还算不错了。如果说黎君华在王勃的心中可以打90分的话,这女生便能够打75分。三人中有两人都穿着裙子,那个75分的则穿了一条七分裤,从裤管下探出两条小腿,白白的,跟脸上和胳膊上的皮肤一个颜色,奶白奶白的。
  另外一个男生,国字脸,皮肤微黑,话不多,看起来有些内向,但自从王勃的表姐进来之后,他的目光就一直落在了黎君华的身上,眼随人动,眨也不眨。王勃看了一眼此人的脸,觉得异常的熟悉,再看一眼,大惊,此人不就是黎君华的第一任丈夫刘超吗?
  王勃的这个表姐黎君华,在恋爱方面完全是个比较西化的人。由于从小家庭优渥,啥都不缺,加上人生得漂亮,追的人自然多。黎君华也有点“来者不拒”的味道,从初中开始就开始谈恋爱,高中时换成了另一个,等王勃读大学时,黎君华结婚,但结婚的对象已经不是他熟悉的黎君华的高中同学,他喊“兵哥”的黄兵,而变成了她的同事,也就是目前这个姓刘的家伙。
  不过,这姓刘的显然也没能伺候“黎大小姐”伺候多久,两三年后,两人离婚,表姐另嫁。又过了两三年,再次拉爆,一直到王勃结婚,黎君华找了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帅哥,之后两人结婚生子,他这个花心表姐的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才终于安定下来。
  自由,率性,当然也可叫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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