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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的愉悦征途-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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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辉十字见证,我不是什么多米尼克人!”窗户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少年的面孔,还有着一头漂亮的黑色卷发:“伯尼德你很清楚,我和你们一样都是都灵人,光辉十字的信徒,我就是在这座城市出生的!”
  “住嘴,你以为我闻不出来你身上那多米尼克人的咸腥臭味儿?你祖父就是个在南方卖鱼的小贩,整日就在满是烂泥塘里面捕鱼,做成恶心的鱼酱!”叫伯尼德的胖男孩儿指着他鼻子骂道:“还有你那个妓女娘,就是个货真价实的多米尼克交际花!”
  “不允许你侮辱我母亲!”
  “瞧瞧,瞧瞧你们多米尼克渣滓的嘴脸——这么快就现原形了!”伯尼德越说越得意:“等着吧,马上纳法里奥大人就会让整个都灵彻底净化,这座神圣的城市未来没有你们这些异邦人的余地,你们这些用老家的花哨小玩意儿骗走朴实都灵人钱财的家伙们,统统都要被驱逐,再也不能回到这座城市来!”
  “这样做不公平,不公平!”躲在阁楼窗户后面的小男孩儿已经面色苍白,那群站在伯尼德后面的家伙们,已经开始要砸门了:“光辉十字是不会允许你们这么做的!”
  “不公平,那你以为什么叫公平?!”伯尼德脸上的粉刺好像都在不停的“滋滋”冒油,激动的表情越来越狰狞:“你们这群低贱的异邦人,却享受着连都灵最古老荣耀的家族都享受不到的生活,坐着过去只有贵族才能乘坐的四轮马车,能够在西城区有自己的房子,而许许多多骄傲的都灵人却只能在东城区讨饭吃,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港口的商人被你们抢走了生意,家里的仆人侍女成群,一个又一个古老的家族被你们的放贷商人挤兑的破产,走投无路到除了家族姓氏之外一无所有。你们这群邪恶的魔鬼走狗,卑贱的小偷,难道任由你们欺压在都灵人的头顶上就是公平的吗?!”
  气急败坏的伯尼德朝着身后的打手们狠狠的挥了挥手,这群早就等候了多时的家伙们终于如愿以偿的一哄而上,兴奋的开始用尽方法砸门,声音之大甚至连整栋房子都开始摇摇欲坠了的晃了起来,屋子里甚至传出了抽泣声,却是让他们更加兴奋了。
  但是显然这户人家也并不是一点准备也没有,砸了半天也没能够把那扇门砸开,整整一层楼的窗户也都被堵死了,气急败坏的小胖子伯尼德站在原地直跳脚:“用火把,把这栋房子给点了,把这群该死的多米尼克渣滓全都烤成黑炭!”
  他在那里大喊着,房子里面立刻传出来绝望的喊叫声,显然是被吓坏了。但是那群打手们却有些犹豫了——如果把房子点燃的话,等到火焰烧尽他们就抢不到多少值钱的东西了。
  “你们这群笨蛋,只要把门板烧烂就可以了,把酒泼在上面不就行了吗,又不是要你们现在就把他们全部都点着了!”看到打手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伯尼德只好换了个条件:“先进去好好地教训他们一顿,然后再把这个房子给烧掉!”
  得到这份承诺的打手们还没等到准备动手,就听到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站在最外面的一个歪嘴的家伙还没来得及看清是谁,就被剑鞘敲在了脑壳上,好像是崩断了弦儿的木偶似的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一帮打手们,还有小胖子伯尼德全都愣住,惊诧的看着那个可怜的歪嘴好像风筝似的被抽飞了出去,还能看到几颗崩出来的烂牙。狂奔疾驰的“骑兵”就好像是一阵飓风似的掠过,稳稳当当的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爱德华冷漠的将自己的佩剑重新挂在了肩膀上,然后从战马上跳下来,迈开步子从那个被掀翻在地的家伙身上直接跨了过去。冰冷的黑色眸子吓得伯尼德直接躲到了一帮打手的身后,还不忘了恐吓几句:“你、你要干什么?我告诉你,胆敢袭击一位贵族在都灵城可是十恶不赦的重罪!”
  “关于这个我很清楚,但是也感谢您的提醒了。”爱德华近乎轻蔑的一笑:“但是现在问题不在我,而是诸位想要干什么——看起来你们和这户人家有仇的样子?”
  “仇恨,当然有仇恨,这群该死的多米尼克渣滓,都是应当被杀死和驱逐的对象,而这就是我们现在正做的事情!”伯尼德一脸骄傲的说道:“光辉十字见证我对都灵的贡献!”
  “这么说,您这么做是出于坚贞的信仰对王国的忠诚了?”爱德华依旧淡然的问道:“这一切都是为了都灵王国的纯洁,而不是一己私欲,亦或仅仅是街头斗殴之类的复仇行为?”
  “当然了,我的家族可是都灵最古老的其中一支,从诞生之初就是光辉十字的信徒!”伯尼德完全没有听出爱德华话语里的讽刺味道:“光辉十字见证我对马尔凯鲁斯家族和都灵的绝对忠诚!”
  “不要听他在那里胡扯,这家伙就是眼馋我们家的产业和积蓄罢了!”一直躲在窗户后面,有着黑色卷发的小男孩儿听到外面的骚动声,立刻探出头来朝着爱德华大喊道:“这个家伙的父亲赌博还酗酒,欠了我们家一大笔钱呢!”
  “闭嘴你这个该死的多米尼克的魔鬼,不准你玷污古老都灵家族的声望!”小胖子表情扭曲的破口大骂道:“那都是你们设下的陷阱,是你们诱骗我父亲去借那么多钱的,都是你们这些金钱的魔鬼,卑鄙小人!”
  “不管是陷阱还是别的,我只想请诸位赶紧从这里离开,你们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都灵城的治安了。”爱德华没心情和这群人再耗下去,打发似的说道:“以圣树骑士团的名义,我警告你们不要做出这种事情!”
  显然骑士团的声望对这群街头混混和流氓们还是很有威胁性的,不少人都开始退缩了起来,让伯尼德站在原地气得直跺脚:“打死这个黑头发的南方人!看他这个样子顶多就是个大头兵或者侍从,死了也顶多是赔点钱的事情,不用顾忌——我们弗雷士家族可是都灵最古老的家族,他也就是吼两句,绝对不敢动手的!”
  躲在阁楼窗户后的小男孩儿原本还以为有了转机,这下却绝望的像是掉进了冰窟里——看到被一群打手围在中央的爱德华,右手握着剑柄却迟迟没有拔出来的意思。
  这时候一个长得和小男孩儿颇有几分相似的中年人一下子把窗户打开了,朝着爱德华拼命的招手,脸上还露出几分欣喜的样子:“威特伍德先生,爱德华·威特伍德先生我在国王大桥见过您,请您帮帮我们!”


第十六章 侍从武官(二)
  “他们是一伙儿的,这个卑贱的侍从也是那群多米尼克魔鬼的帮凶,打死这个该死的堕落者,瞧瞧他那恶心的黑头发,一定是也染上了那群魔鬼的呕吐物!”小胖子伯尼德·弗雷士上蹿下跳的来回蹦跳:“他绝对是也收了那群人的钱了!”
  “等等,我听说过这个家伙!”突然有个混混站出来,惊恐万状的指着正在慢慢拔出长剑的黑发少年:“爱德华·威特伍德,就是他杀死了血旗兄弟会的首领科尔特斯,他就是那个刚刚被册封的圣树骑士!”
  周围的打手们立刻被吓了一跳,惊骇的连连后退了几步——换成是普通的侍从也就罢了,如果是骑士的话他们可没有那个胆量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袭击,这可是大罪,更不用说对方还不是那种花架子顶个头衔的爵士,连科尔特斯那种凶悍嗜血的怪物都能被他砍了脑袋,难道自己的脖子会更坚固一点儿吗?
  “骗子,这家伙怎么可能是个骑士?别被那个多米尼克渣滓给骗了,他们就是为了让我们害怕的!”伯尼德急眼的指着爱德华大喊道:“就算他是又怎么样?你们这么多人难道还打不过他一个?!”
  确实,爱德华此时穿的衣服不太像个骑士——深灰色的斗篷,普普通通的罩衣马裤就和一个侍从没什么两样,再加上他习惯把剑背在身后而不是挂在左腰,这种方式一般只有那些在荒野流浪的游侠们才打扮成这样,因为更方便一些,也不会被剑鞘打到小腿。
  在这个古老的国度里,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往往就是身份的象征,显然被伯尼德说动了的打手们受到了鼓励,一窝蜂的朝着爱德华涌了上来,手里举着木棒和镶了铁钉的棍子,甚至还有不少举着火把的大声喊叫着。
  躲在楼房阁楼里的一对父子心惊胆战的看向被这群人包围了的爱德华,黑发少年那样子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赢的架势。当看到爱德华的右手从剑柄上松开的时候,就连那个在国王大桥见过他的人也不相信能赢,还以为他是打算逃跑了。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都看呆了——明明看起来一点儿都和魁梧不沾边儿的黑发少年,居然一把就抓住了冲上去的壮汉衣领,凶狠的右拳直接打在了他的鼻梁上,让这个倒霉的家伙满嘴是血的直挺挺被撂翻在地!
  从他身后钻出来,高举着铁棍的瘦子还没等到挥下去,就被一记手肘狠狠撞在了下巴上,毫不客气的爱德华一脚踹在他的小腹然后夺走了铁棍,凶狠的气势像是在挥舞斧头似的砸在了另一个打手的肩胛骨上,脆响的简直比那家伙的惨叫声还“嘹亮”。
  仅仅可能只是几分钟的时间,但是到了伯尼德和那一对多米尼克商人父子的眼中,就好像是看完了一出精彩的话剧似的漫长。
  对付这群混混打手爱德华下手极狠,几乎每一个扑上来的家伙都是不是骨断筋折就是直接昏厥瘫掉,凶残的架势简直和他在长矛街收拾布莱克黑帮的时候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只是眼神——此刻的爱德华依然是十分理智并且清醒的,下手残忍只是为了震慑这群肆无忌惮的街头渣滓,让他们害怕并且恐惧,而不是为了发泄心中某些压抑太久的情绪。
  在和血旗兄弟会打过几次交道,并且亲手收拾了不少黑帮流氓之后,爱德华开始发现了这群家伙的特点——这群暴徒往往最容易被热血冲昏头脑,狂热的好像真的不可战胜;但至少听到几声惨叫,看见自己流血,立刻就会像兔子似的魂飞魄散。
  他们当中有不少家伙比军队里的士兵还厉害,但是仅此一项就让他们无法比得上真正的军士——没有看着自己或者身边弟兄被捅死,还能依然面不改色的勇气。
  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伯尼德·弗雷士彻底傻掉了,一直等到爱德华抓起他的衣领,把这个胖小子仍在满是狼藉的荆棘丛里面,刺进那肥腻毛孔的倒刺才让他清醒了过来,惨叫着在上面挣扎了起来,像是个装满了水的皮囊似的滚到了地上,褐黄色的沙土把他的漂亮袍子都弄脏了。
  “你不能杀我,我可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我们家的历史在都灵城邦的时代就存在了!”被爱德华吓得魂不附体的小胖子,依然不忘了继续恐吓他:“我父亲会把你告到议政院去的!让他们把你抓起来,关进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牢里面去。”
  “你说的没错,我不能就这么杀死你。”爱德华微笑着点了点头,但是还没等胖小子爬起来,他就接着“微笑”说道:“但是作为圣树骑士,我随时拥有为了捍卫荣誉和尊严而挥剑的权力,你刚刚好像还在质疑我的身份对吧?”
  “不不不,我、我没有那么做!”小胖子赶紧拼命摇头,腮帮子一甩一甩的——他很清楚这种事一旦被定性,对方就有权和自己决斗了,被决斗杀死可是没办法申诉的,哆哆嗦嗦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呻吟着在地上爬到爱德华的身前,哭的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我这就滚,这就滚,再也不会在回来了!”
  “可是您刚才还在说什么,我是多米尼克魔鬼的走狗之类的……”爱德华故意把嘴角翘了起来:“我想我应该没有听错吧?”
  “绝对是您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这么说一个圣树骑士呢?”小胖子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肥厚的嘴唇加上那哭腔让爱德华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我再也不敢这么做了,求求您,原谅……”
  没等他把话说完,街头的对面又传来了阵阵的马蹄声和车轮声,远远的就能看到一辆精致的四轮马车被五六位骑士护卫着在街道上不紧不慢的行驶着。
  而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骑士,居然是格林·特恩——穿着比原来更鲜艳的赤红斗篷,身上的甲胄和罩衣好像也换成新的了,看起来神采飞扬。
  “格林,我最最亲爱的好朋友!”躺在地上的小胖子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力量,飞快的朝着那辆马车跑过去,差点儿被小跑着的马儿撞了个正着:“快来帮帮我,帮帮我——把那个该死的家伙给抓起来!”
  “伯尼德·弗雷士?”一看到胖小子,格林·特恩立刻就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耐烦的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了那栋明显是多米尼克风格的房子,狼藉遍地的花园,躺倒一地的流氓混混们……
  然后,还有站在那儿,抱着肩膀带上微笑和自己对视着的爱德华·威特伍德,还有那明显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打斗的模样——然后格林就什么都明白了。
  “啊——!”被格林的马鞭狠狠抽在后背上的伯尼德杀猪似的惨叫着,在地上来回翻滚着,就连那件昂贵的袍子都被抽碎了,凄厉的惨叫着:“你在干什么?!”
  “我在干什么,当然是奉贺拉斯陛下的命令,维持都灵城的治安。”格林冷笑着从战马上翻下来:“那么今天晚上牢房见了,弗雷士家族的伯尼德,希望你那个赌棍老爹还能有钱把你赎出来。”
  “你不能这么做!”伯尼德绝望的尖叫着:“弗雷士家族可是都灵城最古老的家族之一,除了陛下没有人可以做这种事情!”
  “很可惜的是我有,而且是陛下亲自授予我的权柄!”格林又狠狠的在他的身上抽了一鞭子,朝着身后的两个骑兵招招手:“直接把他押送到马尔凯鲁斯山丘的牢房去,任何人胆敢阻拦,你们就告诉他们这是陛下的旨意,让他们去王宫求情去吧!”
  ……“抱歉,没想到刚刚才见面不久就让你帮了这个大的一个忙,我可是差点儿就颜面尽失了。”走到爱德华身旁的格林·特恩,苦笑耸了耸肩膀:“当然,还有你们骑士团的诸位们,对我们的帮助太多了。”
  “戍卫军团里的人大都是破产的农夫和工匠们,几乎没有多少贵族出身的家伙,骑士更没有几个,对付那些个家世深远的贵族往往都不敢下手——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担任指挥官会是那么一件苦差事!”
  “那就预祝您能够事业有成了,戍卫军团的格林·特恩指挥官大人。”爱德华的嘴角扬起笑容:“您现在的口气听起来……还真是让人容易泛酸水。”
  “那我是不是得小心了?都城戍卫军团的指挥官,从来没有一位的任期低于十年的,或许某个人能够让我打破这个惯例,成为第一个提前下去的?”格林也“若有所指”的朝爱德华笑了笑:“要是被你给挤兑下去,我可是会很伤心的!”
  “你刚刚说……颜面尽失?”爱德华好奇的看了一眼那精致的四轮马车:“马车里坐着的,是哪位大人吗?”
  “我想让你自己猜猜看,圣树骑士团王家侍从武官爱德华·威特伍德。”格林朝着那马车一拱手:“你觉得会是哪一位大人吗?”


第十七章 侍从武官(三)
  身份何等尊贵的人才会让刚刚走马上任的指挥官,格林·特恩爵士亲自负责护送?显然这个问题根本用不着回答。爱德华有些自嘲的暗暗说道,在看到那马车上的烈焰苍鹰纹章的时候,自己就应该知道的。
  马车门被推开了,但是走出来的却不是什么身影伟岸的大人物,一个顶多十一二岁年纪的男孩儿,面颊上还带着婴儿肥的稚嫩,倔强的嘴唇几乎薄的只有一层,眼睛里的神气好像不输给任何人似的,但是却不能掩盖他那小小的个头。
  金红色的长袖后摆长袍,黑色的皮带上用的是纯金的扣子,镶嵌着金丝花边的小巧牛皮靴子,一个挂在脖子上的光辉十字项链上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菱形水晶,在阳光下真的是分外的耀眼——这样一身贵气十足的衣服,几乎令他的身份都已经不言而喻。
  爱德华朝着身旁的格林·特恩对视了一眼,然后向前走了几步,朝着这位“小大人”稍稍弯下了腰,右手背后行礼,脸上还带着微微几分笑意:“圣树骑士团的爱德华·威特伍德向您致敬,安森·马尔凯鲁斯殿下!”
  “光辉十字在上,你可真厉害!”不过这位“王子殿下”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听见爱德华刚刚在说什么,稚嫩的嗓音里还带着几分惊讶,像是特别惊喜似的朝着爱德华走过来:“我刚刚全都看的一清二楚——你居然一个人就把他们全都打跑了!”
  “虽然不像是正统的骑士技巧,但是真的很厉害,我很喜欢!”安森一边说着还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你叫爱德华·威特伍德吗?父亲和我介绍过你,他们都说你是骑士团最年轻的一位成员,难道是因为你是骑士团最厉害的?”
  “应该是最不值一提的。”爱德华谦逊的回答道:“和其他的前辈们相比,我还没有足以让自己的头衔增光添彩的功绩,也没有和那些古老家族的后代相提并论的伟大姓氏。”
  “血旗兄弟会不就是被你剿灭的吗,我都听他们说了!”安森殿下很是兴奋的看着爱德华,激动地连手臂也挥舞了起来:“你会教我怎么和那些异教徒战斗的吧,还有你刚刚的那些技巧——父亲说你会成为我的侍从武官,是这样吧?”
  “原本是这样的,不过刚刚我好像做了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爱德华开口说道:“那位叫伯尼德的小少爷,据说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
  虽然在爱德华眼中,那种毫无威胁性的“恐吓”根本就不值一提,但是对方的身份却是货真价实的——从马可·塔斯克那里,爱德华多少听说过这个家族,确实是从都灵城邦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古老世家。
  按照同样传承着塔斯克家族姓氏的马可所言,这些曾经显赫一时的家族虽然没落了,但在都灵城内的影响力依然是十分巨大的,他们的家族血脉就像是树根一样紧紧深埋在这片土地之下,相互之间的关系更是盘根错节,并且时至今日,他们的手中仍有不少的权柄。
  对方拥有自己最最缺少的东西,那就是根基——不论自己再怎么去得到更多的权力和头衔,都只是无根的浮萍,一个初至都城的新晋。所以自己才会加入圣树骑士团,并且在贺拉斯陛下的逼迫之下毫无还手之力,因为自己确实需要依附这些真正有权有势的存在。
  “你是在担心弗雷士家族会因此而报复你吗,哈哈哈……”安森殿下忽然笑了起来,十分轻蔑的回答道:“用不着这样,他们家族的后代除了赌棍就是酒鬼,连家都不敢回,因为害怕会遇上追债的放贷商人。”
  “这群人只敢放两句狠话,虚张声势而已。”安森殿下“小大人”似的叉着腰神气活现的说道:“和圣树骑士团的勇士们都是天差地别,仅仅是一群顶着所谓的古老家族头衔,混吃混喝的米虫罢了。”
  “安森殿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格林·特恩走过来,表情严肃的沉声说道:“贺拉斯陛下还在等待您赶紧回去呢。”
  “我知道了。”王子殿下扁了扁嘴回答道,还不忘了提醒着身旁的黑发少年,那双和他父亲一样的眼睛,带着完全不符合年纪的威严:“明天早上我会等你,千万不要忘记了时间!”有那么一刹那,简直与贺拉斯陛下别无二致。
  爱德华十分恭敬的低下了头,安森才满意的转过了身去,重新回到了马车里。刚刚准备起身的黑发少年,突然有种被人盯住的感觉,几乎立刻抬起头看向马车的后窗,但是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是我想多了吗?若有所思的爱德华心不在焉的和格林打着招呼,看着几名骑兵保护着的马车扬起一片尘土,朝着不远处的马尔凯鲁斯山丘驶去。
  黑发少年皱着眉头摇了摇头,转过身想要去牵马,却看到面前这栋房子的门被推开了,依旧有些魂不守舍的多米尼克商人,带着刚刚的那个小男孩儿,还有一个满脸都是泪痕,头发都已经乱成一团的女人走了出来。
  他们一直站在那儿朝着外面的街道张望着,直至确定了没有人才离开了房门快步到爱德华的面前,十分真诚的朝着爱德华深深聚了一躬,表情激动的商人抬起头看着爱德华:“真的很感谢您,爱德华·威特伍德先生,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报答您的恩惠,您救了我们一家人,还有我的房子!”
  “没什么,我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任何一个看到这边出事的骑士团弟兄,或者是戍卫军团的士兵们,都会过来帮忙的。”爱德华只是摇了摇头:“我也仅仅是正好顺路,举手之劳而已,不算是帮了什么忙。”
  “但是只有您这么做了,除了您我们没看到一个人愿意过来帮忙,我们的邻居,生意上的朋友,还有平日里街道的治安员……他们都‘消失’了,眼睁睁的看着我的房子差点儿被点燃,被抢劫!”一提到这个,商人立刻变得气愤难平,然后十分感激的紧抿着嘴角:“只有您挺身而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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