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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大将军-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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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不断的查资料,终于找到没有马镫匈奴人也很厉害的证据。
    因为马匹的移动及地面的不平坦造成颠簸;所以影响骑射的准确度。骑弓手会趁坐骑四脚离地才放箭;将影响减至最低。另一方面;由于箭有一定的重量;箭飞行一段短距离后会向下。因此骑弓手向天空射箭;一般是箭与地面成四十五度;让箭飞行时呈抛物线;再垂直地击中目标。
    上边没有说是什和朝代的骑弓手,就算是有了马镫之后的骑弓手吧。但,根据《六韬》中《犬韬—武骑士》中记载:
    武王问太公曰,选骑士奈何?
    太公曰: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已下,长七尺五寸已上,壮健捷疾,超绝等伦。能驰骑彀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
    译文如下:
    武王问太公道:怎样选拔骑士?
    太公说:选拔骑士的标准,取其年龄四十以下,身长七尺五寸以上,身强力壮,敏捷快速,超过一般人的,能在乘马疾驰中挽弓射箭,对前、后、左右各方应战或回旋进退,越过沟堑攀登高地,冲过险阻,横渡大水,追逐强敌,打乱众多敌人的,这种人称为武骑士,待遇不可不优厚。
    《六韬》又称《太公兵法》,有人说是后人假借太公之名所做,但不管怎么说,今日考古已发现,汉初的古墓中已有《六韬》的竹简残片,可见《六韬》是在出现马镫前所做。由中可以看出,那时农耕文明的骑士尚能在疾驰中挽弓射箭,对前、后、左右各方应战,越过沟堑,冲破天险,追逐强敌,何况一辈子生活在马背上的匈奴人?由此可见,匈奴人与汉军对战是不用跑到跟前下马应战的,加上速度极快,战斗力应该很厉害。
    究竟有多厉害呢?汉初,匈奴号称有‘控弦之士’三十万。他们作为游牧民族,从小生长在马背上,长于骑射,他们马术精良,射术奇佳,只穿轻便的皮甲十分灵活。汉的晃错曾在《言兵事疏》中说匈奴有三大长处为汉军所不及:其一,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其二,险道倾厌: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其三,风雨罢劳,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
    由晃错的《言兵事疏》可见,匈奴不光马比中国的强,骑士比中国的强,就连忍饥挨饿,连续做战的能力也比中国人强。
    由此,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匈奴人很强,没有马镫也很强,李陵五千步兵战匈奴十数万骑兵,完全是在匈奴人的战斗力被汉朝大军打得锐减后的一个异数,绝对不能作为匈奴骑兵战斗力很弱的论据。
    谢谢各位大大,我的话完了,欢迎斧正。
……(本卷结束) ……
长安风云
第一章 一个穿着怪异的人
    匈奴人有句谚语:为了一匹狼而损失一千头羊。
    汉匈两国,连年厮杀。结果往往是匈奴人谚语里所说的那样,每死一个匈奴人,会有一千个汉人丧命。
    匈奴人战斗力之强,打从高祖立大汉天下,到文景之治结束,汉军数十年无一胜绩。而近百万边兵把守,苦心经营的长城要塞,基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匈奴人入长城如同进自家的后花园,陇西、北地、五原、云中、上谷、雁门等边郡,每年都会被击破。少则损失一千百姓,数十万牛羊。多则损失上万百姓,牛羊数不胜数。
    边民们养成一种习惯,烽火狼烟一起,里长立刻敲锣打鼓,能走能站会喘气的,无论男女老少都拿起武器,聚集起来准备与敌拼个你死我活。这一天,烽火狼烟未起,里长也未敲锣打鼓,云中郡清水县的妇女们舍下哭闹的孩子奔向大街,不明就里的男人们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抄起菜刀扁担也上了街。
    匈奴人并没有杀来,近万居民虚惊一场,夹道看着北门口走来一个十七岁上下,一身古铜色皮肤,长相还算英武,穿戴实在邋遢的年青人。来人穿着一件玄甲,甲上有数根穿缀甲片的麻线断裂,甲片朝外翻去,露出里边粗麻白色内衣。他头顶戴着的铁盔曾被刀砍出一个坑来,如今坑虽敲平,但仍有些凸凹不平,把边上那道刀口衬的十分明显。玄甲外还罩着一件腥红色斗篷,上边有数个烧破的略大黑洞,以及十数个箭矢射出来的三角洞口。
    年青人跨下的马瘦骨嶙峋,让人担心会撂了蹄子,把上边的人摔个狗吃屎。
    马囊中倒插着一件四尺高黑漆匣子,这也许是最为派场的行头,上边的黑漆崭新,在阳光下烁烁发光。
    汉初,除了骑兵,普通百姓出行骑马并不多见。人们大多选择坐车,有钱的坐马车,没钱的坐牛车,再没钱的坐羊车。一般来说,除了狩猎基本没人骑马,偶尔有人骑,若他骑的是一匹健驹倒还罢了,骑着一匹雌马或者幼马,绝对会惹来人们的一场耻笑,甚至会被人看不起,不再与其交往。
    来入穿的甲是高级将领才能穿的玄铁甲,披的斗逢是都尉一级专用的腥红色斗篷,然而不坐车却骑着一匹病入膏肓的马,更可笑的是马腹下边吊掉着两个不知什么玩意的东西。
    穿着的不搭调让瞧热闹的人忍不住开始要嘲笑,马上青年将手按在剑上,怒目歪视,嘹亮的喝道:“谁敢笑,我就杀了他!我发誓,一定会的。”他的眼神、脸上的表情,以及按剑而坐的姿势,起了很大的威慑作用,围观的人中就要笑出声来的,慌忙又把笑声咽回。
    青年顺着莲花大街穿城而过,腰上配剑与玄甲上甲片撞击出单调的叮叮当当响声,一人一骑在一抹夕阳斜辉下出了城。
    “过去的那人是谁?”终于,有人问道。
    “云中都尉徐冶的独子!”有人高声笑道:“姓徐名胜利!在云中县的名声不亚于郡守,不过是让人耻笑鄙视的名声。那年我押解粮草去云中,到处都有关于他的传说。好奇心使然,守在他家门口半日,终于有了一面之缘,因此认得。”
    “徐都尉的儿子?我也有所耳闻,是不是……”另一个人问道。
    “一个败家的玩意,可惜了徐都尉的名声。”那人摆了摆手,清了清嗓子对周围的人恨其不争的讲了起来……
第二章 明白了三件事
    马是通人性的,尤其是一匹曾为纯种宝马却被主人饿成一匹癞马,更加的通人性。‘千里雪’尽量把踉跄的脚步迈得平稳,悠哉悠哉于驰道上徐徐向前,好让主人的思索不被打乱。
    徐胜利的眉头拧成一块结,目光深邃的望向远方。他心如明镜,知道自己现在是所有人眼中的笑柄,可并不在乎,而且相信,到了长安便是好运的开始。
    隐忍了十七年,压抑了十七年,他终于想明白三件事情。
    十七年前,盛夏的某夜,一道闪电把他带来这个朝代。当紧闭的双眼睁开,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荆编的摇篮里,脸正对粗大的木制悬梁,四周是被刷成耀眼白的土夯墙壁,有个四十多岁看起来却像六十岁的老男人跪坐在旁边,轻轻将篮子摇来摇去,刹那间天悬地转。
    徐胜利有些不相信,以为自己在梦中,伸手去揉双眼,突然看到两只莲藕般稚嫩白晰的小手臂在面前舞来舞去。好似看到两条眼镜蛇在面前舞来舞去,他惊叫一声,空阔的屋子里响彻起嘹亮的哭喊声,惹得老男人一番手忙脚乱,脸色大窘。
    徐胜利发现自己能说话是在第二天晚上,意识到目前尚是未过满月的幼儿,留了个心眼没有开口说话。
    老男人几乎每天夜里都来,跪坐在摇篮旁边絮絮叨叨的讲着话,勾引着让他叫爸爸。老男人来的时候,有时披甲带盔,有时穿常服,可不管披甲还是常服,衣服的质地都为土灰色细麻,而他身上则始终穿着柔软的丝绢。
    从老男人混乱的述叙中,他知道老男人名叫徐冶,为细柳县县尉,平生最大的理想是当上边疆某郡的郡守,训练出一批把家安在马上的骑士,与匈奴人在草原上展开一场生死对决。
    那些日子,老男人喜欢一边用木制的小勺往他嘴里喂一种难吃的肉糊,一边说着话,讲的最多的有两件事。
    老男人最崇敬的人是周亚夫,不为别的,就因周亚夫敢拒陛下于千里之外。据他所讲,周亚夫屯军细柳时,陛下前来慰问,别的营垒将军巴结的不行,营门大开,率领大小将领列队恭迎,皇家卫队浩浩荡荡如入无人之境。唯有周亚夫,敢将营垒大门紧闭,兵卒刀出鞘箭上弦严阵以待,把陛下的仪仗队挡在营垒之外,直到陛下派使者持节前来通报,周亚夫才命人把营垒的大门打开。然而,见了陛下也不下马,坐在马上给陛下行了一个提剑礼,嘴上说道:“铠甲在身,不便下马行礼,还望陛下见谅。”
    徐冶赌骂发誓说这是亲眼目睹的,当时吓出一身冷汗,以为要坏事,陛下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没料到陛下却把周亚夫夸赞一番,并亲自给周亚夫持缰,对群臣说只有这样的将军才算得上真正的将军,唯有这样的将军才能打赢匈奴人。
    徐冶讲这件事时,脸上泛出红光,眼中精光四射,激动的不能自持。不过,据徐胜利分析他是在吹牛。按徐冶前后讲的对照,那时他仅为细柳县尉,周亚夫屯军细柳,他被召入军中当一个管粮秣的小官,与营垒差着十几里路,怎么可能亲眼目睹?
    徐冶还说,他相信陛下的话,也相信只有周亚夫这样的将领才能打赢匈奴人。可是,匈奴人来去如风,这边烽火狼烟升起,等周亚夫领着援兵赶到,匈奴人早不知到了何处。所以,他想组建一支把家安在马背上的骑兵,以快打快,把匈奴人打得落花流水,见了汉人就得叫‘爷爷饶命’。在他的叙述中,提起匈奴人语气中除了鄙视便是憎恶,匈奴人根本不算人,甚至连做禽兽的资格都没有。徐胜利不明白,如此瞧不上眼的匈奴人为何汉兵总也打不赢,以至于想胜利想疯了竟给他取了一个大俗的名字——胜利。
    三个月内,徐冶每天都来大说一通战胜匈奴人的最新想法,这些想法全是痛快麻利大胜匈奴人的意淫,最具代表性的是用战车冲散匈奴骑兵的马队,再用步兵分而包围,全歼匈奴骑兵。说的多了,那种感觉就像一只绕着脑袋嗡嗡飞的苍蝇,让人心生烦意。
    徐胜利终于憋不住,不再装哑巴,告诉徐冶其实他有战胜匈奴人的方法,而且只需数百至一千人,便可全歼匈奴骑兵。
    徐胜利心里明白,任何一个人看到数月小儿开口说话,一定会异常吃惊。如果小儿嘴中还说着让人匪夷所思的话,更会怀疑此人是不是妖孽,继而杀心顿起。但徐冶的絮絮叨叨着实让他无奈,而且徐冶四十多岁得子,经过三个月的接触发觉这人还不错,他有七成把握对方不会起杀心,就算起杀心也下不了手。
    他告诉徐冶,他的出世绝对算上天送给大汉的最好礼物,从此之后毋须再担心匈奴人。等再过些时日,他能够下地行走,要开始一系列的实业计划。首先,会造出枪,这种东西可以把子弹射出去,几百步远的敌人应声而倒。再造出刀枪不入的防弹衣,跟拳手一样大小但威力惊人的手榴弹等等。这些造出来之后,匈奴人根本不是对手,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还要造出飞机,里边可以坐几十到几百人,千里之地一个时辰便可到达。造出火车,里边可以坐上千人,沿着两条铁轨走,一天一夜能跑几千里地。造出手机,千里之外可以与人说话,坐在长安就能对边关的武将下命令。造出坦克,能够发射炮弹,呼的一下过去,几百人都会被炸死。只需一辆,便能横扫匈奴国,打到单于庭去。
    正如徐胜利所料的,徐冶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他说的东西,把他当成妖孽,看他的眼神十分怪异,徘徊于摇篮前几次伸手想将他掐死,终究下不去手。自此减少来他荆篮旁边说话的次数,每次来的时候也是以为他已熟睡,站在摇篮前怔怔发呆,偶尔还会流下几颗老泪。
    不过,毕竟他是徐冶老来得子,依然异常的疼爱,或者更甚于前。在他能够蹒跚的用两只稚嫩的小腿走路,他发现所谓难吃的肉糊以及两个年轻奶娘奶出来的淡而无味奶水是这个家庭里最好的,父亲与母亲整天跟奴仆们吃的一样,饼饵麦饭甘豆羹,日日如此,从没换过样。
    在汉朝生活了一年多,徐胜利对大汉的风土人情已有个大概了解。像徐冶这种县尉,一年所领到的俸禄在八百石左右,加上朝庭发下来的赏赐,郡县发的体恤以及下属送的孝敬,总数在三千石往上。一个普通人家,一年有一百五十石便能吃穿不愁,有三百石还可以养一个奴仆,顿顿吃上肉,徐冶不应该过得如此寒酸。直到有一天,父母以为他熟睡,坐在榻上闲聊,他才知道两个老人如此节检竟是想给他谋一个好的出路,要给他存够五十万钱,送他到长安为郎。
    徐胜利很感动,有时候想起那一幕心头还会发酸,但也仅仅是感动,并未把去长安为郎当成人生的目标。他有更大的理想,所以花起二老打牙缝中省出来的钱毫不怜惜。三岁的时候,能跑能跳,他开始结交方士。用了五年时间,做了无数次实验,家中房产烧去四分之三,火药的确切配方仍是没有找到,八岁那年迫于无奈终于放弃造炮造枪的打算。
    那年,徐胜利明白了第一件事:世界上的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尤其是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科学水平极其落后,不切实际的想法与空想无异。
    头三年,他一直很清醒,能够确认自己穿越,暗喜他的时代到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己穿越了,还是根本没有穿越,脑子里那些与现状挨不上号的古怪念头是不是妄想出来的。正如老庄所说的那样,分不清究竟是自己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自己,脑袋里切切实实能感觉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变得虚无缥缈,如梦境一般。
第三章 明白了三件事 二
    徐胜利三岁那年,不光开始造火药,身上也发生了一件怪事。那年某天,他生了一场热病,晕晕沉沉好像经历了三天梦境,亦真亦幻。
    母亲坐在榻头暗暗垂泪,父亲在榻前捶手叹息一愁莫展,时不时出去一趟,领回一个郎中,对着他的头手乱摸一通。不多久之后,父亲送郎中出去,再进来时手中端着一碗汤药,放在嘴边吹凉了,一口一口喂给他喝。他的热没有退,反而有加重的迹象,迷迷糊糊看到父亲出了门,手指苍大破口大骂。
    徐胜利感觉自己的魂魄离了躯体,飘啊飘的到了一处宏伟宫殿,看到一个穿龙袍的家伙死了。旁边围了许多人,悲天怆地,好像天塌了一般。
    三天后,热慢慢退了。醒来的那一刻,母亲满面愁容的脸终于有了笑意,徐冶则一本正经的去抚摸墙上的弓箭,好像根本不关心。徐胜利笑了笑,神神秘秘做出一个惊人的猜测:当今的陛下驾崩了!怎么也没料到,徐冶的反应是那么的大,怒不可遏的打了他一个耳光,打得狠辣,嘴角流血不止。对着他连呼三声:“孽子!”掉头离去。
    虽然,半个月后长安传来消息,当今陛下确实是在他说话的那日驾崩,可徐冶对他再没有好脸色,看他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随时会炸的定时炸弹。
    后来,徐胜利又发过两次热,每次发热的时间比之上一次都缩短一天。醒来后,一次说刘濞将以一句:“狗吃东西,把糠吃完就要吃米。”的谚语引发七国之乱。一次说陛下将怪罪周亚夫,周亚夫会在牢里饿死。虽然,两件事情最后都得到验证,而且徐冶也因七国之乱立下赫赫战功,由一名县尉升至一名都尉,但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怪。由此他明白了第二件事情:
    当你处于一个完全落后的环境中,所有人还局限到无法苟同你嘴中说的东西,以为你在胡说八道,把你当成怪胎妖孽,最好的办法是主动闭嘴,努力适应这个环境,要不你将被残酷的环境抛弃。
    徐胜利以前老想不通一个问题,继而怀疑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说人是由猴子变成的,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猴子都变成了人,而是有的变成了人,有的至今还是猴子。在这个时代生活八年后,对于这个问题他已经完全想明白,或许有的猴子当初也是想变成人的,可是不幸的是它刚站起身,乐于用四肢来行走的猴子异常恐惧的将它咬死,因此那些猴子到现在也变不成人。
    话不能乱说,徐胜利开始沉默。火药造不出来,徐胜利开始改进冷兵器,请来郡里最有名的能工巧匠以及数个熟练的打铁匠人,在后院叮叮当当的打了八年的铁。这一次倒是有些成就,最少打造出几样看起来不错的兵器,而且给兵器都配了诗词。不过,历经多年,耗费无穷精力打造出来的兵器也没能使徐冶顺心,或许只因打造这几件兵器耗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又或许仅因那几句狗屁不通的诗文,徐冶连家也甚少回,边关战死的那一刻竟没给唯一的儿子徐胜利留下一句遗言,只留下一个深深的叹息。
    狂风暴雨摧犁花,犁花落尽始见枪——犁花枪。
    犁花枪看起来是一把很普通的枪,跟营中兵卒们使用的枪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丈的长度,通身的黑亮,枪尖闪烁雪亮寒光。拿到手中一试,可发现与普通枪的不同之处。普通枪重六斤七两,这把枪重十七斤八两。普通枪是用坚硬的杏木为枪身,外边漆上黑漆。这把枪用玄铁为枪身,自身就透出黑亮。普通枪的枪尖是用铁淬火打磨出雪亮寒光,这把枪的枪尖是百炼钢打造,生来就闪烁雪亮寒光。
    以上的不同还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最大的不同是普通的枪该多长就多长,这把枪的长度却能改变。
    此枪的枪身分为三段,平时前两段都在里边藏着,全枪仅长三尺七寸,比一把腰间的宝剑长不了多少。待到用时,枪向外用力一甩,藏在里边的两段枪身迅速甩出,一把仅长三尺七寸的短枪瞬间变成一把丈长长枪。最神奇的是,枪身一出便不缩回,无论使用多大的力都无法使其再藏起来,好像它本就是一柄用整块玄铁打造出的枪,而非可分为三截的枪。要想让出去的枪身再缩回也很简单,只需拿着最下端的枪柄,以垂直的角度向下猛磕,出去的两段又会缩回。
    盖世天王有神臂,一矢飞出鬼神惊——神臂弓。
    神臂弓是一种似弓非弓,似弩非弩的古怪玩意。全收起来的时候就像一块方方正正的榆木疙瘩,拿起来触动上边的一个机关,弩臂、弩身、弩机,弩弦全部展开,变成一把货真价实的劲弩。这时,弩弦的张力为七百斤,非一般人可以凭双手拉张,得靠脚蹬才能把弦挂到弩机上,四百六十步内箭矢可入榆木半箭。
    它的弩身是可以向下弯的,弩弦也分为两根,当把弩身向下弯至与弩臂重合,弩也就变成了一张弓。这时,用单弦发箭,弦的张力为三百五十斤,二百四十步内可入榆木半箭。
    千锤百炼得环首,千军万马莫能敌——环首刀。
    环首刀的得来绝非易事,是用重金购来的一块天外飞石打造而成。此刀单面开锋,刀背厚实,粗犷有余细致不足的造型透露出凌厉的杀气。普通的配剑在它面前犹如一块朽木,轻易的便被斩断。
    层层叠叠无穷尽,滴水不漏难为破——鱼鳞甲。
    士兵身上穿的甲一般分为三种。低等级操士身上的甲,由麻绳将十六块大铁甲片穿缀而成。之间的缝隙很阔,防护能力也很弱,比之匈奴人的牛皮镶钉甲强不了多少。屯长到千人长这个级别,使用的甲由一百零八片中号铁甲片穿缀而成,之间的缝隙已经很小,防护能力随之加强。千人长往上的将领穿着的甲又叫玄甲,是用一千零三十六片小号铁甲片穿缀而成,每片甲片互相重叠,已无缝隙可言,防护能力最强。
    鱼鳞甲简直将做甲的思路完全改变,不用甲片,更不需麻绳穿缀,而是将百炼钢敲打成一个个小圆环,以圆环套圆环,里外一共三层。此甲的重量处于千人长所用甲与千人长以上将领所用甲之间,但防护能力却比最好的甲强得多。
    雪马风鞭,惊起银蛇千里舞——千里雪。
    千里雪是一匹马的名字,是花了数万钱打边关市集买来的乌孙宝马。可惜的是买马之后家中已无余钱,拿不出粟米来喂,把马喂养的瘦骨嶙峋,一副病秧秧的样子。
    徐胜利打造出几件兵器后,想通了第三件事:在冷冰器时代,想要安身立命,其实很简单,有杀敌立功的本领便成。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人命如蚁的时代,只有你比别人强才能出人头地,没有人会同情一个弱者,就像狼不会去同情羊一样。靠脑袋活下去,他也想过,可不幸的是他并没有求学的耐性,对于历史也没多少了解,甚至于很重要的大事发生也只能在某次发热后灵光一闪。所以,他把自己练得很强,在父亲的兵营里没有人能把箭射得比他远,也没有人能把枪舞得比他好,只等机会来临,风风火火的干一场,占据高位后再把心中的想法一一实现。
第四章 一个行迹可疑的青年
    徐胜利目标坚定的朝长安走去,身上披挂写满父亲打战历史的战袍,腰上的佩剑与甲片撞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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