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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案-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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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急。于大人在这里,是奉命善后了?”
  “是啊,还以为这次用不着我老于,结果又分到张总管那里去了,要我负责粮草接应。”于怀左右望了望,凑到李淳风耳边:“听说突厥那些恶鬼,捉了俘虏来便要烤着吃……这把骨头,难不成要扔在柴火堆里?”
  他口中的张总管是此次征伐突厥的副总管张公谨,也是主战最得力的一位。见他情绪不佳,李淳风一笑:“不必担心,于大人是吉人,此去非但无忧,还有荣升的好处。”
  “真的?”精神一振,于怀咧开了嘴,“先生可要给我算好了,不要骗我。”
  “生死运道,怎能欺瞒,当然是真的。”青衫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眼前这事,能否详细告知?”
  “能有什么详细?您瞧,就这么回事,哐当一个天雷劈下来,粮草都烧光了,人也烧死了。”
  “是烧死的?”
  “是啊,这粮草营本来有二十多人看守,住在帐篷之中,周围都是草垛。雷火正劈着帐篷顶,一下子就全着了,躲也没处躲去。”
  “发现尸首是在帐篷之内,还是帐篷之外?”
  “这……”于怀迟疑了一下,招手叫来一名亲兵,询问了一遍,那亲兵点了点头,态度很是肯定。
  “没错,所有尸体都在帐篷底下,是小人带人抬出来的。”
  “帐篷有多高?”
  “军中常制,七尺半。”
  “那么粮草垛的高度呢?”
  “大约九尺以内。”
  微微颔首,李淳风道:“带我去发现尸首的地点。”
  亲兵领着三人来到废墟中心,地面还残留着一个深坑,可见当时一震之威。中间部分已经被清理出来,有一小片空地,“就是这里。”
  李淳风俯身下去,仔细察看地面。伸出手指捻了一小撮泥土,放在鼻边嗅了嗅,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突然看到泥土之中散落有一些黑色的粉末,连忙捏了起来,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放入怀中,转头问道:“有酒么?”
  意外问出这个不相干的问题,另两人都愣了愣,倒是于怀哈哈大笑起来,“李先生连这个也算到了?老于向来是酒不离身的。”边说边从腰间解下一个酒葫芦,递了过去。李淳风摇晃了一下,里面果然有酒,拔开瓶塞,拂去地上杂物灰尘,将酒水缓缓倾倒在焦黑色的地面。片刻之后,旁观众人顿时惊叫起来:那地面正逐渐显出鲜红颜色,看起来恰如鲜血。


  第三章 血煞
  “这……怎会这样?”
  虽是艳阳高照,于怀只觉得心中发冷。直起身来,李淳风漫不经心地看着对方,“冤魂厉鬼之事,于大人没听说过么?”
  “先生是说……”
  “这些兵士并非烧死,而是被杀。横死之人,血为阴煞,酒性刚阳。阴阳相遇,必现其形。这血痕,明明便是屈死之魂前来述冤啊。”
  “这、这……”于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脸色也变得煞白,“老于只是奉命善后,可与此事无关哪!”
  “放心,岂不闻冤有头债有主?有我在此镇着,必不致找上于大人。”
  他微笑着将酒葫芦还给愣怔怔张大了嘴的于怀,后者擦擦额上冷汗,如释重负,“那就好,那就好。”
  “可曾点过尸首数字?”
  “这个……点……呃……点过了。”回过神来,于怀连忙转向亲兵:“是多少?”
  “一共二十六具尸首,全部清理出来了。但……”
  “但什么但,给老子说话痛快点!”
  “但是,和在册人数相比少了一人……”
  “哦?”双眼发光,李淳风抢先问道:“是谁?”
  “不知道。”回话的兵士向地上尸首努了努嘴,心有余悸:“都烧成这个样子了,谁还能认出面目。”
  李淳风似乎有些失望,想了想,神色突然一动:“若我记得不错,李尚书军中向来有飞骑点兵的制度。”
  初唐名将李靖治军甚严,每逢傍晚,便差亲兵到各营点算人数,称为飞骑点兵。雷击发生在夜间,应是点兵之后。人数若有差讹,比对便知。于怀闻言一拍大腿,兴冲冲道:“没错,我这就去查!”
  “真有阴煞之血,厉鬼鸣冤?”
  “哈哈,宾王兄这般聪明的人也被瞒过了?其实只是个障眼法,如系刀剑所伤,必然有血渗入泥土,血迹遇酒而显,则是常理。再说,人对于烈火有本能恐惧,哪怕睡梦之中来不及逃离,也会凭借求生渴望向外冲出,岂有数十人均滞留在火场中的道理。”
  “如此说来,守军之死另有蹊跷?”
  “非但守军之死,连这场天雷也是蹊跷之极。暴雷下击,首当其冲的是高处,如宝塔、大树之类。而那里地处山坳之中,帐篷高度尚不及粮垛,说是雷击,证据不足。”
  语声从疾驰而过的马车中传出,说话的两人正是李淳风和马周。
  “可看那地面,确实有个巨坑。若不是雷,单单火焚,怎会变成那般形状?此外,倘若不是天雷,是人有意纵火,为何会选在雨天?”
  “选在雨天,也许便是为了制造雷击的假相。世人皆知水火相克,殊不知凡事皆因地因时而异。有些引火之物便是不惧水的,例如《水经注》中所载石脂水,状如墨汁,却比木炭还易引着。大军开拔在即,粮草保管自是精心,顶上皆以油布遮挡防潮,如果从内部燃烧,只要成了势,便不惧雨水。至于那巨坑,”停了一停,李淳风略微迟疑了一下,“此事倒要斟酌。”
  此刻两人所乘马车正从西门进入长安城。落日熔金,将整个都城照得一片灿烂。刚过西市,面前围了一群人,全都仰着头,站在一棵大树下张望。不经意望去,便见到高达数丈的枝叶间隐约有个雪白的影子,纷杂的议论声随之传入耳中。
  “是猴子成了精?”
  “别胡说,那可是个好模样的女孩儿。”
  “肯定是猴子,人哪有这样本事——”
  “嘘,快看!”
  白影从树上轻盈落下,离地面还有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一松手。旁观众人齐齐“啊”了一声,却见那人身体灵巧地打了个回旋,仿佛雪花坠地无声,稳稳落在地面。那是一名少女,白衣白发,赤着一双白玉一样的纤足,手中举着一只五彩球。顿时,人群中掌声、喝彩不断,更有好事者怪叫连连。少女双眸流转,将手中球递给一名少年,“还你。”
  那少年与她年纪仿佛,锦衣华服,似乎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此刻早已看呆了,慌忙伸手接过,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少女睁着一双明澈的大眼望了望少年,不等他开口,转身翩然离去。
  “小猴儿。”这一声不大,却让少女停住了脚。掀起的车帘后,是青衫男子熟悉的笑容。
  “她来做什么?”瞪着白发少女,摇光满脸都是警惕戒备的神色。身体则死死挡在柜台前,不让她入内。少女认认真真看着他,不知在盘算什么,突然伸出两根手指,在摇光还来不及躲闪的时候弹上了他的眉心。
  “喂喂喂,你!”
  摇光连忙晃着脑袋闪躲,却还是快不过少女的手,顿时一张脸涨得通红。少女却像发现了什么新奇之物,拍手道:“真好玩,木头的脸上为什么会有这道竖纹?”或许是总喜欢皱着眉头,一脸正经的缘故,少年眉心确实有一道深纹,看起来与年纪不相称。
  “你总叫他木头,叫来叫去,便生出这些木纹来了。”酒肆主人熟知二人性情,生怕再起争执,向摇光说道:“小猴儿是女儿家,让着她些。从小到大见面便吵,太不成话。”
  “哪个女儿家像她这么野蛮,见面便摸汉子的脸?”少年愤愤不平地揉着自己眉心。少女却从李淳风身后探出头来:“你又不是汉子,是小孩儿。”
  “胡说,我当然是!”摇光挺了挺胸膛,竭力摆出男子汉的模样,“哪像你,每次一来,不是吓跑客人便是打碎酒坛,上回还把先生做的铜机括折断了,根本就是个野猴子!”
  “你才是呆木头!”
  “野猴子!”
  “呆木头!”
  “咳……”处于两人之间,酒肆主人微觉头痛。虽然足智多谋,却想不出什么法子制止两个半大孩子的斗嘴。少女是种桃道人收养的孤女,生而白发,从小被抛弃于山林,由白猿喂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野性未驯,不谙世事,却有一身飘忽奇异的武功,《游侠令》一节中曾有出场。
  “莫吵莫吵,猴儿,你在集市上做什么?”
  “那只花雀儿把球踢上了树,碰巧见到了,就帮他取下来。”
  “花雀儿?”李淳风起先不明所以,后来才想到是先前所见华服少年,不禁失笑,“你家老道士不是说过,不许你出门惹事的么?”
  “嗯。不过这次是他叫我来找木头先生的。”少女兴高采烈从袖中取出一张信笺递过去,“喏,他给你的。”
  伸手接过,打开看时,上面只有五个遒劲有力的字:“携酒试新桃”。


  第四章 夜酌
  “真慢!”
  “没法子,我可没猴儿那般能耐,可以纵跃如飞。”
  将酒坛提在手上,青衫人慢条斯理地晃悠着,身旁白发少女一面咬着手中糖糕,一面抱怨。她形貌奇特,路人不免纷纷侧目,二人却浑不在意。
  “木头先生……”
  “叫先生。”
  “你是木头的先生,当然是木头先生。天底下先生多的是,木头先生就只有一个。”
  “不对,木头是木头,先生是先生。照这么说,你师父难道要叫猴儿道士?”
  少女一时语塞,侧过头来认真想。见她当了真,酒肆主人忍俊不禁,拍了拍少女的头,“没关系,称呼而已,怎样都可啊。”
  “嗯。问你……”
  “说吧,”见少女神色忸怩,李淳风微微觉得诧异,“咦,猴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吞吞吐吐了。”
  “木头真的……很讨厌我吗?”
  “当然不是。”
  “那他为什么总那么凶?”
  “这个……”为难地看着少女充满疑问的眼神,“小猴儿,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不喜欢都会老实说出来。少年男子性情萌动之时往往不自知,却又急于掩饰。越是在意之人,越不知如何相待。”
  “什么意思?”
  “哈。便是说,摇光心中对你,其实甚为看重啊。”
  “真的?”双目闪了闪,少女似乎颇为高兴,随即又想起什么似的追问道:“那木头先生呢?你也是这样吗?你要是心里对人好,会不会也不肯说出来?”
  “我?”不提防这一问,酒肆主人顿时失笑,道:“我是大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小孩儿赌气的事情。”
  “可你说话也不老实,还喜欢骗人……说不定比木头还要别扭……”
  “哎呀哎呀,糖糕都买给你吃了,还要说我坏话……”
  一路行过街市,来到玄妙观外桃林。桃花已落尽,茂盛的桃林一片浓绿。新桃初熟,多半羞涩地藏在叶底,四周却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桃林尽处,白衣道士已悠然相候。桌上一盘红桃,正是刚刚采摘下来的,枝上桃叶仍然青翠欲滴。将酒放入新汲的井水中去除暑气,而后倾入樽中。少女早已和往常一样坐在桃枝上,一面啃着桃子,一面竖起耳朵似懂非懂地听两人说话。天色渐晚,明月东升,照得四下皆白。微凉的风在桃林中嬉戏穿梭,令叶片不时发出沙沙声响。
  “上一次来还是桃花盛开,转眼已果实累累,这一春当真去如朝露。”
  “岂但一春。可知你我相识有多久?”
  扳着指头数了数,李淳风恍然道:“六年了?当真不知不觉。”
  “不错。记得初见你那时,你正在祭……”说到这里道人突然停住,不露痕迹地转口说道:“山中不记时日,在我看来,便是桃花开谢了六次。”
  “如此说来,花期虽短,尚可年年相待;人寿虽长,却难岁岁再期啊。”
  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樽中酒倒在桃花根下,神色中有平日少见的狷狂之气。
  “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来来来,今日李某难得做东,敬这满山的花魂。”
  道人摇了摇头,“你醉了,道之。”
  “是么?”信手将酒盏抛去,青衫男子斜倚在桃树下,袖手望向天上明月。微风拂过鬓发,意态潇洒,却略带怅然,“随意楼的酒只醉客人,不醉主人。”
  “为何?”
  李淳风一本正经答道:“醉了客人,还可多收些酒钱;醉了主人,却没处要银子。”
  “哈哈,能说出这句话,果然还清醒着。不过,你当真要在随意楼卖上一世的酒?”
  “随意逍遥,有何不好?便是帝王将相,也不过与草木同朽。至于天下事,”索性靠着树坐了下来,目光惺忪,语气也有些含糊不清:“杨子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只怕口不应心,这些年来,随意楼管闲事的名声,长安城里可是无人不晓,连我这山野之人也灌了满耳。”
  “咳,不过是无聊人世的小小消遣,权当趣味。话说回来,观主剑术之高,天下罕见,不也在这桃林中避世深居么?”
  “我是修道人,与你不同。”
  这理由含糊其辞,但李淳风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下去。看他一眼,道人淡淡一笑。
  “相识六年,不问我姓名来历,你是唯一一人。”
  “那只因我结交的是你,不是你的姓名身份。”扬起双眉,酒肆主人笑道:“人皆有权以自己方式行事,无须向他人解释。”
  “好一个无须解释,”道人将手中酒一饮而尽:“我果然没有看错。”
  “世间眼光锐利过观主的人,只怕极少。”
  “这一句是奉承,还是自夸?”
  “哈,均无不可。对了,有件事:你可精通炼丹术?”
  唐时道家普遍相信炼丹术,将铅汞之类矿石投入炉中烧炼,谓能制出长生不老的丹药。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对此深信不疑,将之看作一门秘术。
  “略有所知。”
  “好极。”醉意全消,酒肆主人一跃而起,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包,打开看时,正是从粮草营废墟中取来的黑色粉末,“可知这是何物?”
  道人接过,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边嗅了嗅。用手捻碎其中的粗粒,放在舌尖上,立刻有一种苦辛气味传来。
  “硝石?”
  “不错。我曾听说道家炼丹使用此物,却不知药性如何?”
  “硝石是佐使之才,但药性甚烈。孙真人传下硫磺伏火法,其中有备细。”
  “是那位号称药王的孙思邈孙真人?久闻其名,不得一见。”
  “这位真人据说已修成地仙之位,我也不曾见过,但机缘巧合,读过他的《太清丹经要诀》。”
  “嗯。能否详述?”
  “硫磺、硝石、皂角,三者混合,置于罐中点火灼烧,可去除硫磺中的烈性,但这种法子务须谨慎。”
  “什么意思?”
  “硫磺至烈,硝石则是大寒,一旦过量失去控制,将有惊人之事。”
  闻言李淳风双目亮光更甚,“何事?”
  “曾有一位道人隐居终南山中,按照孙真人方炼制丹药。因为急于求成,以致炸毁丹炉,伤残双臂。”
  “也就是说,这种药可能引致爆裂?”
  “岂但如此,倘若大量使用,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停了停,道人有些奇怪地望他一眼:“莫非道之也想修那长生不老术?”
  “非也,”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将硝石收起,重新放入袖中,“左右无事,一时兴起,便想为那些无辜而死的人讨个公道。”
  夜色迷蒙,长安城中一片寂静。更鼓之声刚过,街角却传来两声鸟鸣。不一会儿,又是两声,这一次响在一所民宅之内。先前的黑影从墙边探出头来,敲了敲墙壁,很快便有一个包裹从里面扔了出来,紧接着有人翻墙而出。
  “怎样?”
  “嘘!”
  两个人影悄悄溜出小巷,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僻静角落。月光下看,却是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真沉!是什么?”
  “反正是好东西,”先前从墙头爬出的人得意洋洋地说,“长安第一红歌姬收在床边的首饰箱子,你说会有什么?”
  咽了口口水,望风的少年嗫嚅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一句话刚说完,话已经被稍大点的那个截住了,“不是说好偷来的东西一起分?”
  “嗨,悄悄藏一些起来,老大也不会知道……况且我们只拿一些碎银子……”
  这句话说出,另一个也有些动心了,犹豫着对望了一眼,终于下定决心似地点点头,“好,不过,你可不能说出去!”
  “放心吧,主意是我出的,怎会去泄自己的底。”
  两人兴冲冲地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一只雕刻精美的红木箱子。箱上并没有上锁,只松松地横着插销。将插销取下,小心翼翼开启,月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颗蓬松的女人头颅,惨白面孔上一双无神的眼正死死瞪着二人。


  第五章 兵法
  一骑飞驰,沿天街直行而来,经朱雀门,入承天门,直进皇城,停在含元殿前。马上人一跃而下,将缰绳随手扔给一旁的侍卫,沉声喝道:“圣上在不在?”
  “在……”刚吐出一个字,来者已做了个喝止的手势,不让他再说下去。那人四十余岁年纪,身高比常人要高出一头,模样威武雄壮,肤色黝黑,下颌浓密散乱全是卷曲的须髯。双眼则如有电光隐现,炯炯有神,非同寻常:正是吴国公尉迟恭,唐初第一勇者。
  他大步向殿上行去,与此同时,另一人正带着几名侍从从殿内出来,与他相比,略略年轻,面貌白皙斯文,细眉长目,恰恰和来者形成鲜明对比。四目相触,那人似乎略微愣了愣,而尉迟恭则扬起了头,面上毫无表情地哼了一声。
  “尉迟大人。”来人若无其事地招呼着。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大唐开国功臣之一。尉迟恭大剌剌不以为礼,劈头问道:“决定了么?”
  “尚未。裴司空带了僧人法雅面圣,目前正在殿中……”
  “去他娘的,”双目一瞪,赫然威武,令长孙无忌不自觉地缩了缩,“我就不信,满朝文武,还要个秃驴来决定出兵的事?”不耐烦多说,几步便跨上玉阶,直入大殿。
  “怪不得都叫他黑蛮子,好生无礼!”
  “嗯?”
  见父亲瞪视着自己,长孙冲低下了头,脸上却仍是愤愤不平之色。见他如此,长孙无忌神色反而和缓下来,“既然知道他是蛮人,还计较什么。如今之事,我们与他方向一致,由他在前冲撞,你我自可见机行事。”
  锦袍玉带的身影匆匆隐没在夜色之中,身后大殿灯火辉煌,亮如白昼。
  “法雅?是上皇亲封的那位神通法师?”
  “正是。”抹了抹唇边酒渍,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向对面坐着的李淳风如此解释:“据这位法师所言,粮草营被焚是天雷示警,但并非不可禳解。只要在城西筑一高台,由圣上亲临祭祀,就可以镇压邪祟,保大军出征凯旋。”
  “也就是说,出兵之事仍然不变?”
  “只是稍延了时日。裴大人代法雅上疏,圣上立刻准奏,今日便动工筑台,三日之后即可完工。不过……”
  “嗯?”
  听出校尉话中迟疑之意,酒肆主人抬起头来。
  “不过,李兄不觉得此事甚是奇怪?”
  “怪在何处?”
  “是说圣上,”尉迟方不解地说道:“上皇笃信神道,宫中离不了道士和尚;但圣上对这些人却并无特殊宠爱。出兵突厥是军国大事,为何会采纳了一个和尚的建议?”
  “不是圣上采纳了法雅的建议,而是法雅善于审时度势,顺水推舟。”
  “什么意思?”
  “朝中主战主和两派势力争斗颇烈。皇帝本人必然是主战的,但这一次粮草营之事谣言四起,主和派借天命占了上风,劝阻出兵,此事相当棘手。不出兵,违背圣上本意;出兵,则未战而军心不稳,必非吉兆。”
  “所以……”
  “所以,便要假托神怪。”酒肆主人笑吟吟地剥开了手中花生果,“既然说是天命阻兵,那就以神力解之。”
  “明白了!”尉迟方恍然大悟,一拍桌子,“法雅正是看穿了圣上心思,便谋划出这法子,一来借禳解安定军心,二来也堵了那些一心要苟且偷安的文官们的嘴。”
  “嗯。这便是三十六计中的无中生有,今上熟知兵法,使出这一招应在意料之中啊。”
  话音方落,一名大汉匆匆走入楼中,抬眼看见尉迟方,顿时咧开嘴笑起来,“尉迟兄弟!”声音洪亮,腮髯浓重,却是于怀,伸出手掌猛拍尉迟方的肩头。两人份属同僚,平日也常在一起喝酒赌钱,是相当熟识,不拘小节的朋友。
  “于大哥,今天怎么有空闲来这里?听说你到了李元帅的麾下?”
  “所以说,老天爷便是不公平,”于怀刚一坐定便倒苦水,“粮草营的事还没料理完,后日又要跟元帅去见什么沙陀特使,忙了个脚朝天。尉迟兄弟你呢,年纪轻轻正要建功的时候,却不得出头。上头这调派差事的,真他娘不长眼。——嗨,不说这个,李先生,你料得丝毫不错,飞骑点兵的时候,粮草营中正好缺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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