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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黑莲花-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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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主不要答应他,他不是温柔,他不是楚轩!温柔值早就满了,他是虚伪!”
  林晚瞪大了眼睛,就见眼前的男人眨了眨眼睛,有些无奈地抬手抹了抹脸。
  “哎呀,真是大意了,小娘炮还有一双火眼金睛啊。”
  伴随着他的动作,他脸上的鲜血被抹去,身上的气质和装扮全部都变了,鬼气在慢慢消散,他眉目含笑,面容俊朗,还是一个翩翩公子。
  但是这样狡黠的笑容,不是楚轩该拥有的,他是顾锦安,虚伪。
  “你把楚轩怎么了?之前那个世界又是什么?”林晚有一肚子话要问。
  顾锦安冲她摆摆手,“我没把他怎么了,他在我的身体里,我是顾锦安,也是楚轩。我们融合了。”
  “啊啊啊,虚伪你个臭不要脸的,我就知道要栽在你手里,你竟然这么快就融合了。温柔就是个智障啊,他为什么要同意啊啊啊——”系统又开始他的哭喊了。
  男人收起脸上的笑容,低声道:“因为我爱她。”
  他的声音有些僵硬,甚至语速也比较慢,林晚知道这是楚轩。
  “因为我爱她。”这回他笑容满满,语调轻轻上扬。
  这是顾锦安。
  “因为爱她,所以融合。”这回两个声音逐渐化成一个,他们也变成了一个人。
  “宿主,你别相信他,他是虚伪啊。他是最不要脸最狡诈的一个,你绝对不能相信他说的话,他是谎话精!”系统还在劝她。
  “我的确会说很多谎话,但是爱你是真的。”顾锦安极其认真地说了一句。
  “你愿意留下来吗?”
  “我——”她停顿了片刻,问道:“那之前的那些人呢?”
  “我就知道你是个花痴,对长得好看的男人都念念不忘。”顾锦安轻笑,他的神态在变化,明明还是那个人还是那张俊脸,但是却好像变成了好几个不同的人。
  “姐姐,你还记得我。”林致的眼神是疯狂的。
  “晚晚,为师很想念你。”师尊还是那样面目表情。
  “小可爱,你越来越可爱了。”没有浓妆的小丑先生,帅破苍穹。
  “宝贝,我是你的小畜/生啊。”钟少帅还是那么不要脸。
  男人一连说出这几句话,脸上的神态也随之改变,林晚几乎瞠目结舌,她好像真的看到了那些人。
  那些她曾经刷满的目标,一个个又在对她说话。
  “娘子,你愿意留下来陪我们吗?”最后是顾锦安。
  “你们都融合了?真的都融合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系统哇哇大叫,隐隐还有激动的抽泣声。
  “怎么会?你们都是什么人?”
  “没有什么不可能,因为我爱你啊。这里有所有爱你的人,你愿意陪我吗?不要抛下我回现世,我会对你一直好一直好,好到天荒地老。”顾锦安将她搂在怀里。
  温暖的触感再次用来,只不过她还是冰冷的。
  他是活人啊,可她是死人。
  “我——”
  “嘘——”他用手指堵住了她想说的话:“不要问我,以后我会给你解释,你只告诉我,愿意留下来陪我吗?”
  在她脑海里哭起来的系统,忽然又一嗓子尖叫起来,好像被人打了一样,抽噎着对她说:“宿主,你不要陪着他,他是虚伪都是假的,你现在回到现世,就可以复活。你完成任务了,可以滚蛋了,不用管他。”
  “那他呢?”林晚追问。
  系统沉默了,过了良久才道:“我不能告诉你。”
  顾锦安没有再说话,他只是依然拉住了她的手,目光眷恋地看着她,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好像只要一闭上眼睛,她就会消失一样。
  “我在现世过得那么痛苦,没有亲人也没有爱人,回去做什么呢?当然是留下来陪你,因为这里有我的爱人啊。我也爱你。”
  她踮起脚,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一吻,紧接着紧紧地拥抱住他。
  林晚的声音是哽咽的,她的眼睛里充满着水光。
  她是个骗子,骗子是没有心的,也是遭天谴的,不配得到幸福。
  她从入行开始,就知道自己的下场,但是今天她想把自己那颗千疮百孔,封存箱底的心捧出来,就这么鲜血淋漓地摆在他面前。
  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只是虚伪,是为了骗她,拿了她的心也是丢到地上用脚踩碎,她也不怕。
  因为她觉得自己忽然勇敢了许多,敢于去赌一把,哪怕输了也不怕,毕竟她有一个伟大的借口。
  我是为了爱情而战,哪怕我输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我爱过呀!
  抱着她的男人,比她还要激动,几乎是浑身颤抖地贴着她。
  “我也爱你,是我听你讲过最动人的情话了,你都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
  林晚笑中带泪:“我穿了五个世界,是五辈子?”
  “不是,是数不清的世界。”这次回答她的是系统。
  “宿主,我说过这个世界之后,我就告诉你我是谁,我是叛逆。引导你走过千千万万个世界的系统,只为了让你爱上千千万万个我……”
  当系统的尾音消失在她脑海里的时候,这个世界开始崩塌,房梁往下坠落,地板下陷,无数的东西冲着她砸来。
  但是林晚丝毫不害怕,因为她的爱人在抱着她,就算是共赴黄泉,她也不再形单影只一个人。
  (宅门喜事。完)


第111章 大结局
  小女孩儿穿着肥大的旧衣服;不知道是捡的哪个大孩子的衣裳,脸上有些脏;还吸溜着鼻涕,有些感冒。
  她一个人蹲在空地上,手里拿着红色的小石块;在水泥地上写字。
  这种小石块是用红色的砖头砸碎的;能够写出红色的字来,她没有粉笔。
  小女孩儿用稚嫩的小手用力地攥住石块;一笔一划地写着自己的名字。
  她伸手捧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地上两个极其丑陋的字迹,有些嫌弃地撇了撇嘴;不过她才刚学会没多久,所以写得丑也是理所应当的。
  “先生;这后面没有孩子;孩子们都在前面了;都是乖巧的好孩子;您领养谁都没问题的。不用再找了……”
  一道焦急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小女孩儿嗤笑了一声;院里的大妈还真是会睁眼说瞎话;她这么个大活人在;竟然跟人家说没有孩子在了。
  今天是外面的有钱人□□的日子;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这样的活动,要么就是公众人物,要彰显自己有爱心;找一堆记者来,要么就是富豪缺孩子了。
  当然也有真心实意想来领孩子的,不过她都没遇到这种好事儿,这次看大妈如此殷勤和惊慌,想必这位先生来头不小啊。
  “这不是有个孩子嘛。”一道温柔的嗓音在头顶上响起。
  小女孩儿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位先生竟然有这样一副好嗓子,而且看到如此脏兮兮的她,还没有掉头就走,反而凑近她。
  “这是你写的字吗?”男人微微弯腰,轻声问了一句。
  小女孩儿这才抬起头,有些好奇地打量他。
  不过正午时分,阳光非常刺眼,他又背着光,小女孩儿被阳光刺得几乎睁不开眼,只能看见男人大概的轮廓。
  他很高,腿很长,脸应该很黑吧,看不见。
  男人见她如此辛苦,直接蹲了下来,与她保持平视。
  小女孩儿终于看清楚他的脸了,这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叔叔,眉眼很精致,而且皮肤也很白,笑容很好看,像是她之前吃过的棉花糖一样,甜丝丝的。
  “林晚,这是你的名字吗?”他看了看地上歪歪扭扭的大字,轻声地念出口。
  小女孩儿听到他念“林晚”这两个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打了个哆嗦。
  这个男人的普通话真好听,字正腔圆,他应该就是大妈所说的那种,有教养的有钱人吧。
  鬼使神差的,这个看起来就不好沟通的小女孩儿,对着他点了点头:“对,我的名字。”
  男人抬起手在她的头上摸了摸:“真乖。”
  不过他的手还没离开,手背上就忽然感到一痛,等到缩回来的时候,上面已经多了几个指甲的抓痕。
  “别碰我!”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警惕和厌恶,男人有些诧异,明明之前还不温不火的小姑娘,这时候竟然露出如此防备的表情来,还真是让人有些伤心的。
  “林晚,你怎么能抓这位先生?你知道这位是贵人嘛,要带走院子里以为小朋友去过好日子的,你自己不喜欢,就不要祸害其他人!”大妈连忙冲过来,厉声呵斥着她。
  “对不起啊,这位先生。她就是个小怪物,因为长得挺标致的,来领孩子的人好多看上她,也曾跟去两个家庭,但是去了人家不是咬人就是摔东西,总归都不听话,很可能有暴力倾向,所以再有领养的事宜,我们就不让她出来了,免得祸害了谁家。”大妈连连跟男人道歉,点头哈腰的模样,丝毫都看不出在孩子面前耀武扬威的张狂。
  林晚冷笑,又是大人的游戏,虚伪、恶心。
  “走,我带您去前面瞧瞧,那些都是好孩子,只有她是个坏孩子的。我们院里的人都很疼爱孩子的,但就是有养不熟的,我们可不能让她祸害了您家……”
  大妈的口才越来越好了,像是推销员一样,唧哇说上一通。
  “不,我就要养这个孩子。”男人斩钉截铁地说了这句话。
  大妈和林晚都愣了一下,大妈干笑着道:“先生,真的不是我们孤儿院的工作人员骗你,这小姑娘长得是好,但是她的性格的确不好,浑身是刺,刚刚还抓了您,您也看到了。她孤僻、易怒,不喜欢跟人接触……”
  “行了,你不用说话,我来跟她说。”对于孤儿院的阿姨这么评价一个孩子,男人显然很不满意,他皱了皱眉头,甩下话之后,就把大妈撇在一旁,再次蹲在林晚的面前。
  “我想收养你,你觉得好不好?我家里有很大的房子,还有很多玩具,我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好多好吃的东西,教你学习写字……”
  这个男人对着她说话的时候,声音一直很温柔,像是一汪清泉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林晚眨了眨眼睛,伴随着他每多说一句话,她的眉头就皱得更紧了一点。
  “变态。”
  他还没说完,就听小女孩儿再次开口了,不过这简短的两个字可不是在夸奖他。
  “你说什么?”男人有些诧异,又问了一句。
  “变态。”
  林晚再次说出口,而且还是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他,无比认真地说着。
  她那双眼睛又黑又亮,就像一双黑葡萄似的,但是当这双过于纯净的眼睛,就这么一眨不眨地盯着谁看时,总让人有一种心里发毛的感觉。
  “你这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快跟这位先生道歉!”大妈立刻蹿了过来,听到她骂人家变态的时候,估计冷汗都被吓出来了。
  林晚抬头看了他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又低下头去慢吞吞地在地上写字了。
  “怎么回事儿,你跟我说说。你说我变态,总得让我知道原因吧?”
  想象中的暴怒并没有出现在男人身上,相反他一直很温和,并且问话的时候,也没有寻常大人那种对孩子的漫不经心,而是认认真真,好像把她当个同龄人一样。
  林晚眨了眨眼睛,她和男人对视了一眼,面上露出几分踌躇的表情,显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他。
  “没关系,今天最坏的结果就是我不能带走你。你原本就没准备跟我走,我不能打你,否则这位阿姨会报警的。你总得告诉我原因,‘变态’这两个字可不是随便说的,难道我看着像个变态?”男人继续温声地劝解着,他始终跟林晚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礼貌的态度,好听的声音,这些都是打动林晚的地方。
  她咽了咽口水,低声道:“以前有个叔叔领养我,他跟你一样,有钱、高大、爱笑,给我买漂亮的衣服和好吃的食物,住大房子,还能上学。但是他晚上要把我脱光陪他睡觉——”
  “林晚,你不要胡说八道,没有这种人!”那个大妈尖声叫道,脸色苍白。
  林晚这时候倒是不怕了,她伸手指着大妈道:“我之前跟她说的时候,她就像这样大叫变态。你也要给我住大房子,买衣服和食物,你还爱笑,只是你比那个叔叔长得好看,你是变态吗?”
  小女孩儿的声音还带着稚嫩的感觉,但是她一字一句慢条斯理说出来的时候,就让人忽视不得。
  “我不是变态,不过我想你肯定会说,变态都不承认自己是变态的。因为要来接你回家,我特地给你带了个礼物,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家伙,就在前院,你要去看看吗?”他歪头问她。
  林晚顿时就有些蠢蠢欲动了,她从小到大很少收到礼物,因为在孤儿院,大部分都是好心人捐赠的东西,就算是有干净漂亮的衣服,轮到她手里也都是又脏又破烂的,谁让她天生不会讨好人呢。
  她站起身,把小石块塞进了自己的衣兜里,拍了拍手上的尘土。
  “走吧。”
  “带着石子不会觉得重吗?”男人有些好奇地问。
  “重,但这个我好不容易磨平了,如果不收起来,大妈会把它扫走,其他小朋友也会来抢。这是我的粉笔,我要好好学习,努力出人头地,离开这个地方。”林晚抿了抿嘴唇,意气风发地跟他说。
  男人挑了挑眉头,显然是没想到她小小年纪,就有这样厉害的雄心壮志,的确是值得表扬。
  “大妈?”
  林晚对于他的提问了然于心,瞥了一眼跟在身后嘀嘀咕咕的大妈,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
  她悄悄凑近了男人,低声道:“你不要让她听到,她让其他小朋友都喊她老师,但是我知道老师都是很好的人,不会有差别待遇,嘴甜夸她漂亮的人,就能先挑食物和衣服。笨拙的小孩,就会被欺负。她在我眼里又老又丑,还有一颗铁石一般的心肠,我才不要叫她老师呢,她就是大妈!”
  男人被她逗笑了,眉眼弯弯,而且低沉的笑声里带着十足的磁性,异常好听。
  林晚完全怔住了,她就像一个小傻瓜一样看着他,只觉得男人好像天神一样,背后的太阳一定是他的翅膀。
  “真是个小花痴,从小就这样。”他再次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这回她没有躲,也没有抓人,而是傻乎乎地给他摸完了,才回过神来,瞪大了一双眼睛瞧着他,忽闪忽闪的像是天上的星星一般。
  前院是一群孩子在玩耍,一个个见到大妈带着男人回来,立刻老实了下来,纷纷站好,显然是想表现好离开这里。
  林晚抿了抿嘴唇,曾经她也是其中一员,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别人口中有钱人家当孩子,但是实际上等她被领养了两次,都是遇到变态之后,她就不再信任这些领养的人了。
  “你们玩儿吧,那些玩具都送给你们了。”男人挥了挥手。
  他的话音刚落,这些小孩子立刻变得欢呼雀跃起来,纷纷拿起了玩具继续玩起来。
  这个男人一看就是大方的个性,那些玩具都是崭新的,而且款式新颖,是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的,大家见到这些玩具之后,都两眼冒光了。
  他领着林晚去了门口,他的车子就停在那里,林晚远远地站在那里,车子的牌子她不认识,但是那样一尘不染的四轮车,看起来就很高档,她只坐过一次,后来还因为那个领养她的男人,想要对她做变态的事情,被她咬了,她就直接被送回了这里。
  “喵~喵~”
  林晚正陷入了一片不好的回忆之中,就听到一阵细弱的猫叫声。
  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完全期盼地看向男人。
  就见他双手捧着一只橘色的小猫走了过来,那小猫比巴掌大点,看起来孱弱异常,窝在他的双手里,瞪着一双黑色的眼眸看向这个世界。
  “喵,喵!”它似乎是十分熟悉男人的气息,嗅了两下之后,竟然伸出舌头舔了舔,丝毫没有怕生的迹象。
  “这是被猫妈妈丢弃的小崽,太过瘦弱了,生下来猫妈妈以为它死了,就不要了。我送它去宠物医院的时候,也差点没救活,但是小家伙显然很喜欢这个世界,挣扎着活下来了,并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男人伸手摸了两把它的后背,它立刻就蜷缩起来,轻轻眯着眼睛,十分享受男人的抚摸。
  林晚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看,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和羡慕。
  “你要抱抱它吗?”他双手捧着小猫递上来。
  “可以吗?”
  “当然可以。”
  林晚小心翼翼地接过小猫咪,那小猫在触碰到她的时候,轻轻地叫唤了一声,并没有挣扎,而是乖乖地窝在她的手里,只不过没有用舌头舔她。
  但是这种柔软而温暖的小奶猫,最是治愈了,好像整个人的心灵都受到了洗涤一样。
  她抱着它,忽然就激动地红了眼眶,鼻子一酸,眼眸里就迷蒙了一层水光。
  “它好软啊,也好小啊。”她抬头看他,笑得眉眼弯弯,毫无防备。
  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眸,与怀里的小奶猫一样,没有被世俗所沾染。
  男人眸光一动,也勾起唇角跟着她一起笑了,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这次林晚反应过来了,却十分配合十分温顺。
  “跟我回家好吗?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情,你不喜欢的我也不喜欢。”
  他弯下腰,低声说了一句。
  男人明明看着只有二十岁,面庞还显得有些青涩,但是整个人却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宠辱不惊。
  而且他这么温柔,连小奶猫都愿意与他亲近,这样的他,就在已经明白世俗险恶、浑身是刺的林晚身上,敲开了一条缝,慢慢地渗进了她柔软的内心里。
  “好。”她点头。
  男人脸上的笑意更加温柔了些,他牵起她的手,轻声道:“我姓顾,名叫锦安。”
  “顾叔叔?”她歪了歪头。
  顾锦安有些郁闷,立刻摇头:“我没有那么老,就比你大十岁,我还要等着你长大呢,不能叫叔叔。”
  “那哥哥?”林晚有些困惑,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装什么嫩。
  顾锦安脸上的笑意加深,再次拍了拍她的发顶:“哥哥好,我当过你的弟弟,当过你的宠物和骑士,还没当过哥哥呢!”
  林晚是个不幸的孩子,她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遗弃在孤儿院,在与小伙伴争夺中长大,没有父母的孩子像根草,她很快就体会了这句话的含义。
  后来又在两次失败的领养事件之中,失去了孩童的天真,她明白大人的规则有时候特别恶心,恃强凌弱,宣泄欲/望,没有同情心。
  但是林晚又是个幸运的孩子,她遇到了顾锦安,这个长相好看的男人,在她要放弃对这个世界的爱心时,他像是王子一样,降临在她的世界里,把她从孤寂的深渊之中拉扯出来。
  带她进入温暖的世界,从此她入眼的都是美好,所有人都对她温声细语,夸奖她是个聪明、漂亮的天使,好像她真的成了天使一样。
  虽然这个男人经常会讲一些她听不懂的话,但是整体而言,林晚觉得自己过得像个公主。
  他真的不会强求她做任何事,当然是不伤害到她自己的事情,如果林晚说自己不喜欢学习,他就不会要求林晚的考试分数,但是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方面,他却从不曾退让。
  林晚说喜欢玩游戏,他会陪着她一起玩,甚至最后通关,但是每天玩耍的时间必定不超过一小时。
  在她学习第一个“gu”发音的字时,她曾经拿着书本屁颠屁颠地跑过去问他。
  “哥哥,这是你的姓氏吗?故。”她指着这个字。
  顾锦安摇了摇头:“不是,不过这个故很有意思,有一个词叫一见如故,还有一个词叫故人,都是用它组成的。晚晚,我对你一见如故,你我是故人。”
  “故人?”那个时候她还不明白,只是傻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直到后来她慢慢长大,少女时期的她是敏感的,但是顾锦安始终能把握好跟她相处的尺度。
  他们俩的相处,除了斗嘴之外,几乎没有红过脸,这让林晚自己都感觉到诧异,因为哪怕她在顾锦安这里感受到了温暖和眷恋,依然改变不了她骨子里乖张的性格,所以她认为顾锦安肯定会后悔收养她的。
  但是三年、五年,甚至十年过去了,她从小女孩儿,长成青涩少女,再到现在的窈窕淑女,他依然没有厌烦她。
  甚至一天比一天的更喜欢她,她能感受到的喜欢。
  顾锦安就像是一捧温泉水,润物细无声地关怀着她,陪伴着她。
  当她终于长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早就把他放在自己心里最重要最特殊的位置上。
  初高中的时候,正是青少年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时候,班里无数的小姑娘暗恋着风头正盛的学长或者校草,但是她却从来都不看一眼。
  因为相比于那些青涩中二的少年,她更喜欢成熟温柔的顾锦安。
  这个男人像光,像太阳,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太阳还要强大和耀眼的存在了,所以她知道从她情窦初开的时候,她就立志成为他的新娘。
  后来她真的成了他的新娘,他们很自然地交往,比以往更亲密,顺理成章地进入婚姻的殿堂。
  甚至在婚后,不少夫妻称之为围城的婚姻,会让对方变得面目全非的事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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