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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历大帝-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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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四十五章:贪官污吏
    牧师瞪大眼睛,满是惊恐的哆嗦了下嘴唇说不出话来,他想不到出卖那名上尉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想要争辩,但见朱骏不容置疑的气态便识趣的闭上了嘴。
    朱骏对这个无耻的牧师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他自来到这个世界后,早已将自己的情绪消磨的干干净净,爱恨情仇,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镜花水月一般的痴话,在他眼里,这个世上只有两类人,一类是不可用之人,一类是可用之人,譬如周慕白,这人做汉人通事时在他面前嚣张跋扈,可是投靠他时他仍愿给予重任,不为别的,只因为朱骏可以利用他的才智,需要他的机谋。
    而眼前这个牧师也同样被朱骏划到了可用之人这一类,抛开人品不谈,这人会好几种语言,并且对西洋和吕宋都十分熟悉,重要的是,这个家伙还比较无耻。
    无耻有无耻的好处,至少可以利诱。
    这个时候,朱骏已经伸出了五根手指:“每月五十两银子值西班牙多少枚银币?”
    “尊贵的老爷,这要看银子的成色了,远东的白银含锡量多少不一,而且杂质也相对比较多,所以也难以计算,我想大概是六十枚左右吧。”
    “六十枚银币在西班牙价值多少?”
    “这是一笔不算小的财富,它能买到一艘小型的帆船,也足够一个小富之家一年的花销,要知道,就算是一名高薪的西班牙海军舰长一个月的薪水也不会比这个数目要多。”
    朱骏点了点头,一把将牧师胸前的十字架扯了下来摔在地上,道:“从今以后你不必做牧师了,你就是朕的西洋事务顾问,朕每月给你五十两白银的薪水,一周两天的假期。”
    牧师吓的脸色惨白,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朱骏粗暴的抢夺胸前的十字架时他还道朱骏要想行凶,朱骏的话他倒还未消化过来。
    “要么你替我干上十年带着一箱的财宝回到西班牙,要么今日朕命人将你沉入大海,如何抉择,你自己看着办吧。”朱骏转过身,一副要出舱的模样。
    “尊贵地老爷。我愿意为您工作。”牧师脸色苍白。眼眸中却发射出贪婪。
    朱骏回转身。淡淡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阿姆斯。”
    “好吧。阿姆斯。你去帮我去向那名上尉套取南洋地图来。另外。我还需要你替我做一些力所能及地事。”朱骏并不傻。绝不会因为阿姆斯一个承诺而放心地给他自由。
    他领着阿姆斯进了一个站了卫兵地舱门前停住。对着门口地卫兵道:“将你地刀拿出来。给这位阿姆斯先生。”
    那卫兵楞了楞。半跪作辑道:“小地不敢奉诏。皇上。这红毛鬼是夷人。若是让他拿了武器。对皇上有什么不轨之心地话小地万死也难赎罪了。”
    朱骏突然想到这一层,不由得赞许的对士兵点了点头,道:“你想的很周全,叫什么名字?朕有一件差使给你。平身吧,站着和朕说话。”
    那士兵倒是虎背熊腰,听得朱骏让他起来,双腿微微一弹,便立即站的笔直,口中道:“小的名唤王义,请皇上吩咐。”
    朱骏背着手,道:“王义,你带上几个人,押着这个西洋人进舱,把刀给他,让他先把舱里未死的西洋士兵亲手杀了,至于那个西洋的军官暂且先不要动他,事情办完之后,押这西洋人来甲板那见朕。”
    “不,我是上帝的信徒,不能杀害军人,更不能去杀自己的同胞。”一旁的阿姆斯已吓的差点瘫在了地上。
    朱骏回转身,看着这个既贪婪又胆小的牧师,淡淡的笑了笑,眸光中却露出了杀机:“阿姆斯先生,这些人就算是你不杀他们,他们也要被朕抛到海里去喂鱼的,你必须将他们杀了,朕才能相信你的忠诚,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朕将你们全杀了,一个是你帮朕把他们杀了,你自己选择吧。”
    朱骏黑着脸,不理会面如死灰的阿姆斯,转头带着几个护卫便走,临走时还不望对王义吩咐一句:“若是这个人不杀死他的同伴,你就当场劈了他,丢到海里去喂鱼。”
    什么人才是最忠诚的?朱骏没有分辨忠奸的能力,却知道要想一个人为你死心塌地的卖命,就是把他所有的道路全部封死,他只有一个选择,要么跟着你,要么去死。
    阿姆斯会在那名西班牙上尉面前杀死那些西班牙士兵,接着朱骏会好心的让西班牙上尉写上一份遗嘱或者临终遗言,亲眼目睹了阿姆斯暴行的上尉毕定会将阿姆斯的丑行写入信中,而这封将会握在朱骏手里,如果有一天阿姆斯敢抛弃他,这封信将会送往西班牙当局,并且让阿姆斯成为一名杀死自己同胞的通缉犯。
    朱骏上了甲板,几十名水手正拿着厚重的布条在沐剑铭的指挥下擦拭甲板,朱骏挪着步子,径直站在船舷处等待,身后的护卫、士兵、水手不敢打扰他,只有几名护卫远远的在旁警戒。
    载满了货物的海船乘风破浪,在大海中颠簸了整整半个来月,期间除了几次在沿海的港口补充了淡水之外,朱骏才难得放风下船走走,其余时间都呆在海上,原本对海洋的向往和漏*点早已消磨殆尽,直到早晨醒来,甲板上传来一阵阵的欢呼声,朱骏这才知道吕宋到了。
    纳苏格布港是吕宋西部海岸线上最大的港口,这里拥有吕宋最大的码头,整个海湾处都属于深水区,大船可以直接驶入海岸装卸货物,在码头处已停泊了大小数百艘船只,其中还是以近海的小船居多,与从前不一样的是,从前囤积在码头附近比山还高的货物不见了,大多数商船也只是停泊在岸边并没有出海的迹象。
    当朱骏的庞大商队进入海湾,几乎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最近因为海盗的肆虐已经有很多商人不敢下海了,偶尔有几个胆大的也传说被海盗们拦截,上至海商,下到水手全部杀的干干净净,而朱骏的到来,不得不让那些等待消息的海商既是佩服又掺杂着妒忌。
    税务官巴金顿是个肥胖的西班牙人,他一边指挥着引水员让朱骏的商船慢慢靠近码头,一边已打起了小算盘。自任税务官以来,巴金顿几乎每天都能有几十个银币的灰色收入,可是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海盗的清袭再也没有商船敢于进入纳苏格布港,他的收入也日渐稀薄,这时见到朱骏这条大鱼,哪有不从他身上捞回好处的道理,想到这里,巴金顿不由得挺了挺胸,哼起了西班牙的曲子。
    十艘商船各自靠岸,船上的水手搭上了舢板,巴金顿已等不及了,他拍了拍尾随在身后的书记员道:“瑞克,作为一名称职的税务官,我必须第一时间和到港的商人沟通,你和我一起去。”
    书记员戴着厚厚的单片眼镜,岂会不明白巴金顿话语中的意思,连忙道:“愿意为阁下效劳。”
    二人一边说,一边登上舢板上船………
第一第十四章:苦肉计
    过了三日,朱骏派人到阿瓦城那将黄信约定的石灰石拉了回来,为此,他还特意盖了一间简易的仓库储存这批石头,至于制造水泥朱骏打算还是缓缓再说,现在所有的工匠用在了制造弓弩上,普通百姓们都在村西开辟空地种植桑种;根本就抽不开身。
    朱骏开始把注意力转入了那名潜伏在村内的独眼海盗头子身上,那独眼倒是低调的很,每日扮作杂货商人从阿瓦城挑了一担货物来村里卖,当夜便回阿瓦城住宿,为人也和气的很,时不时会给一些半大的孩子带几颗麦芽糖来,过不多久,便和村落里的许多人熟了,一得空,便与人蹲在角落里闲聊。他见识多,说话又风趣,所谈的大多是南洋的见闻,许多人都愿意闲暇时和他凑在一起增长些见识。
    这一日,独眼带着几个小喽喽挑着货担进了村,便听得村中一阵怒喝声远远传来,他立即警觉起来,对着身后的小喽喽使了个眼色,那小喽喽会意,加快了步子便往声源处赶。
    来到村中,早有数十个寻常百姓驻足观望,原来怒喝声是村中最大的建筑新始帝的屋子里传来的。(以后永历改为新始,不好意思,书名是叫永历大帝,是后面构思情节时才修改上去的,不过新始就是永历,永历就是新始,大家闭着眼,看过去吧。)
    “混帐,朕如何使钱也是你能管的,你算是什么东西。”屋子里的咆哮声越来越大。
    “皇上,臣是户部主事,职责所在,这些珠宝不比金银,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用的。”有人在屋内朗声辩驳。
    “朕要是偏要用呢?”不寒而栗的冷笑声传了出来。
    “臣已说过,职责在身,珠宝是绝不可动用的。”
    啪的一声清脆的掌声传了出来,接着见一名官员狼狈的从茅屋中逃出,左颊处有着一道深红的掌印。
    “滚!朕不想再看到你,什么户部主事,呸,不过是我朱家的一条狗罢了。”
    那狼狈逃出来的官员捂着脸颊,浑浊的眼中噙着泪花,听到这话之后浑身打了机灵,垛了垛脚,便往村口去了。
    小喽喽看完。悄悄地退到村东独眼摆地货摊处。悄悄地对着独眼打了几个手势。独眼点了点头。那小喽喽得了大当家地首肯。便加快了步子。往村口方向追那官员去了。
    太阳渐渐西下。天色渐渐暗了。残阳如血。朦胧慢慢地笼罩整个村落。天边地云层翻滚着。散射出金黄色地光线。
    独眼和几个喽喽收拾了摊子。挑起货担便出了村子。往阿瓦城里赶。到了城门。便有几个汉子朝着独眼走了过来。一个精瘦地三角眼附在独眼耳边轻声道:“大当家地。那人已被水耗子安置在酒肆了。正喝着闷酒呢。大当家地去不去看看?”
    独眼一改在村子里地和善。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大黄牙中挤出一句话道:“当然要去。这是个大点子。其余地弟兄先回住处。老子先和点子玩玩。”
    独眼将肩上地货担交在小喽喽手里。两拨人在街口分道扬镳。独眼背着手进了酒肆。早看见了水耗子正陪着那名被赶出来地官员喝着酒。那官员醉眼朦胧地骂了几句。又端起水耗子倒地酒一口干了。接着指着村子方向嘀咕了几句。这才歪歪斜斜地躺在酒桌上。
    独眼见那官员真地醉了。也没了顾及。对那水耗子道:“将点子扶到楼上雅间去。”
    水耗子点头,将醉醺醺的官员拦腰扶起,搭起他的手扶着上了楼。
    独眼从怀中掏出一把碎银给了掌柜,吩咐他不许让人打扰,这才追了上去。
    “我杨嗣德自…自幼饱读…读诗书,崇祯十…十年的进士,十三年入翰林为庶吉士,隆武(隆武也是南明皇帝,后被清军逮捕。)二年为户部主事,平步青云,何等荣耀?想不到今日倒成了朱家的一条狗而已,那…那狗皇帝又算得了什么?见着清军还不是犹如丧家之狗一般?哼!也罢,也罢,既然我不过是朱家的狗,那么明日便启程北上,倒不如去做满人的狗更实在。”杨嗣德在雅间内大呼小叫,醉醺醺的抓起桌上的茶盏要砸,亏的水耗子动作机灵,拦腰将他抱住,这才幸免。
    “啊呀?这不是阿瓦城外村落的明国官员吗?幸会!幸会!”独眼装作一副惊讶的模样进了雅间,对那杨嗣德道。
    “你是谁?”杨嗣德打了个踉跄,瞥着眼看独眼,满脸的不屑。
    “我是行脚走货的小角色,大人哪里如何会认得小人。”
    杨嗣昌突然狂笑起来,醉眼迷蒙的指着独眼的鼻子道:“我想起来了,你是村东的货郎,哈哈,想起来了。”
    “难得大人能记得起小人,只是不知道大人怎的会到这里喝闷酒,可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哼,还不是永历那个狗皇……”杨嗣昌说到这里突然清醒了一些,将后一段话缩了回去。
    “哎,其实大人的遭遇小人在村里正好瞧见,也不必遮遮掩掩的。”独眼叹了口气继续问杨嗣德:“只是不知大人有什么打算?”
    “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永历不仁,我杨嗣昌就是吃素的吗?我现在就北上降清,从此以后和他再无瓜葛。”杨嗣德气啾啾的道。
    独眼喜出望外,他在村子里已潜伏了七八天,仍然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这个官员来头似乎不小,若能够策反了他,这次的行动便多了个内应,胜算也大了几分。
    不过这种事可大意不得,他仔细的观察了杨嗣德,觉得他并不似作伪,再加上白日里杨嗣德被那皇帝连打带骂的事也是自己的小喽喽亲眼所见的,就更加信了几分。
    “大人,小人敞开了天窗说亮话,其实在下并非货郎,而是悬孤海外的水贼,之所以装成货郎入村,不过是借着货郎的名义掩人耳目而已……”
    …………
    第二日,杨嗣德又回了村子,他前脚刚到,后面的独眼便带着几个喽喽挑着货担进来了。
    独眼开出的条件实在诱人,你杨嗣德不是要北上投靠清人吗?好!相当的好!我们水贼是为了求财,你既然北上自然是去求官的了,我们一起合作,攻破了村寨,我们只取宝物,你杨嗣德取了永历帝的人头,咱们就此分道扬镳。
    若说永历的人头值多少钱?这个似乎满清没有明码标价,但是升官发财再封个爵位是一定的,这样的买卖你做不做?放心,杀人的事交给我们来做,你只要凭着以前的关系在村子里套点情报出来就成了,比如村子里有多少守卫,什么时候轮班,珠宝隐藏的地点在哪里,什么时候的守卫最松懈等等等等。
    不过独眼还留了后着,开玩笑,老子是海盗好不好,信义什么的都是狗屁,等事情办完,老子先把你杨嗣德宰了,这永历的人头既能换官位又能换钱财,哪里还轮的到给你,这个姓杨的真是个读书读傻了的呆子,连海盗的话也信,也不打听打听我独眼在海盗界的名声,跟我合作,不扒了你的皮才怪。
    独眼不知道的是,非但是他,就连杨嗣德也留了一手,开玩笑,杨某可是个读书人,什么孙子兵法、三国演义的哪样不是倒背如流,你也不到官场上打听打听我杨嗣德的名声,中了皇上和我的苦肉计,不把你们这些水贼一网打尽才怪。
    双方各怀鬼胎,合作却愉快的很。
    杨嗣德回到村落,便开始神神叨叨的拉住几名神勇营的低级将领在僻静处低声交谈,偶尔路过独眼的摊位时二人仍然装出一副视而不见的模样,只是在不被人注意的情况下二人才对个眼,会心一笑。
    而这个期间,朱骏则不断的督促着弓弩、箭簇的制造和神机营的训练,又秘密召见沐天波研究如何疏散百姓,如何应敌,一连几天之后,终于一切准备得当。
第一第十三章:神机营
    当夜,朱骏宰了几头肥猪,在山谷内摆上了几十坛美酒,聚集部众,说了一堆勉励的话后把酒言欢,一直闹到深夜,这才醉醺醺的被小太监扶回了住所。
    第二天醒来,朱骏觉得头昏昏沉沉的,他勉强爬起来叫小桂子打了一盆水抹了把脸才算清醒了一些。
    “工房的陈三喜、李铁打二人大清早就要求见皇上,被奴婢挡了回去,现在还在门外候着呢。”小桂子笑嘻嘻的为朱骏拧干脸巾说。
    “哦。”朱骏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接过小桂子拧干的脸巾在脸上擦了擦,将沾染在脸上的水气抹干,整了整衣冠道:“快让他们进来。”
    很快,陈三喜、李铁打二人拿着一把成型的仿制钢弩进来,还未见礼,朱骏便伸出手指了指那钢弩道:“不须见礼了,拿这钢弩来朕瞧瞧。”
    接过钢弩之后,朱骏仔细的在细微处仔细的查验,仿制的钢弩比起原先那把相对粗糙了一些,但是整体上来说倒是像模像样,只是这种粗劣的钢材不够平滑,难免会影响到射击的精确,总体来说朱骏还是满意的。
    “小人该死,这把钢弩比起皇上那把神弩相差了许多,射程只有八十丈,精度似乎也有些偏差,还请皇上恕罪。”李铁打苦拉着脸,显然对这把仿制的钢弩并不十分满意。
    八十丈约等于两百米,虽然比起朱骏的那把从现代带来钢弩差了二十丈的射程,但是朱骏已经非常满意了,至少比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火绳枪的射程高了整整一倍,而且手弩用的是脚蹬的方法来拉动弓弦,而火绳枪是在枪管处装填弹药,两相比较,手弩的射速至少比火绳枪快了一倍,虽然在一百年后,火器的发展渐渐占了上风,弓弩也渐渐的被淘汰,可惜这是十七世纪,朱骏在大学时选择的是农林专业,哪里懂得改进枪炮之类复杂的玩意,能够单手射击的钢弩才是他最佳的选择。
    “你也不须妄自菲薄,能做到这种程度朕已经很满意了,以后便按这个制式打造,越多越好。”朱骏鼓励李铁打道:“但做事不能僵硬,闲暇时你大可去研究研究如何改进,朕全力支持你。”
    “还有陈三喜,火器将来是我大明的立国之本,虽然现在的火器比起钢弩来相差太远,但你精通火器,也可以做些研究,再带几个徒弟出来。”
    “小人绝不辜负皇上。”二人庄重的对着朱骏跪下行礼。
    这时小桂子已将朱骏地早膳端了上来。一碗小米粥。还有几盘小菜。虽然不奢华。但也小巧精致。
    “你们还未吃早饭吧。来。来。坐下陪朕吃一点。小桂子。再去端两碗粥来。”朱骏一屁股坐在凳上。捏起了筷子。
    “皇上。”二人声音有些哽咽。眸光中闪出晶莹地泪花。这绝对不是作伪。更不是虚情假意。在这个时候。匠户与贱籍几乎只相差一步之遥。社会地位十分低下。朱骏虽说是落难地天子。在他们眼中也是高不可攀地。似皇帝赐宴这种玩意也只有一些亲近地阁臣才有这样地荣耀。陈三喜、李铁打若是不感激涕零那才有问题。
    “怎么了?快来坐下。不要客气。”朱骏和颜悦色向二人招了招手。其实他这句话也不过是无心之言。在前世。家里来人只要到了吃饭时间哪有不请客人一起吃饭地道理。朱骏刚才纯属自然反应。并没有觉得哪里有问题。这时见陈三喜和李铁打二人地神态。这才想起自己是堂堂大明朝地天子。难怪他们要感激涕零。不过这个拉拢人心地法子倒也不错。朱骏更加热情了。
    二人小心翼翼地坐下。扭捏地陪着朱骏吃了早膳。这才走了。
    小桂子提着袍子便过来收拾碗筷。朱骏瞥了一眼那把仿制地钢弩。对着小桂子道:“先不忙收拾。你去请指挥使张有德。百户沐剑铭来见朕。”
    过不多时,气喘吁吁的张有德、沐剑铭便进来了,他们刚晨跑回来,气还没有缓顺,听到皇上召见,又马不停蹄的赶来。
    “你们随便坐下,朕有话要说。”在亲信的将领面前,朱骏和蔼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苛刻的面容。
    对工匠他可以纵容,但是对这些当兵的丘八却不能,你若是和他们称兄道弟,他们反而会失去畏惧之心,要让这些人心服口服,唯一的方法就是比他们更蛮横,更狠。谁要是敢冒犯朱骏设下的规矩,不管是谁,都是一个杀字,这样他们才会敬畏你,才会俯首帖耳的执行你每一个英明或者荒唐的命令。
    “请皇上示下。”二人一齐抱拳行军礼。
    朱骏指了指桌上的仿制钢弩,对沐剑铭道:“沐百户,你看看这把钢弩,比之你们沐家在云南的火器如何?”
    沐剑铭恭着身子一把拿过钢弩,来回看了看:“钢是好钢,弩也非常别致,只是末将不知这钢弩的射程如何?”
    “八十丈。”
    “啊?”沐剑铭失声惊讶的发出怪音,云南的火器他自小都玩过的,最远的射程也不过四十丈不到,一把单手的钢弩居然达到了恐怖的八十丈,这是什么样的概念?打个比方,假如明朝的神机营与一对骑兵对阵,拥有八十丈射程的钢弩能在八十丈之外开始射击,而普通的火器却要等到对方靠近到了四十丈才能发起攻击,单这一倍的距离就能给敌人够增加一倍以上的伤亡率,更何况单手弩的射速至少是火器的两倍以上,杀伤力又至少翻了一倍,在这种多重的打击之下,恐怕冲击的骑兵早就崩溃了。
    “朕命你建立神机营,下辖三百士兵,日夜操练三段合击之法,绝不可有任何懈怠,你可明白吗?”朱骏道。
    “末将遵旨。”沐剑铭兴奋的应道,有了这些强弩,再配上三百名弓弩手,绝对能够造就出一支强大的神机营出来,这一点沐剑铭很有信心,他迟疑了一会道:“皇上,要打造神机营,末将还需要几名帮手,否则纵是末将如何用心,恐怕也是分身乏力了。”
    朱骏道:“需要什么样的帮手?”
    “沐家在云南时有刘白方苏四大家将,深悉三段击训练之法,皇上入缅之时,家父也带着这四家将一同入缅,现在他们在村中无所事事,不如让他们辅佐末将,也可为皇上打造出一支精兵。”
    (刘白方苏四家将属实,也曾在金庸的鹿鼎记里出现,我查了很久,终于知道史料里也记载了。)
    朱骏迟疑的瞥了沐剑铭一眼,如果他同意沐剑铭的提议,那么就等于整个神机营都牢牢的控制在沐家手里,而沐天波在文臣当中威望甚高,若是他们叛乱,自己根本没有招架之力,朱骏不得不考量到这一点,不管沐家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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