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就是太平洋-第7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哪怕是弟弟常回家,爹妈肯定也会想唐海,特别是人年纪越大,就会越想念自己的儿孙,总希望自己一家人全在自己身边转悠,最好身边还跟着几个光屁屁的小娃娃……
  唐海几年都没有回家,身为黑户,他回家还是回得了的,但就不知道能不能再偷渡成功。
  说来不怕人笑话,唐海以前真动过想法装残疾人到大城市乞讨,在那时候的唐海看来,能让父母不累着,弟弟能够有钱读大学,这些都是小事。最后没去是因为怕暴露了让爹娘和弟弟丢脸,他自己其实是不怕丢人的。
  另外唐海还想过找医院做药人,价钱他问过了,外涂的2000,内服的5000,愿意内外兼修帮做临床试验的可以多拿1000。
  这边是真穷,经常在省会三甲医院能碰到麻绳当皮带的人看医生,之所以在网上看不到这些情况,那是因为这些人是不会上网的。譬如曲城的煤矿工人,或者一些铜矿区打工的,基本就不会上网了,就算会上,也没那个时间上,或是忙完之后也累得没精力上网了。
  除了害人的事唐海不干,唐海是什么都敢做,以前电话里唐母让他千万别削肾,还说美国有削肾客……
  其实并不是说笑,是真的担心!
  结果最后唐海也就只做了杀马特剪洗吹、端盘子小弟、搬砖小弟,凑了一笔钱就找人办偷渡去了。
  他只想赚钱,赚大钱,所以看着他好像什么都试着做一下,那是他在看自己能不能靠这个赚钱,感觉赚不了大钱的快餐车,干一段时间他就放弃了,看到营养快餐能够赚钱,他就孤注一掷。
  老妈听儿子说要回来,又听说到了昆城了,在买东西和这边用的办手机卡等等之类的,还有些不相信,唐海让他们不用来等自己,结果全都来了……
  唐海到美国后还长高了一点点,身形虽然大变,变得强壮许多,但他没事也会给家里人发照片,老妈一眼就认了出来,唐海还没下车,就被她抱住。
  老妈的力气很大,是个能干重活的,看着比实际年龄大,鲤鱼罐头看来还不足补充她亏掉的气血,那自己要在家一段时间好好给老妈做饭补补身子。
  后面是老爹,眉开眼笑的,头发全白的,谁能想象这是不到45岁的人?
  “哥!”
  唐母放开唐海后,就听到一声喊。
  “振国,你比我高了!”唐海看到弟弟也很高兴,弟弟现在长胡子了,嘴巴毛茸茸的一圈,这边人可没有人教他刮胡子。
  两兄弟抱在一起,以前唐父一米七多,就是村子里最高的了,后来是唐海,现在是唐振国了,唐海听爷爷说过自己的曾祖父有一米九多,那看来家里人出高个子也不奇怪,老爹一定是营养不好才不够高的。
  弟弟力气很大,很出乎唐海的意料,让唐海有些惊喜,当初那小屁孩……
  接着是老爹。
  “爸,我回来了。”接着又是一个大拥抱,唐海拍着老爹的背后顺便按了按,比自己离开前胖了不少,真是好事……
  汪汪汪汪!
  一只大黑狗,四只脚掌是白的,尾巴末端也是一撮白毛,疑惑的看了唐海很久,突然就汪汪汪大叫起来,绕着唐海就跳,脚掌往唐海膝盖踩,似乎很想爬上去让唐海抱它!
  “五花!你还记得我!”唐海很高兴,这是很多很多年以前买的边牧串串,没想到它还能记住自己!蹲下去抱了一下五花,五花兴奋得乱跳,一会儿就把唐海衣服全弄脏了。
  老唐一直呵呵笑着,太高兴了已经不记得怎么说话了。
  倒是唐母一个劲的说唐海怎么说回来,然后就突然回来了,都没个准备。
  “那是小海?”
  “是的吧,他们兄弟两个都长得高,这边没有比他们更高的……呼!那个那么高!打篮球的吗?”
  没错,尾巴下车了!
  尾巴身高203公分,穿鞋后205公分,擅长飞鱼技能,因为他以前真的是打篮球的,但奈何球商太低,这还没什么,球商低的人太多了,主要是他反应也有些迟钝……
  他要是再高10公分,哪怕再迟钝一点,也不至于去卖鱼了,不过老天爷就是这么安排的,也没有办法!
  然后是比唐海稍高一点,穿内增高后也到1米9的超壮杰森出现!
  接着是198公分,体重98公斤的乔丹!和迈克尔乔丹一个身体素质!同时这身高也恰好是游泳最适合身高!运动和操作全能的乔丹!
  三名壮汉旁边,一米七的史蒂芬就像是小朋友……
  街上顿时安静了下来,感觉有点可怕,这些人干嘛的?
  接着唐海坐的这一部车,萝丝最先出来,酷似巴里摩尔的那种美国风情,一瞬间就让许多人呼吸一窒……
  萝丝做了无数次的笨蛋,但难得聪明了一回,她可是看过唐父唐母照片的,找记下两老的相貌了!
  “叔叔,阿姨,你们吼,我是萝丝,要大叫一段时间了。”萝丝的中文有些让唐海想捂脸。
  周围顿时爆炸!
  “唉哟,小海看来真在外边有出息了!那三个那么壮的人,好像都是小海手下?”
  “什么手下,那叫下属,你说得让人以为小海是黑涩会……”
  “怎么不开辆车?”
  “他从美国赶回来过春秋的,这么赶能弄什么车?”
  “小海的媳妇还真漂亮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洋媳妇登门……”
  唐母笑眯眯的拉着萝丝打量,身材苗条,不过却不是没肉的那种,屁屁也大,以后肯定能生养,洋媳妇就洋媳妇吧……
  其实……美国人基本都是这种‘能生养’的大屁屁啊!
  正当唐母想要说点什么,马莲娜紧跟着下车了,也是一句中文,说得非常标准:“叔叔好,阿姨好,我是马莲娜,要过来打搅一段时间了。”
  马莲娜又是另一种风情,粉嫩白净的脸蛋,小小的嘴巴和大大的眼睛,再加上她正处于皮肤最好的时候……
  给她戴顶假发,戴上美瞳,随便COS什么动漫美妞,绝对都不会含糊!指不定还会比原造型更出色!
  只要没人说,谁能想到这是13岁半的孩子?这身材放这边是十六七的,已经可以当妈吗的年纪!
  唐父唐母脸色一僵,这怎么回事……
  然后!
  运动系玛丽下车了,现在天气挺热,她穿得相当火爆,一双保镖眼睛没事扫试一下四下,反而给人一种慵懒的美感!
  再接着,百年润发冰冷美人梅林下车……
  四个人本身就漂亮,更别提她们还精通大化妆术!就连马莲娜也做了一点眉毛修饰!大化妆术之下,美貌保底可以加2分!
  “靠,小海以前多单纯的一个孩子,去了资本主义社会就……”
  ……


第二百一十四章 那山那水
  唐海赶紧解释了剩下几女的身份,唐父唐母才松了口气一般笑着和几人打招呼。
  然后是四个男的,虽然看着强壮的强壮,威严的威严,但儿子说是他下属,那就没什么了,随便两句就算打招呼……
  男人就不是人啊!
  大伙有了一种大丽菊邪风蔓延到了这里的感觉!
  唐海虽说没能在这边买车,但他借一辆车还是不难的!现在哪里没有租车的业务?
  只是今天用不着,包车就行了。
  之前车子是停在乡政斧门口的,这里是一个三岔路口,也不算大,可以让三辆一般的巴士并行。
  平日里这里人不算多,但赶集日子堵起来要疏通没几小时还真不行!现在还好,起码车子慢慢走是可以走动的。
  至于什么时候是赶集日子,这个只有唐父唐母知道,唐海从读初中起就没关注,到现在已经七年多了,他已经不记得了。但碰上大节日,前后几天都会变成赶集的日子,现在其实也算。
  道路两边楼房都不高,主要是没什么人来这里,以前最高的是乡政斧和手机某动的营邺厅,最近这些年有些人渐渐有点钱了,就建起了三四层楼高,甚至五六层楼高的房子。但因为地价贵,所以房子占地面积是很小的,看起来扁扁的、高高的。能建起这些房子的要么是卖肥料、饲料这些消耗大的,要么干脆就是这边的建筑工程队。
  在这里的人还算是有钱的,村村通工程直接就在这里贯穿了一条大路,有了路就可以做生意,就可以出去打工,钱就这么来了。
  不过唐海家在的村子里没钱,一直到现在也没大路通过。
  以前有一个很牛的人做过管辖的镇长,就做了道路规划,直接一条路划到了唐海家门口,只是唐海的村子里没出什么能人,所以怎么也没轮到大路修到那里,一直到那个镇长调动了,这事就更没着落了。
  总共十多个人,还有一条大狗,这一次唐海租了三辆车。
  从这里开车到他家大概要两小时,路不好走,直线距离很近,但这边山很多,绕得厉害,还有小路什么的,底盘低的车都不愿意去,只说到大队的晒平。
  到那里唐海怎么大包小包的拿东西回家?
  找了三辆底盘高的车,每辆都收20,唐父唐母都说贵了,马莲娜却在旁边眨眨眼睛,3美金一辆,他们那么多人和东西……
  唐海虽然现在有些钱了,但也不主张大用,爹妈还要在这里和邻里生活,大用很容易被当成冤大头。
  最后说了半天还是这个价,他们人太多了,而且又是一堆大块头,行礼能够把车厢塞满,载了他们就别想再载别人了。
  唐父唐母这才没说什么,唐父掏出了一把钱,全是各种零钱,在农村见到的钱就这种最多,不像城市里一把钱都是几十几百的。
  最后唐家四口人,外带唐海、萝丝、马莲娜,加上司机,硬挤在了一辆面包车上。
  马莲娜看着第三排不该出现的座椅,以及第二排不该出现的多出的那一个位置,有些愣神……
  “改装的,这种车只能在乡下跑,几百美金就可以买二手的,改车不到一百美金,逢年过节的开开,两年就可以赚回来。”唐海用中文解释道,现在马莲娜一个眼神,他就能知道马莲娜在想什么,感觉好神奇。
  “唐家大哥,看你说的……”开车的人比唐海小一岁,看到唐海说自己这么赚,顿时觉得……
  “小海,两个姑娘都听得懂普通话吗?”唐母和两个美国妞坐中间,抓着萝丝的手,又看看马莲娜,感觉两人怎么看怎么漂亮。
  “她们都听得懂,也会说,就是说得不溜。另外那几个男的也听得懂,我和另一个下属每天都在渔场放中文歌,大伙经常一起看港片。”
  路过了一条S型的山路,几个外国人都是脸色发白,车速骤减,这山路窄也就罢了,也能够看清四周情况,没有死亡拐角……
  但这S几乎是贴在一起的!而且一连十多个S!往旁边看,一侧就是空的!
  “这条路比较近,还有一条很远,这就是我们村比较穷的原因……不过我们穷是穷,以前上游河流没采矿的时候,我们都是吃得饱的,现在河里已经没有东西给我们吃了。”
  等过了这魔鬼路线,到了一条河流,从上看下去河水是青色的,以唐海的专业眼光,这条河治污显然不能算合格。但西南的水质在全国是比较优秀的。一些穷地方突然爆发成全国百强村,譬如某平,排水就和铜水似的,害得附近地区都要建水库来喝水,如某平的邻居某唐。那种地方水质就比较严重,本地人都不敢喝水龙头的水,还有新闻曝光牛羊喝水绝育等等。可惜搞城建搞矿业一年就能发财,搞治水十年没点动静,所以不管换谁上任,主攻方向都是一致的,这成了各地水污染一大怪圈。
  “以前我小时候就是爷爷在这里教我学的游泳,那里有个小水坝,有一次我脚抽筋了,爷爷很快就游到了我身边,从后面扣着我的脖子把我带上的岸。在我很小的时候,大家还没有人有东西炸鱼,就用茶籽油炼油过的茶籽,在上游倒着,就会有鱼死了飘起来,以前那里有一座竹子做的浮桥,我们就去那里捡鱼吃。鱼眼睛都白了,但那时候吃得真是香啊!下游那里水比较浅,那是女孩子和小孩子洗澡的地方,上游那里水深,都是男的去,每天傍晚到八点这样,就不能乱跑了……”
  “那你有没有乱跑过呢?”萝丝眯起了眼睛。
  “咳!”唐海擦擦汗,他才不会说自己十岁的时候还是在下游洗澡的,那时候的人衣服布料都很薄很透,哪怕有些害羞的穿着小内内洗……不过,那时候唐海也没有那个男女意识!
  唐海说话风格其实已经渐渐美国化了,变得开放,开车的小伙和唐父唐母唐老二,明显都有些觉得尴尬。
  看到萝丝盯着,唐海朝弟弟使眼色,让他救场。
  “我和哥是在这条河长大的,小时候我们会到刚才那怀乡看露天电影,有一次回来我蹲在那河边洗脸,被人推下了河,大哥就一直追着那几人打,最后还把他们也踹河里,后来就没有人再欺负我了……”看得出唐振国现在还处于被几女美貌惊艳之中没回过神来,有点表现的想法,但说着说着又说到了兄弟情深上。
  小时候唐振国的确常被人欺负,估计是因为长得高,再加上唐海的爷爷跟着奶奶回来,等于占了村子的地。
  唐海读书回来,从怀乡的三岔路口一直到这里,都有人大喊‘唐海回来了’,然后就没有人敢欺负唐振国。
  不过现在看唐振国的个子,唐海回不回来估计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
  马莲娜眯着眼睛看唐海,原来唐海是那个时候养成的把人踹水里的习惯。
  “咳!”又咳嗽了一声掩饰尴尬,唐海指着一个方向,“顺着河往那边下去有个分叉,过去就是段城,那边可比这边有趣多了。”
  ……


第二百一十五章 山中小村
  “段城?就是金庸小说里那个?”
  萝丝毕竟有四分之一华人血统,当然也看金庸,实际上全球看金庸的人是很多的,毕竟金庸外号‘中国大仲马’!
  “就是那个段城。老金写天龙的时候肯定特地研究过这里……”
  唐海就是西南人,看天龙八部的时候,往深里想会想到许多东西。
  比如段延庆曾被废了双腿,恰好那时候段正淳风流成性,刀白凤受不了,就出轨了一次,然后就有了段誉……
  段誉是靠着‘天龙寺外、菩提树下、花子邋遢、观音长发’这十六个字得以救命的,这就说段延庆当时形如花子。
  而段城正好就有个节日叫‘花子会’!
  花子会这词不太好听,这几十年慢慢就改名为‘丐帮大会’了,天龙开场没多久就是杏子林丐帮大会,很明显金老爷子也是从西南这边的风俗得到的启示!
  “还有丐帮大会!乞丐很多么?”马莲娜简直惊呆了,乞丐很多又形成了规模,那可以做生意啊,居然组团乞讨?
  “哈哈,乞丐其实没那么多,一开始是可怜乞丐,就在那一天富豪们一起施舍给乞丐,然后再拜神,觉得这样做了善事神明会保佑,也可以帮助到那些可怜人。但到后来因为那天聚集的人多了,慢慢的就变成赶集的日子了。以前有新闻发过图,一排全是风尘仆仆的老人,说全是乞丐,其实这是在黑我们,那都是附近的农民来卖货物,乞丐哪里有兼卖东西的。我们被黑的东西还真不少,比如摸咪咪节……花子会上也有些老年的亿万富翁出现,人越老越像小孩子,喜欢在那一天穿得很破去跟着卖货来玩。平时你给他们钱,他们会生气骂人,但在那一天哪怕是亿万富翁,也会笑着接你的小费。给的人是在祈福,收的人也觉得收到了福气。”
  唐海说着附近的民俗,让萝丝和马莲娜听得一脸的神往。
  说起段城,就不能不说白族。
  下关风吹上关花,洱海月映苍山雪。
  白族女子的头饰就包含了大理风景的‘风花雪月’。
  “这边少民的衣服最好都不要碰,连我都记不住他们一些风俗,但禁忌还是蛮多的。大部分已经儒化了,只当是文化遗产,有些地方却还是很较真。比如白族女子吧,最漂亮的会被叫做‘金花’,但现在为了推广旅游业,看见女游客来就喊金花了……这些都是不太较真的地方。碰上较真的,摸一摸她们头饰的小穗,就会被当做示爱,如果只是摸着玩,那就是调戏,得请他们全村吃饭好几天,一直到他们原谅你。要是碰到特别较真的,甚至会逼人留下来给她家做一年长工,没工钱的。我带着你们走不容易碰到这些,一个民族百多万人口,大部分自己都忘记自己民族风俗了,就是一些封闭的山村这类风俗比较严重。不过,谨慎点总是对的。”
  萝丝听得有些愣神:“这违法的吧?”
  “算,但没什么用。”
  “那如果女方也看上了男方呢?”
  “那就可以结婚!门当户对的直接结婚就可以,如果女方很有钱,男方穷得叮当响……也是可以结婚的,但这时候就需要男方改姓入赘,女方在家里是第几顺位继承权,男方改姓后就会代替女方的排名。不过这种入赘的考验,有的会很严格,有的需要男方给家里做三年长工,满意了才行……”
  萝丝听得有些难以置信,男方一穷二白,做满三年长工就可以入赘……
  萝丝对迎娶和入赘没什么大感觉,她就感觉这太神话,穷小子不但可以睡白富美,还可以获得白富美位置的继承权!有这种事情?
  马莲娜却是笑眯眯的……
  唐海和两女介绍着点点滴滴,这里的山山水水,和他离开前基本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建设并没有到这里,怀念的同时,又有些感叹。
  只要出钱修一条路,村子就可以很快的富裕起来。
  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很勤奋,也很质朴,摩托车队出去打工就有他们,骑摩托车跑千多公里外找活干,且不说累,危险性也非常高。
  如果修一条路,慢慢就会直接通车,打工族就轻松了,这里还可以开放旅游,少民都是这么干的。
  但这样好还是不好呢?
  村子里简简单单的人,唐海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将来的人生轨迹,但要复杂一些,唐海就看不出来了。
  是会和怀乡一样变得爱脸面、爱炫耀?
  还是会变成类似段城白族那样,热情的欢迎旅游来客,甚至还可以卖本地土特产来创汇?
  不管如何,唐海是不愿意村民这样穷下去。
  他很小的时候溺过水,按风俗得吃百家饭、穿百衲衣一整年,结果真的一家家讨饭吃了一年,每家问要一片巴掌大的布来做衣服穿了一年,这寓意是他是村子里百家庇护的孩子,让水鬼不要再来缠他。
  他对村子的感情很深,宁愿大伙有了钱像怀乡一样比拼炫耀,也不愿意大伙一直穷着。
  毕竟世界发展太快了,出去了一趟唐海才知道世界多大!
  村民们晚一年和外面大接触,就要多落后世界几年,蚂蚁的一步和大象的一步是不一样的,早一点让蚂蚁全面见识到大象,蚂蚁才会进化……
  到了大队晒平,又进了更差劲的泥路,最近没有下雨这路还能走,下雨了这路就麻烦大了。
  然后过一座水坝,就到了一片田野。
  唐海家的田野绿油油的,有很多是油菜,还有一小垄烟叶。
  云烟可是名烟,唐海一会儿可要找老爹要点烟丝。
  村子是建在山上的,因为建在这里不占田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说的就是这种地方。
  几十年前这里生活是很好的,路太差了,这里会做一些小买卖赚钱,甚至还是附近村子的小市场,没人能割资本主义尾巴割到这里,还可以打猎、钓鱼……
  但改革开放后,交通差就变成了致命的弊端!
  在村口停车,这里有一家小卖部。
  “唐,你总在说别的民族习俗,那你是属于什么少数民族的吗?有没有什么好玩的风俗?”
  “我们家以前是东北的,清朝被圈地逼得南下,曾祖家在滇、桂交界处,这是我奶奶家,我的民族就要你自己寻找答案了……来,给你们尝点东西!”
  “雪碧?”
  马莲娜喝到半动作停住,味道不对!
  仔细一看,雪源!这什么鬼!源字用艺术字形式扭成了碧字!
  “哈哈,我们这还真就管这个叫雪碧!因为叫雪源不好听!你别看这是山寨品,山寨品我平时也喝不起的!”唐海大笑。
  他还记得初二那年回家,他进到这家新开的小卖部,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在看店。那次他就要了一瓶雪源,2块钱2升装,直接坐店铺里喝光了,喝的时候不时偷偷看一下女孩,只知道她叫莉莉。
  不得不说,雪源味道比起雪碧还是差很远的,让萝丝和马莲娜也尝尝!这些山寨饮料,以前不到谁家请酒的时候,唐海一般还喝不到呢!
  “外国人!”
  “外国姑娘!这几个外国姑娘怎么这么漂亮!”
  “是小海回来了!他这是带洋媳妇回家吗?哪个是他媳妇?”
  “那几个人真壮,在搬东西,是小海的朋友吗?”
  唐海一行人被人围观,和唐海离开的时候不同,那时候的小朋友们脸上全是鼻涕,衣服脏兮兮的,但现在脸都是干干净净的,衣服质量也比以前好了,从这里可以看出这里的生活条件,比唐海走的时候好多了。
  “小海哥……”糯糯的声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