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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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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的是李无归,副驾驶座上则是燕飞扬,李不醉两口子坐在后边,一路颠簸,两人都有点昏昏欲睡,只有李无归和燕飞扬还是那么精神十足。
  年轻就是不一样。
  对普通人来说,李不醉两口子都是不折不扣的高手,然而高手一样会老,一样会疲倦,一样无法摆脱自然规律。
  这一回,他们并没有在吴山乡政府停留,直接绕镇而过,往深山之中开去。
  老龟寨是吴山乡政府深入三十里之遥后,唯一还通车的一个村寨。
  在卫星地图上可以看得很清楚,那条水泥公路是直奔老龟寨去的,从吴山乡政府出来之后,几乎就没“三心二意”过。当然,水泥公路两边也密密麻麻长出了不少“蜘蛛网”,但一看就知道是后来加建的,路面质量较之主干道要差得远了,绝大部分压根就是黄土路,只不过比其他的羊肠小道略宽一些,打了硬质路基,可以勉强通车。
  一旦到了雨雪天气,这些泥泞不堪的山间黄土路,绝对没人敢将机动车开上去,哪怕你驾车技术再好,一不小心就会掉落悬崖。
  唯独通往老龟寨的水泥公路,得到了很好的养护。
  照理,在老龟寨这里会形成一个集镇,这里比吴山乡政府足足近了三十里。三十里山路,对于山民来说,一来一回几乎就是一天的时间。无疑,在老龟寨赶集,比前往乡政府赶集要方便得多了。
  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条件合适,都会有人想要做点生意。
  这是所有人类的共同点。
  这个集镇确实是存在的,但不在老龟寨,而是在离老龟寨五里之外的三孔桥。
  那里原本不是集镇,只有十来户人家聚居,因为靠近公路,又靠近水源,就在小河之畔渐渐形成了一个集镇,附近数十里之内的山民,都肩挑手提,带着自己的土产,到这里来交易。
  一开始的时候,这种集市不是每天都开,大约每过五六天会赶一次集。后来慢慢有人在这里常驻,开起了小店铺,久而久之,居然也有了点小集镇的规模。
  如今天气好,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来赶集,倒也颇为热闹。
  不过李无归也没有在三孔桥停留,驾车疾驰而过,急速开往老龟寨。
  太阳马上就要下山了,再在路上耽搁,到家连晚饭都赶不上。
  和煦的下午阳光,照射着掩映在郁郁葱葱树林之中的老龟寨,让这古老的山寨显得幽静而安谧,同时也充满着生机与活力。
  老龟寨建在山腰一处平整的坡地之上,远远看去,就像一只憨厚的老龟,安静地趴在大山腰际,微微昂首向天。
  寨子也因此而得名。
  一条小河,围绕着半个山寨蜿蜒向南。河面不宽,但河水清亮,水量充沛,一年到头从来都不见枯萎,整个山寨,背靠高山,面对流水,占据了形胜,算是颇为难得的一处风水宝地。
  燕飞扬和李无归,就在这山寨之中长大。
  老龟寨地处偏僻,人口稀少,只有二三十户人家,寥落地分散在寨子之中,像是点缀一般。
  相对来说,老龟寨的山民们,不如外间想象的那么贫困,家家户户的房子,都还建得不错,一部分是砖瓦结构的水泥房,还有一部分则保持着吊脚楼似的木制建筑,不管是那种材质,房子都很结实。
  家家户户的屋梁上,都挂着一些风鸡,腊肉什么的,一幅比较富足的山居村落图。
  通常来说,开春以后,腊肉就不好吃了,会变味,然而在老龟寨,通风良好,腊肉能保存更长的时间。当然,重盐腌制也是必要的条件。
  能保持到现在的腊肉也好,风鸡也好,腌的盐都比较多,下锅之前,要用开水反复煮过,才能去掉那苦咸的味道。
  大伙在这小小的山村生活了十多年,每家每户都是熟人,进了寨子,李无归早就将窗户摇了下来,车速也放得很慢。一路上不住和人点头打招呼,大声问好。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打开后备箱,取出一些东西交到村民手里。
  多数都是日常用品,李不醉和老婆答应给人家买回来的,乡里乡亲的,幸好没忘,不然多不好意思。
  “哟,李老板,买车了,发财了啊……”
  间或也会响起这样的声音。
  都是调侃,没有任何“羡慕嫉妒恨”之意,这么多年,老龟寨这二三十户人家,百来号人,就跟一家人一样,彼此相亲相爱。因为燕飞扬和李无归去城里读书,李不醉夫妻两个才离开村庄的。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燕飞扬爷孙和李不醉一家,其实不是老龟寨的原住民,是十几年前搬来的。随着他们的到来,老龟寨就开始大变样了。水泥公路修了起来,燕老爷子还掏钱给村里人建房子,购置必要的家具。
  还在小河上游建了个小水坝,安装了一套小水电,可以保证寨子里每家每户的照明用电。当然,前提是白天不用电,晚上才供电。
  只有老爷子的住所和李不醉家里,才是二十四小时供电的。
  然而这不是老爷子对这个小山村最主要的贡献,老爷子最大的贡献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是给村里人看病治疗,第二则是指点他们辨药识药,采挖药材。
  在此之前,老龟寨和吴山深处其他所有山寨村庄没有任何区别,医疗卫生条件极其落后,山民普遍寿命不长,三四十岁的人,就浑身病痛,衰老不堪。一旦得了重一点的病,就只能躺在家里等死。
  绝对无钱治疗。
  老爷子来了之后,村里就再没有人上过医院。
  那中草药和针灸,简直就是神了。
  所以在老龟寨,老爷子就是当之无愧的一寨之主,秉承老爷子的教导,大伙都亲如一家。
  而老爷子教大家辨识中药材,更是给大家指出了一条过上小康生活的明路。吴山深处,别的东西没有,各种名贵药材不少。
  山外的唐医生,隔段时间就到这里来收购一次,很多时候,唐医师还亲自进山去采药。
  有了这条门路,大伙的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的,有人甚至还买了摩托车。
  当然,总体来说,老龟寨还是很落后很原始,只是相对其他山民村落日子要过得舒适一些。
  老爷子住在寨子靠北的山坡上,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四周是苍翠欲滴的绿树翠竹,山风徐来,林涛阵阵,当真是好一处清静福地。
  这个小院子看上去十分普通,但和卫周市这边流行的宅邸式样大相径庭,倒有点像是江南水乡的四合院,静谧幽深,虽然是十几年前建造的,感觉上就好像经历了数百年的沧桑。
  不过眼下,院子的大门是敞开的,院子里传来轻声低语。
  桑塔纳远远就停了下来,没有直接开到四合院边上。
  四个人跳下车,提着大包小包的,在如血的夕阳映照之下,兴冲冲地向四合院走去。
  院子之中,一棵歪脖子老树之下,摆着一张八仙木桌,桌旁两把老式硬木太师椅,两个人对面而坐,正在喝茶聊天。
  坐在左首的是一位白发老人,看上去,和大多数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没有多大的区别,气色还算不错,面容清癯,神态安详,双目平静,并没有目光炯炯。
  在很多家庭,都有这么一位容色慈祥的老爷子。也不知道是七十几岁还是八十岁,又或者还不到七十岁。谁知道呢,老人的年纪本就难拿。
  无疑,这就是燕飞扬的爷爷,燕老爷子了。
  不过这祖孙俩的长相还真没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相对来说,老爷子脸上的线条比较柔和,看上去慈眉善目,是与人为善的性格。而燕飞扬则是棱角分明,锋芒毕露。
  或许,经过那么多年岁月的打磨,老爷子的棱角早就消失不见了。
  又或许,这只是老爷子的表象,雷霆隐于九天之上!
  坐在老爷子对面,微笑烹茶的,则是一位四十几岁五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中等略偏高的身材,鬓角已经有些斑白,脸上神色儒雅中透出刚毅之色,显然是极有决断的人。
  这样的人,要说他是位医生,还真的很少有人会相信。
  但他偏偏就是个医生,而且是卫周大名鼎鼎的名医。
  唐敬炎。
  只不过,这位连市里第一领导都不放在眼里的名医,在老爷子面前,却神色恭谨,仿佛弟子一般。实际上,唐敬炎对老爷子也是执弟子礼。
  “爷爷!”
  燕飞扬大步走进四合院,一眼就看到了老爷子,不由得高声叫道,脚下再加快了几分。
  差不多有一个月没回来看爷爷了,心里头怪想的。
  “回来了。”
  老爷子闻言抬起头来,嘴角顿时浮起慈祥的笑容,两只不大的眼睛眯缝了起来,不停颔首。
  看得出来,老爷子心里是真高兴。
  “对,我们都回来了……师父,您也在呢……”
  燕飞扬又忙着向唐敬炎打招呼。
  虽然唐敬炎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燕飞扬的老师,燕飞扬却坚持这样称呼他,纠正几回没作用,唐敬炎也就随他去了。


第111章 佛门愿力
  夜色渐深。
  虽然已经进入初夏,深山之中的老龟寨,晚上还是很凉的。
  西厢房里比较温暖。
  老爷子穿了件薄毛衣,双腿上还罩着一条薄薄的毛毯。
  怕冷,这是多年的老毛病了。
  老爷子自己精通医理,还有唐敬炎这样堪称国手的大医生,也治不好这个老毛病。燕飞扬曾经不止一次给爷爷把脉,却也是无可奈何。
  这不是病,这是伤!
  争战多年留下的种种伤痛,已经和老爷子的身子骨纠缠在一起,不管用什么药石,都是无效的。好在这么多年过去,也并没有进一步恶化。
  燕飞扬心里清楚得很,爷爷昔年在江湖上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在许多人眼中,乃是天神一般的无上存在。不过,燕飞扬也从未细究爷爷当初的身份。
  老爷子到底是谁,对于他来说,并不是非搞清楚不可的。如果爷爷觉得有必要告诉他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他。
  这世界上,就没有谁比爷爷更加疼爱自己。
  房里的灯光很柔和,燕飞扬坐在爷爷脚边,抬头仰望着爷爷慈祥的面容。
  小时候,也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就是在爷爷的故事之中沉沉入睡的。爷爷的口才非常好,给他讲过很多很多的故事,江湖上的许多规矩,就是通过这一个个真实发生过的小故事,灌输到燕飞扬脑海之中的。
  效果比板着脸教训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也是燕飞扬年纪轻轻,却俨然老江湖的主要原因,打小就被熏陶。
  现在,房子里还有其他椅子,足可以和爷爷平起平坐,燕飞扬却依旧习惯性地选择这样的坐姿。坐在爷爷脚边,心里很安然。
  燕飞扬将三根手指搭在爷爷的脉腕之上,这也是个习惯性的动作。
  “爷爷,狼头令可能有线索了。”
  稍顷,燕飞扬低声说道。
  这间西厢房里,只有他们祖孙两人。
  平日里,还有两个人和老爷子住在一起,是夫妻两人,负责照顾老爷子的生活起居。在这世外桃源似的所在,老爷子安然地过着日子。
  因为大家都回来了,晚餐很热闹,老爷子甚至破例多喝了一小杯酒,多添了半碗白米饭。
  老年人胃口好不好,实则就是判断他身体好不好的主要标准之一。
  大家扯闲篇到很晚才有些恋恋不舍地告辞而去,现在,是他们爷孙俩独处的时间。
  “哦?”
  老爷子略显稀疏的寿眉微微扬了起来,显然来了兴趣。
  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刺激到老爷子的神经,可能也只有狼头令了。
  这还真是个大消息。
  只要和狼头令相关的,都是大消息。
  燕飞扬便将水塘街发生的那个凶杀案,以及自己和公孙兰催眠胡静之后查探的结果,都一五一十地说给了爷爷知晓。平日里,燕飞扬惜言如金,无论描述什么事情都是尽量简单,这一回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每一个细节都描述得非常详尽。
  “公孙兰?”
  老爷子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名字。
  “嗯,她现在是我的化学老师,自称是气吞万里公孙霸的孙女。”
  “江湖上号称才女的清水芙蓉?”
  老爷子双眉微蹙。
  燕飞扬吃了一惊,再也想不到,老爷子居然连公孙兰这样一个年轻后辈的外号都能记得那么清楚,而且还知道公孙兰在江湖上号称才女。
  看来,老爷子虽然身在深山,对江湖上的事,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燕飞扬估摸着,这些江湖上的最新动向,一定是李不醉两口子给老爷子说的。李不醉和李婶,俱皆是老爷子的记名弟子。实际上,比亲传弟子还亲。
  之所以是记名弟子,燕飞扬估计和双方原属门派有关。
  李不醉是下五门排名第二的聂家传承,多年前,在江湖上就算是小有名气了,不知什么原因,这些年一直隐居不出,这才渐渐被江湖人士遗忘。
  李不醉夫妇既然是聂家弟子,再没有得到师门允许之前,就不能再拜其他人为师。老爷子就算有心要收他们为徒,也不能鼓励他们公然背反自己的门派。
  越是老一辈的人,越是将江湖规矩看得很重。
  记名弟子无疑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好办法。
  不过老爷子先不去关注狼头令,反倒一下子就盯上了公孙兰,也让燕飞扬略略有些讶异。莫非在老爷子心目中,公孙兰比狼头令还更加要紧?
  “这益东本是他们公孙家的老巢,据说公孙兰是下一任家主的继承人,为了你专程跑到卫周去当化学老师,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老爷子缓缓说道,神色略显严肃。
  燕飞扬略略一愣。
  实话说,他到现在也没有觉得,公孙兰出现在卫周一中,是专程为了他而来的。
  因为他想不出合适的理由。
  以他现在的造诣,在同学们眼里,当然是好了不起好了不起,可是放在真正的术师江湖,却也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三脉术士,公孙家就算想要招揽他,也没必要下这么大的本钱,让未来家主亲自乔装改扮来接近他。
  “他们把我当成江南燕家的子弟了。”
  燕飞扬微笑说道。
  这是唯一的理由,不过还是有些牵强。真要是将他当成了江南燕家的子弟,公孙兰就更没有理由来接近他啊,燕家怎么可能容许自己的子弟被其他门派招揽?
  虽然说,随着时代的进步,术师江湖也有着翻天覆地般的变化,不少门派都有外派弟子加入,彼此融合,或者说彼此合作,在现代社会,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然而任何一个门派的核心弟子,永远都是最优先的保护对象,绝不可能被别的门派招揽。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说道:“不过,那个小丫头能够主动来接触你,起码证明他们还是很谨慎的……只要守规矩就好。”
  随即,老爷子将话题转到了狼头令之上。
  “你觉得,狼头令之事,有几分可信?”
  燕飞扬谨慎地说道:“我觉得有七八分可信……胡静很明显是个寻常的家庭妇女,而且是被催眠,她不大可能编造有关狼头令的假话。所以,这事八成是真的。现在,就不知道这狼头令是否已经落在了钟俊的手里。”
  “没有。”
  老爷子立即摇头,很笃定地说道。
  燕飞扬就专注地望着老爷子,希望他有进一步的解释。
  老爷子拍了拍他放在自己腿上的手掌,微笑说道:“因为胡静还活着。”
  燕飞扬猛醒。
  确实如此。
  假设钟俊已经得到了狼头令,那他就会毫不客气地杀掉胡静灭口。狼头令这种东西,对任何一个江湖人来说,一方面是无价之宝,另一方面也是催命符。当然是知道消息的人越少越好。
  一旦被别人知道狼头令在他手里,只怕整个江湖都会追杀他,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胡静只不过是他用来打探夏河秘密的一步棋子,虽然一起上过床睡过觉,却绝不会有什么感情可言。钟俊也不可能是心慈手软之辈。之所以留下胡静一条命,自然是还想要从她嘴里掏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总也好过一点希望都没有。
  一想通了这个关节,前因后果便都贯通了。
  一时间,燕飞扬望着老爷子,又惊又佩。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种透过表象一下子就抓住本质的能耐,可不知道是经过了多少年的千锤百炼才练出来的。
  “不管真假,这个事都值得去深究一下。既然这里是益东省,倒是不妨和公孙家那个丫头合作,他们终归地头熟。不过要多长一个心眼。”
  稍顷,老爷子沉声说道。
  “是!”
  燕飞扬连忙点头称是,却又忍不住为公孙兰辩解了一句。
  “以我看,公孙兰不像是两面三刀的人。”
  老爷子微微颔首。
  他相信孙儿的眼光,既然他这么说了,至少也有七八成的把握。燕飞扬在相术上的造诣,可是非同小可。再说那丫头是公孙家未来家主,胸襟气魄想来必定不小。
  “还是要小心在意,毕竟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
  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他便都变得等而下之了。
  “是。”
  燕飞扬再次点头应诺。
  老爷子又打量了燕飞扬几眼,脸色凝重,忽然说道:“飞扬,你身上的气息,变得有点奇怪……怎么会有佛门之力?”
  燕飞扬马上弯下脖颈,将谷婆婆送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取出来,交到了老爷子手里,说道:“这是谷婆婆送给我的。”
  有关谷婆婆和水晶庵的事,燕飞扬以前就跟爷爷说起过的,爷爷很赞成。
  老爷子接过护身符,一双皮肤都有点皱起来的大手,仔细抚摸着光滑油润的护身符,频频点头。
  “好宝贝!”
  “好佛门之宝!”
  老爷子由衷地赞叹道。
  “这件护身符,至少也有二十年愿力凝聚其中……你一定要随身佩戴,不要取下来。还要再去好好感谢谷婆婆。”
  老爷子很认真地吩咐道。
  “是,爷爷,我明白。我每个礼拜都会去水晶庵看谷婆婆的……”


第112章 小狼主
  老龟寨祖孙夜话的时候,省会元平市郊外巨宅之中,也有一对祖孙在谈论狼头令。
  公孙霸面前摆着一套茶具,紫砂壶里噗噗地冒着热气。
  这水其实已经煮得太老,不能泡茶了。
  不过显然,祖孙俩的注意力,都没有放在茶水上。
  公孙霸双眉紧紧蹙了起来,沉吟着说道:“这么说,这个年轻人也许和燕家没关系?”
  公孙兰端起茶杯送到嘴边,却没有喝,想了想,说道:“他自己不清楚,但不代表着真的和燕家没关系。我总觉得,他不简单。尤其是上次绑匪的事,那忽然出现的两个男女,很明显是冲着燕飞扬去的。如果他真的没有一点背景,人家没必要这样劳神费力来对付他。”
  公孙霸微微颔首,却又轻轻叹了口气,说道:“丫头,就算你的预感是对的,这小子那么年轻,最多也做个长线投资,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公孙兰脸色略略一变,轻哼一声,说道:“唐门和常家,真要是敢沆瀣一气,咱们也不和他们客气了。”
  公孙霸眉头拧在了一起。
  公孙家祖上的根基,其实并不在益东,而是在中原膏腴之地。百多年来,在江湖争斗中,祖业渐渐被人蚕食,而且兵连祸结,中原四战之地,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才慢慢向西迁移,最终在益东立足。
  眼下,似乎益东是他们公孙家的“势力范围”,然而巴蜀唐门却并不这么认为。
  唐门雄踞巴蜀长达数百年之久,在巴蜀大地,势力可谓根深蒂固。益东紧邻巴蜀,一贯被唐门视为自己的卧榻之侧,只不过因为益东在过去实在太穷,属于典型的穷山恶水,这才没有着力经营。
  加上二十世纪的惊世大战,巴蜀之地骤然成为战时权力中心,各种势力蜂拥而入,公的私的,纠缠在一起,将唐门在巴蜀大地的传统势力一下子冲击得七零八落。
  虽然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是这强龙实力如果太强,而且强龙数量很多,地头蛇也只能避其锋锐了。
  当时不要说中八门下五门的高人异士大批涌入,连上三门的高手,都涌进来不少。唐门数次主动出手,结果都铩羽而归,最终只得收缩力量,固守几个最要紧的城市和最要紧的行当。苦苦和那些过江龙对峙,对益东那边,就完全顾不上了。
  公孙家就是再那个时候大举进入益东。
  当时公孙家的家主,就是公孙霸的父亲,作出了不入巴蜀,就在益东经营的决策,举全派之力,全力经营益东。
  无疑这是个十分正确的策略。
  如果也和其他门派一样,一窝蜂的涌进巴蜀,去唐门的饭碗里抢肉吃,以公孙家的实力,能抢到点汤汤水水的边角料,就算是祖上有灵了。
  那时的益东,简直就是要穷疯了,落后得惊人,而且是作为巴蜀门户存在的,直面侵略者的兵锋,很少有大帮大派愿意留在益东经营。
  益东的“哥老会”,“袍哥”等组织,也和巴蜀的哥老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基本上是作为一个分舵存在的,本身的力量并不强,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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