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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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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彩家无权无势,是最底层的农民,谁会为了这样一家人,来冒天下之大不韪,得罪云河市几乎一半司法机关的当权者?
  任何事,都要讲究个动机。
  这个事,高文明就想不出动机。
  除了何彩两口子,不管是谁,都无法从这个案子中获得任何好处。
  似乎猜到了高文明的疑惑,燕飞扬嘴角轻轻一扯,浮起一丝淡淡的笑容,不徐不疾地说出一番话来:“高领导,我知道你很迷惑。如果我告诉你,这纯粹是出于正义感发作,出于我同情他们,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
  不相信!
  高文明虽然没说话,但他脸上的神情明白无误地给出了答案。
  岂止是不相信,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这段话,要是一个升斗小民来听,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仗义每多屠狗辈,是之谓也。但听在高文明这种领导耳朵里,完完全全就是天方夜谭。
  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个世界上除了肮脏龌蹉和蝇营狗苟之外,居然还会有正义感?
  还有人为了这“狗屁”的正义感,要为一个早已盖棺论定的杀人犯翻案!
  还是最让人不齿的强奸杀人犯!
  但燕飞扬的神色非常认真,丝毫也不像是作伪。
  刹那间,高文明忽然对自己的判断起了一点怀疑——或许,这个世界还是有正义感存在的。至少,在这个高中生身上,正义感并没有完全消失。
  高文明到底还是展现出他高超的能伸能屈的“本能”,将满腔怒火硬生生地压了回去,尽可能将燕飞扬的话当真,而不是当作在调侃他。
  虽然说,这种可能性相当大!
  “飞扬同学,我对你这种正义感非常的赞赏,非常的钦佩!我们现在很多人,就是缺了这么一股浩然之气……不过,飞扬同学,我也想问你一句,你怎么知道,何光辉是冤枉的?你凭什么能够确定呢?这个案子,可是经过法院审判的。”
  高文明微笑着反问道,尽管依旧满脸堆笑,终究还是露出了一丝僵硬。
  “直觉!”
  燕飞扬的回答,言简意赅。
  但对于高文明来说,这等于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觉得,已经没必要再和这小子谈下去了。
  这小子压根就是头脑不清醒。
  一个强奸杀人案,一个已经宣判了两年的案子,犯罪分子已经在两年前伏法,他一句话,两个字——“直觉”,就想要复查翻案!
  你以为你是谁?
  上帝?
  救世主?
  还是魔鬼撒旦?
  如果不是顾忌着高先生,高文明真想拍案而起,指着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的鼻尖,好好将他训斥一顿,让他懂得点做人的道理。
  不要说你仅仅只是和高先生关系密切,哪怕你是京城来的大人物,也不能凭着那该死的所谓直觉,就要为强奸杀人犯翻案。
  “好吧,飞扬同学,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放心,我会通知云河那边,让他们重新调查何光辉的案子。当然,暂时只能是秘密调查,毕竟这个案子已经宣判两年了。在没有发现新的证据前,不能轻易启动再侦的程序。如果他们能从卷宗中发现疑点,那么就可以再侦了。”
  高文明离去之前,还是强压怒火,很客气地对燕飞扬说道。
  他牢牢记着今天赶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为了向燕飞扬求和,不是置气。
  哪怕这小子再嚣张,提出的要求再荒唐,也不能翻脸。
  否则,就前功尽弃了。
  “好,谢谢高领导。有时间的话,我会去云河,实地查查这个案子的。”
  燕飞扬神态俨然,好像他真是个什么神探。
  高文明微微颔首,没有再说话。
  面对这样嚣张得没边的小子,他实在也是无力吐槽了。


第208章 花心大萝卜
  以高先生在场面上的身份地位,相对来说,他其实是不那么自由的,不要说离开益东去外省,就算是离开元平,去省里的其他地方转悠一下,都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还需要和其他大人物事先沟通一下。
  尤其在这种谣言四起,山雨欲来的关口,高先生忽然离开益东去往中原,更加令人生疑。甚至会有人怀疑,他是要趁机“畏罪潜逃”。
  不过高先生也非常人,对一切流言蜚语嗤之以鼻,次日就登上了前往中原省省会的班机,跟谁都没说,只是和场面上的另两位大人物打了个招呼。理由也很简单,工作太累了,想出去散散心,顺便回祖籍看看,了却老爷子当年未完成的心愿。
  在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正式的强制措施之前,任何人都提不出足够硬的理由来阻止他,不让他出去散心。
  那两位大人物也都是睿智过人,谁都没有提出异议,还笑着和高先生开了几句玩笑。
  但一放下电话,两人的脸色就变得十分凝重,随即分别打了电话出去,至于打给谁,说了些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
  随着发动机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巨大的喷气式飞机,直插蓝天。
  一行六人。
  高先生,公孙二娘坐在一起。
  公孙兰和燕飞扬坐在一起。
  公孙天坐在另一排,并没有和丁墨山作伴。
  说出去或许很多人都不相信,堂堂鼎盛集团的老总,位于益东财富金字塔顶端,号称益东首富的大人物,丁墨山在这一行人之中,此番担任的角色是“跑腿”。
  高先生早已“不食人间烟火”,凡事有秘书和其他亲属代劳,可能与社会都已经脱节了,独立生活能力之弱,无与伦比。
  按照民间顺口溜说的,属于“半残废”的那种人。
  公孙二娘负责陪伴他。
  倒也不是说高先生牛逼到那样的程度,需要出动公孙家的财务总监来陪他。关键他和公孙二娘的私人关系不一般,对公孙二娘几乎是言听计从,而公孙二娘也心甘情愿伺候他。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凑在一起,挺好。
  公孙兰明显不可能跑腿打杂,燕飞扬是学生,对社会上的事所知也不多,就算他愿意跑腿打杂,工作只怕也做得不好。
  公孙天完全就是一宅男!
  平日将自己关在屋里,一门心思推演术数命理,八卦阴阳,是真正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过身为相师,公孙天也不可能真的一宅到底,时不时会出去溜达溜达。
  人情练达得很。
  不过让他伺候别人,那是想都不要想。
  所以这个跑腿打杂伺候人的差使,就落在了堂堂丁总的头上。
  原本也不需要使用级别这么高的“跟班”,关键这个事,必须要保密,绝对不能泄露了出去。除了他们几个,甚至连高先生最亲近的秘书,都不知道。那么就只有委屈丁墨山了。
  公孙兰还是那个普通邻家女孩的妆扮,白T恤,牛仔裤,长长的秀发甚至还烫了点波浪,斜斜披洒在柔美的胸部之上,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靠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显得说不出的娇慵。
  燕飞扬偶尔扭过头去,就看到一道十分陡峭的弧线。
  公孙兰现在这个姿势,刚好将她最诱人的部位高高耸立起来。
  燕飞扬不由得微微愣怔了一下。
  参加夏令营的这几天,不知不觉间,燕飞扬对男女之事,就好像开窍了许多。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是少年老成,似乎比同龄的学生,都要成熟得多。然而在男女之事上,燕飞扬和其他菜鸟没有任何区别,一些“经验丰富”的同学,比他厉害多了。
  他和萧潇这两三个月,最多就是拉拉手,萧潇给他飞个吻,仅此而已,再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萧潇看上去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实则也很不“开放”,似乎觉得,能和燕飞扬拉拉手,挽挽胳膊,飞飞吻,就很幸福了,至于更进一步的,那还是等等吧。
  都还小着呢。
  燕飞扬也这么认为。
  直到那一次,叶小桐很突如其来地“从天而降”,被燕飞扬抱了个满怀,燕飞扬才第一次真正的知道,原来和女孩子“肌肤相亲”,味道是这么的好!
  原来女孩子娇嫩的身躯,抱在怀里如此销魂。
  燕帅哥就像是个木头人,忽然被醍醐灌顶,就茅塞顿开了。
  如今猛可里见到这样诱惑的一幕,顿时差点闹个大红脸,急急忙忙再扭过头去,几乎拧到脖颈。
  燕飞扬的一举一动,都落在公孙兰眼里,嘴角不由得浮起一丝浅浅的笑容。
  其实这段时间,公孙兰的心理变化也蛮大的。
  要说少年老成,公孙兰才是真正的少年老成。她的成长经历,和燕飞扬颇为相似。燕飞扬是打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公孙兰对父母的印象也十分模糊,只停留在幼年时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了。从此在老爷子的严厉督促下,刻苦学习,刻苦训练。
  公孙兰的童年,也是灰色的。
  甚至,她经受的压力,比燕飞扬还要大得多。
  毕竟燕飞扬家老爷子,除了逼他学本事之外,并没有再给他其他压力,只希望他茁壮成长,将来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有滋有味的过上小日子。
  余愿足矣!
  而公孙兰不一样,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整个公孙家的千钧重担,都将落在她的肩头上。老爷子千秋之后,她将成为公孙家的领路人。
  这么多年来,公孙兰过早地体味到了大家族的尔虞我诈,过早地体味到了术师江湖的风波诡异。
  所谓穷家难当。
  这句话用在公孙兰身上特别合适。
  在普通人眼里,鼎盛集团就已经是需要仰视的庞然大物,至于鼎盛集团背后杵着的势力,那更是强大得无法想象。
  作为公孙家的大小姐,公孙兰就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被万千人娇惯着,呵护着,锦衣玉食,高枕无忧。
  只可惜,公孙兰要面对的,并不是这些普通的小人物。
  她要面对的,是术师江湖中那一群群饥渴的饿狼,那一群群闻见一点血腥味就会蜂拥而至的大鲨鱼。
  公孙家实力弱小,只能在夹缝中艰难求存。
  如果不是有老规矩的限制,下五门中,只怕最少有两个门派的实力,已经超过了公孙家。如果他们将门下所有的弟子都汇聚到一起,顷刻间就能将公孙家踩在脚下。
  在这种四面皆敌的环境之中,公孙兰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必须慎之又慎,一步走错,就有可能万劫不复。
  甚至于,她平日里连恋爱都不敢。
  一则是很少有人能配得上她,二来,她的婚姻,将成为公孙家换取“外援”的最大筹码。
  常家就有这样的意向。
  常家少主常不悔,是她的追求者之一。
  所以说,一开始公孙兰决定前往卫周一中担任化学老师,百分之百是冲着老爷子那个猜测去的。如果,燕飞扬真的是他们猜测中的那个“奇货”,并且成功“可居”了,那么公孙家将迎来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可惜,到现在为止,燕飞扬都还没有露出哪怕是一点“奇货”的可能性。
  但公孙兰的心理,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十分奇妙的变化。一天到晚和一群真正的中学生待在一块,公孙兰的心情,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觉得久违的青春,倏忽间回到了自己的体内。
  去他的勾心斗角!
  去他的利益交换!
  去他的江湖,去他的规矩……
  公孙兰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
  如果在此之前,居然有哪个年轻的男人,敢于偷窥她傲人的双峰,还敢于在她面前红脸,后果一定会很严重。
  但现在,公孙兰却觉得一股甜丝丝的滋味,涌上了心头。
  “哎,你到底喜欢哪个?”
  燕飞扬正涨红着脸,心里头怦怦乱跳,不知该不该马上再扭过头去,偷偷瞥一眼……耳边就响起了公孙兰略带一点戏谑和调侃之意的询问。
  “啊……”
  一时间,燕帅哥完全回不过神来,慌里慌张地应了一句。
  “我说,萧潇和叶小桐,你到底更喜欢谁?”
  完全让燕飞扬意想不到的是,公孙兰竟然向他扑过来,靠在他的肩膀上,凑到他耳边,笑嘻嘻地向他的耳朵里吐气如兰。
  这一刻,燕飞扬完全石化。
  不是因为公孙兰问的这个问题,而是因为公孙兰本身的变化。
  他知道公孙兰不是普通的老师,知道她是公孙家的大小姐,但一直以来,公孙兰在他眼里,都是温柔婉约的代名词。
  纵算在上课的时候,也是浑身仙气,端庄得令人不敢逼视。
  忽然之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实在让燕飞扬有点接受不了。
  这也太颠覆了。
  最颠覆的是,震惊之下,燕飞扬居然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都喜欢……”
  燕帅哥期期艾艾地从嘴里迸出这么三个字,都没怎么过脑子,好像是出自本能的答复。
  “哼!花心……”
  随即,公孙兰就嘀咕了一句,燕飞扬只觉得,那如兰的吐息,正在离自己远去。
  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
  早已渗满了细密的汗珠。
  旁边的公孙兰脸上,却露出了一丝促狭的笑意。


第209章 油炸鸡翅
  飞机降落之后,一行人并未在中原省的省会停留,因为是私人活动,高先生并没有通知中原省的同僚,自然也就没有场面上的迎来送往。
  鼎盛集团在中原省设有办事处,和当地一些企业,有业务往来。当然,是纯粹的经商,和当地的术师江湖,并没有往来。派驻在这里负责的,固然是公孙家的精英弟子,但也被禁止和当地的江湖人物有什么瓜葛。
  单纯的商业活动,只要不是抢生意,当地的江湖人物,一般不会干涉。
  丁墨山所言的走不出去,不是指的这些小打小闹,而是几个大项目。没有地头蛇许可,那是绝对施展不开手脚的。
  派驻在中原省省会的公孙家精英弟子,名叫公孙胜,和梁山泊第四条好汉一个名字,三十几岁,和丁墨山一样,满脸的精明强干。
  按照丁墨山的指令,他亲自开了一台七座的面包车,赶到机场去接机。
  办事处的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惊动。
  当公孙胜在机场看到大小姐,公孙二娘,丁墨山以及高先生的时候,不由得大吃一惊,脑子里顿时就翻江倒海的,不知道发生了何等大事,以至于这些大人物要倾巢而出。
  至于公孙天,他反倒不认识。
  家族精英,很少有人认识这位出自旁支的五脉相师。
  但燕飞扬却没有被他直接无视,原因很简单,这个少年人,是和大小姐并肩走在一起的。而且好像丝毫也不落下风,大小姐望向他的眼神,公孙胜觉得,有点特别。
  至于到底怎么个特别法,公孙胜说不上来,总之好像两人之间的关系,有点非同一般。
  难道是大小姐的男朋友?
  传闻之中,大小姐是要和常家的常大少结婚的。
  这样公孙家和常家就能强强联合。
  至于到时候两大家族的事务,到底是常不悔说了算,还是公孙兰说了算,就看两人的本事如何了。以大小姐的漂亮,多半常家那小子会被掐得死死的,没有挣扎的余地。
  可是现在,怎么大小姐和另外一个男子关系这样密切?
  不过公孙胜将自己心中的讶异掩饰得很好,没有丝毫展露出来。他很清楚,如果让小大姐知道他在猜测和她有关的东西,后果会很严重。
  没有哪一个上位者喜欢被下属琢磨。
  虽然说,每个上位者都避免不了这个事。但避不避免得了,和是不是喜欢,完全是两码事。
  当下只略略寒暄了几句,丁墨山给他介绍了公孙天和燕飞扬。对燕飞扬的介绍,其实就是说个名字,没有其他任何定语。
  公孙胜还是满脑子浆糊。
  片刻之后,商务车就离开机场,开上向北的国道线,直驶高先生的祖籍所在地英石县。
  益东就算是山沟沟里了,没想到这个英石县,竟然比益东还山沟沟。
  在中原省,英石县是很罕见的丘陵地带。不过中原的丘陵,和南方的丘陵不同。中原的丘陵,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坡,而益东的丘陵,则满眼苍翠,总是被绿盈盈的植被所覆盖。
  踏上英石县的土地,一股苍凉的感觉,便即扑面而来。
  二零零一年的时候,高速公路很少见,各地的国道线和省道线,还是当之无愧的大动脉。但不管修得多好的国道线和省道线,速度都没办法和高速公路相提并论。而且,路况也肯定不如高速路。
  一路颠簸,赶到英石县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华灯初上了。
  赶了一天路,高先生的脸色很难看。
  坐飞机还好,这面包车几个小时的颠簸,还真有点吃不消。毕竟也是五十岁往上走的人了,而且常年身居高位,活动量小,身体素质远远比不上工人叔叔和农民伯伯。以往去乡下检查,也没有这么赶路的。
  一行人在英石县最好的酒店住了下来。
  公孙二娘和高先生住一个房间。
  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在公孙家核心层并不是什么秘密。公孙胜是头一回知道,但既然身为家族核心精英,保守秘密还是做得到的。
  高先生精神不振,连晚餐都不想吃,在房间里洗一把脸之后,就坐在那里慢慢品茶。
  喝了几口热茶,才慢慢恢复了一点精神。
  公孙二娘便让酒店叫了外卖进来。
  尽管是英石县最高档次的酒店,但这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所谓最高档次的酒店,其实也就和元平市好一点的招待所档次差不多,服务更是一般。叫来的外卖,不过是些烧饼面食之类,再加些咸菜什么的,和高先生平日里吃习惯了的山珍海味,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
  不过,这种吃食反倒让高先生胃口大开,就着咸菜吃下去一小碗面条。
  公孙兰和燕飞扬打隔壁。
  燕飞扬放下背包,洗了把脸,刚坐着小憩了片刻,房门就被敲响了。听敲门的节奏和轻重,燕飞扬就知道是公孙兰。
  打开门,公孙兰笑着说道:“陪我去吃饭。”
  看得出来,公孙兰也只是洗了把脸,什么涂脂抹粉的妆扮,那是一概免了。好看到了公孙兰这种程度,什么化妆打扮其实都是多余的,刚刚洗过脸,白玉般的脸颊上浮起两朵殷红,点缀得恰当好处。和燕飞扬站在一起,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老师,燕飞扬是学生。
  谁都会将他们看作是一对儿。
  “不是统一安排吗?”
  这几天夏令营,燕飞扬已经习惯了吃大锅饭,统一安排。
  “不统一安排,各吃各的。走吧。”
  公孙兰笑盈盈的,一歪脑袋,往外走去。
  燕飞扬愣了一下,才跟在后边,忽然说道:“孙老师,你很好看。”
  公孙兰猛地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来,定定地望着他,满脸诧异之色:“怎么,你到现在才知道我好看?”
  燕飞扬脸扭向别处,不和她对视,嘴里嘀咕道:“以前你是老师……”
  公孙兰略一愣怔,随即抿嘴一笑,双手背在背后,带着点蹦跳的意思向前而去。
  这一幕,刚好被出门的公孙胜看到了,不由得目瞪口呆,眼珠子差点就从眼眶里瞪了出来。
  这是大小姐?
  是那个温柔端庄,不怒而威的公孙家未来家主?
  怎么看怎么像个怀春的少女。
  再看脸红红地跟在后边的燕飞扬,公孙胜更是羡慕嫉妒恨。
  这小子,该有多命好?
  然而这个晚上,公孙兰给燕飞扬的颠覆,还远远不止这蹦蹦跳跳的背影。公孙兰吃芝麻翅中翅的时候,才真的让燕飞扬大开眼界。
  英石县城不大,市面倒不太萧条,夏日的夜晚,许多人吃完饭后,都从家里走了出来,一家老小手拉着手逛大街,街面上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
  燕飞扬和公孙兰肩并肩走在人流之中,公孙兰东张西望,兴趣盎然。
  燕飞扬忽然问道:“孙老师,好像你一点都不担心?”
  公孙兰笑着说道:“没什么好担心的,不是已经找到原因了吗?”
  只要确定不是其他术师门派的人针对他们公孙家出手,公孙兰的心病就已经去了一大半。高先生固然重要,但也并不是完全无可替代。公孙兰先前真正担心的是,这是其他术师门派一手策划的。果真如此的话,那么高先生的垮台就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不知道有多少明枪暗箭。
  公孙家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化解高先生垮台之后带来的巨大麻烦,又要紧接着应对更大的麻烦。
  这才是真正致命的。
  如今已经知道问题出在高先生的祖坟风水之上,公孙兰悬着的一颗心,基本可以落地了。
  况且,自小到大,还没有一个男生陪着公孙兰以这么平和的心态,平等的身份在华灯初上的时分,来一起逛街。
  对公孙兰来说,这算得是前所未有的温馨体验,奇妙得很。
  燕飞扬和公孙兰钻进了一家看上去装修还算不错的店面。虽然说,想要吃最经典的风味小吃,就要去路边摊,但公孙兰觉得,卫生条件也还是要讲究一下的。
  太路边摊了,她心里有点毛毛的。
  菜是公孙兰点的,第一个就点了一盘芝麻翅中翅。
  这道菜的做法其实挺简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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