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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羁天师K-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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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特别是地狼,它吃得最高兴,吃完后便当场宣布,它决定以后每个月过一次生日,不知道内情的人(妖怪)自是无视,而朱小小则表示要再这桌菜,让地狼等一百年后再说,地狼虽然觉得时间有点长,但它还是愿意等的,看它认真的样子,郑悦昔直说马啸风这朋友真会开玩笑,马啸风只能在心里对她说,地狼其实是说真的。
饭后,胡小仙给每个人(妖怪)满上一杯梅酒,郑悦昔浅尝一口,觉得这酒带着一点甜、一点辣,还有梅的一点酸,味道非常不错,就端起杯子来喝了个精光,还问胡小仙再要一杯,胡小仙笑着给她满上,只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也像是在恶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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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决定马上送郑悦昔回家,让一个女人一窝妖怪呆在一起本来就不怎么安全,何况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女人,于是马啸风扶起郑悦昔,交待胡小仙看住地狼,别让它和朱小小打架后,马啸风才放心地扶着郑悦昔离开。
郑悦昔住的是怀柔路的丽安公寓,住在这公寓里的十有八九是单身的女性白领,因此公寓的保全系统相当完善,马啸风送着郑悦昔回家,在公寓大门处又是登记身份证又是盘问的,弄了半天才让马啸风开车进去,等到马啸风把已经醉成烂泥的郑悦昔抱进公寓里去的时候,已经快十点钟了。
由于刚才要抱着郑悦昔进来,马啸风腾不出手来开灯,现在把这女强人放到了床上,他想开灯时又怕惊醒了郑悦昔,看着她一睡到床上,就抱着睡枕猫起身体的样子,马啸风觉得她现在要比平时可爱多了。
马啸风用手弹了弹她那红艳似火的脸蛋,说了声“晚安”,就拉过床上的被子要给她盖上,谁知前一刻还睡得好端端的郑悦昔,下一刻却不老实起来,她猛地翻了一个身,手刚好碰到马啸风的腰,大概睡梦中的她以为那是她的睡枕,郑悦昔手上一用力,竟把马啸风扯了过来。
马啸风一个立足不稳就摔到了床上,刚好压在郑悦昔的身上,两人的嘴巴相距不到五公分,郑悦昔呼吸稍微不顺,便微张着嘴,吐气如兰地冲着马啸风吹气,马啸风看着那张引人犯罪的小嘴,心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烧,再加上郑悦昔平时一付高高在上的女强人模样,更让人泛起想把她征服的欲望,现在美人就在自己的身下,马啸风脑袋一热,就要吻上去。
顿时,暗室里的温度立刻升高,幽香暗涌。
但这一吻,却终究是没有进行到底。
最后马啸风还是从郑悦昔的身上爬了起来,然后给了自己一巴掌说:“趁人之危,算什么男人。”
一巴掌甩过后,马啸风只觉得全身的欲火也被这一巴掌给甩掉了,他看着郑悦昔苦笑着说:“你这家伙睡得倒香,难为我差点就晚节不保了。”
他连忙把被子把这差点让他“晚节不保”的美女盖住,省得看着她又想入非非了,做完这一切,马啸风刚要离开,手机却拼命地叫了起来,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让郑悦昔翻了个身,马啸风连忙拿着手机走到大厅里,才接听了起来。
“喂,是啸风吗?”
那是一把中年男子的声音,透着着急的感觉,声音很熟悉,马啸风很容易地辩别出来。
“周总,怎么是您?”
那是周德安的声音,马啸风很奇怪怎么这么晚了,这个日理万机的周氏企业总裁还有时间给他打电话。
“啸风啊,麻烦你马上过来一趟可好,阿民他,阿民他可能出事了。”
第四章 三封电报
周德安可以说是建安市的一个传奇人物,二十年前,刚值建安市的经济在腾飞的时候,周德安出现了,他在建安市里投下巨资兴建了周氏制药厂,然后在十年间,把制药厂变成了周氏集团,拥有资产上百亿,俨然已成一方权贵。
但周德安这个人富则富矣,却难得的没有一分富人的架子,不仅在集团内部的名声极好,就算是在建安市内,那也是出了名的善长仁翁,马啸风和他的认识,缘于五年前,他那酷好冒险的小儿子周民不知从哪里惹来了极厉害的鬼物,闹得周府上下不得安生,周德安请遍了大江南北的所谓高人,却于事无补,除了一位游方的和尚赠以一小金钟,凭着金钟上的佛力保得周家平安,却无法驱鬼散邪。
直到马啸风的到来。
马啸风来到建安市后,凭着他的本事,出色地完成了几次委托,让他的名气在富人圈里渐渐打了开来,周德安本来也没有看好还是毛头小子一个的马啸风,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他还是请马啸风到府里走了一遭。
马啸风才到府中,那鬼物受他的灵力吸引,便迫不及待地想杀掉马啸风好吸取他的灵力,却没想到,马啸风手里那把夜叉不仅对妖怪有作用,连飘渺无形的鬼物照样能够大卸八块,最后那鬼物真的被大卸八块了,马啸风见它动辄伤人性命,手下也不留情,直接把它砍得魂飞魄散,周德安见状,马上把他奉为座上宾,一有什么玄学上的问题便向马啸风请教,为此,马啸风还得了不少咨询费。
这么几年下来,周德安虽然没再委托马啸风办过什么事情,却没少为他介绍过“生意”,有钱人对于风水玄学一说甚为着迷,因此有了周德安这层关系后,马啸风这几年才混得风声水起。
眼下见周德安急于见他,马啸风哪有不允的道理,和周德安说了声“马上到”之后,他就勿勿地离开郑悦昔的家。
周府书房中,周德安神情委顿地坐在椅子上,不断地哀声叹气。
他的妻子李氏死得早,给他留下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周平听话懂事,知道自己要迟早要撑起整个周氏王国的人,因此周平从学生时代开始,便表现得很上进,毕业后在周德安的安排下,以普通职员的身份加入周氏企业,经过五年的打拼,周平靠着自己的能力升上了总经理助理的位置,见大儿子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周德安才向众人公布周平是他儿子的事情,并宣布周平将在他自己六十岁之时全权接掌周氏企业,此事在当时曾经轰动一时,但周平的能力是众人有目共睹的,就连当年随着周德安打拼的开国功臣们,也对这个世侄的能力毫无怀疑,因此,周平也是周德安最放心的儿子。
周德安不能放心的是小儿子周民,这个和他大哥性格完全不同的小儿子,从小就没少周德安少操过一份心,不同于周平的内敛稳重,周民简直就像一只坐不住的猴子,喜欢满世界乱跑,就算是在国内读书的时候,一到放假的时候,周民就会召集一帮“驴友”,然后尽往深山老林里钻,有一次,那会正迷上盗墓的周民,在黄河边上不小心挖到一个古墓,那古墓由于风水葬穴的问题,致使葬于其间的先人无法投胎转生,而积累了百年怨气之后成为了只厉鬼,周民把它的墓挖开,破了风水格局,让厉鬼得以脱出古墓,更被它附于物具之上带回了周府,要不是马啸风出现,那只厉鬼大概会把周家害惨了,所以在周德安的眼里,周民这小儿子就是一惹祸精,因此当周民高中毕业后,周德安干脆把他送到国外去,不想周民一到国外,却如鱼入海,更是任意妄为,毕业后还组建了自己的考古队,专门挖先人的古墓。
现在,周德安的大腿上摆着三封电报,里面道出了周民最近挖墓又挖出麻烦来了,这能不让周德安长嘘短叹吗?
看着自己的父亲愁眉不展,陪在身边的大儿子周平握着父亲的手说:“爸,你别太担心了,马先生这些年给咱家捉鬼驱魔的本事你是看到的,这一次,他肯定也能帮阿民摆平这事。”
说到周民,周德安一脸的愁眉变成了怒目,他用力一拍身边的桌子,恼怒地说:“这小子也真不懂事,叫他回来学你做生意,他不肯,非要在外面胡闹,好了,现在闹出事来了,还要我给他擦屁股,我,我……”
说到后来,周德安的怒气又化为了自责:“哎,这也怨我,你母亲走得早,我又光顾着做生意,对你们照顾不到,还好阿平你懂事,不像阿民那样胡闹。”
“爸,别说了。”周平安慰着父亲:“你对我们两兄弟已经付出了够多,我相信阿民也是知道的,只是他现在还年轻,不想被我们束缚着,我相信他在周氏需要他的时候,阿民会回来的。”
周德安拿起几封电报说:“我现在只希望小马能够帮我把阿民平安地带回来,只要阿民能回来,以后我说什么也不准他四处乱跑了。”
此时,下人来报,说马啸风已经到了,周德安连忙让下人请他来书房。
当马啸风走进书房的时候,看到周氏父子脸上愁眉不展的样子,忙问何事,周德安嘀咕了一声:“还不是阿民这个惹祸精,这个小子现在越来越能惹祸了,这是他这三个月来打给我的三封电报,你看一看吧。”
马啸风好奇地接了过来,按照电报上的日期分先后读了起来。
第一封电报只有数行字,主要写周民无意中在撒哈拉大沙漠里发现了一座古城,现在正在召集人员准备对古城进行挖掘,从字里行间中,可以看出周民当时的兴奋之情,但马啸风却看得大摇其头,无论是哪里,像古城古墓这样的建筑里,都充斥着未知的危险,这些危险可能是机关,但更多的可能来自于非人生物,这些非人生物可能是守护者,也可能是它们把古城古墓这样的建筑当成了巢穴,你可以想像当一个人被缩小后抛进蚂蚁窝后会遭遇什么,肯定会给工蚁兵蚁什么的撕成碎片,因为没有一样生物喜欢别人闯进自己的家,包括人类。
第二封电报则是上个月月尾的,在这封电报里,周民同样洋溢着兴奋的情感,他告诉周德安,他在古城里挖到一顶王冠,那是古城里唯一保存完好的东西,王冠以不知名的金属制成,据专家鉴定,这顶王冠至少有五千年的历史了,这顶王冠造型古朴,金属表面经过了多种工艺的处理,显得光可鉴人,但五千年前的人类还无法掌握如此复杂的加工工艺才对,因此这顶王冠无论从考古的意义,还是从其本身的价值来说,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周民在电报中提及,他准备拿这顶王冠到英国伦敦召开记者招待会,并公开拍卖王冠,他要将拍卖所得的钱用以支持他以后的考古行动。
看到这里,马啸风基本上可以确定周民一定遇上麻烦了,凡是古物这种东西,非有德者不能居之,但凡有古物出土,都会给发现者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有些是来自垂涎于古物的人,有些则由于古物本身的灵气引起了非人生物的注意,总之,还是应了那句话,匹夫无罪,怀宝其罪。
果然,当马啸风展开第三封电报的时候,一种浓郁的不安透过纸张传到了马啸风的心里,周民在电报里表现出极度的不安,他在电报中指出,他现在美曰其名说是被保护起来,但他自我感觉是被人软禁着,他为了能够出来打一封电报,已经找遍了借口,可即使是在城里走动,他也有种被监视的感觉,在信里他写道“他们的眼睛无处不在,特别是在晚上,我感觉无数的眼睛在盯着我,我听到住在我隔壁房间听它们,总会传来吸吮液体的声音,那种声音听来恐怖极了,爸,我不知道它们是人,还是其它什么东西,总之,我现在很危险,请派人来救我,我想马先生会是最好的人选,他是对付那些东西的专业人士。”信的最后,周民表现出迫切要回国的意思,而且信中用到的“它们”两字,告诉马啸风,周民现在正处于非人生物的视线内。
“它们?”马啸风轻轻念着这两个字。
周平问:“马先生,你知道舍弟所谓的它们,指的是什么吗?”
马啸风看了周德安一眼,担心说出自己心中所想后,周德安会承受不了,但周德安还是朝他点了点头,于是他深吸一口气说:“在西方,最常见的妖怪是狼人和吸血鬼,其中,又以吸血鬼的数量最多,从这最后一封电报的内容来看,如果不出意外,周民先生现在正被一群吸血鬼监视着,因为会吸吮液体的,只有吸血鬼有这种爱好,而狼人,基本上是大咬大嚼的。所以,周先生,令公子现在很危险,在西方,吸血鬼是数量最多的妖怪,它们惧怕阳光,嗜吸人血,因此被称为血族,血族中又分密党和魔党,如果监视周民先生的是密党的话,那么危险就相对少一些,由于受到戒条的限制,密党基本上不会毫无原因地伤害人类;但魔党就难说了,这些家伙盘踞在美国西海岸,和黑手党、3K党这样的国际犯罪组织之间本身就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如果是魔党监控着周民先生,那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怎么会这样,阿民怎么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周德安听了马啸风的话后,顿时六神无主,他突然从身上拿出一本银行本票,然后填上自己的姓名,却没有写上支票的金额,然后他把这张没有金额的支票拿给马啸风说:“小马,无论如何请你救救阿民,这是瑞士银行的支票,没有任何上限,只要你救回阿民,金额你自己填!”
没有上限的支票,这个诱惑对于马啸风来说绝对不小,他倒吸了一口气,但还是冷静地说:“周先生,这事情已经涉及到血族,我必须考虑一下才能够给你答复,老实说,我实在没有多少把握,这样吧,明天晚上,我会给你明确的答复。”
钱虽好,但也要有命花才行,只有马啸风一人,他说什么也扛不下整个血族,但要是那几只妖怪肯出手的话,事情倒不是一点也不可为,问题是,要它们去打西方的妖怪,它们会肯吗?
第五章 中西之别
“什么?小小发明了新的菜式,要我们去试吃,叫上小仙?行,没问题,我马上过去!”
酒吧里,地狼刚认识了一个女孩,凭着它英俊的“外表”,还有口袋里昨天刚从几个劫匪手上抢来的大把钞票,它已经顺利的从摸着女孩的小手,到人家的大腿,现在已经顺利搂着人家的蛮腰正讨论着一些成人方面的问题,眼看就要决定今晚一起到哪家星级酒店把谈及的理论实践一番的时候,马啸风突然来电了,被破坏了兴致的地狼本来怒气凶凶,但听到朱小小又出新散工的时候,地狼那满腔的怒意已经不翼而飞,连快到手的女孩也不顾,扔下一沓钞票喊了声“买单”后就跑得连影子也看不到,只剩下愣住的女孩,还有刚喝了一半的82年红酒。
马啸风放下电话,朱小小就忿忿地说:“啸风哥,我才不想给大狗它们做菜,要做你做去。”
昨天才刚做了一桌满汉全席,朱小小没想过一天,马啸风又要让自己给妖怪们做菜,她老大的不愿意,马啸风连忙说道:“小小,最近你不是在看那个《铁达尼号》吗?”
“是啊。”
“感觉怎么样?”
“他们笨死了,遇上冰山,一把火烧了不就得了,还非一个个往海上跳。”朱小小想也不想地说。
“……”马啸风知道自己问错问题了,他马上纠正了错误。“那你想不想坐超级游轮到海上玩去?”
朱小小眼睛一亮:“想啊,听说超级游轮上面有很好玩的游戏机,而且,海上风景好像也不错。”
“想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玩哦。”马啸风进一步诱惑着不谱世事的小毕方。
“真的?”
马啸风肯定地说:“真的!”
接下来,却是一个转折。
“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很有钱,现在我接了一个可以赚很多钱的生意,可是得要大狗它们帮忙才行,所以你要给它们做出一顿饭来,它们吃得好了,肯帮忙了,我就有钱赚了,我有钱赚了,就能够带你去坐超级游轮了哦。”
朱小小马上从沙发上跳下来:“我去做饭!”
搞定!
马啸风打了个响指,只要搞定朱小小这个“厨神”,然后把她带着往伦敦跑,马啸风才不信地狼和狐狸不跟上来,这几天它们的肚子已经彻底给朱小小的厨艺给征服了,为了吃朱小小的菜,地狼可以抛下正泡得火热的妞,胡小仙可以从密西西里的选秀大赛上直接用法术赶回来,可见朱小小对于它们的重要性,因此,只要搞定朱小小,基本上地狼和狐狸就不用太操心了。
晚上,地狼和狐狸在饭菜上桌前准时赶到,朱小小把几个刚从电视上学到的菜式做了出来,吃得两只妖怪差点没把盘子也吞进去,饭饱菜足之后,马啸风把周德安的委托说了一遍,然后直接提出让它们一同前往的要求。
“不去不去,我的约会已经排到了元旦,哪有时间陪你去疯。”地狼直接拒绝了。
胡小仙也笑颜款款地说:“最近我刚泡上一个影视王国的公子,正要让他投资我拍电影呢,可能也没有时间哦。”
这两个家伙!马啸风在心里鄙视了两只妖怪一下,然后直接出杀手锏。
他朝着厨房里正洗着碗的朱小小喊道:“小小,啸风哥要去英国,你去吗?可以坐船的那一种哦!”
朱小小马上从厨房里冲了出来,简单呃要地叫:“我去!”
马啸风回过头朝两只妖怪笑道:“你们听到了,小小也要去,我们这一去嘛,如果有你们同行,那大概十天半个月就搞定了,可只有我们两个的话,可能要两三个月,甚至大半年都回不来也说不定哦。”
两只妖怪一听,蒙了,大半年吃不到朱小小做的菜,那比叫它们去死还难受。
地狼马上转口:“反正那些妞十天八天不泡也没什么要紧的,马啸风,主要是看在咱俩的交情上,我就帮你这一次吧,不就打吸血鬼吗,老子去到伸伸手指都能打死一大片,我就当去运动运动吧。”
见地狼改口,胡小仙也跟着说:“那个有钱公子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其实我早想飞了他重新找个有实力的,可惜就是找不到借口,这下好了,我和啸风你去一趟英国,就说英国的贵族相中我了,让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啸风啊,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姐姐我就替你杀杀吸血鬼当报答吧。”
不愧都是成了精的家伙,转口也转得这么不留痕迹。
马啸风在心中叹道,但只有地狼和狐狸,好像力量还单薄了一点,魔党和密党的血族加起来,数量应该有十万左右,不用多,它们只要派出一万只吸血鬼,咬到得被它们咬死,于是马啸风有点担心地说:“我们是不是再找上一些帮手,只有我们几个,好像太薄弱了一点。”
地狼挥了挥手,豪气万丈的说:“你太小看我们了,别说小仙了,就算老子我,一个挑了密党的大本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吸血鬼那些脆弱的家伙,挨上就伤,碰到即死的玩意有什么好担心的。”
“太夸张了吧。”马啸风说,他虽然没有遇上过血族,但也不认为吸血鬼这种妖怪会弱到这种份上。
谁料胡小仙竟同意地狼的话:“大狗说得没错,血族虽然是西方妖怪里最为庞大的一族,但它们并不厉害,你想,一群蚊子打得过一头老鹰吗?”
“你说吸血鬼是蚊子?”马啸风对这个比喻感到挺新奇的。
地狼晒道:“难道不是?那帮家伙除了会吸血外,基本一无是处,比力量连狼人还不如,比法术和我们又完全不在一个当量上,有什么好怕的,除了数量是多了点,但也就是杀起来较费时间而已。”
马啸风很奇怪地狼怎么知道这么多,胡小仙逐为他解释道:“早在清朝那会,国门大开,我和大狗也才知道原来这世上除了咱们中国,还有其它国家,所以闲来没事,就和大狗去西方走了一趟,刚好遇上几只吸血鬼,它们这些妖怪笨得可以,竟然没有察觉出我和大狗也是妖怪,想把我们当成普通人类吸血,自然顺手就给我们宰了,后来它们要找回面子,就出动了好大一帮子来围攻我们,最后被我们全部宰掉,好像里面还有几只是亲王级别的,但打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像大狗说的,力量不足,法术稀松得很,大狗不时来上个震山劲,那可是一死一大片,场面相当壮观呢。”
马啸风听得直冒汗,原来这两只妖怪早就和人家作过国际交流了,难怪地狼说起来一付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自大狂,但血族真的弱到让地狼一打一大片的份上?
地狼见马啸风不是很相信,叹了一口气说:“看来,你还是不太理解,其实吸血鬼的弱和我们的强,是完全合乎常理的,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完全的妖怪,而且修练的途径也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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