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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文集-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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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婆婆一出来,马上被一些热情如火的球迷围住了。
“阿婆买了几张?有多吗?让给我好吗?”“我只买了两张。”“什么?你真笨!每人可以买四张的呀!多买的用来炒也行!”“我没钱了。”你买的是多少?——四百元的票。阿婆,我给你一千五,卖给我吧?
“不不不。”金婆婆冲出重围。急着回去送票给孙儿。
他们瞅着她背影笑:“阿婆,有钱不赚,赶着投胎吗?”“哈哈哈!”她气冲冲地跑回家。
“子健!子健!快醒来!”子健揉着满布红丝的倦眼。婆婆触到他作日的淤伤,他痛极,用力推倒:“你要死了,干什么?”“给你票。快。来不及了——”一看,哗!是求之不得的门券呢!但子健古肯感激,他认为一起是应份的,还骂道:“他妈的!什么来不及?七月二十四日才比赛。你老糊涂了,去吃元宝蜡烛香吧!”再看,她手上有两张票子,忙问:“弟弟那张呢?你给我,我烧给他。”心想:如果迟点炒卖,总有一两千元进帐。
金婆婆退后一步,两步。退至门外:“子康那张,我亲手给他。”她用手背擦擦直淌的鼻血,又叮嘱:“雪柜有火腿和四个菜包。我的存折和零钱在第二个抽屉。社工的电话也在,你准时同她联络。如果住宿舍,要听姑娘话——”“真罗嗦!好讨厌!”金婆婆有点不舍:“子健,我已经尽力了,连本带利还你了!我好辛苦!——”“你走你走!不要再回来!”他把闹钟向门外一砸,没砸中。钟堕地,停在十时二十三分。婆婆悄悄地离去。
子健昨天去排队,没上课,不在乎今天也逃课。
把珍贵的门券放在枕下,谁也抢不走。没有安全感,拎出来再看看,肯定到手了,又放回枕下。倒头再睡。
一直到了晚上。
肚子饿了。阿婆还没有烧饭?
正打开雪柜,门铃急响。他斥喝:“又说不回来——”门外是两个警察。
“请问金顺妹住在这里吗?”“什么事?”“关于一宗车祸。”一个警察把记事本打开:“金顺妹,六十七岁。今日凌晨六时左右,在往香港大球场的十字路口,匆匆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高速驶至的私家车撞倒,抛起,落地时头鼻重创。送院后不治——”“什么?几点?没理由,我在十点多才见过她,她帮我买票!看——”警察不解地捡起地上的闹钟,十时二十三分。
子健连忙在枕下取出一张门券。
此时,他才发觉,这张红色的,印着他迷恋的徽号的门券,渗出鲜血。
门券上的血,缓缓地染红子健的手,浸透他的皮肤,钻进他身体。用力擦不掉。
它以生命换取,还清了债。还给他,也还给弟弟——。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鸡蛋中的银指环
凌晨一时五十三分,电话响了。甄慧这几天失眠,心神不定。唉,如果他在身边就好了。马上拎起听筒。那头问:“睡了?”“没。等你回话。”“不要等了——”“你大声点。病了吗?声音好含糊,没神没气的。”“晤。感冒。”“说'不要等'是什么意思?”“现在不能答你。刮风了,小心门户——”此时门铃响了。
“等一等。”甄慧来不及穿上拖鞋,赤足跳到大门。以为是他故意给她惊喜。从防盗门一瞧,楞住,是好朋友夜访。衣衫也是湿了。寒风透入。
“咦,乐乐是你呀?”便向电话道:“有人来了,待会再谈。我打电话给你。”那头显然已听到她招呼来客。急了:“听我说,不要——”但甄慧忙收线。因她见潘乐乐的情状,什么也不必问。
她脸青鼻肿,眼角还一片淤黑。手脚有些血痕。雨很大,湿得黏肉的白衣把她的苦难彰显得更瞩目。
甄慧知道她被打了。
“他又打你了。”潘乐乐的脖子上有捏过的指印,夹杂红、绿、黑三种颜色。她平静地,缓缓地进来。
“程鲁也太过分了!”甄慧让她躺好在沙发上:“只有你才忍他。”又道:“你还要忍到什么时候?你身边的朋友也看不顺眼,不肯帮你了,真不争气。”“幸好我有你。”她苦笑:“我来问你借只鸡蛋。”潘乐乐抹头发擦药酒的当儿,那只鸡蛋也煮熟了。甄慧剥了壳,正要用一块手绢包裹,潘乐乐说:“慢着——”那时大概是六九、七零年,文革后几年。他为此被小组班把银戒指用力“拔”下来,似乎指头也浮肿了。她破开了鸡蛋,将指环塞进去,再捏好。蛋白有道看不分明的裂痕。
甄慧包了鸡蛋,在她眼角的淤伤部分,滚来滚去,轻轻按摩。眼睛敏感不能搓药酒,只得用这古老的方法散淤。
“烫吗?”“不烫。”她说:“我自己来。用力点,可以快点好。——我希望早日恢复原貌。太难看了,人家会笑的。”潘乐乐强调:“我怕陌生人问我。”“你要出门吗?”她没答。
甄慧趁这空档,回房给男朋友打个电话。看来这个晚上也得报销。
但玲响了十多下,没人接。奇怪,刚才明明是他自由而放心地打过来,而且又下着大雨,他会到哪儿去呢?
再打一次。足足二十多下,仍是没人接。厅中的潘乐乐忽然扬声喊她。她带着疑团出去。不能丢下这个不速之客。
“这回真的完了,我再也不回去。永远不会跟他一起的了!”她问:“你认为我这样做对吗?”甄慧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俩是在同一天认识程鲁的。——正确而言,是同一秒钟。
五年前,她俩还是设计系的同学。那天,来了一位客席的艺术家,他代油画课一个月。程鲁是山东维枋人,八十年代初移居香港。他有才华,没什么名利。穿黑衣。
“我不算很'老',”他木然地介绍自己:“我的名字'鲁',是山东的意思。——你们知道维枋吗?它是一个不大发达的、你们瞧不上眼的小城市,却是著名的'风筝城'。每年四月一日,我们举行风筝节。”他冷冷地教大家欣赏风筝:金鱼、蝴蝶、兀鹰、螃蟹、肥和瘦的沙燕——。最长的蜈蚣,像天空中一串项链:最小的,是手心一只青鸟。
有人问他有没有做过风筝?做过,在小学时。做着玩的。是一只黑色的风筝。他说:“在白色中飘着,黑色最美。晴天时,乌云是它的心事。”长扇了几个耳光。后来写检讨交代。原来小学生也要写检讨。
大家在三个星期后交设计功课。
班上大概有三四位女生,都对高大的他“有感觉”。
侦知他住在南丫岛一间小村屋。
甄慧对潘乐乐说心事:“不知他有没有女朋友?”潘乐乐笑:“六九年念小学,你算算他都三四十岁了。老婆孩子一大堆。”“不,男生上过他家,说他家好乱——肯定没有女人收拾。而且,他爱画哭泣的裸女——”“甄慧,你有恋父狂。”“我准备买一套性感迷魂的哩士胸围内裤——”“哼,香港女孩谁肯跟一个又穷、又老土、又黑口黑面的变态艺术家?”——潘乐乐很阴险,口不对心。
她悄悄地跑到南丫岛去——。没有一个同学,包括她的好朋友甄慧,知道她已成了程鲁的“风筝”。
风筝有硬翅的、软翅的、硬拍子的、软拍子的——,分类很精细。潘乐乐,哼!肯定是立体软片那种。
直至一天,潘乐乐给她看照片。是南丫岛一些怪石:不文石、手指石、猩猩头、机械人石、苦面人石——。她站在苦面人石下笑着。她说:“程鲁掌机的,摄影技术多好!连石头也会哭——”甄慧那时恨她先斩后奏。又恨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激越地响了,像比平日更急促。她跑到房中分机接听。
“我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小心听着!”那头一字一顿地命令她:“马上送走潘乐乐!——马上!”“你搞什么鬼?程鲁,”甄慧压低嗓子:“不是答应我和平摊牌吗?把她打成这样,我更歉疚——”“夜了,你——马上——送走潘乐乐!”程鲁也压低嗓子:“把门锁好——”“咔!”,厅中有人截断了电话。它呜——呜——呜长鸣。
甄慧出到厅中,冷冷地瞅着潘乐乐:“你为什么偷听我的电话?”她一点也不动气:“你偷了我的男人,——我偷听一个电话算得上什么呢?”甄慧无言以对。
但她又不甘心。她说:“当初——”一见潘乐乐,这些年来,她也吃了不少苦头,——是自己先爱上他?抑或她?很难说得清楚。虽然每一件事,总有先来后到。潘乐乐为了自己的快乐,捷足先登。在情场欲海中,哪有“预告”?
甄慧后悔当初给她“提示”,反促成了她胆子大。
到底意难平。
毕业之后,她俩仍是好朋友。甄慧在一间广告公司美术部上班,潘乐乐当了程鲁的助手,若他有作品个展、联展、她便忙了。——她并没有一份安定的正职,因为他兼职“盯梢”。
“我怕风筝的线断。又怕你爱上另一只风筝。”程鲁并不太珍惜送上门来的少女。
他不如意时,喝醉了,便拳打脚踢。——但不如意的日子多。
“你是不是有被虐狂?”甄慧这样斥责她时,心中有一丝凉意。
不过后来她知道了,那天,潘乐乐在南丫岛他的家,他的跟前,用放风筝的玻璃线来“勒腕”,比割腕凄厉,不可能一刀痛快,而是一下一下的,由浅至深,如丝的血痕转瞬班驳,像不成形的网。玻璃线勒在人的皮肤上,不够利,不过很疼。
程鲁感动了,在水龙头下帮她冲洗碎屑。那个晚上,潘乐乐在左腕一阵阵痛楚中,得享她在他身体下,最激烈的高潮。——自此,她大概便患上被虐狂。
日子过去了。她挨揍,总在床上得到安慰。渐渐,她以为“快乐”是这样的。她迷恋他较深,摇身变成一个极优秀的发泄对象,追寻性爱的最快感。
艺术家不缺女人。虽然穷。
当她发现他又有了另一个女人,愤怒地缠住他扭打、激发他的兽性。一个从小便挨揍的男人,到了最后,吻上她淌着血的嘴唇——。
“但这一回,”潘乐乐说:“我想通了。女人总是希望男人给你加些什么,或减些什么。到她倦了,极其舒服的痛苦便是放弃。——我弃权了。”她又道:“知道是你,我也好过一点,——肥水不流别人田。”甄慧见她拎着鸡蛋在眼角滚动着,有点不忍:“对不起。”“别这样,”她微笑:“不打上一架,我还不知道是你呢。你看,我真笨。你们也有好些日子了吧?我真笨!”“蛋冷了。换一个吧?”甄慧岔开话题。
“不用了。你看,我的淤伤好了些,不黑了?”她把鸡蛋深处那只银指环取出来。奇怪,银指环反而发黑了。
“这古方果然有效。”潘乐乐反复掂量着:“而且,蛋的心也发黑了。”甄慧说:“做个冷敷,化妆时盖点遮暇膏,上粉重些,根本看不出淤伤。”“那就安心了。”她站起来:“我会离开香港。不再伤心。真的。缘尽就是这样。”“你带了证件吗?钱够用吗?——无论怎样,你同我保持联络。”“你帮我最后一个忙:把这指环交给他。”“你可以寄给他,双挂号,一定收到。”“不,”潘乐乐坚决:“我托你'亲手'交给他。我走以后,你代我办,好吗?有始有终。我把他交给你了。”甄慧迟疑。潘乐乐不由她拒绝:“你是我的好朋友。祝福你们!”然后她回头。嘴角挂着微笑,很宽心:“雨很大。借我一把伞上路。
甄慧在窗前,见她撑了红色的雨伞,遮住大半身子,走下斜坡。渐行渐远。忽地一阵感动。“她再打电话给程鲁。刚刚还同他通话,但铃声长响。发生了什么事?
“铃——铃——铃——铃——铃——铃——”由中环到南丫岛榕树湾的大船,最早那班是清晨六时三十分。——最晚,是十一时三十分。她问票务处:“夜船不是一点钟吗?近日有神功戏,都开得很晚。”“神功戏是人家租船载戏迷的。而且昨晚神功戏取消了。而且——”“什么?”“临时改悬八号风球,下午四时之后已停船。你没留意吧。”大船到了。甄慧没时间追问,便上船去。她竟没关心天气。三号风球和八号风球,分别太大了。
她觉得空气变得诡异。雨洒下,像一千根细针,一齐穿向她的身心。
船开得太慢了。半小时有多,才肯泊岸。她飞跑——。
跑呀跑——但小村屋前远远已围着一些人。有人撑伞,有人为了看热闹,情愿被雨淋湿了身。都掩鼻。
雨中传来阵阵恶臭。是腐肉的味道。
救护人员拦着路。
抬出两个金属箱子。——两个!
警察封锁了现场。
他们搬出了一个铁盆,一些炭火,一些酒瓶——。
好事的邻居七嘴巴舌:“他们经常吵架打架,我也不为意。”“怎么最近流行封屋烧炭自杀呢?”“男人是醉鬼,死得不明不白了。”“两条尸已经发胀,还流出黑水——”“这两三天飚风嘛,没人发现。如果好天就更臭了。”“全身都发黑吗?”甄慧脸色刷白双腿一软,“当啷”一响,那个发黑的银指环,那个吸尽了淤血的遗物,一直滚向黑箱车。寻找它的男主人。
——我要你“亲自”到来,送他一程。你得到的,不过是晴天的一块乌云,一只永远飞不起的风筝。
泡在黑水中了潘乐乐微笑了——。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最后来到K座
叶嘉是一名“街头摄影师”——那是说,她“不务正业”。
在辞职当个自由人之前,也曾受过一点委屈。因为她没想过会“沦为”狗崽队。以叶嘉对摄影的热爱和心得,当然可以成为一位灵活捕捉人物动态的优秀“狗崽队”员,本来这也是一份工作吧。
但她有点不忿。近日杂志人手紧张,她被临时抽调去做一宗新闻。
日日夜夜与另外两位同事守侯在城中那一天不出风头便出红疹的名女人楼下,跟踪她与男人的地下情。——说是“地下”,其实也在名女人算计之中,铺排好什么时候“被偷拍”,什么时候耍花枪,在读者感到烦闷之前马上制造一些花边见报——。
“听说她又交了新男友。”狗崽队私语。
“但不是说某君用五十万包一个月吗?”叶嘉觉得这是对她六年摄影经验的最大侮辱。
自己和行家再无聊,也不能成为一个只拥有虚名但对社会毫无实质贡献的女人的附庸。他们也年轻力壮,有一技之长,为什么时间白白在停车场、街角、名店、大厦管理处——外浪费掉?——他们是社交娱乐圈鸡毛蒜皮小事的扬声器、内窥镜、三流特务?
叶嘉辞工的那天,她的同时都认为她意气用事,太傻了。
“而且,你已没有固定的工资。”两个月后,她才找到一份“散工”。在街头摄影。她帮一位作家做这本书:香港的老照片,配合时代变迁后的新貌对比。她依据“老地方”,拍摄“新面目”,作家发掘一些故事。这本书,大概不会畅销——通常由政府资助出版的,“有意义”的新书,便是这种。
叶嘉的“景点”遍布港九新界。
但这个PROJECT她做得很开心。她在伦敦(是加拿大东部的'伦敦',不是英国的'伦敦')五、六年,香港变得她也不认得了。
某个星期一,下午,她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在地铁上环站出口跪着。身体前后各贴着两大张“寻人启示”纸板。
写着:“寻人——湖北至爱——范金花阿成”这个男人戴黑框眼镜,衣着普通,老土。身上还带汗味。他跪着似有一段时间,围观的人在指指点点,窃笑。
男人不断叩首。是一块叩头的“三文治”。
叶嘉基于本能,马上找个角度拍了两张照片。
之后,她去拍摄“西港城”。那是由一个街市改建成的商场。
半小时再回到地铁站,男人还在。额头倒叩得有点红肿了。
作为“前”狗崽队,叶嘉很自然地便“访问”他。
“你找这个范金花是什么人?”“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她在香港吗?”“我在湖北认识她的。我终生不会娶另一个了。我最喜欢她,她也最喜欢我。但已经找不到她了。”他又强调:“我上过湖北呀。——听说她嫁了人,还来了香港。”“吓?”一个“旁听”的阿婶马上有反应:“人家嫁了你还到处找?”“我不信。她会回心转意的!”另一个女人很母性地教训他:“你就不对了,大丈夫何患无妻?怎么可以破坏人家的幸福?你另找别人把。”“我不会另找人!”男人固执得声音也急了:“一定要当面讲清楚!”叶嘉问:“你打算怎么办?”“我会逐个地铁站下跪,引起她注意。早几天我已在西湾河跪过了。”“这样没有用。”她说:“你应该找传媒或电视台帮你,狗崽队会把八卦消息发出去——”还没说完,叶嘉失笑。这个男人太“笨”了,优点滑稽,还不知是不是一些“整蛊”游戏,利用过路人的同情,偷拍下来,做搞笑节目环节。
又,会不会是某“领袖课程”,挑战个人的胆识和自信?因为他们“训练”项目之一,是出轨的行径,例如衣冠楚楚的男士跪在鹅径桥打小人,或行政经理到街市卖鱼,增加面对“群众”的勇气。——不远处有导师在打分。
“你拿身份证我一看。”这憨憨的情痴阿成,竟把身份证掏出来。
“丁成。一九六零年——”叶嘉一瞧:“先生,你都近四十了,为什么仍想不通?”“我找不到我的爱人便会殉情!”很不甘心似的。
叶嘉四下一看,八卦的路人渐多,附近是凉茶铺、水果店、餐厅、银行。
——这个想不通的中年汉,完全不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又彻底脱离浪漫爱情小说中情种的“形象”。格格不入。
不失为城市中小景。
叶嘉又拍了两帧照片。写下丁成的地址、电话。范金花在湖北省广水市的地址。然后打个电话给杂志旧同事报料。——他们一听,虽不是名人,没有新闻价值,但有兴趣一跟。
男人着紧地问:“是不是帮我找?我会殉情的!”“不要做傻事。”“我是认真的!”当他矢志不渝时,原来十分之喜剧化,就像周星驰在扮梁山伯一样。那两块大纸板便是化蝶后飞不起的翅膀。
“你跪在这儿,不要走。十五分钟之后有记者来。”“好好好!”他在等。
叶嘉晚上接到小萍的电话:“我在上环站找不到你说的那个'人肉启事板'。问过四周的人和店员,没有人见过他。”又说:“你是不是遇鬼?”“怎么会?”叶嘉大叫:“我同他谈了好久。我打电话去找。”“不用,我已打了一个晚上,没人接听。”小萍说:“上门去,也没人应门。”——这个人人间蒸发?
叶嘉有点负气。她想帮他,因他痴情。竟然玩失踪?岂有此理!
于是她跟进。
叶嘉是夜魔,还得整理弥墩道那辑照片,最有条件作突击检查。凌晨二时、三时,去电也没人听。
第二天清晨,太阳还没出来,那边有人接电话。
是操乡音的女声。她说:“你不要帮他,找不到的。那个女人根本不在湖北,也不在香港。人家父母不想他来烦,所以骗他说嫁了人,嫁到香港。
又平静地继续:“阿成妈妈也叫他不要找了,又不听。女人是不用再找的。她死了。”叶嘉追问:“阿成到哪儿去?”“他?他入医院啦。我也不知是哪间。我要走了。我没时间了。
他入了医院?他真的殉情了?“叶嘉打一零八三查询该区所有公立医院的电话。又问港闻版有没有自杀的新闻。——想不到,她”仍然“要做狗崽队。
终于问到了:——医院有“丁成”这个名字,基于病人隐私,不允许透露详情。只说在K座。
K座?
叶嘉到了东区医院。
经过寂静的大堂,走不尽的长廊,灯光明昧的楼梯、电梯,一路人迹杳然,到处有空洞回声。
K座不在主楼,是另一座。很意外,原来是二十四小时禁闭的“精神科”病房!
叶嘉隔着小小的玻璃窗,见到“芸芸众生(小生、中生、老生)”,他们精神有问题,认不得人,发出傻笑,或怒目相视。
一个一个一个的,排着队在行圈。然后领药,饮奶,再行几圈,集体上床睡觉。有昂藏七尺的俊男,也有头发脱得七零八落的老翁,长得健硕的,瘦小的,面貌猥琐的,忠厚老实的,也有蛊惑崽LOOK,都在圈中慢慢踱步,龙头接龙尾,无始无终。走不动的便瘫在轮椅上。人人背后都有个故事——冷不提防,不知何处杀出一个病人,伏在玻璃上看她,表情诡异。还有人发出凄厉的嚎叫,她大吃一惊。
男护士来开锁,叶嘉说:“不知丁成昨天进了医院,想知他病况。”顺口道:“他是我表哥。”“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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