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猎户家的小娇娘-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莫小荷心中窃喜,她还没及笄,只能和猎户定亲,成亲至少要等到一年多以后。
这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品性。
猎户的模样,身材都是她喜欢的类型,总比那些扭扭捏捏的男人强多了。
她简直不能想象,农忙时分,田地里为了怕晒黑,用布巾遮住头的男人那自认为优美的收割动作。
大吴就是这点特别变态,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拗。
但是这不是没有好处,导致村里人做饭菜不喜欢糊弄。
哪怕家中没什么好吃的,做出的凉拌野菜都保持着翠绿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
“小荷,娘知道你不甘心。”
李氏一看有门,叹息一声,苦口婆心道,“人和人,看的是缘分,还有命。”
猎户住在山里,可能也不富裕。
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皮相都是次要的,不能当饭吃。
关键是,有没有为女子遮风挡雨的能力。
村里的寡妇多次勾引猎户,寡妇有点家底,又是个风流的胚子,猎户从未动心,这说明他还是个可靠的人。
“娘,人家救了女儿,就这么逼亲不好吧?”
猎户有打猎的本事,身材高大,让人有安全感。
“是了,娘得去打听下,猎户有没有定亲。”
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出头,那大块头在村里出没很多年了,形影单只,应该是没有娶亲吧?
李氏觉得闺女说的很有道理。
之前家里人的心态是,猎户若是能娶了小荷,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却忽略人家的意愿。
今天早上这条野猪肉的大腿,能说明点什么吧?
明天男主露脸,哈哈
第004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
娘李氏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肉都要好。
“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
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
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肉眼睛都放光。
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肉的日子?
“娘……”
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肉,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
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
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
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
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
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
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
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让同窗看不起,说他市侩。
大吴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
百姓们认为商人逐利,充满铜臭味,即便是有银子,也难逃穿金戴银暴发户气质,没有一点底蕴。
莫小荷走上通往村口的土路,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儿,心里在盘算。
家里大哥学问好,早晚要到京城科考,这一路上的光是盘缠就不少银子。
同窗之间,茶会诗会避免不了,只要出门,就得用银子。
自家爹爹教书赚点钱也不容易,她是莫家的闺女,就得想法子赚钱,至少把大哥科考的路费赚出来。
大哥以后成亲,最好能在省府或者京都,有一个小院子。
“哎呦哎呦,有一条蛇,咬到了我的胸脯,怎么办,都红了,我会不会死?”
前方,传来娇滴滴的声音,那人似乎刻意捏着嗓子,听得莫小荷直皱眉,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呜呜,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啊?”
女声再次响起,又刺激了莫小荷一下。
前方有一片林子,正是通往镇上的必经之路。
这会儿正是晚饭时分,村里人家家户户飘来饭菜的香气,小路上并没有什么人。
莫小荷躲在一棵大树后兴致勃勃地偷窥。
林子里就算有蛇,也不会那么巧合的咬到胸口吧?
这个妇人,真够淫荡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妇人正是村里的那个有背景的风流寡妇,张翠花。
“你看这里没有人,我不会说出去的,快帮我吸毒吧,再说你出生的时候,也是吃女人的奶长大的!”
寡妇穿了一身嫩嫩的杏黄色衣裙,脸上像是涂抹了二斤白面,惨白惨白的,偏生画了红艳艳的唇。
“恩,恩,好痛好痛,都肿了。”
寡妇捂着白嫩的胸口,向前踉跄了几步,朝着前方的男人飞奔而去。
男人约莫有二十出头,肤色黝黑,一身灰色的麻布衣衫,勾勒出高大壮实的身材,他的五官如沙雕,黑眸深邃,眼角附近一条狭长的疤痕,让他的面容更多了冷硬感,同时也多了成熟男人的魅力。
莫小荷咽咽口水,真巧,这人正是她未来的猎户夫君,那个救命恩人。
“你不会还是个童子鸡吧,装什么正经?”
寡妇张翠花扭腰摆臀,又解开胸前的纽扣,让跳动的胸脯露出。
猎户绕过寡妇,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她,径直向前走。
张翠花差点骂娘,她就不信了,这年头对她视若无睹的男人还没出生呢!
她三番五次堵着猎户,就是看中他的身材,床上定然体力好,持久。
至于长相,难看就难看,反正关了灯都一样,活儿好才是真的!
今儿一定要拿下,她没耐心再等下去!
这一幕被莫小荷撞到,心里火气是蹭蹭地上涨。
都说古代女子矜持,保守,这寡妇的做派,比现代的女人还豪放!
难道说是声名狼藉,已经破罐子破摔了?
真真是臭不要脸,敢觊觎她这个莫家村第一美人的夫君!
莫小荷想,自己应该火速回家取铁锹和砍刀,是拍死寡妇呢,还是剁了她呢?
第005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
寡妇调戏未来的猎户夫君,莫小荷看了一会儿热闹,她没第一时间出手的原因是,也想看看,到底猎户是如何反应的。
寡妇张翠花虽然风流,但是身段还是不错的,村里有不少男人垂涎。
或许,这本来就是男人的劣根性。
猎户不同,看也不看一眼,迈着大步向前走。
寡妇不死心,迈着小步子在后面狂追,叉腰威胁,“你若是不从了老娘,老娘让村里人尽皆知!”
一句话,彻底激怒莫小荷。
她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瞄准寡妇的胸脯,唰地一声,丢出去。
方位太准,只听“哎呦”一声,寡妇胸口处,沾满石头上的污泥。
嫩色的长裙上满是污渍,寡妇瞬间满脸菜色。
“哪个不要脸的,给老娘滚出来,活腻味了?”
张翠花用手摸着胸口的污渍,结果越抹越黑。
裙子是在县城里扯的布料,莫家村这些穷酸们,怎么买的起?
丝绸的衣裙,最怕有划痕,石头尖锐,划破了她白皙的胸口。
“你想当谁的娘?”
莫小荷从树后走出来,她觉得,和一个风流寡妇吵架,确实有点降低自己的格调。
可是,如果不吵嚷,那人会以为你怕了她。
前身一直把自己当成大家闺秀,看不起娘李氏的斤斤计较,但若不这般,如何生存?
对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态度,她莫小荷,一向是对人不对事的。
敢觊觎她的男人,她必须灭了寡妇!
“原来是你这个小骚蹄子,想男人了?”
张翠花讥讽一笑,轻浮道,“莫小荷,别以为你有个秀才爹,老娘就怕了你!”
四目相对,火花四溅。
莫小荷仰着头,输人不输阵,再次和未来夫君见面,她还是别那么泼辣,以毒舌取胜为上策。
莫小荷飞速在脑海中形成一个计划。
“你等我一会儿,我有话和你说。”
打定主意之后,莫小荷拉着猎户的衣襟,亲昵地拍拍他身上的浮土。
在她没有抬头的时候,男人身子稍微颤抖一下,眼里闪烁出深邃而不可置信的光。
因为相貌丑陋,可以吓哭小娃娃,他已经换了好几个村子。
最后一个人到深山中生活,除了救人那次,从没和任何人亲近过。
这个被她所救的女子,怎么会……
“好啦,不许看她。”
莫小荷下了命令,让猎户让树林前面的空地上等待,她转过身,继续和寡妇厮杀。
“小贱货,怎么,想男人了?”
张翠花丢了面子,必须要找补回来,说出的话非常下流,“也罢,算你有眼光,那男人看手指就知道,不是银枪蜡头的,你也是发浪了吧?”
莫小荷勾勾嘴角,露出一个明艳的微笑,如花骨朵的年纪,却从青涩瞬间变得风情万种。
寡妇说话根本不能听,她若是计较,真会气个倒仰。
“张翠花,你今儿的妆容真不错。”
莫小荷真心实意地夸奖。
对面,张翠花正准备扑过去厮打一番,却被莫小荷不按套路出牌的话,搞得一头雾水。
难道是这小贱人想要投降了?
也对,一个未嫁人的小娘子,最怕的是名节有损,自己若是到村中说道,流言蜚语满天飞,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
就在寡妇臭美的时候,莫小荷又来了个晴天霹雳大反转,继续道,“打扮得这么美,是想和谁冥婚吗?”
冥婚,是大吴民间的习俗,未婚男人死后,据说会被鬼差抓走做苦力,若是想摆脱,就要找一个女人冥婚。
通常都是找合适的女尸,找活人也不是没有,都是穷得日子过不下去的。
那个冥婚的女人,一辈子嫁不出去,世人还觉得很晦气。
“我就知道,你这个贱人没那么好心!”
张翠花大怒,她对于冥婚这个词格外的敏感。
她是县里的姑娘,家底殷实,唯一一点不好,天生就是风流胚子,见到强壮男人,难以抑制地身子发软,想入非非。
还未成亲,就被搞大了肚子,却不知道孩子爹是谁。
爹娘嫌弃她给家中抹黑,低调地让她落了胎儿,远嫁到闭塞的莫家村。
莫小荷听人说过,张翠花的男人原来也是个强壮的,种地的一把好手。
谁知道嫁进来不久,她男人形容枯槁,最后死了。
堂姐来八卦的时候提过,张翠花是狐狸精变的,专门吸取男人的精气,她原来的夫君,精尽人亡了。
防火防盗防寡妇,莫小荷必须时刻紧盯着,这女人,没有一点羞耻感,千万不能忍。
“我和你拼了!”
张翠花被莫小荷一句话秒杀,面部发青,二话不说,拉着裙子跑过来,恨不得撕烂她的嘴。
“拼就拼,谁怕你?”
莫小荷身体灵活,眼角的余光看到张翠花跑了过来,她伸出泰山无影脚,一下绊了寡妇一个狗吃屎。
刚下过雨,林中地面上有深浅不一的小凹凸,寡妇惯性作用,控制不住身体,一脚踩在凹地中。
“哎呦,哎呦。”
张翠花这下不是装病,她的脚扭了,脚面肿得老高。
“大块头,快来,快抱着我回家!”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张翠花呲牙咧嘴,给莫小荷一个阴森森地笑,这账她记着!
“凭着你的姿色,肯定有人愿意!”
莫小荷本想说,肯定有野汉子愿意。
但是她一个姑娘家,这般说话,太没素养。
初步整治寡妇的目的达到了,若这货还想勾搭未来夫君,那么她不会再客气。
哼哼,对于一个自由派画家,画出春宫图可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就画寡妇和抠门村长的云雨图,悄悄地发给村民一人一份儿。
嘿嘿,到时候,寡妇对战村长家的霸王龙,她期待看一场热闹。
第006章 不嫌你丑
雨后空气湿润,树林里的浅草上落着点点滴滴晶莹的露水。
站在田间小路上,望远处,家家户户炊烟袅袅,背靠着夕阳,一片连绵起伏的大山,莫小荷的心境愈发开朗。
此时此刻,她终于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过往云烟,再留恋,再怀念,都回不去了,她想积极主动地面对新生活,就当报答老天的恩赐。
莫家村背靠大山,只有一条土路通往小镇。
这里在大吴偏北,距离边境城池很近,离另个国家大越,只有三五天的路程。
现在是入秋,秋收刚过,正是农闲的时候。
忙碌一年的村里人开始变得悠闲起来,养鸡养鸭,闲来到镇上换几个铜板。
莫小荷回头对着趴在地上挣扎的张翠花做了个鬼脸,脚步轻快地走出林子。
前方不远处,站里着挺拔的人影。
他的脊背很直,粗麻布的衣衫掩饰不住雄浑的肌肉,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有那么一瞬间,莫小荷觉得,自己在看一个从战场上归来的将军,不知为何,颇有些被岁月留下的沧桑感,充满悲壮的味道。
这种极品型男,村里人人闪躲,她有点心疼,这些眼睛有问题的人!
“真好,我以为你走了呢。”
莫小荷加快了脚步,走到大块头身边,问话直接了当,“你娶亲了没有?对,定亲,有娃娃亲也算。”
这个时代的人极其遵守诺言,就是娃娃亲,也要认可的。
莫小荷很庆幸,爹爹没有酒后失言,把她给打发出去。
邻居家的莫丽丽,就是她爹被人灌酒,神志不清,给她定了一家破落户,据说公婆很极品,尤其是公公,竟然想扒灰,占儿媳的便宜。
类似没头没脑的小道消息,都是堂姐无聊八卦说起的。
“没有。”
男人的嗓音很低很低,不仔细听,根本察觉不到他在说什么。
他一直皱眉,面容紧绷,显得脸上的疤痕更加狰狞。
莫小荷根本没有被猎户的长相吓到,相反,她心里正冒出无数个粉红色的小泡泡,听到如此答案,满意地点点头。
“救命之恩,唯有以身相许。”
莫小荷文绉绉地说一句,对方的黑眸里闪过一抹诧异。
“你不介意我的长相?”
沉默良久,男人不确定地问一句。
因为天生容貌丑陋,他被爹娘抛弃,若不是和一个老猎户学一手本事,早早就在山里喂狼了。
他不知道美丑,却也听说过,眼前少女,是十里八村有名气的美娇娘。
嫁给他,他能给她什么?
他住在深山里,周围荒无人烟,每次到村子里,还要经过坟地。
夜晚阴森森地闪着鬼火。
山里入夜,入耳是野兽的咆哮声。
他不被村里人接受,是不太可能在村里定居,村长排外,不会同意。
“长的好就能吃上猪大腿吗?”
莫小荷越看自家未来的夫君,越有男人味,瞧瞧那修长的手指,或许身经百战的寡妇说的没错。
这么极品的男人,不抢到手里,万一以后有慧眼识珠的,怎么办?
他那不确定的话语,让她心里一颤。
他到底,过着什么样生活?
莫小荷突然很冲动,想要马上出嫁。
这种念头,在低下头看到自己干瘪的身材后,她抿了抿嘴,还是咽下去了。
还有一年及笄,她要努力地补养身子,赚银子,报答爹娘,这样才能安心出嫁。
住在大山无所谓,山里空气好,四季常绿。
莫家村一年也下不上几场雪,气候宜人。
长的好看,能不能吃上猪大腿,男人不知道,但是好看,确实招人喜欢。
小时候被爹娘抛弃,他一个人走了几天的路,到城里讨吃的。
和他一起结伴的,是一个清秀的小男娃。
那男娃是被拐骗的,因为机灵聪明,逃出生天。
两个同样年纪的小娃都有不好的遭遇,结伴乞讨。
他因为长相黑,脸上还有疤痕,总是被商户撵出去。
而对方因为清秀,干净,识字,不少人家主动来送吃食。
记得有一天,那个地方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他染上风寒,躲在破庙里,他觉得自己要死了。
结伴的小娃悉心照顾他,还给了乞讨到一碗热乎乎的鸡汤。
那是他从小到大,吃到最美味的东西。
可是他病好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男娃,他们说,要一辈子做兄弟的。
“若你没意见,咱们就定亲吧。”
莫小荷见对方闪神,眸中有一抹强烈的痛苦的情绪,猜想可能是她的话,让对方想到什么不好的事儿。
落水后,两个人身上湿漉漉,发生肢体接触。
名节都没了,还能嫁给什么样的人呢?
莫小荷没时间矜持,试探,该出手时就出手,再说了,还有个虎视眈眈的寡妇在一边看着。
莫家村习俗,定亲只要意思下,送定情信物和几样表礼即可。
那条猪大腿,就算定亲礼,还差定情信物。
猎户在深山中,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来应该也没有什么积蓄。
“要么,你送我个木簪子吧,我喜欢。”
木簪应该是最最便宜的,只要几个铜板,就可以买那种带雕刻的花样。
山里的木材多的是,又不要银子,若真是穷到那份上,就自己做一个,打磨光滑就可以了。
莫小荷这样说,是为了给自家未来夫君一个台阶。
但是作为女子,她心中还是有小小的期待。
定情信物,要的不是贵重,它的价值,在于对方的心意。
“你真的愿意嫁给我?”
重复问了一次,男人仍旧不可置信。
他冷着一张脸,看不出表情,可是莫小荷还是能听出他言语中的颤抖。
孤单许久的人,有另一个人陪伴,应该是感到欢喜的事吧!
伏笔先埋下,那个男娃…真是男的,你们别多想…
第007章 分食
入秋后,秋雨连绵。
打开西厢房的后窗,入眼的正是远处一片平缓的山坡,绿油油的树木,映在雨幕中。
下雨天,莫小荷一个人坐在房间中,做着针线。
托前身的福,她穿越过来之后,多少掌握几项基本技能,女红算是在村里出类拔萃的。
家里没有多余的布料,莫小荷翻找了下,找出一些素淡的细棉布碎布头,应当是娘给大哥莫怀远裁衣剩下的。
入秋之后,山里还有一些毒蚊子,做几个荷包,里面放上驱蚊草,醒脑的药材,送给大哥和未来的夫君。
今年收成还算不错,村民们脸上挂着笑意,比往年松快很多。
田地没有什么活计,家里的琐事全部被娘李氏一人承包,理由是她的病刚好,应当仔细些。
“小荷啊,家里还存了些绿豆。”
李氏提着食盒,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笑道,“前几天你念叨想吃绿豆糕,这不,你爹收到的束脩中有一包糖,正好今儿下雨得闲,娘就给你做了。”
李氏容貌清秀,年轻的时候也是村里有名的利落媳妇,就是现在,也才三十出头,面皮白净,根本看不出老态。
“娘,你咋把白糖用了呢?”
莫家原来的门都是不关的,整日敞开。
莫小荷穿越过来后,逐渐改了习惯。
无论白日还是晚上,她喜欢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