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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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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小荷眸子里闪过了然之色,快速打开纸包,里面是一只烤好的山鸡。

    金黄的色泽,外焦里嫩,她不争气地吞吞口水。

    带过来的山鸡和猪肉,大舅娘做了几顿。

    家里人多,外公外婆,大舅一家都让着她,让莫小荷很不好意思。

    炖的一大锅山鸡,她吃的最多的是土豆,土豆入了味,还是很鲜美的。

    她想把好吃的,留给亲人。

    “这不会是谁放错了吧?”

    李秀看着烤鸡,惊疑不定,这种事儿,从来没发生过。

    到底是谁,这么粗心大意?

    “表姐,收下吧,等大舅他们下山,正好吃个新鲜。”

    又是同样的方式,谁送来的,不言而喻。

    被人在心里惦记着,莫小荷说不出的窝心。

    顾大哥是怕给家里生肉,大舅娘舍不得做吧?

    毕竟烤鸡放的时间不长,直接就可以吃,不然就放坏了。

    “这不好吧,还不知道谁送的。”

    李秀犹豫地看着手上的油纸包,低头嗅嗅,一脸迷醉的表情。

    这么香,肯定比镇上广福斋的烤鸡还要好吃吧?

    “是顾大哥。”

    莫小荷在表姐面前,也不隐瞒,她和表姐说了内心的想法。

    李秀虽然惊讶,却是支持的。

    女子能嫁给救命恩人,以身相许,也是一段浪漫。

    “我出去一下,去去就回。”

    算算日子,莫小荷来李家村也有好几日了,爹娘一直没托人送信,不知道爷奶那边是否还那么坚持。

    什么镇上死了老婆的员外,谁爱嫁谁嫁!

    慌忙地整理下耳边的碎发,莫小荷快步跑出去,一双美目,四下张望。

    远远的,有一个穿着青布衣衫高大的背影,正在渐行渐远。

    莫小荷顾不上什么,迈开腿,大步向前跑,边跑边招手,大喊,“顾大哥!”

    “恩,顾峥。”

    猎户回过头,弯下身子,对着莫小荷认真道。

    他有名字了,是他在给莫家送山鸡的时候,她的爹爹起的。

    莫景山说,峥,峥嵘岁月,希望他历尽沧桑,也不要失去本心。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

    他想,或许莫家人,对他也不是那么的反感,是认可的。

    “顾峥大哥!”

    莫小荷反应过来之后,顿时眉开眼笑,她为他高兴。

    若结为连理,以后,她的家人,也是他的。

    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住在深山中。

    顾峥很少和人打交道,除非打了猎物,到镇上换铜板银子,他的话很少。

    大多时候,他是沉默的,耐心倾听莫小荷说过的每一句话,并牢牢记在心底。

    每个夜晚,他也会想起她,觉得一切很不真实。

    “你来了,为什么不上门呢?”

    莫小荷不喜欢他总是默默地付出,至少也应该让家里人看看,他是怎么对待她的。

    省得有眼皮子浅的人,以为她魔怔了。

    除去相貌,他有值得诟病的地方吗?

    长相是天生的,以此来疏远,打击一个人,是非常不厚道的事儿。

    顾峥放在现代,绝对是标准的模特身材,宽肩窄臀,倒三角,胸肌,腹肌,肱二头肌发达。

    莫小荷可以发誓,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有型,有男人味的!

    男人,就该顶天立地,那种清秀的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君子远庖厨,自认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娘娘腔,有什么好的!

    生活,就是过日子,讲究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现代的时候,她班上的男同学,都是病娇体质,隔三差五的发烧感冒,比林妹妹还林妹妹。

    说话的时候还要掩口,美其名曰,这是婉约派的艺术气质。

    “我要出一趟远门,大概两个月回来。”

    顾峥深深地看了莫小荷一眼,以前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怎么都无所谓。

    现在,他的世界再也不是一个人。

    那么,他要为他们以后的生活考虑。

    娶了她,就要一辈子对她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没有看错他。

    此行凶险些,却潜藏着巨大的商机,考虑再三,顾峥点了头。

    特别感谢下,帮助小莲起名字的热心书友们

    想来想去,用顾峥好了,如果用顾子峥,多少有点文艺范儿,一个猎户,最好爷们点

    咱们男主是凶猛的,还不能太俗气,小莲为名字愁白了头发

    真心感谢各位江湖救急,最后从中间选了一个,顺便改改,O(∩_∩)O哈哈~


第015章 进镇

    男人做事,有自己的考量,莫小荷不想干涉太多。

    但是这个年头,银子哪是那么好赚的?

    顾峥走之前,特地打了一只野猪,分成两半,一部分给送到莫家,剩下的,又扛着走过两个村子,送到莫小荷的外婆家。

    这下,大舅娘文氏眉开眼笑,家里终于不缺肉了。

    这么多猪肉,比一大家子一年吃的还要多!

    莫小荷曾经唠叨过想吃猪蹄,顾峥记在心里。

    野猪的毛发很硬,不好剃毛,他是用镊子一根一根拔下来的。

    干干净净的猪脚,无论是酱着吃还是熬汤,味道都是顶顶好的!

    因为半扇猪肉,无论是莫家人还是李家人,对顾峥的印象稍微有所改观。

    特别的莫小荷的大舅娘,以过来人的身份点评。

    猎户虽然长相差些,但是知道疼人,小荷嫁过去,或许也没有众人想象的那么糟糕。

    家里不缺肉,文氏做菜会放几片,比以往油水多,莫小荷吃得心满意足。

    来了这么久,家里活计,都不用她上手,她无所事事,每天闲的在枣树下数蚂蚁。

    “大舅娘,咱们肉多,不如给表哥送去一些吧。”

    莫小荷想和表姐李秀一起去镇上,但是遭到外公和外婆的反对,总觉得两个姑娘家,不安全。

    镇上登徒子多,见到莫小荷的美色,不动心有些难。

    若是被欺负了,人家有后台,自家哭诉无门。

    没有出嫁的闺女,才应该更重视名节。

    思来想去,还是由文氏带着比较稳妥,莫小荷满脑子都是发家致富的路子。

    没有银钱就没有安全感,步履维艰。

    家里人心疼她,她养尊处优,却不能心安理得,总想做点什么。

    每当夜深,大舅娘还要在灯下缝补,有时候为了省灯油,借着月光做活儿。

    长此以往下去,不出几年,眼睛就得看不清东西了。

    表哥在镇上打铁,本应该是个健壮小子,实则是一根竹竿,还是因为常常遭受虐待,营养不良。

    为了不给家里添负担,表哥很少回来。

    莫小荷一想,就觉得心里酸酸的。

    娘李氏回娘家,也会给一些银钱。

    但是厚道的大舅娘,每次都会推拒。

    家里又不是穷到吃不上饭,不用嫁出去的女儿接济。

    况且,莫怀远是读书人,以后要赶考,所花出去的银钱就和流水一样。

    这么想,莫家也不算富裕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文氏迟疑片刻,野猪肉是猎户送的,人家是给小荷,他们一大家子,跟着借光。

    用别人的东西给自家人做人情,不太好吧。

    “大舅娘,表哥好久没回来,我也想他了,咱们去镇上看看?”

    莫小荷察言观色,很快了解李氏内心的真正想法。

    心里感叹,人家亲戚都是巴不得占便宜,自家大舅娘可倒好,还要深思熟虑一番。

    “那行,我去收拾包袱,让你表姐把绣样整理下。”

    刚用过早膳,简单的小米粥,配上两样酱菜,文氏看莫小荷吃的没滋味,又给她添置了一个咸鸭蛋。

    时间还早,此刻出发,到镇上正好赶在正午前。

    打铁铺子午时能休息一个时辰,文氏盘算带着二人去看一眼儿子李河。

    听说能去镇上,莫小荷兴奋地紧紧握住拳头,穿越来之后,她一直在村里晃悠。

    文氏怕莫小荷腿脚不给力,特地去找了一个赶车人,去镇上来回一趟,要十个铜板。

    十个铜板,至少够表姐绣两三个帕子了,莫小荷很心疼。

    折算成吃食,也够买十个鸡蛋,一尺布料,两斤糙米。

    “小荷,镇上有一家鱼豆腐,做的特别好吃,等帕子换了银钱,咱们去吃。”

    李秀攥着手里的小包袱,一脸兴奋,连脸上几个小雀斑,都闪着光辉。

    多亏表妹莫小荷的绣样,镇上独一无二,想来,应该多卖几个铜板吧?

    “你这丫头,鱼豆腐松软的,也得给你爷奶带一些。”

    文氏敲了敲闺女的头,脸上的愁苦消失了些许。

    入秋后,天还是那么热,为怕晒黑,三人都包着头巾,头顶上,还有一把能遮风挡雨的大伞。

    牛车行了一个时辰左右,路面变得平坦开阔起来。

    镇上铺着有特色的青石板路,岁月的雕琢,让青石板上有了一道道磨痕。

    来往的人们,多是青布衣衫,虽然料子不好却没什么人穿带补丁的衣衫。

    道路两侧,各色的食铺,杂货铺子,酒楼,布庄。

    莫小荷坐在牛车上,向两边张望。

    大吴边境城池,百姓的日子过的不算顶好,至少和沿海富庶的百姓没办法比。

    但是众多的铺子中,胭脂水粉,珠宝,花草和书画铺子占了绝大部分比例。

    可见,大吴百姓对美,有一种执着近乎于变态的追求。

    马上到午时,百姓们要歇晌,可沿途看到胭脂水粉的铺子里,还有很多客人正在耐心挑选。

    “小荷,你是大姑娘了,一会儿舅娘带你选两盒脂粉。”

    文氏算算自己身上的带出来的银钱,咬咬牙,估计能够买两盒脂粉的。

    自己闺女就算了,打扮不打扮,也不怎么出村子,她大哥还没成亲,她的亲事会拖拖。

    “大舅娘,买脂粉做什么,咱们村里花多着呢,自己做脂粉就好了。”

    胭脂水粉里面含有大量铅粉,对皮肤伤害很大。

    莫小荷以前DIY过,做脂粉很简单,而且纯天然。

    只是这个时间,喷香扑鼻的花儿都开败了,最好要等到来年春天。


第016章 脸能刷卡

    莫小荷跟在文氏身后,四下里看,目光里是掩饰不住地好奇。

    “小荷,镇上有什么好看的,你可是去过县里的人。”

    李秀口气里掩饰不住地羡慕。

    镇上的胭脂水粉,有一大部分都是在县里进货,能送到镇上,也没有特别好的货色。

    莫怀远在县里念书,莫小荷有机会去过一次。

    也就是那次,她对大哥的同窗一见钟情,念念不忘,甚至放下女子宝贵的矜持。

    “县里也就是路宽点罢了。”

    莫小荷说得云淡风轻,满面淡然,实则非常心虚。

    身体原主的魂魄,都被那知县家的公子勾引过去,哪有心情看县里的繁华?

    酒楼,胭脂水粉铺子,她只是走马观花,草草地看一眼。

    去县里一趟,不能不给家人带礼物。

    前身当时鬼迷心窍,把身上的银钱都花在买印章上,为送给心上人。

    自然,钱不够,给家人的礼物就极其的敷衍。

    她记得,只给表姐买了两朵花戴。

    不过那花是绸缎的,做工栩栩如生,一朵花八文,却比镇上同价格的精美的多。

    表姐李秀很喜欢,收起来,一直舍不得带。

    因为这件事,莫小荷突然有点愧疚,为了一个小白脸,竟然对家人这般,前身还真是个白眼狼。

    “是啊,这绣帕若是让表哥帮忙拿到县里的绣庄,一定能多换不少银子。”

    李秀摩挲着包裹里的绣帕,很舍不得。

    可惜莫怀远一个月才回来一次,这一去一回,至少要月把,李秀还等着银钱。

    再说表哥是读书人,怕是不屑商贾之间的琐事,因此她从未提过。

    镇上实卖不上价,不过这是细棉布的帕子,有钱人家的小姐就算图个新鲜,也不会自降身份,多半是给丫鬟作为打赏用。

    “就是这家,我经常来的。”

    三人穿过镇上的主街,在一处胡同,发现一家绣坊。

    李秀解释,这家绣坊连带着布庄,因为是自家的屋子,位置不如主街好,所以布料价格公道。

    绣坊的老板娘是个四十来岁爽利的妇人,见到李秀笑道,“小娘子,很久都不见你来了。”

    “哎呀,还有这般伶俐人儿。”

    绣坊的大娘眼光扫到莫小荷身上,微微一愣,顿时抚掌大笑,问李秀,“小娘子,她是你什么人?真是好一副闭月羞花的容貌。”

    看穿着,普通细棉布衣裙,家境应该普通,却难掩身上妍丽的气质,美的耀眼。

    妇人猜测,莫小荷不是镇上的,不然谁家有这般容貌的闺女,看发式又是未出嫁的,早就十里八街闻名了。

    大吴人喜欢一切美好的事务,包括美人。

    就算女子对比其更美丽的女人,也很难有嫉妒心,很多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莫小荷一直以为,人都现实,脸能刷卡,是不可能的,但是,她今天就遇见了。

    “小美人,我姓王,叫我王大娘就成。”

    老板娘和文氏打个招呼,热情地拉着莫小荷的手,左看右看,就像婆婆看儿媳一般,怎么看怎么欢喜。

    “前几天下雨,家里库房漏水了,有几匹布料受潮,也卖不上价钱。”

    老板娘指着角落里被水浸湿后有些褶皱的布料,很是惋惜,便宜的白菜价卖了,她不甘心,不如送人。

    “小娇娘,相逢就是有缘,你挑一匹吧,大娘送你。”

    说罢,老板娘用手指挑了挑莫小荷的下巴,咯咯地笑出声。

    莫小荷一脸黑线。

    若不是对方是个大娘,这轻浮的动作,她以为自己被调戏了呢!

    文氏连忙摆手,紧张道,“这可使不得!”

    布料没有大问题,就是影响了美观。

    村里人,没有镇上那么讲究,再说都是细棉布,做个小衣贴身穿,也是很舒服的。

    省得穿粗布衣衫,晚上磨皮肤。

    其中有一匹白色的,用水洗后,做月事带也不错。

    这样的残次品,一匹也要百八十文,无功不受禄。

    莫小荷也是这个有意思,她跟着点头,毕竟和大娘不熟,突来的热情,让她有点警惕心,觉得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我是真心喜欢这丫头,不值什么。”

    别看布庄在角落,稍微偏僻,但是生意还好,又是自家的屋子,王大娘只请了一个伙计,不需要多少成本。

    “大娘,先别说这个,您看看我做的几个帕子。”

    李秀见对方是认真的,赶忙转移话题。

    她小心地从包袱里取出做好的手帕,依次摆开,莫小荷提供的绣样,放到前方。

    “绣样应该是京都那边传来的吧?”

    王大娘很有见识,很快分辨出来,连连点头称赞。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布料用的太差,普通绣帕给五文钱,这花样新颖的,最多十五文。

    “若是用红色的丝绸,二百文也卖得。”

    其中一幅蝶戏牡丹,配色非常新颖,让人看着充满喜气。

    镇上有一户粮米店的掌柜女儿要出嫁,正需要这种花样。

    王大娘想了片刻,拍板道,“咱们不是第一次打交道,我呢,是个厚道人,这花样若是流出,有点可惜了。”

    李秀何尝不是如此想,只是她没有门路,绣样是表妹出的,她不能做主卖出去。

    “我出绸缎和绣线,你用这个花样做手帕,一个月时间,能做多少要多少。”

    “一方帕子五十文,如何?”

    商人逐利,王大娘也不是开慈善堂的,她给出这个价钱,自己还有相当多的油水,肯定不是亏本的买卖。

    李秀不用出任何成本,只需要个手工,就能赚不少银钱。

    快的话,三天一方手帕,一个月,就有五百文钱进账,这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买卖!


第017章 打铁铺子

    可能是因为前世家里的经济条件一直不错,莫小荷不喜欢占人便宜。

    而且,在这个时代,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有人无缘无故地对你好,只因为所谓的眼缘,她不信。

    最后两方各退一步,王大娘收了五十个铜板,卖给莫小荷一匹被雨水淋湿的白色细棉布。

    如大舅娘所说,做小衣,亵裤,亦或是做成月事带,都是不错的。

    娘李氏对前身娇生惯养,肚兜都是用丝绸做的,比较细滑,不会磨娇嫩的皮肤,但是夏日里穿,不吸汗,她总觉得没细棉布舒服。

    莫小荷身上有银钱,她来外婆家住,娘怕亏到她的嘴,给了她一百文的零花钱。

    “你这丫头,你不要胭脂水粉,大舅娘就给你付了布钱。”

    不等莫小荷拒绝,文氏不容分说掏钱,三人走出布庄的大门。

    得到一个赚钱的活计,李秀喜出望外,她不用费脑子,不用出布料,没有一点成本就能赚够五百文,那可是半两银子啊!

    如果没有表妹的绣样,她的帕子只能卖五文钱。

    “小荷,等我绣完,银钱分你一半。”

    按理说,李秀搭了个手工,她想把全部所赚得的都给表妹。

    不过她马上也会定亲,家里肯定先顾着大哥,她嫁妆的压箱底,还没着落,所以厚着脸皮,占了一半。

    “表姐,你赚的银子,分我做什么?”

    莫小荷很诧异,表姐也太实在了吧?

    接受大舅娘文氏的好意,莫小荷是心里盘算,以后有银子,千百倍地还回去,也不枉大舅娘对她那么好。

    亲人之间,礼尚往来是应该的,不能把一切当理所当然,让人寒心。

    前身这一点,做的很差劲,也多亏文氏一直不计较,一个心眼地对她好。

    从布庄出来,大街上已经没几个行人了,正是正午时分。

    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阳光刺眼,那热度能把人的皮肤点燃。

    莫小荷用包袱皮挡在额前,她对镇上不熟悉,跟在表姐身后,心里默默地记着路线。

    刚刚一路上,一共有三家书画铺子,有一家门面很大,装修奢华,门口进出的都是读书人,看起来很上档次。

    莫小荷研究下,决定还是从老本行做起。

    大吴人那么爱美,在路边给人画像,也是一笔收入。

    最可惜的,是她一个女子,而且容貌出众,爹娘不可能让她抛头露面,出门自谋营生。

    没钱寸步难行,她有太多想买的东西。

    打铁铺子是一家低矮的店铺,门口摆着铁质的榔头,刀具等等。

    在门口,挂着一面红色的小旗。

    文氏轻车熟路,从旁边的胡同进入到后门,正好看到儿子李河在院中。

    李河正在水井边搓洗衣裳,他的脑门满是汗水,几乎脱力晕倒,可他依然咬牙坚持。

    “娘,你怎么来了?”

    李河赶忙从小板凳上坐起身,用袖子抹了抹额角上的汗水,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

    表哥太瘦了,虽然黑,他的肤色,明显不太正常。

    “你在干什么?”

    文氏皱眉看着大木盆里的衣裳,心里凉了半截。

    那些衣衫,男女款式都有,料子还可以,但是明显不是李河的。

    文氏心下了然,双眼喷火,一口气憋在心口。

    她儿子来镇上,是为学一门手艺,将来不能种地了,有一口饭吃,不会饿死。

    可她家再穷,她也不想让儿子来镇上做佣人!

    学徒要伺候师父,天经地义,文氏并没觉不妥。

    不过,这一伺候,就是好几年。

    平日里干最重的活计也就罢了,男人吃苦受累也没什么,娇气要不得。

    但是,她无法忍受,李河还要给女人洗衣服!

    这叫什么事!

    一定是那个凶婆娘,压榨自家孩儿!

    岂有此理,让儿子给一个大老娘们洗衣衫,好说不好听,传出去,那个凶婆娘不要名节,她儿子还要脸呢!

    文氏的脸从苍白到涨的通红,最后由红转黑,瞬间,变了几变。

    不行,她必须要去说道说道!

    “娘……”

    李河搓了搓手,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又看了看不远处的表妹莫小荷,眼里闪过乞求的目光。

    表妹还在,希望这件事能平息过去。

    他作为男人,也不想做这么没脸的事儿。

    不过,师父有意回归故土,以后打铁铺子,就是他来料理。

    最近他所学习掌握的技巧,比过去几年还多。

    师父是个倔强的老头,平日防人,李河想偷师,苦于找不到机会。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家里不富裕,负担又重,家里的田地就那么两三亩,他想回去种地,也没有地可种。

    都忍受了这么多年,眼看熬出头,他不能让自己在这个节骨眼上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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