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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法师-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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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导师!”

兰德诺淡淡地点了点头,两道剑气在空中合为一处,金色的气团中,一点点绿色显得剔透而耀眼无比。

气团缓缓地来到了兰德诺面前,轻轻地在他的手心中落下。

“。。。古怪的斗气,不,”兰德诺轻轻地摇了摇头,“应该说是有趣才对。。。”

气团裹挟着绿点来到了兰德诺眼前,映照着他的脸,折射在他的右眼中,释放出一份诡奇的色调。

然后,他闭上了眼,喃喃道:“。。。元素。。。这究竟是斗气还是元素。。。天哪。。。”

良久之后,兰德诺睁开了眼来,皱眉思索了一会,又摇了摇头,望向洞顶:“真是个疯子。。。”

“菲琳斯!”

“是!”

“对手是什么人?”

菲琳斯恭敬道:“是兰蒂斯魔法学院的一名学员。”

“学员?”兰德诺皱起了眉头。

“是的,他只是一名学员,导师,”菲琳斯道,“而且,他的魔法师等级和斗气等级应该都还没超过七级。”

“魔武双修吗?”

“是!”

“那么,是你输了?”兰德诺问道,语气平淡。

“是,导师,我很惭愧。。。”

良久之后,兰德诺才道:“把他的所有资料都告诉我。”

“是,他叫克利斯。洛林,是罗澜帝国基布领领主之子,去年在大陆魔法排名赛中表现得极为抢眼,当场被魔法师工会的简。格雷收为弟子。当时在场的佣兵工会会长道格拉斯也预测说他将会在百年内晋入圣级,但之后,比赛还没结束时,他便中途离去,没想到时隔半年之久后,他会出现在这里。”

兰德诺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简格雷?道格拉斯?能同时被两位圣者看重,想来是不会错了。。。有意思。”

他转过身去,又盯着石壁上小洞里透进的那缕光线,沉默了很久。

“我想,我得去见见这个小家伙!”

菲琳斯和雷蒙不由得一震。

————————————————————————————————

克利斯三人在一个弗德里小镇里落了脚,因为距离下一个大的城市还有大半天的路程。

这个小镇是个简单的小镇,但却有着繁多的生活职业。

小镇的的民居都相隔不远,而在外围,却有着大片大片绿油油的麦田,还没进入镇里,就看到很多的农夫在勤恳地侍弄麦苗;间或还有一个个不小的鱼池,当地人在这些鱼塘里饲养着淡水鱼;小镇的北边还有烧制陶瓷工艺品的作坊。

南面的山坡上,许多巨大的风车将风和水送到小镇里。最有意思的是,镇里那个代表着镇长办公场所的最高建筑,外形建造得就和许多的法师塔一样,锥形的顶部,等身,高高长长,远远望去就像个尖顶的烟囱。

也不知这位镇长是欣羡魔法师的崇拜者或者根本就是一个魔法师。

由于小镇的繁荣,这里的旅馆也建造得十分华美,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小镇。

它的名字叫“科鲁达达哆”,在当地俚语中,意思似乎是“好吃再住”。

可见,这个旅馆里厨师的手艺可不一般。

它的外观建造得也很别致,一道高高的围墙,围住了一整套庄园,如同贵族的府邸一般。

不过,由着正门走进后,就会发现,除了没有贵族家族里的那些侍卫以外,真是差别不大,不过装修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第一层有两道进门处,门都不大。

克利斯三人走进左边的一道小门,随即都愣住了。

这明显是一个小酒馆的布置,和其余酒馆一样,灯光昏暗,房间里摆着长条形的座椅,在四周还有小隔间和沙发,小隔间三面环墙,只有面对门口这一面是开放的,好像是凹陷进墙壁里面的一样。

人很多,不过看上去很少有过路的旅客,倒像是当地的居民,三三两两,对坐着喝着浑浊的麦酒,看着房间正中的大桌上跳着舞的舞娘,喝彩声、鼓掌声和欢呼声、口哨声夹杂在一起,嘈杂喧闹。

“好热闹!”潘迪思小声道。

克利斯微微一笑。(未完待续。)

第十章七级魔法

三人的进门,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大多数人也只是稍稍回头看看之后,便将眼光转到舞娘的身上去了。

舞娘的年龄大约在三十岁左右,年轻时或许还是颇有姿色,只是现在已是上了年纪,眼角已带上了几缕沧桑,她正在跳的是乡下田园中颇手欢迎的弗拉格小步舞,这种舞蹈不常在上流剧院的舞台中出现,它欢快、灵巧、节奏感极强,但因为其中有个高高提起裙角露出舞者大腿的动作而被贵族斥之为“低媚艳俗”,但它能很轻易带起人们的欢快情绪,所以却受到了平民们的喜爱,现在,往往只有在乡下小镇中才能真正见识到它。

而此刻的这个酒馆里,这位舞女穿的长裙也着实太短了一些,原本的弗拉格小步舞要求的舞裙几乎将脚面也完全盖住,而她的多褶裙却几乎将小腿完全露了出来,随着她猛然地一掀裙角,白色的大腿也露在了外边,隐约间还可以瞥见一些更隐秘的地方。

于是,桌下的酒客们更是乐不可支,还不时有些醉醺醺的粗鲁家伙抬手向女人的裙角抓去,而女人则是十分有技巧地几个旋身避了开去,脸上也带着挑逗而作弄的媚笑。可见在应付这样的事情上,她已经很有经验了!

充作舞台的大桌上散落着一些零星的铜币,只有两三枚才闪着微微的银光。

活着,都不容易!

“走吧!”克利斯带着两个女孩走向隔间,临进门前,手里一枚金币遥遥地向着大桌飞去。

“叮”的一声,在这个喧闹的酒馆里连水花都算不上,但那女人却蓦地停了下来,眼露吃惊之色,远远望向克利斯三人,深深施了个礼。

“咳咳!”

克利斯转头一看,居然是斯蒂安娜,她见克利斯看来,转开脸去。

潘迪思也低着声恶狠狠地道:“不许再看那女人!”

克利斯愣了一下,苦笑。

吧台外面依然喧闹,但隔间里却安静得多了,这里的饭菜确实不愧它门口的招牌,普通的山狸原本脂肪过厚,使得它很容易让人犯腻,但这家酒店的厨师则想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用滚油烹炸,将它肌肉纤维中的脂肪全部去除掉,然后再回锅以开水稍稍一过,去掉油腥气,然后起锅,再浇以事先准备好的酱料和香葱,放进嘴里微一咀嚼,便觉得香气扑鼻,又脆又滑,十分有嚼头。

哪怕是在那些高档酒店里也少见到这么有水准的菜肴了。

至于酒水则就一般般了,这里的庄稼以黑麦为主,因此以黑麦釀出的酒颇有前世啤酒的味道,不过有谁喝过保存了几年的啤酒?反正克利斯一口就喷了出去。

吃过饭后,三人走出酒馆的小门,之前那个舞娘正站在门口,拘谨地向三人施礼:“大人!”

“嗯!”克利斯点点头,此刻靠近后才看得清楚,这个女人的脸上打上了一层厚厚的粉,远看是三十岁,近看已接近了四十,一股廉价的香水味浓厚无比,所以克利斯稍稍往外走了几步。

“谢谢大人的慷慨!”舞娘抬头看了克利斯一眼,又赶紧卑微地低下头。

“那不算什么!”克利斯淡淡地回答道,没有向她多看一眼,向旁边的门里走去,那里应该就是酒店登记住宿的地方。

女人看着克利斯的脸色,不敢多说,也不敢跟上,只在原地道:“谢谢大人。”

克利斯三人已走进了门里。

这里尽管处处显示了出与其他乡下小镇的不同之处,但酒店里还是没有什么足够容纳三四人一起入住的房间,所以斯蒂安娜只能自己独睡一间房。

沐浴过后,潘迪思经不住一天身体的疲惫和心里的担忧,早早便躺在了床上,不一会就入睡了。

克利斯则来到了外间,往客厅的壁炉里添了极快柴火,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不一会便将心神沉入自己的身体中。

绿色的斗气源一如既往,斗气还是六级,但脑域中的魔法池却和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圆形的魔法池也在缓慢地旋转着,之中的气元素和土元素泾渭分明地各占一半。最令克利斯欣喜的是,它们都呈现出了液态。

七级,这才是真正踏入了高级魔法师的行列。

克利斯掏出魔法笔记本。

七级可修的魔法,土系的是地突连刺;气系的是雷暴。

地突连刺其实就是地刺的衍生技能,以七级魔法师的元素操控能力而言,可以轻易调整连续不断的地刺在范围内突起。但若是单纯用于群体攻击时,这个技能就不需要太多的精神力操控。就克利斯而言,这个技能其实还不如最基础的地刺好用,但也聊胜于无了。

至于气系的七级魔法雷暴,则是给了克利斯一个惊喜。

轮攻击力,它不如六级魔法雷霆和克利斯自创的变异魔法双雷电球,但却有着它们不具备的状态攻击——僵直。

以强烈的气爆声震撼对手的脑部及耳部,使其进入短暂的失神状态。

当然,这技能针对的还是对手的精神力,低级的魔法师自然是毫无抵御能力,而在针对高级魔法师时,效果自然就大打折扣。

但是,战斗时,对手的瞬间失神就是给了自己机会。

所以,克利斯对这个魔法还是挺满意的。

而且,这个魔法的出现,也引起了克利斯的另一个构想。

克利斯睁开了眼睛,看了看时间,叹了口气,算了,还是明天再来修习好了。

他熄灭了魔晶灯,小心地上了床。

被窝里充满了温暖,和潘迪思身上带着的馨香,克利斯轻轻地在她身边躺下,拥住了她。

克利斯很早就醒了过来,他轻轻地起了床,小镇的早晨还是带着些寒气的,他小心地掖好了被子,潘迪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朦朦胧胧地道:“。。。克利斯。。。”

克利斯俯下身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低声道:“再睡一会吧。”

“嗯!”潘迪思轻轻点头,又闭上了眼睛。

克利斯走出了房间。

(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流浪艺人

乡下的农村里,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此时天刚亮,晨曦的阳光刚刚穿透第一缕朝雾,迷迷蒙蒙地照射在这个美丽的小山村里,树叶和草叶上都还带着夜里的露水,在金黄色的阳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线。

树上有着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伸着懒腰,时不时地发出清脆的鸣叫,酒店的后边,也已响起了一些叮叮当当的响声。

酒店两边的围墙下,就是停放车马的地方。

因为害怕车马的安全,马车夫在夜里都是睡在自己的车上的,克利斯信步向一旁慢慢地走去。

那里停放着两架马车,停在最里边的一辆就是克利斯三人乘坐的马车,而另一辆马车则破旧了很多,停靠在最外面,架辕上也只有一匹上了年级的老马,车厢很大,但车厢顶部和车厢后架上都堆满了杂物。

如同前世的吉普赛人一样,这些流浪的艺人不事农桑,一般也不饲养食用牲畜,而是依靠城镇和农村的居民谋生。传统上,这些流浪艺人一向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区周围,寻求与其流浪生活相适应的生计。男人以补锅和磨刀磨剪和充当乐师为业。妇女从事卜卦、卖药、行乞和表演等行业,当然,在遇到愿意花钱的贵人时,她们也不介意让他们一亲芳泽。

他们乘坐着马车,没有固定的目标,在一个国度里,穿过一个又一个的村镇,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如同有着翅膀却没有双脚的鸟儿。

在这节车厢敞开的车门边上,坐着一个十五六岁,黑发披肩的清秀少女。她的脸庞和昨晚的那个舞娘有些相似之处,她双腿修长,穿着褐色小鹿皮靴,和类似牛仔裤的紧身蓝黑色长裙,长裙上有几处破损的地方,露出线条几乎完美的一双笔直的长腿。少女一手拿着一朵白色小花,放在鼻前,轻柔而小心地闻着。朝阳之下,她上身穿着轻薄的白色纱衣和黑色马甲外套。浑身被金黄的光线染成一样的色调,隐隐带着一丝异域的特殊风情。

克利斯看着少女的黑色长发,思绪一时间竟飘回了前世。也不知道联想到了什么,一时竟有些失神,站在了原地。

女孩似乎并没有看见克利斯,一直在自顾自地嗅着花香,哼着歌。也许是过了很久,车厢里隐约传来一记低声的呼唤,女孩儿一转身便回到了车厢里。

那丛黑发随着女孩儿消失在了车厢里,克利斯怔了怔,一时竟有些恍然若失,转过了身向旅馆外走去。

他站在旅馆的门口四下稍稍张望,便向着旅馆后的山坡上走去。

这片山坡上全是绿色的小草,一条不小的溪流被风车带动的水车一点点地从另外一头引到了村里,站在坡顶,克利斯向下张望,开阔的视野使人心情变得突然一宽,微微的风拂动长发,也带来一股麦田的气息,克利斯闭着眼做了个深呼吸。

他抬起手,微微摆动,调动起身周的魔法元素。

身前,空气产生了不明显的扭曲,然后汇集在他的双手之间,然后,克利斯将它轻轻往前一推。

“melhj*popo”

地面发出轻微的震颤,然后,无数支地刺从前到后破土而出,发出连续的“噗噗”声。

克利斯放下手,来到这些地刺前,蹲下身去仔细查看。

地刺的长短都是一致的一尺,数量应该在二十左右,遍布了前方五米的地面范围。

克利斯沉吟了一会,再次施放了一次,这次附加了一些精神力在其上,范围和地刺的数量都增加了一些,但事实上,没有必要。就目前而言,克利斯所掌握的群攻类魔法,不论是雷云风暴、地震术还是前期的连锁闪电,施放它们的咒语音节都稍长了一些,哪怕只是多了一个音节,在战斗中也属于一个不利的因素,而且,因为它们都只是单纯的攻击魔法,以至于克利斯都很少在战斗中使用它们。

论起攻击的手段,克利斯当然不会缺少。

然后,就是七级的雷暴术。

淡蓝色元素球在空气中急速地形成了一个圆形,但它的外层似乎却比其他的魔法显得更凝实得多,它在极短的时间内就飞射在那一片地刺的上空。

随着克利斯精神力的收回,它并没有马上爆开,但球体的中心却陡然闪了一闪,然后才发出“笃”地一下闷响,几米开外的克利斯只觉得心也随着跳了一下。

那一片地刺的上空腾起了一些烟尘。

雷暴术的下方,几支地刺的尖端都断碎了。

果然,这个魔法的攻击力很小,但克利斯此时已经明白了它的原理。

它是以爆炸声来控制对手,如果施放时距离对手的头部很近,那瞬间爆炸引发的轰鸣声就会使得对手在瞬间进入失神的状态,但笼罩的范围应该不会超过六米。

这个魔法使得克利斯响起前世小说中提到的“狮子吼”,都是以巨大的声波来攻击对手。

因为不管是眼睛还是耳朵,都是人体上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部位,因为它们都太脆弱了。

还有一个也是出自小说中的“心灵震爆”,据说它是灵魂类魔法,以前克利斯不明究竟,但到了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些对于这个魔法的猜想。

魔法师都是精神力强大的存在,而许多高级魔法师完全可以用自己的精神力侵入人的脑域来进行攻击,克利斯已经不是第一次回想起曾经在基布镇教堂里催眠丹尼尔大主教的事了。

如果,当时克利斯的精神力包裹住对手时,以精神力的能量在他的脑域中大喝一声,那会怎样?

或者,纯粹地用精神能量攻击他的脑域,“吞噬”掉他的精神能量,那又会怎样?

他会死亡?

还是会成为白痴?

克利斯一时竟有些跃跃欲试。

当然,如果想要像那一次一样无声无息地控制对手,恐怕并非那么容易,毕竟当时,丹尼尔大主教是在沉睡中。

克利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是一个很奇妙的构想,只是总不能真的将人抓来以供试验这个魔法吧。

克利斯将它放在了一旁,背靠着一架风车,坐了下来。(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魔法组合

其实倒不是克利斯对这类魔法有什么抵触的情绪,也许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那些“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力量没有正邪之分,关键在于是谁将它掌握在手里”诸如此类的话也听过了不少。

简单地说,一个人做的若是好事,就别在意他用什么样的手段。

而事实上,这就涉及到了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了。

别忘记,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己找个借口,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每个人的心里,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同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叶子,世上即使得到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里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和观念而产生出各不相同的变化。

强盗抢劫时,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在心里就如同那些公正大义的骑士一般高尚。

混混地痞拿着武器,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

暴君剥削人民时,也会想着自己是君主,自然就代表了神灵也一定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是很擅长麻痹自己的动物,或者说,这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催眠。

克利斯不明白自己最终会走到什么样的程度,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的心愿一直都没有变过——保护自己和自己在意的每个人。

若是无法避免,用武器来消灭敌人还是用魔法来消灭敌人就完全不必太过在意。

但同时,也不由得在心里暗暗捏了把冷汗——幸亏自己觉醒的魔法天赋不是亡灵魔法天赋。

否则……

他靠坐着,闭上了眼睛。

精神力沉进了脑域里,半蓝半黄的圆形魔法池还在缓缓地旋转着。

这也是高级魔法师和低级魔法师的区别——不必完全依靠冥想,也能自行吸收周围的元素能量,只是吸收的速度还是有点惨不忍睹,照这样的估计,一天时间自行吸收的元素量应该还比不上克利斯半小时的冥想效果,不过好歹也是个进步,聊胜于无而已。

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昨晚上自己的构想了。

克利斯的双手各浮现出了一团淡蓝色元素球。

“bikojj”

右手的元素球一动,几乎便要脱手飞去,克利斯的精神力一裹,使它浮在了半空中。

然后,他看向左手的元素球。

“klmse*l”

左手的元素球也浮在了半空,慢慢地在克利斯的面前,渐渐靠近。

一边是闪光弹,另一边是才掌握的雷暴术。

还是二级魔法师的时候,克利斯就曾经有过这样的尝试——魔法组合。

只不过,那次不但是失败了,还引起了魔法反噬,而且得到了正在附近的潘迪思的救治。

想到潘迪思,克利斯的脸上浮起了一丝温柔的笑。

组合魔法之所以失败,原因就在于咒语的吟唱。

两个不同的魔法想要组合在一起,就必须吟唱两道不同的咒语,通常情况下,咒语吟唱之后,魔法就已经完成,所以会在第一时间内施放出去,那样,势必就来不及将它们组合在一起。

组合魔法虽然不多,但已经有不少组合魔法在大陆上出现了。

就书中记载的,有气系和火系的组合魔法——烈焰燃雷,风系和火系的组合魔法——举火燎天。

而现实中,克利斯也见过斯蒂芬自创的组合魔法,同样也是风系和火系的火龙卷——龙卷风加上火墙。

只是,斯蒂芬的火龙卷是先施放龙卷风,然后在利用风的快速旋转将火附加在龙卷风之上。

可以说,书中的记载给予了克利斯对于组合魔法的向往。

而斯蒂芬的火龙卷却令得他心里一动,有了一份对于组合魔法的构思。

如果成功的话,就克利斯掌握的魔法,就极为多样化了。

大陆魔法学院排名赛中,他曾经以地震术和雷云风暴将布拉斯魔法学院的斯里兰卡击得几乎失去战斗力,因为这两种魔法在施放后都可以长时间自行存在,所以,那其实也勉强可以算作一种组合魔法。

但是,克利斯追求的是真正意义上的魔法组合。

而现在,魔法组合中最大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就是将两种魔法都经由咒语施放出来,然后用精神力紧紧地将它们“拉”住,最后再将两者融合在一起,最后,施放出去。

而现在,克利斯就想尝试着将闪光弹和雷暴术组合成一个新的魔法,使得它不但能够致盲,还具备僵直的控制效果!

或者说,克利斯希望对手即使能躲过闪光弹,也无法躲开雷暴的僵直效果。

两颗蠢蠢欲动的元素球在慢慢地靠近,一点一点,速度很慢。

克利斯其实并不吃力,在他的精神力强度下,控制住它们不放并不为难,只是这一次的尝试,对他而言实在是第一次,所以不得不小心翼翼、慎之又慎。

两颗淡蓝色的元素球终于在空中相遇了。

“滋滋”

接触的部位有极其细微的电弧在一闪一闪,克利斯的精神力渐渐加大了力度,于是,两者之间在慢慢地相互渗透,他能清楚地感觉到,闪光弹的元素浓度似乎比雷暴的要低了一些,但或许是由于两者同源,它们很快就融合在了一起。

克利斯的脸前,一个略大了一些的元素球体静静地悬浮着,但仔细地看去,它们中间的元素却在不安分地四处激荡,但由于精神力的原因,一直只能在其中上下翻滚着。

还算稳定!

克利斯舒了口气,放下心来。

接着,就是检验效果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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