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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探险家-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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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雨倾盆,树林里到处都是泥潭,一脚深一脚浅,不过麦哲伦安之若素。

    面对着美食的诱惑,他觉得这些都不叫事。

 第八章

    严格来讲,身为一个背负光环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责任在麦哲伦自己身上。

    他并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让他因为狂妄丢掉了很多收获,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让“对他最有利的”离他远去。

    没有人能说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麦哲伦从没有后悔过,只不过经常在抱怨自己丢了穿越众的脸而已。

    作为一个穿越者,麦哲伦的“福缘”绝对是够水准的,就比如现在飘在他面前的银色汤匙,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没错,它并不是魔法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之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觉得心痛。

    这个名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个老乞丐送给麦哲伦的。当初麦哲伦觉得大家都是黄种人,所以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老乞丐就把这个看上去值点小钱的汤匙送给了他。那之后很久,麦哲伦才发现,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够指出拥有它的人身边最近的,这个人的身与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极限,毫无疑问,只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说,麦哲伦其实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超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道路上起过什么作用。

    人的际遇其实是自己决定的,从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麦哲伦就知道它有多么恐怖的价值,能够轻易地改变他的生活,但却从没有想过把它交给谁。

    而现在,在倾盆大雨中,麦哲伦看着稳稳停在一个球形菌菇边的银色汤匙,无比庆幸自己面对着各种诱惑没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这是一个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个人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说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白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

    然后麦哲伦恍惚间看到这球形菌菇轻轻一晃,就在那个瞬间,舌之匙轻轻一动,快如闪电一般把菌菇挖了起来。

    麦哲伦把菌菇从汤匙上取下来,跟着舌之匙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观察着手上的白色大圆球。

    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想象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觉轻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白色浑圆的西瓜。

    身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选择食物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什么,只管装进背包继续跟着银色汤匙走。

    麦哲伦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经发现他了,这里的土著肯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无恐。白帽子为了那件遗迹下的超凡力量在这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

    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

    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

    “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

    “你先看看这个。”

    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

    “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

    “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

    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大白球,鼻子凑上去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脸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规矩,三份里我要一份。”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这个菌菇你还搞得到吗?”

    “天时地利人和。”麦哲伦指指天,指指地,然后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摇摇头,然后撸起袖子,露出长满厚厚黑毛的胳膊,开始做饭了。

    麦哲伦是在进入探险队之后认识的匹各,现在来说,可以算是朋友。虽有舌之匙傍身,麦哲伦能找到无数珍贵食材,但他终究不是厨师,能吃不会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会选定一个手艺最好的厨师,和他交朋友。过程无非是找到了珍贵食材,带去表达一下仰慕之情,反复几次,朋友关系就确立了。

    匹各大厨师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因为天赋异禀嗅觉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贵,也就和麦哲伦关系更好一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所以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痒难耐,决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负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珍贵食材。

    而麦哲伦就坐在一边,看着匹各的表演等着吃。

    老实说,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异的文化更多,但整体烹饪水平却没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这样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见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厨很少见,麦哲伦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他。

 第九章

    没过多久,一股奇异而浓郁的香气就笼罩了整个厨房。

    麦哲伦不动声色地转过身,不让匹各看到他流口水的丢脸样子。其实现在的匹各大厨完全聚精会神在烹饪上面,根本不可能注意到他。

    时间好像过的很慢,又好像很快,匹各大厨终于完成了烹饪。

    他拿出三道菜,一道装盘让人给女伯爵送去,还有两盘放在麦哲伦面前。

    “你不吃吗?”麦哲伦拿起刀叉,奇怪地问转过身在一个架子前沉吟的匹各。

    “完整的一餐需要的东西远比你以为的要多,外行人。”

    皮革说着,从架子上拿下来一瓶葡萄酒。

    “我不喝酒的。”

    “不要卖弄你的无知,外行人。任何时候,佐餐的饮料都必不可少。这次这种新的菌菇香味太过浓郁,只有这种带有天然木头香气的拉尔多才能真正沉到味觉的最低层,既能防止那浓郁的香味让人迟钝,又不会喧宾夺主影响到完美的味道。”

    麦哲伦带着一脸“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是好厉害的样子”,乖乖看着匹各拿出两个高脚杯倒上酒放在餐盘边。

    “可以吃了吗?”

    “哼,牛嚼牡丹……可以了。”

    麦哲伦完全无视了匹各的鄙视,他很清楚匹各有这个资格。只要看一看两个人吃东西时的样子就知道了,麦哲伦吃得很快,就好像普通人在家里吃饭正好遇到比平时更好吃的菜那样,而与之完全相反,匹各像是一个挑剔的美食家,彬彬有礼地按照特定的顺序品尝着想吃的东西,时不时拿起高脚杯抿一口,无论怎么看都赏心悦目。

    “明天的野游,你会去吗?”

    匹各露出一个专注于某件事的人被打断时的表情:“女伯爵会去,我当然也一样。”

    “她有没有提醒过你为某位客人做准备?”

    匹各笑了起来,他那混着哼哼的浑浊笑声在厨房里回荡:“你现在不是探险者了,小子。女伯爵对你另眼相看,那是你应得的,但如果这让你觉得你可以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那我劝你还是不要做什么的好。”

    “我反正没事情可做。”麦哲伦对匹各耸耸肩。

    “也许你生来就是要成为一个探险者,”匹各晃动着他棕色的大脑袋,巨大的獠牙跟着在空中留下轨迹,让人不由得觉得他是个大人物,“探险者之中也有好人,但现实如此,大部分都是该上绞刑架的恶棍。你应该庆幸自己能够抽身,对过去说再见吧,不要试图重温旧日时光,那对你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我不觉得过去的我就是个坏人,你看,既然还不坏,我又喜欢这样,为什么要改呢?”

    “能定义一个人的,是他做了什么,但是决定这个人会做什么的,是他在想什么。你应该多花点心思在正事上面,如果闲得无聊,就出去找找食材,说不定能有什么发现,哪怕只有这次的菌菇一半珍贵,也比你在这里打听你不该知道的事情好。”

    “啊……”麦哲伦长长地叹口气,“您要是生在古洛伦帝国,一定能成为皇帝。”

    “能不能当上皇帝不一定,能砍死几个皇帝是肯定的。”

    古代洛伦帝国曾经有几位皇帝都是著名的哲学家,麦哲伦是在说匹各说话像个哲学家,而终结这个帝国的就是远征的兽人,所以身为兽人的匹各才会这么说。

    在这么一段不明觉厉的对话之后,麦哲伦乖乖闭上了嘴巴,他知道匹各不会告诉他什么了。

    ……

    第二天,探险队迎来了一个极其珍贵的晴朗早晨。

    营地虽然处在雨林之中,但这里与众不同,平时最常见的天气是阴天,时不时有毛毛雨,而像昨天一样的倾盆大雨和今天的大晴天一样都非常少见。

    天公作美,女伯爵龙颜大悦,整个探险队今天都可以不用工作,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参加女伯爵组织的野游。

    所有人三呼万岁,甚至有些探险者开始打扮自己,想给女伯爵留下点“深刻印象”。

    整个探险队都和天气一样,充满了阳光和闲适,除了麦哲伦。

    匹各大厨亲自出马压阵,麦哲伦做开路先锋,誓要在野游正式开始前找到配得上女伯爵身份又适合野外烹饪的食材。

    不过虽然心里紧张,实际上他也只是跟着慢悠悠的舌之匙后面走而已。

    匹各对麦哲伦愿意让他看到舌之匙很有些意外,这毫无疑问是个非常珍贵的奇物。虽说麦哲伦向他解释了只有舌之匙的主人才能运用它,而且无法靠暴力成为舌之匙的主人,匹各仍然觉得非常意外。

    大厨在心里暗暗定下决心,绝不辜负麦哲伦对他的信任,正出神的时候,被麦哲伦一把拉到一棵大树后面。匹各一个踉跄差点没一头裁倒在烂泥里,他回过神来,就看到了前面不远处银色汤匙停在一头野兽前面。

    这是一头从未出现在食谱上的草食野兽,看上去像是一头鼻子伸长变软的肥猪,体型堪称惊喜,是所有动物为了行动方便体型很小的雨林中前所未见的大型动物。

    这就是匹各想要的食材,契合野游的氛围,配得上女伯爵的身份,让探险队的队员们也能分到的完美食材。

    心里激动万分,匹各小心地缩起身体,摸出绳套准备动手。要抓就抓活的,真正好吃的肉类,从屠宰开始就必须严格要求,这也是匹各非要跟来的原因之一。

    麦哲伦弯下腰,转身对匹各使了个眼色,然后像个猴子一样悄无声息地绕到野兽前面。

    匹各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麦哲伦对他打出准备好了的手势。

    大厨深吸一口气,蹬地扭腰摇肩甩肘,聚集全身的力量就要把绳套甩出去。

    就在这个瞬间,一根长矛飞射而来,从野兽的左肩射进它的身体,直穿过心脏。在一声巨大的惨叫中,野兽轰然倒地。

 第十章

    这一下突如其来,匹各好悬没扭到腰,回过神来全身都不舒服。但他强迫自己不发出声响,因为匹各看到了一队土著战士。

    这是六个高大健壮皮肤黝黑的男人,他们悄无声息地从树荫中现身,像是一群幽灵。

    麦哲伦摸着刚刚飞进他怀里的舌之匙,一动不动地弯腰站在树后,看着土著中间一个战士盯着他这边的目光满身冷汗。

    直到土著战士们沉默着抬起野兽,像他们出现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密林里,麦哲伦才直起腰来。

    他清楚地听到自己全身的关节发出木头摩擦的声音。

    匹各和麦哲伦一起站在地上的血迹旁边,沉默着。

    “你还好吧?”

    “腰痛。”

    麦哲伦扶着身边一棵大树的树干砸着自己的腰:“如果这是个意外,那我们也太倒霉了。”

    “是不是意外都无所谓,我们时间不多了,走吧。”

    “你不怕再遇到他们?说真的,他们一定会杀人的。”

    “我要找到野炊用的食材。”

    匹各的脸上露出一个足以称为“面无表情”的表情,让他看上去简直像是古代兽人可汗一样威风凛凛。

    “你赢了。”麦哲伦说着从怀里掏出舌之匙。

    ……

    一片山坡上,绿草如茵,阳光明媚,探险队员们聚集在此,享受着难得的闲暇和好天气。

    山坡中段的一块平地上,一幅巨大的白色地毯盖住了草坪,女伯爵和学者们就聚集在此。

    女伯爵尽显土豪本色,在精华的死亡湍流中毫不犹豫地使用了多件魔法道具,让这里变得颇为舒适。要知道,这里毕竟处于雨林之中,不仅闷热难当,更有万种蚊虫防不胜防,没有魔法道具护身就出门,那实在和上刑场差不多。

    麦哲伦身穿一身正装,人模狗样地混迹于众绅士之中,时不时说两句废话引来一阵笑声,倒也颇为自得。

    午时将近,匹各大厨开始为女伯爵和她的客人们准备午餐,海伦也适时地聚集起人群,像他们介绍了一位新的朋友。

    “这位是罗恩先生,当然,大多数认识他的人都称他为,白帽子。”

    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女伯爵身边,对着人群取下头上的白帽子,微微鞠躬行礼。

    “他是本地部落唯一承认的远方友人,从今天起,他的部落勇士朋友们将会保护我们的安全,同时也将加入到挖掘工作中来,让我们欢迎他们。”

    白帽子身后,几位土著战士走了过来。

    那正是雨林中抢走麦哲伦猎物的几个人,他们甚至抬着那头抢走的野兽。

    “这对我而言,是无上的荣耀,能够与全世界最优秀的学者们共事,为一位美丽的女士服务。”白帽子弯腰亲吻了女伯爵的手背,“作为见面礼,我为大家带来本地最受欢迎的土产,当地部落称为,霍加狓,的野兽,愿你们胃口大开。”

    除了麦哲伦之外的在场所有人——包括匹各大厨,都笑着表示了对白帽子的欢迎。

    站在人群之中,麦哲伦心里有那么一点意外,更多的却是理所当然。他知道有这么一天,只不过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而已。

    介绍过后,人们就又自由行动了。匹各手下的队员在地毯四面摆上长条桌,桌上放了餐前水果,午饭很快就要开始了。

    麦哲伦混在人群之中,有意无意地躲着白帽子,他知道两个人碰到一起会有不愉快,而不愉快的是,麦哲伦不能赢。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能躲过去,知道他不能赢的白帽子是不会放过机会的。

    “真是好久不见,麦哲伦老同学。”

    白帽子脸上带着真诚的微笑,配上精心打理的胡子,实在是个风度让人心折的绅士。

    “我参加探险队的时候就在想,会不会有机会见到你,不过后来想想,毕竟三年过去了。不过看来我们注定要见这一面,真是个惊喜。”麦哲伦一脸的夸张笑容,热情地握住白帽子的手猛摇。

    “我在这里浪费了太多时间,倒是你,女伯爵对你非常欣赏,这些年过来了,终于有个光明的前程了。”

    麦哲伦看着白帽子,心里万分诧异。

    没有讽刺,没有潜台词,充满了真诚和对过往时光的怀念。

    这不是他认识的白帽子。

    “在这里的三年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白帽子的脸上带着真诚的感慨,“能见到一个老朋友,我真的很高兴。”

    麦哲伦一脸惊诧,无言以对。

    “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犯了太多幼稚的错误,希望你没有放在心上。”

    “当然没有,我早就忘了,啊哈哈哈哈……”麦哲伦夸张地大笑着。

    往事不过过眼云烟,眼前的矛盾也不过是利益之争,现在更是没有了理由。但麦哲伦并不想原谅白帽子。

    他不喜欢这个人,也不想改变这一点。

    一时间,场面异常尴尬,就在这时,匹各大厨拯救了战友麦哲伦。

    不远处传来了一阵肉香。

    这阵肉香浓而不腻,甘甜悠长……总之就是很香,让人很想吃。

    “真是令人惊叹……”白帽子终于放开了麦哲伦的手,“这里最常见的食物就是霍加狓肉,但从来没有过这么……让人惊叹。这就是文明的味道,不是吗。”

    “大部分还是要归功于大厨匹各先生,世界上到处都有文明,不是吗。”

    “啊,不愧是女伯爵阁下,真令人羡慕。”

    匹各大厨的厨房就在不远处的草坪上,灶火与食材架依次摆开,助手们有的在案板上切菜,有的在烧烤架前抹酱料,看上去忙而不乱井井有条。散发出诱人香气的就是炭火上的肉块,烤成金黄色的肉块表面有油脂渗出来,渐渐聚集过来的人群中不断传来咽口水的声音。

    “这……不是霍加狓?”

    “这是我和匹各大厨早上在雨林中发现的一头野猪,毕竟霍加狓是从未见过的食材,我想大厨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料理吧。”

 第十一章

    野游结束了。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聚会,宾主尽欢而散,大家都对匹各大厨的好手艺赞不绝口。

    当然,这和麦哲伦基本上没有关系。

    虽然吃午餐的时候他就想清楚白帽子也许是真心想要和解,但这反而让麦哲伦看见他时更加尴尬了。

    仔细想想,麦哲伦觉得自己一定要坚定信念,抵挡住超凡力量的诱惑。他现在抱上了女伯爵的大腿,又白又嫩……啊不,又粗又坚挺,前途光明,不知道比白帽子高到哪儿去了,一定不能把这难得的好机会放过去。

    所以之后他就又过上了什么都不干坐着等发掘进度的生活。

    有了白帽子带来的本地部落朋友帮忙,遗迹的挖掘速度比以前快得多,但奇怪的是,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出现新的发现。

    等得无聊的麦哲伦去找女伯爵打听情况,然后听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

    白帽子有个土著部落中的朋友知道关于遗迹的传说,他告诉白帽子,现在挖掘到的地方已经不会有文字了,直到穿过“太阳之路”,抵达“太阳”,才能找到记录了所有秘密的“太阳之书”。

    麦哲伦谨守自己的决心,没有打听这个围绕着“太阳”的一系列新名词都是什么,但明白他要过很久无所事事的生活,还是不由得悲从中来。

    好在还有匹各大厨不离不弃,让无聊的生活多了不少乐趣。

    这样的生活结束的比麦哲伦以为的要快。

    “他们找到了黄金蜂鸟。”

    这个消息像是风暴一样用了不到一个上午就席卷了整个探险队,无论是没事找事的探险者还是深居简出的厨房助手,每个人都知道了:白帽子的黑朋友们找到了黄金蜂鸟塑像。

    终于,女伯爵走出了帐篷。

    所有人都明白,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发生了。

    “哇哦……”

    在遗迹前看到女伯爵的麦哲伦发自内心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海伦身穿紧身帆布裤子,头发扎起了马尾,完美身材显露无疑,更多出了让麦哲伦心动不已的勃勃英气。

    “我记得太阳之路是用来考验勇士的?”

    “是的。”白帽子毫不掩饰看到女伯爵时的惊艳。

    “我们已经集齐了三把钥匙,是不是已经通过了第一个考验?”

    “不,钥匙只是代表勇士有资格参加试炼,第一个考验还没有开始。”白帽子不动声色地侧过身子,让出他身后的一位土著战士。

    “猴子代表智慧,”这位战士说着当地的土语,而白帽子为他做翻译,“鱼代表力量,蜂鸟代表敏捷。”

    “只有通过了所有的三道考验,前进的道路才会敞开。”

    “我想这里不缺勇士。”女伯爵环顾四周,“所有人,只要愿意,都可以来尝试,通过考验的勇士,可以从我这里拿到一百枚金维多利亚。”

    人群沸腾了。

    “万岁!”

    在人们沉浸在狂欢中的时候,麦哲伦注意到,白帽子对着他身后的战士耸耸肩,两人一起露出一个不以为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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