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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阳高手闯花都-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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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男立即回复:“我遇上高手,要杀我。请你在一个小时之内赶到!”

  “好吧!”史逸云再次回复。林家男看完之后,立即删了这些信息。

  一路走着,林家男觉得很无聊,就主动和叶功绩攀谈:“老神仙,如你所说,我真的去过你的墓室,看过你写的绝笔书。上面说,你是嘉佑二年过世的。现在你怎么又复活了呢?”

  叶功绩笑道:“你既然看过我的绝笔书,就应该知道我的师父是谁了吧?”

  “那当然!”林家男开始大拍马屁,“令师希夷先生,神通广大。就算是千年之后的我们也争相传颂,称之为‘陈抟老祖’,那就是陆地神仙一样的存在。想当年,战国时的鬼谷子、汉朝时的张道陵、唐朝时的吕洞宾,他们的修为也不过如此吧!”

  叶功绩摸着下巴上的胡子,得意一笑:“看不出你小子还有些见识!”

  林家男心中冷笑:“我两世为人,肯定懂得比你多!”当然,这话只能对自己说。

  叶功绩说道:“我师曾经传下一个法子,道门之人生前学习炼魂之法,死后以玉器贮存尸体,可以使魂魄不散,肉身不腐。遇有机缘巧合,就有可能重生!”


第143章 绕圈子

  “机缘巧合?”林家男问道,“你这次重生,算是机缘巧合吗?”

  叶功绩点了点头:“也应该算是吧!那个姓仲的老小子知道我葬在这里,欲有求于我。于是他以五脏生祭,给了我一个重生的机会!若非有求于我,谁舍得把自己的五脏挖出来?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哦!原来是这样!”林家男虽然早就知道五脏生祭,却依然作出一副受教的样子,“我还记得,你在绝笔书上写道:‘后来者见我笔迹,望能护我师徒之尸骨周全。无以为谢,墓中之物自取之。’我并没有毁坏你的尸骨,然后在你的墓室之中取了‘天雷砚’和一只笔、一个笔架、一方镇纸,你怎么现在又找我要了,这难道不是一种食言吗?”

  “你小子跟我绕了半天的圈子,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叶功绩恍然大悟,“我原以为‘天雷砚’带有雷电因子,根本没有人敢触碰它,所以十分大方。没想到你小子居然体质特异,不仅吸收了‘天雷砚’的雷电因子,还把它带了出来。简直出乎我的意料!”

  林家男笑道:“那是你老想得不周全,可怪不得我!”

  叶功绩眼一瞪:“不行,我反悔了,现在就想要回来,你必须给我找到。否则,我会让你尝尝道门中人是如何折磨人的!”

  面对这种无赖,林家男顿时想起郭德纲的相声“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他连连苦笑:“好,我一定给你找到,亲手交到你的手里!”

  那个砚台自从被他带出墓穴之后,先是收藏在老街的旧房子里,后来又带到了森林公司。公司装修的那段时间,他又把砚台埋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现在又取了出来,还放在他的卧室里呢!

  “我若是把砚台找出来,你还会杀我吗?”林家男其实最关心的就是这个。

  虽然他已经向史逸云求援,但是金陵离海天还有一百多公里,也不知道史逸云能不能及时赶到。这么长的路程,就是开着车,一个小时也来不及,史逸云能快得过轿车么?林家男没有信心。

  而且,就算史逸云快得过轿车,她长途奔波之后,又能打得过叶功绩吗?

  所以,林家男还是希望能和叶功绩取得谅解。

  叶功绩冷笑道:“杀不杀你,先要看你的态度如何?得到‘天雷砚’之后,你还得带我去找你那个同伙。他对我没有尺寸之功,我起码要杀了他!”

  林家男一听,心差点凉了,看来这老鬼是先得砚台再杀人,他和南宫听雨都不会逃过这一劫。

  林家男现在只能默默地祈祷,祈祷史逸云及时赶到,并杀掉叶功绩。

  既然把希望寄托在史逸云的身上,林家男就更要磨蹭,尽量为史逸云争取时间,让她在长途奔波之后,还有时间做个小小的休整。

  “老神仙,我有个问题,请你为我解惑!”林家男一边做出一副小心翼翼、摸索前行的样子,一边跟叶功绩唠嗑。

  叶功绩明知道林家男是故意磨蹭,却并不生气。在他看来,这个世间根本没有人是自己的对手,一切尽在掌控,这小子就算再磨蹭,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想知道什么,都可以直接问。我会让你做一个明白鬼!”叶功绩讥讽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林家男说道,“令师陈抟老祖现在还在世吗?”

  “这我哪里知道!”叶功绩说到这里,也被勾起了孝心,“我当年备下的那口玉棺,足够盛下两个人的。师父沉睡了一年多,我生怕他睡死过去,就把他放进玉棺中。直到我临死之前,也没有见到他醒来。于是我画了他肖像,写了绝笔书,布下骷髅阵,自己也爬进棺材中躺着。可是,刚才我被仲长统以五脏生祭唤醒之后,却发现师父的尸体竟然不见了。我本来还想问问你见没见到,听你这么一问,看来你也不知道!”

  林家男双手一摊:“我真不知道!我一进主墓室,就被骷髅兵围攻,最后看到玉棺,里面也只有你一个人!”

  “千载一梦,也不知道我师父是生是死!”叶功绩颇有些意兴萧索,“他老人家做了很多善事,想来上天会给他一条生路!”

  林家男立即接上一句:“陈抟老祖做善事,你老也做做善事吧!你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你小子又跟我绕圈子!小心我现在就给你一点苦头吃!”叶功绩没好气地说。

  “得,我不说话行了吧!”林家男恨不得用胶带封住自己的嘴。

  两人默默地往山下走,半个多小时之后,他们来到公鸡山下的大路上。虽然此时已经是凌晨,却仍然能看到偶尔经过的轿车。

  “这是什么怪物,速度这么快?”叶功绩吃了一惊,“而且这怪物的眼睛还那么亮,莫非是来自仙界的灵兽!”

  “呵呵!”林家男就知道叶功绩会不认识轿车,从他刚才不知道手机的妙处就能想到。

  “小子,你笑什么?”叶功绩眼神丝毫不弱于林家男,他一眼就看出林家男的笑容带有讥讽的意味。

  林家男连忙解释:“老神仙,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笑你。这飞驰而过的不是什么怪物,而是我们人类的一种新发明,是一种通过燃油就能运行的机器,统称为‘轿车’!”

  “新发明,轿车?”叶功绩对这种新玩意儿似乎很感兴趣。

  “要不,我请你老人家体验体验?”林家男问道。

  “怎么体验?”叶功绩还有点不太明白。

  “瞧我的!”林家男说着,瞅准一辆即将驶到身边的出租车,招了招手。

  那辆车正好是空的,见到有人招手,立即停在他们的身边。

  “走中山路上东高架桥,再走复兴路上南四环,然后从天山路回金鸡湖!”林家男对司机说道。

  司机一愣。他就纳闷了,这个乘客是怎么了,怎么尽绕远路?中山路、复兴路、天山路都是本市最长的马路,而高架桥在东,南四环在南,再绕回到这里,开得再快也得一个多小时,光是车费就得一百多块。这小子是钱多了烧的?

  不过,作为一个出租车司机,他喜欢这样的乘客!


第144章 伏击

  林家男和叶功绩都坐进出租车的后排,然后车子发动,驶往中山路。

  中山路、复兴路和天山路是海天市最繁华的三大马路,虽然是凌晨,此刻依然车水马龙。马路的两边,有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饭店,霓虹灯闪烁得七彩的光辉。各类穿着清凉的美女从酒吧、歌厅里出来,旁若无人地在马路边上摇曳,播撒一路风情。

  这样的场景,就连林家男看了都心中火热,他就不信叶功绩没有反应。他偷瞄了一眼,只见叶功绩虽然面无表情,但是眼神中却绽放出异彩。

  “老爷子,你看这边的风景怎么样?”林家男问道。

  “不错!”叶功绩点头说道。

  “要不要下去体验体验?”林家男又问。

  “不用了,早点找到‘天雷砚’,这里以后我自己会来!”叶功绩强压着心头的冲动,冷冷地说道。

  林家男心中暗骂:“不识抬举的老鬼!我看你一上车,就盯着司机的操作,这个你也能学会?连个身份证也没有,你想考驾照?我好心好意让你到这里的娱乐场所体验体验,你还不去。离了我,祝你明天吃垃圾!”

  其实,林家男更深层次的想法是,拉叶功绩到娱乐场所里大玩特玩,让他迷失在灯红酒绿之中,自己逃生的机会就来了。

  虽然他已经向史逸云求救,但是他又害怕史逸云不是叶功绩的对手。能自己逃,就尽量不要麻烦别人。可惜这老鬼不上套。

  出租车驶出了中山路,又上了东高架,然后从复兴路上了南四环,最后又绕道天山路回到金鸡湖。一圈下来,时间就过了一个多小时。

  “两位先生,你们在哪里下车?”司机照着林家男说的走了这一大圈,下面不知道应该怎么走了,他就一边开车,一边抬头看着车里的反光镜问道。

  “你往开阳路走,我们到森林公司!”林家男估计史逸云已经到了,而叶功绩也不给他逃走的机会,就准备把叶功绩带回公司。

  司机说一声“好”,然后踩着油门驶上开元路,二十分钟之后,他们来到森林公司的大门前。

  林家男付了车钱,然后推开车门,从车里出来。叶功绩不会开另一边的门,就跟在林家男的后面,也从他这边一下了车。

  “叶老神仙,你要找的‘天雷砚’就在栋楼里,我们这就进去拿!”林家男的声音很大,他是故意想引起史逸云的注意。

  “小子,你跟我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弯,就是为了在这里埋伏人手的吗?”叶功绩冷笑道。

  叶功绩说这话的时候,林家男也感应到了,周围二十米之内确实有数十人埋伏。他就纳闷了:“这是哪路神仙过来凑的热闹?我明明是向史逸云求助,女神不来,却来一帮炮灰!”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林家男只从这些伏击之人的气机上就能感应到,他们的修为都很弱。如果说林家男在叶功绩面前是弱鸡,那么这些埋伏的人就是蝼蚁。

  “史逸云到底来了没有?”林家男心中犯嘀咕。因为他比史逸云的修为低太多,即便史逸云就埋伏在附近,他也察觉不到。

  林家男察觉不到史逸云的气机,也不知道叶功绩能不能察觉到。

  “我不会把史逸云给害了吧!”林家男对那个白衣如雪的美女还是很有好感的。

  想到这里,林家男连忙大声说道:“哪里、哪里,老神仙,你是不是太敏感了!我怎么敢让人伏击你,况且,我本人还在你的手里呢!”

  他故意这么大声,就是想让史逸云知道,不要轻举妄动。

  可是,林家男的话音刚落,从小楼上的顶层上就传来一个声音:“弓弩手,瞄准那个穿长袍的老头,给我射!”听这声音,竟然是南宫柳的三叔南宫洋。

  南宫洋一声令下,顿时有数十人手持铁弩,向着叶功绩射下。

  南宫世家虽然是一方豪门,却一向遵纪守法,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就拿这次的伏击来说,他们不象某些帮会一样,直接使用枪支,而是用铁弩。这样既不会引来警察,也不会惊动周围的居民,将影响降到最低。

  叶功绩一声长笑,他双臂一张,将只有“炼气化神境”武者才能练成的罡气运至全身,就象身体的最外部罩了一个无形的罩子,将这些即将射到身上的弩箭全部震开。

  林家男不由得无声苦笑。他没想到埋伏在这里的人竟然是南宫世家的人。这些人一定是受南宫听雨之命,来这里助他脱险的。

  林家男都不知道是应该感谢南宫听雨的重情重义,还是该笑话他的想法单纯。要知道,叶功绩的修为起码是“炼气化神境”,这些手持铁弩的人,对付一个普通的武者还可以,就连对付林家男都没有胜算,更不用说对付叶功绩。南宫听雨把这些人派出来,不是送死的吗?

  不对,以南宫听雨之前对付仲、虞、曾三家时的老谋深算,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林家男刚刚想到这一点,就看到数十米外的一棵大树上有火光一闪。他眼力极好,一眼就认出,那是一个人藏在那里,正用一支带红外线瞄准镜的狙击枪向叶功绩开了一枪。

  狙击枪的子弹速度比声音都快了数倍,所以当林家男听到枪响的时候,子弹已经射中了叶功绩。而且这声音还不是一个。

  林家男这才知道,南宫洋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布置了一个狙击手,至于这些弓弩手,他们只是用来麻痹叶功绩的。

  纵然叶功绩有罡气护体,但是狙击枪的子弹挟带的能量却超乎他的想象。只听“咚咚咚咚”四声,叶功绩就象一只巨大的皮球被人踹了四脚,虽然没有伤到皮肉,被子弹反震的罡气也让他气血翻腾。

  “好厉害!”叶功绩这才知道,现在的世界已经不是一千年前他所处的宋代。那时候的火器对他来说就象挠痒痒,而现在的火器即使伤不了他,但是挨得多了,却有可能让他受内伤。


第145章 史叶大战

  此时的叶功绩早已吓得一身冷汗,他不敢再呆在那儿,而是身子四处游走,以躲避子弹。

  他这一招倒是十分管用,那些狙击手不能锁定他的目标,自然不敢开枪。

  同时,叶功绩还瞅准林家男:“小子,你以为埋伏了人手,就能逃过一劫吗?我拿你做人质,看谁还敢向我发射火器!”

  叶功绩身形如电,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来到了林家男的身边,一张大手如天罗地网,就向着林家男当头抓下。

  “闪开!”一声娇叱从空中传来。因为不知道说的是谁,叶功绩和林家男同时抬头向上看。

  只见一个白衣女子从天而降,她手中一口匕首闪着青光,直取叶功绩面门。

  此女正是史逸云!

  史逸云速度极快,林家男刚刚反应过来,她就来到了叶功绩和林家男的中间。

  叶功绩见敌人来势汹汹,他急忙向后一退,躲开了匕首的锋芒。然后他袍袖一展,就向史逸云的匕首卷去。

  叶功绩是想硬抢史逸云的匕首,但是只是刚才那一划,他就感觉这匕首太过锋利。他唯恐伤了自己,就想以袍袖缓冲一下,来个以柔克刚。只听“哧”的一声,他右手的袍袖就被匕首割去一截。

  叶功绩的身上,还穿着他死时的衣服,就是寿衣。这种衣服宽袍大袖,打起架来看似笨拙。其实,对高手来说飞花摘叶都能伤人,同样,衣服也能成为一种武器。

  刚才,在公鸡山顶的时候,南宫听雨也拿短剑与叶功绩交了一下手,他的短剑根本没有沾到叶功绩的身子。

  这一次,让叶功绩没想到的是,这才甫一交手,他的袖子就被割了。对他来说,这就是吃亏了。这一来说明这女人修为接近于他,二来说明这匕首是神兵利器。

  “好宝贝,原来这世间真的有灵宝!”叶功绩惊呼。

  “呵呵,这老头还有些见识!”林家男在一旁也看出来了。他在琅嬛仙府的时候,可是见过一些灵宝的。包括他本人也用过灵宝,那是一口地级下品的宝刀。

  不过,他很纳闷,地球上灵气稀薄,不应该有灵宝之类的东西出现,史逸云怎么会有这宝贝,而叶功绩又是怎么知道这是灵宝的?

  史逸云和林家男的想法也一样,她奇道:“老鬼,你居然也知道灵宝?”

  史逸云是个良家妇女,平时骂人最多也就是“坏蛋”、“小贼”之类的文明用语,但是面对叶功绩这种老货,“坏蛋”和“小贼”明显不合适,于是她就骂了一声“老鬼”。

  孰料,这一声“老鬼”算是把叶功绩给得罪狠了。他死了一千年,这才刚刚从棺材里出来,最忌讳别人在他面前提“鬼”字。

  “贱婢,你敢骂我是‘鬼’,看我今天就把你变成真的鬼!”说到这里,他已经面色铁青。

  林家男一见叶功绩的反应,就知道史逸云触犯了他的忌讳。他暗算庆幸:“我之前无数次的在心里骂他‘老鬼’,幸好没有被他听到,否则我可能就活不到现在了!”

  史逸云也不是好欺负的,她见叶功绩如此反应,也有些恼怒:“我就骂你是‘鬼’又怎么了,有本事你跟本姑娘大战几个回合!”

  “看拳!”叶功绩大叫一声,身子一窜,双手成拳,就向着史逸云猛砸过来。

  叶功绩修为之高,是林家男重生之后所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别看他被狙击枪的子弹得真气激荡,若是普通的手枪子弹,他根本就可以无视。

  不过,史逸云也不弱,看她上次在金龙国术研究院接住亢大海的子弹,就知道她也是“炼气化神境”的高手。而且,那时候她还没有亮出灵宝,现在有了个黄级上品的灵宝,应该不会输吧!

  高手对决,林家男知道好歹,此时的他最好躲得远远的,不然的话,他只要成为史逸云的累赘。

  此时,叶功绩的拳头即将砸中史逸云的额头。以他的修为,哪怕是被拳风扫中,也能伤人致命。

  史逸云虽然修为深厚,但她终归是女流,身子骨远不如男人的坚韧。在这种情况下,她才不会和叶功绩硬拼。所以,她一见拳风拂面,立即后退半步,然后以匕首横截叶功绩的手腕。

  叶功绩显然知道灵宝的厉害,他立即斜跨一步,拉开了与史逸云的距离,然后再次从斜刺里向史逸云发起攻击。

  此时的叶功绩,每攻出一招,都是步法斜出,身子倾侧。既象是喝醉了酒,又象是刚刚睡醒。乍一看,还以为他用的是醉拳,但只要内行细看,就知道这绝不是醉拳。

  “懵懂拳!”史逸云交了两招之后,突然发出惊呼。

  林家男顿时恍然大悟。他在琅嬛仙府的时候,也见过关于“懵懂拳”的古籍,那是大千世界中有人见过这类拳法,然后绘制成图谱的。

  林家男心想:“这‘懵懂拳’莫非就是陈抟创立,然后传给叶功绩的?”他这样猜测,都是因为陈抟当年号称“睡仙”,而且陈抟还有一个说法:“梦里懵懂,醒来清明。懵懂清明,万事皆灵。”这就是说,别看他睡着了,照样比清醒的人厉害。

  “你怎么知道我使的是‘懵懂拳’?”叶功绩一边进攻,一边问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史逸云毫不客气地说道。

  “待会儿,我把你抓住,看你说不说!”叶功绩说着话,进攻得越来越快。

  两人飞来飞去、翻翻滚滚地打了几十个回合后,史逸云渐渐落在下风。林家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远处的大树上,那个受南宫洋之命狙击叶功绩的人还在。林家男立即跳了起来,他踩着后院生产“美体丹”的车间厂房房顶,就跳到那棵树上。

  “把枪给我,教我怎么用!”林家男对那个狙击手说道。他只是个学生,还从来没有学过打枪呢!

  “子弹已经压上,这是红外线瞄准镜,用镜头里的十字锁定目标,再扣动扳机就行了!”那个狙击手唯恐林家男不明白,又告诉他一些细节。

  “好了,你可以下去了!”林家男说着,抱起狙击枪就跳下大树,然后再次回到史逸云和叶功绩厮杀的现场。


第146章 险胜

  就在这时,叶功绩一个“赶山拳”,重重地打在史逸云的匕首上。

  史逸云的匕首是黄级灵宝,叶功绩虽然有护体罡气,也不敢直撄其锋,所以这一拳他只能打在匕首的背部。

  史逸云只觉得三重暗劲如大海怒潮一般透过匕首攻入自己的体内,她急忙运起真气抵御。但是她的内力比起叶功绩略有不如,最后一重暗劲震得她连连后退。

  “美女,你歇歇,让我来!”林家男突然出现在史逸云的面前。

  “你想死吗?”史逸云最怕的就是林家男来帮倒忙,结果是她怕什么来什么。她急忙把林家男往旁边拉。

  “你想死吗?”这一句是叶功绩说的。他正要一鼓作气,干掉史逸云,却没想到林家男居然拦在前面。他若不是想要“天雷砚”,是就一掌把这小子拍扁了。

  “你想死吗?”最后这么说的,反而是林家男。

  眼看着叶功绩已经冲到近前,林家男端着狙击枪,连瞄也不用瞄,直接扣动扳机。

  “嗵!”一道火光在枪口闪现,子弹以每秒1000米的速度窜出枪膛,向着不足两米的叶功绩射去。

  “不好!”叶功绩只见看林家男手里抱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却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直到火光闪现,他才意识到,刚才撞得他体内罡气激荡的四颗小弹丸应该就是这玩意儿发射的。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那么快的子弹,叶功绩就是轻功再好也躲不开。他急忙运起护体罡气抵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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