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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风华路-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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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既是大唐的门户,也是突厥南下的近途。
其实不止大唐时期如此,纵观历朝历代,每次异族入侵,必然要攻打雁门关。
拿下雁门,便能长驱直入,拿不下雁门,便要绕过重重群山。异族不善后勤,作战必须取捷径,就算雁门关再怎么易守难攻,他们也得硬着头皮猛攻。
中原王朝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在雁门关部署重兵,并且连年加固城防,渐成固若金汤之势。
可惜的是,再怎么固若金汤的坚城依然还是要靠人防守,若是守城的将领出了问题,随便一个命令下去,城防便减弱七分。
雁门关守将是太原王氏的出身!
更加确切的说,他是王凌云的人,他从三年前便被王凌云控制着生死,每一个命令都必须遵从。
而今夜,从未出过长安的王凌云突然出现在他府中,王凌云并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吩咐了他一件事。
“以大雪为借口,让将士们回营安歇,城头值守之人只留一队……”
雁门关将领震惊失色,他想要反驳一声,抬头却看见王凌云脸上淡淡的笑。这个笑容是那么温和,然而却整整折磨了他三年,这让他顿时想到三年来生不如死的痛苦,忍不住浑身都抽搐起来。
名族英雄毕竟是少数,面对自己生死和民族安危,此人终于没能鼓起反抗的勇气,他乖乖听从了王凌云的命令,甚至还亲自去做了撤军的监督。
于是,这一夜的雁门关,城防几乎形同虚设。
王凌云是目送着雁门关将领从府中离去的,他缓缓走出房门,负手立于大雪之中,脸色时而茫然,时而清澈,心中天人交战无数,最终却变成了阴狠。
“既然不能名垂千古,那便遗臭万年……”
他缓缓吐出一口热气,望着风雪之中的城墙,淡淡发出了一声感叹。
第112章 瑶瑶在侯爷家
不能名传千古,那就遗臭万年,王凌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也很痛苦,但这却是他内心最真实的写照。
他要做枭雄,而枭雄从来都不会甘于平庸。
三国时期曹阿瞒曾说过一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此语王凌云深以为然,枭雄就要有枭雄的残忍,为了完成心中抱负纵使亲人也可杀,区区骂名又能怎样?
更何况他现在只是个袭村屠民的恶人,逃离大唐,流亡北地。而他在所做之事估计早已经在长安流传开来,从翩翩浊世佳公子一下变为穷凶极恶的杀人狂,这种巨大的转变让人惊愕,王凌云能够想象出长安百姓的震惊和愤慨。
辱骂肯定是逃不了的……
既然注定要背上一身骂名,那又何妨将骂名变的更大?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王凌云完全不在乎这些。
今夜他就是要打开大唐的门户,用雁门关这座兵家必争之地向突厥人示好,只要拿下这座雄关,他便能顺利跻身突厥,从而在这场战争中攫取巨大的利益。
他还记得两日前投靠颉利时的场景!
那一日他昂然立在大汗牙帐之中,侃侃而谈,视周围手举利刃的护卫于无物。他用自己的机谋和谈吐说服了颉利,并向对方献上了平南三策,招招狠辣,策策凶残,完全是用大唐百姓的生死做踏脚石。当时的颉利满脸震惊,随后便扬天长啸,大笑道:“得凌云公子为谋士,我突厥便如猛虎生出了双翼,天下尽入囊中矣,啊哈哈哈,设宴,摆酒,本汗要与凌云公子共谋一醉……”
于是一夜豪饮。
颉利在狂笑,王凌云在微笑。
一如他往日那般优雅淡然。
牙帐中燃着粗壮的牛油巨烛,熊熊烛火将帐中照的亮如白昼,然而却怎么也照不出他隐藏在淡雅轻笑之下的那一丝阴冷。
他心中早已有了万千勾划,包括如何取信颉利,慢慢跻身上层,最终寻找机会干掉颉利然后自己来做草原的王。
只要百万空弦之士在手,天下谁敢轻攫其锋?李世民都得乖乖看他脸色……
为了这个巨大的抱负,就算搭上全大唐的百姓又何妨?
“我只是个枭雄,我的眼里只有我自己!”他这样喃喃自语,仿佛是在打气,又似是在逃避,眼中偶尔闪过一丝后悔,随即便被阴冷掩盖。
他站在风雪之中向南而往,目光似乎穿越了万水千山,眼前轻轻浮现出一张俏脸。
“阿姐!对不起……”他眼中闪过一缕痛苦,有泪水轻轻滑落下来。
出卖民族,叛国投敌,如果李世民知道了这里发生的一切,恐怕第一个迁怒的人就是他姐姐。
皇帝举起屠刀,姐姐香消玉殒,这是一个必然会出现的结局,也是王凌云心中最大的痛楚。
但是,他依然还是做出了选择!
“待我站稳脚跟,必屠李家为你报仇,阿姐,原谅我……”他泪水汹涌,只觉得心中无限疼痛,仿佛有人用丝线栓在他的心口窝上不断拉扯,一抽一抽的疼。
大雪纷扬,似要将天地掩盖,他就这么孑然立在风雪之中,忽然扬天一声悲啸,痛苦大叫道:“阿姐,原谅我!”
噗通一声,重重跪在了地上。
他的泪水已干,脸色渐渐变得像一个厉鬼。
从此之后,世间再无凌云。
有的只是,魔……
……
雁门雄壮天下秀,易守难攻数百年,自古至今雁门关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历代王朝不断加固城防,这里早已经成了扼守中原的最强门户。
今夜有风雪,寒风冻死人,值守的士兵们正犯愁晚上如何御寒,忽然喜从天降,上面传下命令让大家回营安歇,这等好事可不是天天都有,士兵们欢呼雀跃着撤离了城墙。
天气这么冷,几乎滴水成冰,如果不是因为当差谁愿意缩在风雪中?现在好了,当官的专门下令让大家休息,就算出了问题那也怪不得别人。
士兵们三三两两讨论着回营,点燃了火盆,吃一块干粮,然后钻入温暖无比的被窝,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唐大石没有离开城墙,因为他属于值守队!
虽然王凌云想要消减城防,但他不会将事情做得太过露骨,雁门关几乎算是天下第一兵城,常年打仗不断,士兵们经验丰富,如果连个巡视城墙的值守队都不留,恐怕会引起很多人的怀疑。一旦被士兵们发现异常,那可就得不偿失。
所以,王凌云没有让雁门将领撤下值守队。
此时大唐刚刚立国不久,军事编制大部分还是照搬隋朝,一城之防守必须配备巡城值守,日间两支,夜间四支。值守队一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每支编制百人,负责来回巡视城墙,以便随时发现不妥。
唐大石足足当了三十年兵,几乎从前隋时期就驻守雁门关,一生经历战阵何止数百,他不是将领,却很得士兵们尊重,虽然熬了三十年还是个兵卒,但是在值守队却一言九鼎。
今夜风雪很大,唐大石总觉得心中有些不安。
他带着值守队足足在城头巡视了两个时辰,直到看见大家都饥寒交迫困倦难耐,这才低叹一声下令歇息,众人顺着城墙回到了值守队临时落脚的小屋。
小屋中燃着熊熊的火盆,进门便觉一股热浪袭人,吹的人浑身都很舒坦。一个年轻战士使劲跺着脚,他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花,一边轻笑对唐大石道:“大叔,我看您就是太小心了,这么大的风雪,滴水就能成冰,整个城墙都被冻得滑溜溜一片,猿猴都无法攀登,何况是人?傻子才会在这种天气下攻城……”
“总是要小心些为好!”唐大石憨厚一笑,伸手帮这个战士拍打身上的雪花,郑重告诫道:“大叔我当了三十年兵,见过了太多的战阵。自古沙场无小事,为了赢一场战争,打仗双方什么法子都使得出来,趁着大雪之夜偷袭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年轻战士嘿了一声,他也知道唐大石说的在理,只不过年轻人脸皮子薄,一时不愿意承认自己错误。他眼珠转了一转,顾左右而言它道:“大叔咱们还是别说这些了,城已经巡视过了,没有任何问题。您还是讲讲其它的事吧,比如说说你家的唐瑶妹子,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顺利达到长安,有没有书信传来……”
“这个还真有哩!”唐大石憨厚一笑,小心翼翼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仿佛宝贝一般捧在手里,乐呵呵道:“你们看,这就是瑶瑶不久前托人捎过来的书信,她现在过得很好,在一个侯爷家里做事!”
“侯爷?”年轻战士眉头一皱,忍不住道:“大叔,您不是让唐瑶妹子去投奔老友么,怎么现在却到了一个侯爷家?”
唐大石呵呵笑道:“是啊,我本是想让瑶瑶去投奔一个老朋友,他二十多年前曾和我同袍,现如今听说在长安也算富户。你们也知道雁门关不太平,突厥人动不动就入侵攻城,所以每年快到冬天的时候,都有担心打仗的百姓离开这里去逃荒,前一阵子我让瑶瑶带着她弟弟离开,就是打算让她去长安投奔老友,谁知在半路上却被一个侯爷给截住了,专门领到家里安排住下,给吃给喝,人可好了!”
唐大石忠厚老实,说话没有什么冠冕语言,一句“人可好了”听起来普通,然而话语中却隐藏着浓重的感激,显然对自己女儿的现状很是满意。
那个青年战士却有些生气,他脸上青红不断,半天终于忍耐不住,开口道:“大叔您就这么放心啊。当官的可没有一个好东西,尤其还是个侯爷,也不知道年纪有多大了,他为什么会收留唐瑶妹子,我看根本就不安好心,贪图唐瑶妹子的美色。”
“不是的,不是的!”唐大石使劲摇手,专门把信件抽出来给大家伙看,嘴里辩解道:“瑶瑶在信上说了,那个侯爷是个少年,比她都还要小上一岁,偏偏为人很是善良,他对待庄子上的每一个百姓都很好。”
“那也可能是伪装的!”青年战士赌气说了一句,语气里带着浓浓的醋意接着道:“一个少年就能封侯爷,说不定就是沾了祖辈的光,自己没有一丁点本事。这种人好像有个名号来着,叫什么纨绔子弟,一听就不是好路数。”
唐大石呵呵轻笑,小心翼翼将信件收回,并不反驳青年战士的话。
旁边却有一人嘿嘿笑道:“刘墩子这是吃醋啦,可惜哟,你从小喜欢唐老哥的闺女,偏偏那丫头不喜欢你,现在听闻瑶瑶落脚在侯爷家,你是不是感觉争不过人家啊?”
“我只是担心她被人骗!”青年战士刘墩子奋力辩解,忿忿道:“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这次恐怕你猜错咯!”那人哈哈大笑,他看了一眼刘墩子,意味深长道:“我可以告诉你,那个侯爷不但为人很好,而且还是少年奇才,整个长安都知晓他的名头。听说连皇帝陛下都很喜欢他……”
皇帝陛下都很喜欢他?
刘墩子紧紧皱起眉头,心中泛起阵阵无力。他看一看说话这人,再望望旁边乐呵呵的唐大石,不知为何只觉得很是憋闷,一股说不清的火气蹭蹭而生,忽然恼怒道:“我出去巡城,看看城门有没有关好!”
说话之间,转身便走,小屋房门被他猛力一甩,发出“咣当”一声闷响。
屋外,雪更大了!
第113章 颉利可汗,小爷等着你!
刘墩子跑出小屋一路狂奔,跌跌撞撞顺着城墙通道下去。
此时已是深夜,夜冷风寒,大雪纷飞,城墙通道全被厚厚积雪盖住。刘墩子疯狂奔跑,忽然脚下打滑,整个人猛地跌倒,骨碌碌从城墙台阶上滚落。他脑门不小心蹭上一块青砖,顿时血流如注。
刘墩子伸手抹了一下额头,发现手上沾着鲜血,然而他却丝毫不感觉疼痛,只是觉得心中的怒火越来越旺盛,几乎要将他燃烧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他疯狂大叫,一拳砸在地上,力道之大,溅起无数积雪。“唐大石,你这该死的老家伙,为什么不肯把女儿嫁给我。”他愤怒大骂,一下一下猛砸地面,双手都砸的鲜血淋淋,然而他却恍若未知。
他喘息如牛,双目之中喷射着浓浓的恨意,眼前大雪飘扬,他冲着天空大吼大叫:“唐瑶你这个贱人,我从小就喜欢你,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跟我?”
寒风呼啸,将一个青年的愤恨吹起,狂吼的声音在夜空激荡……
……
刘墩子失魂落魄的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捂着额头,一手攥着拳头,漫无目的在城墙边行走。
大雪不断降落,很快将他的肩头染白,一阵冷风吹过,他激灵灵打个寒颤,头脑渐渐清醒,感觉很是寒冷。
他正欲转身回去,便在这时,忽然感觉脚下地面隐隐在颤动,耳边呼呼的寒风之中似乎也夹杂着某种声音。
“这是……”刘墩子转身的动作一停,侧耳细听半天,渐渐听清了风中传来的响动。
“这是蹄声!”他瞳孔轻轻一缩。
是的,蹄声,骑兵的马蹄声。
刘墩子虽然年轻,但却是个老兵,他从军的时间足有五年,完全能分辨出蹄声和风声的区别。
耳听着城墙外面蹄声隆隆,传播速度很快,仿佛声音才一响起,眨眼便到了近前。刘墩子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整个人霍然变得紧张起来。
蹄声很密集,声势如雷暴,这是一支急行军,而且队伍极为庞大。如此深夜,突然有骑兵出现,不用想也知道是为了什么。
他猛地转身,想要大喊发出警示,然而下一刻,他却鬼使神差的又闭上了嘴。
大雪纷飞,寒风呼啸,远处值守队的小屋传出一抹灯光,照在刘墩子的脸上,他的脸色渐渐变得狰狞。
他忽然想起了唐瑶。
然后又想到了那个号称少年奇才的侯爷。
于是,刚刚被压在心底的恨意突然又涌了上来。
“如果大唐都不在了,你还能做侯爷么?”他喃喃自语一声,脸上阴晴变换不断,心中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叫喊,催促他道:“快去打开城门,快去打开城门,让突厥人攻进来灭了大唐这个朝廷。只要唐朝灭亡,那个侯爷就会变成普通人,你就能和他争夺唐瑶了。”
“唐瑶,我的唐瑶……”他眼前浮现出一张秀美绝伦的少女脸庞,仿佛冲着他在笑,又仿佛要远离。他大叫一声,哈哈狂笑道:“唐瑶,你等着,我就要得到你了。啊哈哈哈,我要放进突厥人灭了整个大唐,杀了那个侯爷……”
他大笑大叫,整个人如同受到了魔鬼的诱惑一般,忽然抬脚飞奔,直直跑城门之下。
没有任何迟疑,不带一丝犹豫,他一刀便砍断了吊桥的绳索。耳听着外面吊桥轰然砸下的巨响,他狂笑数声,一把将刀子扔到旁边,伸出双手奋力开始转动城门的绞盘。
吊桥放下,城门打开,一个因爱生恨的小人物竟然改变了历史……
……
长安西北五十里,此处仍旧是渭水之畔,周围却有不少小山,夜色漆黑,山影绰绰,韩跃正领着几百人在埋伏。
“侯爷,咱们在这里又挖沟又刨树的,能成吗?”一个中年汉子抡着铁铲,他一边奋力挖掘山石,一边小心翼翼询问韩跃。此人干活很卖力气,不过脸上却带着些拘谨和愁容,一看就是常年受生活所迫的贫寒人,性格懦弱,对什么事都没有信心。
韩跃可没空搭理中年汉子,他正和韩笑两人忙的满头大汗,不停调校着几尊红衣大炮。
那中年汉子其实也就是随便问问,眼见韩跃不回答,他也只是憨厚一笑,抡起铁锨又开始干活。
倒是旁边有人说话了,这人不是旁人,正是长久不曾出现的程处默。这货自从跟着韩跃在赌坊大杀四方之后,就对结义兄弟有着盲目的信心,他抬脚踹了一下中年汉子,虎着脸道:“我看你纯粹是找抽,你也不看看我兄弟是什么人,响当当的少年奇才,他既然说在这里能埋伏到突厥人那就一定能埋伏到,再敢瞎问乱想丢我程家庄子的脸,小心腿给你打折了。”
“是,是,是!”中年汉子呵呵一笑,他也不躲避程处默的脚,生生挨了一下,这才搓着大手道歉道:“小公爷您说的对,韩家侯爷今次开恩,肯带着两个庄子的百姓发财,小人确实不该怀疑他老人家。”
“知道就行!”程处默翻了翻眼皮,大咧咧道:“也就我兄弟心善,体贴你们这些下苦人可怜,所以才会趁着这次陛下颁布的杀胡令带领大家发财,哼,以后日子起来了可不要忘记我兄弟的好。否则小爷还是会把你腿打折……”
“那是不敢,那是不敢!”中年汉子连连搓手,他脸上纠结半天,忍不住又小心翼翼问道:“小公爷,那什么杀胡令是真的吗?只要能杀突厥人,一个脑袋就给两贯钱,朝廷会不会骗我们。”
“我看你就是欠揍!”程处默眉毛一竖,喝骂道:“活该你穷死,陛下的旨意也敢怀疑,老老实实挖你的土去吧。”
中年汉子打了个哆嗦,他是程家庄子上的人,眼见小公爷发火,顿时吓得不敢问了。
程处默哼了一声,他斜斜撇了中年汉子一眼,随即便不再管对方,转身去看韩跃调校大炮。
这货也是无耻,他在中年汉子面前吆三喝五,一对上韩跃顿时塌腰弯身,腆着脸谄媚笑道:“好兄弟,大炮调试好了没,哥哥都急死了。”
韩跃正忙得满头大汗,闻言没好气道:“急死了你过来帮忙啊,整整十门大炮,每一门都得调校角度,我昨天在家里给你们讲授技巧,结果你埋头大睡,现在却又来催我。”
“嘿嘿!”程处默尴尬一笑,他也学着刚才那中年汉子般搓着大手,讪讪道:“哥哥我不是笨么,一听那什么数学公式就头疼,又是左三又是右七的,绕来绕去听的我直迷糊。”
“那你力气总有吧!”韩跃忿忿看他一眼,喝道:“不会调试角度,过来帮忙推跑车总可以吧。大家都在做事,就你一人跟个幽魂似的来回乱窜,乱窜能窜出军功吗?过来帮忙,把炮口对着大路……”
“没问题,哥哥有得是力气!”程处默答应一声,欢欢喜喜板住一口大炮,嘴中大喝一声,两膀同时用力,这货确实也是猛,三个人才能推动的跑车,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挪动方向。一边搬还一边卖弄,问韩跃道:“兄弟,你看哥哥力气如何,可还威武雄壮乎。”
“不怎么雄壮,一炮就能轰成渣渣,不信咱们试试!”韩跃嗤之以鼻。
程处默顿时翻了个白眼。
让他以身试炮,他才没那么傻。
“兄弟咱们可说好了,等到突厥人出现,第一炮必须让我来开,嘿嘿嘿,陛下亲封的威武大将军炮,想想就觉得兴奋。”程处默继续瞎咧咧。
韩跃没有理会他,反而将目光投射向北方,虽然夜色漆黑不能见物,他却总感觉自己看到了火光冲天,恍惚之间,似乎有无数突厥骑兵正跃马中原,一路杀出了雁门关。
“唉!”他轻轻发出了一声叹息。
今夜,也不知有多少百姓已丧命在异族之手。
他缓缓抚摸着红衣大炮,感受着钢铁炮身上传来的冰凉,心思也跟着变得冷厉。
匹夫可以报仇者,唯以血还血,以杀止杀。
颉利可汗,小爷等着你!
第114章 热武器狂人程处默
十门红衣大炮一字排开,炮孔黝黑狰狞,炮身油光发亮,这可是划时代的产物,明代才会出现的大炮却给提前到了唐朝,红衣大炮的作战效果暂且不论,光是重达千斤的炮身就给人一种极其强烈的底气和自信。
但是韩跃却知道大炮打骑兵效果并不理想,这玩意毕竟只是落后的土炮,实心炮弹依靠的是巨大贯冲力杀伤敌人,落地之后一炮一个坑,炸点却不会很大。简单总结来说,红衣大炮适合守城,用来打骑兵却不行。
骑兵的机动性太强了,尤其是这个时代的突厥人,几乎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马术娴熟,天下无双,只要大炮的实心弹不能直接命中其身,他们完全可以凭借灵活的马术躲避。
想要用大炮击败一支骑兵,除非全部采用爆裂开花弹。
但是爆裂开花弹的造价太贵了!
这玩意在青莲系统中的兑换价格高达二十缕气运一枚,而且每多兑换十枚价格还会翻上一番,这样坑爹的设定主要是为了限制划时代产物过多出现,然而却坑哭了韩跃。
他潜心发展这么久,也不过才积攒了一千多气运,光是兑换红衣大炮就差点倾家荡产,哪里还有闲钱兑换炮弹?
韩跃真的穷了,穷到空有系统在手,却只能望着一大票高热武器发呆的地步。好在系统还算讲良心,他兑换大炮之时每门奉送了一枚爆裂开花弹,否则韩跃真要骂娘。
十门大炮,只有十枚开花弹,其余全是生铁蛋子铸造的实心弹,黑压压的摆放成一座小山。这样的火力若是去攻打一个山贼窝子那完全足够,但是放在大规模作战中却有点不够看。不是杀伤力不行,而是敌人太多。
所以,还得想点其他办法。
韩跃选择了地雷!
土法制造的地雷……
地雷这东西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要有火药,谁都能制造。
尤其是土法地雷要求更是简单,先是找个石头凿空内部,然后填充火药,最后再添加一点点拉弦触发引燃的炸药,一个土制地雷瞬间完成。
如果心里阴暗一点的人,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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