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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将门-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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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日子,苏洵抽空研究了交趾的情况,发现他们这么猖狂,并非没有道理。
  从汉代开始,交趾一直处于中原王朝的统治之下,前后绵延了一千余年。一直到了唐末,五代十国,中原战乱,无力顾忌交趾,这个地区才脱离了控制。
  最初交趾陷入混战,并没有建立起王朝,直到公元968年,丁部领靠着武力,征服割据政权,建立起统一的王朝,国号大瞿越。
  丁部领更是被视作交趾的英雄,尊为丁先皇,在后世的时空里,越南有一艘军舰,就是用丁先皇命名的。
  丁部领死后,黎桓建立起黎朝,后来又被李公蕴建立的李朝取代。
  至此,交趾进入了相对稳定的事情,李公蕴打造出国家的雏形,他的儿子李佛玛继续完善,并且壮大李朝的势力。
  李公蕴和李佛玛父子,南征北战,曾经打退过大理国的二十万大军,斩首一万多人,当然了,这里面有多少水分,他们自己清楚。
  其次,李朝又几次攻打南方的占婆,连战连捷,斩获颇丰,他们还试图染指大宋,侬智高的父亲侬全福就死在了交趾人手里。
  随后交趾几次侵入大宋的西南边境,在田州,邕州一代,大肆杀掠。
  梳理了交趾的情况,王宁安也就事情清楚了。
  这帮猴子生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不是还曾经宣称过世界第三吗,结果被打得屁滚尿流,差点连首都都没了。
  祖宗也不比子孙强多少,周围一圈国家都被他们打败了,国势蒸蒸日上,兵力强大——纯纯自我感觉。
  交趾深知自己被中原王朝控制了千年,拜托了中原王朝之后,迫切需要证明自己,挑衅中原王朝,并且战而胜之,正好能体现他们的勇武。
  当然了,逐步蚕食鲸吞大宋的疆土,最好把岭南都拿到手里,这也是藏在交趾人心中的野望。
  侬智高叛乱,背后就有交趾人怂恿,他们提供了不少粮草军械,为的就是一探大宋的虚实。
  刚开始的时候,侬智高大刀阔斧,交趾人上下都疯癫了,他们准备了几万人马,侬智高能做到,他们怎么做不到!
  结果没等他们出兵,侬智高就败得稀里哗啦。
  这一下子被交趾人镇住了,可是他们却还是不甘心,在一帮主战派的鼓动之下,人马开进大宋境内,试图和宋军较量一番。
  ……
  夜郎自大,狂妄无知!
  小马乍行嫌路窄,不知道天高地厚!
  苏洵给交趾人下了精辟的分析,他提议道:“必须打了,交趾把侬智高搬了出来,当做旗号,姑且不论真假,我们平叛的战斗都没有结束。务必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这帮蛮夷,是讲不通道理的,只有拳头能让他们清醒。”
  余靖点头,却又摇头,“老夫也同意打,可问题是眼下交趾人分散出击,抓不住他们的主力在哪,还有他们打出了侬智高的旗号,还是有用的,广源周边的土人都帮着交趾,通风报信,指引山路。他们人小,熟悉气候,在山里面就跟猴子似的。咱们人高马大,辎重多,补给困难,这要是进了十万大山,可别重蹈当年南汉的覆辙啊!”
  狄青当然倾向于打,可也有许多担心,万一真的损兵折将,那可怎么办?
  他看了一眼老神在在的王宁安,突然笑道:“二郎,想必你是有主意了,别卖关子,赶快说吧。”
  “狄帅,既然要打,就打个狠的!”
  “怎么叫狠的?”
  王宁安走到了地图旁边,笑道:“交趾的北边十万大山,不用打仗,光是走一趟,就会损兵折将,得不偿失。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从交趾柔软的腹部下手!”
  狄青几个都凑到了地图旁边,顺着王宁安的手指方向,落到了交趾的升龙府。
  据传说,丁部领迁都的时候,见到河水里面有黄龙腾空,所以才定名为升龙府——听着很熟悉吧,王宁安觉得该去找交趾人要专利费,不给钱,就揍他们,也算是师出有名!
  狄青看了半天,颔首道:“升龙府距离海边不过一二百里,且一马平川,没有高山险阻,攻击起来,的确容易,只是咱们的水师能不能承担起这个使命?毕竟海上波涛诡谲,十分危险。再有孤军深入,我怕会有问题啊!”


第251章 一路杀戮泣鬼神
  王宁安初秋到了岭南,转眼已经是腊月,好在岭南不算太冷,穿着士兵常用的皮甲,就足够御寒了。
  强劲的西北季风吹拂,船只速度极快,帆扯满了,直扑交趾而去。
  赵宗景站在甲板上,感受着海风吹拂,忍不住把双臂伸出来,逼着眼睛感受大海的滋味。王宁安赶快躲得远远,生怕被人看见,误以为他们俩拍泰坦尼克呢!
  好半天“赵肉丝”浪够了,才跑到了船舱里,劈头盖脸问道:“二郎,你准备怎么打交趾?是空城计?美人计?拖刀计?还是走为上计?”
  “什么乱七八糟的,一计都没有!就这么杀过去!”
  赵宗景怪叫了一声,“不会吧,我说二郎,咱们这么点人,傻乎乎冲上去,你想找死啊?”
  “错!我们是收割人头的!”
  赵宗景还是不解,“我不信,如果真的那么容易,狄帅可是用兵大家,他会那么担心?”
  “哈哈哈!”
  王宁安放声大笑,“小王爷,你知道不?咱们狄大帅还不会游泳呢!”
  “什么?”赵宗景惊讶道:“他不会游泳?怎么能?我还以为狄帅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呢!”
  “那是孙猴子,还有哪吒!”王宁安得意道:“这么多年,咱们就是太害怕海洋了,从来没想过从上海出击。当然了,这也是好事,我们想不到,交趾人更想不到,出其不意,这一战啊,保证打得他们屁股尿流,狼狈不堪。”
  赵宗景总算是不那么担心了,他闷着头想了半天,“二郎,哪吒我听过,孙猴子是谁啊?本事很大吗?”
  “是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猴子,会72变,还闹过天宫呢!”
  赵宗景眨了眨眼睛,“不会是你写的话本吧?动笔了吗?”
  “没有。”王宁安老实答道。
  “那最好别写了,你敢闹天宫,信不信有人会说你意图谋反?”
  王宁安愣了一下,怪叫道:“小王爷,你什么时候觉悟这么高了?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赵宗景不好意思了,低声道:“前些日子我爹来信了,他告诉我,嘴上有个把门的,别什么都说,现在京城都在传……”
  “传什么?”王宁安好奇道。
  “传我和你穿一条裤子,岭南的官都是咱们扳倒的,听说好多在京的官吏都很不满我爹。”
  “为什么?你又没说假话?”
  “可是我坏了规矩啊?”赵宗景无奈道。
  “什么规矩?”
  “当然是……不对啊!”赵宗景突然反应过来,“我坏了什么规矩?是陛下让我如实汇报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坏了什么规矩?”
  王宁安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微微一笑,“你坏了人家文官的规矩呗!他们希望你们老赵家的宗室都当哑巴、饭桶、废物,没了你们帮忙,官家就是聋子,就是瞎子,只能听凭他们摆布。你充当了天子耳目,他们就没法蒙蔽圣听了,还不是坏了规矩!”
  赵宗景被吓了一跳,他真没想过,自己竟然这么重要!
  貌似有道理啊,可一直以来,人家都告诉他,那些文官都是国家栋梁,是天上的文曲星,一心为了苍生,为了赵家千秋万代……怎么到了王宁安的嘴里,变成了蒙蔽圣听的小人,简直岂有此理?
  不行,一定要去找王宁安问清楚!
  赵宗景抬起头,却发现王宁安已经消失了,他冲到了甲板上,没等站稳,突然桅杆上的士兵摆动旗语。
  前方有敌兵!
  赵宗景这丫的也是个好战分子,在辽国的时候,天天练剑,练马术,结果一点施展的机会都没有,就灰溜溜回来了。
  这回好了,终于能打仗了,他抽出了宝剑,船上的士兵全都严阵以待。
  船队向西南行了一段,海面上出现了数十艘船只,多数都是渔船,最大的和大宋的船队比起来,也像是玩具一般。
  这些船只分成两伙,其中一伙船只多,个头也大,正在疯狂围攻另一伙可怜人。
  双方的船只已经搅在了一起,踏着跳板,一群灵巧的猴子冲上了船只,挥舞着手里的兵器,朝着对方不断砍去。
  对方人数很少,身上只穿着单薄的衣衫,手里握着简陋的鱼叉,拼命反抗,有个人身上已经都是伤口,鲜血流淌,腹部有个巨大的口子,肠子都流出来。
  他咬牙继续战斗,有个猴子把刀刺进了他的胸膛,这个人退了两三步,突然浑身用力,猛地向前冲。
  刀穿透了他的脊背,高高竖起,明晃晃的,这个人满嘴流血,他笑了,粗壮的臂膀抱住了对方的脖子,靠着身体的重量,将猴子推入了海水之中,他紧紧锁着猴子,两个人一起沉入了海地。
  ……
  惨烈的战斗画面,到处都是,数不胜数。
  “是大宋的渔船!!!”
  负责侦查的船只急忙向大队禀报,宋军的舰队立刻调整航向,直接冲了过来。
  王宁安的座船一马当先,宛如一座大山,冲进了战团,在船上的人只觉得稍微一顿,船只又继续向前。
  而海面上的其他人,都傻眼了,一艘交趾的船被拦腰斩断,木头碎了,人员落水了,他们拼命求救,刚刚还趾高气扬,到处杀戮,而此刻,他们只能无助地在海里挣扎,不过不用着急,很快就会有鲨鱼过来,收拾残局了。
  只是一个冲击,交趾的船队就被全都解决了。
  陆战或许还有以少胜多的先例,海战完全是实力的比拼,大船胜小船,人多胜人少。更何况王宁安手下的船队,不但船只巨大,还配备了加强版的床子弩,连鲸鱼都跑不了,更何况交趾的这些杂碎!
  “传我的命令,不许救一个交趾人,更不准放走一个,就让他们死!”
  王宁安阴沉着脸,简直黑的吓人。
  上辈子总听到渔民被欺负的消息,到了这辈子了,怎么还是这样!
  渔民啊,你们到底是得罪谁了?
  没人给你们出头吗?
  王宁安彻底怒了,他的大船死死咬住了一艘逃逸的小船,床子弩足足进行了十轮齐射,愣是把小船打成了马蜂窝。
  海水涌入船只,眼看着一点点下沉,对方脸上的惊恐害怕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他们疯狂叫着,后来跪在甲板上,磕头祈求。
  最后发现一切都没有用,大宋的士兵就像是一块寒铁,冷眼旁观。
  直到发觉鲨鱼出现了,王宁安才下令船队撤离,带着三十几名来自琼州的渔民,直扑交趾。
  红河口的浊流翻滚,滔滔河水同海水冲击,融合,丰富的营养物质,吸引了无数的鱼儿,交趾渔民正在收获着。
  突然他们发现远处的天边多了许多白帆,接着庞大的船只,超出他们的想象,向着这边飞速驶来。
  这些渔民都傻了,有人还点指着,兴奋叫着,以为是他们的船只,好威风的舰队!
  很快这些船只就冲了过来,所过之后,人仰马翻,无数的小渔船翻覆,渔民落入了海水之中,他们疯狂叫喊,却没有一点作用。
  床子弩向岸上射击,吓得所有人疯狂逃跑,好些人直接被穿透了,狠狠钉在了岸上,就好像被穿起来的蛤蟆。生命力顽强的人还没有死去,他们张着大嘴,血从口鼻流出来,比起恐怖片还要吓人。
  肃清了码头,王宁安换乘小船,登上了交趾的土地。
  紧随在他的后面正是赵宗景,他走到王宁安的身边,“给我一匹马,我要杀人!”
  王宁安呵呵一笑,“一匹马怎么够,我给你两匹马,咱们一起杀人!”
  王宁安带来了三千人马,其中两千步兵,一千骑兵,王宁安要求一千步兵留守,一千步兵跟随,骑兵负责开路。
  他和赵宗景一起跃马上阵,眼前是一马平川,毫无阻碍,他们用力抽打战马,风驰电掣一般,沿途不管遇到什么,只是尽情冲散,撕碎,摧毁,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
  可怜的交趾士兵甚至没有马背高,他们的武器也穿不透大宋的铠甲,完全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当初王良璟带着王家军杀败了侬智高,此刻王宁安同样复制着老爹的成功。
  装备精良的王家军丝毫不用在乎对手,不管他们有多少人,只要冲过去,胜利就是他们的!
  赵宗景一路上砍断了三把马刀,杀死了不下十几个交趾的士兵,很疲惫,但是胸膛却像是有一把火在燃烧!
  堂堂大宋,被辽国欺负也就算了,竟然连区区交趾,也敢骑在大宋的头上,那些可怜的渔民,他们只能孤单战斗,每一次出海,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这算什么太平盛世?
  还有几分天朝威严可言?
  难怪辽国看不起大宋,就连赵宗景都开始看不起自己!
  他觉得身为皇室的一员,享受着百姓供养,锦衣玉食,实在是良心有愧!只有杀戮,不停杀戮,把这些挑衅大宋尊严,屠杀大宋子民的混蛋都杀个干干净净,才能稍微缓解一点内疚。
  王宁安的骑兵,就像是切豆腐的刀一样,从交趾最柔软的部分突入,势如破竹,只用了不到两天的功夫,他们的前锋已经逼近交趾的首都升龙府!
  这一路上,王宁安他们杀戮的交趾士兵不下上万人,可以说,这一路都被鲜血染红了。王宁安眺望着脚下的城市,心中热血沸腾,他的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灭国!”


第252章 火烧升龙府
  升龙府比起大宋的城池,或许不值一提,但确确实实是一个国家的都城,俯视着升龙府,就好像俯视着交趾一样。
  “手握三尺青锋,身后百万雄兵,脚下敌兵战栗,爽,简直太爽了!”赵宗景由衷赞道:“大丈夫当如是,大丈夫当如是啊!”
  王宁安微微一笑,“小王爷,想不想杀进升龙府,大杀大砍一场?”
  “那当然了,不过——这么大的城池,就凭咱们能拿得下来吗?”赵宗景疑惑道。
  王宁安狠狠瞪了他一眼,“记住了,以后动摇军心的话多说一句,棍子伺候!”
  王宁安说完之后,纵马飞驰,后面的亲卫追随,绕着升龙府一里之外,飞速驰骋。光是这个举动,就看得出来,王宁安十分惜命。当年澶渊之战,萧挞凛就是低估了床子弩的射程,傻乎乎跑到了四百米之内,还站在那里不动,成了宋军的靶子,一下子丢了命。
  王宁安站在绝对安全的地方,还不停移动,给交趾人床子弩,都别想伤到他的汗毛。
  ……
  其实啊,王宁安这是过分小心,城里早就傻了,宋军突袭而来,一路上的所有防卫都被一扫而光,最讽刺的是传信的士兵居然被王宁安他们给甩到了后面,人马杀到了城下,里面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交趾打了一圈,得罪的国家不少,北、西、南,三面都驻防重兵,唯独东面是辽阔的海洋,天然屏障,做梦也想不到,竟然有人从这边杀来了。
  整个升龙府,乱成了一团,李朝如今的皇帝李佛玛年纪大了,身体不算好,惊闻噩耗,差点吓死过去。
  急忙召集大臣,共同商议对策。
  曾经见过狄青的申承贵,他是李佛玛的妹夫,驸马一枚,深受皇帝信任。
  “陛下,不用担心,据臣登城观察,应该是宋朝的人马。”
  “啊,是天朝大兵到了,这可如何是好啊?”
  李佛玛更加惶恐,大殿之内,其他的臣子也都变颜变色,毕竟大宋在他们的心里,依旧是个恐怖的存在。
  大家交头接耳,窃窃私议,可以看得出来,谁的脸上都写满了恐惧惊慌。
  申承贵愤然撇嘴,“大宋有什么了不起!一个侬智高就能搅乱岭南,我大越兵精粮足,人马众多,有什么可怕的!更何况,他们来的人马不多,看样子只有几千人而已,只要把他们都宰了,我们就再也不用给大宋朝贡了,反而是他们要给我们岁币!”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连交趾都想从大宋手里拿岁币了——弱宋活得真失败!
  李佛玛忧心忡忡,“申爱卿,你真有把握吗?朕听说城外来的都是骑兵,来去如飞,十分高大雄壮,未必是对手啊?”
  “陛下放心,他们的骑兵再高大,还能比得过大越的象兵,臣愿意亲自督师,把宋人打得落花流水,跪地请降。”
  李佛玛终于被说动了,“既然如此,朕亲自给爱卿观阵。”
  申承贵带着强烈的自信,调集一百五十头战象,升龙府的城门缓缓打开,上万交趾兵,簇拥着战象,从城中缓缓而出。
  王宁安正好勘察敌情回来,就发现了这些大家伙,其他的士兵也都看到了,王宁安和赵宗景同时发出了惊叹。
  “我的妈啊,快点跑吧!”
  “我的老天爷啊,真是天助我也!”
  王宁安喊完了,回头就给赵宗景一拳头,“你丫的准是没好好看我的书,连战象怎么对付都忘了?”
  赵宗景这才想起了七擒孟获的段子,不好意思挠挠头,“我这不是一时忘了吗,这玩意实在是太吓人了。”
  “徒有其表的纸老虎,交趾人不出来,我还没法子对付他们,自己送死,那就别怪我了。”
  王宁安兴奋不已,猛地一摆手,五十张床子弩一字排开。
  士兵们装好了特制的弓箭,在箭头处有一个小罐,里面装着猛火油和火药,发射的时候,同时点燃引信。
  等到撞击到物体,罐子炸开,热油就会溅落得到处都是,这玩意对付大象,绝对是神器。
  交趾人还丝毫没有察觉末日已经来了,他们驱赶着大象,快步向前,这些庞然大物每走一步,大地都跟着颤抖。
  王家军的士兵都是北方人,哪见过这个,手心都冒汗了,一个个神情紧张,心都悬到了嗓子眼。
  眼看着象兵进入三百步的地方,王宁安突然一声令下,尽管十分紧张,但是士兵们以后准确讲弩箭射出。
  密集射来的弩箭直接击中了最前面的几头大象。
  弩箭穿透了厚厚的皮肤,深入肉里,大象疼得一声惨叫,震撼人心。接下来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猛火油炸开,落在大象的皮毛上面,迅速燃烧,吱吱作响,吃痛的大象根本不听指挥,掉头就跑,有几头大象带领,其他大象也跟着发疯,它们到处奔跑,背上的士兵早被甩下去了。
  其他的步兵也被冲散了阵型,到处乱跑,有的被象牙刺穿,有的被蹄子踩死,还有被大象用鼻子卷起来,扔到了天上,活活摔死!
  还真是残暴啊!
  将士们都看傻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交趾人也太搞笑了,你们是来打仗的,还是来送死的?
  这些庞然大物怎么成了宋兵的帮手啊?
  王宁安看着混乱不堪,人仰马翻的交趾人,真想告诉他们一句——以你们的智商,还是别和大象这么聪明的动物打交道了。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冲!”
  王家军兜着屁股冲到了升龙府的城下,这回好了,有败军充当掩护,都不用担心标枪弓箭,他们毫发无损,冲到了城下。
  “手雷!”
  伴随着王宁安的命令,有士兵急速冲锋,借着战马的冲击力,将一个个铸铁球扔到了城上。
  轰!轰!轰!
  接二连三的爆炸声,火光,浓烟,彻底笼罩了城头,好多守卫的士兵都被炸伤了。
  更要命的是他们没有遇到过火药,一个个还以为是宋军请来了天雷,惩罚他们呢!甚至有些交趾的官员跪在地上,大骂申承贵,说是他一意孤行,得罪了天兵天将,老天爷要收人了。
  城里发傻,王宁安哪里会错过天赐良机,他急忙命令士兵带着火药,冲到了城门口,一刻钟之后,巨响震天动地。
  升龙府的城门被炸开了。
  “冲!”
  没有了城墙的保护,升龙府就像是被掀开了壳的螃蟹,鲜美的蟹肉已经露出来了,就等着大快朵颐吧!
  冲进城中,到处都是溃败的士兵,到处都是慌乱的人群,他们哭喊着,逃跑着。王家军,甚至连赵宗景,都没有一丝手软,杀人变得天经地义。
  他们摧毁每一个还能动的物体,把猛火油投掷到两旁的房舍当中。
  升龙府的建筑多数都用木头,房顶都是茅草,沾火就着。
  被宋军杀死的人不足十分之一,剩下的人,几乎都葬身在火海之中。
  ……
  李佛玛看到象兵惨败,心脏紧缩,当时就眼前发黑,大口喘息,身体软软倒下去。等到城门被炸开,他已经吓得咽了气,至死,这位皇帝都瞪圆了眼睛,还能从他的目光中看出强烈的惊恐。
  这就是天朝之威吗?
  失去了皇帝,其余的大臣纷纷逃窜,还有人跪地请降。
  王宁安带着人马,直接冲进了皇宫。
  区区蛮夷小国,所谓皇宫,只怕没有赵家的王府气派,但是俗话说,包子有肉不在褶上,交趾皇宫还真有一些好东西。
  “大人,快看!”
  李无羁率先找到了一处金库,打开之后,顿时满眼都是黄澄澄的,有金砖,金条,元宝,一箱挨着一箱。
  王宁安亲自走进来,他粗略估算一下,至少有三万两以上。
  交趾皇宫有这么多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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